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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大秦-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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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亲的家书应该是托杨朱写的,笔势孤峻、文字却是温暖的。家里的一切都好,草儿已经开到《春秋》了,杨先生还在夸她呢,娘亲最担心的不是白栋忘记了她,反倒是白栋太过想念她,别再伤了身子,一个人离家在外,要当心身子,就算有秦先生在身旁也是万万不可大意的,军营里的饭食还能吃得惯麽。。。。。。这就是慈母心思啊,儿行千里母担忧,白栋就是到了八十岁,在娘亲眼中也还是个需要叮嘱的大孩子。白栋还在苦酒的信中看到了她的笑脸,很美,仿佛花朵一样;她笑着对白栋说自己正为婚事做准备,新嫁衣都做好了,上面还绣了美丽的花朵,你一定会喜欢的,对了,还记得人家提出的两个条件麽?你可一定要做到,否则人家可不会嫁。。。。。。

白栋笑了,应该不会用太久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义渠人躲不久了。

***

墨线不姓墨,其实他是公输家的旁支旁系,祖父本来就是公输家的庶出子弟,父亲又是庶出中的旁出,所以他连用公输姓氏的资格都没有。公输家对这些旁出子弟还算照顾,名分上还会承认他们是公输家的人,也能入家族学习手艺,艺成后可留在族中听侯家主安排,或者自己出门谋生,墨线曾经游历三年,手段性情都告圆满后却又回到了家族。

他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获得家族认可,以旁支身份使用公输家姓氏的机会,整整等待了五年啊,想不到最后却是老秦国的白五大夫给了他这个机会。藏好了用来接引信鹰的小红旗,带上几只肉鸽,背上行囊,连一封家书都未曾留下,他便大步走入了陇东草海。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回来的,就算要写家书,也应在为家族建功、得用公输姓,得以列身祠堂之时!

每隔几日,就有像墨线这样的公输家子弟走进了草原,或许不等找到义渠牧民,他们就会被狼群吞噬,被毒虫咬死,能有一半活着归来就属万幸了,每一次有公输家的子弟离开,白栋与菌改他们都会登上望楼,目送他们的身影远去,公输直并非容易动情的人,却每次都哭得像个娘们儿一样,这些子弟中有庶出,也有嫡系,是否赴险并非以身份决定的,只与能力相关。

这些公输子弟是在为自身拼搏,也是在为公输家的命运拼搏,公输世家再也不甘心只以工术闻名于世了,紧紧围绕在白五大夫身旁、亲近老秦、最后列身朝堂,才是家主定下的大计方略,为此就算牺牲再多的家中子弟也是值得的。

最后一名公输子弟离开的那天,菌改转头看看嬴渠梁:“大军该出动了。”

“不错,我们已经在涂余等待了太久,不能再等下去了,是应该打上几仗了,越是牵动义渠军,越方便这些公输子弟找到我们需要的消息。”

嬴渠梁重重点头、目光有些冷冽:“千万不要让我找到义渠獂王的主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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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草原烽火情】

绿油油的草海中偶尔会出现色彩缤纷的野花,像极了后世的写实油画。

陇东草海真的很像海,百年不遇的炎热天气让人类和动物都有些受不了,草却像发了疯一般的生长,真的是风吹草低才能见牛羊,当然也可能见到狼。

两条牛犊般的狼冲到面前,墨线却没有丝毫慌张;这个时代游历天下的人都有对抗狼的经验,何况手中还有白五大夫发明的一种叫做‘哨棒’的东西,这次入草海的每个公输家弟子都有一根。

迅速立定了身子,瞪起眼睛望着两条草原狼,墨线将哨棒的一头放在口边,撮唇猛吹,顿时发出一种凄凉哀绝刺耳无比的声音,两头狼被惊呆了,不等他继续吹第二下,便夹着尾巴迅速逃开,估计是准备找个地方狂吐一会儿。那种声音就不是狼能听的,在它们听来那就是同类临死前的哀鸣。

墨线松了口气,正准备快速离开这里,忽然感觉小腿剧痛、然后就开始发麻,不好!被蛇咬到了。真后悔没听白五大夫的叮嘱,只为贪凉去了绑腿,若是有厚厚的绑腿在,就算被蛇咬到也未必就能伤及皮肉。

眼前黑乎乎一片,好像看到了满天星星,腿没了力气,再也站不住了,顺着草坡就滚了下去。。。。。。

我就这样死了麽?娘亲还在等着我回去,不可以死的!

