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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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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大叔,放心的上吧,今天一定是我们赢!

鬼眼中的预测,向来很准,我也很相信鬼眼的预测。因为命运之中有很多事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的,比如说你今天可能会丢钱,当你知道今天会丢钱的时候。你可能第一反应就是把钱包捂的紧紧的,又或者直接在家不出门。

你所坐的这些事情,已经把你赚钱的时间成本给抵消了,或许你觉得自己没丢钱,但其实已经丢了很多。系刚肠亡。

所以有时候我相信命运这种事,别的我控制不了,我只能自己多去努力,越努力,越幸运。

此刻我手持匕首,朝着火云殇冲了过去,西装大叔从腰间皮带里。抽出一把软件,也跟手持黑铁棍的小矮子打在了一起。

在这雨夜中,我们仅仅是相隔了一天,就重新开战了。可以说我们这两拨势力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要不你死,要不我亡。

在我手持匕首冲到火云殇面前的一刹那,他左手暴涨三尺多长,抓住我的脖颈,喝道:给我滚到一边去!

用力一甩,我的身子直接侧飞了出去,饶是我体内拥有铁心和活太岁。也仍然抵不过火云殇的本事,毕竟我只是一个凡人,而他曾经修炼过五帝之躯。

火云殇的右手掐住水晶骸骨不松手,眼中狂热的神情越来越浓,他哈哈笑道:神骨神骨,你还是跟了我吧,我才能带你笑傲苍穹!

水晶骸骨一直挣扎,用自己的双手去掰开火云殇的手,无奈火云殇力气很大,水晶骸骨根本不是对手。

就在此时,火云殇左手竖起,立掌为刀,竟然朝着自己的胸口正中间,猛的一下子插了进去,随后咬着牙。狠狠的往下划。

火云殇竟然将自己的胸口彻底的划开,一直划到裆部。

“来吧,神骨,我将与你一起享受人世间的权力巅峰,跟着我,你才知道什么叫做强者的世界!”火云殇很激动,嘴里嘀咕这些话的同时,抬手将水晶骸骨身上的蟒袍给剥了下来,随即就扔到了地上,然后抓住水晶骸骨,开始往自己的胸腔里塞。

那原本很硬的水晶骸骨,被火云殇从自己的胸腔中塞进去的时候,竟然开始变软,火云殇的速度很快,十几秒钟不到的时间,就将水晶骸骨彻底的塞进了自己的身体之内。随后他的伤口开始自动愈合,眨眼间就身体复原,比我的活太岁更为厉害!

“嗯!上乘的力量!”火云殇长出一口气,眯着眼,昂着头,双手朝着天上举起。

我隐隐看到他浑身上下闪烁着银光,雨水落下之时,打落在他的身上,竟然无法沾湿他的身体,直接从他的体表上弹开了。

这难道就是水晶骸骨的力量吗?我惊讶的看着火云殇,觉得他的身体正在发生一个重大的蜕变,而这个蜕变,很有可能让我们全军覆没。这个蜕变很有可能让火云殇一下子成为绝顶高手,再也不用坐轮椅!

果不其然,火云殇双手朝着天上举起,身体内部传来咔嚓咔嚓的骨骼响动,不多时,火云殇裤裆里的裤子,开始被撑开,他腰部的两只脚竟然快速的往下生长,我定睛一看,火云殇竟然长出了一双腿!

一双水晶状的腿,这两条腿上没有任何肌肉,没有血管,没有韧带组织,仅仅是两根腿骨骼!

但即便是这样,也足以让火云殇站起来了。

当他从轮椅上站起来的一瞬间,他看起来很怪,上半身很正常,下半身却是长了一双水晶状的骨骼双腿,而这骨骼双腿之下,又有一双正常人的脚掌,要多怪就有多怪。

“哈哈哈哈,该我火云殇得此奇遇,今晚,你们都得死!鬼眼也要成为我的!”火云殇大喝一声,身子弹跳而起,下一刻直接蹦到了我的面前。

这一动作实在太快,我根本没反应过来,火云殇就一腿踢到了我的脸上,直接把我踢翻在地。

我正要起身,忽然火云殇又窜过来,对准我的小腹狠狠的踢了一脚,我的身躯被踢的贴着地面滑行了七八米远,地面上的雨水都被溅射了起来。

噗嗤一声,我吐出了一大口鲜血,血液与雨水混合在一起,很快的流走了。天上的雨水还在降落,火云殇再次弹跳过来,这一跳就是七八米远,水晶骸骨给他的身体所带来的力量,让我真的难以想象。

