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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邪修-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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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族的人,尤其是血统清纯的血族,一到太阳升起,就会进入睡眠。一个人有了这样的习惯或者说是生理反应。那么进入睡眠后,就一定会对四周的警戒产生松懈,据说还是睡进棺材,易笑了笑,瓮中捉鳖这样的讨好不费力的事,那是在容易不过了。
  “易,我……我!”杰茜卡有点胆怯的拉住易的衣袖,小丫头毕竟见识过真正血族的残忍可怕。所以内心对要来干掉一个对她们来说不可攀登的高峰,是有点难度。
  “易。我们什么时候进去,该死的,太阳就要升起来了,到时候我们怎么办?”莉莉丝有点担忧,不过她的眼神一亮,猛然指着前面一辆摇摇晃晃开来的车子道:“哦,该死,那是克罗格的车子,他回来了!”
  易转过身望去,果然从前面的树林拐角,一辆亮着高灯的豪华小轿车摇晃着疾驰而来,城堡前的几个黑衣汉子打开了铁门,眼看着车子进入城堡,易犹如幽灵鬼魅一般,一声不响的忽然窜出,带起一缕肉眼难见的青烟飘到铁门前,两个开门的血奴无声无息地化为了齑粉,杰茜卡只觉得身体忽然朝前一冲,耳边刮着一阵飓风,忽然间就到了铁门前。
  “发生了什么?”克罗格感觉到朝前开的车子猛然一顿,自己重重地砸在了前面的靠背上,从车窗里伸出头,看到的却是花容失色的杰茜卡,不禁一愣,恼羞成怒的咆哮一声:“杰茜卡,你这个婊子,怎么会在这里,我要把你丢给我的血奴让他们把你搞残了不可!”
  “喀嚓!”
  可是克罗格永远没有再咆哮的声音了,易出手一握拳,悬浮的汽车犹如一块橡皮泥被揉成了一团,他被活生生的挤压成了血肉齑粉,发出的惨叫被一层无形光影裹住,绝望的眼神从他血红的双眼里渗出,望向杰茜卡的瞬间,已经从残忍蔑视变成了一种绝望的乞求,可是直到汽车捏成了一团钢铁圆球抛进了一边的大海时,杰茜卡与莉莉丝也没从那震惊中清醒过来。
  “可惜了!”回过神的莉莉丝遗憾地道。
  “怎么了?”易转过身问道,目光温柔和睦,让人无法察觉这个人刚才举手投足间,就将一个高贵骄傲的血族给杀死。
  “那原血……!”
  莉莉丝摇摇头,对失去了一份原血似乎感到很不舍,见到这女人竟然不为死人所动,易也一笑:“放心,这些太垃圾了,你们还是享受大餐好了!”
  带着拉住自己衣角的杰茜卡与莉莉丝,望着天际那一抹阳光,易笑了笑,时间恰恰好,如果没猜错,那个老头应该已经躺在棺材里了吧,什么不好睡,睡棺材,不死都对不起自己了。
  就如莉莉丝说的一样,血族是一种非常傲慢的种族,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一个等级的物种,是绝对不能接近他们休息的地方,太阳升起后,整个城堡死一般的寂静,三人径直走进了空荡荡的古堡,呼吸着充满了历史气息的尘埃味道,望着这些中世纪的装饰,心里多少有些激动。
  地下室里,两女望着易直接将那副陈旧的棺材打开,在那长出翅膀的老头咆哮着冲出瞬间,一掌插进了他的心脏,青烟飘洒,强悍的易一手就将他消灭了,而且异常轻松,似乎就连他自己也不相信。
  一切过得都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传说中有着男爵实力的黑暗议会制裁者,就这样被易轻易的杀死,望着他掌心里的三滴血红原血,莉莉丝的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神采。
  “不能在这里炼化原血!我们先回去再说。”易收拢了掌心,将原血收起。他不想因为一个这样低级的能量团就暴露了自己身份,现在的他明白了一个道理,越隐藏得深,自己就越是安全,这是他脑海里不断传递出来到信息,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感觉会如此强烈,只是知道,自己必须这样做,不但自己要这样做,而且还要求身边的人也能达到这样的要求。
  回到了家中,莉莉丝与杰茜卡无比兴奋地望着易手中那闪烁着光芒,代表了力量的原血,目光灼热。
  “原来和我想像的一样,男爵也不过只有融合期的实力!不过这原血怎么用,你们会吗?难道就是喝下去这样简单?”
