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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谭富贵现在回来,那怎么办呢?因为林医生的退房款至今尚未拿到。
任森猛然感到手指疼痛,香烟已燃到手指了。
会议已近尾声。任森看看表,已是10:40。他走出门外看看天,天上黑漆漆的,但雨已经停了。他驾车往艾园的公寓驶去。
第五章
任森走近艾园的公寓门口,就听见从门内传出的叱责声。那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声音不大,但很低沉,有点像野兽的吼声。他知道这是谭富贵,因为在途中已接到艾园的短信息了。谭富贵由于保外就医,已提前出狱。“大概是花钱贿赂了有关人物吧?”任森想道。
任森掏出钥匙,迅速打开房门。
艾园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颤栗着,眼眶内噙着泪花。 一个陌生的粗壮男人靠在沙发上,脚上穿着满是泥浆的皮鞋,架在茶几上。听见开门声,他迅速扭过头来,他那古铜色的面孔上布满了深陷而坚硬的皱纹,眉头紧锁,双目中散发出目空一切的冷光。
他睨视着任森,用鄙夷的声音哼道:
“就是那个小白脸吧!”
任森对他毫不理睬,径直走到艾园身旁,右手搭在她肩上,温和但却坚定地说:
“收拾好你的东西,跟我离开这儿!”
“混蛋!”谭富贵吼了一声站起来,那声音沉闷得像是从地底下发出来的。他的仇恨、愤怒、妒忌随着这一声吼叫同时喷薄而出,他跨前一步,右手像钢钳一样封住任森的领口,用力将任森摔倒在地,紧接着用膝盖顶住任森的腹部,指着任森的鼻子骂道:
“无论在镇上还是在狱中,我都是老大!你算什么东西,竟敢玩我的女人,偷我的钱,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艾园不是你的女人,她是自由的。那钱也只是暂借,决不像你贪污民脂民膏!”任森虽然无力招架,但仍色正词严,毫无惧色。
艾园深知谭富贵蛮横无理,与流氓无异,怕任森遭其歹毒,便扑上来企图拉开谭富贵。谭富贵见她护着任森,更加火上浇油,在狱中压抑了几年的怒火立时如同火山一般喷涌而出,他左手一把将艾园扔到地上,右手挥拳朝任森的面部打去。可怜任森一介书生,何曾遭受过如此殴打?任森的脸上顿时血肉模糊。
艾园见任森遭受如此毒打,心急如焚,柔肠寸断。她来不及思索,顺手从桌上捧起大花瓶,用足全身十二分的力气,直向谭富贵的后脑砸去。轰然一声,谭富贵应声倒地。
艾园赶紧抱起任森那伤痕累累的头颅,小心抚摸着,呼唤着,涟涟泪水滴在任森的脸上,任森渐渐地清醒过来。艾园把他抱得更紧了,亲吻他那受伤的嘴唇,舌头伸进他的唇间,温柔地蠕动着,吮吸着,生怕有谁会把这温情脉脉的时刻夺走。
任森渐渐地恢复了气力,坐了起来,看了一眼谭富贵,只见谭富贵身下的地面上已出现一摊殷红的血液,那是从他的脑袋里流出来的。谭富贵躺在那儿,一动不动。
任森用食指搭在谭富贵的劲动脉处,已经触不到脉搏了。
“杀人了!”两人猛地醒悟道。
只觉得“嗡”的一声,全身的血液好像全冲到脑子里。两人呆坐在地板上,四目相对,说不出一句话来。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
任森逐渐冷静下来,站起来说:
“我去自首吧,就说是我杀的。如果定为误杀,也不至于死刑。”
“不行,人是我杀的,要自首也应当我去,如果不是我,你怎么会沾上这种事呢?”艾园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呜咽着说。
“那是绝对不行的!监狱那种地方岂是你能去的?我是你的男人,理应承担起责任来。况且,我是医生,即使蹲大狱,也可以当狱医,不至于受苦,你不必担心!”
“没有了你,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是宁死也不会让你去自首的!”艾园紧紧地抱住任森,泪如雨下,浑身颤抖着。
“如果不报警,只有抛尸了。但问题是,如果近日内尸体被发现,警察是否会追查到这儿呢?”任森疑虑地说。
“这套公寓的业主是他的同学,应该与他没有直接关系吧。”
“既然如此,谭富贵与这房子似无直接关系。但另一个问题是,谭富贵与你的这种说不清的关系有没有别人知道呢?”
