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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王世充身边的那个中年妇人也笑得嘴都合不拢了,她一边拍着手,一边对王世充说道:“官爷,你看到没有,这就是肉飞仙,沈小郎君多次在我们大兴的闹市里这样表演了,以前是在三四丈的杆头一跃而下,也是这样以手撑地,头下脚上地倒行,全身的力量,就在那一对肉掌上,你说,若不是这仙人,哪来如此的神迹呢?”
王世充笑着点了点头:“原来如此,见识了,大兴果然多奇人异士,此行不虚啊。”
中年妇人眉飞色舞地说道:“这只是沈小郎君的一般本事,官爷,你还没看过他骑马驯马的本事呢,嗨哟,我可是见识过的,按说我家那口子也是个骑兵队正啦,可是跟人家沈小郎君相比,就跟不会骑马似的,那日行千里的西域天马,在小郎君的胯下,那比我家的狗还要听话呢,要立就立,要趴就趴,一会钻到马肚子里,一会儿可以在马背上单手撑着,哎哟,我看那个的时候,这心脏啊,扑通扑通地,都要飞到体外了呢。”
王世充叹了口气:“骑射弓马之道,本是关陇的北朝武人所擅长,想不到沈光一个南朝文人的子弟,居然也能有这般本事,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
中年妇人笑道:“可不是嘛,按说咱们这大兴城里的关陇军爷们,可是一个比一个横,眼睛都长在脑门顶上,谁也不服谁的,虽说四年前至尊迁都去了洛阳,可是不少军爷还是留在了大兴,他们的子侄们也是成天跑马射箭,好勇斗狠,可这沈小郎君在前年的马术大会上一出现,其他人就会都认了怂,现在这大兴城里的年轻后生,沈小郎君若是说自己第二,那没人敢称自己第一啦。”
“你看那跟着他的两个少年了吧,都是军爷的儿子呢,那个白脸皮,高个子的叫钱杰,是虎贲郎将钱将军的儿子,至于另一个黑脸皮,矮个子的叫麦孟才,他爹可是右屯卫大将军,叫什么卖铁杖呢!”
王世充心中一动,难怪这个黑小子看着这么眼熟,原来是象自己的岭南老朋友麦铁杖,想来自己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这位军中老友了。当年征伐杨谅之后,麦铁杖曾经因功获得左武卫将军的官职,又转任莱州刺史,因为其目不识丁。缺乏政务才能。上任后连一州的税赋和人口都无法正确统计。被李密也借着打击杨素推荐官员的那次机会弹劾了一把,免官回家。
但还没有过半年,杨广大概是出于重用南方系出身的将帅的考虑,又让其当了汝南郡守,半年前杨广把麦铁杖召来宫中询问军旅之事,久经战阵的麦铁杖应对如流,跟一年前的周法尚一样,让杨广大为满意。一下子就升成了右屯卫大将军,这回也随大军一起行动,因为他负责的是御营附近的步军,为了避免勾结将领的嫌疑,王世充一直没有主动地和这位多年故友联络,却不想在这里看到了麦铁杖留在大兴的儿子。
王世充正要上前的时候,却听到一个低沉而威严的熟悉声音响起:“孟才,不好好在家读书,又在这里做什么?”
王世充扭头一看,只见全副武装的麦铁杖。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一队盔明甲亮的军士。正站在人圈之外,大兴的百姓们经历过四年前的那场未遂政变后, 对这种情况很敏感,一看到面如黑炭,一脸凶相的麦铁杖和手下,马上一哄而散,刚才还围得水泄不通的庙前广场,很快就走得空空荡荡,就连那些坐在地上念经的和尚,也匆匆跟沈光行礼致谢后,就退到了寺内,暂时关上了庙门。
王世充本想回避,但实在舍不得放过这么一个跟沈光结交的机会,面带微笑地留在了原地 ,麦铁杖的眼神犀利如电,一下子扫到了王世充的身上,咧开大嘴笑道:“行满兄,你怎么在这里啊!”麦铁杖以前是个粗人,叫王世充都是叫王将军,不过上次罢官之后,痛定思痛,开始读书习字,现在学了点文化,也跟着那些文人一样表字相称了。
王世充微微一笑:“铁杖(麦铁杖没有字),今天怎么带兵过来了呀?”
