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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我和远房堂兄志学聊天,谈起这段往事,我认为因为当时得到了“共鸣”,所以度过了难关。
他笑着说:
“你上当了,我们警察教育中,专门有一门对付离家出走儿童的攻心法。你以为那么巧,人人和你一样?”志学毕业于湖北警官学校,对这种事情好象司空见惯。
“我不相信,你怎么能肯定他说的不是实话呢?”
“你们住的那一带都是政府要员,警察当然也经过特别挑选。按照他对你的说法,他十多岁离开家,到现在应该只有二十来岁。松江派出所那些人我都认识,最起码都有三十出头。”
我在台湾尚有位亲舅舅汪泰彦,是母亲最小的弟弟。因为一直住在乡下,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刚到台湾时,母亲便央求父亲把他从江苏家乡接出来。他来台后,父亲认为舅舅人太老实,又不识字,便叫他留在家里读书,同时替父亲开车。舅舅不愿意,他想外出拜师学一门技术,后来果然成了大厨师。每年过年,唯有他给我的红包最大。
我经常到他餐馆里找他,当然是为了解馋,舅舅总会给我切一盘醉鸡,然后听我诉苦。有一次,家里实在待不下去了,我求他给我找个小工做。舅舅一再劝我,叫我先把书读好,否则在社会上一辈子受人欺负。
这些话我当然听不进去,就凭那个大红包,我认为舅舅比其它的亲戚都神气!舅舅说不过我,后来终于同意了。每当我受到委屈,就到舅舅餐馆去吃一餐醉鸡,顺便打听做小工的事。舅舅总是安慰我说快找到了,下次来再说。
一次一次“再说”的结果,危机度过了,做小工的心也渐渐地淡了。
由于心理的不平衡,我必须找到一个发泄的管道,小说已经不能抚慰我狂跃的血脉,陌生的新环境更显得疏离。最令人心慌的,是身体内无处不在的生命力,刺激着神经,逼迫着肢体,随时随地可能迸发出来。
我已习惯于压抑,大批的救火队员,每天忙碌不堪地浇灌心头的烈焰。学校的课业宛如堆积如山的枯柴,师长的教诲则似山头的焚风,不仅对我没有一点助益,反而风助火势,我这座荒山,日复一日地接受各种煎熬。
由于学校小,教室旁边就是运动场,四个篮球场位于心脏中央。在附中时,我连班队都够不上,只有捡球的份。有一次,连我在内的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偷偷摸摸地报名参加在“三军球场”举办的比赛。目的无他,只因在学校没有机会正式上场,何况三军球场在室内,只要能在里面投一次篮,也觉得不虚此生了。
早就知道会输得很惨,心理倒很坦然,抽完签,第一场对手竟是上一届初中组的冠军文山中学队。结果受惠最大的是我,因为我根本没把去“三军球场打球”当作比赛,也懒得管文山中学是何方神圣。比赛时,我们队上只到了六个人,我则是生平第一次,不仅在“有地板”的球场中足足打了四十分钟。而且居然还有正经八百的裁判、计分员,以及全场一边倒的同情弱者的拉拉队。
我设法向一位任职联勤的亲戚要了个橡胶篮球,那个球有很多优点,每天上学时一定要先打足气,到了放学时必然会漏得又干又瘪,可以塞在书包中。这还不说,如果打完球忘了收走,一定会有同学路不拾遗地物归原主。
有了球,我便和一位同学换了临近后门口的位子。下课铃一响,我头一低,在老师还没走出教室之前,就如轻烟一般,溜到球场,先占地为王。
上课时,十分钟有如终生监禁,到了球场,十分钟简直比打个喷嚏还要快。为了发泄精力,我拼命抢球,抢到了宁愿传给别人,甚至于胡乱丢到外围。我个子虽不高,但因为练过“拔坑”的功夫,一招旱地拔葱,就闯出了字号。
中午才是重头好戏,拜地利之便,我这个“职业球员”一定抢得到球场,于是便展开了一个多小时的“杀戮战场”。
为了打篮球,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耗在球场上,午餐便成为最大的累赘。好在家中无人照料,便当时有时无,端视佣人阿香的情绪和前一天的剩菜而定。我常故意将剩菜扫光,第二天就有借口向阿香要“饭钱”,一天两块钱,可以买两个面包。事实上,两个面包对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年轻人而言,连牙缝都塞不满。而我也从来没有买过面包,四根棒冰才是真正的享受,既省了吃饭的宝贵光阴,又解决了口渴的困扰。
万一是带便当,那就伤脑筋了,我总会设法在上课当儿,一口一口、偷偷摸摸地把那些吃起来不知是何物的家伙,尽快地塞进胃里。好在同学们渐渐闻惯了上课有饭菜的气味,也因为实在需要有人牺牲,否则中午无球可打,时间可不好消磨!只是,有因必有果,等到时机成熟,报应才到。后来在巴西,我的胃溃疡发作,几乎魂归异域!
