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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通风报信。
红灯转绿,蓝色跑车开了出去,向着浅水湾的方向。
究竟是将灵魂转换的事情全盘托出,让贺泉自己选择,还是隐瞒这件事,看对方能不能“重获新生”?
大少觉得,可以折中。
先观察一下贺泉如今的情况吧。
至于怎样观察……先回家定个计划。
☆、第38章 金毛
然并卵。
哪有什么计划好订?
郑元凯把纸笔丢在桌上,陷入了沉思。
贺泉是个宅。
在大少的印象里,如无必要,这位每天仅仅出门一到两趟,每次花费时间不到二十分钟,买食物生活用品再加上倒垃圾,剩下时间都在家里窝着。
他很苦手。
这种人的生活乃至精神状态要怎么观察,即使侦探也束手无策啊,难道要到对面的楼顶上去架个望远镜?
又不是拍电影。
先去踩点吧。
郑元凯的行动力一向很强,即使没想出办法,也先出门了。
正是晚霞漫天。
夕阳旁是橙红的云朵,仿佛有火焰在其中燃烧,瑰丽而辉煌。
大少换了样式较为普通不起眼的上衣和休闲裤,戴上墨镜遮挡容貌,将车放在停车场,步行去往目的地。
郑元凯自以为已经足够低调,然而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会引发许多关注,男人们嫉妒的眼神和女人们暧昧的秋波频频停驻在身上——有些人天生就是衣架子,大少无疑就是这种人,无论多么不合适的款式在身上都会穿出“模特拯救了衣服”的效果,老旧过时和经典复古的差别其实不那么大,至于他想要达成的“普通不起眼”效果,只是个美好的幻想罢了。
对,就是淘宝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
不建议群众模仿这类人的穿着。
郑元凯哭笑不得。
在他还是景安的时候,可没有这样的魅力。
然而现在这种吸引人注目的能力会带来额外的变数,找邻居打听贺泉的消息的话,这容貌是不是太醒目了?
咦,好像并没有什么影响。无论邻居说“有个陌生人打听你消息”还是“有个陌生帅哥打听你消息”,都是一个效果。
至于正好遇见贺泉出门去搭讪……如果对方认不出恒阳地产的郑大少,才是件怪事呢。
去往目的地,要路过长风街。
对于他来说,这是条充满回忆的街道。
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随风飘来,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大少的脚步顿了顿,摸了摸刚吃完晚饭但仍有空间的肚子,拐了进去。
郑元凯的口味,和景安的口味,是有区别的。
比如说,他现在正在排队购买的铁板鱿鱼,原主就不爱吃。
“老板,给我来三串,微辣。”
“好嘞!”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父母还在时,景安常常在晚饭后来这个地方,那时候他还很自由,不需要为了掌控公司摆出所谓的“总裁风范”,拒绝这些会让其形象不够威严的小摊。
长风街的居民流动摊贩管理很不错,是经过政…府批准的,不存在听闻城管消息便望风而逃的情况,相对应的,这儿偶尔会有人来抽查,如果被查出用了地沟油之类的东西,便会失去继续在这里做生意的资格,没有余地。
反正想要挤进来的人很多。
严格的管理让这里的摊贩少有侥幸心理,也让食客们吃得安心,吸引了更多的人流。
由于要保证原材料和调料的新鲜和营养,小贩们在此摆摊的成本比起别的地方高,但薄利多销,更多的顾客会在这条街上消费,只要味道好,不愁没有回头客,何况还有回头客带人来的。
不用额外花钱便有了口碑,老顾客和摊主们像是朋友般相处,彼此拉拉家常,也不用担心城管,计算一下,说不定还占了便宜。
而政…府呢?
