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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神经与发声的声带神经有部分交连,所以一听到声音,共振的结果,人的声带就会感到些微的刺激。这原是学习的结构基础,自然而然生命体就产生了模仿的行为。
当人能学习发声,又能模仿这种细微的分别后,声音便成为对此类经验的连接索引。这种索引可以代表一系列的经验,更进一步的简化了经验的复杂性。经验原本是由许多时空交错的事件连结而成,经常以经验串的形式存在,在调用经验时,必须从头到尾连续完成。有了声音以后,便可以简短的“符号”为媒介,以代表各个独立的经验串。
这种藉索引符号代表的方式属于以简驭繁的“系统结构”,系统结构分两个部分,一是系统代称,亦即前面所指的“索引”;一是所代表的数据结构,对人而言即为“经验”(以字典为例,有多重系统结构,若找字,可用仓颉码或注音符号为代称,文字为资料;若查文义,则文字为代称,其文义为资料)。代称简单,资料之繁简却视情况而定。
在系统结构下,概念既为代称,又为资料,交互灵活运用,个别的经验得以结合成为统一的体系。人类历经了几十万年,才发现这种“以简驭繁”的巧妙方法。所以中国人虽然善用文字概念,却毫无“字母索引”观念,也就难以厚非了。
举个例子说,我因为高血压、痛风、皮肤过敏需要吃药,医院发药时都已分装成小包,算是经过分类的了,否则各种药混在一起,吃药时的窘境可想而知。但对我来说,每天还要花几分钟把药包打开,再一一取药,仍是手续繁复。所以一想到要吃药,心中便感觉到一种负担,各种负担累加起来,便成了压力。
工作效率的高低,不在于工作的快慢,而是不能分心。所以我每次领了药,一回家,便一次把所有的药先分妥,到时只要往胃里吞就是,这就是“以简驭繁”。如果药太多,要定时、分情况服用,就还要加一项“索引”的顺位功能了。
有了这种系统结构后,人借着脑海中概念的跳接,可以把所有的经验连成网络。这种网络即为“概念网络”,网络的跳接,便是思维。
生理年龄决定了人经验的内容,早年的学习期只能学习思维的联想。基于“生命力”用则加强的原则,若幼年不用大脑,其思维能力必然低落。幼年同时又是生理心理成形的必经阶段,需要大量的刺激,家庭及社会对幼童过度的保护,往往损害其成长的机会。
人在自然的演进下,本与动物无异。虽然人具有更高层次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必须有更高层次的压力需求,才能一步一步养成。这样的压力其实是违反生理本能的,所以人虽然有思维的潜力,除非是必要,宁可以经验处理事情。
一旦经验不能应付,产生了痛苦、失败,在难以忍受的煎熬下,衡量得失,人才会强迫自己试着思考。这种“强迫自己思考”的能力,也就是意识强迫生化电流,在大脑网络中强行导通,故称“意志力”。意志力的特性是要能长期坚持,以抵抗身心的痛苦。
人人皆知思想的重要,也知道思想需要训练,却不知从何下手。殊不知这是自然的需求,只有在意志力被激起后,才能到达思想的境界。一般人多少都有一些记忆、联想、判断的能力,又因在人类社会上,人的价值与思想无关,故在经验层次中并不重视思想。
在现实的人生中,我们常见到“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例证,究其原因就是人在成长后,用不用思想的关系。一般说来,思维的培养及训练,十二岁以后应立即开始。“苦其心志,空乏其身”是刺激用脑的动机之一,万万不可任孩子予取予求,得之既然容易,自然就没有用脑筋的必要了。训练时,讨论、辩论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胜负及奖惩为手段,那样会使目标偏移。
思维训练的基本要求是“意志力”,如果尚未养成,则应先培养“思维持续力”。不断起灭的电流所引起的大脑活动,就是“胡思乱想”。胡思乱想是生命体的本能,也是维护大脑神经通路的一种机能,但如果不予以控制,即难产生有系统的思维。
思维持续力的训练方法之一为静坐,先练习“一念不生”,人若能一念不生,就表示能控制大脑思维的方向。另一种方法是集中思虑,以时间为单位,回想自己今天所做的事,其要旨就在于一心不乱。
有了持续能力后,就要练习水平思维,这是联想能力的锻炼。先任选一个主题,然后试着有系统地联想与主题有关的一切。要练习到随时随地对任何事物,都能随意指出其相关性,才算成功。
练习时如果不觉得累,表示游刃有余,可以进一步练习垂直思维。垂直思维是大脑的组织能力,亦可以说是系统分析能力,能对每一种联想的事物,找出其“体用因果”关系来。水平及垂直思维共享,就是有效的思维(请参阅<智能学九论--思维论>)。
因为思维是大脑内部的活动,无法由外表观察得知。除非在动机的驱使下,能自动自发的思考,否则强迫式的思维训练效果不大。而动机来自环境,环境一优渥,人就丧失了机会,再如家长宠爱,孩子便依赖成习,没受过痛苦的洗礼,怎么可能激发力量?