光是打球还不够,体力虽然能够宣泄,并不表示心力就有了平衡。刚好这时学校新成立了管乐队,招收高一的同学参加练习。这种事我怎能后人?虽然从来没碰过任何乐器,反正是醉翁之意,学不学得会,我丝毫没放在心上。
当时有乐队的学校并不多,记忆所及只有开南商工,连附中、建中都付之阙如,因此,大家对乐队的认识都很有限。请来的一位教练是国防部军乐队的,但他每个月只能来一两个小时,对牛群哈上一口气。
选乐器时,人各有志,最抢手的是小喇叭,可是吹得出声音的没有几个。再来就是黑管,倒是人人都能让它鬼叫神嚎,无奈管上键钮多多,像毛毛虫一般无从下手。打鼓最容易,立刻有人捷足先登,大珠小珠声如雷鸣。
我选来选去,发现乐器不是被人占住不放,就是上不了手。等到每个人都有了对象时,我还在那里像游魂一样,东晃晃,西摸摸。
有位同学比较内行,他劝我玩指挥棒,说做指挥最神气,但我嫌它不能发出噪音,不过瘾。他说:
“你想过瘾?过什么瘾?”
我也说不上来,只觉得自己精力过剩,坐立难安。他大概是猜到了我的难题,便指着地上一个庞然大物,看上去像个海螺,上面有个方圆尺许的大漏斗,下面蜿蜒着几圈铜管,想来起码有十几公斤重。他说:
“这个叫‘输傻疯’,是乐队的灵魂。可是吹的人一定要有力气,否则游行时,不要说吹,光扛都会扛死活人!”
因此,我选了“输傻疯”,她和我身高相若,扛上肩膀,我彷佛又矮了半截。
输傻疯很好吹,一吹就响,一响就像牛鸣。说是牛鸣还有点自我安慰,根据同学们的评估,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大象放屁声。
总之,我很满意这十公斤的伴侣,经常把它擦得泛出金光。太阳出来时,正好欣赏漏斗反射出去的金色光圈。我尤其喜欢看光圈笼罩下,人们躲躲藏藏的德性。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我们成军不久,欣逢双十国庆。该年适值中山北路陆桥峻工,因此扩大游行,要由总统府到中山堂,绕过火车站,南下陆桥,再回到总统府前的广场。我们学校因为有了乐队,便成为台北各中学的魁首,被指定为“前导”。这简直是莫大的殊荣!我们一边加紧送气,一边幻想着全世界的眼光,都向我们行注目礼。
老实说,那场面着实寒酸得紧,我们乐队只有两只小喇叭、一只中音喇叭、一只低音喇叭、二只伸缩喇叭,再加一只黑管、大鼓、小鼓和我这巍然耸立的又傻又疯!今天台湾任何一个小乡镇的送葬乐队,都不好意思以这种阵营露面。然而人比人气死人,据说师大附中和建国中学跟在我们后面,还都觉得汗颜哩!