眼皮似乎很重,要花费很大力气才能睁开,眼前白花花的是什么?像是一张模糊的人脸。脸蛋圆圆的。长长的头发没挽起来。而是梳成无数根手指粗细的小辫子垂在鬓旁和脑后,高高的鼻子、深深的眼窝,略带淡黄色的瞳孔。。。。。。只能勉强认出这是个女人,是她救了自己?

“来自华夏的男人,你终于醒了。一定是光明天不许你死去,否则被乌梢蛇咬到的人,是很难活下来的。快喝了这碗羊奶吧,等你有了力气。木卓贝要和你说话,你是个木匠麽?我看到了你的锯子和锤子;你的心地一定很善良,因为木卓贝看到了你随身携带的鸽子,那是光明天最喜爱的动物;可是,为什么你屁股下会藏了一块红布呢?我们义渠的小孩子最多到三岁就不会用这种东西了。。。。。。”

这个义渠女子的皮肤不够白、也不够细腻,双手甚至还十分粗糙,五官最多只能算是不太难看,可是她笑得很爽朗,鼻子很高,眼睛很大、很明亮。看到她的笑容,刚从昏迷中醒来的墨线仿佛是看到了雨后的彩虹和阳光。

“谢谢你救了我。木卓贝。我就是一个流浪的木工,希望在草原赚取足够的金钱,才好回家娶老婆;娘亲每天都在催我,她想要个孙子。”

尽力让自己放松下来,墨线无所谓地看看被木卓贝取出的那面红旗,脸微微红了下:“这块红布是娘亲要我藏在身上的,说是可以带来吉祥。你。。。。。。你是怎么取出来的?”

“当然是从你屁股下取出来的!”

木卓贝的笑声几乎要穿透了帐篷:“原来是个没见过女人身子的男人啊,脸红什么?我要为你吸出蛇毒,当然要脱去你的裤子了,哈哈哈。。。。。。”

似乎笑了几声还不够,她又放肆的大笑起来,像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墨线呆呆地望着她,不觉紧了紧盖在身上的薄布被,脸变得更红了。

木卓贝是个作风粗线条、其实很细心的女人,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帐篷外只有十几只羊和一头瘦弱的牛,她吃的多是青稞粑粑,最好的食物就是栗面了,这还是战争开始前从秦人那里换来的。可每天给他吃的却是香喷喷的羊奶和热腾腾的手抓羊肉;墨线坚决要同她一起吃,她就拍拍自己还算纤细的腰肢,笑着说她已经吃饱了。

真是个热心肠的义渠大姐姐啊,就是有些坏毛病,总爱找机会亲他的额头一下,摸摸他的手背、拍拍他的屁股。墨线开始很害羞,到后来居然开始变得期待了,木卓贝若是某天不来占他的便宜,就好像丢了魂儿,连细嫩香美的羊肉都会变得没有味道。。。。。。

木卓贝发现了墨线的变化,顿时就更加得意起来,作风也越来越是泼辣。墨线为她修理农具的时候,她就会故意弄来一桶水,打散了自己又黑又亮的头发,一面洗着,一面大声歌唱;义渠人很少会洗澡的,这不是水多水少的问题,是他们认为洗澡会损伤元气,而且一旦因此着凉生了病,草原上很难找到医生。木卓贝知道墨线喜欢干净,不爱她身上的味道,所以就每天坚持洗头洗澡,有一次在冲澡的时候还被墨线无意间撞见了她硕大的奶~子。只有嫁过人的女子,才会有这样大的**。

那个晚上木卓贝脸红了,一头撞进墨线怀中,好半天才抬起头用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望着他,轻轻告诉他自己是个寡妇。丈夫原本是老獂王帐下的勇士,结果却在义渠内乱中战死了,她的孩子也在不久前病死,她是个可怜人,她爱上了来自华夏的男人。。。。。。要我就给我吧,不然就用你的锯子杀了我!得不到爱就选择死去,这就是草原儿女的性格!

