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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1628-第5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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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这次和粮食同样高涨的,还有其他生产生活物资。中原各地大批为了赚取暴利,跟着煽风点火、兴风作浪的商人,也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要说远东甩卖粮食还算是不计成本疯狂甩卖的话,可是各种副食品和生活物资,依靠先进的现代设备和现代工艺生产出来的各类商品,成本低得令人发指。

就比如精盐来说吧,远东各控制区沿海的现代化盐场,每年的产量都是一个天文数字。还有白糖等副食产品,远东因为占据了吕宋、南洋和中南半岛,开发了大批甘蔗园,早就形成庞大的产业规模效应。

无数各国的土著在那里起早贪黑的辛勤忙碌,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只靠着两顿清汤寡水的稀粥充饥,人工成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再加上远东各个副食品企业现代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无论是产量还是成本,根本不是这个时代可以比拟的。

像什么锅碗瓢盆、布匹绸缎、服装鞋帽等生活物资,其成本也都不是大明的手工作坊可以相提并论的。原来公司一直控制向大明各地倾销,主要原因就是怕冲击大明各个行业。

可如今面对各地商人不顾百姓死活,疯狂的哄抬各种商品的物价,这也让远东公司非常的震怒,所以当大批远东商品进入中原以后,不但瞬间平息了各地疯涨的物价,也沉重的打击了各地商人的嚣张气焰。

好在公司不想把事情做绝,除了继续甩卖粮食以外,对其他的商品只算是薄惩了一番,几天之后就纷纷结束了售卖。

毕竟这关系到中原很多底层百姓的生计,如果打击的太狠,势必会让中原那些以手工作坊的商业体系在短时间内崩溃。

即便如此,短短几天时间也让各地商铺损失惨重。因为远东甩卖商品的价格实在太低了,使得各地百姓疯狂抢购囤积,未来中原各地的生产生活物资势必会萧条一段时间。

至此,远东进入中原以后,面临的第一次危机顺利的平息了下来。而且通过这次行动,远东也在中原底层百姓俄心里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其实这才是目前远东最看重的东西,无论什么时候,最难得到的就是民心,这东西花再多的银子也买不到。

当然,仅仅靠几次这样的行动,就能轻易的赢得中原百姓的民心,明显不现实。这需要远东长期的不懈努力,才能逐渐取得所有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

中原各地的情况极为复杂,远东以前控制的辽东等地,根本无法和中原相比。因为以前远东控制区的百姓,大都是走投无路的流民,相对来说比较好管理。

而且辽东等地区,几乎没有传统的地方封建势力和传统地方宗族势力,就像一张白纸似的,可以任由远东公司进行规划。

公司一直采取严格的军事化管理,整个远东公司就像一个巨大的军营,说难听一些就是个集中营。不管是谁身处如此的氛围,都会不自觉的约束自己。

可是如今在中原却完全没有这个条件,远东培养的基层干部,在远东控制区那种环境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可是在中原各地的基层,恐怕就不会那么简单了。

(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九十二章大明宗室

公司平息了中原各地混乱的同时,远东在沈阳的各个部门已经基本搬迁完毕。公司总部暂时设在大明皇城内部的几个宅子。

北京的市政建设还在规划之中,和沈阳相比,这里没有上下水厕所,没有二十小时热水,也没有电灯电话,所以现在公司各部门的办公条件还比较艰苦,这些现代化的设施也只能寄望于明后年了。

公司目前主要的工作就是克服一切困难,尽快的步入正轨开展工作。虽然在公司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进行了积极的准备,可如今公司初入中原,各种工作依然堆积如山、千头万绪。

