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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下,好不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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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撇开第一次见面的龃龉,决心和她交个朋友,偏偏她不领情,老是送他冷水加冰块,半年下来,他快入籍爱斯基摩,移居阿拉斯加了。
  能不能──释放点温度给他,一点点就好,他不贪心。
  无聊,叫住她却半天不吭声。“没事的话我走了。”
  咻──冬风凛冽,卷起脚边枯叶一片。
  喀喀喀……被留在原地的封志尚冷得直颤牙。
  “就不能交个朋友吗?”他咕哝。
  真是不明白她怎么能冷成这样,媲美绝对零度。
  咻──寒风再来一道,鼓吹鸡皮疙瘩起立举行朝会唱国歌。
  唔,好冷!
  不行不行,他要快点回家抱棉被。
  单身刑警的悲哀就是办案熬夜,回家抱被,呜──
  十二月的寒风阵阵,像刀子似的刮得皮肤又干又裂。
  刚过六点,天还带着一抹暗沉得压人喘气不过的靛蓝,路灯未歇,稀疏的霓虹灯与红绿灯各自以独有的节奏变动闪烁,没有点缀台北不夜城的味道,反倒是增添不少的寂寥。
  任裘靡走在回家的路上,其实并不想回家。
  一个人的家,说穿了,也只是供她睡觉的地方、一个定期缴费的旅馆罢了。
  沿着忠孝西路往中华路的方向走,平日车水马龙的大马路此时只有零零散散的车辆呼啸经过,隐约带着一点高度开发的城市底下暗藏的颓丧。
  也许就是依恋与自己相同的气味,才会选择逛街似的走路回家。
  任裘靡再点新烟,无视十分钟前她鸡婆的搭档提出的忠告。
  一想起他,任裘靡的细眉就会不由自主弯成扭曲的毛虫状,她已经习惯独来独往办案,真的无法适应身边多了一个一具自动播放功能的大喇叭,不时传送单调刻板的警察规章,然后又自打嘴巴地违反它,在局里嬉笑地请负责文书的第一组女同事帮忙写悔过书。
  半年来,她始终无法习惯身边多了个人。
  曾经,她是在某个人的身边;但现在她宁可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任思绪胡乱纷飞的时候,一声粗鲁的叫喝及四道人影挡住她去路。
  四个年轻人其中两名是新宿味十足的装扮,另外两个是一身黑色皮衣裤,脸上──很遗憾的,没有一丝善意。
  任裘靡越过他们,继续自己的路。
  “给我站住!”带头少年A鼓着气大喝一声。
  可惜目标万分不给面子地继续走她自己的路。
  为什么这年头的小鬼连最基本的小混混姿态都没进步?三七步、头仰角三十度,斜眼看人,毫无新意,她心想。
  是犯罪模式注定不断重复还是大家取巧下创新,以致台词千篇一律到让人倒背如流?
  “拦住她!”又是一句。
  不理人的脚步终于停顿,回过头。“要当带头的就要身先士卒,不要老叫自己手下死在前头。”
  三名面露不善的年轻人闻言,动摇出迷惘。
  老大常常叫他们先上,说什么重要人物要放在最后的压轴,因为电视上都这么演──
  可是这个女人的话好象又有点道理,带头就是要站在前头带大家,不这样,还叫带头吗?嗯……三名少年脸上浮现长考的疑云。
  “你……你们听她放屁啊!还不快给我上!”
  “喔,是。”三名少年傻傻逼向到如今还是面无表情的任裘靡。
  会犹豫就代表还有得救。“你们听他的有什么好处?”任龚靡气定神闲换根烟,烟瘾真的是愈来愈重了,她想,分明不把眼前四个小萝卜头放在眼里。
  三人你看我、我看你,更犹豫了。
  “你们听她的还是听我的,上啊!”
