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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着讨到的半个馊满头,揉着被狗咬了屁股快速的找了一个角落准备吃饭。
就在这时,三个乞丐出现在他面前。
他们要他的馒头。
饿了一天的凌昊煜哪里会给,死命的护着馒头,于是他被打了,三个乞丐你一拳我一脚,下手没有轻重,这些打,凌昊煜挨了,他的满头,也没了。
他身上的伤足足过了一个多月才好了点。
还有一次,他在垃圾桶里扒拉出一截红薯,正准备吃,就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双垂涎的绿眼睛吓得差点丢了魂。
那是一条流浪狗,虽然跟他一样瘦的皮包骨头,但却比他足足大了两圈,它流着涎水,眼睛死死盯着他护在怀里的红薯,龇着牙对他狂吠。
小凌昊煜警惕的将红薯护在怀里,皱眉,“这是我的!”
回答他的是野狗的狂吠声。
“这是我的!你不许抢!不给你!”
他窜起来就跑,野狗风一样追在他的后面。
他又渴又饿,而且他的两条腿怎么能跑的过野狗的四条腿,很快,他就被追上了,野狗一个猛扑将他扑倒在地,迅速的叼着因为摔倒被他扔出去的红薯,迅速消失在了街头。
小凌昊煜红着眼睛盯着野狗离开的方向,最终蹲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一鼻子,然后一抹眼泪,又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就是他的童年,一个悲惨的让他从来不去触碰的童年。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多年以前
凌昊煜是最优秀的演员,他扮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他自己的灵魂,所以有人都羡慕凌昊煜星途坦荡,几乎没有任何波折就登上了有些演员一辈子都登不上的顶峰,可没有人知道,他是经历了怎样的苦楚艰辛才成就了如今的成就。
凌昊煜的第一部电视剧里,他饰演的是一个风姿卓越的上仙,面冷心冷、白衣飘飘,他可以冷眼看着追求了他几千年的女仙魂断诛仙台,也可以眼睛不眨的诛杀身世凄苦、爱情凄美的情侣,天上地下,无人不知灵月上仙冷酷无情,无人不晓灵月上仙心冷似铁。
他的一生短暂而寡淡无味,就像他魂飞魄散之时说的:“我这一生,从不知爱为何物,也不知情为何物,可我,不悔。”他不悔,永远不后悔。
三界只看到灵月上仙的高高在上,却没人看到他成仙前的凄苦悲戚,他是家中长子,却也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为了家族利益,为了他所谓的弟弟,灵月被打包送给鼎鼎有名的幽魔老祖,那个以玩弄男孩为乐、以残害生命为趣的魔修,灵月被囚在幽魔老祖身边十年,最后被扔到乱葬岗的时候,他断了手脚、废了灵根,好在上天垂帘,他无意中唤醒了沉睡在体内的远古血脉,但一切并没有结束。
好不容易修出了躯体,好不容易杀了幽魔老祖,却被潜伏在体内的所谓圣人夺了舍,他拼劲全力留下一丝魂魄,附身在一个小乞丐身上,因为缺失了一部分魂魄,他变得痴痴傻傻,然而,他却被人发现拥有定好的炉鼎体质,成为了众人争相抢夺的财务,他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怀抱着价值连城的宝贝,怎能不会让人觊觎。
待他好不容易聚齐了三魂七魄,他却再次重蹈了上辈子的覆辙,他成为了一个所谓正道修者的私有物,那个伪君子的折磨比幽魔老祖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委曲求全、他谄媚献上,他好不容易逃了出去,得到奇遇,认识了所谓的爱人兄弟,却在他即将成为那时间最强大的存在之时被爱人兄弟背叛,魂断强者之路。
背叛、背叛、背叛,在他的生命里,最多的就是背叛与侮辱,凭着满腔恨意,他终于成就了无上荣光的上仙,可没有人知道,在他飞升之前,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毁了那个世界,那个肮脏的、粗鄙不堪、恶心的世界。
他将灵月上仙从骨子里渗出来的阴狠与怨毒演绎的淋漓尽致,他将那个遭受背叛最终怨恨全世界的上仙表现的活灵活现,凭着灵月上仙,他一举成为国内最具盛名的小鲜肉。
所有人都说凌昊煜演技好,可那不是演技,那只是在重复他的人生,凌昊煜这一辈子所受的苦,若是放在某些人身上,肯定会让那人崩溃,可他都坚持下来了。
