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贝克街的歌谣-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拿牙刷做什么?

先生你看!

说话时,罗娜从毛巾上抽出一根细线,拴住了牙刷的头部,然后又将线提起来,就像吊死一个人的样子。

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喝住了,这太不可思议了,罗娜手里的牙刷果然在动,但并不是在左右动,而是在原地打转。

看!吊死的人不会左右动的,只会打圈圈。就算是先生开门的时候有风,尸体也只会前后摇摆,决不会出现左右动的情况。

罗娜说得有道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发现。好在我当时进入的即时,不然这一条致命的线索就要被埋葬了。

先生,还有一点。。

我还在思考尸体左右动的原因,罗娜却已经又发现了疑点,单单凭我并不详细的口述可以这么快就发现两处线索,这孩子如果从小就有人培养的话,现在估计已经博士毕业了。

什么?

琳恩小姐死的时候穿的什么鞋子啊?

黑色的皮鞋,很普通的吧。

有带子吗?

有,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脚,所以记得很清楚,是黑色的绊带皮鞋。

先生,我想泽多先生没看到尸体的原因,我已经知道一半了。

真的?说来听听!

琳恩小姐是被凶手藏在天棚上了。

天棚,怎么藏的?

先生刚才嘀咕数据的时候我听到了,第一个钩子和第一盏吊灯的距离是1。375米。琳恩小姐是171厘米的身高,标准的九头身,辛蒂姐那里有本家人的服装尺寸我都看到过。那么去掉头部还有152厘米,完全可以把脚放在防烛台样式吊灯上,这样不就看不到了吗?而且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先生刚才说了,琳恩穿的是绊带皮鞋,但是我记得之前夫人小姐在穿晚礼服的时候都是陪着高跟鞋,并没有带子。之所以会穿有带子的鞋,是因为尸体在掉下来的时候,普通的高跟鞋就会从脚上脱落,这样的话,就很容易被人发现藏尸的方法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我就觉得这第一个钩子不是随便选的,看来我的直觉没错,这房间的米数果然没有白量。想要把尸体藏好不被泽多发现,这是唯一的办法了。还好有罗娜这个小宝贝在。

宝贝啊,当侦探,你比我合适多了,真聪明!

先生先别夸我,我只知道了一半,还有很多问题呢!

什么问题?

首先,先生进去的时候看到了尸体,那她是怎么掉下来的?还有,为什么选第一个钩子还是不知道,因为最里面的那个铁钩,与吊灯的距离也是1。375米,为什么不用那个?最后,泽多先生虽然一进门的时候看不到,但只要稍稍抬下头,看到尸体是迟早的事情啊。

不错,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屋子里没人,泽多进去的时候,尸体是挂在吊灯上的,可当我开门看时又掉了下来,这一切难道是巧合吗?如果是巧合,那么嫁祸泽多就是偶然的了,但不想嫁祸的话,又为什么要挂起来呢。前后矛盾,看来要嫁祸给他人是必然的,泽多中招就不一定是凶手计划内的了,也有误中副车的可能。再说罗娜提出的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选第一个而不是最后一个?距离相等,承重力应该也不是问题。虽然说吊在那里的话,泽多只要一扭头就会看到,但就算是吊在第一个钩子上,泽多走到里面去,也是可以马上发现的。而且,按照泽多宣读遗嘱时的所在位置来看,他必然会一进屋就向里面走去。由此可以证明,将尸体吊在第一个钩子上就只能省下几秒钟的时间,这期间凶手能做什么呢?这点时间真的那么重要吗?如果不是时间上的问题,那么这两个钩子还有什么区别呢?第一个,第四个,貌似只有排序不同,其它的都一样啊。

罗娜,你说这第一个钩子和第四个之间还有没有什么其它区别的?

不知道,完全一样,就像是镜子照出来的一样。

镜子照出来的?对啊!好在有罗娜的提示,我终于知道这两个钩子之间的区别了。这一点太重要了!

一时间,当日的情景在我的脑子中像幻灯片一样,一幅接着一幅地重现,被搬动的椅子,墙上的钉子,壁炉上的机油,上下两层的相通,这一切的谜题我终于弄明白了!

太好了,罗娜,泽多这回有救了!我都弄明白了。

是吗?先生知道凶手是谁了?知道是怎么杀人嫁祸的了?

