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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把这个想法说出来之后,有好几个人终于开窍了,会场上经过叽叽喳喳的一番讨论,竟然一致通过秦殇的提议。不过在人选上,又开始捉襟见肘了。
不过这个投资领域对天龙科技来说不算陌生,因为他们所做的手机还有笔记本电脑、电纸书等产品都用到这种电池。最后,决定让天龙科技的副总梁平——一个30岁左右,电子学博士、mba硕士的高材生担任。后来的事实证明,秦殇的眼光是很独到的,梁平确实有独当一面的能力,而且也是一位了不起的ceo。
这次的会议虽然简短,但却为天龙的腾飞再次理清了思路,天龙帝国的雏形已经开始出现了。
秦殇先跟梁平谈话,为他鼓了劲,梁平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对秦殇能看到锂电池市场的前景非常高兴,表示自己一定尽最大努力把锂电池做出来。
接下来就是见那位大三——不,应该已经到大四了——的那位实习生,他一直在想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难道真是天才不成,如果真是,自己有必要好好把他培养一下。
正想着,杨龙敲了敲门道:“秦少,他来了。”随即从后面进来一个脸上稚气未脱、但看着比较沉稳的学生打扮的年轻人,惊的秦殇唰的一声站起,直愣愣的望着他,许久才说了一句:“怎么是你?”
第三百章 兄弟重逢
那虽然衣着普通,但脸上一直挂着阳光微笑的男生道:“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呢?”
秦殇点了点头,缓缓走上前来,仔细的看了看这个男生,随即紧紧的给了他一个男人间的拥抱,不,或许是一个男人和一个男孩之间的。
这个男生终于无法再保持那一副和眴的笑脸,而是哭了起来,嘴里喃喃道:“秦哥,谢谢你,我终于能为你做事了。”
秦殇放开他,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好兄弟,我们又可以并肩作战了。我以为这位天才般的人物是谁呢,做梦都没想到就是你刘华啊,你可真让我大吃一惊啊。太好了,你能来帮忙我就放心了,你家里都还好吗?”
此人正是高中时期,曾经被秦殇救过一次的刘华,也是秦殇不顾一切帮他妹妹刘丽解决了冥婚的麻烦,还一直赞助他们兄妹俩上学,并许诺刘华学业有成时到天龙来工作。刘华的学校也在甘州,只是他几乎没和秦殇再联系过,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是个很有报复,很有自尊心的人,所以在学校期间他学习非常刻苦,抓紧一切机会锻炼自己,想真正因为自己的能力而被秦殇所赏识,而不是因为施舍,虽然秦殇不这么想。
在学校里,他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自己的桌子上每天都堆放着经济学方面的书籍,把自己淹没在书本的海洋中。通过每天的读书,他培养了自己快速阅读的能力。起初时,一本资本论可能需要读一周甚至一个月才能基本掌握。渐渐的,他每天开始坚持读完一本书,发展到后来每天读三本书,而且对书中内容的掌握程度都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凭着不服输的劲头和报答秦殇的信念,他渐渐的成了一个知识渊博、思想深刻的学生。对丰富多彩的大学校园来说,没有了女朋友,没有了户外肆无忌惮的运动,没有了跟好朋友大吃大喝,没有了电子游戏,只剩下了书本。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话说的一点儿也没错。他靠着书本里学来的知识,利用周末和假期体验不同的商业生活,渐渐的有了自己的想法。直到大三的时候,他去天龙实习,很快就被杨龙看中,为天龙出了好几个难以想象的主意,引起了秦殇的关注。
这次知道秦殇要见他,他虽然表面平静,但心里终于踏实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凭着真本事入了秦殇的眼的。他也一直在关注秦殇和天龙,虽然秦殇的事外面传的比较少,但天龙的发展他看在眼里。他怕,怕的是天龙的发展步伐比自己进步要快,快到自己跟不上。但是现在他暗自庆幸自己赶上了,看着秦殇那似乎没有变多少的脸庞,高中时期的事情一一在脑海中闪过,他再次哽咽道:“都好,我妈身体非常健康。我妹妹现在也上大学了,去京城了,学业也很好。让我跟着你做事吧,秦哥。”
秦殇也为他的精神所打动,知道他是发自内心的想报答自己,否则只要来找他,自己随便给他一个位置都可以让他衣食无忧,没必要受这么多的苦。便拉着他坐下,道:“我也需要你的帮助。”
不过他没有直接说想让刘华负责工业制造技术方面的事业,只是跟他聊了聊对当前国内国际经济的看法。刘华显然在这方面有着深刻的认识和领会,不但能很浅显易懂的回答秦殇的问题,还能有非常独到的见解。
再问了好几个问题之后,秦殇道:“我准备开一家名为天龙制造的公司,专门研发3d、4d打印技术,你认为怎么样?”