凌昊煜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小小的他就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挣扎求生,也在那样的环境里变得“郎心似铁”。
然而,就跟灵月上仙一样,他的厄运并没有结束。
他好不容易挣扎着长到了十岁,却在那个阴沉的天气里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遇到了那个让他恨不得扒他皮、吃他肉、喝他血的男人。
稍微长大的凌昊煜开始注重卫生,虽然他依旧是个乞丐,虽然他仍然吃不饱穿不暖,可他总是把脸洗的干干净净,大人爱干净的孩子,那些施舍者也是,看到干净的他总会多一份怜爱。
已经十岁的凌昊煜出落的妖孽美腻,他随了妈妈的长相,皮肤白皙、身形纤细,一双水波莹莹的桃花眼勾魂夺魄。
母性泛滥的女人总会捏他的脸蛋,然后作为补偿给他一顿可口的饭菜。
然而,就是因为他这副长相,他遭受了人生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那一天,凌昊煜流浪到了城南的城中村。
那个时候,城南这个村子的人生活的还算可以,算然比不上丰城的人,可也算中等。
凌昊煜在村子里游荡了好几天,因为他长相可爱,得到了不少食物,甚至还有一些人家小孩不穿的衣服通通都给了他。
既能吃饱又能穿暖,凌昊煜简直想要永远呆在那里再也不去流浪了,可这样的念头刚产生,立马就被一个人掐灭了。
一天下午,凌昊煜高高兴兴的抱着乞讨来的食物回到了他暂时安家的小角落,东西还没放下,一个重物就朝他扑了过来,将他死死的压在地上。
双手被禁锢、双脚被夹住,一条恶心湿滑的东西在他脸上乱/舔,鼻尖是恶心的气味,凌昊煜简直要疯了,他拼命挣扎,却换来身上人恶狠狠的威胁,他说:“再动,我就掐死你!”
那人确实有掐死他的冲动,因为那双铁钳一样的手正紧紧箍在他的脖子上,掐的他连气都出不上来,凌昊煜快要被窒息了,他翻着白眼,脚下拼命的乱蹬。
然后,他就感觉自己的脖子一松,他立马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要死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有一瞬间的放松,一双手就扒进了他的衣服,在他身上肆意游走,仿佛有蛇游走在他的肌肤上,惹的凌昊煜一阵哆嗦。
凌昊煜哭喊着向那人求饶,让他放过自己,却刺激的那人眼神发红,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上淫/荡无比。
凌昊煜仿佛再也不想回忆下去,苦笑着看向乐小汐,“你知道那人是谁吗?”
乐小汐心中一紧,眼神游离的错到别处去,她想象不到,还是个孩子的凌昊煜到底怎样长大的,又是怎样在那个恶心的人渣的侮辱中活过来的。
“呵。”凌昊煜轻笑一声,“是乐安烈!”他将“乐安烈”三个字咬的重重的,仿佛要将那三个字咬烂嚼碎。
“那个人渣因为乐安苏向雷绾姝求情,因为她卑鄙的按照雷绾姝的要求置换了两个孩子之后,被放出来了。那样的人渣,怎么不死在监狱!”
乐小汐脸色霎时变得苍白,她的身形晃了几晃,嘴唇嗫嚅,“对……对不起……”她知道,对不起三个字根本不足以抵消凌昊煜的恨,不足以抹去他所遭受的屈辱。
被那个人渣压在身下,被他恶心肮脏的手在身体上游走,被他臭气熏天的嘴啃咬在脸上,凌昊煜屈辱的恨不得自己立马死掉,可那个时候,他连死的权利都没有。
事实上,乐安苏已经盯了凌昊煜好几天了,就在他一脚踏进城南的时候,他就被注意上了。
凌昊煜长的漂亮,却又比女孩子多了一份阳光,让乐安苏恨不得将他囚禁在自己身边。
事实上,乐安苏也是那样打算的,凌昊煜不过是一个流浪儿童,即便第二天有人发现凌昊煜不见了,或许也只是单纯的以为凌昊煜离开了,没有人会关心一个流浪儿童的死活。
那天,如果没有乐小汐出现,凌昊煜很可能成为乐安苏的禁脔。
纵然他如何咒诅自己立马死去,咒诅乐安烈不得好死,他该受的屈辱一点都不少。
乐安烈根本不满足只是单纯的身体接触,他开始撕扯他的衣物,一双手捏着他的下体,狠命的撕扯着,仿佛要将它揪下来,凌昊煜疼的眼泪扑簌簌直掉,求乞他放过自己,他还只是个孩子。
可那个人渣根本不听他的言语,恶臭熏天的嘴直接堵住了他的嘴,肆意啃噬着。
凌昊煜绝望了,他想,如果乐安烈真的做到了最后一步,他就拉着乐安烈一起死,他不会一个人去死,因为那是懦夫的行为,他要乐安烈为他陪葬!
