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美女入门1-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我将继续努力。本周的周末就去光源堂。尼娜·丽奇也要弄到手。
  在此我借问一下读者,你的想法也和我一样吧?这种毅力与执着为什么不能用在减肥上呢?问题正好就在这儿哟!
  12  连续宴会的悲哀
  这段时间,我每天都过得很糟糕。
  何以如此说呢?因为我创造了自己的人生中最长的“接连二十八天的宴会”记录。
  每天晚上,不是法国料理、意大利料理,就是怀石料理、河豚、中华料理,再加上三天的京都旅行,从早到晚都在吃大菜。
  不用别人说,我自己也清楚自己吃成了个大胖子,腰腹部长满了赘肉,简直无法向前弯腰。
  这已经不是什么伤心不伤心的事。前一阵子减肥刚刚见些成效,可这回一下子又平添了不少脂肪。
  “自己真是个最差劲的女人……”
  我真想放声痛哭一场。哪里还谈得上再去买新衣服,就连最近买的衣服都穿不进去了。而且,去年秋天,我刚买了件非常奢侈的行头。
  瞧瞧,就是这件在巴黎埃尔梅斯本店订购的皮短外套!
  这是按当时流行的仿军服款式订做的,样子非常时尚。说老实话,我想买成品来着,可一试穿,胸部的扣子都快撑掉了。
  “你呀,胸部竟然出人意表啊……”
  陪我到商店的男友操着大阪腔,怪声怪气地说道。我听了心中有一丝得意。
  “是呀,腰围正合适,可胸部总是几乎扣不上扣子啊……”
  这样信口开河地吹过牛以后就订购了那件皮茄克。
  两个月后,巴黎寄来了这件皮茄克。我穿上它,又配上条阿玛尼的无褶西裤,真想叫别人看上一眼。那个时候,我也许挺光彩夺目的,一直维持着比现在苗条得多的体形。
  记得那是去年的秋天,我和女友们去了巴黎,没有任何公事烦扰,自由自在,又正赶上我的一部作品成了畅销书——这是自己久违了的事,每打一次电话询问,都碰上增加印数的消息,我就把那本书的稿费大把大把地花掉,尽情地享受着购物的乐趣。
  名牌提包“巴锦”,我竟然买了两个。回想起来,我和埃尔梅斯的手提包从十年以前就已结下了不解之缘。第一次就是在巴黎的本店买的凯利手袋①,不过买后马上后悔不已。
  那时我还年轻,不懂得打扮的技巧,埃尔梅斯的凯利手提包根本就不适合我。再加上那个提包使用起来极不方便,买电车票或付的士费时,每次都得先解开外面皮带的扣子。我立刻恍然大悟:“哦,使用这种皮包的女人,得乘坐由仆人驾驶的汽车啊……坐电车的女人怎么配用这种东西!”
  因此,好长一段时间我弃之不用。年华逝水,年岁渐增,最近这三四年来我才再度带着它出门购物。
  《安安》的读者不太喜欢高级名牌货,但对埃尔梅斯的手提包却似乎情有独钟。在《安安》推出的《几时拥有梦中的手袋》这一特辑中,有好些人回答想拥有四十五万日元一个的凯利包,这让我着实吃了一惊。
  然而,我忍不住要说,二十几岁的女孩儿背着价值四十五万日元的皮包,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她父母是大款吗?如果不是大款,就只能让人猜测情人阿叔给她买的。
  浏览最近的杂志,看到文章说一般的年轻OL渴望一个凯利手袋,渴望到贷款买下的程度。对此,我觉得有些不舒服,如果豁出去四十五万日元,那可以买八个普拉达的手袋,这样做不更好吗?
  而且,要让我说的话,埃尔梅斯的手袋决非“硬着头皮购买”、“小心谨慎使用”的物件,倒不如说是个可供胡乱使用随意摔打的东西。
  几年前,我在西班牙买了个黑色凯利手袋。在日本买化妆品的时候,我把手袋随手放在了柜台上。年轻的女售货员看到它,艳羡地说:“用了好几年了吧?”