刘华看了秦殇一眼,郑重的道:“我对制造业的研究并不深入,但是我知道这种技术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将引起第四次工业革命。只要有足够的资金,确定好研究方向,我相信这种技术完全可以被我们掌握,不过……”
“不过什么?”秦殇饶有兴趣的问道。
刘华迟疑了一下,道:“不过我觉得我们的难点不在资金和技术上,而在于我们如果掌握了这么核心的技术,将会引起很多国家和大型企业的觊觎,他们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获取这项技术。所以,我们必须让国家参股,为我们提供贷款和资金,把自己的利益和国家紧紧绑在一起,让国家充当我们的保护伞。这样一来,我们虽然牺牲了一部分利益,但却消除了国家对我们的猜忌,也可以安心的躲在后面赚我们的钱。”
秦殇拍手道:“好注意,我本打算自己先研发呢,还想着研发出来之后大肆进行垄断,压低市场成本,再冲击整个国际市场呢。没有想这么深,很好,非常好。那你意思是如果按你说的这么做了,这个生意我们大可做得?”
刘华肯定的道:“当然,傻子才不做呢。”
“那好,这个公司的总经理就是你了,有没有信心?”秦殇突然很无赖的说道,怎么看都像是故意设的陷阱。
刘华一愣,似乎怀疑自己的耳朵,问道:“你说什么?”
秦殇再次说了一遍,笑眯眯的看着刘华。刘华知道自己这次是不会再听错了,吃惊的道:“秦哥,你别开玩笑啊,这么重要的事,怎么会交给我呢?”
秦殇口气一转,严肃的道:“这就是交给你的任务,你不是想帮我吗,我现在最最需要的就是一个老总,而且我也相信你,难道你还不相信你自己吗?”
看着刘华若有所思的样子,又道:“你尽管放开手脚去做就行,要人我给人,要资金我给资金,要关系我给关系,你行的。”说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刘华看了看秦殇,没有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任何戏谑的成分,知道他是动了真格儿的。再盘算了一下成败的几率,发现成功的几率还是很大的,便起身微微欠身道:“这个任务我接了,要是不成功,我也不会再有脸活着见你了。”
秦殇喜道:“别搞那么严肃嘛,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立军令状呢。”不过他心里清楚,刘华说的绝对是真的,但是他不想让刘华背那么大的压力,所以故意以轻松的口气开导他。
刘华急道:“不是,我……”话没说完就被秦殇打断道:“好了,不用再说了,就这么定了。对了,我看你脸色不是很好啊,让我给你把把脉。”
刘华扭捏道:“这个……这个……我挺好的啊。”
秦殇道:“像个娘们一样干嘛啊,怕我吃了你啊?我告诉你,哥把这一下脉可是很稀罕的。不信你出去打听一下,给其他人这一把脉收他十万块钱都不算多,你就别不知足了。”说着已经抓起了他的手腕。刘华无奈,只得任由秦殇看病了。
秦殇皱了皱眉头,放开他的手,道:“你就不懂得爱惜一下自己的身体吗,年纪轻轻的就有神经衰弱、低血糖、心律不齐了。是不是晚上睡不着,容易头晕、恶心,总感觉胸闷、心慌啊?”
