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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咨询商-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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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看了看下面的军营,心里虽然不忍,但是却知道这是必须要做的,他回头看了一下众诸侯,见他们脸上的神色各异,有人兴奋、有人担忧、有人惧怕、有人不安······

熊熊的大火烧了,除了极少数的西凉军侥幸逃脱之外,绝大部分的士兵都被大火烧死了,战场上的惨烈情况让很多人都触目惊心,他们打过很多恶战,但是从来没有像这样对战争感到恐惧,八万多人被一场大火烧的全军覆灭,军营之中到处都是烧死和熏死的西凉军士兵,这里有如一片杀戮的修罗场,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李傕的尸体被找到了,他在被大火烧死之前选择了自刎,因此减少了很多的痛苦。

刘志这下放下心来了,李傕死了之后,剩下的西凉军就不足为虑,他们人数太少,翻不起什么风浪来。

大军随即出兵各处,将各地都收了回来,而他们也随即返回长安。

长安城和洛阳不同,虽然她也受到了战火的波及,但是却并没有像洛阳那样被完全烧毁。

长安城此时是天下第一大城,尽管东汉在刘秀登基之后迁都洛阳,但是长安城的规模却比洛阳还大,洛阳是什么时候过长安城的规模的?是在武则天迁都之后,当时大唐国力昌盛,因此洛阳城得到了极大的展,因此规模才开始过长安,而与此同时,在商业更加达的扬州,扬州城的规模也渐渐的过了长安。

西汉长安城周长接近6o里,城墙高三丈,十分坚固,城内有未央宫、长乐宫、建章宫等诸多宫殿,和明清时期的宫殿相比,秦汉时期的宫殿规模明显要大得多,比如说长乐宫,其规模是北京故宫的八倍,但是据说阿房宫的规模比长乐宫还大两倍,这还是没有建完的阿房宫,始皇帝当初规模的阿房宫的面积到底有多大,只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第九十二章 席卷天下(一)

来到长安城,刘志当然要进去好好的参观一下了。

长乐宫是当初汉武大帝办公的地方,也是大汉三宫之中排名第二的宫殿,规模仅次于未央宫。

长乐宫的周长为二十里,里面有有鸿台、临华殿、温室殿及长信、长秋、永寿、永宁四殿,汉高祖刘邦曾在此办公,后来规模更大的未央宫修建完毕之后,因为其处于地势更高的龙首山上,所以惠帝便搬到了未央宫去了。

长乐未央,这两个词只怕到了两千多年之后提起来,依旧让人首先便想起了大汉王朝,可见其影响力之大。

长乐宫的规模比故宫大很多,故宫刘志后世的时候曾进去参观过,当时感叹明清时代的宫殿的繁华和娟秀,故宫修建的十分整齐,几乎是沿着一个中轴线修建而成,两边的建筑物都以三大殿为对称轴修建而成,周长超过六里。

而相比于北京的故宫,大汉的宫殿的规模要大得多,建筑物颜色以青黑色为主色,更显庄重和大气。

萧何说: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宫室,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

一语道破了帝王世家的天机,那就是要让人感到畏惧,感到敬仰,所以帝王宫殿绝对不能失去壮丽而趋于平庸。

刘志令人将长乐未央建章三宫的设计图纸画下来,收藏起来,然后这才让大军进驻三宫,将这里保护起来,然后派人将献帝接过来,洛阳城的宫殿修起来太耗时耗财,长安城既然有现成的,案又何必自找麻烦。

而他本人则在董卓的丞相府召集军事会议。

西凉军已经被扫除,帝国西部的大患也就被平息了下来,不过考虑到西凉军还有马腾这样的一号人物,这让刘志心里不安,于是他便找了个借口,以不尊朝廷号令为由,将马腾的军队派去攻打益州刘焉,而袁绍和刘表两人也不将朝廷放在眼里,尤其是袁绍,居然想分裂朝廷,另立皇帝。

刘志便让小皇帝下旨,以谋反叛国罪给袁绍扣了一顶大帽子,然后西征大军调头向东,立刻挥兵冀州。

而原本和袁绍打得火热的公孙瓒,这个时候也慌了,他之前也没有派兵前往洛阳,也就是说他也是奉旨不遵的其中一人,这让他感到十分的害怕,朝廷的二十万大军自然不是他一个人能抵挡的,于是他便主动派人联系袁绍,表示愿意捐弃前嫌,一起对抗朝廷大军。