就在这时,一个软软糯糯的声音出现,“啊!你放开他!”紧接着一个小小的声音就冲了上来,狠狠的撞击着乐安烈。
凌昊煜明显的感觉到身上的男人身体一僵,然后他颇为不舍的从他身上爬起来,并且顺手将他拉起来,对着那个声音的主人笑:“叔叔在跟这个哥哥玩。”
就像凌昊煜讨厌乐安烈一样,乐安苏也讨厌那个血脉至亲,她从来不允许乐小汐见乐安烈,而乐安烈之所以知道乐小汐,也都是偷偷摸摸的去瞧一眼。
乐安苏自然是知道乐安烈的小动作,可她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乐小汐不是雷绾姝的孩子,那自然跟乐安烈没有任何关系,可她却一口咬定这孩子就是被乐安烈强奸的雷绾姝生的孩子,因此乐安烈一直以为乐小汐就是他的女儿,乐安烈虽然人渣,但是对乐小汐却是顶好的,他大概也知道,就凭他那样子,这辈子只会有乐小汐一个女儿了。
那个时候,乐小汐才5岁,小小的一团,略微有些婴儿肥,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清澈剔透。
她瞪着一双琥珀色的眸子,警惕的望着乐安烈,小小的身影将凌昊煜挡在身后,软声软气地道:“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乐安烈搓着手想要靠近乐小汐,却被乐小汐躲过了,“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多年后,凌昊煜依旧清晰记得那个时候突然出现的乐小汐,她就像一个小天使,带他脱离了苦海,让他看到了希望,也让他,永远记住了那个小小的身影,她说,“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对不起,谢谢你
虎毒不食子,乐安烈虽然是一个人渣混蛋,但却难得的对乐小汐这个“女儿”有着最后一丝温情。
他大概还有最后一点人性,不愿意在自己女儿面前做那么恶心的事,虽然万分不舍,他还是放过了凌昊煜。
这是凌昊煜跟乐小汐的初识。
没有人能体会凌昊煜当时的心情,他简直要恨死自己了,他的父母不喜欢他,他的生存那么艰难,刚刚还被一个男人当作女人用,如果不是顾忌旁边还有一个小姑娘,他撞死在墙角的可能性都有。
乐安烈离开了。
凌昊煜感觉自己浑身像是被车碾过一样,每一寸肌肤都沾染上了乐安烈的味道,让他恶心的味道。
他将自己裹在破烂的衣物里,埋头默默哭泣。
他想,他干脆死了算了,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像垃圾一样,谁都能踢一脚,谁都能嫌弃。
可是那个小小软软的女孩却蹲在他面前安慰她。
她的双眸亮晶晶的说,他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哥哥。
那个时候,凌昊煜在地上不知道滚了多少圈,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被乐安烈撕碎了,甚至他的身上还有屈辱的痕迹,可她都没看见,她说,“小哥哥,你的眼睛好漂亮,看着你的眼睛,就会不由自主的爱你。”
凌昊煜浑身一震,他也……会有人爱吗?
那个阴沉的午后、那个破败的角落,有一个小女孩对他说,他还是有人爱的。
那一瞬间,仿佛所有的不甘与困苦雾一般都消散了,留下的只有那双亮晶晶的眼神。
那个女孩说,“小哥哥,你的眼睛这么漂亮,你也这么漂亮,你不如走到电视里去,这样就能让全世界都看到这么值得被爱的眼睛了。”
那个女孩,为凌昊煜点亮了人生中最亮、最漂亮的一盏灯。
最后女孩给了他几件衣服,还帮他拿了一些食物,甚至还把自己兜兜的唯一的一毛钱也给了他,她说,“小哥哥,加油!”
