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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她从小到大都在这一片海滩和渔场上生长,也在这里念书玩耍,可是圈子很小,除了岛上的人她几乎都没有别的朋友。
所以,可以遇见于晓晓这样一个特别的人,真的很想要和她交朋友,这才会这么着急,生怕自己会错过她。
毕竟,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更何况是像她陶莎莎这么孤单寂寞的人,当然需要一个好朋友好闺蜜了。
岛上以前倒也不是没有好朋友,可是关系最好的那个闺蜜现在已经嫁人到外地去了,很少联络,所以身边能够说的上话的女生已经几乎没有了。
于晓晓的出现,无疑是让她觉得很开心的。
本来她都要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在岛上孤独终老,再也交不到朋友了呢。不过现在看来,老天还是没有忘记她,还是够眷顾她的,至少可以让她遇到了于晓晓,而对方也愿意做她的朋友。
单单这一点,就已经很足够她觉得幸运的了。
“我就住在不远的旅舍啊,其实就算不在海滩上你也可以来找我啊。”于晓晓笑着说道,眼神显然要比陶莎莎成熟干练的多。虽然看起来差不多年纪,可是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却是截然不同。
如果说陶莎莎简单率真,像是向日葵一样的让人觉得开朗乐观,给人带去希望和快乐,那么于晓晓就像是牡丹花,庄严、尊贵,带着成熟内敛的气息,也让人着迷不已。
这两个长相都很出众的女生站在一起,无疑成了夜晚海滩上的一道很亮眼的风景线,让很多的人都纷纷朝他们这边侧目。
“对哦!我刚才走太急,都忘记这件事情了。”陶莎莎挠了挠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不过想想,这都是怪那个该死的失忆的男人!
要不是他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她也不会搞的精神失常,都把于晓晓告诉她的话都忘得一干二净了,真是够了!
幸好她没有错过这个好朋友,也没有失信于她,否则的话恐怕她一定会恨死那个失忆的某人。
于晓晓看着陶莎莎有些傻气却天真可爱的样子,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不过却没有说话,只是望着她。
眼前的女孩,实在是太可爱了,从来都没有想到,她还会遇到这样有趣的人。
之前还真的以为她不会来了,或者是忘记了和她的约定,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不过,于晓晓的心里也是真的很开心,可以在这里交到一个这么有趣又可爱的朋友。
看起来陶莎莎真的和她在A市身边认识的人都不一样,那些人大多都是有所企图,和她或者是公司有着利益的牵扯。
可是陶莎莎却不一样,她的眼神是那么的干净澄澈,那么真诚动人,根本就不是会利用人的人。
这个世界上,果然还是有美好和纯粹存在的。
于晓晓忽然觉得心情比之前更好了一些,忍不住主动地拉住了陶莎莎的手,“那么,你现在带我去逛逛吧。我还没有吃晚饭,你介绍介绍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感觉到于晓晓的手心传来的温温的热度,又听到她这么说,陶莎莎觉得心里忽然窜过了一阵的暖意,忙点了点头,热情地笑开了花。
“这样你就问对人了,我对这一片海滩可是太熟悉了,从前到后,从东到西,任何一家店、一个摊子,我都是熟悉的不的了,你看看你的口味是什么,我再给你推荐最适合你,保证让你吃了还想吃,一辈子忘不了!”
一提到这个,陶莎莎可是最有发言权也是最骄傲的了,毕竟她在这里生活了20多年,当然对这里是有够熟悉的。
俗话说的好: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她当然要好好地对自己的这个新朋友尽尽地主之谊,好好地招待她款待她,让她在这里吃好玩好,可以乐不思蜀!
新朋友嘛,自然要给人家一个好印象,这样友情才会越来越好。
“嗯,好。我喜欢吃有味,稍微辣一点可以,但是不喜欢甜的。”于晓晓一边和陶莎莎走着,一边思考了一下就脱口而出。
她忽然想到,印象中好像工作之后她就没有逛过类似的夜市和小吃街了,平日里几乎都是在公司的餐厅匆匆吃一下工作餐就好。假日里也都是在一些自己喜欢的小资饭店吃饭,根本就已经忘了这些小吃街的烟火味道。
现在和陶莎莎走在一起,让她觉得一阵的恍惚,却也有着一阵阵的暖意,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和宿舍里的同学一起吃小吃街的场景。
陶莎莎,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啊!