袁绍此时正在担心自己实力不足以对抗朝廷的二十万大军的时候,公孙瓒自己找上门来了,他自然是十分的高兴,两人合兵一处,双方的军队加起来差不多有十五万大军,人数只比朝廷大军稍微少一点,因此未必没有战胜的可能,而且他们以逸待劳,若是朝廷大军急匆匆的赶过来,袁绍甚至打算主动发起一次进攻,搓一搓朝廷军队的锐气。

只不过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刘志带着军队慢悠悠的前进,一点都不慌不忙,大军从长安出来,先是从茅津渡度过了黄河,来到了河东郡,然后又慢慢吞吞的向东来到了河内郡,然后出人意外的没有直接出兵进军冀州,而是又一次的度过了黄河,来到了兖州的陈留郡,然后一路向东,来到了青州,这才停了下来。

袁绍和公孙瓒两人简直看傻了眼,这刘志想要干啥,怎么感觉像是带着二十多万大军在漫无目的的到处闲逛啊!他们到底还来不来打冀州了?

刘志想干嘛?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如果袁绍的细作能够完全打听清楚朝廷大军的动作的话,那么袁绍肯定会大吃一惊。

原来刘志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带着二十多万大军从这一路上走过来,不仅筹集到了大量的粮草,而且还将众诸侯留在自己的地盘上的精兵强将全都裹挟进来了,还顺带将这些诸侯的地盘变成了朝廷的地盘,大量朝廷任命的官员也随即上任,等于是将自黄巾之乱以来,地方割据的政权重新的收回到了朝廷的手中。

而他的大军抵达青州的时候,规模已经达到了六十万人。

此时就连曹操的老底也被刘志揭了底朝天,这就像是温水煮青蛙一样,起初水温不大,众人觉得损害的不是自己的利益,所以没有反对,但是朝廷的大军就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渐渐的众人想要反抗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太迟了,而曹操本来也想要反抗,但是此时反抗的话明显是讨不了好处,而且荀彧也在一边劝解,让他不要冲动,这才打消了他的这个念头,想想也就算了,本来就是汉臣,再做回汉臣也就是了,也没多大损失。

而袁绍和公孙瓒这个时候可就是彻底的慌了,六十万朝廷大军,兵精粮足,谋士众多,可谓是难以抵挡,这个时候怎么办,是战还是降?

而正当袁绍和公孙瓒举棋不定的时候,突然东边传来一个消息,张燕的上百万的黑山军居然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并且出兵袭击了常山,已经逼近了巨鹿,这一下子局势可就对两人大大的不利了,黑山军本来人数就很多,对付他们一个就已经十分棘手了,而此时南部的朝廷大军也开始向北进发了,对付他们就更加困难了,可以说就算是袁绍和公孙瓒联起手来,都对付不了朝廷大军,跟何况是腹背受敌。

因为,袁绍自己领兵前往那边,准备拖住朝廷大军,公孙瓒的骑兵机动性好,前往北边先去击溃张燕,然后南下和袁绍合兵,他们只要迅速的击溃张燕的黑山军才有胜算,而且还要保证那边的袁绍能够脱出朝廷的六十万人马。

只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清河一战,袁绍大军就被打的大败,大将颜良被吕布斩杀,没错,就是吕布,吕布逃到了并州去之后,在刘志大军进入河东郡的时候将他招安了,此时被封为虎贲将军,是朝廷大军的先锋官。

第九十三章 席卷天下(二)

吕布阵斩颜良,朝廷大军拿下清河府,而在另一个方面,曹操率军攻下了魏郡,河北名将张郃被夏侯渊夏侯惇两兄弟战败,袁绍大军损失惨重,不得不向北撤到了巨鹿郡。≧

而在东边,刘备三兄弟也带军杀进了袁绍的老巢——渤海郡,袁军大将高览被赵云的百鸟朝凤刺于马下,渤海郡也随即失守。

一时间,朝廷大军分兵多路,到处开花,将冀州军打的找不着北,很快,赵国、河间、安平等地也相继被刘志大军拿下,而公孙瓒的大军在北面正在和张燕的黑山军交战的时候,却突然被许褚的三万骑兵从背后袭击,一下子就被冲散了阵型,要不是白马义从拼死保护,他本人说不定早已成为许褚刀下的一具尸体了。

