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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门-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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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散去后,于烨带着冬藏和许晴安往客栈走去,许晴安的情绪有些恹恹的,冬藏则是好奇的问道:“你们说的大选到底是什么东西?”

……

ps:不知不觉,这部书竟然已经写到了80多万字,成绩挺差,一直坚持下来,想想还挺不容易的。

承诺过不断更,至今每天两章还没断过,也承诺过肯定会过百万字,不打算失言,所以还将继续坚持下去,嗯……希望大家多多鼓励吧。

第二五九章分头出发

在天极大陆,大选指的自然不是选举,这里只有一种大选,正是修真门派挑选门人。

大选每五年举行一次,地点由修真门派协商定下来,一般都是较大的城市,提前通知一声,其余的准备工具就交由那个城市所在的国家负责,时间到了,各个有需要收徒的修真门派就来到所选城市,摆起谱支起摊,以资质为标准,招收门派的新弟子。

修真和地球的习武不同,没有太多的年龄限制,只要年纪不是太大,都可以来参加大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当然,年纪是越小越好,毕竟年纪小,可以修真的时间就长,同等资质的情况下,年龄越小就越占优势。

修真者的地位决定了大选热闹程度,整个大陆的年轻人都会蜂拥而至,这是个多赢的局面——对于修真门派来说,他们可以很省事的在整个大陆范围内挑选最优秀的人才;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虽然要花费不少钱财去举办大选,但大选无论挑在哪个国家的城市,都能让这个国家在大陆的地位直线上升,这次挑在了庆京,庆国的国库可能有很大程度的亏空,但在今后五年,亏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再拿回来的。

当然,对于正在和瑞国打仗的庆国来说,无法阻止瑞国的年轻人进入,事后肯定要花很大的力气去清理这些人,而且修真者有规定,他们的清理还只能赶走,不能屠戮。但是修真者也规定了,敌对国来的人中途不能入城,这就意味着庆国事后只需要清理庆都。而路程这么远,有很多瑞国人会死在途中,这对庆国来说是有不少好处的。

而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就是个一步登天的机会,修真门派可不管你在世俗的地位是高是低,标准就是天赋,哪怕是最贫贱的老百姓。只要天赋够好,被选中了,就可以一跃成为比皇帝地位还高的存在。这个世界的少年做的不是皇帝梦,而是修真梦。

……

讲解着大选是怎么回事,于烨和冬藏、许晴安三人回到了居住的客栈,替他们把守房间的士兵告辞离开。

宴席提前结束。此时时间还早。三人都没什么睡意,在房间里又休息了一会,一晚上没有开口的许晴安忽然睁开眼睛,向于烨问道:“那两个人,真的是瑞国奸细吗?”

于烨笑了笑:“我还以为你能憋到明天早上呢!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关于‘修真者来了就死’这种事,在世间确实是不可能存在的,若不是陈典史想要激怒我们。他也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二人都能算是死士了。激怒我们最先死的必然是他们,你要寻找一个排斥修真者的地方,是不可能找到的,或许以前有过,但最终还是被修真者杀死了。”

许晴安点了点头,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冬藏笑了笑,说道:“就算还有那样的地方存在,对你也没有任何好处,不要忘记,你现在也是一个修真者了。”

“那倒是没有关系。”许晴安看了于烨一眼:“我也可以随时变成普通人的,在外人看来一辈子都不可能修真的普通人。”

冬藏叹了口气:“可是如果不能修真,又能用什么样的方法去对付修真者呢?如果没有办法对抗,被修真者灭了只是迟早的事,真是矛盾……”

“若是不矛盾,或许早就有人站出来了,历史上肯定曾有很多人对修真者的存在表现出不满,但最终还是没能找出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那些人有的肯定是富甲一方,有的应该能拥有无上的权力,或无尽的资源,但最终还是失败了。”于烨叼着烟半躺在床上,脑袋靠着墙壁,眼睛看着从烟头冒出来的蓝色烟雾,就像在看着做成这件事的希望,几乎看成了斗鸡眼。

