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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节那日,十里红妆,满城的红色。
神医豪摆三天三夜的酒席,娶了那窝藏府中多年的******。
那日,她穿着赶制了三天三夜的精美的无与伦比的大红囍服,由苏语扶着,画着殷红妆容,太头戴大红的盖子,在绕城三圈后,徐徐从轿中走下,以另一种身份踏入了这她居住多年的府邸。
众人来贺,恭贺之人络绎不绝。
嘈杂恭贺声中,画淼有些惊慌的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脚和各式各样的鞋子,然后视线里出现了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同样大红的衣袂。
仅仅小小的一部分,她都能想象这个男人此刻的模样。
定然是神采飞扬的笑着,细长好看的凤眸定然专注的看着她,一往情深。
她想象着他身着新郎服装的模样,想着释穿绛红色都如此好看,今日定然风采更甚,风姿卓绝。
笑着,她抿唇,毫不犹豫的搭上了他的手,随着他的脚步,任由他牵着跨过高高的门槛,进入厅堂。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进入洞房。
这是普通人家再过寻常的仪式,他们也同样认真而仔细的完成着,那一刻,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满市喧嚣皆静,目中独留你。
红帘帐暖,散落了一地的衣物。
百花香里,她闭紧了一双美目,低低的叫唤着他的名字,贝齿轻轻额咬着男人精致的锁骨,香肩微微耸起。
“乖。”
他心疼的吻去她的眼泪,凤目里是璀璨深情。
炽热的手掌滑过纤细嫩滑的腰肢,纤细如玉的手指在他的背上滑下道道红痕,他更加用力的抱紧了她,好像要融为一体。
“雁儿……”
他发出一声长长的喟叹,眸色浓宛若化不开的墨,让她沉醉。
他的吻温柔而炽热,带着细而密的啃咬,让她的心好像跌进了浪里。
“我爱你。”身上男人的声音低沉而喑哑,像酒酿的佳酿,带着难以言喻的魔力。
她羞赧的将头埋进了他优美的颈窝,低声喃喃:爱惨了你。
清风携着花香吹过,掀起红纱帐的一角,又曼曼低垂。
暗香漂浮,花开此夜,烛火灭,却铺满了半室的月色。
“释,我记起来了。我爱你,爱惨了你。”
……
——————正文完——————
第348章 南司篇(番外)
当年的那场盛世婚礼,比几十年前古雁皇后的十里红妆还要盛大几倍,以至于过了许久,仍有百姓津津乐道。许多人都想知道是何等的女子才能有如此殊荣,让向来不多看女人一眼的神医倾尽全力。
可没过多久,那话题中心的璧人便举家离去,再不见终迹,就连原先的府邸都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在留下盛世佳话后,一切趋于平静。
谁也没能看到那让神医倾心的女子是何等的风华。
而他,寻了许久才寻见了他们的踪迹,在那至高的凌云山顶,白雪纷飞,红梅点点,倾城伊人与风华绝代的男子相依树下,真真是世外桃源一般的生活。
显然注意到了他,佛玖释将慕千雁轻声哄进了屋内,然后缓缓踱步而来。
寒风吹起衣袂,那向来无情锐利的凤目在看向他时因为方才的温情而消了些冷峭,没有杀气。
如今一切安好美满,眼前的这个男人当然不需要对他这样的可怜人大动干戈了。
“南司。”脚步停在不远处的前方,薄唇微启,那深沉的眸子从上到下的打量了他半晌,目光在接触到满头华发的瞬间微顿,然后略微有些闲适的倚在了树边,丝毫不管白雪冰凉。
他笑了笑,笑容是平静而温润的,眼角的余光从女子离去的方向收回,微微低垂了眉眼,“阿弥陀佛。贫僧法号净心,已带发修行十来年。”
那张脸似乎没有什么变化,若非眉目间的沧桑,和那一头的白发,任谁都会以为他还是以前的那个南司,清隽的容颜,阴骛之下的缱绻深情,和那如画淡薄的眉眼。
佛玖释挑了挑眉,轻轻的笑了,“见了人,可是安心了?”