不过这一战也将公孙瓒的五万大军打的十不存一,公孙瓒带着仅剩的几千军队匆匆忙忙的逃回了幽州去了。

而许褚大军和张燕的黑山军也随即南下,夺取了整个常山,并且从西边向巨鹿进军。

袁绍此时已经失去了希望,但是却依旧困守在邺城(注:邺城此时不存在),企图做最后的抵抗。

六十万朝廷大军将邺城围了个水泄不通,曹操麾下有一谋士,名叫刘晔,此人善于谋略,也精通器具,因此被任命为督造司,专门为大军建造攻城器具。

刘志学着官渡大战之中曹操的做法,在邺城的南边和东边修建了两个高台,然后在上面布置了很多大型的投石机,日夜不停的朝邺城之中投掷石块,守军士兵被打怕了,在城墙上巡逻的时候都不敢直着腰走路,而援军的士气也下降的非常厉害,谁都知道邺城肯定是守不住的。

而刘志等了三天的时间,给了袁绍最后的机会让他出来投降,但是袁绍却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死守到底,那既然如此,刘志也没有再进行尝试了,既然袁绍执意送死,那就遂了他的心意好了。

刘志一声令下,近六十万大军从四面八方开始对邺城进行猛烈攻击,无数投石车和弓箭手将大块大块的石头和密密麻麻的弓箭送进了城内,袁军死伤惨重,仅仅半天的时间,邺城就失守了,守城大将丑死战不降,被第一个杀上城墙的典韦杀死,而从魏郡讨回来的张郃随即率军投降,打开了城门,袁绍自己带着妻儿老小投河自杀了,冀州也迅平定了下来。

冀州平定之后,刘志下令让许褚和曹军合兵一处,继续北上,进攻幽州的公孙瓒,公孙瓒此时兵力不足,在稍微抵挡之后便兵败身亡,而白马义从也从此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北方的局势稳定了之后,益州方面也传来了好消息,昏聩的刘焉在马腾的十万铁骑的进攻之下,不到一个月就被全部歼灭,刘焉病死在了益州城,刘焉的几个儿子也按照刘志之前的交代全部处死了,这一主要的目的就是威慑荆州的刘表。

刘表见到刘焉的下场之后,连忙向朝廷上书,陈明自己的罪状,并且主动认罪,请求罢免自己的荆州州牧的官职,希望能告老还乡。

刘表看起来还算是识时务,所以刘志也就批准了他的请求,让他回到了山阳的老家,如此一来,天下有全部恢复了大汉的统治了。

而刘志也知人善用,让曹操为车骑将军,刘备为辅国将军,陶谦为中书令,程昱为御史大夫、荀彧为大汉太尉······

而随后的三年时间,大汉逐渐废除了各地的州牧制度,将军权收了回来,这样的话就能避免类似于之前的军阀割据的局面了。

新生的大汉朝在一帮臣武将的治理之下,又重新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王朝,而此时的罗马帝国还在为不断西迁的日耳曼人烦心不已。

转眼间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刘志此时已经准备好了再度启程了,他跟众人交代好了事情,说是自己想要向东出海,出去游历一番,也许还会回来,也许不会回来了,因此便和众人一一道别,乘船沿着黄河顺流而下,抵达了东海。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面,刘志经过很长的时间的研究之后,终于弄清楚了这一罗盘的使用方法了,不过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于上一次那样一穿越就遇到一个吊睛白额猛虎,所以刘志这一次有了充足的准备,他根据之前从龚都手中获得的太平要术,学习了一些占卜之法,也跟着郭嘉学习了夜观天象,还跟关羽学了一手刀法,跟着吕布学了一身硬功夫,如今虽不说是天下一流的武将,但是在有武器的情况下,打死一头老虎也不算是难事。

而他在走之前,特意的带上了一副**箭和一柄宝剑以作防身之用,这副弓箭是大汉营造司马钧亲手打造的,不仅威力巨大,而且射程也比一般的弓**要远得多,上弦的时候也不用费很大的劲,因此很适合携带防身。

而这柄宝剑则是刘志从曹操的手中要过来的,名叫青釭剑,这柄宝剑也不知道是啥材料锻造而成的,反正是削铁如泥,威力不凡,而且也不是很重,刘志掂量了一下,估计也就只有六七斤重,这可比一般的青铜剑和铁剑要轻得多。