墨线居然没怎么犹豫,小处~男哪里经得住这种**~裸的诱惑?压抑了二十多年的男人本性在那个晚上彻底爆发了,他把这个风韵迷人的寡~妇狠狠压在草地上,一下两下三四下,五六七**十下,百下千下万万下,飞入丛中皆不见。。。。。。

木卓贝的‘丛中’留下了墨线探索的痕迹,当秘密保守了近一年的‘古迹’被这个小男人成功发掘后,风韵犹存的俏寡~妇顿时变成了纯情少女;洗过了身子,躺在小男人的怀中,她咯咯笑着对墨线说,还要继续欺骗你的女人麽?说吧,你到草原来究竟是为了什么?草原上是有很多流浪的工匠,他们总爱用一些小东西骗走牧人最珍贵的牛羊,可你不是那类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故事,你在寻找,那是什么东西呢?难道比木卓贝更珍贵?

“你恨新獂王吗?”墨线微微犹豫了一下,问他的女人。

“恨!是他害死了木卓贝爱过的男人。就因为木卓贝曾经是草原明珠的侍女,这个该死的家伙每过几天就会叫人家去他的大帐中。。。。。。不要误会啊我的小男人,那家伙就不是个真正的男人,他才比不上你呢。”

墨线其实还是有些在意的,不过当看到木卓贝比星星更明亮的眼睛,顿时就释然了。木卓贝口中的草原明珠原来就是老獂王的独生女儿,怪不得她会如此聪明呢、不像那些毫无见识的义渠女人,原来是做过獂王王女的侍女。

“等等,你知道那个混蛋在哪里?你知道的,我说的是新獂王,木仲屠!”

墨线突然跳了起来,用力握住了木卓贝的肩膀,力量大的让她都有些疼痛了,不过她很开心,大声问自己的小男人:“你是要去杀了他麽?木卓贝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个英雄,是草原上翱翔的雄鹰!”

“是的,我要他死!为了我的木卓贝,也为了公输家,为了大秦!”

墨线放声大笑,狠狠亲了木卓贝一口:“快告诉我,那个新獂王和他最精锐的部队藏在什么地方了?”

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有个最大的软肋,无论新獂王有多麽阴险狡猾,他的大军也离不开普通牧民的支持,与秦军不同,这些牧民拥有的牛羊就是他的补给。

木仲屠其实已经做得很小心了,他已经留下了足够的牧民散落在草原上用来迷惑秦军,可惜却遇到了一个运气逆天的公输家小子,不但成功探得军情,还顺手收获了爱情。

听完‘新婚妻子’的话,墨线不觉挺起了胸膛。他知道自己抓住了机会,以后他不会再叫墨线了,他的名字叫公输墨,他将有能力给木卓贝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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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兵家大才!】

雨一停,菌改的大帐中就立即变得闷热起来,别说是穿着薄纱做的衣裳,就算脱光了也不行。嬴渠梁性子沉凝,勉强还能忍耐,菌改却是最怕热的,当着手下的副将、千夫主又不能光膀子,那样太没有仪态了,结果一袭纱裳都被汗水打透,当场上演湿身诱惑,这还不如脱光了呢。

那些千夫主就更惨了,在上将军面前一个个都要衣着整齐,幸亏是身体素质过硬,不然真能当场晕倒几个,秦越人就又有机会试验他从草原上弄来的无名草药了。都说是神农尝百草,老秦就比较奸滑了,他认为这种荣誉是应该分享的,自己不能吃独食,所以经常找人来试药,白栋上回就是喝了他的所谓‘消暑汤’才变成香肠嘴的,而且过了七八天才见消减。

大帐中唯一不受暑热影响的就是景监这只兔子。如此热的天气,人家还是一身淡粉色深衣,冠带堂皇,面上连一滴汗水都不曾见,而且周身馥郁芬芳、熏人欲醉,这是白家特有的花露水味道。白栋自己带的都用光了,挡不住菌改这种老脸厚皮的家伙整天索要啊,可他居然还没用完?菌改脸皮厚是只对白栋的,对这只兔子却是张不开嘴,瞪眼看了他一阵,感觉怎么看怎么别扭,话中就带上了不快:“景中尉,还没有结果麽?”