长风街可以不用让城管过去盯了,人力节省了下来;抽查根本不用设立专门的部门,食品部门的人自己也会从这儿打包东西吃,顺手测一下的事情;山林市得到了一条可以大大方方宣传的美食街,拉动了游客消费。
所谓双赢。
郑元凯是很佩服这一届的领导班子的。
“上清苑”项目,便和政…府有关系。
准确的说,这小区落成之后,会作为本市政…府的福利房,分配给符合资格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将有领导及其家属入住。仅此一点,不管小区的占地面积或者其他因素如何,这都毫无疑问是个“大”项目。
商人总是怕政…府的,因为政策在对方手里,扶持某个行业、抑制某种现象、资源有限批给哪家企业……对于经商而言,都至关重要。和政…府打好关系,是每个商人的希望,而“上清苑”项目,则让山林市的地产公司看到了曙光。
理所当然,其他公司都是陪跑的,最后的赢家会在恒阳地产和朝阳地产之间产生。
这并非盲目自大,而是客观事实。
纵观历史,好像有很多以弱胜强的例子,而这些例子之所以会被记录下来千古传诵,真实原因就在于其稀少。很简单的比方,如果人人都在做好人好事,好人好事还需要特别在各类媒体上报道出来表扬吗?
弱者胜过强者,尤其是胜过远远强于其的存在,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强者犯了错。
如果没有漏洞,没有没有空子,其他地产公司又凭什么胜过山林市两大巨头?
而这两家同时出错的概率太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景博超老眼昏花倒是有可能,钟阳怎么看也不是会犯这是毛病的人。何况,除了最高决策者,还有许多精英都投入了这个项目。
吃光鱿鱼,又买了一份章鱼小丸子,大少终于迈开了腿,准备去干正事了。
街口走来一个眼熟的人。
赫然正是贺泉。
本该感叹太巧了的郑元凯却没有上前,甚至视线也仅在其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便落在了那人脚边。
那儿有只金毛犬。
全身遍布的同色毛发让许多金毛犬在人类眼里都长得差不多,以往景安带着金毛散步时,如果在路上遇到另一只金毛并和它一起玩耍,有时候,景安需要喊狗狗的名字看反应才知道哪只是自家的。
可如今,仅仅是看着,他便有种强烈的感觉,这就是曾经养过的那只。
往日油亮的皮毛已失去了光泽,与其说是金色,不如说是枯黄;往日略有些胖的体型已完全寻不到踪影,夏天剃短了毛,走路时能够很清晰地看见肋骨的形状;往日神气活泼的模样更是不见了,高昂的头颅垂了下去,浑身散发出浑浊的气息。
——静静。
——由于调皮好动而被主人取的名字。
它如今瞧上去,倒是足够安静了——死一般的安静。
怎么会这样?
郑元凯想起收养金毛犬后带它去宠物医院时,兽医说的话:
“金毛心思比较细腻,这只又是被人抛弃的,以后最好不要换主人了。”
倏忽潸然泪下。
可景安已经死了。
狗是靠气味分辨人的,如果说和贺泉还可以相认,又能如何告诉静静,自己便是它的主人呢?
周围已有人小声议论起来,这样的景象在长风街存在的时间,并不短。
一个小女孩跑上前:“叔叔,狗狗生病了吗?”
她眨着大眼睛,话语中透出稚子的天真:“快带狗狗去打针啊!别怕,打针痛痛,但病会飞走的!”
“啊,谢谢你,”贺泉怔了怔,才笑道:“我会的。”
小女孩十分开心,仿佛完成了一项伟大的目标,又瞧了瞧狗狗,蹦跳着跑回了妈妈身边。
一人一狗缓缓经过了大少身边。
此时的郑元凯很有几分可笑,他还戴着墨镜,脸上有泪痕,手里还捧着一盒吃了一半的章鱼小丸子,黯然神伤的样子。——如果被人认出拍下这模样放上微博,网媒还不知道要炒作出什么来。
在经过这样的大少身边时,金毛停了下来。
贺泉没有拉狗绳,而是停步,蹲下来抚摸它:“怎么了?”
“汪呜?”
金毛低低叫了一声,凑上前去嗅了嗅,试探地蹭了蹭郑元凯的小腿。
街道仿佛静了下来。
一瞬间,那些喧闹的声音和鲜艳的色彩似乎都褪色成黑白两色的背景,引发不了丝毫的关注,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这一小块地方,贺泉紧盯着这个戴墨镜的男人,语气彬彬有礼,眼神却锐利如刀:“抱歉,看起来它很喜欢你。”
这人有什么地方值得少爷的狗关注?
