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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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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明帝泰始中,幸臣阮佃夫势倾朝廷,室宇豪丽,车服鲜明,乘车常偏向一边,违正立执绥之体。时人多慕效。此亦貌不恭之失也。时偏左之化行,方正之道废矣。
  后废帝常单骑游遨,出入市里营寺,未尝御辇。终以殒灭。
  恆雨: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数大雨,多暴雷电,非常,至杀鸟雀。案杨阜上疏,此恆雨之罚也。时帝居丧不哀,出入弋猎无度,奢侈繁兴,夺民农时,故木失其性而恆雨为灾也。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余日,伊、洛、河、汉皆溢,岁以凶饥。
  孙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电;乙卯,雪,大寒。案刘歆说,此时当雨而不当大,大雨,恆雨之罚也。于始震电之明日而雪大寒,又恆寒之罚也。刘向以为既已震电,则雪不当复降,皆失时之异也。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臣将起。先震电而后雪者,阴见间隙,起而胜阳,逆杀之祸将及也。亮不悟,寻见废。此与《春秋》鲁隐同也。
  晋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沁水同时并溢,流四千九百余家,杀二百余人,没秋稼千三百六十余顷。晋武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国暴雨,害豆麦。太康五年九月,南安霖雨暴雪,折树木,害秋稼;魏郡、淮南、平原雨水,伤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县霖雨暴水,霜伤秋稼。
  晋惠帝永宁元年十月,义阳、南阳、东海霖雨,淹害秋麦。
  晋成帝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荆州之长沙攸、醴陵、武陵之龙阳三县,雨水浮漂屋室,杀人,伤损秋稼。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六月,京邑连雨百余日,大水。
  孝武帝大明元年正月,京邑雨水。大明五年七月,京邑雨水。大明八年八月,京邑雨水。
  明帝太始二年六月,京邑雨水。
  顺帝升明三年四月乙亥,吴郡桐庐县暴风雷电,扬砂折木,水平地二丈,流漂居民。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帢,以易旧服。傅玄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帢,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后,攻杀之妖也。初为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俗传行之。至晋永嘉之间,稍去其缝,名“无颜帢”。而妇人束发,其缓弥甚,紒之坚不能自立,发被于额,目出而已。无颜者,愧之言也;覆额者,惭之貌;其缓弥甚,言天下忘礼与义,放纵情性,及其终极,至乎大耻也。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魏明帝著绣帽,被缥纨半袖,尝以见直臣杨阜。阜谏曰:“此于礼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缥,非礼之色,亵服不贰。今之人主,亲御非法之章,所谓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没而禄去王室,后嗣不终,遂亡天下。
  魏明帝景初元年,发铜铸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马门外。案古长人见,为国亡;长狄见临洮,为秦亡之祸。始皇不悟,反以为嘉祥,铸铜人以象之。魏法亡国之器,而于义竟无取焉。盖服妖也。