  易问道莉莉丝,莉莉丝也茫然的摇摇头,她只是听说过原血可以增强自己体内的血族能量,可是怎么用,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舔舔嘴,望着这三滴晶莹鲜红的原血,易也有点迷茫,自己手里这一本记载了很多古怪事件的书里并没有说过这血族力量来源的任何线索,不过相信血族应该不光是妖精这样一种变异生物,而是一种古老而又神秘的种族,如果自己没猜错,原血的使用应当是就如真气灌顶一样,将自身的能量传输到其他人的体内,将这种远古时期留下来的能量一直保存下去。
  如果真是需要灌顶传功,那么就必须有自己的密法,易忽然觉得一切并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样简单,原血不能直接让她们服食,否则很可能后果不堪设想。
  “莉莉丝、杰茜卡!你们有没有特别值得信任的朋友,我的意思是,可以放心告诉他(她)一切的人。”
  莉莉丝摇摇头,自己能有杰茜卡这样一个朋友已经非常难得了,血奴之间本来就有着种族之分,相互蔑视仇恨,就连同一种族的血奴,也存在着深深的芥蒂,其实就连杰茜卡,自己或许都不会掏心窝的将秘密告诉她。
  “我有,易!”杰茜卡嘟着小嘴儿,腻在易的手臂上,小胸脯磨蹭着男人,娇气地道:“就是你,易,你是我唯一信任的朋友,因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而且还是杰茜卡的偶像!”
  “小妮子!”易的眼中闪烁着浓郁的柔情,溺爱的摸摸她的小脑袋瓜子:“当然除了我之外。这样吧,你们有没有可以值得信赖的朋友,至少觉得他不会出卖自己,而且也同样憎恨自己的身份,为自己的生活而不满!最重要的是,他对血族很了解,可以帮助到我们。”
  “那就是维查?京了。”莉莉丝忽然想起了什么:“我想,如果可以信任的人就只有他了,至少他憎恨自己是血奴的身份,而且也一直在试图破解血族的秘密。”
  “你是说老精?”杰茜卡的眼睛闪烁着一种奇怪的光芒:“他可是个古怪的家伙!”
  第二卷 第六章 【怪人维查京】
  赫尔辛基大学不仅是芬兰最古老的大学,也是北欧最大的高等学府。它坐落在素有“波罗的海女儿”之称的赫尔辛基市中心,其秀丽古雅的建筑、充裕的藏书、完备的专业、杰出的成就以及悠久的历史,驰名北欧。可以毫不掩饰地说,芬兰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与赫尔辛基大学的知名度有关。因此,无怪乎芬兰人自豪地称之为“芬兰大学”。
  赫尔辛基现有的8个学院是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文学院、理学院、教育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农业与林业学院。
  而其神学院,也是在北欧翘指可数,从这里出来的很多学者,都成为颇有知名度的神学者,在世界各地的教堂里,很多大牧师和神甫都曾经在这里交流过学术研讨。
  而两女口中的维查?京,则是这里的一名研究生。
  对于一个血奴,却在神学院里研究圣经,易感觉有些怪异,这就像妖精混进修真门派里一样,随时都有被人发现的危险,可是他却在这里读书,还是一名优等生,这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
  易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兴趣,他也想知道,一个只能在夜间潜伏的血奴,是怎么样在这些充满了神圣气息的学校里读书的,难道他上课都穿着斗篷去吗?
