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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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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曹呆呆地看着她,想起她从前的俗艳。
  小曹喜欢从前的怀恩,身上有种浑不吝的市井气,像一个旧枕头一样温暖熟悉,也像旧枕头一样任人揉搓似的。小曹对怀恩的日益紧逼很挠头。
  母亲在怀恩搬走那天见到了小曹,她很失望,不明白怀恩看上这小个子男人的哪一点,如果给左邻右舍看到,还以为她们家怀恩所谓有品味的设计师完全是浪得虚名,否则怎会在对男人的选择上,让人大跌眼镜。稍感安慰的是,小曹待人接物很有礼貌,一口一个“阿姨”,专拣重的东西搬。
  搬到那盆花的时候,小曹惊讶地笑起来了:“这个是你的吗?不是阿姨的吗?”
  怀恩说:“是我的,是我的宠物。”
  小曹就想拎着花盆的一个边,省力气。但怀恩一把抢了过去,只说:“我来。”就双手搬着青瓷花盆,半拱着身体,很难看地撇着腿,艰难地搬出去了。
  小曹有点尴尬地看着怀恩的母亲,老太太心照不宣地一笑:“她不就那个样。”
  两人收拾完新居,已经九点多了。都累得走不动,就打电话叫了外卖,一声不吭地吃完,竟合衣睡去。
  牡丹花孤单地在露台上,风吹得它的瓣微微地抖,床上的怀恩,睡梦中累极的双手,竟也在不自觉地颤抖。
  睡了不知多少时候,怀恩觉得小曹正在摸她,她想推开,但是用不上力气。
  后来,两人就在新床上做爱,熟门熟路的,就当庆祝新居落成。
  怀恩觉得她之所以和小曹不离不弃,多半来自这个。她和他分开那么多次里,都找过另外的人,可一旦检查完那些人的身体,下了床就又回到彼此身边。
  怀恩不觉得生活中有什么事是不能自理的,除了这个,所以她要定了小曹。
  小曹知道这层缘由。一想到这个,他就烦躁,难道自己就是靠它吃饭吗?怀恩在他眼里,越发贪婪自私。
  事毕,小曹问:“你怎么会养那么俗的花的?”
  怀恩说:“我也不知道。”半晌,又问:“俗吗?我觉得很好看。”
  小曹光着身子到露台上抽烟,顺手给花浇了浇水,扬声问:“这花贵吗?”
  “贵,你没听说过吗?叫‘葛巾’。”
  小曹像发现了什么似地说:“真的?是不是《聊斋》里有个叫‘葛巾’的故事?”
  “嗯”。
  “你真俗气,连种花都讲牌子。”
  怀恩呵呵地笑,一边缠上小曹结实的身体。
  “还跟你一个姓哩。”
  “是啊,同姓三分亲。”怀恩说。
  夜深,两人都不再有睡意,小曹百无聊赖地换电视频道,怀恩躺在他腿上,突然问:“你觉得,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比较好?”
  小曹心说“不好”,频道锁定在《法制进行时》上,半天才反问:“你觉得呢?”
  怀恩突然皱起眉头:“我问你。”
  小曹不语。
  怀恩生气了:“我配不起你?”
  “怀恩你为什么一说到这个事就这么不讲道理?”
  怀恩气得张口结舌:“我怎么不讲道理?”
  “我们之间,如果存在配不起配得起的问题,那就是我,我配不起你。我隔三差五就失业,我们出去吃饭还AA制,我只能送你地摊上买的破烂礼物,你买了房子我帮不上半点忙……你觉得我这样的男人,配得起你吗?”
  那花仍然在簌簌地抖。
  “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你配不起我,我还要与你一起?我神经病?我天生这么贱好吧?”怀恩怪叫着。
  “怀恩,我不过是家常男子,你这样天仙似的人物,何必与我过不去?配得起你的男人遍地都是,不要难为我了。”
  “曹荷泽,说白了,你不过不想与我结婚,只想与我混着。”
  小曹不吭声。
  “女人一生不过一件事,不过是要一个名份,你竟不给我,始终竟不给我。”怀恩的眼圈红了。
  “是,怀恩,我给不起。我要的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女人,或者我们相遇时就结婚,倒有可能。谁料到今时今日,你已出落至此。”
  “难道我越来越好,是你离我越来越远的原因?”