差不多了,还差最后一个证据!

我马上扑到桌子前,寻找着那张能将真相彻底翻出来的照片。

就是这个了!大门口地面的照片。这也是罗娜给我提示,昨天在我买相机的时候,罗娜曾经问过我为什么不买一个胶片的?这一点很重要,眼前的照片虽然看不出什么特别,但那是因为我被颜色迷惑了,相近的颜色靠在一起,一些细小的地方就很难被发现。我将这张照片改成胶片模式的,使颜色变得单调起来,果然,我要找的那个东西清晰地出现了。那就是在刚进议事厅大门口的地上,有一道弧形的划痕。就是这道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划痕,将泽多变成了一个杀人犯。

宝贝,我们成功了!多亏了有你,真像终于大白了!

先生找到证据了?快告诉我!

好,你听着啊……

就在我要将事情的真相讲给罗娜听的时候,房间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喂?

我将罗娜留在了屋子里,边走边盘算着肖本娜找我到底何事。对于我的事情,她到底知道了多少。这个女人虽然一共就和我见了两面说了不到三句话,但我总觉得她的厉害之处绝不输桑普老管家。等会儿见了面,还说不定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总之小心为妙吧,尽量不要过早与她撕破脸。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到四层,刚经过小厨房,便看到苏已经站在楼梯口处了。

刘先生您好,夫人就在房间内,先生要喝茶还是咖啡?我好现在去准备。

牛奶吧。

这苏的城府仿佛比肖本娜更深,必须小心提防,她拿来的饮品,能不喝就不喝,就算没办法,牛奶也是最不容易下毒的一种饮料。

肖本娜的房间很昏暗,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兰花香味。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边的小茶几处,摆放着一张肖本娜与彼特的结婚照。照片里的两人都笑得很幸福,虽然这么多年肖本娜的容貌上并没有留下一丝岁月流淌过的痕迹,但此时的她已经不再是那个沉浸在丈夫宠爱当中善良无邪的小女人了。她就站在我对面,眼眸依然美丽,却看不出一点东西来。也许一个人只有复杂到了极点,才能拥有这样看似纯洁的眼神吧。

刘先生这几夜睡得可好?

第一句话竟然是这样,果然不出我所料,她的讲话艺术不在桑普之下。一字一句,轻描淡写得像一粒落在心里的沙子一样,磨得人难受。

和夫人一样,都只是稍有疲劳而已。

她的眼睛瞪了我一下,但又转瞬即逝,马上恢复成那一汪清潭。

听说刘先生在贵国是做文职工作的。

夫人好耳目,我的确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白领。

不不不,文职工作一直是我很羡慕的,不像我们家,都是些生意人,双手疲累惯了且沾满了金钱味,远不及刘先生的清闲高雅。

我就说嘛,之前的那句决不是寒暄,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

夫人有何指教不妨直说。

指教不敢当,只是这伦敦贝克街的酒吧本是我莱布德斯家的产业,经营的也是积劳多汗的饮食生意。我虽为一个女人,但也不好意思让刘先生替我们家的琐事操劳。为了先夫遗嘱一事,已经让先生披星戴月连夜赶来,如果再要您去贝克街那种人声嘈杂,治安混乱的地方去替我们守着家业,那岂不是我太失礼节了。

那请问夫人有何打算?

为了答谢刘先生几日来的辛苦,我愿送您五百万英镑廖表歉意。至于酒吧嘛,还是由我自己来打理就好了,不敢劳烦先生。

莱布德斯家果然是名门望族啊,夫人一开口就是五百万镑。想必这古堡廊壁上的油画,随意摘下一张,也值了这个数目吧。

想不到先生对油画也有研究。如果您喜欢,可以随意挑选,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我一介女流,对这些并不大懂,留在我手里也是白白浪费,不如送与先生。另外,如果先生认为五百万这个数目不讨眼,您尽可说一个喜欢的数字,还有我这古堡里的宝石首饰,除了我脖子上的这条订婚项链,其他都可以送与您的妻子。