麦铁杖哈哈一笑:“正好今天领命巡城,听说这里有大批民众聚集,还以为出了什么事,赶过来一看,原来是这几个小子在这里,让你见笑了。”
王世充摆了摆手:“铁杖,不是这样的,这几位后生英雄了得,那位叫沈光的小哥儿,是为寺庙在杆头接上绳索,路人围观了一下罢了,比起以前大兴城里那些少年们飞鹰走马,穿街过市,这已经好多了。”
麦铁杖看了一眼三个少年,点了点头,用马鞭指着麦孟才说道:“这个黑小子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儿子麦孟才,今年二十岁,上次跟你老弟平定江南之后,他就和他娘从广东老家过来了,他娘死得早,我又长年在外,没人管教这小子,让他如此顽劣。”
麦孟才不服气地翻了翻眼睛:“不是阿大你说要我们多习武艺,多多历练,以后好报效国家嘛。”
麦铁杖的眼睛一瞪:“还敢多嘴,回头看老子怎么收拾你!”麦孟才吓得一吐舌头,不敢再多说。
麦铁杖继续指着那白面瘦高少年道:“这小子名叫钱杰,乃是我的副将,虎贲郎将钱士雄的儿子。钱杰,你怎么也和孟才搞到一起瞎混啊?”
钱杰“嘿嘿”一笑,抓了抓后脑勺:“俺们是跟着大哥出来的,本来是想出城跑马练武,结果正好碰上这事,可不是有意在城里招人注意的啊。”
麦铁杖叹了口气:“老爹迟早会给你们这帮坑爹货连累。对了,沈光,你什么时候也练了这种骗女孩子的技巧?以后上阵为将,靠的是弓马,你这些花拳绣腿,能起什么作用?”
沈光向着麦铁杖正色行了个礼,顺便也对王世充拱手致敬,朗声道:“小侄对麦将军所言,不敢完全苟同。马上作战,靠的就是三力,腿力,腰力和腕力。双腿需要夹紧马腹,腰力可以让你扭身放箭,而抡动长兵器,斩敌破甲,则全靠手腕和手臂的力量,跑马场毕竟在城外,练功有时候不一定要到那里,小侄这样爬杆后跃下,就可以锻炼这三力!”
王世充听得连连点头,确实如这沈光所说,他这样攀爬高杆,双腿牢牢地盘住杆身,如同夹住奔驰的烈马,练的确实是腿力,而在杆上来回扭动,一下下地向上蹭,全靠腰部发力,在马上的驰射和枪槊功夫全靠这个,所以大凡猛将,全都是腰围宽大,至于腕力,能让人灵活地把长兵器运转自如,对于马上战士,极为重要。想不到沈光此举并非作秀,而是一种别样的练武。
但王世充还是笑道:“沈光,你若是要这样练武,不需要爬杆到顶啊,这些旗杆越向上越细,人容易摇晃,一个不留神就会把杆子给折了,爬到一半多就可以跳了呀。”
沈光的脸上闪过一丝自信的神色,朗声道:“回这位官爷,沈某除了练这三力外,还要练的就是冲杆登城,攻城的时候,爬云梯太慢,也容易给人砸下来,但若是顶在这冲杆之上, 可以直接蹬墙上城,沈某需要这样的感觉,免得真正地上了战场后,却因为不熟悉战具而功亏一篑。”
王世充的脸色一变:“现在天下太平,哪来的征战?沈贤侄未免有些太过于托大了吧。”
沈光微微一笑:“这回各位将军们不是随着圣驾一起出征吗,怎么能说天下太平,没有征战呢?”
王世充的嘴唇抿了抿:“沈贤侄,这回我们打的是逐水草而居的吐谷浑,他们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即使跟羌人学习盖了几座城池,也不是那种坚城,可以一鼓而来,你根本用不了这种冲杆上城之法啊。再说这回也没有征召你从军。”
沈光自信地摇了摇头:“对吐谷浑只不过是至尊的牛刀小试罢了,我们这些身处关陇的将帅之子们都知道,以后至尊一定会兴兵讨伐高句丽的, 到时候我们都会主动从军,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建功立业于沙场之上,即使是马革裹尸,也不枉人世走一遭啊!”