  小曹叹了口气:“怀恩,上辈子不知我俩谁欠了谁。”
两生花(3)
  小曹走了。
  那朵牡丹,叫作“葛巾”。它被深夜的风吹低了头,陷入回忆中去。
  葛怀恩为什么还记不起前世种种?
  不错,她的前世,就是“葛巾”。
  她一直爱他,从上辈子到这辈子。
  前世,他就是个凡间小子,一文不名,软弱无能。
  她偏爱他。
  他不肯与她成亲,他说:“我配不起你。”
  她不甘心:“你配不起我?为什么还要与我一起?”
  “是你要与我一起。”
  不过就想要个名份,从上辈子追到这辈子。
  他竟还是不给她。
  她毅然要随他投胎人间,她的妈妈,那著名的“曹夫人”,气极败坏地说:“你怎好算我的女儿?竟是这样没志气的。不过男女之事,如此沉迷,果然是个‘花痴’。”
  她知道自己留不住女儿,那就任她去吧,狠狠地推了怀恩一把,纤纤玉指,用力顶在她的肩上。怀恩疼得大叫,遁入红尘。
  曹夫人听见怀恩兀自狂喊:“我如何与他相认?”
  “你用情这样深,万千人中,必不会认错。”
  曹夫人看着脚下的大千世界,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他就要这样,负她,并且生生世世。
随喜(1)
  随喜比我大一天,是个喜眉笑眼的女子。
  我们认识七年了,七年前在一次饭局上,有人介绍:“岸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随喜。”
  随喜喜孜孜地转过脸来,伸出细瘦的手与我握。我奇怪,感觉竟像是我的左手握右手,
她也低头看,说:“啊岸久,我们的手长得好像啊。”
  随喜虽然只比我大一天,但入行早,我从心底把她当前辈的,所以不敢多话。
  认识了,过去了。我也没往心里去,这种觥筹交错时的熟脸,多识得一张少识得一张其实没有什么分别。
  但随喜不一样。过了几天,某个深夜,我已经睡下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我接,却是随喜:“岸久,记得我吗?我是随喜。”
  “记得啊,”我说,她那样闹哄哄的声音,谁能忘掉呢?
  “我在加班。”她说:“正看你写相声大师的那篇采访,好棒啊。”
  “没有没有”,我大窘,“谈不上,我只是从小喜欢听相声,功课做得足而已。”
  “好好好好”,她不停地叫好:“真好,我们要是有你这样的主笔就好了。”
  我被人赞时就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
  随喜说:“好了,哪天一起吃饭吧。”
  电话挂了,我却睡意全无。随喜是前辈,前辈居然这样赞我,我的心花怎么不会怒放。
  第二天随喜竟真的约我吃饭。她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穿了一件“上海滩”的外套,外面纯黑,内里花花绿绿,加上她的男儿气,很有痞相。我说:“随喜,你可不像巨蟹座的人。”
  随喜想了想,说:“是啊,你比较像。不过,什么星座都会有败类吧。”
  我跟随喜成了好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星座血型一样,越聊越投契,从喜欢的童话人物,到喜欢的男人类型,全部是一样的。甚至,因为两个人背景完全一样,有时看星座、命理预示,都会替对方看一份。有一次,有人上传一个查自己何年何月何日GAME OVER的网站,我查完自己,顺手就帮随喜查了一下,然后报告说:“随喜啊,你比我早一天死。”她说:“屁,难道因为我比你大一天,就要早你一天不如归去?”
  久而久之,老总坐不住了,跑来问:“岸久,听说你跟随喜走得很近啊,不是她们报纸想要挖你吧。”
  “噫,”我大惊:“别扯了,她们要挖我,自然会秘密进行,怎么会大咧咧来往?”
  他不语,我猜到理由:“你怕选题泄漏吧?你不信任我的话,我也没办法,但公道自在人心,敌报与我报,啥时撞过车?”