许晴安缓缓点了点头:“是啊,我们甚至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于烨用牙齿咬着烟蒂,咧嘴笑了笑:“也别太悲观,正是因为我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能够更客观的去看待这个世界,才有比那些先人更高的机率去做成这件事,就像那两个奸细,如果我不是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从利益而不是拳头的角度去思考,才能看出来他们的计划,如果我们用在地球学到的那些东西来做这件事,很可能会成功。”

许晴安沉默了一会,出乎意料的摇了摇头:“我和冬藏姐看这个世界确实可以用客观的目光,但是如果要用客观的目光看这里,地球对我们来说就是主观的存在了,目前两个世界上,也只有你这样两世为人的人,才能真正做到客观。”

于烨嘴一张,半截香烟掉在了胸前,狼狈的起身拍打,又心疼的把那半截烟捡起来吹着,逗得冬藏和许晴安大笑起来。

他有些恼火的说道:“不能一摸山芋烫手就往我这里扔啊!我忙,最多能给你们提供一些意见。”

“除了报仇,你还要忙些什么呀?”冬藏这几天老听于烨说忙,可同样的条件下,他就算再拼命,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赶上他的那些仇人,本身天赋就不是好到爆那种,而千宇楼又是极难得的修真天才,他再忙,也没办法赶上吧?

“当然忙!”于烨拔了几口烟,把烟头摔掉了的香烟重新吸燃,掰着手指头数起来:“第一是忙报仇,只是目前还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是瞎忙,所以得忙着想;第二是忙着探寻《寂灭大乘》的秘密,黑丹里的真气有我的也有别人的,别人的会不会转化成我的?如果不会,黑丹破开后别人的真气会不会把我撕成碎片;第三还要忙着找回家的办法,别忘了,我们还是要回去的。”

冬藏皱了皱眉,她还真没想到于烨心里装着这么多事,但没过多久她就笑了起来,用目光一指许晴安,说道:“你还说漏了一件事。”

于烨窘迫的走出了房间,一个人抽闷烟去了。

许晴安睁大了好奇的眼睛,看着于烨匆匆离去的背景,茫然的问道:“什么事?他为什么跑了?”

冬藏嘿嘿一笑,朝许晴安抛了个媚眼:“当然是你的事。”

……

那两个女人在房间里秘谋了些什么,于烨完全不知道,他找客栈老板要了把小板凳,独自坐在客栈门口,驱赶着蚊子、感受着夏夜最迷人的晚风,心有所感,轻声哼起了那首旋律有些伤感的歌:“夏夜里的晚风,吹拂着你在我怀中,你的秀发蓬松,缠绕着我随风摆动……”

他的声音不大,唱得也不好,却唱出了那种沧桑的味道,有些沉闷的嗓音随着夜晚被吹散在街头。

……

第二天一早,于烨起床后,说出了他昨天伴着夜风轻唱时想出来的东西:“接下来这几天我们分头走吧,你们乘着马车去庆京,路上可以慢慢走好好修炼,反正离大选还早,去了以后就住在将军府,我骑马去址村,办完了事就到将军府来找你们,骑马总能快一些,说不定我兜个圈子还能在你们之前到。”

“你要去参加大选吗?混进那些有仇的门派里玩无间道,伺机报仇?”冬藏好奇的问道。

“真能这样的话倒是不错,我担心的是黑丹吸引太强,测试的结果太差,很可能属于那种绝不可能修真的超级废柴。”于烨苦笑着说道。

“我们呢?那些门派收不收修真者?”许晴安插口问道。

于烨摇了摇头:“不会收的,每个门派的修真方法大致相同,但有一些细节上的不一样,能够导致真气的不同,你们学的是药蛊门的修真方法,真气可以驱毒疗伤,寒山院的真气像剑刃一样锋利,主要用来杀敌,两仪堂的真气有极强的‘附着’力,能够长时间留在敌人体内伤敌,赤霞殿的真气就是热,能够烧伤敌人。”

冬藏歪着头想了想:“要我选的话,还是会挑药蛊门的真气,能疗伤多好,伤受了赶紧治,治好了继续打,磨都能把人磨死。”

于烨笑了起来:“说到底,真气也是属于‘佐技’的,修真实力才是强弱的最基本准则,敌人的实力高,无论他的真气是什么样的,都很可能让你没有疗伤的机会。”

冬藏点了点头:“对,所以还是得拼命修练,好了,你快去吧,将军府见。”