“ 关于几年前他强暴我的事,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对别人说的。因为,他与我是远亲关系,他比我长一辈,而我们乡下是很封建的,做这种乱伦的事是要被人吐唾沫的!”
“但是他这次来找你,别人知道吗?”
“他入狱后,他妻子已与他离婚,情妇也跟了别的男人。他今天出狱后直接就来了,他原想到这儿拿了钱带着我秘密到南方去闯荡,所以不可能告诉别人。”
“既然如此,”任森考虑了片刻后说道,“我们现在就抓紧时间把尸体处理掉吧。以后的一切,就听天由命了。”
任森见艾园面色苍白,眼光中包含着惊恐,便把她抱在怀里,亲吻着她的额头,安慰她道:
“事情既已发生,就不要怕。是生是死,我都会陪伴着你。”
“能与你相爱这几年,即使现在一起去死,我也无怨无悔了。”艾园深情地看着任森说道。
第六章
任森首先带上橡皮手套,先准备好四个大塑料袋,把口打开,依次放在旁边。首先,他从谭富贵的衣服口袋及手提袋里找出各种证件及随身用品,全部装入第一个塑料袋。然后把谭富贵的衬衫及外裤脱掉,与他的手提袋一起装入第二个塑料袋。这样做,即使尸体在近期被发现,警方也难以很快确定尸体的身份。
此时,一个念头闪进任森的脑中:要不要把谭富贵的面容破坏掉呢?按照严格的逻辑推理,这样做是正确的,这可以使得警方更难以确定死者的身份。可是,本来就没有打算杀谭富贵,完全是出于误杀。谭富贵再坏,也不是死罪,若是破坏他的面容,是不是太残忍了呢?况且,任森也不想让艾园目睹这种残忍的血腥做法,即使是自己也下不去手呀。因此,他迅速打消了这一念头。
艾园找来一块大塑料布铺在尸体旁洁净的地面上,准备包裹尸体。艾园想来帮忙,但任森阻止了她。一来,不想让她接触死人,以免产生恐怖心理。二来,自己一个人处理,可以有条有理,不至于出差错。
任森用一块湿抹布仔细地把塑料布两面擦了一遍,以消除可能存在的任何指纹。他把尸体裹了两层,再用塑料绳捆上。塑料绳也同样用抹布擦过。
任森找来一支粉笔,在血迹污染过的地面外沿画了一圈。然后把床单撕成一尺见方布块,用火钳夹着布块抹掉地面上的血迹,每抹过一块,就丢到第三个塑料袋中。继而又用湿抹布仔细地擦拭,擦过又丢到塑料袋中,最后把火钳与橡皮手套也丢到塑料袋中。
艾园看着他做完这一切,心想,不愧是外科医生,做起事来井井有条。
艾园走过来,准备帮助他收拾这三个塑料袋。任森急忙拦住她,手指着刚才用粉笔画的线说到:
“这粉笔线内的地面,是曾被血迹污染的,虽然被我擦掉了,但仍未擦干净,我明日还要进一步处理。在处理之前,你我二人决不可以踩入这范围之内,否则,残留的血迹会沾污鞋底,于是,整个房间的地面就会布满零星的血迹了。现在警方有很精确的血迹鉴定技术,稍微的失误便会导致罪行败露。”
艾园站在那儿,倒吸了一口凉气。
接着,任森把大花瓶捧起来,发现在大花瓶腹部已沾染上了谭富贵的血迹以及几根杂乱的头发。他把大花瓶放入第四个塑料袋中,并扎上袋口。
“下一步,就是抛尸了。”任森冷静地说。“可是,你认为抛到哪儿好呢?”