景监面前摆放这一张条案,案上都是铺开的一张张绫纸,有的上面只写了几个字。有的则是一张图形,有的干脆就是几个符号。公输直就站在他身旁,遇到有符号的,就低声为他讲解说明,看来这种符号是公输家特有的,景监这种专家也不能直接破译。

“应该差不多了。。。。。。”

景监微微点头,起身走到军帐中心处,这里铺设了一张筵席,放了很大一张绫纸,上面圈圈点点。画出了山峦草原和湖泊河流。正是最具风情的陇东草原。这是一个连军用地图都不曾出现的时代,更别说沙盘了,若非白栋发明了造纸术,各国的将军们只能将地图刻划在竹简上。

景监拿起半人高的巨大毛笔。在几个位置轻轻点下:“到今日为止。共收到三十三份飞鹰传回的信报。经过相互对比、汇总判断。基本可以断定,义渠人的军力分散在除几大军城之外的水草肥美之地,比如这廖儿湖、忽图河、呼儿马弱草原。。。。。。这里都发现了三千人以上的义渠军。都是骑兵,而且多数都有皮甲、铜铁箭矢,如无意外,应是新獂王木仲屠的精锐。”

嬴渠梁微微皱眉:“你确定没有判断错误麽?这些水草肥美之地虽然对义渠也很重要,却还是比不过那些军城吧?而且若要抵御我军,就应在军城中驻守才是,义渠人不聚集重兵防守这些重要的军城,却跑去我军不会占领也无法占领的湖畔、河边?莫非是天气太热了,从不爱洗澡的义渠人也要天天泡在水中?”

“这还不是最让老夫疑惑的,木仲屠究竟在哪里?飞鹰传递来的信报老夫也看过了,没有一份可以确定木仲屠所在的位置。景监方才点出的几个义渠聚兵点中明明都是义渠最精锐的战士,却被有意分散开来,而且每一处的兵力都不过三千人?木仲屠与老獂王激战一年有余,是出了名的细心谨慎,他如何肯自行分散兵力?义渠披甲执锐的精锐战士不过三万,怕是还有近半要调去东面应付庞涓,剩下的才不过万余人,还要如此分散,就不怕我分别击溃他的精兵?”

“上将军说得是。。。。。。”

不仅是菌改,营中诸将无不迷惑,想不通啊,最后竟纷纷将目光转向了白栋。

白栋被众人看得一阵发毛。怎么又来看我?小子我可是初次从军啊,就是个外行中的外行,你们都想不通的事情,我就更是迷糊了。

“小子,你就不要装了。鬼谷先生是兵家大圣,你这个清溪弟子就算不曾修习,总也有些耳目熏染吧?说说你的看法。。。。。。”

菌改已经习惯了赶鸭子上架,这小子不赶不行,赶好了就可能出成绩。

“木仲屠这样将精兵分散,究竟是为了什么?”

白栋脑海中闪过一些后世看过的战例,一时也得不出结果来,忽听景监道:“木仲屠所为确是让人难解,我军自涂余城后,先后占据了几座军城,一路打来轻松无比,就是因为驻守在这些军城中的既非精兵、且无死守之意,我军稍做猛攻,立即溃散败退,实是令人不解,诸位将军身经百战,可能想出其中的原由麽?”

“义渠人究竟要做什么?如此做为倒像是在拉长我军补给线。。。。。。几路精锐分布的位置。。。。。。原来如此!”

“小子,你发现了什么?”菌改一直在看着白栋,见他面色变幻,立知这小子有了心得。

“上将军请看义渠这几个屯兵点,看似散乱无章,不但与几座军城相距甚远,而且自行分兵,殊为不智,可若我军动了呢?”

“我军动了?我军不是一直在动麽?”

“呵呵,我军确是一直在动,先占涂余三城,这几日举兵进袭,又得‘丰固’‘固原’‘饮马’三城,就如景公所言,一路所向竟无阻碍。我听说上将军已致书庞涓,说是我军连获大胜,不日就可能生擒那木仲屠,可是如此?”

“那又如何?难道只许那庞涓自夸,老夫就不得伸张?”

“这是上将军心生骄意了。。。。。。陇东是木仲屠的根本所在,他是断然会在此坐镇的,庞涓是厉害,可真的厉害到了不足一月时间,就连下东义渠十一城的地步?木仲屠明知他最大的敌人不是魏国、而是老秦!庞涓打到一定程度,定会按兵观望,所以庞涓所遇,并非义渠精锐!小子若是没有猜错,木仲屠与他的三万精锐,皆在陇东,他并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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