曹操还有另外一把剑,名叫倚天剑,倚天剑是他的佩剑,所以刘志也没有开口索要,有了这把青釭剑和一把**箭就已经足够了。

他一路上顺流而下,不到半月便从青州的出海口来到了东海,而在船舱里面,刘志也拿出了罗盘,将三根指针调好了位置,然后将那根小针竖起来,只见一道白光闪过,船上的船员们都感觉十分的惊讶,不知道生了什么事情,于是都纷纷跑进船舱,却现刚刚还在船舱里面饮酒读书的丞相刘志,此时已经不知去哪里了,船员们大为惊讶,纷纷纳头便拜,将他当成了羽化升仙的天神,而不久之后,大汉丞相得道升天的消息也迅传遍了整个大汉四境,汉献帝甚至专门为刘志修建了一座丞相庙,以纪念这位挽救大汉于水火危亡之际的名相。

第一章 我回来了

从刺眼的强光之中恢复过来,刘志睁开了眼睛,兴奋的发现自己回到了自己的小屋,正巧墙壁上的那座时钟响起了准点的钟声。

他心中一惊,急忙打开电脑看了看时间,他在三国世界里面呆了差不多有五年的时间,那现实中的时间又过去了多久呢?难道也是五年吗?

电脑上显示的时间让刘志更加惊讶了,这个时间竟然一点都没变,就是他离开的那一天,也就是说他用罗盘穿越之后,在三国世界里面呆了五年,现实中的时间竟然一点都没有变过!

刘志有些难以理解,一时间他脑袋中的各种知识都有些不够用了。

这个时候,屋外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刘志吃了一惊,不知道是谁在外面,虽然现实中的时间没变过,但是他毕竟已经在一个历史空间里面呆了五年,所以现实世界之中五年前的事情早就忘记了。

会是谁来了?惜缘、婉莹还是爸妈他们?

刘志家里有三个孩子,他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二妹名叫刘惜缘,三妹名叫刘婉莹。

“小志,出来吃饭了,一大早上在忙什么呢?怎么也不见你出门?

“妈,我知道了,马上就出来!”

刘志松了一口气,原来是母亲催促他出去吃饭啊。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汉服,头上戴着四方平定巾,腰间悬着佩剑,就连弓弩也都在手上提着,要是这幅模样跑了出去,只怕是要将家里的一众人都给吓到,他赶紧将衣服脱下,换上自己的衣服,不过因为汉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是孝经之中的内容,自从汉武帝遵循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的很多观点便成了为了社会准则,他在东汉呆了五年胡须都有三四寸长了。

弄了半天,总算恢复到一身清爽了,不过这汉服虽然穿起来很麻烦,但是不得不说,穿在身上确实感觉不错,看上去也很好看,至少比西装好看。

“怎么弄了这么久啊,豆浆都凉了!”

此时正值早饭时间,一家人都在餐桌上吃饭,刘志在屋子里面捣弄了半天,等他出来的时候,桌上已经是一片狼藉了,不过刘母显然是很疼爱他,早就帮他把早餐留了一份。

“呵呵,没事,就是有一些小事情耽搁了一下!”

刘志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看着面前的豆浆油条,他差点要两眼泪汪汪了。

汉朝虽然是中国古代比较强盛的一个时期,但是在这个时期,物资什么的还是比较匮乏的,能吃的东西不多,水稻仅交州和扬州南部才有少量种植,产量也不高,北方只能吃一吃面食,而且还缺油少盐,油菜虽然是原产于中国的,但是这个时候人们种植它并不是用来食用的,而是用来织布的,这个时候主要都是动物油脂,不仅产量少,而且价格昂贵,所以在古代人们喜欢吃大鱼大肉,尤其是肥肉,一来是这个时候这些东西的产量不高,物以稀为贵,二来是因为这些东西里面有油脂,吃起来味道更好一些。

而直到宋代,植物油才开始出现,并且开始推广食用,可以说两宋文明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很多的东西都是在这一时代出现的。

惜缘和婉莹两人吃完饭便离开了,她们似乎出去有什么事情,不过具体什么事情刘志就不知道了,刘父今年已经年过六十了,吃完饭便拿了一张报纸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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