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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符经·纵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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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活下去,杀人。保留完好的礼义廉耻,在存亡关头抛弃。人,什么是人,他从屠杀中丝丝分明地体会。越是体会,越是失望与看透,于是再杀人时,他心里没有内疚,没有同情。
  在他,屠杀到后来成为一种成就。甚至完美。如天地造物,他筑就沧海桑田。弱者的名字始终写在水上,画在风里,生来就是为了遗忘。他们的生命永是忍耐、承受、煎熬,而死,实是美妙的解脱,还了本来清净。
  赵括率军突围!
  这个后人一直诟病的纸上谈兵小儿,已是困兽。他欣赏英雄末路,每当一员骁勇战将浴血而死,他的潜意识就战栗地预见自己的死亡。眼前这对手,尚算不得英雄,既然求死,就成全罢。
  不给赵人短兵相接的机会,乱箭射去。一时天如欲雨,黑不见日。
  赵括死了——秦军大喊,气势震天。
  赵人倾亡在即,他淡然点头。无知小子,焉能称他对手?即便名将之后,不过是脚下一条沟坎,阻不了他的脚步。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阻挡他的胜利。
  一、二、三。他数着,百三十下后,手下来报——
  赵军弃械投降!
  他的眉悚然一动,瞬间又恢复平静。将士们看见主帅整个人莹莹发亮,如秦王渴求的那块和氏璧。他说,杀。赵人反复无常,不杀恐乱,唯有斩草除根。
  遂引赵人入杀谷——真应了这好名字。三面环山,仅一条出路,所谓一夫当关。他漠视那些面孔,一只只仿佛虫豸鼠蚁,他不去想身后的眼泪。
  要怨,就怨赵孝成王贪心,把韩国拱手相送给秦的上党郡占为己有;要怨,就怨赵王昏聩,中反间计阵前易帅,派赵括代替廉颇;要怨,就怨赵括缺乏实战,只会引经据典搬用兵书。而他,要这江山变色,斗转星移,只为白起这两个字!
  一线诱敌,伺赵军深入,构筑袋形阵地,以轻骑突围,消耗赵军锐气。以精兵埋伏两翼,待赵出击,切其退路,更以骑兵牵制留守赵军,断绝粮路。他的计谋完美地实现了,赵括一步步走入他囊中。终于,到了收紧袋口,检视猎物的时刻。
  挑选二百四十名最年幼的赵军士兵,他笑眯眯放他们归赵。仅此而已,他的仁慈。他想到初入兵营的自己,只那一念间,又恢复杀神模样。
  分赵军为十营,去除武装,以强弓乱箭,层叠射出。一时悲嚎震荡山谷。屠杀也要讲手段与技巧,绝不能容赵人反扑。等他们醒悟到投降的不值与允诺的荒谬,饿得无力抵抗的赵军,全军覆没。
  那是公元前二百六十年。前后共四十五万俘虏的冤魂,在长平的土地上悲泣。
  “我们这个一开始就能吃苦耐劳的民族,
  孩子生下来就被抱到河边,
  浸在冰凉刺骨的水中锻炼。
  男孩夜里还在打猎,
  把森林搅得筋疲力尽,
  射箭和骑马,只是他们的游戏。
  到了青年时代,他们勤劳工作——
  或者锄地,或者在战争中,攻城掠地。“
  ——'罗马'维吉尔《埃涅阿斯》
  尚武的罗马人与秦人有着天性上的相似。没完没了的战争,对战国动乱纷飞的岁月而言,正常得犹如一种节奏。从残杀中获得的快感,来得新鲜刺激,印象深刻。有时我在想,罗马人欣赏角斗士,是否跟秦王看待白起的心态相同?一样可嗅到血的味道。有绝望,也有强者的无上力量。
  然而角斗士不过是个玩物。如果不能臣服,再英勇也该死。在战国时代,虽然谋臣说客四处为家,哪国都可效命,可四十余万无法消化的降兵,留给任何一个统帅都是难题。绝世的胜利造就了绝世的杀戮,白起,还有得选择么?放!历史学家们轻松地动动嘴皮。举秦国十五岁以上男子倾巢而出的这场战争,如果轻易地就放了这些降兵回去,有何意义?接受赵国求和,赵军仍是支可畏的力量,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来,赵军的勇猛使秦人不敢忽视。放虎归山,日后死在这些赵军手里的,还是秦人。
  可是,杀降历来为人所诟病,更何况几十万之多。所谓明知投降要死,不如奋勇杀敌,他这一杀降会使秦军今后遭到更多的抵抗。白起不是不明白这其中的轻重。可他从来决绝。他是否遥遥看到秦统一的曙光?以摧枯拉朽之势,消灭六国的有生力量。六国被这一个名字吓破了胆,失去了与秦为敌的勇气,以致于将来秦国低幼的诈术,也可以骗得国君们信以为真。因为他们怕了战争。他们善于从不可能中找出可能,帮着秦国说服自己,投降了就会没事。即使有血淋淋的教训,仍是存有侥幸。
  人人都以为,自己会是幸运的例外。或许白起想通了这点,杀降,成为最好的选择。
  我曾设想过末日来临。不论是洪水、地震、核武器、外星人,总之,如果有一线生机出现,而只有少数人能活命时,眼前会看到怎样的情形?巨制宏篇的电影展示过,人已不人,逃生成为唯一目的。我猜想自己在那刻会如何?是悲悯人性之不存,宁愿一死也不损人利己;还是活下去的本能战胜一切,不用教就会不择手段?