于烨叮嘱他们带好荀虎给的那块牌子,转头走向了城北的军营。

向城守讨了一匹好马,于烨笨拙的骑着离开了,宝和县的位置在庆国的东北偏北方,他只要直接往东南方走,就能到达庆国东部。

离大选开始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于烨也不需要太急,一边苦练着骑术,一边往目的地进发,花了十八天的时间,他终于到达了庆国东部最大的锦城。

锦城商家众多,十分富庶,传说比庆都还要繁华一些,风气也相对开放,就连青楼都有十多家。

于烨太忙,也没那个闲功夫逛青楼,一直城就开始打听址村的方向,奇怪的是,就连自小在锦城长大的人,都没有几个听说过址村这个地名。

……

ps:感谢萝卜的打赏,比催更票舒服多了,哈哈!

第二六零章诡异的少年

在比庆京还要繁华的锦城住了一宿,于烨询问了不下三十个人,从八岁的小孩到八十岁的老头,没有一个人听过址村这个地名,附近也没有任何址山或址河,用地址的址作地名,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主意。

于烨一愁莫展,从一开始,他担心的就只是能不能找到秀竹这个人,而不是能不能找到址村这个地方,毕竟人是可以离开的,村子不会长脚,可没想到连第一步都没有迈出去,就连那个村子都没能找到。

“会不会是村子太小,这个大城市里的人都没听过?”于烨这样想着,走到窗前,往窗外看去。

锦城很大,在整个天极大陆都名列前茅;锦城很富,绝对对得起城名之“锦”字;锦城的人很多,多到了在炎热的六月下午,街道上仍有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个地步,每个人都拿着扇子,但都不是用来扇风的。

女性持团扇只是为了半遮面,仅露出了一对对妙目,只要不斜视,女性的眼睛无论是哪种型的,通常都很漂亮,但团扇放下来之后却往往会令人失望;男性则都拿折扇,也不是为了扇风,而是摆造型,“唰”的打开摇两下,又潇洒的收起来对着某个方向指指点点,也不知指的是江山还是美人,想来后者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不时能够看见挑着担子的商贩们把担子往街边一放,一屁股坐在地上,要么摘下草帽来扇着风。要么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着大汗,偶尔想起来了吆喝两句,但作用并不大。

“难道被秦洞天耍了一道?”看着缤纷的街头。于烨又想,但随即就否定了,秦洞天有理由恨他,但没道理只让他白跑一趟,况且这连白跑都算不上,目的地在哪里都还没找到。

忽然,他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不动声色的观察了一下,在一颗树后看到了一个衣着朴素的少年,十六七岁年纪。正从树后探出半张脸来看着这边。

锦城离庆都相对较近,乘马车去的话只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城里的人已经走了一小部分,都是在庆京有亲戚或朋友的人。去了以后有住处。剩下这些没办法找到住处的人至少还得过十多二十天才走,掐着点去,去了以后就算露宿街头也能少挨几日,客栈之类的地方就不用想了,那是得留给修真者的,就算修真者不住也得留给各国的王宫贵族,这段时间庆京的客栈是有钱也不一定住得了的。

于烨转过头去看向少年,少年也没有躲藏。很光明正大的和于烨对视,看来躲在树后并不是想躲于烨。

在确定了那少年是看着自己。于烨对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

少年这才往树后缩了缩,似乎是考虑了一段时间,这才有些犹豫的走进了客栈。

关上窗子,于烨端起桌上的凉茶喝了一口,茶有些酽,凉了之后就更显得苦,但喝下去的回甜效果却更好了。

房间外面的走廊里响起了轻轻的脚步声,于烨走过去拉开门,看到了门外抬着手正要敲门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容貌衣着都有些乡土气息,看到于烨后,他有些生涩的点了点头,腼腆的样子让于烨想起了于廈,将少年让进屋子后,于烨给他倒了杯茶,等着他开口。

大概是在街上站得久了,少年抬起温热的茶仰头喝光,抹了抹嘴,认真的说道:“我能带你去址村。”

于烨没有立即接话,再替少年倒了杯茶,将做工粗糙,但看起来古色古香的茶壶放在桌上,右手的四个手指轮滚轻轻敲着上果面,思考了好一会才说道:“你在侮辱我的智商。”