  魏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傅玄曰:“此服妖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大雅》云:“玄衮赤舄,钩膺镂锡。”歌其文也。《小雅》云:“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咏其武也。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末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吴妇人之修容者,急束其发,而劘角过于耳。盖其俗自操束大急,而廉隅失中之谓也。故吴之风俗,相驱以急,言论弹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丧者,往往有致毁以死。诸葛患之,著《正交论》,虽不可以经训整乱,盖亦救时之作也。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干宝曰:“上饶奢,下俭逼,上有余下不足之妖也。”至孙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国。是其应也。
  晋兴后,衣服上俭下丰,著衣者皆厌腰盖裙。君衰弱,臣放纵,下掩上之象也。陵迟至元康末,妇人出两裆,加乎胫之上,此内出外也。为车乘者,苟贵轻细,又数变易其形,皆以白蔑为纯,古丧车之遗象。乘者,君子之器,盖君子立心无恆,事不崇实也。干宝曰:“及晋之祸,天子失柄,权制宠臣,下掩上之应也。永嘉末,六宫才人,流徙戎、翟,内出外之应也。及天下乱扰,宰辅方伯,多负其任,又数改易,不崇实之应也。”
  晋武帝泰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貊盘,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置其器,吉享嘉会,皆此为先。太康中,天下又以氈为絈头及络带、衿口,百姓相戏曰,中国必为胡所破也。氈产于胡,而天下以为絈头带身、衿口,胡既三制之矣,能无败乎。干宝曰:“元康中,氐、羌反,至于永嘉,刘渊、石勒遂有中都。自后四夷迭据华土,是其应也。”
  晋武帝太康后,天下为家者,移妇人于东方,空莱北庭,以为园囿。干宝曰:“夫王朝南向,正阳也;后北宫,位太阴也;世子居东宫,位少阳也。今居内于东,是与外俱南面也。亢阳无阴,妇人失位而干少阳之象也。贾后谗戮愍怀,俄而祸败亦及。”
  昔初作履者,妇人圆头,男子方头。圆者,顺从之义,所以别男女也。晋太康初,妇人皆履方头,此去其圆从,与男无别也。太康之中,天下为《晋世宁》之舞,手接杯盘反覆之,歌曰:“晋世宁,舞杯盘。”夫乐生人心,所以观事。故《记》曰:“总干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又曰:“其治民劳者,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舞行缀近。今接杯盘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杯盘者,酒食之器也。而名曰《晋世宁》者,言晋世之士,偷苟于酒食之间,而其知不及远,晋世之宁,犹杯盘之在手也。”
  晋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以当笄囗。干宝曰:“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物异等,贽币不同。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又妖之大也。遂有贾后之事,终以兵亡天下。”
  元康中,妇人结发者,既成,以缯急束其环,名曰撷子紒。始自中宫,天下化之。其后贾后果害太子。元康中,天下始相仿为乌杖,以柱掖其后,稍施其錞,住则植之。夫木,东方之行,金之臣也。杖者,扶体之器,乌其头者,尤便用也。必傍柱掖者,傍救之象也。王室多故,而元帝以蕃臣树德东方,维持天下,柱掖之应也。至社稷无主,海内归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独立之应也。
  元康末至太安间,江、淮之域,有败编自聚于道,多者或至四五十量。干宝尝使人散而去之,或投林草,或投坑谷。明日视之,悉复如故。民或云见狸衔而聚之,亦未察也。宝说曰:“夫编者,人之贱服,最处于下,而当劳辱,下民之象也。败者,疲毙之象也。道者,地理四方,所以交通王命所由往来也。故今败编聚于道者,象下民罢病,将相聚为乱,绝四方而壅王命之象也。在位者莫察。太安中,发壬午兵,百姓嗟怨。江夏男子张昌遂首乱荆楚,从之者如流。于是兵革岁起,天下因之,遂大破坏。此近服妖也。”
  晋孝怀永嘉以来,士大夫竟服生笺单衣。远识者怪之,窃指摘曰:“此则古者繐衰之布,诸侯大夫所以服天子也。今无故毕服之,殆有应乎?”其后愍、怀晏驾,不获厥所。
  晋元帝太兴以来,兵士以绛囊缚紒。紒在首,莫上焉。《周易》《乾》为首,《坤》为囊。《坤》,臣道也。晋金行,赤火色,金之贼也。以硃囊缚紒,臣道上侵之象也。到永昌元年,大将军王敦举兵内攻,六军散溃。
  旧为羽扇,柄刻木,象其骨形,羽用十,取全数也。晋中兴初,王敦南征,始改为长柄下出,可捉,而减其羽用八。识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创为长柄者,执其柄制羽翼也。以十改八者,将以未备夺已备也。”是时为衣者,又上短,带至于掖;著帽者,以带缚项。下逼上,上无地也。下裤者,直幅为口无杀,下大失裁也。寻有兵乱,三年而再攻京师。晋海西初嗣位,迎官忘设豹尾。识者以为不终之象,近服妖也。