看他惊愕的表情就知道了,便继续苦口婆心的劝道:“你要是再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啊,别说为我工作了,再这么下去过上10年,恐怕就得我天天在医院养着你了。”
刘华被他说中,惭愧的低下头道:“我没事……”
秦殇摆摆手道:“这还叫没事吗?我告诉你,我天龙雇佣的人可都是健健康康的,否则就是我们的失职了。我给你三幅药房,再给你三个丸药,三天之内,你什么都不要做,静静的给我养着,我会给你安排的,这三副药吃完后,才能为我工作。否则你就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我们不需要病号。”
刘华眼里溢出了泪水道:“我知道了。”秦殇对他点了点头,给了一个鼓励的眼神,便打电话叫来小兵,让他安排刘华去天龙堂甘州分部疗养三天,并交代了他一些注意事项。
小兵应承下来,便带着刘华出去了。
秦殇一个人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想起刘华,想起自己和范龙等人刚拼搏的那时候,想起刚认识李静的时候,不由得思绪飞回了从前。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恢复了一些,以前是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却能回想起高中时候的事了,这可真是个好兆头啊。照着这个恢复速度发展下去,很快自己又能全部恢复记忆,恢复实力了。
不过自己身体内的邪气越来越盛,再不能拖了,负责还没恢复记忆和实力,恐怕自己早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了,那得是多恐怖的一件事啊。
事不宜迟,他必须抓紧联系甘州的那位怪人同学阿布,最好是说服他带着自己去一趟湘西,好解开自己目前最大的谜团。
当下便让小兵把事情办完后,过来接自己去甘州大学。
小兵办事很利索,很快就来了,没问什么,只是专心的开车。秦殇看着他那正经的样子,笑道:“板着个脸做什么,跟阿玛亚老师生活的不愉快吗?”
小兵尴尬的摇摇头。
秦殇道:“那就笑一笑嘛,不能光对着老婆笑,不对老板笑啊。阿玛亚现在怎么样,还有没有再提我不上课的事了?”
第三百零一章 阿布的研究
小兵对秦殇单刀直入的问话有些不太适应,脸红了红道:“我们……我们挺好的,她经常让我劝劝你,说……说要你好好学习,好好来上课,以后对你有好处的。再这么晃荡下去,大学时间就荒废了。”
说完之后,不知是紧张还是害羞的,不敢再看秦殇。
秦殇觉得小兵这种模样彪悍,却神情有些娘们的样子很可爱,忍不住笑道:“那你怎么没劝我呀,就不怕我误入歧途吗?”
小兵笑了笑,道:“怎么会呢?我想再没那个人在大学时代能达到你这样的成就的,如果这都算误入歧途,那不知天底下有多少人想走这条歧途呢。”
秦殇道:“哟,几天不见,你这嘴皮子伶俐多了嘛,看来跟阿玛亚老师在一起当了好几天乖学生吗,哈哈!”
说说笑笑中,车已经到了甘州大学,秦殇让小兵先回去,自己向着印象中的宿舍走去。看着从身边经过的一个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同学,有的在热烈的讨论着问题,有的在相互整理衣服似乎是去参加什么招聘会,还有的是一对恋人,亲密的手拉手流露出甜蜜和羞怯的神情,秦殇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他突然觉得有时候简单就是很幸福的事,能好好享受自然和社会给自己的一点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恩惠或者小磨难,只要愿意认真去对待,乐观的去看待,都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
但很多人往往看不到这点,通常都会被自己在脑海中绘制的财富和**的海市蜃楼给蛊惑,费尽心机的去追寻那看得到摸不到的梦幻泡影,最终连同自己一起在泡沫中破碎,归于平静。
原本只需要5分钟就能走完的路,因为他变走边感悟所以花了半个小时还没走完,直到有人喊他:“嗨,秦殇,好久不见啊,去哪儿了?”
秦殇抬眼一看,脑子里迅速翻寻着记忆,很快就翻到,原来是班里一个比较活跃的,外号叫做包子的同学。便笑着道:“包子啊,又胖了哦,我家里有点事回去了一趟。哦,对了,你知道阿布在哪里吗?”
包子想了想道:“哪个阿布啊?哦,我知道了,你说那个怪人阿布啊,我刚刚在图书馆见到他了,在二楼,你找他干什么啊?”