和她在一起,没有任何的负担,会很轻易地就被她脸上的笑意和她的热情感染,让人的心情也跟着不自觉地就好起来。
而陶莎莎也真的很认真地听着于晓晓在说,然后低头仿佛是在思考着什么。
“想到要带我去吃什么了吗?”于晓晓心情颇好地问道,看着陶莎莎真的用心在想着要带她吃什么的样子心里觉得暖暖的。
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一个萍水相逢的偶遇的女孩子,竟然可以给她这么大的意外,而且还真的在为她着想。
看来,这一趟旅行真的是没有错。
如果她不是临时决定来S市而是去巴塞罗那的话,就一定不会遇到这么有趣又可爱的女孩儿了。
也不知道多久了,她都没有好好地交朋友,因为工作的缘故,也不敢和谁真心交谈,生怕都是对公司或者是对她有其他的企图。
可是,陶莎莎却显然是不一样的。
首先她和自己的工作完全没有交集,所以不存在任何的企图心,其次她眼神里透露出来的纯真坦率也让她放心,知道这绝对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好朋友。
说不定,她们就可以这样偶然之下成为知心好友,以后无话不谈呢!
虽然现在想这些有些遥远,但是于晓晓却是真的在心里期待着呢。毕竟,她实在是太渴望有一个好朋友能够说说话了。
自从工作之后,她身边没有什么朋友,几乎都是利益关系的人来人往,根本没有真心可言。就算可以赚到钱,可以有无限的发展空间,却也总像是缺少着一点什么。
这个陶莎莎,好像给她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好像让她觉得,生活看起来竟然可以那么美好。
之前遇到的那些事情,那些给她带来阴霾的东西,好像都在渐渐消散去。
这一切,都是陶莎莎身上的力量。
如果可以的话,于晓晓还真的想经常和陶莎莎在一起玩耍嬉闹,可以让自己活的也轻松快乐一些。
只可惜,她们不在同一座城市。自己终究要回到A市去,这里的一切只能够当作是一场很美好的旅行记忆。
不过还好,A市和S市相邻,不到两小时的车程,如果要来,也随时可以过来。
只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又随意了。
“哦,我知道了!我带你去吃那边的海鲜大饼!有点辣辣的,咸咸的,有我们这里海风的味道,你吃了一定忘不了。还有对岸街角的那家阿婆烧肉饭,你应该也会喜欢的。”
陶莎莎像是忽然来了精神一般的眼睛一亮,心里为自己的安排开心不已。
幸好,于晓晓也不是很刁钻的人,只不过就提了两个要求,她还算可以满足。要知道,这片渔场海滩上,几乎什么她都吃过尝过,好多商家都和她是老邻居老街坊,一直都很照顾她。
“嗯,好。”于晓晓甜甜一笑,两个女孩子一起手牵着手在海边走着。
不得不说,和这个陶莎莎在一起,她真的觉得很轻松,丝毫没有在商场上打拼的那种紧张又快速的感觉,有的就只是满心的平静和愉快。
要是能够多留几天就好了,于晓晓心里这么想着,却是有些无奈。
她看来是不能够多留了,因为A市还有好多的事情需要她去处理。她始终是放不下公司,放不下自己的工作,也更放不下自己老板的安危的。
找人这种事情,拖的时间越久,就越难找,这个道理于晓晓不是不知道。
之前她受到了太大的刺激,所以不愿意面对,但是现在心情已经平和很多了,就是该去面对的时候了。
无论怎么样,萧总真的对她很好,她不能够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坏人所害。
就算真的有什么事,也要找到他再说。
不过,于晓晓还是在自己的心里祈祷着,希望自己的老板可以平安无恙,希望他真的只是失踪而已。
可是她又哪里会晓得,在自己身旁正和她一起没心没肺地吃吃喝喝的女孩儿,和她的老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呢?