他依旧是笑着,黑眸有些落寞,却早已没了之前的执念,清心寡欲的很。随即他又有些自嘲的勾了勾唇角,倒退了几步,转身踏着来时的皑皑白雪,缓缓离去。
山路崎岖,寒风掺杂着密密的飞雪,掀起那灰色的衣袍,凌冽的翻飞着,那颀长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白茫茫一片中,就连脚印也飞快的淹没在了雪色里,不见踪迹。
他来过,却好像从未来过,就好像他的一生,就这样湮没在了皑皑风雪之中,了无痕。
他有悔过,却甘之如饴。
********
我叫南司,南方的南,司徒的司。
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也是在一片茫茫的雪色里,可是那个夜晚血色湮没了纯白,母亲用整个府邸的命,将我送出了府。
背上那被大刀用力挥下留下的三尺长的刀疤,自小陪伴着我到大。也让他铭记了当年一整个人生。
怜儿因此嫌弃了我很多次,说我这个疤太丑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说,我们是因为这个相识的。
于是她就不说话了,软软的窝在了我的怀里,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我庆幸上天让我找到她,让我此生了无遗憾。
可是,真是这样的吗?
她杀人,从来没有眨过眼。她娇媚,有太多太多的裙下臣。她恶毒,亲手谋害了她的姐姐,自己躺进了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整整十来年。
我亲眼看着她一步步走进炼狱,猖狂而迷乱。
却无能为力。
族长去世,她悲痛欲绝。
慕千雁拿走了本该属于她的族长之位,她嫉妒又不甘。
她本是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啊,怎么能承受的了?
你错,我陪你错,你恨,我哄你助你。
可是大家都错了,错的彻底。错的时间,错的人,错的安排,像一团被人仓皇团起来的毛线,杂乱无章。
那是深秋季节,我去宫里寻她,被梁谨夜借机生事,送进了慎刑司。
许是因为对怜儿淡淡的失望,又许是因为最后救出我的人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人,总之至今印象深刻。
公冶玉救了我,更确切的,是慕千雁。
之后过了很多年,依旧是深秋寒风凌冽的时候,宫里终于出了事,轩然大波。
在事发之前的三年里,怜儿受尽了折磨,却越发疯狂,我从来不忍心苛责她,却比谁都心疼。我护了那么多年的女人,从一个少女成长成一个女子,再嫁作人妇,那样苍茫的一生里,为何活的那么的辛苦。
我爱惨了她,不明缘由的爱她,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她是当年救了我的女孩儿,是那雪夜里血色而简单的情缘。
可是不是。
大军来袭,梁式皇朝顷刻覆灭,深秋的风吹起女子的素衣,撩起柔顺披散的青丝,那倾城绝色的容颜里,是刻骨的冰凉。
那个孤高而不可一世的女人,怜儿恨了那么多年,嫉了那么多年的女人。慕千雁。
真相血淋淋的撕开,我本该气的一剑杀了慕千怜的,因为她骗了我那么多年,让我在漫长的前半生里,与她一起,将这个真正在雪夜中冒死救我的女子一步步推进了深渊。
可我却下意识的抱住了她,那一刻,内心是前所未有的慌乱,揪成了一团的乱麻。
我看到慕千雁的眼神,冰冷的,没有恨意,却越发的吓人。
她该多恨,挣扎着逃出了炼狱。
而我就好像成了千古的笑话,爱错一个人那么多年。
我本来想找到慕千雁,想表示我错了,想救赎自己,想倾尽一切的弥补。
可是做不到。
我爱错了人,从此万劫不复。
原来爱情是没有缘由的,慕千怜再恶毒再癫狂再不守妇德,我都爱她,怜她,舍不得她。
也许是因为爱了,所以更恨,恨的咬牙切齿,却又爱的辛苦沉痛。
我费劲心思的折磨她,给她不堪,也给自己不堪,好像这样就可以得到救赎,得到上苍的原谅。
可是,若能解脱,何需上苍?
