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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珠海市公安局在经过多方侦察后确认澳门抢劫案为百色黑帮所为,遂派员到百色捕获了曾参加抢劫的陆声雄、廖日青二人。已成惊弓之鸟的潘剑锋意识到陆声雄等人被押到珠海后一定会供出自己及其他同伙,便找到林树春,提出:“如果珠海市公安局再到百色时,你要及时通知我。”林树春满口答应。
同年10月,珠海市公安局再次派干警秘密来到百色市公安局,要求协助抓捕潘剑锋及其同伙。林树春虽然没有参加研究抓捕计划的会议,但他还是察觉到珠海警方的到来与潘剑锋等人有关,便立即与潘剑锋联系,将珠海警方来人一事告诉潘。潘剑锋得知消息后,又转告其同伙,并和丁旭、黄杰、陆忠灵等人一起外逃,致使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落空,潘剑锋等人直到1999年才落网。
潘剑锋在暂时逃脱公安机关抓捕后,告诉丁旭等人:“这次是林副局长报信,我们才得以逃命,过后一定要报答他。”此后。
潘等人筹了8000元钱,分几次送给了林树春,林都悉数笑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百色黑社会团体成员的落网,林树春浮出水面,被押上了审判台。
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树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向犯罪嫌疑人泄露国家秘密,导致公安机关侦控的6名犯罪嫌疑人逃跑,情节特别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此案耐人寻味
佩韦
获取秘密文件如挥羹取物
A是国家某部委的副司级干部,敬业干练,能力很强。她的丈夫B过去在某国家部委杂志社做副编审,三年前辞职后到某国驻京代表处任项目经理。A生于1950年,B生于1949年,是与共和国一起成长起来的干部。然而,就是这样两个人,却走上了泄露国家秘密的人生歧途。
2000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B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而B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秘密文件,全部来自于他的妻子A
请看他们的交待。
B的交待:“我到某外企公司后,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负责公司内所有涉及中文编辑业务的终审核对工作:二是充分利用我过去的社交关系网尽量收集对公司有用的经济信息;三是做好公司各种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工作。一开始我一直忙于编纂公司的法规,无暇顾及后两项分派给我的任务,因而遭致老板的强烈不满,威胁说如果仍不改变工作现状,将下考虑与我签订正式合同。我压力很大,决定寻找时机摆脱窘境。”
不过,B知道自己用不着费多大力气。要文件?找自己的妻子就行了!过去A经常带文件回家,并且凡是是A可以看的文件他都能看,凡是A知道的信息他也都可以知道。夫妻二人如此“信息共享”多年了、就算现在他在外企,“一家两制”,但他知道,只要自己需要有关信息,他的妻子一定不会拒绝。不出B所料,很快,A下班后就将机关的文件传阅夹带回家。B像往常一样随意翻阅,并将文件带到了他所在的外企公司!
“我将文件带到公司,因为是头一次将带有红头标志的文件复印,伯被人查出来,我特别将每份原件的首页复印后,用修改液将印有某部委的有关字样徐掉,重新复印一张,并将原首页的复印纸都撕碎后扔到垃圾桶中,最后将经过处理的十份文件的复印件交给了老板,立刻受到了他的赞扬与肯定,并明确指示我今后仍要用此方法替公司获得有用的经济信息。”
明知复印红头文件是不正当的,却掩耳盗铃般将红头文件用修改波进行处理,且一次就复印文件达十份之多,这哪里像一个曾受党教育多年的人,连普通老百姓应有的国家意识都没有了。
正像B自己说的,进入外企后,‘’由昔日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变成今天替资本家打工卖命。“
当然,“资本家”也没亏待B。B的薪水很快涨了上去,他的胃口也被吊了起来。按照“资本家”的指示,他开始点着名地要A帮他找文件,而A为了自己丈夫的前途,为了让丈夫的薪水再攀新高,她尽心尽力,有求必应!