“怎么样?好吃吧?我没有骗你吧?”陶莎莎手里拿着半块海鲜大饼,对于晓晓笑的很灿烂。
“真的!真的很好吃,谢谢你莎莎,我好久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饼了!”于晓晓也兴奋地点了点头,没有想到这片海滩上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也怪不得晚上的时候有这么多岸上来的游客了。
要是她也住在这座城市的话,只怕也会常常到岛上来吃东西了。
这里虽然没有A市的繁华先进,但是却有着一座海滨城市独有的安详和愉快,让人有一种很强烈的归属感。
如果不是她的心里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她还真的想要留在这里不走了呢。
陶莎莎和这里一样,都是让人会念念不忘的存在。
第一百七十二章去探望她
清晨的风有些微凉,虽然还是夏季,但是已经也快到尽头,让人感受到了一丝秋日里的气息。
空气里氤氲着一种让人觉得压抑的气氛,坐在车里的宁远眉头深锁。
这几天,他一直都在想着孟白的事情。
她出事这几天,虽然受苦昏迷的人是她,可是他却是也一样地在忍受着痛苦的煎熬。
所以,这天他还是没有忍住,开车朝着罗兹医院的方向而去。
宁远从来自认为不是一个情绪化的人,可是碰到了孟白,好像一切都开始改变了。他原本平静的生活因为她而扰乱了步调,心跳也因为她而加快了速度。
这个女孩,无疑成了他生活里的一道微光,让他还憧憬着美好,又相信了爱情。
可是,她的眼中、她的心里、脑里,却全都只有那个男人——萧祁。
那个男人的魅力很大他承认,可是连续抢走两个他所爱的女人,这任他脾气再好也无法忍受了。
本来他也是真的打算让步,决定让孟白追求自己的幸福,就如同当初他对杜雅做的一样。
可是,他没有想到,再一次地让自己放手祝福,却是又一次的错误决定!孟白受了伤,甚至还昏迷不醒,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醒过来。
这一切让他的世界崩塌,让他不得不把前前后后的事情都联系起来。
他本是一个很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不相信因果宿命。可是,杜雅的死和孟白的伤,却让他觉得那个男人是一个灾星,一个会给任何一个爱上他的女人带来灾难的祸害!
所以,他感觉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了!
甚至觉得自己和杜雅的死、孟白的伤都也有间接的关系。
如果不是他太软弱,如果不是他没有坚持不放弃,杜雅不会因为萧祁而伤心过度决定自杀,孟白也不会被车撞到昏迷不醒!
他真的不该觉得放手祝福是最好的选择,真的不该让自己所爱的女人都受到这么深的伤害。
看着外面飞速掠过的街景,宁远的心里从未如同此时这么坚定自己内心的那个念头。
那就是,他要陪在孟白的身边,无论是以什么样的身份,他都要守护她,不再让他所爱的女孩受伤,也不再让萧祁有机会可以伤害她。
杜雅的死他已经无法挽回,觉得痛苦万分了。他绝对不可以让悲剧重来,绝对不要让孟白再受更多的伤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希望他从来都没有放弃杜雅,这样之后的事情也都不会发生了。
这一切,真的都太可笑也太讽刺了。
他明明是希望她们可以幸福的,可是结果却好像是他亲手把她们推向了深渊。一个想做好人的决定,却得到了最坏的结果。
如果说这不是上帝在和他开玩笑,那一定是他上辈子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才会用这样残酷的方法来惩罚他。
他再也不要那么眼睁睁地无力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受伤了,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放手了!