  老总才放心离去。他不懂得,因为行规所限,我与随喜是真正的手帕交,不谈业务只谈生活。
  熟得不得了后,我问随喜:“你怎么不挖我?啊?好歹意思一下,省得我觉得没面子,就让我有机会拒绝你一回。”
  随喜对这个问题倒很认真:“这个我想过啊,可是,好朋友做了同事,可能就没得做朋友了。而且,如果你来,屈尊在我下面,我肯定是受不了的。你那么有才华。”
  我笑:“那你就屈尊在我下面好了。”
  随喜歪着头说:“那倒真可以考虑。”
  我惊:“算了吧你,我说着玩的。”
  她才大笑:“我知道啊。”
  我很高兴有随喜这样优秀的朋友,她的雷厉风行影响着我,我觉得自己一天天成长起来。而且,人们都是势利的,觉得你有牛逼的朋友,你自然也不差,我总觉得,我的升职像坐火箭,与随喜和我的交好不无关联。好多人说:“都市报与晚报,一个随喜,一个岸久,谁弄得过她们,两个母夜叉似的。”
  也有人抱不平:“随喜是厉害一点,但岸久个性多低调。”
  当然很多人不屑,觉得是我虚伪。
  我只是想不通,两个巨蟹女子,按说是顾家型典范,为什么每天拼了命杀杀杀,觉得小肩膀上扛着重任,要为全市千万人民服务。
  我问随喜,她说:“不是不顾家,只是,家在何方啊?”又安慰我:“没关系,不必自怜,等找到好男人,自然一拍屁股,第一时间消失。”
  我不。我正如沐春风,事业蒸蒸日上,我没那个闲功夫谈恋爱,而且,等闲男人还真入不了我的法眼。我鄙视所有有缺点的男人。鄙视他们。
  旁人都看错了,真厉害的是我,随喜才随和。
  我一直以为我与随喜年纪一样,星座一样,血型一样,人生道路上必能共进退。但我错了。
  全是因为那个何仲国。
  何仲国是个刚归的“海归”,两眼一摸黑的当儿,太阳似的随喜闯入他的生活。“海归”之所以能为“海归”,就是因为会把握上场和退场的时机,他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铛之势,摸到都市报,当着上上下下百多人,跪地呈上大得可恨的戒指求婚,可怜随喜一个常年以男性品质律己的人,在这种糖衣炮弹下,来不及挣扎,几成炮灰。据说还有都市报的女记者看得泪洒当场。
  我恨死了。我与随喜那样要好,一个被窝睡过,居然未能见证这一伟大时刻。而她,居然不问问我,就应了。
  更可恨的是,随喜辞了职,都市报的高层慌作一锅粥,他们跟我一样恨何仲国。在这当儿,真的跑来游说我。
随喜(2)
  我知道不会是随喜让他们来的,随喜了解我,我骨子里是恋旧的,做生不如做熟,而且,我外表坚强内心怯懦,怕与随喜的旧部磨合不好,才是真的没面子。
  随喜说:“自己选择,不要看我们的脸。”
  啊我失望,以前随喜都只说“我”,即使说“我们”,也是我和她,现在全被何仲国占
去。
  随喜结婚那天,打扮得像个糯米团,因为备婚这短短两个月里,她竟然胖了十斤,我抱怨:“随喜,乍胖乍瘦对身体极坏。”
  随喜懒洋洋地说:“你懂什么,巨蟹座最终都会是胖子。”那个何仲国,居然非常欣赏地在旁边点头,还说:“男人都要求女人丰满,反而女人要求女人枯瘦,真不知怎么想的。”
  我是当然的伴娘,可随喜这个新娘,在自己的婚礼上,居然心神不宁眼神诡秘,我小声问:“你干什么?”她才说:“你要注意伴郎,是非常不错的男孩子。不要辜负我们的苦心。”
  她还是想把我拖下水。
  OKOK先约约会看吧。看来我注定要把随喜走过的路重走一遍。
纵使相逢应不识(1)
  莲恩说:“介绍新同事给你,企划部,冯亦欢。”
  不不不不不,我没有第一时间抬头。冯亦欢,这样的名字,重名的概率太小。不不不不不。
  莲恩说:“喂,跟你说话呀,宝琴。”
  只好抬头,看见他。
  惊讶地笑着问:“怎么是你?”看我多假。
  “是我啊。早听说你在这里。”他看上去也真不到哪里去嘛。
  莲恩问:“你们认得?”
  “是啊,真巧吧?他是我的学弟。哈哈哈哈哈。”还能怎样更高一层次地表演?
  “又没听说你是学美术?!”