沈光说这话的时候,神彩飞扬,双目中神光闪闪,这一 刻仿佛他已经置身于遥远的辽东前线,而麦孟才和钱兴刚才一直低着头,听到这话后也不禁击掌叫好。(未完待续。。)
第七百八十四章 结交沈光
麦铁杖重重地“哼”了一声:“好大的口气,军国大事,你们这几个毛头小子又懂什么,好好地练武强身,以后有外敌入侵了再谈沙场建功的事情,最近圣驾就在城外,圣上严令,这段时间内大兴城中不许生事,你们最好这段时间收敛点,不要再给你们的父亲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明白吗?”
沈光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之色:“真的吗?圣驾真的在城外?”
麦铁杖冷冷地说道:“若不是圣驾来了大兴,我又怎么会带兵在城中巡逻?好了,管好自己,别到时候出了事说我没有提醒你们。”他说到这里,眼睛狠狠地瞪了麦孟才一眼,“你现在就给我回家,在房间里呆着不许出来,等我晚上回去后有话跟你说!”
麦铁杖说完之后,对着王世充一拱手:“行满,军务在身,等下了值之后,明天晚上咱们兄弟再到你的帐中痛饮一番,如何?”
王世充微微一笑:“恭候大驾!”
麦铁杖带着这队士兵向着街市的另一个方向走去,王世充看了一眼麦铁杖的背影,对着沈光一拱手:“沈兄弟少年英雄,王某实在是佩服,不知道是否肯赏脸,跟王某一叙呢?”
沈光上下打量了一番王世充:“这位官爷,沈某与您素昧平生,只知道您是朝中官员,还没来得及请教高姓大名呢。”
王世充知道刚才自己和麦铁杖表字相称,这沈光只怕多半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份,笑道:“我姓王。名世充。字行满。京兆新丰人士,现任刑部侍郎兼检校大理少卿。跟你父亲也是同朝为官,见过几次面。”
沈光倒吸一口冷气,失声道:“您就是名满天下的首富王世充?”
王世充微笑着点了点头:“以前做生意赚了点钱,要说首富,实在不敢当啊。”
麦孟才脸上堆着敬佩无比的神色:“大哥,王侍郎可是标准的武将,以前跟我阿大一起。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呢,可谓智计无双的谋将,我阿大这辈子没佩服过几个人,王侍郎却是他赞不绝口的。”
钱杰也说道:“是啊,大哥,你有所不知,当年我阿大也曾经跟随王侍郎一起到云南平叛,史万岁史元帅的奇谋,多出自王侍郎的谋划呢。”
王世充知道麦孟才和钱杰两人的父亲是军将出身,跟自己也曾经并肩战斗过。在他们眼里,自己是一员武将。而沈光的父亲一辈子没上过战场,是以沈光也不太清楚自己在军界的地位,他笑着摆了摆手:“都是些陈年旧账了,提了有何用?哎呀,看着你们这些少年英雄,想想二十年前,我也是差不多你们这个年纪,也是和你们一样地从军报国,攻灭南陈,从此走了军旅仕途,想来真是让人不胜感慨啊。”
沈光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王将军,咱们兄弟也有意投军报国,不知道您作为前辈,能不能指点一二?”
王世充要的就是沈光的这句话,他哈哈一笑,上前拉住了沈光的手:“求之不得啊,今天能碰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王某还真想好好聊聊呢。前面一家醉仙楼的酒不错,年轻人,一起去吧!”
麦孟才的脸上现出一阵难色:“这,我阿大刚说过。”
沈光笑着拍了拍麦孟才的肩膀:“行了,你小子回去准备挨板子吧,也能练练抗击打的能力,这次就别掺和了,有急事我会找你的!”
小半柱香后,前面两条街的醉仙酒楼的二楼,已经完全被王世充包下了整层楼,本是最热闹的晚饭时光,空荡荡的,连个小二也不见,楼上正中的一张八仙桌上,却是坐着五个人,王世充主仆三人加上钱杰和沈光二人,面前摆着满满一桌子的菜,多是整盘的酱牛肉,烤全羊之类的肉菜,而七八坛打开了封口的柳林酒,摆在桌下,整层楼都洋溢着浓郁的酒香。
沈光微微一笑:“王将军,您现在可是侍郎级的高官,朝中大臣了,又是天下首富,按说是食不厌精才对,怎么跟我们这些粗人一样,都是大酒大肉啊。”
一边的单雄信哈哈一笑:“我们家主公可不是一般的文官,那可是天南海北,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他老人家在战场上出名的时候,你们二位才刚生出来呢。”
钱杰的眼中闪出一丝兴奋:“王将军,能跟我们说说那战场上的事吗?咱们成天做梦都想着上战场,可战场是啥样,还真没见过呢?”