之所以沉默这么半天,是因为他在一一回忆着这几天所询问过的那三十多个人,回忆他们在听到“址村”这个地名后,神色有没有变化。

少年来得太突然、太不正常,头一天老老少少的问了很多人,没一个人听过址村,结果第二天中午就有个少年主动找上门来,说能带于烨去址村,只要不是二傻那个级别的人物,都应该奇怪这个少年的来历和意图。

在少年说出那句话之后,于烨就开始回忆,他确定自己没有见到过这个少年,那么关于他要去址村的情报,就是少年从别人那里知道的,真气没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还在,只要回忆起有谁听到址村二字后神色有异,于烨就会立即离开这里,摆脱这个少年,然后找到那个神色有异却说没有听过址村的人。

少年是主动上门的,无论目的是什么,肯定都有所布置、有所准备,于烨处于被动状态。而摆脱少年,去找那个神色异常的人,他就占据了主动,虽然没办法布置什么,但能让对方的布置落空。

可惜的是,于烨没能发现任何异常,所以他只能从少年这边寻找线索,已经是个普通人,没有玩命的本钱了,自然不能跟着少年的步骤往下手,所以他说出了那句话。

少年听到后楞了一下,不由自主的问了句:“什么?”

于烨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也没有问是谁派他来的,只是平静的说道:“我不用你带着去,你把地址……不用,你只要把方向告诉我就行,出城往哪边走,其余的事就不用管了。”

少年又楞了一会,忽然很不屑的冷笑了一声,这一声冷笑,把他的乡土气息、腼腆和茫然都从鼻子里喷了出来,顿时从一个看瓜刺猹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带着些纨绔味道、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

变化太快、反差太大,让于烨一时间有些消化不了,那少年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说道:“我叫马良。”

于烨一楞,笑了起来:“我是于烨,你有没有一支神奇的笔?”

名叫马良的少年当然听不懂这个梗,皱了皱眉,决定不去理会,问道:“你要去址村,有什么事吗?”

“有事。”于烨只说了两个字,不愿意多说什么。

马良又道:“我就是址村的人,你找址村有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

于烨摇了摇头,再喝了一口浓酽的苦茶,老神在在的闭起了眼睛,缓缓说道:“到了址村,确实那里是址村,我再告诉你。”

马良的脸色有些难看,微嘲说道:“我可以满足你这个心愿,只希望你到了址村后不要后悔。”

于烨听到这句有些阴冷的话,忽然生出了强烈的不安,猛的站起来身来,手里的茶杯重重的向少年砸了过去。

他最后看到的画面,是少年像掸灰尘般的挥了挥手,茶杯甚至都没触碰到他的身体,就连同杯中被洒出来的酽茶飞向了另一旁,摔得粉碎。

……

……

黑色的马车缓缓行驶在向南的路上,拉车的仍是那匹健壮的黑马,只不过赶车的人换成了一个身着黑袍、头戴帘笠的人,身旁放着一把长长的黑色金属短棍。

袍子很宽大,遮住了冬藏有些夸张的身材,斗笠上的布帘是深灰色的,遮住了她清秀的脸庞,霰弹枪的枪口是凉的,但残留着很浓的火药味,这把枪今天已经喷出了近千颗小小的钢珠,此时枪里已经装满了子弹,随时可以再次喷出致命的怒火。

许晴安坐在车厢里,仍在闭目修炼,身边摆着一套同样的黑袍也帘笠,右手臂的衣服上有个破口,破口周围还沾了不少血迹。

二人都没想到,从宝和县出来后走了一星期左右,就接连遇到了想要抢她们以及她们的马车的人。

大多都是瑞国去往庆都,准备参加大选的年轻人,他们不能入城,因为经验不足又没有做好远长途跋涉的准备,生存能力较差的都死在半路了,剩下的这些还活着,但大部分马车都坏在了半路,此时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找辆马车坐坐,当然,如果马车里还有两个美女想伴的话就更好了。

霰弹枪的每一次喷射都能带走一两条人命,或一两条肢体,拉车的黑马在当初的林间小道上第一次听到枪声时惊得差点发疯,但现在也已经习惯了,枪声响起后它只会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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