慕千怜一向是不畏惧男女欢好的,可终究是承受不住了,太屈辱,太痛苦,她也觉得恶心,厌恶,生不如死。
我的目的达到了,可我却比她难过了千倍万倍,连走路都是僵直的。
怜儿为此请求了我千遍万遍,说嫁给我,说远走高飞,说带她走,放过她。
事实是,我心动了。
可是下一秒我却笑了,我好像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过话,“成亲?”
“我南司要取妻,何必取你这样的?”
“丑女。”
我口吻是阴冷而嘲讽的,那时怜儿惨白的神情和狼狈的模样就那样闯进我的眼里,毕生难忘。
可那一次,慕千怜是真的绝望了。
将怜儿竞拍给色老头的那夜,台下因为她的无礼而一片嘈杂,我站在台后重重纱帐后,吹了许久的骨笛。
那时寒风从大开的门外灌进来,掀起曼曼低垂的纱帐,她苍白而绝望的神色便那样直直的闯入了我专注的视线里,比隔着纱帐的任何时候都清晰,也更绝望。
我心里闪过了一丝妄想,像带她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远走高飞。
就好像怜儿被逼无奈时说得话,我们成亲吧。
堂而皇之的在一起,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逢人就说:我们是一对夫妻,她是我的娘子。
而她会幸福的依偎在他的怀里,娇笑着介绍:这是我的夫君。
可是,不可能。
夜晚很冷,我依旧穿着那件她少女时亲手为我修补过的衣裳,面无表情的看着绝望挣扎的她一步一步,走进夜晚无尽的深渊里。
至此,我再也没见过她。
那竟是我和她漫长纠葛一生的了结,至此,黄泉陌路,各不相干。
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她看我的眼神,哀求,痛苦,绝望。
她肯定恨惨了我。
可是无法,我们活该受了折磨,无止尽的痛苦下去。
她死了,就那样悄声无息的离去,在那冰冷的牢狱里,一步一步的走进了事先铺好的黄泉路,我和她,终究是再不得相见。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得,浑浑噩噩恍恍惚惚,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这一生,本以为就这样过了。
可我看到了殷儿,乖乖小小的,寄养在一个深山的寺庙里,粗茶淡饭,却简单幸福。
“净心叔叔。”
凌云峰的山脚下是一片春花烂漫,几日来一只住在普通农户家中的少年不知何时知道了我下了山,拎着一只热腾腾的叫花鸡等在我回来的路上,津津有味的啃着。
“殷儿。”
我上前拉他,他却一溜烟儿的跑了,小伙子正直壮年,机灵的很。
“你躲什么?”我失笑,殷儿生的挺拔俊美,庆幸的是为人正直,就是调皮的很。
男孩子,确实也该调皮。
眼前递来一碗还有些温热的素斋,少年一手啃着鸡腿,笑的得意洋洋,“净心叔叔吃素哦,别来抢。”
“好。”我接过,然后去拎行囊。
回去的路上,殷儿问个不休,提的最多的便是他心心念念的裘妃姐姐。
虽然已经是陈年旧事,可他也该知晓,以后少走了弯路。
而我总想着,当年的慕千雁,但凡有一点真心的对这个在阴谋中孕育的孩子,也是好的。
我承认我终究是自私了。
“姐姐住在这凌云峰顶?”
“对。”
“我下次能去看她吗?”
“不行。”
“为什么?”
……
花开生两面,人生佛魔间。
第349章 花开花落几时重(番外)
他叫柳长亭,用这个名字,他在古代度过了整整三十余年。
他用两年的时间站稳脚跟,用五年的时间名扬天下,腰缠万贯,游走于各国之间,令人不敢小觑。
柳长亭觉得,穿越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个奇怪的笑话,可是他就是活在了这个笑话里,一生生老病死,占了三样。
他倒也没什么牵挂,在现代的时候,他由亲戚抚养,关系不亲,他又是个生性淡薄的人,对他来说哪儿都一样。
可是在他二十出头的时候,遇到了与他相伴一生的人,都说姻缘天注定,也许让他来到这个新的世界就是上天有心的安排,让他变得有血,有肉,有情。
为她哭,为她笑,为她遮风挡雨。
柳长亭从来没想到在女尊这样的国度除了五大三粗的女子外,还会有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身为皇室中人,如此柔弱俏丽已是难得,可贵是那柔软善良,让他不由得多注意了一会儿。
这么多看的一会儿,却是一辈子。
与卿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以他的身份权势,顺理成章的成亲,顺理成章的在一起,顺理成章的白头偕老。
可真的是这样的吗?