  其实,我用了还不到一年时间。每天都无所顾忌地使用,随手往那边的地板上一丢,结果弄得它一副破旧不堪的样子。不过,我觉得正因为如此使用,才发掘了凯利手袋的野性美。
  在《派对·时尚》的插页上常常看到,身着华丽礼服的女孩儿们手里拎着凯利手袋和傻大的巴锦,那种装扮总叫人心里犯嘀咕……我在正式的场合,大都带着在苏黎世买的正式的布包。包虽只花了七千日元,但和价钱没什么关系,比拎那种大得令人胆战心惊的埃尔梅斯手袋可要强多了。
  最近,我终于明白了带埃尔梅斯手袋的秘诀,那就是:“虽说是埃尔梅斯的名牌,但绝对不能像那个高傲的、又大又名贵的包似的,露出洋洋自得的颜色。”
  不过,虽然懂得了这个秘诀,可我也渐渐地感到肘部承受巴锦的重量压迫。因此,我还是喜欢使用普拉达的轻巧手袋。年纪大了以后,带着它最合适。现在囊中虽有足以购置那高贵皮包的钞票,只是这个时候承受巴锦的体力正在逐渐失去。人世之中,真不能事事如意啊。
  13  保持点儿自尊
  说起来话题有点儿陈旧了。“SMAP×SMAP”演唱组与松田圣子联袂演出的一个节目,在我们观众中间造成了轰动。
  我们都亲眼见到圣子把手悠然地放在木村的膝盖上。
  “她甚至吻了他,脸皮厚也得有个尺度,绝对不能容忍!”
  前几天一起去听圣子演唱会的女友也忿忿不平地说。次日,去任何地方都离不开这个话题。提起圣子,有人说她老得厉害,有人说她依然故我。要我说,她只不过额头上平添了几许沧桑之感吧。
  尽管如此,我觉得她真的好努力。在年长女人如何对待比自己年轻的潇洒男孩儿问题上,她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榜样。
  首先她从发型、时装上斟酌了又斟酌。若打扮成可爱的女孩儿模样,会受到女性杂志的非难,而且也无法与活蹦乱跳的年轻女孩儿相比。因此,她才这样定下了自己的装束:身穿成熟的礼服,头发松松地编成三股,借以显示不忘少女般的活泼。而且打扮时,她还不忘记把胸部敞开得相当低,要问原因,那是因为她那种滑润光泽的肌肤是三十几岁的女性所特有的,二十几岁的女孩儿还没发育到这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她的眉毛也不像以前那样挑得很高,妆也化得较以往淡一些。
  而且,她最煞费苦心的是如何与SMAP交流。做法有几种,首先是故意大声对他们感叹:“呀!我女儿沙也加最崇拜你们SMAP了!我总是和女儿一起看你们的演出啊。下次一定去听你们的演唱会哟!”
  这种手法是岁数大的演员或歌星常用的一手,不过总显得阿婶气似的。作为一个超级大牌明星,圣子似乎可以有另外的选择,虽然这选择会有点冒险。
  无须进行调查,SMAP的每一位成员对圣子的黄金时代都了如指掌。他们当时都十岁左右,大概曾有过在电视机前与位居“十佳排行榜”第一位的圣子一起唱《野蔷薇的练习曲》的经历吧。因此,他们应该会保持着对她的这种敬仰。圣子决心在这上面赌上一把。
  也就是说,她断定作为一位成熟而受人艳羡的女性登台亮相,远比撅着嘴装小女孩儿要明智得多。这种想法似乎能够成功,而实际上做起来很不容易。因为到了我们这么大的年纪,已经意味着退出了舞台,意味着无所谓胜负。当然要做出一副退出的样子,但这对于女人来说心情是相当难受的。
  很久以前有一桩事,我刚刚走出大学的校门,未能找到工作,终日闲逛,无所事事。现在想来不可思议,我竟然把刚刚不是女子大学生的自己完全当成阿婶了。
  而从那时起,我就喜欢照顾年轻的女孩儿。因此,简易公寓的女子大学生们都称呼我为“林姐”,那是对我的倾慕。但是,这是个很倒霉的称呼。尽管我比她们只大个两三岁,可自己无形中不得不做出一副阿婶似的派头。
  她们住的地方经常有同年级的男孩儿前来玩耍,这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群体,我也被纳入其中。群体中有位特帅的男孩儿,可“年长”、“姐姐”这类词语枷锁似的束缚了自己。
  那个时候我陷入了困惑之中,是和隔壁的女子大学生竞争呢,还是作为一个年长女人超然处之呢……于是我选择了后者。啊,是的,我记起了与早稻田男孩儿的约会!他们学校学生自己搞的戏剧部有公开演出,他约我一起去看。
  “和我这样的阿婶一起去,真对不住。”
  我一个劲儿地道歉。
  “你不少同学要来吧?要是有谁问你‘那个女人是谁’,你就说是个亲戚大婶儿。”
  如今考虑起来,我和他们仅有三岁之差啊,三岁,三岁呀!为什么我竟做得那么卑微!时至今日我仍悔恨不已。
  你们要问我究竟想说什么呀,那就是年长的女性对年纪小一点儿的男孩儿应该这样对待:“我是年纪大一点儿,又与你们活动于不同的舞台,可在我跟前,你们无法比拟的帅哥可是蜂拥而至啊。要说呢,我是很有吸引力的,你们努力接近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到时候我会考虑考虑的。”
  这样的信息是必须不断地通过自己播散出去的。既保持自尊,泰然处之,又要在什么地方留给人家一些空隙。圣子这一点就做得漂亮。
  歌唱时有SMAP跟在屁股后面,那种感觉可实在爽!要是能在卡拉OK里这么唱上一回,就是叫我死也心甘情愿。完了,完了,到头来还是把自尊丢掉了,唉,我呀!