  “再往前的。”我眨眨眼。
  “中学?”莲恩肯定是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但是真事。
  “冯亦欢,像个女孩儿的名字。”十六岁的我在操场上对他说。
  他那时即有一张甜美的脸,温柔地梗着脖子:“我不这样觉得。”
  那年他十四岁,初中三年级,跳高冠军,很瘦,但瘦得很飘逸。放学以后,总是一个人在操场上孤独地跳啊跳。
  其实也不算孤独。很多女孩儿远远地看着他,直到他训练结束,收杆儿和海绵垫子的时候,那些女孩就会一拥而上:“亦欢亦欢,我来帮你。”
  他并不答话,甜美地笑笑,一个人拖着器材低着头回去体育室,她们在周围簇拥着,兴奋地叽叽喳喳。
  我们第一次接吻就是在操场中央。黄昏,闲杂人等都回家了。我们都很紧张。我紧张因为我担心是否在犄角旮旯还有个别人碰巧看到,他紧张,那是当然的,因为那是他的初吻。
  我永远记得夕阳里,沥青操场上巨大的龟裂的纹和我唇上被他咬破的伤痕。
  当时很遗憾那不是我的初吻,觉得是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错,好象很对他不住似的,没有在原地等着他的到来。现在想想其实很扯淡,初吻的人,当然不会是后来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不要说初吻,就算是初夜,又怎样?
  那时我们还纯情,以为就这样地老天荒了。
  他很快毕业走了,每周我都会在传达室收到他自己叠的白白的大信封,那些信我都没有丢,我一共有二十一个这样的信封。然后,一切结束了。
  后来我有时间回想,发现他是我遇见的最追求戏剧性的男性,包括操场上那个出血的吻简称出吻,都有舞台剧的性质。他与我分手得迅速而绝情,不出意外地,他又爱上了一个美校的同学,那女孩的家住得很远,又喜欢在市区里玩,就经常回不去家,然后就经常在他们宿舍里借宿。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不在女生宿舍里借宿”?没有答案,反正后来就借到了他的床上。
  我很伤心,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现在我明白了,少年的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可是那时候,我悲痛欲绝为他在初夜这件事上比我早走了一步。我认为这是报复,就因为我的初吻不是给他的。我真蠢。
  我与他就这样断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后,我顺理成章地先到一家很小的公司辛苦地做做做,好不容易熬到跳槽到4A的一天,同事们为我到一间歌厅开欢送会。黑暗里突然走出一个人,一下子抱住我。我喝多了,反应过度,尖叫着,手用力推着他的脸,他很痛,小声喊着:“宝琴,宝琴,宝琴。”
  我安静下来,看见是他。
  他在那家歌厅里当DJ,我问他为什么不画画了?他说,被美院开除了,不想再画了。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件事未做。如果不做,我想这个人就无法从我心头真正彻底地拂去。
  第二天清晨,我在晨光中审视他的时候,也想过重头再来的可能。他有浓密的长睫毛,睡相如同婴儿般甜美。我很奇怪,为什么他是个甜美的男人?
  然后我就回味着这甜美,脚步轻快地去投入新生活了。
  我想我注定只是个早九晚五的平凡的小工,享受爱情带来的渺小的幸福。
  第一天我努力表现,工作时间长达十二个小时。十二个小时之后,我再见冯亦欢,地点是医院,他为了歌厅的一个三陪和人大打出手,被一刀捅在肚子上。
  那个三陪哭得脸都黑了,不停地俯下身亲他苍白的脸,声嘶力竭地叫着:“亦欢亦欢!”听在我耳中,只觉异常讽刺。我有没有那样叫过他在几次逃不过的午夜梦回时?
  警察说这是一起争风吃醋事件。
  我目瞪口呆,他又一次晃点了我。
  我问他:“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也许他没力气,他流了很多血。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病房。在旁人眼中,我像个冷血到极点的坏女友,而那个三陪是他传奇人生中的红颜知己。
  那时,我不能理解他那时的情欲。
  他在某条道路上的追求,总是先我一步的。
  现在,他又在我面前。
  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也混进了广告业。有一天,我的一个客户突然问:“你认识冯亦欢?”
  我还算镇定:“是,怎么?抢你?”
  “那倒没有,他们公司没实力。不过……这人不太靠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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