  第五章
  也许,白起正是看多了死亡,看多了真相,才对人绝望,对生命绝望。杀人算不得什么,人善于糟蹋自己,不如让他这杀神代劳。死与生,如春花秋月,日起日落,都是自然之道。
  (五)
  ——“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我知道我那个同学张仪,是比我更厉害的角色,可惜他家境太好。不要以为家境好,你就万事大吉,如果想平庸过一生,有点资产过好日子倒是不赖。如果你还想挥霍,最好懂点投资生财之道。可如果……你想成就大功名,拜托,你不可以衔着银匙出世。
  不是我看不起有钱人。除非你老爸严格教导,把你当下人一样从小让你独立自主,否则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怎么能像第一辈打江山的人物那样,纵横捭阖?看看历代的国君帝王就可以理解。
  张仪就是如此,他比我聪明,更明白人心的微妙。可他富有,不愁吃穿,即使游说不成,回家有人给他煮饭洗衣,不用看别人脸色。你不能说他不思进取,他也想谋个高官厚禄,可他没有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决心。
  这个决心,要我帮他下。这世上最了解这位老朋友的人就是我,我清楚地看到他未来的路,知道他会比我走得更远。我周旋于六国其实很吃力,在信息不通的时代,一句话如果被误解了,可能要半年后才有机会解释。没能容于秦国是我一生遗憾,否则,搞定一国国君就可以,何必奔波六国。这个机会,我要送给张仪。
  把他请到赵国,没寒暄两句,我就故意提到他在楚国时的不顺,借机羞辱。他年轻气躁,怎受得了这种气?火冒三丈跑了。哎呀,这就是我要的效果啊。赶紧派了舍人跟上。一路上伺候他好吃好住,都是我的授意。直到他成为秦惠文王的客卿,我才让手下挑明我的用意。
  他终于做了秦相。为答谢我的良苦用心,他答应只要我还在,就不会让秦国攻赵。他果然做到,在我有生之年,秦国不但没有动过赵国,也未对我所在的齐、燕两国下手,只一味夺取魏国的土地。唇亡齿寒,可我与我的国君们看重的仍是眼前,一旦华衣美食,歌舞升平,连我也忘了背后有狼。
  可是秦人不。秦看到了合纵的危机,看到了六只小羊龇牙咧嘴时竟可以吓退他这只恶狼,终于生了警戒之心。他们不断地磨砺爪牙,慢慢蚕食邻国的土地,他们深知,即使是狼,安逸享福不思进取,也会退化成任人宰割的羊。
  张仪的确是个比苏秦更狡诈的人。他玩弄楚怀王于股掌之间,以几句话的骗术轻易就使齐楚断交,被楚国聘为宰相。楚国被骗后发动进攻,屡战屡败,按说第一回被羞辱该长些记性,结果张仪再次只身入楚,依然全身而退。说服了怀王不算,接着访问韩、齐、赵、燕,成功地破坏了合纵。
  即使是后来,秦武王不喜欢他,他照样有脱身之计,引发齐魏的战争,又轻松化解,安全地在魏国做了一年宰相,和平地死于任上。
  他是个深悉人性弱点的狡诈之徒,在战国那样的乱世轻易颠倒众生。苏秦纵横六国的风光,盖不住张仪保全自身的光芒,对智性的崇拜使得后人在唾骂他卑劣的同时,依旧对他脱身之计津津乐道。让魏国退出合纵、迫齐楚断交、说动齐王献地、说服韩王攻楚、鼓动燕赵魏割城、只身换来黔中地……三寸不烂之舌是他活命之本,也是六国动乱的导火线。智性的才能在只顾及自身利害时,往往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是,两千多年后的我们,常常会忘记了那些口沫横飞带给世人的痛楚,仅赞叹雄辩家们滔滔不绝言辞,盖有才智的印章。