虚荣的代价,只有生活在虚荣中的人才能体会,我们在初试啼声之前,只会两首曲子。一是国歌,一是升旗歌,所谓“会”是指吹得出声音来,离不离谱全靠自由心证。只有保证不缺的,就是黑管失控时的高八度装饰音,和大伙上气不接下气的休止符。
游行时总不能老吹国歌吧!要练进行曲,如何练?在哪里练?成功中学小不丁点的,即使在马路上吹,教室里也不得安宁。我们被各班同学咒骂着赶来追去,跑遍了每个可能的角落,却始终得不到知音。后来,我们进军到对街台大法学院的大操场去,想不到连那么高级的学府,对我们的音乐也不能领教。
不得已,我们毫无选择,打算吹升旗歌应卯。刚巧那时“琉磺岛浴血战”正在上演,一首美国海军的起锚歌,人人能够上口。还要练什么?大家众喇叭齐心,共谱一调,一吹即成!于是我们又有了第三首曲子,自创的“起毛歌”。
游行当天,大伙从“启锚”经过“起毛”到“弃锚”,前后三个多小时,指挥很认真,坚持只要路边有人,我们就得吹给他们欣赏。由于从来没有苦练过,嘴皮还很嫩,加上在空旷的地方听不到回音,喇叭声不知悠然何往,只得拼着老命用力吹。不到一会,人人嘴皮都破了,鲜血淋漓。然而指挥的手还没有酸,他又一劲的勇往直前,看不见后面,只是不断地挥舞着指挥棒。为了面子,零零落落的呜咽声便此起彼落。
我的嘴皮还算硬朗,输傻疯也只要送送气就可以了,反正马路上够吵了,谁还来注意是不是有只老牛在哼唧?可是,我却发现了一条物理定律:肩膀上的重量,其“加重量”与距离平方成正比。到最后,我根本不能吹了,只是捧着那千斤宝贝,牛步蹒跚。
这次光荣的代价是后来只要一听到游行,我就感到肩膀酸痛。
我真正的苦难始自初三,那时曹叔叔走了,家中由敏姐独揽大权。她为了要找个女佣费尽心思,三天两天,来一个,换一个。不干凈的她嫌脏;太精明的她嫌贼;长得不好看的,她说丑得讨厌;长得漂亮的,她说会惹麻烦,总之,个个都不如她意。
最后,来了位名叫阿香的女孩,年纪与敏姐相若。她很会察颜观色,一眼就看穿家中是敏姐作主。没有用多少功夫,敏姐已经心满意足,立刻录用。阿香成天跟在敏姐后面,不论大事小事,都能处理得恰到好处。
过不了多久,阿香摸清楚了我们家中的底细,她勤劳地跑进跑出,为父亲倒茶倒水。各种琐事不必吩咐第二遍,一一安排妥当。父亲多年来无人侍候,就连母亲在世时,也没有阿香考虑得这样周到。父亲因此心情转好,脸上也露出了罕见的笑容 。
正像是严冬密云中现出了煦阳,家里一片祥和。连像耗子般的我,也胆敢偶而钻出洞口,小心翼翼地观察天气的变化。
不知是不习惯,抑或是独特的第六感,我闻到了暴风雨前的气息,看到了在宁静外表下,汹涌澎湃的暗涛。
父亲发觉阿香不识字,便开始每天教她,那份细心、那种温柔,完全与我有生以来所认识的刚毅严肃的形象大异其趣。阿香也很珍惜这一个迟来的良机,几乎是废寝忘食地努力学习。
渐渐地,敏姐发觉情况失去了控制,便开始在父亲面前,抱怨阿香未尽职责,父亲每次都只是笑笑了事。若敏姐暗示要开除阿香,父亲便晓以大义,叫她要体恤下情。于是,敏姐与阿香的冲突表面化了,常常为了一点芝麻大的事争吵不休。阿香先是忍耐,然后父亲介入,责备敏姐任性,胡作妄为。
终于有一天,两人大打出手,互有瘀伤。
父亲甫下班回家,敏姐就在房中呼天抢地,哭诉母亲不在身边,竟连佣人也来欺负。阿香则泪珠涟涟,轻声细语,委屈不尽地向父亲辞职,要求返乡。
好戏连场,父亲一会儿大发雷霆,声震屋瓦,闹得鸡犬皆惊。却又立时婉颜悦色、温声细语,对阿香好言相劝。我躲在一边旁观,眼界大开,至此方知世上真有“双重人格”这回事。结果父亲不仅挽留了阿香,听说还加了薪,敏姐这时才知道大势已去。
一天,我正在车库门前玩耍,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猥猥琐琐、身材矮小的男人,他说要找“魏桂香”。我直觉地说:
“我家没有这个人。”
他犹豫了半响,从口袋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了我。发信处竟是我家的地址,我抽出一看--粉红色的信纸。我记得敏姐也有,而且最喜欢拿来炫耀。信纸上只画了一个不太写实的乌龟,我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便问他:
“你是找阿香吧?”
