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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学有匪-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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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做了一场荒唐的梦,她到底不堪醒了过来,没有歇斯底里,没有后悔莫及,只有无言的平静与冰凉,满头青丝裹住那个单薄的身影,让付月奚也一阵鼻酸,难得地微红了眼眶:
  “爱这个字,我从未看重过,男儿志在凌云,我只能说,你是我……第一个心动的姑娘。”
  

  ☆、第十八章:幼年欺辱

  
  付月奚官拜丞相的那一年,庆王的女儿也为他诞下了一对双胞胎,而郑家却因为郑汝宁的过于刚直,树敌太多,大不如从前。
  一时间,付月奚可谓是“三喜临门”。
  整个付府又被一片喜气洋洋所笼罩,只有那个瘸腿的郑家姑娘,被人遗忘在黑暗的角落里,生命犹如枯槁一般。
  在两个小公子满月时,付月奚又见了她一面,就像他们上一次那样,只是这回,郑奉钰比原来更瘦了,但脸还是美的,依旧是付月奚年少时最喜欢的那种美。
  她说:“我不奢求了,你给我一样东西就行了。”
  付月奚心头一紧,他以为她终于捱不过,要向他讨一份休书了,说起来,他其实也一直在等。
  不管怎样,他主动休妻,名声总归是不好的,会影响他的仕途,所以他一直在等她先开口,但他未料她倔强至此,这么久以来也始终不愿低头,像也在争着一口气般。
  当下,听到她终于这样问出来时,付月奚呼吸微颤,有些难以形容自己的心情。
  是如释重负?是隐隐愧疚?还是……莫名的不舍?
  那个曾经坐在水榭亭台间,美若仙子的姑娘,却在这时,忽地抬起头,对他粲然一笑:
  “阿月。”
  她这样唤他,像那年初秋相识时一样唤他,他呼吸一颤,那些年少时的回忆,那些情窦初开的悸动,那些温香软玉的甘甜,一瞬间如潮水般翻涌而来,他竟恍惚如昨,一时分不清今夕何夕。
  而那张脸上的笑意,却更加动人了,伴着点点泪光,她轻轻道:“你给我一个孩子吧……有了孩子,这里也就不会那么冷了。”
  付远之在第二年初冬来到这个世上,带着他母亲的一份隐秘期许。
  说到底,郑家人都太聪明,付月奚还是被郑奉钰骗了,只有付远之才真切知道,后来年年岁岁的相依中,自己的母亲究竟有多么刚烈。
  郑奉钰把年少时的那个“赌”,无限地拉长了期限,她笃定自己这次不会再输了,因为她不再押注在那个薄情人身上,而是全部抛掷在了自己的亲儿子身上。
  付月奚没想错,她就是在争一口气,她这后半辈子,都为了那口气在活着,在强撑着,在隐忍着,在伪装着之后的每一天每一夜。
  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她再也不在乎付月奚又娶了多少女人进门,又生了几个少爷小姐,她只是一心一意守着自己的孩子。
  可惜老天太无情,付远之生下来就体虚,直到两岁了还站不稳,成天被那对双胞胎哥哥欺负嘲笑,说他是“大跛子生的小跛子”。
  郑奉钰闷不吭声,每天背着孩子去做针灸,可惜收效甚微,她开始疑心是府里的大夫并未尽到全力,因为得了某些人的授意,她越想越不对,开始寸步不离地守着付远之,不允许任何人碰他一下。
  她娘家那边是倚仗不到的了,也鞭长莫及,孤身在付府,她只能靠自己。
  于是,她开始做一件旁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自学医术。
  不得不说,郑家人都很聪明,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在读书一事上总能无师自通。
  郑奉钰每日看医书至凌晨,速度是常人的十倍百倍,她渐渐学会辨识草药、针灸走穴、搭配药膳……她开始亲自为付远之调养身子,并当真起了效果。
  付远之五岁时,已与寻常孩子无异,只是不能像两位哥哥那般,骑马猎射,舞刀弄枪,但没关系,他靠的本来就不是这些,他有着郑氏一脉相承的聪慧,有着强过许多人的头脑,还有着一个恨不能倾囊相授,把他一夜栽培成文曲星的母亲。
  所以当府里请了先生来为孩子们开蒙时,他已经比其他兄弟姐妹领先了一大截,毫不意外地脱颖而出,但父亲来了一趟后,却只盯着他握笔的姿势,皱眉说了一句:
  “怎么是个左撇子?”