  晋司马道子于府北园内为酒钅卢列肆,使姬人酤鬻酒肴,如裨贩者,数游其中,身自巘易,因醉寓寝,动连日夜。汉灵帝尝若此。干宝以为:“君将失位,降在皁隶之象也。”道子卒见废徙,以庶人终。
  桓玄篡立,殿上施绛绫帐,镂黄金为颜,四角金龙,衔五色羽葆流苏。群下窃相谓曰:“颇类蒐车。”此服妖也。
  晋末皆冠小冠,而衣裳博大,风流相仿,舆台成俗,识者曰:“此禅代之象也。”永初以后,冠还大云。
  宋文帝元嘉六年,民间妇人结发者,三分发,抽其鬟直向上,谓之“飞天紒”。始自东府,流被民庶。时司徒彭城王义康居东府,其后卒以陵上徙废。
  孝武帝世,豫州刺史刘德愿善御车,世祖尝使之御画轮,幸太宰江夏王义恭第。德愿挟牛杖催世祖云:“日暮宜归!”又求益僦车。世祖甚欢。此事与汉灵帝西园蓄私钱同也。孝武世,幸臣戴法兴权亚人主,造圆头履,世人莫不效之。其时圆进之俗大行,方格之风尽矣。
  明帝初,司徒建安王休仁统军赭圻,制乌纱帽,反抽帽裙,民间谓之“司徒状”,京邑翕然相尚。休仁后果以疑逼致祸。
  龟孽:
  晋惠帝永熙初,卫瓘家人炊饭,堕地,尽化为螺,出足起行。螺,龟类,近龟孽也。干宝曰:“螺被甲,兵象也。于《周易》为《离》,《离》为戈兵。”明年,瓘诛。
  鸡祸: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有雌鸡变为雄,不鸣不将。干宝曰:“是岁,晋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晋惠帝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王隐曰:“雄,胤嗣象,坑地事为母象,贾后诬杀愍怀,殆其应也。”晋惠帝太安中,周家有雌鸡逃承溜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毛羽不变。其后有陈敏之事。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纲纪文章,殆其象也。卒为所灭。鸡祸见家,又天意也。
  晋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基上。”其后王敦再攻京师。
  晋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雄鸡,生无右翅;彭城到象之家鸡,无右足。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生鸡妖。”
  晋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琅邪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不鸣不将。后有桓玄之事,具如其象。隆安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落。是时桓玄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鸡祸。角,兵象;寻堕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晋安帝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衡阳,桓玄楚国封略也。后篡位八十日而败,徐广以为玄之象也。
  宋文帝元嘉十二年,华林园雌鸡渐化为雄。后孝武即位,皇太后令行于外,亦犹汉宣帝时,雌鸡为雄,至哀帝时,元后与政也。
  明帝泰始中,吴兴东迁沈法符家鸡有四距。
  青眚青祥:
  晋武帝咸宁元年八月丁酉,大风折太社树,有青气出焉;此青祥也。占曰:“东莞当有帝者。”明年,元帝生。是时,帝大父武王封东莞,由是徙封琅邪。孙盛以为中兴之表。晋室之乱,武帝子孙无孑遗,社树折之应,又恆风之罚也。
  晋惠帝元康中,洛阳南山有虻作声曰:“韩尸尸。”识者曰:“韩氏将死也。言尸尸者,尽死意也。”其后韩谧诛而韩族歼焉。此青祥也。
  金沴木:
  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幸许昌。许昌城南门无故自崩,帝心恶之,遂不入,还洛阳。此金沴木,木动也。五月,宫车晏驾。京房《易传》曰:“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坏。”
  晋元帝太兴二年六月,吴郡米廪无故自坏。是岁大饥,死者数千。
  晋明帝太宁元年,周延自归王敦,既立宅宇,而所起五间六架,一时跃出堕地,余桁犹亘柱头。此金沴木也。明年五月,钱凤谋乱,遂族灭筵,而湖熟寻亦为墟矣。
  晋安帝元兴元年正月丙子,司马元显将西讨桓玄,建牙扬州南门,其东者难立,良久乃正。近沴妖也。寻为桓玄所禽。元兴三年五月,乐贤堂坏。天意若曰,安帝嚣眊,不及有乐贤之心,故此堂见沴也。晋安帝义熙九年五月乙酉,国子圣堂坏。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郡堂屋西头鸱尾无故落地,治之未毕,东头鸱尾复落。顷之,斌诛。