他点点头,于是我进屋去把阿香找了出来,阿香一见到他,几乎呆住了。
我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晚上,父亲眼睛红红的,不作一声。阿香侍候完毕,整理好行李,不声不响地走了。
敏姐预期的胜利并未到来,一家大小似乎都成了父亲的眼中钉,见谁骂谁。连从来重话都没听过一句的妹妹,也被骂得直哭。
敏姐曲意承欢,给父亲倒茶、拿水,自动地擦窗子、洗地板,破天荒地担负起所有的家务来。父亲则一时嫌茶冷了,一时又骂水太热,总之,没有一件事称心如意。
对我而言,这些算是小场面,棒子没落在身上,骂骂不关痛痒。可是,敏姐生平没有受过这么多气,常常背着人偷偷饮泣。
这种地狱一般的生活才不过半个多月,父亲的骂声沙哑了,敏姐的面庞也消瘦了。我则小小心心地,深藏在防空洞里,竖起了耳朵,连大气也不敢出。
突然有一天,阿香回来了,居然还是敏姐亲自去“迎驾”来的。阿香送了敏姐一套化妆品,送父亲一个手织的绣花枕头。家里恢复了平静,父亲不再骂人了,阿香则除了侍候父亲外,对谁都不假辞色。
老实说,我对阿香毫无恶感,甚至希望她永远留在我家,帮我化解无情的风暴。只有阿香在时,我可以向她请求买新鞋、新衣。出了问题,也可以请她代为说情。我常常听到她那带有黏性的温声柔语:
“老爷!小孩子嘛……”父亲哼了一声,笑声传来,雨过天青。
这次阿香回来,还有个附加条件,她每周只能做五天。也就是说,有两天晚上她必须回家陪她先生。每当她回家前,必定会细心地安排好一场“牌局”,然后吩咐我倒茶送水、收拾桌椅等善后事宜。
打牌有所谓的“抽头”,每次三十、五十元不等。第二天阿香来了,我再把头钱给她。如此这般,等因奉此,日子过得尚称平静。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头钱”应该是给辛苦侍候别人的人。既然工作的是我,为什么不该我得?我隐隐感觉到这种理论在我家行不通,但看看手中的四十块钱,那种诱惑力实在拒绝不了。说不定父亲不会知道,至少,我扣下一半,想来很难查出。
我只拿了二十元给阿香,过了一会,父亲一言不发,把我揍了一顿。
我知道是为了钱,壮着胆子说:
“这是我辛苦工作的钱,为什么不能拿?”
“你工作是应该的,我养你这样大,做点事也不甘愿?”父亲又打了我一棒。阿香过来把父亲拉开,说:
“老爷,不要生气了,二十元算什么嘛!”
“算什么?年纪这样小,就让他养成剥削别人的习惯,长大了还得了?这是品德及人格的问题,与钱多少毫不相干!快给我把钱拿出来。”
这种价值观是传统中国社会立身处事的标准,我知道父亲说得有理,但我从来没有零用钱,这二十元我已做了几十个难以取舍的计划。硬着头皮,我说:
“我把钱花了。”
“混帐!你不愁吃,不愁穿,还要什么钱?”
我一听到这句话,感到冤枉万分。我脱下上衣,拿给父亲,说:
“我的衣服破成了这个样子,比乞丐好不到那里,同学都笑我没爹没娘……”
那衣服破了无数个洞,都是用铁丝“缝”住的。铁丝见水就生锈,衣服上斑斑的暗红色,好似秋天的枫叶,飘了一地。
父亲见了,更是生气:
“你为什么不说?我又不是你的后父。”
“我怎么没说?每次说起,您老就骂我不爱惜衣服……”
“是呀!你看我的衣服,穿了好几年,有哪件像你这个样子?你不爱惜,就算给你买件铁的也没有用。”
我乘机又把眼镜取下,我的眼镜除了玻璃片还完整外,镜架上缠的是细铁丝,镜脚也是用粗铁丝取代的。父亲还要骂,阿香倒是眼圈红了,她说:
“这都是我不对,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小少爷穿的是这样。老爷,您也别生气了,让我来想办法吧。”
那是考高中之前的暑假,不必再穿制服。她不知从何处弄来一些救济品,总算把我的护身铁甲丢进垃圾桶中。
进了高中不久,有一天父亲回家后脸色铁青,我照例去给他换拖鞋,提皮包。父亲理都不理我,冲进屋里,与阿香谈了一会。出来后,不问青红皂白,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打得我莫名其妙。我还期望阿香来解围,但阿香始终在房里,没有出来。
打完了,父亲没有教训我,走了。第二天我正在做功课时,父亲又来揍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