火云殇低着头,居高临下冷眼看着我,砰的一声,踹在我的胸腔上,问我:鬼眼交给我。

我没吭声。

火云殇抬高右腿,随即狠狠的落下,朝着我的胸腔又是猛跺了一脚。

“噗!”我身躯一颤,脑袋一抬,又是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鬼眼给我,明白吗?”火云殇的话里不带一丝语气。

砰的一声又是重重的踩了一脚,这一次我明显的看到自己的胸腔都被火云殇给踹的陷下去了,我甚至都感觉到火云殇的脚掌踩到了我的心脏上。

我奄奄一息之际,抬头朝着四周瞥了一眼,西装大叔被小黑子打的连连后退,浑身不知中了多少棍,衣服都被打烂了。

抬头朝着正南方向的这座大楼上看了一眼,上边并没有出现老祖的身影。

我叹了口气,心想:难道鬼眼是在骗我吗?老祖或许根本不会出现,可我不相信鬼眼也会耍人,毕竟这对于鬼眼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闭上了双眼,我已经绝望了,我希望自己在死后能够得到鬼眼扭转乾坤的力量,让我重新复活吧。如果它不复活我,那我也就认了。

“你再动一下试试。”一句淡淡的话语,从三楼的房檐上传来。

顿时所有人都愣住了。

火云殇朝着三楼看去的一瞬间,身子一颤,惊道:你你你不是死在天山上了吗!

周围静悄悄的,唯有绵绵细雨从天空中落下,老祖从来不会让人失望,他代表了一种精神,他身上具有一种无敌的传承。

小矮子和寒江雪也愣在了原地,不知所措的看着火云殇,或许两个人知道老祖是谁,或许不知道,但看火云殇的剧烈反应,他们应该很清楚老祖是什么样的实力。

老祖双手背在身后,岿然不动,就目光朝下盯着众人,气氛很静,静的仿佛能听到火云殇因为紧张而渐渐急促的呼吸声。

“你一个老前辈,插手我们这些后生的江湖事,说不过去吧?”火云殇明显很怯,他的手臂都在微微颤抖,但他仍然是强装镇定的说道。

老祖往前一步走,身躯根本没有停顿,直上直下的从三层楼跳落了下来,落地之时仍然以刚才的站立姿势,严格来讲,他不像是跳下来的,更像是飘落下来。

我看着老祖,脸上浮出了微笑,我第一次觉得我刘明布的人生中拥有一个这样的师傅,真是我莫大的荣幸。

老祖三十多岁的模样,脸上被火烧过的痕迹也不存在了,此刻就是一个中年大帅哥,我觉得老祖使用过那招金蝉脱壳之后,脸上的伤疤就永远的不见了。

“无主神骨的出现,是因为鬼眼的指引,此物原本不属于你,留下神骨,你可以走。”老祖永远都是那么和气。

我咬牙说道:老祖,不要放他走,杀光他们!

火云殇一听我的话,双腿一软,说:行,行,神骨我给你,但以后你不能再插手我的事情,如何?

老祖冷笑道:你在跟我讨价还价?你有这个资格吗?…

第250章北疆神术

火云殇咕咚一声咽了口吐沫,喉结明显上下翻飞,手持黑铁棍的小矮子冷声说:老爷子,怕他干什么?

小矮子或许是看自家主子怕成这个样子,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想说点硬气话。

“滚一边去!”火云殇转头怒喝一声,此刻笑着说:行,老祖,论资历,论本事,论做过什么大事,我都比不上你。你想要神骨,我给你。

说话间,火云殇就刨开自己的胸膛,撕开自己的肌肉,准备将水晶骸骨从体内再次拽出来。

小矮子不服,这就大喝道:老爷子!神骨能为你重塑肉身,不要给他啊!

火云殇不说话,此刻已经探手到胸怀之内了,抓住了水晶骸骨的肋骨,硬生生的往外拔。

老祖双手负于身后。站立在雨中,一声不吭的盯着火云殇。

“啊呀呀!我看你是何方神圣,吃我一棍!”小矮子终于扛不住了,此刻在雨中疯狂舞动黑铁棍,朝着老祖奔跑过来,那黑铁棍舞的密不透风,从天而落的雨水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体。

如此高超的棍法,当真令人不可小觑,也不知道这小矮子到底锻炼了多少年。

火云殇正在忙着取神骨,自顾不暇,也没办法去管这个手持黑铁棍的小矮子,只见小矮子双脚如蜻蜓点水一般。快速的朝着老祖奔跑过去。

他踩踏在雨水之中,溅起一片片的水花,在距离老祖十米左右的距离之时,老祖眯着眼,双手负于身后。丝毫不动弹。

五米,老祖还是不动。

三米,老祖仍然不动。

最后一米,当小矮子一脚踩踏在水洼中弹跳起来,人在空中手持铁棍,一击开天辟地落下来的时候,老祖仍然站在原地。眯眼而笑,双手一直负于身后,似乎准备硬生生的接他这一招。

砰!