“啊。”
郑元凯发出无意义的语声词,跟着蹲了下来。
章鱼小丸子被随意搁在地上,大少伸手摸了摸狗狗的脑袋,先逆着摸一下,再顺着摸两下,金毛摇了摇尾巴,蹭的更近了,热情地将两条前腿搭在他膝盖上撑着身躯,头往前昂着舔了舔他的脸。
郑大少侧过头,摘下了墨镜。
相貌辨认度太高,贺泉诧异极了:“是你,郑元凯?”
金毛尾巴摇的更欢,它躺了下来,露出了脆弱的肚皮。
贺泉震惊了。
在他的印象中,这金毛只会对少爷做出仰躺的姿态,这种毫无防备的动作,代表狗狗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是撒娇,也是绝对服从的信号。
郑元凯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
真心的笑容使他的双眼弯成好看的弧度,大少伸手抚摸着狗狗的肚皮,柔声道:“不,我是景安。”
☆、第39章 乖静静
夕阳的光芒铺展,透过火烧云,洒在地面上,给街道染上层淡淡的玫瑰色。
扬起的唇角,依稀的泪痕,经泪水洗涤后格外清澈的双眼中闪动着柔和的光彩……年轻男人的笑容笼罩在夕阳的余晖下,有种让时光驻留的惊艳。
人群的喧闹声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贺泉怔了怔,睁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很少见到这人目瞪口呆的样子呢。
郑元凯抱着金毛站起来,心疼地感受着怀里的重量:“我们换个地方?”
轻了好多,皮包骨头。
贺泉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走路三十分钟。
屋里的布置很简洁,和家具装潢比起来,更显眼的是丰富多样的食物,光是在厅里,就能在茶几上见到牛肉粒、酸枣糕、鸡蛋卷、麻花、果丹皮,地上还散落着几个箱子,装着蛋糕、驴打滚、艾窝窝、巧克力,还有一箱没打开,不知道是什么。
郑元凯摇了摇头:“你又不好好吃饭。”
他把金毛放下地,狗狗还是粘着,让大少换鞋都没法好好换,还是贺泉看不下去,走过来抱起了它。
“你是?”
门一关,贺泉便问出了这句话。
郑元凯想了想,尽量露出一个为其所熟知的、景安特有的表情,冷静而克制:“我是。”
贺泉仔细地打量着他,笑了起来:“少爷,你回来了。”
“这就确定了?”
大少惊了。
按照他的设想,起码要爆出贺泉的黑历史一二三事,对方才会将信将疑,接着要再说一些只有两个人在场时说过的话,交换的机密消息,也许还需要展示一下景安有郑元凯没有的技能,对方才会完全相信。
等等,莫非是为了跳过爆黑历史?
贺泉放开金毛,狗狗又蹭到了大少身边,紧挨着他跟着他坐在沙发上。
它的力气很小了,跳了几次才成功地上了沙发,郑元凯心疼极了,揽着它道:“静静吃的东西在哪?”
一会儿,营养膏、泡水的狗粮、以及冲好的羊奶就摆在了金毛身前。
贺泉淡淡道:“它以前很少吃。”
“汪呜~”
金毛睁着一双瘦了以后更显得又大又亮的眼睛,向大少发出了楚楚可怜的狗狗光波。
它现在的形象没有以前那么萌了,可这一次卖萌主人却前所未有地愿意买单,郑元凯眼眶湿润,像是对待一只还不会走路的小狗那样,抱着它,将食物送到它嘴边,看着它一点一点地舔舐。
很久没吃东西的人不适合大鱼大肉,不能一下子吃撑,狗也是一样,金毛吃了一些,贺泉便把食物收走了,狗狗正要抗议,便被主人充满爱意的揉肚皮吸引了注意力,温顺地躺了下来。
“还需要怎样确定?”
贺泉重新接上了大少的话:“静静都认出了你,我难道还认不出?如果是郑元凯本人,那这样的举动也未免太反常了。”
大少沉吟:“如果是为了耍你呢?”
贺泉面无表情:“那我就揍他。”
“……”
郑元凯失语。
为什么他在穿越之后,经常和打架斗殴扯上关系?