王世充笑着摇了摇头:“战场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很可怕,到处都是断肢残臂,满耳中听到的除了喊杀声外,更多的是伤者和垂死者在地上的翻滚哀号,你们要真是去了,只怕就不会这么有兴趣了。”
沈光摇了摇头:“不,真正的男儿,不会被这点吓倒,在沈某看来,敌人的惨叫和悲呼,就是对战士而言最美好,最动听的音乐,而金铁相交之声,马嘶人吼之音,就是这世上最好听的旋律。”
王世充点了点头:“那看来沈老弟是天生为战场而生的,来,我敬沈老弟一杯!”他说着,把面前的一碗酒一饮而尽。
沈光连忙站起了身:“小子何德何能,让王将军敬酒!实在是不敢当。咱是粗人,来不得太多的礼节,只好回敬三碗,以示小子的惶恐!”
他说着,把面前的酒也是一仰头就吞了下去,然后重新满上,再次一口闷,如此连干三大碗,将近一斤的烈酒下肚,脸皮都是没有半点红色,可见这小子平时也是喝酒如饮水的鲸吞海量。
王世充满意地点了点头:“果然是少年英雄,沈老弟,请坐吧。今天在这桌上。也不用拘泥什么官职。你叫我一声前辈,我叫你一声老弟,岂不更好?!”
沈光笑道:“那小子就却之不恭了,王前辈,您当年是怎么从军的呢?”
王世充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往事历历在目,他缓缓地说道:“其实我当年从军报国,也是不得已为止啊。因为当时一个位高权重的大将,看中了我们家的生意,想要强夺我家家产,我们兄弟三人,为了能保住家产,才想到从军建功,搏个官位,不让人欺负,结果南陈一战,我大哥为了救我而战死沙场。可以说我王世充能有今天,全是大哥用命换的。所以我今天看到你们这三个后生,就想到了当年我兄弟三人一起从军的样子,这才会心生感慨啊。”
王世充今天也难得一舒胸臆,干脆借着酒劲,竹筒倒豆子一般地,把自己当年从军以来,征南陈,平江南,定岭南,伐南中,击突厥,这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战役全都说了出来,当然,涉及国家机密和朝堂权谋的事情,一概省略,只说战阵之事,但饶是如此,也听得其他四人目不转睛,惊叹不已,不要说沈光和钱兴二人没上过战场,就是单雄信和刘黑闼也没有跟他经历过这些战役,不知不觉两三个时辰过去,天色都已经全黑,若不是小二上来掌灯添烛,只怕他们都会忘了自己身处的是酒楼,而非战场呢。
王世充说完后,呷了口酒,感叹道:“这十年的征战经历,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现在还经常会在梦里看到身边战死同袍们的脸,尤其是我的大哥,虽然自从反击突厥以来,我除了随军平定杨谅之叛后,就再没有上过战场,但一想起这些往事,就壮心不已,唉,现在我人已经到了中年,身手跟年轻时相比也下降了很多,今天看到你们二位如此少年英雄,真是欢喜得紧啊,尤其是沈兄弟,你天生就是一员冲锋陷阵的猛将,一旦有机会从军,那一定可以建立起不朽的功业的。”
沈光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真的吗?王前辈,咱们兄弟确实有意从军报国,可是现在我们并没有达到进入左翊卫或者是左勋卫的年龄,而且,而且我阿大也因为坐事免了官,可能我也没有机会再从军报国了。”说到这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落寞之色。
钱杰连忙安慰道:“大哥勿虑,大哥的威名已经传遍了大兴,到时候我们这些兄弟从军之后,一定联名向皇上举荐大哥,说什么也不会让大哥这样的人才没有报国机会的。”
王世充哈哈一笑:“很好,你们兄弟情重,以后一定可以联手做一番事业,只是现在至尊征伐吐谷浑,还没有大量地募集天下壮士,召集关陇世家的子弟,所以你们现在只怕没有用武之地啊。”
沈光咬了咬牙,一口酒下了肚,沉声道:“王前辈,这回能不能让我们兄弟跟随您上战场呢,您是威名赫赫的将军,应该可以向至尊求情,带我们几个吧。”
王世充笑了笑:“沈老弟,虽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