  “喔,好,老大。”
  “啊──”大叫纯粹是为了壮胆,玩乐需要经费,他们口袋空空、没有工作,算她倒楣被他们遇上。
  “啊──”三人六拳齐出,往任裘靡身上攻来。
  “啊──”壮大的声势破功变成惨叫,一个直拳、左肘击。下段踢之后是三声惨叫:“哇哇哇──”听声音就知道可能一时半刻都爬不起来。
  带头少年见状,心慌地想拔腿溜离现场。
  可惜有人跑得比他更快,挡住去路。
  “可恶!”银光从他探出口袋的手闪出,路灯反射下划出一道光的流线,挥向挡路的人。
  任裘靡用手刀劈下武器,反握在手。“刀子不是这样用的。”
  “你──啊!”一记侧踢,少年立时倒地不起。
  “希望不会再有下回了。”
  拿出手机拨号,对方立刻传来“中正第一分局勤指中心您好”的亲切回应。
  “我是任裘靡,邮政总局前面有四名意图行抢的不良少年,麻烦通知少年队把人带回去。”
  话交代完,新烟再点,继续晃回家。
  警察和法界人士有共通的现象就是──
  假少得可怜,休闲生活贫乏得教人掉泪,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往往维护不了自己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
  倒不是说做警察就注定嫁不出去、娶不到老婆,也不是说嫁了丈夫、娶了老婆最后都会离婚,只是──只是很难两者兼顾而已。
  所以,“休假”一词对警察来说奢侈得像精致的河豚料理,不是一般寻常人能吃得起。
  能轮到休假,往往先谢驻局神明关圣帝君,再谢上司体察下情。
  任裘靡没那份感激涕零,对她来说,不要求加薪已经算她客气,体恤分局经费不足、支出繁琐的窘境。
  休假日,在家无聊,索性像平常一样,套上米色风衣出门逛大街。
  萧索的冬日因为年终大特卖,街上还是熙来攘往,好不热闹。
  走在百货公司林立的东区,特卖会引来的人潮热络拥挤,完全呈现不出新闻频报、政党交战的经济不景气,生意人牢牢抓住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祭出跳楼放血价吸引消费者前来。
  她闲散叼根烟走在街上,累了就停下,休息够了就继续走,偶尔被路过的女人叫住搭讪,长相中性、打扮也中性的她早习惯把“我是女人”这四个字挂在嘴巴上作回绝的借口。
  虽然有时还会遇到同性倾向的男女分别搭讪,比较麻烦。
  嗯……她长得很两性皆宜吗?脑袋今天不工作,干脆拿个无聊的问题当目标胡思乱想也好。
  难得的假日她总是这么打发掉,谁叫刑警的生活太紧凑,一有空闲只想什么事都不做,其他同事是否如此她不知道,只知自己是这么想。
  但天公作不作美就另当别论,生活在什么样的圈子久了,好象想回复一般人正常的生活都很难。
  抓犯人的生活过久,有时还会发生犯人自动送上门的情况。
  好比现在──
  “抢──劫──啊──”
  高分贝的杀猪叫刺痛来往行人的耳膜,在这条街上的任裘靡也不例外。
  跶跶跶……奔跑的脚步声逐渐向她逼近。
  回头看,刚才还算拥挤的人行道竟然自动清出中间一条通道,行人极有默契地“让路”,冷眼看着疾奔的身影跟自己擦身而过。
  “为什么──”任裘靡微恼地停在原地,低语。
  现行犯也愈跑愈近……
  “连一天假都不让我休。”长脚一伸,神准勾住现行犯。
  “啊!”
  碰!少年吃了一拐子跌倒,抱在怀里的花散落满地。
  跶跶跶──跑步声又从那头传过来,这回是三个人,两男一女。
  跑在最前面的男人看见仗义者,面露讶然。
  “咦?裘靡?”
  “是你。”这厢眉毛又弯成虫爬体。“连假日也不放过我吗?”好烦。
  为什么又碰见她烦人嘴碎的搭档?
  跟着封志尚后头来的一男一女看见她,后者叫了声:
  “哎呀,这不是任裘靡吗?”
  是那个美艳女检座,更头大。
  事后从同事口中得知,她就是那位让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头疼的天字第一号大麻烦何夭夭。
  只要是麻烦,她都想避开,能闪多远就多远。
  好头痛,台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不想遇见的人全都在同一天逛大街。
  真不应该出门,好后悔。
  “别想跑。”注意到少年想趁势逃跑的封志尚,只用一只大掌就把人扣住。“为什么要偷花?”
  “不关你的事!放开我!”看来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奋力挣扎。“放开我,臭老头。”
  臭老头?“我才二十七,你叫我臭老头?”
  “老头就是老头!”
  “还很臭。”任裘靡提醒他,后悔今天出门。
  封志尚没好气瞪她一眼,就算她今天休假好了,就不能尽点搭档的责任配合他一下吗?