凌昊煜离开了城南,不过这一次,他再也不是漫无目的的飘泊,他有了努力的方向跟目标。
辗转飘泊,他终于来到了著名的影视基地,成为了那个地方无数群演里的一名。
虽然他演的都是一些小角色,要么就是一句台词都没有的小乞丐,要么就是被虐杀的小孩,要么就是一个背影,然而,他终究是离梦想近了一步。
做群演条件很艰苦,可凌昊煜从来不喊苦喊累,他比任何都努力,比任何人都能吃苦,连当时著名的影视演员都曾说,凌昊煜是他见过的最有灵气、最吃苦耐劳的小演员,他总有一天会发光发亮。
不过群演也并不是每天都能接到的活,他饱一顿饿一顿,好歹比乞讨的时候能稍微好点,最起码做群演不仅能吃到剧组的盒饭,还能挣点小钱,最困难的时候,他连着几天都没有接到戏,兜里一毛钱都没有,可他都坚持下来了,每次他累的要死,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想到那个软糯可爱的小女孩蹲在一身比烂狗都不如的自己面前,眼睛亮晶晶的说相信自己,说加油,说他漂亮的让人没有办法不爱他的样子。
他够认真、能吃亏、演技好,NG的时候特别少,到最后,他成了那里小有名气的小孩群演,不少导演都制定要他演,他从只有一个背影到有一两句台词,到跟大牌演员搭戏,他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银幕的最中心,最终像那个老演员说的一样,他开始发光发亮,先是大投资、精制作的电视剧里的男N号,然后男三、男二,一步步的成为男主角,当之无愧的男主角。
他开始发光发亮,先是国内,然后国际,最后一跃成为著名的国际巨星,一个眼神就可以让世人疯狂,一个动作就能人所有人尖叫,一句呢喃就能让所有人沸腾。
他成功了,成为最耀眼的那个明星,无数的女演员往他身边凑,无数的富婆给他砸礼物、送豪车,可他通通都看不上眼,他只想找到当年那个用纯净的眼神鼓励自己的女孩。
他想找到她,告诉她,他成功了;告诉她,他用无数本笔记记录了他这些年对她的思念与感激;告诉她,他要跟她在一起,让她做全世界最幸福的女生。
藏在心底的思念彻底爆发,凌昊煜推掉了好莱坞的大片,回到了国内,他要找到那个女孩。
可是他不知道,就在他回国的当天,他心心念念的那个女孩成为了别人的女人。
乐小汐沉默的听着凌昊煜的叙述,他的声音不似雷劲琛那般低沉具有威胁性,反倒有些清冷,就像他扮演的灵月上仙一样,有一种举世皆浊唯我清、遗世独立的飘渺感。
她完全没有那时候的记忆,只是依稀觉得这个地方有些熟悉罢了,她更不知道,凌昊煜曾经遭受了那么多,曾经为她坚持了那么多。
不可否认,乐小汐感动了。
但是,爱情这东西,并不是感动就可以有的。
乐小汐确定她爱的那个人是雷劲琛。
看到乐小汐脸上的愧疚,凌昊煜“呵呵”笑着捂住了眼睛。
他就知道……
他们这里谈话交心,医院却已经闹翻了。
两位妈妈回到病房才发现,不止雷劲琛不在,乐小汐也不见了。
一时间,她们慌的不知所以,立马去护士站找那个护士,可那个护士是B超室的,她们又马不停蹄的赶下去才发现,因为别的病房也有类似的检查,她去帮病人做检查了。
林晚晴慌的浑身颤抖,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还是乐妈妈镇定。
安慰林晚晴,想来乐小汐是被拘的厉害,偷偷跑出去了。
毕竟是她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知女莫如母,乐小汐本就是一个活泼好动的人,让她乖乖在病房里躺了这几天已经是极限了。
不过通过这件事,乐妈妈想着,该跟林晚晴商量商量,不能再这么拘着乐小汐,就算是个健康人被这么拘着也会不健康的。
乐妈妈从来想过,有一天会跟乐小汐的亲生母亲如此和谐的相处。她是造成她们母女生离二十多年的罪魁祸首,不论林晚晴送她进监狱还是让她愧疚一生都是应该的,所以在林晚晴找律师起诉她的时候,乐安苏根本没有反抗,她这辈子,前辈子犯了的错,用后半辈子来赎罪。
那个时候雷绾姝之所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