  (六)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白起之勇招致六国血流飘杵,却也带来了自己的杀身之祸。他是秦的大功臣,也是大罪人。由他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他的功绩,成就了秦国一统中国。累累白骨,方铺成这古往今来最辉煌的一刻。
  可是,白起有怨言。秦昭襄王轻描淡写地对众臣说。叫他代王陵去打邯郸,他推三推四,最后更托言称病。结果秦军大败。他又冷嘲热讽,说没听他劝告。再让他出兵,还是不应。如此逆臣,只能流放了事。
  可赫赫有名如武安君者,到哪里都是君王心中的刺。不能用,唯有杀。
  秦昭襄王淡然地说,白起不服啊。昭襄王紧紧地握住手中的爵,酒呈血红色,想起了白起嘲笑的神情。他纵有翻云覆雨手,亦要被无情捏死。
  君叫臣死。
  于是,白起捧着秦王赐下的剑,寻找自尽的理由。他不怕死,来来去去,没有人比他看得更透彻。可即便是他,也不曾从这死亡的郁重气氛中解脱。需要一个必死的理由,坦然赴死。
  他还记得,苏秦之弟苏厉讲的养由基的故事。楚国的射箭能手养由基可百步射穿杨柳树叶,可一个路人还是说,不善于休息的人,疲倦时只要射失一箭,就会前功尽弃。那时,他听从苏厉的劝戒,不再攻打魏国,心底里他不愿毁了全胜的威名。
  可到临死这一刻,他明白前功尽弃,脑海里昔日的辉煌,演变成夺命的沙场:
  伊阙之战,斩杀韩魏联军二十四万。
  攻楚三次,破楚都,烧祖庙,歼楚军三十五万。
  第六章
  破赵魏联军,斩魏兵十三万,溺赵军二万于河。
  长平之战,杀降赵军四十五万。
  ……
  天有眼,他注定不得好死。一切命数,在他望见战场的那刻已然展开。天地广袤无边,风过,青草浮动,卷起一波波雄心起伏。人命不过草芥,推他至荣耀的最高处。他深知无情之害,亦明白绝情之妙。
  他心里,苍生终究是一堆白骨砌就,行尸走肉,早死一刻与碌碌终生没有分别。且看那富贵荣华,且看那男欢女爱,转头,在这血淋淋的杀场,唯有强者值得奋斗尊重。
  白起。他的名字,可止小儿夜哭,可令六国变色。天下,在他一念之间。万民,生死任他取夺。他痛快大笑,这世上绝不会再有超越他的人,那么他纵然死,也死得无比骄傲。
  也曾在灯火牙帐边,细察地图时默然失神。穿山越岭,奔波万里,只为把一个字,改成另一个字。但那犹豫仅一瞬。在战场他有种野兽般的本能,扑食、灭敌是他唯一懂得的事。即便在六国臣民的心里,刻的都是恨字,即便天下人恨不能生啖白起肉,他依然坚定地挥下令旗——杀!
  杀手的刀,最终,都要抹向自己的脖子。
  是天亡他,白起这样以为。
  白起就这么死了。他的故事除了杀戮,没有其他留于历史的记忆。提起他,秦人有长长的惋惜与遗憾,六国有深深的痛恨与恐惧。历代的将帅,对他崇敬、仰视、鄙夷、畏惧……而我们,习惯了好莱坞动辄上亿大制作的视觉爱好者,对平庸的枪林弹雨不再感兴趣,即使是夷平整座城市的原子弹,也不再刺激。吃着巧克力,啃着爆米花,电影院里无论瞧见多么血腥的场面,我们依然窃窃私语。
  然而,毕竟有一百六十五万人的鲜血,淌红白起这个名字。他是世人眼中的魔,不应该如此简单。如果有诅咒,有鬼神,他许是最受人唾骂的一个。在因果报应的故事里,他轮回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受无量痛苦。他错了吗?他没错吗?我无从评判。我只是于万千个名字中,记住了他,同为武安君的他与苏秦有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
  那么,我是否应该加一点别的?譬如,一段桃花运,一场忘情恋?他杀人如麻,是否因了童年悲剧?转战各地,是否曾有红颜知己?当下令诱杀俘虏,是为了秦国统一大业,还是因了决绝个性?手下是绝对服从,还是心中恻然?