好在公司现在物资情况非常好,就算是一直略有不足的粮食,如今也不算什么事情了。

首先是长江舰队执行“劫掠江南”计划,战果极其辉煌,劫掠的粮食大大的超出了之前的预期。

后来中原各地的大商人相互勾结,通过造谣、煽动各种卑劣的手段,在各地哄抬物价,使得中原陷入了一片混乱。

面对如此危机,远东公司马上做出了反应,迅速平息了各地的混乱局面,沉重的打击了各地的传统封建势力。

公司在这次行动中,不但赢得了中原百姓的民心,通过各部门的努力,还将中原北方十余年来一直高居不下的粮价,直接压到了“白菜价”。

使得中原各地的大小粮商,纷纷把他们囤积多年的粮食,全都低价卖给了远东。公司在这次经济战中不但没有承受太大的损失,还从各地粮商手中购买了大批的存粮。

这也彻底的解决了公司目前的粮食紧张问题,起码这两年公司不会因为缺粮的问题,而引起社会的急剧动荡。

公司也趁次机会,在中原各地建立了完善的粮食战略储备系统。每个县都成立了一个战备仓储小组,由专人负责各种物资的管理,并由当地的驻军部队看守。

当然,因为时间仓促,条件有限,公司在各地的现代化战略储备粮仓还没正在规划之中,只能利用大明原来的落后的官仓和军仓暂时存粮。

随着大批粮食等物资在中原各地陆续被纳入战略储备系统,公司也终于在中原完成了第一次布局,为接下来的基层工作奠定了基础。

远东入主中原以后,为了保证中原的稳定,并没有触动传统的地方封建势力。尤其是以士绅官僚为主的士大夫阶层,公司一直非常谨慎,除了暂时保留了各级官吏的存在,还尽可能的延续大明的各种体制,但是公司对大明宗室和勋戚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朱元璋立国之后,为大明王朝的官员们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低的工资标准。可他却给自己儿孙们制定非常高的俸禄标准。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万石,是大明一品官员近七倍,还不包括大量的土地等其他各种赏赐。

为了让后代们充分享受幸福,皇族不必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所有消费需要都由国家承担,从十岁起开始领工资享受俸禄,结婚时朝廷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死时还有一笔厚厚的丧葬费。

皇族子孙不受普通法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都要“伏而拜谒”。

明代中后期开始,皇族人口的几何式增长。明代皇家档案也就是玉牒上正式收录的人数,洪武年间是58人,到永乐年间增至127人,到嘉靖三十二年增至19611人,而万历三十二年又增至8万多人。

这还仅仅是高级皇族数目,不包括数量更多的底层皇族。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近百万人之多。

意味着财政支出几十倍、上百倍的增加。而皇族们的俸禄直接来自各地的财政收入。从明代中期开始,各地的官员发现本地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住在本地的皇族。

比如山西地方财政收入为一百五十二万石,而山西王爷们每年消耗的俸禄为三百一十二万石。河南年财政收入为八十四万石,而需要供给王爷的是一百九十二万石。

天下最好的土地越来越集中到皇族手中。景王、潞王在湖广等地庄田多达四万顷,福王庄田两万顷,桂王、惠王、瑞王的庄田各三万顷。吉王在长沙,有地七八十万亩,长沙、善化两县田地的40%也归吉王所有。河南全省土地,居然有一半归各王府所有。

朝廷政策已经如此优厚,这些皇子龙孙们仍然不满足。他们依仗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把触角伸向一切有油水的领域,无利不取,无所不为。

他们利用自己的关系,与当地巨商相互勾结,向朝廷要到特殊政策,转手批给商人,再从商人那里分得巨额利益。地方上所有最赚钱的行业,几乎都被其垄断。

所有稀缺的自然资源,比如土地、山林和矿山,只要证明有利可图,皇族就会通过向皇帝乞请或者巧取豪夺的方式,抢占到自己手里。各地王府所圈之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

这些藩王和勋戚通过巧取豪夺的手段,积累了天下最多的财富。富甲天下的福王,“珠玉货赂山积”,金钱百万。陕西的秦王,富甲天下,“拥赀数百万”。

从明代中期开始,历代皇帝不断通过“加派”等手段,将宗藩费用进一步转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负担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