我曾听红枚瑰小饭馆里的客人说:“西郊外20里有废弃的矿山,那儿有许多矿洞,平时人迹罕至。去年那儿曾经发生过轮奸杀人案,所以到那儿的人就更少了。”
于是,两人商定,抛尸于西郊的矿洞。为了避开交叉路口的电子眼监视,必须走南门出城,出城后由环城路绕至西郊外,这样比较安全。
艾园首先下楼观察动静。其实此时楼道内及楼外路上早已杳无一人了。
任森拿出两付乳胶手套,两人各戴一付。艾园拿着四个塑料袋先行,任森扛着尸体跟在后面。那尸体甚是沉重,任森在中途休息了一次,但仍累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扛下楼,四面环顾了一下,周围鸦雀无声,更无一个人影,只听见风吹树叶的声音。
任森把尸体塞进后备箱,把四个塑料袋放到车后座上,随即与艾园上车,驱车直驶南门。
马路上空无一人,偶尔遇见过往的汽车。出城后即沿环城路往西郊疾驶。
以前听说,由于环城路比较偏僻,夜间常有歹徒出没,因此,警车偶尔在次巡逻。“但愿今夜不要碰上警车。”任森暗自想道。但他没有告诉艾园,否则又会引起她无谓的担忧。“万一碰上警车,如果问起为何在如此深夜还在这道上开车,该如何解释呢?”任森一边开车,一边思量着选择什么样的口实。
天空是灰蒙蒙的,想必是满天乌云。路边是黑黝黝的松林,什么也看不见,偶尔有什么大鸟因受惊而凌空飞起,发出扑棱棱的声音。
艾园依偎在任森的身边,紧紧抱着任森的腰,似乎这样就可以安心些。
汽车在昏暗的环城路上行驶着,一会儿便到了西郊的丁字路口,由此向左转,便是通向矿山的石子路。这条路上没有路灯,任森便开着车灯行驶。五分钟后,经过一座小桥,由于近几天连日阴雨,小桥下的流水较为充沛,能清晰的听到汩汩的流水声。
经过小桥时,任森放慢了速度,仔细观察了一下小河。他记得,从地图上看到,这小河是流到北边的大河里去的。
过了小桥,路况就更坏了。由于年久失修,路上全是坑坑洼洼的。“千万小心呀!万一车子抛锚可就糟糕了!”任森担心着。
好不容易到了矿山,任森长吁了一口气。他让艾园坐在车上别动,自己拿着手电去寻找矿洞。过了十分钟,他折回来,与艾园两人抬着尸体,朝一个矿洞走去。快到洞口时,只见一个黑影猛地从洞里蹿了出来,两人吓了一身冷汗。“或许是条野狗吧,” 任森定了定神说,“不过,这样也好,也许用不了几天,野狗就会把尸体啃光的。”
任森用手电照了照那矿洞,只见那洞口高约2米,宽约3米,洞口处有一铁栅栏门,有的铁栅已锈断了,刚才那野狗就是从那儿跑出来的。铁栅栏上还挂着一把锁,也已锈得很厉害,任森找了一块石头,用力一敲,那锁就掉下了。
任森与艾园两人拖着尸体朝前走。那是一个斜井,大约以15度向下倾斜。地面很杂乱,原有的小铁轨已被取走了,洞内的支撑梁有的已经腐烂。两人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着,突然有个什么东西无声地从头上掠过,两人吓出一身冷汗,估计是蝙蝠。
任森看见旁边有一辆废弃的手推车,试了试,勉强还能推。便把尸体放在车上推着,艾园在旁边打着手电。沿着斜井走了一百余米,见旁边有一个分支。那分支不是以15 度向下倾斜,而是水平方向向左延伸,估计是水平大巷吧。任森让艾园站在那儿等着,他自己把手推车向水平大巷深处推去。他走了大约20米,已不能前行了,因为前方早已坍顶了,堵塞了巷道。
在洞内深处,任森选择了一处隐蔽的角落,把尸体放下,朝角落里挪了挪,搬些烂木碎石盖在上面,又抬了 两块大石头压在旁边。他又跑到洞外,折了一些树枝,重又回到洞内,用那树枝把自己与艾园留下的脚印清除干净,这才离开矿洞。两人坐上汽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中感觉轻松了许多。
不一会,汽车又抵达小桥,任森停车,叫艾园把四个塑料袋拿下车。他走到小桥正中,把装有谭富贵外衣外裤的塑料袋袋口打开,又把装有染血床单布块和火钳的塑料袋及装有大花瓶的塑料袋袋口打开,把三个袋子垂直扔下小河正中,他用手电照着,确认这三袋物品在水中翻滚着或者沉没或者流向下游,才走下桥来。接着,他拿起另一个塑料袋,那里面是谭富贵的证件及随身物品,他走到桥下的河滩上,把袋内物品倒出来,堆成一堆,浇上汽油,用打火机点燃,接着又把两人至今仍戴着的乳胶手套脱下扔到火中,眼看着全部化为灰烬,这才离开。
回家的路途上,两人心里轻松得多了,好像噩梦已经结束,又可以恢复到以前的平静生活了。可是,两人谁都没有说一句话,因为在潜意识中仍然担心着自己的命运。
两人回到公寓,瘫倒在沙发上,已经精疲力竭了。艾园取了两杯冰牛奶,两人默默地喝着,仍然没有说话。任森仔细回忆着刚才发生的可怕事件的一幕幕细节,寻思着有没有疏漏之处,因为他知道,一星点儿的疏漏便会导致全盘皆输,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呀!