  这略带不快的一句,成了付远之噩梦的开端。
  此后无数个深夜,母亲都手持一把戒尺,守在他旁边看他练字,强行逼着他纠正过来。
  “没有为什么,你父亲不喜欢,你就必须得改!”
  才五岁的孩子知道什么,只以为自己是个“异类”,哭着用右手握笔,艰难地从头学起。
  不仅如此,在平素生活当中,他也得小心翼翼地藏好自己的左手,一切以右手为主导,和普通人一样,不能显露分毫差异。
  这种对“天性”的残酷抹杀,痛苦地像被人活剥了一层皮般,付远之生生咬牙忍了过来,等到七岁时,他的右手已经能运用自如,一笔书法更是让府里的先生赞不绝口。
  但这时候,问题又来了,他的那对双胞胎哥哥,委实不是念书的料,又叫自家母亲宠得无法无天,每被他比下去一次,就会想方设法地寻一次他的麻烦。
  他喜欢的书卷会被泼上墨水,毁得干干净净;
  他用惯的毛笔会被折成两半,插在蟾蜍的尸体上;
  就连他藏在桌子里的心爱算盘,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翻出来,每一颗串珠上都沾满尿臊味……
  一次又一次,一天又一天,他埋下头,咬紧唇,在耳边那些夸张嘲笑中,把所有侮辱通通都咽了下去。
  他开始记住母亲的叮嘱,学会凡事藏拙,不锋芒过露,因为母亲告诉他,还没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
  究竟什么时候才叫时机成熟呢?他觉得自己每一日都活在地狱里一般,痛苦不堪,而最绝望的是,这一年冬末的时候,他的外公去世了。
  郑家彻底垮了。
  郑奉钰在父亲病榻前,见了他最后一面,这个一辈子要强的老人,抓紧女儿的手,泣不成声:“奉钰,过不下去了就和离吧,别带着孩子一起受苦,虽然这么多年了你从来不说,但爹知道,你苦啊,比谁都苦,是爹害惨了你,当年不该把你嫁入付家……”
  那时外头凄风苦雨,天地间黑沉沉的,付远之就藏在门边,听到里面静了许久,传来自己母亲倔强的声音:“不,我不甘心,我自己选的路,我就是瘸着一只腿,死也要走完!”
  “你何苦争这一口气,放不下这份执念,都怪爹自小把你教得这般要强,你这样让爹怎么放心地走啊……”病榻上的郑汝宁老泪纵横,握住女儿的手更加紧了,郑奉钰的眼泪也跟着掉落下来:
  “爹,你放心吧,我还有远之呢,他特别争气,他体内流的是郑家的血,他会让郑氏一族扬眉吐气的,付月奚的那些孩子,没有一个比得过他,他还会比他爹更强,终有一日,让他爹也臣服在他脚下……”
  轰隆一声,一道惊雷划破夜空,长廊上风雨呼啸,小小的孩童一个激灵,抵着门一下滑坐下去,身子不住颤抖着,仰起的一张俊秀脸庞上,一时间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许是郑汝宁死了,郑家也垮了,付月奚当年的心结解开许多,一时对郑奉钰也怜惜起来,在她从灵堂拜祭回来后,居然破天荒主动进了一次她的院落。
  房里只点了一盏微弱的烛火,月光透过窗口斑驳洒入,帘幔飞扬,郑奉钰长发披散,身影单薄,正坐在床上出着神,甫一抬眸看到付月奚走进,微微一怔:
  “老爷,你怎么会……”
  她掩住万般情绪,起身相迎,付月奚却有些失落。
  这些年来,郑奉钰温顺许多,会叫他“老爷”、“相爷”,再亲近点就是“夫君”,但从来不会再叫他“阿月”了,那一年她向他讨要一个孩子,唤出的那声“阿月”,竟像幻象虚影一样,可又真切存在过,经常于午夜梦回时萦绕在他心间,时时提醒着他,她确实有过这样的温情。
  烛火摇曳,两人上了床,付月奚脱去外袍,伸手环住郑奉钰的腰,枕在她膝头,忽然轻轻问了一句:
  “钰儿,这么多年了,你恨我吗?”