一声巨响,老祖身后的消防水泵被硬生生的砸断。大量的水源从地下喷涌而出,而老祖的身影却不见了踪迹。

“我在这。”老祖淡然的说道。

小矮子大惊的同时,立马转头朝着后边看去,老祖不声不响的出现在了小矮子的身后,但他却没有动手攻击,而是仍然将双手负于身后。

小矮子脸上彻底挂不住了,正要动手攻击,火云殇拽出水晶骸骨的同时,大喊道:给老子滚一边去!老祖是前辈,这是摆明了在让着你,如果刚才老祖动手,你已经人头落地了!

火云殇本来脸面就红,此刻被小矮子气的更是火冒三丈,老祖是前辈,曾经做过历史上轰轰烈烈的大事,是一种传承精神的存在,所以不与这些小辈们计较。

拽出水晶骸骨的时候,那水晶骸骨还在不停的挣扎,老祖将水晶骸骨扔到了我的身上,我的身躯已经被活太岁修复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也能动弹了。就起身抓住了水晶骸骨,站在了老祖的身后。

“你们走吧,如果再做伤天害理之事,以后落在我的手中,别怪我无情。”老祖站在雨中,淡然说道。

火云殇没说别的,嗯了一声,此刻一挥手,带着小矮子和寒江雪快速的离开了。

我喜极而泣,多少次我曾幻想老祖会出现在我的身边,哪怕是打我一巴掌呢,我也高兴,如今真的看见老祖了,我的眼泪更是止不住了。

“师傅!”我狂呼一声,冲过去,抱住了老祖,脑袋埋进老祖的怀里,再也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可是刚哭了一下,我就觉得不对劲了。

老祖的身躯我见过,他在天山之巅与魔婴裟对战的时候,曾经融化成一团银色铁汁,融化之前,我记忆中老祖的胸肌没这么大啊。

我的脸贴在老祖的胸口上,觉得老祖的胸不止是很大,而且还很软,这要是胸肌的话,不可能这么柔软吧?

我直起身子朝着老祖看去,老祖已经涨红了脸,此刻推开我,说:赶紧走吧。

一行人上了公交车之后,老祖一把撕破了脸上的人皮以及特制的头皮,露出了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

“苏桢!怎么是你?”我开着公交车,转头朝着后边惊讶的问。

二爷说:诶诶诶,看路看路!

我都懵了,苏桢对我说:你们来的太仓促了,火云殇我们是打不过的,在老祖面前虽然他只是个跳梁小丑,但老祖已经不在了。凭借我们的本事是无法跟火云殇硬拼的,我一看大家跑不掉,所以就只能冒充老祖了。

原来是这样。

苏桢当年被老祖救下,跟老祖一起生活了许久,熟知老祖的动作,神态,语气,发音。她刚才冒充老祖,简直与老祖就是同一个人,连我这个老祖的徒弟,都以为老祖真的出现了。

“其实我也是拼死一搏,火云殇有没有见过老祖,我也不知道,不过从火云殇看到我的第一眼起,我确信他见过老祖,不止是见过,而且熟知老祖的事迹,所以他害怕了。”苏桢对大家说道。

西装大叔的身体很虚弱,此刻半躺在座椅上,说:如果火云殇能知道或者认识老祖这个人,那说明这家伙也不是个普通人了,至少也得活了一定年月了。

苏桢说:火云殇暂时被骗走水晶骸骨,不过他不傻,或许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能察觉出来今晚是个骗局,我们拥有的时间不多,必须在火云殇清醒过来之前,壮大自己。如若不然,等火云殇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之后,我们可能都活不成了。

“怎么壮大自己?”我加速开着公交车,已经快到达房子店了。

不过此时陈伟却开着车,率先一步赶了回来,他是中了寒江雪的蛊惑之计,不过现在已经清醒了。

“我有一个壮大阿布的办法。”

“我有一个壮大阿布的办法。”