  “为什么偷花?”偷钱、偷车他看多了,就是没见人偷过花。
  “我……要你管!”
  “放他走吧。”女检座发了声:“这年头,偷花的人不多见了,算我的。”
  “他是少年犯。”警方代表似乎不妥协。“检座,捉犯人是警察的事。”封志尚定定看着她。
  “我已经付钱给花店老板了,他可以作证。”何夭夭指着身边冷着一张脸的男人。“他抢的是我的花,而我不计较。”
  “他是现行犯。”
  “我认识他,这只是朋友间的玩笑。”
  “是吗?”别玩了检察官──真想这么喊。“是朋友应该知道对方的名字吧?”
  “当然──你叫什么名字?”
  “卫、卫离。”
  “没错,他叫卫离。”何夭夭点头。“怎么样?放不放人。”
  封志尚抓抓头,事情变得有点棘手。“就算这样──检座买花做什么?”
  “送人啊。”这么简单的答案还用得着问她,啧。
  “送谁?”
  这就有点难了,瞄瞄身旁的男人,那张脸写着“敢说是我就试试看”,这边是面无表情的女刑事,嗯……
  “送她喽。”选她比较安全,因为不睡在同一张床上嘛。
  “裘靡才不会──”
  任裘靡弯腰,捡起所有的紫罗兰挂放在左臂。“谢谢。”
  此举看得封志尚目瞪口呆。
  喂,有点警察的自觉好不好?他的表情这么吶喊着。
  可惜默契没到那程度,也不打算到那程度的任裘靡根本不理他,转手把花塞进少年怀里。
  “没有坏,还可以送人。”
  “我才不──”
  “只有这一次,没下次了。”她打断他:“不要因为一时意气就浪费别人的好意自找苦吃,如果没有需要,你就不会抢了;还有,再有下次,我一定抓你进警局。”
  “我……”
  “拿好就走。”
  不知道是被吓得想逃还是抵挡不了她的恫吓,少年抱着花快步跑到下一条巷口消失不见。
  事情落幕,演员也可以退场了。在封志尚不赞同的眼神下,她几乎是故意挑衅地点烟,任裘靡率性──也可以说漫不经心地挥手告别。
  挥在半空的手来不及划过圆弧,却被扣在一只纤手中。
  这个女人真的太帅了,她喜欢,不好好认识一下就太辜负老天爷给的缘份。
  “四个人一起喝杯咖啡吧,我请客。”几乎是不容在场三人反驳的命令口气,也突如其来得让人措手不及。
  邀约的人气势不容小觑,毕竟是当检察官的,而且──
  还是个认为地球从一开始就以自己为中心自转的检察官。
  第三章
  被强拉进咖啡馆、又被强迫坐下的任裘靡,在服务生送上四杯个性迥异的咖啡退下之后,马上干光自己的Espresso,在三人六目之下连告辞都不说一声扭头就走。
  “对不起,何检,裘靡就是这个样子。”她没礼貌说走就走为什么是他来道歉?真倒楣。“她个性比较孤僻,不太习惯人多,不好意思。”
  “又不是你的错,替她道什么歉。”何夭夭看着,觉得好笑。“杨洛,你不觉得裘靡跟你的个性有点像?”
  “你却不像他。”封志尚还知道替任裘靡赔罪,她是除非接受道歉的人是他,否则连“道歉”两个字都不会写。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又想惹毛她了。
  “字面上的意思。”杨洛手上捧着喝惯的蓝山黑咖啡,等待新婚妻子发起的战争。
  “你哪天惹火别人我也会为你跟对方道歉。”
  “先对自己说吧。”他会故意挑起战火的对象也只有她。
  “我就知道你存心惹火我!”真过份!“哪有人这么对待老婆的,我才嫁你两个礼拜。”连蜜月都没有度过。
  “所以要你早点习惯。”
  这意谓着──“你每天都要跟我吵上一架才过瘾吗?”
  “也许吧。”就算他不刻意挑起,这位杨太太也有办法滋生事端来场口沫大战,根本用不着他动口。
  “杨洛!”