人能力的高低未必与得失有关,却是成败的关键。不论什么能力的养成,其关键都在训练方法上。因为思维速度慢,唯有加强训练反应力(天生的能力也可藉加训练增进)才能得到较高的效率。而反应的训练必须有系统,反复地把一个动作练熟了,再练第二个。直到整个思维的过程都已成为反应了,这种思维能力才算是自己的。如果也和“胡思乱想”一样,东摸西搞不能熟练,这种能力将永远无法培养。
感官本能的利害认知,经常支配着人的行为。唯有当人具备了意志力,以意志力控制自我,思维的电场强度不断增加,才能忽视感官的影响。但是自我意识是主观的,意志力受到意识的左右,私心重者,对他人仍会造成不利的后果。
当人的认知力质变为意志力时,第一个改变的就是群居的社会观念及行为。但应该注意的是,在社会中的社会人不见得具有意识层次的境界,或许在某种情况下,略有社会意识。但是层次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了解人性以及人类的行为,对于每一个体在什么时候处于何种境界,则不是当前讨论的范畴。
在意识层次中,意志力的积累为量变,意志力改变为信念力,则为质变。量变的结果,意志力决定了行为的方向。人类的行为大体可分为生存与社会行为两种,前者承袭自动物的本能,以保障生命体的生存为职的。后者则与意志力有关,人本来自自然,因认知个人私心对群体的危害,特以意志违反自然,产生了社会上的各种制约观念。
社会是意识的衍生品,社会的制约来自人类“私心”的反思。然而,不同的环境与不同的时代背景,使得人们有不同的诉求,由此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
不论哪种社会制度,其最基本的核心是“自我”,在生存的需求下,“家庭”制度首先确立。在家庭制度中,“性”是因,世代交替为果,家庭的成员是体,共同的生存是用。在早期的生存水准中,年龄、性别、经验是力量主导的指针。
现代人习以为常,早已浑忘家庭的意义,只是随着生理的需求,根据社会的习俗,时候到了便成家育子,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事实上社会结构在改变,家庭的制度也随之改变。当人类无虞于种族的灭绝时,人本位的力量逐渐增强,一夫一妻制便成为主流。
接着,知识形成了力量,社会福利不断的改进,生存变成了人类的权利。人的年龄、性别、经验三者不再是个人力量的指针,家庭失去了原有的机能,宣告破产。此时所剩下的,只有人因为孤寂而对情感的憧憬,始终难以释怀。
人类最初的社会是建立在以家庭为中心的结构上,所以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家长制就是君主制,只是规模较大,关系较复杂而已。
社会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如何生产及分配社会资源。社会资源不外乎生存所需的物质与心理所需的精神。在西方由于人们对人性的了解不足,社会制度无法对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做一个合情合理的安排。因此,在物质资源的处理上,形成了经济及政治制度,而在精神需求上,则独立为宗教。
中国则不然,在汉朝以前,社会制度就是中国人生活的全部。由于先民的卜筮传统影响了思维方式,宿命论大行其道,所以家庭社会的伦理道德遂成为人民的精神支柱。及后佛教传入中国,才有标榜中土玄学的道教兴起。人类的精神依归,未必非经过宗教的过程不可,但是无可否认的,宗教确有其阶段性的功能。
然而,宗教只是理智层次的过渡,是人类追求宇宙真相的中继。在人类还没有累积足够的知识,无法解释各种未知的现象之前,不得不假设一些权宜的观念,此即宗教的由来。从人类文明史可以证明,知识与宗教的认知互为消长,同属精神的范畴。
中华文化之伟大,就在于早在几千年前,一些先知就已经跨过了宗教的迷思,直达理性的本体。《易经》和《道德经》是两个无法否认的明证,只是西风东渐,今人对传统思想蒙然不识罢了!
物质资源的问题涉及生产及分配,生产是能量变化规律应用的技术,需要的是知识与劳力。分配则触及人性的私欲,是一种权与利的交集,人无权则不能分配,分配而不得则无利益。人既然有私欲,为了多得利益,必然要争夺权利。
在任何一个社会上,不论实行任何制度,只要是由人来处理分配的问题,就不可能令人人满意。不满意的结果,就形成意志力的动机,意志力会团结一批不满的力量。于是,意志力与意志力对抗,便有了党同伐异,兵戎相见的流血革命。
理想的社会制度是当权者谦让,执行者公正,人民明礼知义。然这些都违反人性的私欲,变成可望而不及的幻想。因为人对世事的认知全凭自我的经验,出生在艰困环境中的人,深受痛苦折磨,因之激起了意志力,从而能克制私欲。唯有这种人,在当权时不恋权势,在执行时不分亲疏,即令身为庶民,也能读书知礼。
在圣人之治下,社会公平了,天下大同了,人的经验平白如纸,动心为念,为所欲为。前文说过,人的意志力仅在极端痛苦的煎熬下才会产生,在平安快乐的社会,任何人都不可能有坚强的意志力。缺乏了意志力,人就停留在经验层次,人人急功近利,短视媚行。掌权者至死不放,执行者无利不贪,老百姓则能争则争,可赖就赖!