  不过当见到维查?京后,易顿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这个男人像是一块包裹泥石中的璞玉,隐藏了锋芒的尖刺,可是却又明明软弱无力。
  维查?京,也就是她们口中的怪人老精,竟然是个华裔,而且是一个看起来非常老实。非常腼腆的四眼年轻人,也就是别人常说的那种书虫,一副深度眼睛,让他的头看起来大了一圈,可是易见到他的第一面就收起了轻视的心态。因为这个年轻人有着一种与他身份与年纪完全不相对称的沉稳与冷静。
  见面的地方是校外一家生意寡淡的咖啡店.维查?京就在这个店里忙活着,收账。打点、清理桌面全都是由他一人完成,当杰茜卡告诉易,这个店是他开的。外表是咖啡店,暗地里却是一家地下卖血站.专门与那些身无分文或者急需用钱的移民交易。不但能将血液卖给那些地下医院,还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他的学习也是在这里完成的,他所有的学业,都是自学而来的。只有当遇到难题的时候,才会利用晚上的时间去教授家登门拜访。
  易对这个看起来单薄腼腆的男孩又多了一层好奇,他并不去偷去抢。而是利用这样一个小店来掩饰身份,这样一来,不用像杰茜卡她们那样为了生存而去偷盗,更不用担惊受怕的过着被揭露身份的风险,果然有点本事。也可以说,很懂得利用身边的一切,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维查?京对于他们的到来。既不高兴也不冷淡,只是友善的请他们喝着咖啡。并烤好面包给他们,这才离开招呼其他顾客,三人一直等到小店关门,这才又重新见到他走过来。
  “这是易,老精,他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们来找你,是有点事想和你商量!”杰茜卡赶紧介绍,老精腼腆的一笑,摸摸头伸出手与易握了握,脸上的肌肉不经意的抽搐一下。
  “谢谢你们帮我介绍客人来这里!作为报酬,我会给你们30欧元地!”老精推了推眼镜架,又对着易道:“我这里的价格很公道,每500CC是180欧元,如果你急需用钱,可以抽800CC,我给你350欧元,你很强壮,一次性可以抽出这样多来!如果可以,请跟我下楼吧,我保证卫生条件不会让你感染疾病!”
  三人莫名其妙地望着老精,杰茜卡正要说话,易却一笑,站了起来:“我不是来抽血换钱的,老精,你很聪明,也掩饰得很好,不过她们已经告诉了我一切。今天来,我们是想和你做笔交易的!”
  “对不起,我这里只提供抽血交易和汉堡咖啡,没有其他可以交易的!”老精警惕的退后一步,厚厚的眼镜片下,闪烁过一道锋芒,长袖下的手掌也悄悄的滑出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片,全身肌肉紧绷,随时都能发出自己最为满意的一击。
  “你看这是什么?”易忽然打了一个响指,空中闪烁出一团金芒,老精竟然在这刹那,非常迅猛的袭击向易,可是那把锋利的手术刀却在易的笑声砰的一声脆响,炸成了齑粉,而老精则目瞪口呆的僵立在离易不到半米的地方,眼镜也掉落了地面,两颗眼珠子直鼓鼓的望着悬浮在金芒中的三滴鲜红原血。
  “咕咚!”寂静的空间里忽然响起一声吞咽唾液的声音,看着老精斗鸡眼一般瞪出的眼泡子,杰茜卡扑哧一笑,异常妩媚动人的拉住了易的手。
  “这是原血……!”
  三人一听,相视一笑,看起来自己真找对人了,这个书呆子果然对血族的一切很了解。
  “我们下去说!这里不方便!”老精顿了顿,领着三人走进了吧台后,走进了里面的房间。
  “你们想要交易什么?”老精重新换上了一副眼镜,恢复了一点常态,可是语气却依然激动。
  “我们想用这一滴原血,换取一个可以提升自己实力的方式!”莉莉丝挺身而出,期盼地道。
  “我怎么能相信你们?”老精眼里闪烁过一丝贪婪,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似乎胸有成竹的坐下,望着易道:“原血是您拿到的?”
  “如果你憎恨血族,憎恨自己的身份,更希望有一天能够站到太阳下,沐浴阳光,那么就请你相信我!如果你有办法让她们得到这原血中的能量,我可以让你得到更多更强的原血!”
  易说得很轻巧,话语里充满了自信,老精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苍白的面色显露出一丝血色,犹豫了很久道:“这太危险了,请你们离去吧!我不想这样年纪轻轻就死掉,虽然我憎恨血族,可是我更憎恨死亡!这些只能让你我尽快朝着地狱的方向前进,前方就是坟墓,而我选择的是用自己的方式来解脱!”
  老精的回答并不让易感觉到奇怪,这个看起来荏弱的书呆子,有着坚毅的神情和睿智的思维,他总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这是克罗格制裁者的原血,老精,易只用了一只手就杀死了这个可怕的老头,而你难道忘了么,你也是被克罗格残害过,才成为一个血奴的,易帮你报仇了。”
  老精浑身剧烈的颤抖一下,不可思议地望着易,用力的摇摇头,眼睛里闪烁着仇恨与疯狂的血色,哆嗦着,他坐在了板凳上喃喃自语地道:“不……不可能的,他是制裁者,可以一人杀死三头中级狼人,甚至可以对抗教廷的战斗牧师,怎么会被你一手杀死,这……这不可能!”