  郑奉钰正在为他捏着肩膀,闻言一顿,久久没有出声。
  夜那样寒,付月奚静静听着自己的心跳,他这样的人,鲜有这般时刻,大概是权势地位已然巩固,他可以来谈一下风花雪月了。
  只可惜,那道记忆中的谪仙身影,在长夜中沉默着,显然并不是很想跟他谈,他叹了口气,正要给彼此一个台阶下时,郑奉钰忽然抚上他的脸颊,轻轻呢喃着:
  “阿月,我曾经……是真的喜欢你。”
  话一出口,付月奚瞳孔扩大,陡然抓住那只手,心头狠狠揪了一下,但郑奉钰却像是清醒过来,脸上恍惚的神情一扫而光,抽回手,又换回平日那副温顺而疏离的模样:
  “老爷,夜深风寒,我再去给你泡壶热茶吧……”
  她说着就要下床,却又被付月奚一把拽了回去,俯身压住,长发散了满床,“嘘,别动。”
  四目相对,两人近在咫尺,付月奚望着那张依旧美丽动人的脸庞,有些无法形容的难言滋味。
  他有时候是恼极了她的恭顺,收起一切棱角,温柔体贴,但面上分明蒙了一层纱,看似近在身侧,却与他相隔甚远,无论如何也看不真切,触不踏实。
  就像今夜这般,她依旧滴水不漏,可他却不知为何,一颗心因为她方才那声“阿月”,那声“真的喜欢”,莫名大乱,柔软得一塌糊涂。
  黑夜会将人的每一丝温情都无限放大,他终是按捺不住,呼吸轻颤,一点点伸出手,捂住了身下那双过于清醒的眼睛,慢慢吻了下去。
  轻柔而动情,就像那年在郑府的水榭亭台间,少年第一次吻上心爱的姑娘般。
  郑奉钰长睫一颤,下意识想推开身上的人,脑袋里却浮现出儿子乖巧懂事的模样,她手心用力握了握,到底忍了下来。
  一夜无梦。
  付月奚走后,郑奉钰将自己泡在木桶中,干干净净洗了一身后,轻唤付远之进来。
  小小孩童像往日那样向母亲请安,却一直未得到回应,他有些奇怪地抬起头,这才发现母亲正定定盯着他,目光微微失神。
  心头无来由一慌,他正要开口时,母亲已将他揽入怀中,白皙纤秀的手抚上他头顶,“好孩子,听娘说,我们的时机说不定已经来了……”
  

  ☆、第十九章:放风筝

  
  得了母亲的示意后,付远之不再一味藏拙,会巧妙地在父亲面前露几回脸,但又不会过于张扬,整个人依旧显得谦逊有度。
  转眼间,一个更重要的“露脸”机会来了,春日风起,千鸢节将至。
  这是盛都的旧习俗了,在贵族子弟间颇受欢迎,孩童们两两组队,带着自己做的风筝,放上长空,谁能拔得头筹,便算得了“开春大运”,一年都会稳当顺昌,家中也极有光彩。
  因为风筝飞上青云,是个好兆头,付月奚也乐得让孩子们参加,而今年,他竟破例让付远之也加入进来,让他跟着哥哥们一同去奉国公府,找闻人家的小姐“组队”放风筝。
  那时奉国公府已嫁出了三个女儿,留在府上的便是最小的两位小姐,闻人姝与闻人隽,一嫡一庶,闭上眼睛也知道怎么选了。
  付远之从前也跟父亲去过奉国公府,跟两位小姐打过几次照面,但都没怎么说上话,只记得一个生得极美,有些矜贵傲气,另一个稍微矮点,眉清目秀,瞧起来文文静静的,听说喜欢看书。
  这次再来奉国公府,拿着自己亲手做的风筝,付远之心中便有了些计量。
  事实上,他是不在乎什么嫡庶之别的,他自己虽然也是正妻所生,但跟个庶子又有何区别呢?可惜他不在乎,他母亲却紧要得很,千叮万嘱,让他一定要“拿下”那位正牌小姐,与她组成队,参加千鸢节。
  而显然,他的两位哥哥也是这般想的,于是,当他们三人拿着不同的风筝,围上那道小小的娇美身影时,场面俨然有些像“选妃”一般。
  闻人姝转着漂亮的眼睛,在他们手中的风筝上打量了几圈后,最终脆生生地道:“两位哥哥的风筝都好看,就他的不行。”
  这个“他”,除了付远之,还有谁?
