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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违反体育课纪律的同学)等。又如,对于迟到的惩 罚,最初规定:“凡迟到一次,便当值日生一天。”但多数人觉得绝对不迟到难以做到,于是便改为“全期迟到不超过6次,否则,超过一次便当一次值日生”。这 看起来似乎放松了对学生的要求,但实际上避免了绝对化、“一刀切”,而使班规更符合实际,易于执行。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班规的“可行性”。
整个 班规包括“学习纪律”、“寝室纪律”、“清洁卫生”、“体育锻炼”、“值日生”、“班干部”、“班主任”、“其他”共8个部分40条,每一部分中又有若干 具体细则,基本上覆盖了班级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这便充分体现了班规的“广泛性。”班规的每一条都写明了执行者,并对执“法”不严者也有明确的惩罚 规定,如:“在教室里随地吐痰、扔纸屑脏物者,一经发现,罚其扫教室。此项由生活班委监督执行。如生活班委监督执行不严,罚其扫教室。”这就防止了班干部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同时,在我的主动要求下班规专门设了“班主任”一项,并对我有如此规定:“每月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均罚款两元或罚扫教 室一次:①对学生发火超过一次;②上课拖堂两分钟以上;③错批评同学一次;④用不文明语言侮辱同学的人格;⑤未经同学允许占用自习课上语文;⑥执行本班规 不严。对班主任的惩罚,由班长执行,全班同学监督。”班规还特别规定:“全班同学每月以无记名形式对班主任工作投一次信任票,信任票未获半数,罚独自扫教 室一次;连续两次未获半数,由班委向校长写投诉信。”这充分体现了班规的“互制性”。
5。 执行班规:“班规面前人人平等!”
经 过两周时间的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高九○级一班班规。班规一旦正式生效,便成了班级“法律”。在它面前,班上任何人(包 括班主任)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人。不管是我,还是学生干部,或是普通学生,平时的班内管理,便是共同全力保证班规的严格执行。面对班规,人人都 有权力,同时人人都没有特权。对班主任来说,维护班规的权威,便是维护自己的权威;对学生来说,维护班规的尊严,便是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教师的权威和学生 的尊严都已通过班规转化为集体的意志。
以后三年的事实证明,班规的产生的确推动了良好班风的形成。而从高九○级一班开始,我每带一个班无不实行“法治”管理。
必须声明的是,这里的“人治”、“法治”只是为了便于说明两种不同的班级管理思想而采取的一种类比说法,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人治”“法治”,因为对于一个班级来说无所谓“立法”,而且班级与国家毕竟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法治”管理的意义
引导学生制定出某种科学民主严明可行的班规并以此管理班级,其意义并非只是“被动管束”学生,而是使我们的班级管理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1。 班级“法治”管理,使我由“学生保姆”还原为“心灵的引导者”。
我曾在北京《 班主任 》杂志发表过一篇题为《 解放班主任 》的文章,提出应让班主任真正成为“灵魂工程师”而不是“学生保姆”。但在“人治”管理的模式下,班主任成天被琐事缠身,很难获得“解放”。自从我对班级 采取“法治”管理后,我把所有班级事务(日常的学习纪律、清洁扫除、课间操纪律、运动会以及大型文娱活动等等)交给了学生,我只“宏观调控”或在特殊情况 下亲自出面解决有关问题。事实证明,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是足以让教师放心的。平时,我很少守着学生上自习、搞卫生,甚至平时考试我也不用监考,在大多数情 况下,学生的表现是非常不错的。我外出开会、讲学等社会活动较多,每当外出,班长就成了代理班主任,全权负责班级事务,从未出现过任何大的纪律问题。我曾 经同时担任两个班的语文教师和班主任(两个班学生共131人),但我靠“法治”管理,两个班仍然情况良好。又一次我去长沙出席中国教育学会年会,两个班各 方面都井然有序,而且在此期间学校举行田径运动会,这两个班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分别获得年级第一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了解我班主任工作特点的人都说:“ 李镇西的班主任当得真潇洒!”