他的一生经历了两次的江山变革,两次里,都出现了慕千雁这个名字。不过都与他无关。
第一次,烽火起,江山变,瘟疫横行,民不聊生。
符儿为救一个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人,再也没有醒来过。
他险些被逼疯,笑天意弄人,嘲自己拥有一切却救不了此生挚爱,当真可笑!
苦僧告诉他,他不属于这个时空,所以将拥有无尽的生命。
难道他就活该孤独的度过这一生,不老不死不生不灭?凭什么!
于是他将符儿送进了寒冰棺,保她尸身此生不腐,自己则在苦僧门前跪了整整一个月。
柳长亭知道苦僧是一定有办法的。他虽然看起来衣衫脏乱,双目浑浊,可他是这世上看的最通透的人。
苦僧能知道他来自哪里,那就一定能有办法救符儿。
最后,柳长亭用无尽的生命为代价,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可是茫茫人海,何处寻觅?
算一次天命,少八年之寿。
墨发渐白,容颜却不改,他将一根根白了的发又一点点的染回去,终于等到了符儿醒来的那日。
也许是因果轮回,始于烽火,终于烽火。
可他们却只剩下了一年的光景,朝夕相伴。
管家曾问他,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至少用无尽生命换来的这短暂的一年是圆满而幸福的,这一年里,他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用一年,相伴此生,用一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春里百花齐放,夏日郁郁葱葱,秋日瓜果飘香,冬里皑皑白雪。
他们看着对方慢慢老去,慢慢满头银发,慢慢佝偻了背,然后在那时黄昏后,白雪初融,安心的去了。
那是再美满不过的事情,比其他人任何时候的生生世世都要圆满。
可临了,符儿依偎在他的怀里,素手轻轻的为他拢衣,声音带着苍苍的叹息,“夫君,符儿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为你生下一个孩子。”
是了……
可是有了你,比什么都好。
花开花落几时重,君不负卿到白头。
……
人家都说,浙大的伊俊笙是个从政的好材料,他最帅的还是谈笑风声的时候,穿着得体的西装,与那些外校的学生交谈。
玉树临风,沉静若水,却机智敏睿,许多女生都在想,他以后会有一个怎样的女朋友,与他比肩而立。
可是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听过关于伊俊笙的任何消息,直到第三次同学聚会。
那天是中秋的前一天,酒店的包厢里,觥筹交错。
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有些孩子已经上了小学,有些事业有成,再也不是当初初出茅庐的混头小子和毛丫头们了。
不知因为什么吵成了一片,却是欢笑着的。
“我告诉你,你就是嫉妒伊俊笙,比你帅比你有人气成绩比你好做什么都是游刃有余,大家说是不是!”
女子的笑声很爽朗,拉着几个朋友起哄着,总有一些人,在经过了岁月后,依旧保持着原来的肆意和率性。
被女子嘲笑的男人有些无奈的挠了挠头,他这个朋友可真是……
十年不见,本性不改。
嘈杂声中,包厢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轻轻推开,一阵微凉的夜风吹来,带起些微的冷意,座席间有几个人转过头来,却再也收不回目光。
那个站在门口的男人,一身清华,简单笔挺的西装勾勒出颀长的身材,向来单薄如水的俊脸上带着些微的笑意。凤眼微微弯着,此刻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包厢内突然停止动作的众人,然后搂着身侧的女子缓缓踱步而来。
外面走廊上的壁灯投下浅浅的阴影,随着男人的动作缓缓投射进来,又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