A的交待:“B进入外资公司后,我一直没有意识到他的身份已变,还像他在某部委我们共同进行政策研究一样,信息共某年某月,我由于要紧急完成领导讲话的任务,晚上要加班。于是将某某文件传阅夹拿回家去看。B看到后翻看了文件,并提出有几份要拿去看看。事后,他将文件还给了我。
某年春节前后,我将中央领导讲话(复印件)带回家,B看后。还给了我。“
不排除有因工作需要,带文件回家的情况,但更多的时候,是B要什么,A就想方设法帮他找来,甚至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文件,她也跑到档案室借出来复印后给B。“某年某月,我从处里借了一批文件,带回家……
某年某月,我将办公厅传阅件拿回家,B翻看后提出要看其中两份文件,我在机关复印后,拿给了他……某年某月,B提出要看中央某号文件,几天后,我从研究室档案柜中找到此文件,连同某文件一起复印后,用大信袋带回家…就这样,一次两次无数次,A随意地将文件带回家,轻松地将文件复印,甚至专门到档案柜中寻找B需要的文件复印;而B转手就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了外企公司,有的竟传真至境外!
案发后,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B在代表处的办公室进行公开搜查,发现3份机密级复印件,同时在公司员工公用资料架也发现了某机密文件及公司指示B搜集该文件的有关传真件。
经过对该代表处的公共区域进行公开搜查,发现另外3份机密级、2份秘密级文件复印件。
让我们共同思考
不想就此案说更多的话,只想把事实摆出来,让我们共同思考。
先看一下A自己对这件事的认识:“写上边这些情况发生的过程时,我的心情十分沉痛。自己作为一个工作这么多年的干部,领导对自己十分信任,而我却辜负国家组织对我的期望,将国家大量的极其重要的机密文件和信息泄露出去,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这是犯罪行为。
由于我长期以来,放松了对自己思想意识和世界观的改造。
法制观念淡薄,认为自己没有守不守法的问题,只是工作水平高低、工作质量好坏问题。
由于我工作特殊,任务重,很多工作时间要求又紧,在工作忙的情况下,将文件带回家;B进入外资公司后,我由于政治敏感性太差,还认为他同以前一样;由于法律观念太差,把文件当做研究资料,B要就给他,认为他是研究一下,我虽然不是有意的,但我触犯了法律,可悲的是,我触犯了法律,自己还不知道。现在想起来太痛心了。我深深地认识到:法律的庄严和严肃性。法律无处不在,必须时时刻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才能做一个最起码的守法公民。“
请注意这样几个细节:
A可以非常方便随意地复印文件,并大大方方地将文件传阅夹带回家。不知还有多少领导像A这样视带文件回家如家常便饭?不知还有多少单位的文件能够如此自由地出入?
在案发后该部委的报告中我们发现了这样一句话:“某月某日,我单位组织清理了文件,未发现机要文件丢失的情况,同时在机关重申了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在文件可以随意复印,文件传阅夹可以随便带出单位的情况下,检查文件是否丢失其实已没有太多的意义,重申的各项规定如果仍然缺少监督检查,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如何将保密管理落到实处,是我们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多年来,A、B二人就长期共享“信息”,也就是说,尽管他们的职务不同,所在单位不同,但只要是A知道的东西,B都可以知道。甚至想看什么文件A都可以帮B找到。从“B进入外资公司后,我由于政治敏感性太差,还认为他同以前一样”这句可以看出,直到案发,A也没有意识到以前那种“信息共享”
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增多,特别是“一家两制”情况的出现。对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变得更加重要。如何才能抓出实效?