但是,我从繁重的班级事务中获得解放后,并不是无事可做,而是将精力投向更有价值的教育领域:研究学生,真正走 进学生心灵。我结合自己的教育实际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搞了大量有关学生教育的调查、分析、研究,并尽可能深入学生心灵。多年来,我坚持每天至少找一位学生 谈心;常常在星期天约学生出去游玩,自然而然地把握学生的思想情感脉搏;我根据学生心灵发展特点,先后给学生写了十多万字的心理咨询通讯,帮助学生正确把 握自己的人生航向。另外,我还先后承担了学校和市里的多项教育科研课题,发表了近百万字的教育教学文章和专著……我想,如果我不改革班级管理模式,继续沿 用传统的“人治”方式,那么,我不可能取得这些成绩。
2。 班级“法治”管理,有利于培养每一位学生的能力。
在原来的班级管理模 式中,学生干部永远是少数人,而班干部工作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班委们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而班级“法治”管理,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 而且他一旦当上班干部,“制度”(即班规)就会迫使他非当好不可。多年来,我班的班干部都是由全班学生无记名投票选举,并当场唱票产生。我如果要表示意 见,也只能投一票。但是,可以这样说,每次学生们选出的班委干部无不是我所中意的,因为在平时我通过良好班风的营造,就已经为民主选举创设了健康的舆论基 础。另外,班规规定,每一届班委只能任期一学期,班长任期也不超过一学年,因而使尽可能多的学生有机会当学生干部。除班委外,班上还设立了许多班级事务分 工的职位,使每一位学生都不会空闲。这样,便保证了所有学生都能够参与班级管理。
在“法治”管理中,班干部们决不仅仅是班主任的助手,班规赋 予他们具体的责任和权力。他们必须独立地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期全班学生都要对班委投信任票并进行民主评议,声誉较差者必须调整。同时,班委干部还代表 学生集体监督我这个班主任的工作,如果我的工作有所失误甚至失职,他们会依照班规中有关规定对我进行惩罚。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也不仅仅是靠其自觉性,而是 随时置于全班学生的监督之下,如有“玩忽职守”或“舞弊徇私”,便会立即受到专门负责监督班委的同学依据班规代表全班对其进行惩罚。在我班,班委干部的工 作态度,已不仅仅取决于他们的个人品德,而首先是“制度”使然。这就是“法治”。
3。 班级“法治”管理,是对学生进行民主精神启蒙的实践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提出,要把我国最终建成高度富强、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 21世纪的一代新人,平等意识、法制观念、独立人格等民主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学生的民主精神怎样培养?我认为,必须在民主的环境中培养民主精神,必须在民 主的机制中培养民主精神,必须在民主的实践中培养民主精神。当然,我这里所说的“环境”、“机制”和“实践”,仅仅是指我们教育者所能提供的班级民主管 理。在我的班上,平等意识深入人心,学生们的确很尊敬我,但决不会对我顶礼膜拜,更不会把我的每一句话当作“绝对真理”;相反,他们常常同我争论,而且不 少时候是他们的正确意见说服了我。我班的班委干部决没有高人一等的“官念”,相反,由于他们是同学投票选举而不是我“委任”的,因此他们深知自己的权力是 同学赋予的,也只能用于为同学服务;而且定期投信任票,也使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到自己的一言一行无不接受着同学们的监督,自己的“位置”是否“稳当”也完全 由同学们决定,因而唯有真诚勤恳当好同学的“公仆”方能受到同学们的拥戴。在这样的民主机制中,班主任和学生具有同等的义务,学生和班主任拥有同等的权 利。在我们的集体中,谁都有义不容辞的一份责任,但谁都没有班规以外的特权!
教育惩罚与民主教育(1)
我去男生寝室查看了一下,生活管理老师耿老师说他们最近进步不小。我要她说说最好的寝室是哪一间,她想了想说:“是付锐、苏畅、张豪博、余鑫那个寝室。”
这让我很高兴。
中午吃饭时,我看到付锐寝室的四个同学,便装作很严肃的样子把他们叫住,他们看我的表情以为犯了什么错误要挨批评,便有点不知所措地走到我的面前,我继 续故作严肃:“今天,我又去看了男生宿舍。问了问你们的情况,生活老师说……”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笑了:“你们寝室最好!”
他们一下子也乐了,余鑫说:“当然是我们寝室最好啦!”
我要他们保持,并说:“千万别再这样!”我比了一个吸烟的动作。
他们说:“不会了!”
中午,得知最近有十三个同学没有交地理作业,我很生气,便叫学习委员卢露统计一下本期开学以来缺交作业的情况。然后把最严重的几个同学——戚西川、付锐、余鑫、訾了、王龙等请到了办公室。
我让他们坐下后,很生气地说:“到这个学校来工作,我什么困难都预料到了,就是没有预料到学生居然会如此频繁地不交作业!偶尔一两次不交或忘记了交,我 可以原谅,但经常不交,很难让人理解!现在李老师是没有办法的,我想问问你们,你们已经读了小学和初中,如果不交作业,老师是怎么处理你们的?我看能否从 中寻找点灵感。”
他们纷纷说:“做下蹲运动!”“罚跑操场!”“重做五遍!”“罚抄作业十遍!”
我说:“哟,都这样罚!我可不能这样做。那不是体罚吗?如果你们没有做广播操,叫你跑几圈是可以的,补锻炼嘛!但没有做作业,不好用锻炼来代替。怎么办呢?我真是没有办法了!”
余鑫说:“请家长嘛!”
我一下火了:“请家长?我们有的家长正是因为已经对自己的孩子没办法了,所以才送到这里来。我请家长有什么用!”
同学们不说话了。
我说:“一切外在的惩罚,都靠不住!只有自己对自己的惩罚,也就是说,只有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才靠得住。”
戚西川说:“我很想说以后再也不缺作业了,但我怕做不到。”
我说:“如果你是开学说这句话,我可以理解你。但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学期了,你缺了这么多的作业,还在说以后可能做不到不缺作业,我就觉得你不像男子汉!”