两句话,一模一样,说出来的时间段也是一模一样,苏桢和二爷同时对视一眼,二爷笑道:苏桢,你先说吧。

苏桢笑了笑,说:二爷,这里你最大,你为尊,还是你先说吧。

二爷点了点头,说:三十年前,我离家出走,游历天下大川,学习世间奇术,曾经在人迹罕至的北疆区域见识过一种死而复生之术。

“死而复生之术?”我回头,嘴里嘀咕了一句,此刻公交车已经开回了房子店,不过我们都没下车,就这么坐在车厢里聊天。

“对,此术乃漠北游牧民族中不传之秘术,当年我只身一人闯北疆,干粮用尽,快要被饿死之时,有一漠北游民救了我。”说起这段往事,二爷的神情开始迷离,像是思索很久远的事情,同时脸上也多了几分悲叹唏嘘。

众人看得出二爷有些难过,我赶紧离开驾驶座,给二爷上了根烟,又帮二爷点着,说:二爷,你先歇会,慢慢讲,咱们有的是时间。

二爷抽了一口烟,停顿了几秒钟之后,说:救下我的那个游民叫乌力罕,当时草原上有三只狼围绕着我,始终不肯走开,我已经饿的处于昏迷状态了,那三只草原狼明显知道我必死无疑,但狼是不会吃腐肉的,它们准备生吃了我,我能感受的到,而就是在这个关键时刻,那个叫乌力罕的男子对我说了一句话。

众人不插嘴,知道二爷要说到关键点了。

“乌力罕对我说,朋友,我包里有滋粑还有酥油茶,一会我让这些野狼吃了我,但你要记住,一定要留下我的骨头,别让野狼叼走我的骨头,等我的血肉都被吃光之后,野狼就会走。而你吃掉我包里的滋粑恢复体力,然后你带着我的骨头去扔到南面的一处峡谷里,坐在峡谷边上等我三天,我自然会爬上去找你的。”

二爷说出这句话的瞬间,全场震惊,我更是失声道:这这怎么回事?

第251章必勒格大巫师

二爷说:当时我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乌力罕就解开了自己的包裹,脱下了自己的上衣,对着那些野狼吼叫连连,那种吼声不是怒吼。更像是在交流。

“然后呢?”西装大叔都忍不住追问了一句。

“然后乌力罕把滋粑和酥油茶扔给了我,他自己则躺在地上,被那些野狼生吃了。那些野狼嚼动乌力罕筋肉的时候,那咀嚼的声音让我在后来好几年都彻夜难寐。等野狼吃干净乌力罕的**之后,我才发现,乌力罕一个青年壮汉,被这三只饿狼吃的什么都不剩,就只有一副骨骼了。”

二爷说到这,我赶紧问道:乌力罕的心脏和大脑呢?也被吃掉了?

“大脑应该没吃掉,因为乌力罕的骨骼没有受到影响,而且那些野狼似乎也不打算毁坏乌力罕的骨骼,虽然大脑保存完好,但乌力罕的内脏却全部被吞食掉了,可以说,他浑身上下除了大脑,其余都被吃的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

“我震惊的同时。也被乌力罕舍命救人的做法感动了,就赶紧吃了点滋粑,喝了几口酥油茶,等到身体恢复体力之后,我就抱着他的尸骨朝着草原南面赶,跑了大概半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了一处大峡谷,把乌力罕的尸骨扔下去之后,我坐在峡谷边上,靠着乌力罕给我的干粮,硬生生的扛了三天,当然。期间我体力充沛的时候,也曾经抓过兔子。”好看的小說就在

苏桢试探性的问:三天之后,乌力罕回来了吗?

二爷还没说话,只是先点了点头,但就是这个点头的动作。让全车的人都愣在了原地。

身上的肉被吃光了,就连心脏都被叼了出来,五脏六腑被吃个干净,就只剩下一副骨架,这究竟是怎么复活的?

二爷说:乌力罕从峡谷中爬出来的时候,很乐观的问我,他说朋友你从哪来的啊?看你穿的衣服像是汉人吧。他竟然丝毫没提救我的事。似乎把这件事完全不当做一回事。我很感激的问他的名字,以及住址,他说他养的牛羊不多,附近青草足够。所以不做大规模的迁移,已经在这一块生活好几十年了。

“二爷,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奔赴北疆,寻找到乌力罕,问问他这个死而复生的秘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小声问道。

二爷摇头说:这个倒不用问,我跟乌力罕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跟着他学习骑马,弓箭,此人马术了得,而且似乎能与老马沟通,在最后离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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