在A看来,文件只是“研究资料”,全无一点国家秘密的概念。政治素质如此之差的干部,案发后竟然还有人强调她工作出色。能力强,并试图使她继续在该重要岗位任原职!这其中反映出的问题远比案件本身更耐人寻味。
掩卷深思,有太多的话要说。关于保密规章、关于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关于干部的政治素质、关于国家意识与公民义务、关于泄密查处……
还是把诸多的问题留给大家讨论吧。期待着通过对此案的讨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使仍然存在着泄密隐患的单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未雨绸缪、堵塞漏洞!县委书记竟是泄密者
霍然
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
2001年的元旦刚刚过去,枝头上的残雪还未消尽,空气中已有了些许春天的气息。一缕略带寒意的阳光正照在县委书记周永忠办公桌上摊开的文件上。这是一份绝密级的文件。从会议室回来后,周永忠就一直望着它,沉思良久,没注意烟灰都掉在了上面。他轻轻地将烟灰拂掉,心想:“李德明也该来了吧。”
一阵敲门声。秘书告诉周永忠:李局长来了。
县公安局局长李德明今天上午是来列席关于维持社会稳定工作的县委常委会的,并被通知会议结束后到周书记的办公室去一趟,他不敢怠慢,与熟人寒暄几句后,便来到周永忠的办公室。
周永忠拿起桌上的秘密文件递给了李德明:“先看看这个吧。”
《关于印发的通知》。在通知中,李德明找到了出自本县的一个犯罪团伙案:“以‘一心贸易发展公司’总经理李一心兄弟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据初步掌握,该团伙共有成员30余人,涉嫌杀人、伤害、私藏枪支弹药等多种犯罪,长期霸占交通营运线路。但因该团伙头目李一心幕后策划,取证困难,在多次严打整治中漏网。”
“去年9月,市局就来摸过底。10月,还电话通知我们重点侦查李一心,我们根据市局要求进行了秘密调查,看来这次是要来真的了。”李德明抬眼望着周永忠。
“是啊!这次是真格的。”
“您没在刚才的会上提这事啊?”
周永忠接过李德明递回的文件,说:“上面有要求,这次的打击行动部署只有你我两个知道。这样吧,你回去准备一个行动方案,过几天咱俩再研究研究。”
转眼十几天过去了,1月31日上午,参加完县委会议后,李德明再次来到了周永忠办公室。
“我先给您汇报一下打击李一心团伙的准备情况。”
周永忠认真地听着。
“以上行动计划,我打算安排副局长罗毅组织力量完成。请您酌定。”
“巧”借他人嘴泄密。
与李德明研究完行动部署已是中午。带着即将行动的喜悦,公安局长匆匆离去了,留下周永忠一人再次陷入深思。
几十年的宦海沉浮让他行事十分缜密,但这次的事让他颇感为难。“万一李一心被捉,牵涉的人会不会太多了……”
呛人的烟草味弥漫了房间,周永忠用力摁灭了香烟。今天血压又有点高了,也许该把李清模请来。犹豫片刻,周永忠拨通了电话:“老李啊。今天我的身体又有点不舒服,你再来我这儿帮我量量血压吧。”
很快,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清模就来到周永忠的办公室。医院院长为县委书记量血压,早已成为两人交流的一种方式。开始时,周永忠什么也没说,李清模也没问,但他知道周书记一定有话要说。
血压计的水银柱努力向上走着,周永忠轻轻地握起了拳头,问道“你和李一心是不是亲戚?”
“我和李一心不是亲戚,只是平时玩得比较熟。李一心的姐夫认我父亲为干爹。”
“你和李一心有没有关系?”