  14  “争锋”与“不伦”
  有一种观点说,世上最让人开心的恋爱形态就是“不伦”①。
  这话似乎有道理。托了这种观点的福,我的小说也成了畅销书。所谓“不伦”,一般是指独身的女孩和有妻室的男人的组合。这种时候女孩儿并不怎么占便宜。越是真心实意就越是痛苦,结果就出现了那个OL烧死不伦对方老婆孩子的例子。觉得婚外恋既开心又有美容效果的多是已为人妻的女人。我的周围就有几位。她们都变得肌肤柔嫩有光,漂亮了许多,也许搞婚外恋比去美容院收效还要显著。
  我常去的那家美容院的先生说:“总之快找个喜欢的人。”
  她告诉我:“就算没有男女关系也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和男人约会。前往约会地点的时候,你瞧瞧镜子,那一段时间里女性荷尔蒙肯定会加速分泌许多!”
  我虽然已为人妻,但可以约会的男性朋友也还有几个。可是,也许是我的命吧,让我能为之心动的却没有一个。其中有一个长得特酷的商社职员,尽管我老早就看上了他,可他爱他妻子爱得要命,与我一起就专谈他的妻子,所以我感到腻歪透了。
  婚外恋姑置勿论,现在谈谈正常范畴中的恋爱。不管怎么说这种恋爱中最让人兴奋的就是在群体交际里“争锋①”称雄的那个家伙了。这种交际方式会产生不妨称之为“迷你②不伦”式的效果,会令人心跳加速热血奔涌。在这个交际群体中,不妨把自己以外的女性当一号男孩儿的“正妻”,这样一来说起来就容易理解。不能说“正妻们”对他怀有特别的爱情,但她们最痛恨的是他成为别人的俘虏。想方设法钻她们的空子,贴上一号男孩儿,这种带有冒险意味儿的事,实在是刺激到了极点。
  最近的年轻人总爱马上就搞“独立宣言”,希望自己的关系得到大家的认同。但是,事情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其中有公司关系啦,群体中有原来的恋人啦等等,公开出来颇有不便。不过,这种不能公开的交际相当有意思。
  两个人之间的眼神和暗号只有当事人才能读懂,多有趣。更为有趣的,是那些“正妻们”亦即这个群体中的其他女性都被蒙在鼓里的时候。
  “那个女孩肯定对你有意思。”
  “哪有那样的事啊。”
  “嗯,我可看得出来。如果和你的事败露了,我会被人憎恨的,我好担心哪……”
  什么呀!其实根本就没有担心。那话只不过是用来在他面前撒撒娇,和他说着玩的。如果反过来假设自己是群体中的“正妻”,听到了上述这样的对话,恐怕会气死。这种事情,我有很多痛苦的回忆。从年轻时候起,自己就常常处于“正妻”的位置……算了,别再发牢骚了。
  恋爱的人谁都有觉得不可思议的事。那就是交往一开始,关于男方的各种评价就会一窝蜂地往你耳朵里灌,并且往往都是些负面的流言蜚语。
  当然,大概也有耳朵变得敏感起来的关系。可是,为什么这类评语老是被我听到呢——这样的疑惑会不断涌上心头。
  其中最让人生气的是有女孩对自己说:“我曾经是他追求的对象。”
  不消说,“正妻们”的嗅觉相当灵敏,只要她们觉得“这两个人似乎有点儿不对头啊”,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这么干,所以好可怕。
  我的一位友人刚刚陷入和某位男士的恋爱关系之后,与女友们相聚在一次派对上。这些女友在她面前突然提出她男友的名字,接着开始势如贯珠地说他的坏话。
  “我当时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是他死乞白赖地缠着我。我是越来越烦他哪……”
  据说我这位友人从那以后就特别厌恶她的那些女友。
  女人是绝对不会憎恨追求过其他女人的男人,其实她们最最激烈憎恨的倒是被男人所追求的女人。这一点真叫人无可奈何!