秦殇道:“没事,我一回来就听说有这么一个很个性的人,所以想去看看而已,回聊。”
“好,再见。”两人简单的道别。
秦殇向图书馆走去,突然对面来了一位同学,手捧一本英语书叽里呱啦的念诵着。由于此时是上课上自习时间,多数人都是向着图书馆和教室走去,只有他逆流而行,还非常自信的念诵着。
秦殇大老远的听了听,觉得发音还不错,只是这种做法有些太鹤立鸡群了,便拉住一位昂头张望的同学问道:“哎,同学,你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吗?”
那位同学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你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啊,连英语小王子都不认识吗?”
秦殇也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怎么,他很有名吗?”
那位同学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了他一下,但还是忍不住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起来,道:“哎,我还是给你说说吧。这位同学可不得了,他从大一开始就每天逆着人流大声念英语。据说是受到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影响,他用这种办法找到了自信,高考英语考了135分,所以他相信这种办法能改变他的人生,一直坚持到现在。知道吧,这哥们就是一牛人。”这位同学竖了竖大拇指,赞叹了一番闪人了。
秦殇也点点头,道:“恩,确实是牛人。”这话倒是发自肺腑,因为在大学里,你可以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所欲为,尽情的展现你的个性。你甚至可以一年四季穿同样一件衣服,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正如一切叛逆的起源一样,刚开始总是被人视作异类,但当他引领了一股风尚,身后跟着一大帮追随者之后,他就成了领袖,成了伟人。也有不少人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成功的,他们正是这些头脑容易发热、心思活跃的年轻人所追逐的对象。
但至少目前看来还没有人像这位英语王子和怪人阿布一样,所以他们还是被视为异类。
秦殇见到阿布的时候,他正埋头在一对乱七八糟的书籍当中,秦殇打眼一扫,发现竟是一些神学、巫术探秘之类的光怪陆离的书。
同学们似乎都对阿布敬而远之,所以他所在的桌子被隐隐的划出了一片禁区,周围的桌子上都没有人,倒让他乐得清静。见他一会儿翻翻这本书,一会儿又埋头在本子上画着一些难以辨认的符号,看来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自拔了。
秦殇悄悄他的桌子,阿布皱着眉头看了看秦殇,似乎良久才发现有人在打扰他。眉头一挑道:“哎,秦殇,你怎么来了?”
秦殇随意拿起一本书翻了翻,道:“来看看你研究什么呢,最近有什么有意思的发现吗?不想和我分享分享?”
听到秦殇愿意和自己讨论,阿布很高兴,把桌上的书往旁边一推,示意秦殇直接坐在桌子上。秦殇也不客气,半个屁股坐了上去,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阿布。
阿布打开他前面的本子,翻到前面一页画满了奇怪符号之处,用笔指着一个鼎状的东西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秦殇将他的本子转过来仔细看了看,发现形状竟然跟自己额头上的印记一模一样,不由得看的呆住了。阿布却惊呼道:“哇,你额头上这个纹身跟这个很像啊?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它的出处啊?”
秦殇回过神来,道:“不错,我也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个东西应该叫神农鼎吧,是一件传说中的神器,我很喜欢,就在自己额头上纹了这么个记号。怎么,这个东西有什么很特别的地方吗?”
阿布神神秘秘的道:“当然了,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发现神农鼎和我们家族那把枪有着很大关系。”
这正是秦殇所感兴趣的地方,忙问:“他们有什么关系?”
阿布道:“传说中的神农鼎可以炼化一切,而且能制造出世间最正面的东西,但他有一个功能还不为人所知,那就是他在保留材料正面气息的时候,还会剥离所蕴含的负面气息,而剥离的这些气息最终成为世间最阴邪、最凶狠的气息。这些气息经过不知多少年的进化,慢慢产生了灵智,也就是说拥有了生命。”
秦殇还是第一次听说神农鼎有这种功能,忙继续问道:“那这些气息拥有生命之后,现在去了哪里?”
阿布看了他一眼,道:“这正是我下面要说的。”秦殇恨不得狂扁他一顿,心想,那你就不能一气儿说完吗。
只听阿布继续道:“这些气息所产生的生命只是一种精神状态,必须有物质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