  历史不会在乎你爱过谁,历史在乎的是你留下的印记。于蛛丝马迹中,后人妄图寻找真相,或者掩盖真相。而我编造幻想,揭开尘封旧事,那灰扑扑的泥垢之后,有这青天白日里看不到某种深刻。现实里我触不到它,唯有纵身跳进历史之河,让席卷而来的涛浪沙泥,湮没我的呼吸。
  (七)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我不是圣人,也称不上奸雄。我的死算不上轰轰烈烈,倒也香艳血腥。我因与燕太后私通,害怕在燕国被杀,向燕王请求入齐。燕王放我去了,齐国的臣子却嫉妒我的存在。他们买通了刺客,一击而中。鲜血如小河流水,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后来才明白,那是生命的颜色,而我就要失去这颜色。
  杀我者必不得好死。我在目睹生命的流逝时下了决定,玉石俱焚。六国的存亡在我一念之间,如此英雄的我怎可以死得不明不白。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们钦佩的是那些事先预见到危机的人。很多人聪明一世,临死却糊涂,或者不知死,没有看到树大招风。范蠡是真正的智者,而文种不过是个才子。商鞅、吴起者,理国治军或者有一套,却不知道为人嫉恨,足以令自己走投无路。
  不过比起商鞅,吴起跟我一样,在死前的刹那想到了复仇的妙计。被吴起治楚时整治的贵戚们,一等支持他的楚悼王死了,就联手追杀吴起。吴起眼看要死,跑到停放楚悼王的尸首旁,任凭贵戚们的利箭射中自己。同样插满利箭的还有楚悼王可怜的尸首,继任的肃王于是为吴起报了仇,把动乱的贵戚全部灭了九族。
  我的智谋则深窥人性的弱点。那个娶了无盐女、任用了孙膑的齐宣王,正是我此刻的老板。他为我追捕刺客,却追查不到,临死时我便这样告诉他,想找刺客很容易哪,只要说我苏秦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就可以了。结果,前来领赏的刺客被齐宣王砍了脑袋。
  讽刺的事情是,我的确算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后来齐国慢慢知道了真相,对燕国忌恨不已,可惜他们已为我报了仇。借刀杀人,历史上厉害的人物都会这一招,不费一己之力,就可谋胜千里之外。
  战国被封为武安君的除了苏秦、白起,还有后来的赵牧。名将多不得善终。赵牧之死亦然。在他和秦国的王翦在前线相持时,郭开向赵幽缪王诬告他谋反。谋反,这是历代帝王君主最怕的一个词,远胜于与敌国的战争。居然有人敢对我不忠!仗也别打了,换人!再大的功劳,杀掉了事。
  很干脆。
  于是,在李牧死后仅三个月,赵国也很干脆地被秦国灭掉。有如此荒谬昏聩的君主,秦的统一实在大快人心。
  李牧死后一千多年,跟他同名的杜牧在《阿房宫赋》里说了句很发人深省的话:“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对人而言也是如此。都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他人。在白起伐赵归来,因病歇息的时候,秦派王陵攻打邯郸。失利。秦王等白起病愈,召他替代王陵,白起分析形势,不肯答应。请范雎敦促,更加没有戏唱,被他推说旧病复发。于是,改派王龁接替王陵。秦王的怨恨自那时种下。
  第七章
  而这同时,赵国与魏国出现了几个照亮历史的人物,他们的光芒,丝毫不减地穿越两千多年的光阴,为我们所牢记。
  一个是毛遂,在平原君食客中看似庸碌无为的一位。现今我们知道毛遂自荐的故事,知道脱颖而出的成语。朱亥与侯赢。信陵君窃符救赵。他们都是一时豪杰。
  而他们的出现,全因了那一场长平。
  乱世出英雄。
  人们崇拜英雄,却不期待乱世。古今中外,人们都曾幻想有美好国度,是谓桃花源、乌托邦。我一直把人类社会看成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看似纷繁热闹花团锦簇,却根本不懂得生命本该如何,我行我素,直到弄得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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