宁远的目光从未如此坚决过,看着车窗外的红绿灯的澄澈如玉的眸子带着深入骨髓的坚毅。这是他的身上从未有过的气场,但是却丝毫不和他的样子违和,反而多了几丝的阳刚之气。
车子开的很快也很平稳,没有多久就到了罗兹医院的停车场。
他刚一拉开车门,就看到了不远处的一个他很眼熟的中年男人。
那个男人,他似乎是在哪里见过,可是却想不起来。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宁远并没有在意。毕竟,他现在满心都是关于孟白的事情,根本就无心再去关注其他更多的事情了。
宁远并不知道孟白已经醒过来,他已经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
那就是,不管孟白还要昏迷多久,他都会陪伴在她的身边,和她说话、照顾她,做她的守护者,一直付出自己的爱,再不退让。
而那个之前宁远觉得有些眼熟的中年男人,正是要赶去给孟白做问讯笔录的郭孝正。
他走的急匆匆的,也没有来得及去看周围的人,自然也没有注意到宁远。
不过,要到孟白的那一层的vip病房,只有两处的电梯可以到。一处刚好在检修,所以也只有一部电梯可以上去了。
两个男人,无可避免地在电梯上相遇了。
“你,也是6楼吗?”郭孝正率先走了进去,站在电梯按钮旁边对着宁远问道。
他的心里有些奇怪,也觉得眼前这个斯文的年轻男子有些熟悉,可是却想不起来是不是见过,或者只是自己一时的幻觉看错了。
宁远微微点了下头,礼貌地说了一声谢谢后也走了进去。
电梯上升的时候,他用眸子的余光默默地注视着郭孝正,心里快速地搜索着这个人的身影。
最终,宁远终于想了起来这个男人是谁。
他曾经有过一次和父母一起参加一个A市的上流酒会,里头有警局的现任局长曹局长,而这个男人,显然是当时和曹局长一起在现场赴约的郭孝正郭队长!
那么此时,他应该就是来找孟白的。
电梯停下,郭孝正显然还没有想起宁远是谁,而宁远却早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
“诶,你是去找孟小姐的?”郭孝正看到宁远下了电梯后和自己走的是一个方向,不由得皱眉问道,不禁也开始打量起这个年轻男子起来。
他其实刚才就觉得宁远面熟了,但是他却一直都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
或许是因为当警察的时间久了,见的人太多,所以一时间记不清楚,也或许是因为最近的事情太多,所以让他的记忆力也下降了,反正就是怎么都想不起宁远是哪号人物。
“郭探长,别来无恙。我是孟白的朋友,您想必不记得我了吧?”宁远礼貌地对着他笑了一下,并伸出了手友好地说道。
郭孝正的脸色微微一愣,不过却对宁远也产生了好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眼前的年轻人很可亲。
他也伸出了手,牢牢地握住了宁远的,“你好,不过,你可要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又是怎么认识我的。我这一把年纪了,记不住事儿了!”
郭孝正到底是个爽朗的性子,哈哈一笑,直接把尴尬的气氛给化解了。
宁远和他握了一下手后点头笑道:“我是宁远,曾经和家父家母一同参加过一个商业酒会,当时您和曹局长一起。”
“哦!我记起来了,你原来就是宁家那个不愿意继承家业的大公子啊,当时只以为你不爱说话呢,怪不得我刚才一直觉得你眼熟却想不起来啊!”
郭孝正一拍大腿,后知后觉地想了起来,总算是解了自己心里的谜团了,否则的话他这个做探长久了的较真性子,恐怕要好几天睡不着觉了。
“郭探长今天过来,也是来探望孟白的吗?”宁远温和地笑着问道,虽然心里觉得疑惑,却也面不改色。
郭孝正这才想起自己的正事来了,他大笑看着宁远,“怎么?你还不知道?孟家小姐醒了,我是来给她问讯做笔录的。”
他倒是和孟家没有什么渊源,只是曹局长上心,所以就算是要探望,也是曹局长来,不会是他这个只关心案子的大老粗。
听到孟白醒了过来,宁远的脸上很明显地露出了惊喜的神色。没有想到,她竟然这么快就醒过来了,他还以为遥遥无期了呢。
可是,想到郭孝正是来问讯的,这让宁远的脸色又微微地变了一下。
“郭探长,这不好吧?孟白才刚刚醒过来,还没有恢复,您是不是等过几天再来问这件事情?您知道,她受的刺激很大。”
宁远显然不愿意再一次地冒险让孟白受刺激,她如果再一次的昏迷,就不知道会不会有这么幸运,再醒过来这么快了。
然而,郭孝正的下一句话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