远东公司对于这些朱家子孙当然不会客气,中原战役远东军各参战部队,在情报部的协助下,对大明北方各地的藩王、宗室和勋戚采取了的残酷的清算政策。

虽然没有对他们实行大规模的杀戮政策,但是却对他们的所有财产予以没收。所有的宗室成员都被送进了集中营,归属于远东军情报部负责管理。

远东情报部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登记甄别,然后分批送往了海外的各个控制区。男子青壮以后的命运,将会在各个海外控制区的苦力营中度过余生,几乎没有人活着离开。

老人和孩子则是统一关押在一起,虽然也是乘船离开,但是却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大批年轻的宗室女人命运还算不错,她们很多人都改了名字,然后分别送往了远东各个控制区。

这些大明宗室的女人到底有多少,根本没有人统计。即便很多年以后,也没有她们的消息。甚至很多样貌极好的,有的还进了公司内部员工的家门,但是一般都没有了生育能力。(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土地兼并

明代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投献”之风盛行。虽然万历初年,张居正雷厉风行的清丈土地,抑制兼并。但人亡政息,投献之风更烈。

皇室、亲王、外戚、勋臣是封建等级结构的最上层。他们受赐的“公田”,载在“金册”,并不报官入籍,享有免除税粮和差役的特权。

虽然赐田以外的自置的私田,应与“齐民一体当差”,但明中叶以后,法律废弛,权贵们更加肆无忌惮。实际上王府、勋贵的所有田产都享有优免一切粮差的特权。

贵族以外的官绅同样是特权阶层,虽然低于贵族,但却高居于庶民之上。他们也享有优免权。与贵族优免不同的是,他们是论品定额优免。

以万历三十八年“优免则例”为例,现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乡绅优免田最高达三千三百五十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法律上,限额优免要求优免田之外的“余田”与民一体当差。但是,官绅等级同贵族一样,无视朝廷法令,按习惯权利行事。

这些皇室、亲王、外戚、勋臣,以及大明士绅官僚阶层,“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使得大明底层农民土地所有权被无情剥夺,给他们带来的是无穷的苦难。

洪武时期,明太祖朱元璋曾诏令“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就是永不征收赋税。可他们被投献之后,却要缴纳苛重的籽粒、地租,并且由自耕农降为庄佃、佃户或奴仆。

对于耕种向朝廷纳粮土地的那部分农民来说,土地被投献后,往往一田二税,一身二役,要同时对国家和纳献者承担封建义务。

对于为了逃避重役而“自动”投献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虽然摆脱了国家差役,但替代的是对贵族官豪的封建义务和更强的人身依附,其艰难处境同样不会得到什么改善。

对于未被投献、仍在官府控制下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负担急剧加重。王公勋贵、士绅官僚控制的土地、人口越多,国家控制的越少,而朝廷征派的税粮、差徭不仅不因此而减少,反而日益增加。

权贵们纳献的土地和人口原来向国家所承担的封建义务,就被转嫁给了现存的尚未被投献的农民身上,从而大大加重了底层农民的负担。

赋税和差徭是封建国家赖以存在的两大经济支柱。但由于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国家控制的土地和民户锐减,以至形成“邑无王民”,“皆乡官之户”的严重局面。

其实这种危险的局面,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已经料到了。为了防患于未然,洪武初年的《大明令》禁止投献。历代大明皇帝当然也深知投献之弊,几乎每代也都要颁发禁令、禁律,有的甚至十分严厉。

但封建时代是权势的社会,朝廷律令往往是虚文俗套。土地投献中获利的多是藩王宗室、外戚勋臣和官僚乡绅,这些人所组成的特权阶层,是封建皇朝的统治基础,他们怎么可能切实地去禁止和制裁纳献。

大明这帮贪婪的封建统治阶层,下夺小民之利,上亏公道之赋,而繁重的赋税差役却要转嫁到广大底层农民的身上。

根据《明神宗实录》的记载,明朝的田亩数,最高峰大约为12254291顷,而这些土地中皇室和官绅占有的不纳粮的土地越是总面积的60%以上。

到了明晚期崇祯年间,土地兼并的狂潮,已经使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集中在士绅地主阶级手中,有田者十分之一,为人佃者十分之九。