我听她这么一说,才注意到肖本娜脖子上的那条项链,菱形的白金底盘,上面镶满了小颗的碎蓝宝石。我可以估算出它的价钱不菲,但与莱布德斯家的雄大实力相比,就显得有些寒酸了。想必她在意这条项链,真的就是因为是订婚时丈夫所赠,只是个纪念而已。不过她这么大的手笔,甚至不惜我把这本家古堡全都搬空了也要换回伦敦贝克街的酒吧,可见这酒吧的价值,决不只限于开在福尔摩斯旧宅的对面这一点。如此大的诱惑,若是换作他人就单单拿五百万就已经马上同意了。但我是个逃狱出来通缉犯,就算背着金山银山,只要她一通电话,我不光无福消受这些钱财,可能连小命都会没了。

夫人,按理说,这酒吧是您家的产业,就算没有这么多的交换条件,我也应该交还给您的。但现在这是彼特先生立遗嘱要留给我的,他尸骨未寒我就马上转手,未免有点太对不起他对我的信任了。所以夫人的好意我心灵了,恕在下实有难处不能听从。

说到这里,正巧苏敲门进来。将咖啡和牛奶放在桌子上,旋即又关门出去了。肖本娜端起咖啡呷了一口,然后转身看着我,我明显能看出她的眼神已经变了,凌厉的目光配上毒药一般的微笑,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这咖啡虽然香浓,但也要加了糖才对味的,先生执意不听劝告,非要混入胆汁,岂不是苦涩难看。

夫人,这句话在我们中国有另一个说法,敬酒不吃吃罚酒。夫人若有话,不妨敞开了说,免得您憋着难受,我也听个明白。

好,我很欣赏先生的爽快。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把伦敦贝克街酒吧的所有权交给我。其他的,先生有任何要求,只要我能做到,决不讨价。

看来这酒吧她是志在必得了,不过我的立场也很坚定,虽不知酒吧的秘密何在,但就是不能交给她。

如果我不愿意呢?

刘先生是个知理识义的人,想必对自己的祖国也很热爱,加入我英国户籍,应该也是迫不得已吧。

肖本娜果然厉害,竟然连泽多给我准备假护照的事情都知道,看来我的房间并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夫人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交出酒吧,您就要告发我?

这是迫不得已,不到最后,我也不愿意看到刘先生囚衣加身。

看来我的事情夫人您是一清二楚了。

虽然苏格兰场并没有接到您的通缉令,但如果有好市民举报的话,我也不好不把您交给警方。

苏格兰场还没有接到我的通缉令?这几天还有来的路上我一直在关注各种新闻,并没有我逃狱的事情被报道出来啊。看来是泽多在出事之前告诉她的了,他真是太大意了。为今之际,也只好与她摊牌了。

夫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外国人,于您的身价相比,就如废铁和黄金一样。若是为了我这样的一个人而使您的下半生在监狱里度过,岂不是太不值当了。

听了我的话,肖本娜的脸色全变了,狰狞的面目代替了之前的端庄冷静。

你倒底在胡说些什么?

我是不是胡说,恐怕夫人自己最清楚不过了。

你知道了多少?

蓄意谋杀,嫁祸于人,仅此而已!

她的表情更难看了,用惊慌的眼神看了我好久。我正在想应该已经把她逼上路了,谁知她竟然笑了起来。

哈哈哈,刘先生真会说笑,琳恩的死,就连三岁的孩子都能看出来是泽多所谓,怎么会与我扯上关系。

我没说是琳恩,两天之内连死三人,为何夫人单单只说琳恩的事情。

你,你不要再胡言乱语,想要诬蔑我,拿出证据来!

好,如果夫人想听,我就再把您的完美艺术行为复述一遍。您是想自己听啊,还是要再找几个听众?

一派胡言!你倒是说说,泽多出来,你进去,短短一分钟,琳恩就死在那里,不是他干的,还会有谁?

不错,表面上来看,确实像泽多所为。这就是夫人你的聪明之处,谁也不会想到,短短一分钟,琳恩的尸体就可以出现在那里。

呵呵,你自己也说了,一分钟之内,就是魔术师也不能把一具尸体变到那里去!