“我和李一心没有什么关系,但我在中医院时,中医院买了李一心的10亩地。”
“李一心搞他的私营经济好得很,却还搞那些歪门邪道,把汽车站的人砍伤,把王县长的丈夫也砍伤了,这下闯下大祸了,公安机关要对他采取行动了。”
李清模的心动了一下,眼却仍然盯着迅速下落的水银柱。停了几秒后,他说:“您的血压是有点高了,要多注意休息啊。”
周永忠没有回答李清模的话,仿佛自言自语道:“如果和李一心有什么事。要注意点了。”
“吴家东、王红亦(县工商局长)都是兄弟们,是否给他们打个招呼,他们和李一心关系很深。”李清模试探地问。
“我晓得。”
首犯连夜潜逃
离开周永忠的办公室后,李清模回到了医院办公室。周书记的话像一块大石头压在他的心上。李一心就是一枚定时炸弹啊,兄弟们上上下下跟他有扯不清的关系,拔起萝h带出泥,怎么办?李清模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思前想后,终于,他打开电话本,找到了李一心的手机号码。
下午5点多,李一心开车来到了人民医院门口。他很想知道李院长有什么“重要事情相告”。对他来说,会有什么大事呢?
这个县城就是他的‘’天堂“,有大哥们罩着,任他如何”折腾“
都无妨,几次“打击”他不都平安至今。
看到李清模匆匆地迎面而来,李一心走下车来。李院长却一脸紧张,赶忙示意他回到车里。随后李清模也坐到了车上,定了定神后,直截了当地说:“公安要对你采取行动了。”
“你怎么知道的?”
“周书记亲口告诉我的,这次可是真格的。”
李一心没有说话,他还没有完全明白“真格的”是什么意思。
“现在,你应该立即想办法摆平此事或出去躲一躲。”李清模劝道。
看着李院长严肃的表情,李一心明白这次不比往常,而且是周书记亲口所言,怎会有假。匆匆道别后,李一心开车赶回了家。三十六计走为上,当天晚上,在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其兄李一贤后,李一心逃离了县城。
当晚7点多,如坐针毡的李清模忍不住又给周永忠打去了电话:“周书记,要不要我把李一心的事告诉一下吴家东、王红亦,要他们注意一点。”
在征得周永忠的同意后,李清模当晚8点多把周永忠讲的话又分别告诉了吴家东、王红亦,并对他们说:如果与李一心有关系,赶紧想办法摆平。
泄密。罪责难逃
李一心跑了!李一贤跑了!其团伙成员10多人跑了!
一次严格保密行动的结果,却是公安干警们扑了个空。而此时的李清模们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自以为逃过一劫的他们。暗自庆幸有人及时向他们通风报信。
事发后,公安部、省公安厅命令在全国通缉李一心及团伙成员。公安机关为抓捕李一心及其团伙成员,派出20多个追逃组。
到了14个省、市、自治区,50多个城市,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2001年7月18日将李一贤抓捕归案,直到10月5日,才将李一心抓捕归案,其时,李一心已外逃长达9个多月。
是谁泄露了行动部署?一定要彻查到底。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下,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负总责,两名副书记直接负责的专案领导小组,市纪委、市公检法协同作战,全力侦办此案。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及李氏兄弟的落网交待,泄密者很快浮出了水面。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周永忠在任县委书记期间,不但对李一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打击不力,对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不利,更严重的是,在专项斗争中,知法犯法,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给案件侦破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国法难容。
周永忠的问题,被移交省纪委审查处理。
“十佳民警”沦为阶下囚
余警
刑警挨骂
2001年4月的一天,江西新余钢铁公司公安处院内突然传出一阵女人激烈的叫骂,一个中年妇女指着一名穿警服的男子跺脚吼骂,那男子一声不吭迅速离去。
挨骂的男子是新钢公安处刑警大队的刑警,名叫姚峰,往日敢说敢做、天不怕地不怕的姚刑警如何给人骂得不敢吱声?有人在公安院内谩骂刑警,这可真算是一件稀奇事。
刑警挨骂的事后来传到新余市委政法委,骂人妇女也找到政法委申诉。原来妇人姓郑,是家住新钢的一名普通妇女,开个店铺小本经营,她是为儿子的事来申诉的。其子林国栋因故意杀人和抢劫,被法院判处死刑,2001年4月被执行枪决。郑某在申诉中反映,她在公安侦查阶段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