这个道理老子看得最为透彻,整本《道德经》无处不是暗示这种现象。所以有人把老子当作反社会的代表,其实他只是先知,早就看透了!
《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第九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
第十八章:“大道废,有仁义;智能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老子早知道生死幻灭的至理,他是第一个理智层次的先知,他当然知道社会制度的走向。人言君权是人治,民主是法治,天下哪有法治呢?民主时代标榜人民可以立法,然而人民是谁呢?是无知无觉的选票!今天有人鼓吹唱歌有益身心,于是立法保护唱歌,明天有人听觉受损,于是立法限制噪音。等唱歌的卯上了限制噪音的,又要立什么法呢?
美国才立国两百年,年年立法,其法律之多胜过牛毛也就不谈了。律师分工就有一百多种,打起官司来,一件民事可能要劳驾好几位律师,想做律师比当医生还难!以一个五千年的古老国家,如果早行民主,如今安在?
所幸意志力能产生思想,能对抗私欲,当私欲渐泯,生理不再是人的敌人时,人才能控制自己。自我控制称为“觉”力,觉力来自于大量的经验比较,此经验体即是“觉者”。觉者可觉于人生所面对的一切,人生所面对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我心”。
能觉于我心之觉者,就具备了宇宙的“意识”,意识到人仅为宇宙万物之一员。如来佛在《金刚经》中,说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在诸相之中,我相就是我心,要能识诸相非相,就见到如来,这就是真识。
真识只是意识层次的真谛,人只有在此境界中,才能泯除小我,从而追求大我,把“自我”置于宇宙真空,为此空界的众生诸相服务。
这种能觉于我心,绝于我心者,可称为“明心见性”,是为悟者。所有能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人,不论从事什么工作、行业,都算得上是悟者。
无我的人,其“忠于”人时,必以他人之利为目的。而有我的人,阿谀谄媚不过是一种卑劣的手段,借着欺骗对方之无知,以谋取自我之私利。
同理,忠于事,忠于党,忠于国,忠于民等,无不视其意识中之利害而定。凡以己利为中心的,不过是停留在本能、学习、经验层次的人罢了。唯有弃绝自我之利益,将意识升华到无我的境地,才算进入了意识层次。
任何人都是孤立的、茕独的,人之所知所识无不来自与他人的沟通。而人类文明的演进,所累积的也无一不是人之所言。人言有正有误,一代一代的传衍下来,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其真实的可能性较大。人类社会就在人言之中,又提升了一个层次。
这就是意识层次的质变,由意志力而产生了信念力。对真实的信念是智能,智能是人的概念,实际上就是宇宙能量变化的规律,故人唯有认知了解了宇宙的规律,始得具有智能。
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不断的穷窥世态,最后迷途知返,去私求全,直证真如!
如来佛、老子是觉者,是悟者,更是智者。正是这些先知们在前面的提引,后人才得睹康庄大道。
智慧之旅 (第四部) 五、境界 人生信念与思想行为宇宙能量的压力(重力),电磁力,强、弱作用力等是物理的基本力。这些基本力支配着物质层次,所产生的作用力、重力以及共振作用等,都有“力”且守“信”,皆属于“信力”之一种。人之意念对于某些人事物,同样能守信且具有作用力。人能守信于一种原则或规律(即为“理”),因了解事理而生智能,故属理智层次。
信力作用于人的意识,支配了人的心念,是称“信念”。由于信念来自信力,且系判断的根据,所以成为意识面对未来事物变化的准则。在经验层次的人,只是一再重复过去的经验,信念可有可无。
人之信念并不单纯,往往对某一事件部分接受,部分排斥。人的经常矛盾犹豫的特征,正是需要思维判断的主因。一旦人们对某一人事物产生了共同的认知,便能形成力量,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判断也变得单一而有效。
在理智层次中,人的认知必符合客观事实,而客观事实又接近宇宙真实。所以理智层次可以说是诸层次的顶点,再发展下去,到了完全符合真实时,即回归到宇宙本体。
信念是一种抽象的结构,无形无质,却是意识层次质变到理智层次的基因。信念不是迷信,迷信也不是信念,两者之间的区别,完全在于人之私心。私心是主观的,仅属于个体的利害认知,若个体执着于私利,则不论相信什么,都是迷信。
举例说,“人生存在客观的宇宙中”是真,如果只因为于己有利,未经质疑就相信这种说法,那就是迷信。因为“信念”应该是用理智思考,在了解以后才相信这句话的真实性,并不是以利害为出发点。
以“我信神”为例,我真正相信与否,纯属主观,不值得讨论。如果我信神的原因,是因为“信神对我有利”(心安亦然),那么这种信神的现象就是迷信。反过来说,我信神,因“神为真”,所信属于真实的信力,这就是“信念”。(如神是真,必然利害兼具,盖真为整体,绝不可能仅有利或有害于某一个体!同理,神有偏爱,施利于某一个体,此神必不真,不真者无信力,人信之即迷)当然,真假需要求证,而且要能证明!
在人类社会的演进中,能到达理智层次的人极少。因此,人们对“信念”与“迷信”经常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