尖锐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在夜晚,这铃声显得更刺耳。任森看看挂钟,已经是凌晨两点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打来电话呢?
“喂!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们的事。”电话那头传来清晰的说话声音,那声音慢吞吞的,一字一顿的,有板有眼,有些阴阳怪气的味道。
“你究竟是谁?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任森仍然故作镇静地问道,但心里已经有些发毛了。
“哈哈!你们不是刚刚从西郊矿山上回来吗?你们不是刚刚干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吗?”电话那头传来尖刻的笑声。
任森立刻目瞪口呆,他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发抖,他站在那儿僵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艾园感觉不对,走过来轻轻地摇动他的胳膊,问他是怎么一回事,可是他毫无感觉,或许这就叫做魂飞魄散吧。
电话那头的人依然不依不饶,继续说道:
“那矿山上久无人烟,我如果不说,警察永远不会知道。但如果我一说,你们俩的小命就完了。你的车轮印子就是最好的证据,赶快乖乖地交钱吧,最迟明天中午,50万现金。”
说完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艾园得知电话的内容后,吓得面无人色,立时跌坐在沙发上,说不出一句话来。良久之后,她泪流满面地说:
“还是让我去自首吧,如果不是因为我,你怎么会卷入这场灾祸呢?都是我害了你!”
“不行!”任森果断地回答,“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我将与你生死相随。现在,悲叹是没有用的,我们来想想下一步怎么办吧,或许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呢!”任森冷静下来了,他毕竟是男人。
“那个打电话的人究竟是谁呢?”艾园说道。
“如果他是在城外偶然发现我们的抛尸行为,尔后又跟踪到这儿,那么他又如何得知这儿的电话号码呢?因此,打电话的人必定是我们周围的认识我们的人。”任森肯定地说。
“根据车轮印子就能断定是你的车吗?”
“当然,每部车的轮印都有特征,况且刚刚下过雨,地很烂,轮印很清晰,但十几里的路,要想去清理车轮印子是不可能的。”
任森在继续思考着。
突然,任森喊了一声:“糟糕!”艾园见他面色突然变成煞白,额头上渗出了黄豆般大的汗珠,也不禁跟着惶恐起来。
“谭富贵的拳头上有我的血迹,是他在打我面部时留下的。我竟然忘了清理了!这是致命的错误,真是百密一疏呀!这无异于告诉警察,我就是凶手。”任森颓丧地说道。
沉默了一会,艾园提议道:“我们干脆再跑一趟,把那尸体搬到另一个地方藏好,那打电话的人岂不是空口无凭了吗?”
“是呀!”任森的眼中闪灼着兴奋的光芒。“说动就动,我们立即出发!”
两人立即下楼。
由于这次是移尸到另一个地方,所以可以直接由西门出城。至于移到哪儿,两人商量的结果,认为是抛到城北的芦苇荡去最为妥当。一来是因为,那芦苇荡横亘几十里,无边无际,无论是打电话的人或是警察,都很难找到尸体。二来是,只要把尸体抛到水中,谭富贵拳头上的血迹自然也就消失了。
车子接近西门时,任森对艾园说,“你注意观察后面看看有没有跟踪的。如果刚才打电话的人估计到我们有可能移尸,说不定跟踪在后呢!”
艾园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朝车后看去,看了许久,车子也拐了几个弯,但始终没有看到有什么车子在后面跟踪。
不一会儿,车子出了西门,在环城路上疾驶着。这时,已快要到达丁字路口了。任森对艾园说道:“虽然你没发现跟踪者,但是也不能排除被跟踪的可能性。我在丁字路口拐弯后停车,你迅速下车,躲在一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