  我的年轻朋友当中有一位还算招人喜爱的女孩儿。她身为OL,经常在AA制的交友晚会上抛头露面。据说她很受男孩儿们的青睐,所以与男孩儿成双配对的总是只有她一个。在大多数场合,她都与交际群体中出类拔萃的一号男孩儿关系至密,但是,她有个新开的毛厕三天香的坏毛病。然后就是围绕这个男人的几番唇枪舌剑,一个群体便四分五裂了。这种情形当然是个不好的例子,不过,群体中的“争锋”交际,确实其乐无穷。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以如此清晰的方式导致出的“竞争中标”形式,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骗骗那些女友们,背地里涮涮她们,再耍些恶意的小手段。是的,这是应受良心苛责的呀。这种方式在成人之后就会变成不伦的形式。我不是经常说过吗,一帆风顺的普通人所拥有的波澜不兴的恋爱太没意思了,至少应该凭借“争锋”往恋爱中加点儿大人的佐料,这样做才算没白在世上走一遭。
  15  我做发型
  经过那次个人美容辅导后,我的化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每当碰到朋友们的时候,她们都夸奖我:“林小姐,你妆化得好洋气啊!”
  那次个人辅导还给我养成了认真整理发型的好习惯。也许有人说,自己给自己做发型这件事不是谁都会的嘛,可是,对于笨手笨脚的我来说,多年以来这事都让我感到非常棘手。每当去美容院剪发时,我都向理发师要求剪随便用手就可以打理的发式,但是,光靠手指顺一顺就想整理出漂亮的发型简直是白日做梦!如果是年轻而又漂亮的女孩儿,头发随随便便、毫不讲究,那是“顺其自然的发型”;可要是我呢,就只落下个蓬头散发。因此,每逢对谈和采访之前,都要火速奔向美容院。多的时候,每周得去四次。
  “林小姐,年轻人让美容师剪了发之后,都自己会吹整发型。您也试试?”
  美容院的人这样告诫我。我为什么这么不会吹整发型啊!大伤了一阵子脑筋后,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梳子。我甚至邮购了专业人员使用的价格高达一万日元的猪毛卷发梳,可我不会灵活地使用它。手腕儿一反一转卷动毛梳的动作,我就是学不会。也许平时自己整发型的人不相信,我在美容院里面对镜子时,总是聚精会神地盯着美容师手的动作。那动作看上去真是不可思议,用发梳随意撩取少许表层头发再轻轻往里一卷就把头发向内卷好了。究竟为什么他能做得那么巧妙?我这个“整发外行”被搅得心烦意乱。
  去年二月,我去了纽约。在那儿,我最期待的就是去美国的那种大型又便宜的日用品商店。那儿的日用品商店有如日本的MATUMOTOKIYOSI①,可爱有趣的小物件多极了。
  一次,我正在店里选购一个印有唇印的化妆包和许多其他日本见不到的各种化妆品,这时,玻璃柜台上的录像机正好在播放一个新型卷毛梳的宣传广告。画面中出现的是一个似乎和我一样笨拙的女人,头发被卷毛梳扯着,脸上的表情仿佛正要哭出来。
  “你是不是每天都在为吹风而烦恼呢?喏,为了这样的您,一种全新的吹发用卷毛梳问世了!”
  广告在进行这样的解说。那个卷毛梳呈球形,所有的方向都装有梳齿。也就是说,手腕儿用不着翻转就能吹整好发型。价钱只有一千日元左右,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立即买了下来。我觉得自己买了个特划算的东西,只是材料是塑料的,稍嫌过轻,吹整头发时缺乏手感。
  可是这东西用起来并不怎么起作用,于是我把它扔在了一边,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