  “你们──是夫妻?”被遗忘的第三人封志尚不敢相信地看着两人。
  “是啊。”
  杨洛没有出声,但有点头表示。
  有点……怪。怎么看都不觉得很配,一个冷、一个热──也看不出相容的地方,对话像仇人见面似的,很难想象这样不搭轧的两人会是一对夫妻,还是新婚夫妻。
  冷和热……有点熟悉感……
  “啊,外面下雨了。”何夭夭不经意地嚷了声,唤醒讶异中的封志尚。
  透过落地窗看过去,咖啡店外的街道渐渐被细雨打湿,人行道被雨水沾染出更深的砖红色。
  米色的风衣背影落在对面街道,在撑伞来往的行人中穿梭,没有伞的米色身影反而显得突兀,雨水打得风衣肩线透出浅黄。
  那样的画面──
  “抱歉,我有事先走一步了。”封志尚抓起外套,急忙离开。“谢谢你的咖啡,改天换我请。”
  “拜。”何夭夭也很干脆,没有留人的打算。
  下雨了。
  任裘靡掌心朝天,接住一滴、两滴,最后变成四五六滴,数也数不清的雨水。
  冬天的台北总是细雨不断,细得像针又冷得像冰,嘴上的烟也被雨水淋湿,熄了红光,只好被放弃丢进垃圾筒。
  啧,今天果然不宜出门。
  躲进一家店的遮雨棚,发现只有她一个人站在雨棚下,好象所有的人都知道身上要带把伞,就她一个人不知道。
  寒凉的雨水渗透进皮肤,冰得她缩了肩膀,忍不住点烟取暖。
  走不成,站在这看人来人往也无妨。
  反正──闲嘛。
  擦身不相问的路人手中都有一把伞,不管是什么造型,都是个人选择带在身边的。
  自己的选择,没什么好怨。
  然而,没有伞的她此刻不免感到孤寂。
  整个城市人人有伞,只有她像遭受流放被驱逐在外的罪犯,不管在城市的哪一个角落都显得突兀。
  有时候,与众不同是会让人觉得寂寞的。
  她的伞呢?
  是她选择不带伞,还是不敢带伞,只好一直淋雨下去?
  “会有人……送伞给我吗?”
  这是个好问题。
  会有人送伞给她吗?在她最需要的此时此刻?
  百无聊赖任思绪四窜,眼睛也跟着冬天的阴雨意兴阑珊地左扫右望。
  一支矬到不行的黑色大伞令她双目停驻,错愕得移不开。
  在五彩缤纷的伞海下,这把黑香菇大头伞显得万分突兀──还是很可笑的那一种突兀。
  在伞也讲求名牌、造型设计的现代,是哪位天才还在用六O年代爷字辈标榜“俗搁耐用”的黑色香菇伞?
  这引起她的好奇。
  然而面对她的伞挡住了雨伞主人的脸,让她无法窥见此人面貌,执伞的人似乎在找谁,左转右转,大得有点迟钝感的伞面始终遮住那人的睑。
  雨伞的主人突然向后转。
  找到了。“裘靡!”
  任裘靡手上的烟因为看见雨伞主人太过惊讶而松坠,无声落地。
  封志尚?纳进熟悉人影的东方眼万分错愕。
  “还好你没走远。”在她来不及收回讶异的空隙,封志尚已经走进雨棚站在她旁边。“我有伞,送你回去。”
  就近端详他的伞,伞柄上一百元的标签还没来得及撕下。
  “你买伞都不挑的吗?就像对跟你表示好感的女人来者不拒一样?”
  “买伞跟对女人的态度是两码子事。”她就不能老老实实说声谢吗?他好心怕她淋雨生病耶!“我是怕你走太快我追不上才随便买了一支,不过──”
  被她的眼神这么一藐视,他也忍不住举高伞左看右看。“嗯,依照我的审美观来看──”
  “很丑。”两人异口同声,默契配合之好,让彼此又讶异地看了对方一眼。
  “我们的默契还算不错嘛。”是个好现象。
  “谁跟你有默契。”语气一样冰。
  “别闹了。”遇上正经事,平常笑嘻嘻的封志尚也有他自己严肃的一面。“冬天的雨会把身体冻坏,你我都是单身贵族,说难听一点都是『罗汉脚』你应该知道一个人住,生病时很难打理,让我送你吧。”
  “骑士精神好是好,但你的未免泛滥成灾,不分对象。”凉凉的话透露拒绝的意味,摆明不领情。
  “这跟骑士精神无关,换作是你一定也见不得我变成落汤鸡淋雨回家──”
  “我会。”她就会不关己事当作没看见。
  哇!算他打错比方,自取其辱。
  “你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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