  “哐啷!”易将一枚显示着狼头的徽章丢在了老精脚下,望着这个狼头,老精的面色疯狂的扭曲起来,充满了仇恨与煞气,忽然发狂的一脚将这徽章踢开,失去了那份从容,狰狞地望着易。
  “真是你杀了他?杀了这个伤害了我全家的畜生?”
  易点点头,老精痛苦的呻吟一声,匍匐在桌上号啕痛哭起来,忽然一下站起,对着易道:“不管怎么样,今后你就是我维查?京的恩人,你为我全家报仇了,所以我决定帮助你,告诉你们怎么样解决原血!提升你们的实力!这原血我不要,都给你们!”
  “不,我不需要这些,我说过,如果可以,我还能拿到更加强大的原血!只要这对提升她们的能量有帮助!”
  “好吧!”老精擦掉了眼泪,请三人坐下后,徐徐道来:“原血其实就是维持血族传承的方式,因为血族需要吸食人血来维持生命,而他们的魔力又是天生的,所以这原血只是以血液的形式出现,准确的说,原血其实就是一种蕴涵着巨大能量的液态分子,血族就是依靠他来完成传宗接代的,同时也将不断传承下来的能量融入到这原血之中,所以说只要吸血鬼是因为衰老或者受伤过重而死亡的时候,他们就会将原血输入下一代,这包含了他们全部能量的原血就会使得接受者得到这份力量,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吸血鬼会逐渐发掘自身的能力,从而使自己变得强大,理论上来讲,越年长的吸血鬼拥有的能力就越强大,而接受他们原血的下一代也会越强大。而且有一点,吸血鬼之间的搏斗,也能让胜利的一方吸走对方的原血,从而暴涨实力,因此说,原血可以通过不是传承的方式来获得,而可以从另外一些途径得到他的力量!”
  “听起来很不错!”易那英俊的脸蛋上浮现出一抹微笑,看着老精道:“那么我们怎么才能让这原血里的能量转变成我们需要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怎么样才能真正获得这里面的能量!”
  “其实,这很简单,啊哈,就像去医院输血一样,先将原血冰冻起来后,再用针管输进血液里就行了。”
  老精眼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
  第二卷 第七章 【刺杀子爵】
  “巴菲!巴菲!”
  位于芬兰南部的坦佩雷市郊区外的一座城堡,阴森灰暗,城堡的各个角落里都悬挂着倒立的蝙蝠,一张长桌上,脾气暴躁的威尔子爵正捶着圆桌咆哮,十多只蝙蝠吓得慌张飞走,只有两只弱小的小蝙蝠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作为整个芬兰级别最高的,最受优雅的血族绅士们尊敬的威尔子爵,此刻正为自己的早餐而愤怒,该死的巴菲,这个下贱的血奴杂种,竟然迟迟不把自己的早餐送上来,这是对自己权威的挑衅,这是对一个饥肠辘辘的大人一种漠视。
  “该死的杂种,巴菲,如果你耽误了我今天晚上的会议,我会亲手扭断你的脖子!你这个下贱的杂种,蠢货。”威尔子爵咬牙切齿的唾骂着,眼睛里闪烁着血红色的光芒,这个老头子是一个火暴脾气外加急性子,当年与教廷厮杀的时候,就以疯狂的威尔闻名,在他手里,至今保留着十三个苦修士、七名战斗三星牧师以及一名主教的鲜血,对于他来说,血族的荣誉高于一切,而这荣辱的一种,那就是一个优雅浪漫的血族,从不迟到的一种礼节。
  而今天,自己的管家竟然无视自己,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上菜,这是不可原谅的。
  “老爷,老爷!”
  终于,满头大汗的巴菲冲进了餐厅,一脸慌张的模样,而他竟然没有将食物推进来,这个该死的杂种,威尔子爵愤怒的将他一把拧住。举起手就要给这个杂种两巴掌。
  “老爷饶命啊,不是巴菲不给尊敬的您带来食物,而是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才让我这样慌张!”巴菲惨声哀号,不断的哀求着。
  威尔子爵愤怒的将这个蠢货抛到地上。杀了他,自己还是舍不得的,毕竟巴菲跟了自己已经有上百年了。是一条忠心的狗。不过如果他不说出一个让自己满意地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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