  志第二十一 五行二
  《五行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谓金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恆晹,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虫,刘歆传以为毛虫。
  金不从革:
  魏世张掖石瑞,虽是晋氏之符命,而于魏为妖。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刘歆以为金石同类,石图发非常之文,此不从革之异也。晋定大业,多敝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应也。魏明帝青龙中,盛修宫室,西取长安金狄,承露盘折,声闻数十里,金狄泣,于是因留霸城。此金失其性而为异也。
  吴时,历阳县有岩穿似印,咸云“石印封发,天下太平”。孙皓天玺元年印发。又阳羡山有石穴,长十余丈。皓初修武昌宫,有迁都之意。是时武昌为离宫。班固云:“离宫与城郭同占。”饰城郭之谓也。宝鼎三年,皓出东关,遣丁奉至合肥;建衡三年,皓又大举出华里。侵边境之谓也。故令金失其性,卒面缚而吴亡。
  晋惠帝永兴元年,成都伐长沙,每夜戈戟锋有火光如县烛。此轻民命,好攻战,金失其性而为变也。天戒若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成都不悟,终以败亡。
  晋怀帝永嘉元年,项县有魏豫州刺史贾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从革而为变也。五月,汲桑作乱,群寇飚起。
  晋清河王覃为世子时,所佩金铃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毁弃之。及后为惠帝太子,不终于位,卒为司马越所杀。
  晋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将袭王敦,既而中止。及还家,多变怪,照镜不见其头。此金失其性而为妖也。寻为敦所袭,遂夷灭。
  石虎时,鄴城凤阳门上金凤凰二头,飞入漳河。
  晋海西太和中,会稽山阴县起仓,凿地得两大船,满中钱,钱皆轮文大形。时日向莫,凿者驰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严。至明旦,失钱所在,唯有船存,视其状,悉有钱处。
  晋安帝义熙初,东阳太守殷仲文照镜不见其头,寻亦诛翦。占与甘同。
  宋后废帝元徽四年,义熙、晋陵二郡,并有霹雳车坠地,如青石,草木燋死。
  言之不从:
  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马,兗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闻此言,遂与王凌谋共立之。遣人谓曰:“天下事未可知,愿王自爱。”彪答曰:“知厚意。”事泄,凌、愚被诛,彪赐死。此言不从之罚也。诗云:“民之讹言,宁莫之惩。”
  刘禅嗣位,谯周引晋穆侯、汉灵帝命子事讥之曰:“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若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甚于穆侯、灵帝之详也。”蜀果亡,此言之不从也。
  刘备卒,刘禅即位,未葬,亦未逾月,而改元为建兴。此言之不从也。习凿齿曰:“礼,国君即位逾年而后改元者,缘臣子之心,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也。今可谓亟而不知礼矣。君子是以知蜀之不能东迁也。”后又降晋。吴孙亮、晋惠帝、宋元凶亦然。亮不终其位,惠帝号令非己,元凶寻诛。言不从也。魏太和中,姜维归蜀,失其母。魏人使其母手书呼维令反,并送当归以譬之。维报书曰:“良田百顷,不计一亩。但见远志,无有当归。”维卒不免。
  魏明帝景初元年,有司奏帝为烈祖,与太祖、高祖并为不毁之庙。从之。按宗庙之制,祖宗之号,皆身没名成,乃正其礼。故虽功赫天壤,德迈前王,未有豫定之典。此盖言之不从,失之甚者也。后二年而宫车晏驾,于是统微政逸。
  吴孙休世,乌程民有得困疾,及差,能以响言者,言于此而闻于彼。自其所听之,不觉其声之大也;自远听之,如人对言,不觉声之自远来也。声之所往,随其所向,远者不过十数里。其邻人有责息于外,历年不还。乃假之使为责让,惧以祸福,负物者以为鬼神,即倾倒畀之。其人亦不自知所以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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