  闻人姝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轻蔑,望向付远之的眼神更是高高在上,不屑一顾,这种眼神付远之经常会在府中看到,母亲告诉他,大人都是这样的,拜高踩低,势利万分,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种眼神有一天会出现在一个小姑娘身上。
  这比相府任何一个“大人”望向他时,都还要刺痛他。
  明明他做的风筝才是最精致的,最漂亮的,却因为他卑微的身份被一同看轻,无法言说的耻辱在心中升起。
  付远之拿着风筝,不再去凑这不属于他的热闹,只冷冷听着远方传来的欢声笑语,孤伶伶站在长空下,一动不动。
  当夜回了相府后,母亲有些失望,又似早有预料般,叫他再想办法,不要气馁,一定要争取得到那位嫡小姐的青睐,他心中烦闷,头一回不想应下这差事,只嘴上含糊过去。
  接下来几日,他依旧跟着哥哥们往奉国公府跑,结果自然不会改变,不管他怎样把风筝做得更精美,那位嫡小姐也一眼都不会看向他,他心中冷笑,终于不再巴巴凑上去。
  再次来到奉国公府时,他索性连风筝都不带了,只带了本书,寻了处偏僻院落,正打算独自看书时,却发现树下已经坐了一人。
  两个孩子四目相对,有些心照不宣的尴尬。
  “世兄好。”
  “见过五姑娘。”
  如此,便无话可说了,树下清幽,两人各靠一头,静静看书。
  一连数日过去,倒似有了默契般,两人虽然说话不多,但相处融洽舒适,对书中一些内容的探讨也颇为投机,更别提……那隐隐之中的“同类”感。
  付远之才知晓,原来这个文文静静,眉目清隽如画的小世妹,也同他一般,是不受父亲喜爱的。
  他一面在心中叹息着,一面又觉得自己似乎没那么孤单了,看向那道纤秀身影的时候,也多了几分说不出来的东西。
  这一天,外头又传来一阵欢声笑语,春光这样好,付远之有些怔忪,放了书遥望远处长空,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便在这时,闻人隽从树后探出一个小小脑袋,小心翼翼道:“世兄,我们……也去放风筝吧?”
  她的声音纤细动听,让付远之为之一振,眼里掩不住欢喜的光芒:“可,可我没带风筝来呢……”
  那张清隽的脸上露出粲然一笑,提裙站起:“我有,我做了的,你等我,我这就回去拿!”
  像是一阵春风,一道暖阳,风筝在小院里放起的时候,付远之心头阴霾也一扫而尽,整个人是从未有过的欢喜愉悦。
  他当夜回了相府后,立刻从匣子底下取出了自己的风筝,在灯下不住摩挲着,眼前跃现出那道清隽身影。
  郑奉钰见了,也不由高兴道:“怎么,那四小姐终于肯跟你一起玩了?”
  付远之手一顿,低下头,含含糊糊,搪塞了过去。
  等到了第二日,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找到闻人隽,拿出自己精心制作的风筝,“阿隽,放我的这只风筝吧!”
  闻人隽眼前一亮,发出由衷的赞叹:“好漂亮的风筝啊,世兄,你真是太厉害了!”
  付远之扬起唇角,心头暖洋洋的,如饮蜜糖:“你喜欢就好。”
  事实证明,付远之做的风筝,不仅外形漂亮,骨架更是扎实精巧,他事先就做过严密的计算,画了许多张图纸,最后才完善出手上这一款,这只风筝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顺势借风而起,直入青云。
  听到他那些复杂数据的运算,闻人隽眼里闪现出崇拜的光芒:“世兄,你真是太厉害了,我打小就最害怕拨算盘了,你怎么样样都行啊,你难道不会觉得算术枯燥吗?”
  付远之笑意更深,觉得闻人隽瞪大眼睛的模样委实可爱,忍不住就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其实算盘很好玩的,以后世兄教你一些小窍门,你就不会觉得算术枯燥了。”
  风筝这就在院里放了起来,果然,有了付远之的匠心独运,这风筝飞得又高又远,简直占尽了“先天优势”。
  闻人隽笑得眉眼弯弯,来回跑得欢快不已,犹嫌不过瘾:“要不,世兄,咱们出去放吧?”
  外头的天地果然更加广阔,长空万里无云,春日晴好,风筝高高飞上苍穹。
  这是奉国公府的一片园林,付远之的两位哥哥就陪着闻人姝在另一边放着,再次与这帮人置身于长空之下,付远之的心境却截然不同,他眼中只能望见闻人隽奔跑的身影了,其他的都不萦于怀。
  只是,他看不见旁人,不代表旁人看不见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更何况,他还怀了两块“璧”。
  是的,他大哥看中了他手中的风筝,二哥却看中了笑意灿烂的闻人隽。
  那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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