大批农民失去土地而转成佃户,更有甚者成为了奴仆,而大明也失去了大量的赋税,致使整个明朝中后期国家财政一直处于惨淡经营收支严重失衡的境地,直至明末崇祯时代,每年赋税仅有几百万两,这点银子别说打仗了,就算是治理国家都只是勉强维持。

而且明末各地佃户的地租奇高,当时江南一亩地的收获,有三分之二要交给地主,加上朝廷的各种差役、赋税,逼得佃农只有选择逃亡。

后世对明末的人口众说纷纭。明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五千余万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

但是这个官方统计的人口数字是不完整的,这仅是官方所掌握的赋税人口。还有大量的人口被隐瞒。

后世很多学者认为,综合来说认定明末人口在2亿左右,如今已经成了人口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因为大部分底层百姓成为了大明藩王宗室、外戚勋贵和士绅官僚名下的佃户和奴仆,他们并不在官方的统计范畴。而且自从明朝中叶以后,各地的流民逐年增加,尤其是崇祯大旱致使北方数以千万计的底层百姓沦为流民。

西方史学家总是把海外殖民描绘成探险家的开拓史,把发现新大陆归功于欧洲人特有的冒险精神。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欧洲人在中世纪晚期也陷入了人多地少的矛盾,土地兼并的疯狂程度比中国明清两朝毫不逊色,打着宗教幌子发动的各种战争背后无不显露出土地兼并的阴影。

封建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给农奴带来巨大的苦难,整个欧洲被这种社会矛盾折磨的即将崩溃,劳动人民与剥削阶级的仇恨一触即发。

因为教会和各国封建主占据了大量的土地,他们非常害怕农奴们把仇恨的目光对准他们。于是,在教皇的蛊惑下,各国封建主在欧洲各地疯狂的动员,组织起一支强盗军队侵入东方,这就是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

在几百年里,一拨又一拨十字军败亡在东征路上,却缓解了当时欧洲人多地少的尖锐的社会矛盾。

与此同时,西方王室也开始鼓励人们寻找新的生存空间。哥伦布、麦哲伦们出海的目的既不是为了探险也不是为了发点小财,他们是为了缓解土地矛盾寻找出路。

1498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殖民的主力,既不是什么贵族老爷,地主老财,更不是资本家,而是欧洲的农民。

殖民地是宗主国的原料来源和商品销售地,以最大的殖民国家英国为例,英国人在北美和印度及非洲并不发展工业,殖民地的消费品供应来自英国的垄断贸易,这反过来刺激了英国资本家在国内兼并土地的胃口。

于是,圈地运动开始了,羊吃人把农民赶出土地,以便适应对殖民地的贸易需求,1495年开始,英国的流民法把失地农民强制赶进血汗工厂、码头、矿山。

英国的海外殖民和工业革命是两台绞肉机。海外殖民是全球范围的土地兼并,他给殖民地人民带来的是屠杀和奴役,也给英国资产阶级带来了无限的利润,又把英国的劳动人民赶入人间地狱。(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九十四章迁徙佃户

封建王朝本质上就是人吃人的社会,底层的贫苦百姓可以说是人不如狗,只能任由当地传统封建势力的剥削和欺凌。

无数土豪劣绅鱼肉乡里,欺男霸女,他们还和当地的胥吏相互勾结,疯狂的兼并土地,压榨当地的老百姓。

他们还在当地大肆放贷,普通百姓一旦遇到灾荒,或是家人得病,只能向当地的地主借贷。虽然大明朝廷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三分”,而且“不论借款时间之长短,利息不得逾本金之半。”

可官方的规定到了民间就成了一纸空文,明朝中叶以后,民间的高利贷活动一度十分盛行,士绅地主阶层寻找一些当地的恶棍青皮充当他们的代理人,以利息及其高昂的高利贷,向当地百姓放贷,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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