他说:“那我尽量做到吧!”
“这话我爱听。”我说,“我也没有要求你以后绝对一次作业都不缺了,如果真有什么特殊情况,又缺作业了,我不会以你今天缺作业的事来反问你为什么说话不算数,不,我也会原谅你的。但你不能因此而放松自己,作为你自己,应该以最大的努力保证一次都不缺作业!”
他说:“好!”
其他同学也表示尽量做到不缺作业,不辜负李老师的信任。
我说:“你们看,今天李老师一点都没有惩罚你们,我期待着你们的行动。”
他们走了,我还在想,什么惩罚都没有,但我已经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了震动,至少他们不会无动于衷的。我不一概反对教育惩罚,但是,让犯了错误的学生自己感到惭愧,进而产生要改正错误的愿望和信心,这比教师的任何惩罚都更有用。
我想到曾有一些老师在网上与我争论教育是否应该有惩罚,我写过帖子——
真正的教育首先是充满情感的教育。在学校,任何形式的体罚都必须根绝,因为离开了对学生的爱与尊重,就谈不上任何教育。
但是,成功的教育却不能没有惩罚。
我在这里强调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当然是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有的教师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误区。他们认为既然是“教育”,就总是“和颜悦色”、“润物细无 声”、“循循善诱”;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教育专家”也常常这样“语重心长”地教诲每天和学生打交道的一线教师:要“说服教育”,要多“谈心”,要多“讲 道理”,要“感化”,“不能发火”呀……
但许多老师显然还没有修炼到面对错综复杂的教育难题特别是面对具体的违纪学生时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程度,他们——包括笔者实在做不到呀!于是,有人讥讽这些“专家”:“您说得太好了!那我把我的学生交给您,您来试试吧!”
应该说,“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惩罚的因素。教育,不仅意味着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水平,同时意味着按文明社会与他人交往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即通 常所说的“养成教育”。这种“养成教育”,带有某种强制性——这种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强制性”与我们现在反对的思想专制不是一回事。作为社会人,不遵循 起码的公共规则与秩序是很难与人交往的。同时,在一个集体中,一个人违纪必然妨碍其他更多的人学习。这样,为了尊重多数人学习的权利,有时不得不暂时“剥 夺”个别人的学习权利——也就是说,必须予以必要的惩罚。
什么是“惩罚”?我理解的“教育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这既可以体 现在精神上,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前者如扣操行分或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等等),对严重影响课堂秩序的学生甚至可以请出教室让学生反思其过(对所谓“请出 教室”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好简单肯定或否定);后者是某些过失补偿性行为(比如做卫生不认真而罚其重做等等)。这些惩罚与尊重学生并不矛盾,正 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要求他。”
但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怎样的教育惩罚,都不能是体罚。有的朋友不理解我的这个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是“惩罚”,怎么又不包括“体罚”呢?“体罚”不是“惩罚”的一种吗?
这又是一种误解。何为“惩罚”?“惩罚:严厉地处罚。”那什么叫“处罚”呢?“处罚: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而何为“ 体罚”呢?“体罚: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以上解释均摘自《 现代汉语词典 》)可见,“体罚”从词义上讲,是排除在“惩罚”之外的。只不过现在许多人一提到“惩罚”,总想到“体罚”,这是对“惩罚”一词在理解上的泛化。
教育惩罚与民主教育(2)
我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科学的教育惩罚不仅仅是制止违纪现象的手段,而且还应该是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途径。也就是说,教育惩罚不应该只 是来自教育者,而应该来自学生集体意志。比如在我的班上,所有的惩罚都来自学生民主讨论最后无记名投票通过的班规,因此,这“惩罚”已不是来自教师的“铁 腕”(如果这样,很容易导致教师不自觉的“专制倾向”)而是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集体意愿。更重要的是,教育惩罚不能仅仅针对学生,同样应该针对教育者。 也就是说,在一个集体中,班主任和学生都应该遵循共同的“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凌驾于集体规则之上的特殊成员。在这里,教育惩罚充满了师生平等的法治精 神。从教至今我当班主任已经20年,我多次因不慎违规而被学生依据共同制定的班规惩罚。我觉得,这不是我有意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或者显示“打 铁先要本身硬”;真正的民主教育,理应如此。
总之,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罚,而且我们提倡的“教育惩罚”应该充满现代民主精神。这 样的“教育惩罚”使民主精神真正深入学生心灵:学生与班主任享有一样的权利,班主任与学生具有同等的义务。在这样的机制中,学生开始尝试着自我教育与民主 管理的实践,切身体验着集体与个人、民主与法制、纪律与自由、权利与义务、自尊与尊他的对立统一关系,潜移默化地感受着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尊严与人格的平 等。这样的教育惩罚,实际上是让学生在实践中受到民主精神、法治(注意,不仅仅是“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