贺泉也坐上沙发,和另一个人挨得很近,认真道:“一看到你笑,我就确定了。”
大少苦笑:“别消遣我,说实话,变成了郑元凯以后,虽说是为了不露馅才去扮演他,但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他了。”
仿佛同化一般。
以前那个严谨冷淡的景安,渐渐变得热情开朗起来,午夜梦回之时,他也问过自己:我到底是谁?
如同一杯调配而成的鸡尾酒,将两种酒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成品或许绚烂迷人,却不再是原本的任何一种酒了。
蚕食。
无言的恐惧。
许多个独处的夜晚里,郑元凯便这样坐在窗边,双眼迷离地望着无垠的夜空,心中充满迷惘。
原主是不是还在身体里的某个角落,和他渐渐融合?
“少爷没发现吗?”
贺泉的声音打断了大少的思绪,道:“你越来越像三年前的时候了。”
他的眼神柔和。
三年前,景博远夫妇还在世。有父母遮风挡雨,景安的性子可比当总裁的时候活泼多了,即使比不上郑元凯这种城市名人,疯起来也是不逞多让的。后来,山岳一夕崩塌,22岁的景安扛起了重担,也变得越来越严肃冷静,年少轻狂的影子,渐渐从他身上消散了。
郑元凯的两个笑容,无论是在长风街时的还是在这儿的,都让他想起了少爷,何况,狗也认出了主人。
足够了。
“是这样吗。”
郑元凯释然。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他竟然已经记不清,三年前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了。
“不过有点问题,”贺泉正色道:“少爷,郑元凯用这张脸笑还有点欠揍,你用这张脸笑就完全是勾人了。”
“……”
大少哭笑不得:“怎么连你也这么说。”
“还有谁说过?”
贺泉脑中响起了警报。
“纪文昊。”
换了个更放松的姿势,內芯是景安的某人道:“郑元凯的这几个朋友,不像我原本想象的只是单纯的狐朋狗友,是我太想当然了。”
“是我没有注意。”
“跟你没关系,别乱承认错误,他们不插手家里的生意,你又怎么会下功夫去研究?”大少笑着道:“我的秘书,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嗯。”
贺泉赞同。
“交换一下这个月发生的事情吧,听说你辞职了?”
金毛懂事地不打搅他们。
主人和这个临时饲养人好像在说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呢。
暖暖的感觉从肚腹传来游遍全身,那是刚刚吃下去的食物化为能量在滋养着这具身体,金毛没忍住,伸舌头舔了舔主人的裤子,发现上面被沾染上了羊奶的味道。
“……”
好像闯祸了。
心虚的狗狗采取了补救措施:把羊奶舔掉。
盛水的食盆还在,金毛舔舔水,再伸舌头舔主人的裤子,努力把奶味洗掉。在它的理解中,沾上了清水的衣服是干净的,沾上了其他液体的衣服就是脏的。——唔,这个想法其实也没有错=v=
郑元凯得到了很多消息。
像是婶婶程可心带着堂妹景如瑶回了娘家这样的事情,不属于朝阳地产的公司事务,而是景博超的家事,恒阳地产并不关心,却是大少想要知道的。
他颇觉大快人心:“早该这样了。”
犹豫了一下,除了变成死亡之后以郑元凯的身份参与的事情,大少还和贺泉讲了如夫人甘甜甜的可疑之处,不过并没有将情报来源和盘托出,只是说通过某种秘密的渠道得来。
贺泉没有追根问底。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个体贴的人,只对景安而言。
长风街上遇到的小女孩以为狗狗是生病了,贺泉没有解释,而是顺着往下讲,让她以为狗狗马上就会好起来,这似乎也是种体贴,呵护了一颗童心,可实际上,他只是不愿意多说罢了,若要解释,该多复杂?
而那孩子,纵然天真可爱,也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
听完郑元凯的话,贺泉调侃道:“少爷这一个月的人生,可谓精彩纷呈啊。”
大少白了他一眼。
可不是?
又是演戏,又是飙车,还发现性向出了点小问题,这个月过得比景安的一年还要刺激。
“所以你在追求叶熙辰?”
“我有打算,”大少话锋一转,道:“我的房子呢?”
“还在。”
“怎么不卖了?”
贺泉故作愤慨,道:“现在的人太迷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