夫人不用着急,我会慢慢把事实经过一处不落地告诉你。

好,我就耐心地听听你到底能编出多动听的故事出来。

首先,那天吃完晚饭,大家看似各自回了房间,但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只有我自己是真的去了客房,正在我洗澡的时候,琳恩小姐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去我的浴室,我不想说她在色诱我,但当时的情景的确很尴尬。好在她在去我房间的路上被复雷戈管家看到了,当时复雷戈应该正在开议事厅的大门,因为泽多是宣读律师,需要比大家更早一步进入议事厅准备。复雷戈开了门之后就马上赶到我的房间,发现琳恩果然在我那里,便替我解了围。之后琳恩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换礼服,过了不久复雷戈也将我的礼服送来了,我换好礼服之后,因为怕迷路就早早的出门了。我在楼梯口的地方看到了泽多正从议事厅里出来,与他说了几句话之后我就去推议事厅的门了,然后就发现了琳恩的尸体。

你说的这些大家都知道,这里面有我什么事情?

这些只是表面现象。其实琳恩并没有回到屋子里,而是被你叫去了议事厅。

你看见了?你看见我半路叫住她了?

琳恩为了色诱我,在我的浴室里已经快脱光了,复雷戈进来的时候,她只穿了一件衬衫一条底裤就跑出去了。这种装束,如果不是熟人的话,叫她去议事厅她必然不会去,所以符合这个要求的就只有你一个。

她可以回到房间换衣服啊,本来她就应该这样做的,被人半路截住,那是你自己的异想天开!

我有证据,那就是琳恩尸体上礼装。她死的时候,眼睛突出,舌头不能返回嘴里,这说明是被勒死的。人被勒住脖子的时候,一定会拼命挣扎,可是琳恩身上的礼装竟然连一点褶皱都没有。很明显,那是因为礼装是在她死之后凶手替她穿上去的。当然,你也可以说是凶手为了掩人耳目替她换了一套。但是很可惜,时间上是来不及的。因为我换好衣服马上就出门了,虽然绕了个远,但是如果琳恩自己回房间换了礼装的话,第一她不需要出来的这么早,第二就算马上出来,也必然会被早稻的我看见杀人过程。

那也可以是泽多或复雷戈叫她过去的,他们都很熟悉。

夫人的记性不好,我刚刚说过,复雷戈找我的时候正好撞破了琳恩的计划,此时的琳恩怎么可能跟着她去议事厅,而且,复雷戈走后不到三分钟就又回到了我的房间,这段时间不足以作案。至于泽多,第一,他和复雷戈都是男人,琳恩虽然要色诱我,但怎么说也是和您一样,身处名门,只穿一条底裤,怎么会和男人一起去别的房间。再有,琳恩死的时候,脸上有化妆的演示,这一点本来是要用来掩饰真相,但却为泽多脱罪作了一点小贡献,泽多是个男人,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做律师的同时还兼职外科医生,谁都知道,外科医生是不能化妆的。琳恩脸上那么漂亮的粉妆,他怎么可能化得出来。最后,如果泽多是凶手,为什么要在议事厅杀人?为什么还要把尸体吊起来?杀了人出来的时候为什么不关门?

按你这么说,琳恩可能是真的喜欢你,遭到拒绝,一时想不开自杀了。

看来夫人的想象力足可以写小说了。如果琳恩是自杀,那么泽多进入房间的时候就会看到的。

没错,所以说只有泽多是凶手才是合理的。他应该是早就进入了议事厅,又用纸条之类的东西骗琳恩是我找她有急事,马上到议事厅。之后将她杀死,伪装成自杀。泽多本来是要关门制造一个密室的,但没想到你早到了,所以门没有关上。被你识破了也没有办法,他只有认罪,你没注意这期间他都没有为自己解释过吗?

夫人说的很合理,也很残忍。泽多之所以没有为自己辩解,是因为他对你有一定的感情,他万万也没想到杀人家伙给他的人就是你。泽多因为要准备宣读仪式,的确要早一点到议事厅去。本来他是什么时候进去的根本没有人会知道,但是就因为你要嫁祸给他,才间接证明了泽多是刚刚进入议事厅马上出来了。

我做了什么?又嫁祸又证明的!

证据就是琳恩死的时候,泽多的文件是放在议事厅长桌的最左边的。

这又怎么了?

一个律师,能够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留在别人有可能看到的地方。证明当时他出来要做的事情很紧急。

那又是什么事情能比宣读遗嘱还要重要呢?

那就要问夫人你了,就是你的一张字条才把泽多叫出来的。泽多向我介绍遗嘱情况的时候,一直在替你抱不平,甚至说出了后悔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