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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公主的名头,也是好少召些口舌,可偏偏事与愿违,夫君待我也算是好,就是婆婆公公总是对我不满,不满他们的宝贝儿子只娶了一个不得意的公主,对他们的儿子没有助力。
可他们也不想想,如今的尤家不比从前,虽是出了一个清河王妃,可是尤妃与清河王貌似神离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只为清河王生了一个儿子。虽是封了世子,可王爷的心也从来不在尤妃身上。沛国公年迈,世子又是温室里长大的,虽是文学造诣挺高,可论心机又怎比得过那些老奸巨猾之人?
我茫然,之后的路到底该怎么走呢?我实在是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世昌安,吾之心愿
作者有话要说:《(甄嬛传同人)进击的世兰》今日正式完结,谢谢各位的支持。全文十四万余字,是某汐第一篇完结的长篇小说,历时两年多,终于画上了句号。不过番外还是会继续更新的,只是时间不定!最后鞠躬再次谢谢各位!!!'
“这日子过得也真快,一眨眼两年就过去了。”冬去春来,气温逐渐上升,太后的精神也好了许多,“这两年发生的事可真多,真宁你说呢?”太后的语气是和缓而柔和的,她年事渐高,再也无意插手管理后宫琐事,她现在就像是寻常老人那样,侍弄花草,孙子孙女承欢于膝下,她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
有时她闲下来,回忆往事,她总是会想起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她敬仰的先帝,而是摄政王,那个她又爱又恨的人,她蓦然发现,也许这个人才是她此生挚爱,只是他已经死了,是被她朱成璧亲手杀死的。
真宁自当年入京后,再未回过凉州,她和太后为承懿翁主寻了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郡马是护国公府的太孙。即使离太孙继承爵位还有好多好多年,可是真宁并不着急,因为只有这样慧生才能够多过几年安稳日子。她自己远嫁凉州,受尽苦楚,即使驸马心里有她,真宁心中终究是有不满的。她只得了慧生一个女儿,自是希望慧生能够少走些弯路。驸马也从凉州调到了京城,虽是升了官,可管的事少了,能够陪伴真宁的时间也多了,夫妻俩的感情倒是愈发的好了,好似当年刚成亲时。
真宁知道这是谁出的力,只是她不会去感谢她——“母后说的极是,两年前皇嫂刚去,宫里头乱的不成样子。可是两年后呢,凌儿立了太子,还立了新后,宫里头一派其乐融融的样子。”真宁答道,心里头也是很佩服贤妃,不过现在得称呼她皇后了。
“母后也该宽心,世兰进宫多年,早已不是昔日那个任性的女孩了,可心性还是好的。凌儿既是心甘情愿立她为后,就早该知道世兰还是个好的,比皇嫂要好得多。”太后哼哼,只是口上还在逞强:“那样最好,如今可是皇后了,也不容不得她放肆。”
真宁莞尔,母后当真是越活越小,只是怎么她觉得,这样的母后才是最真性情的,也许是被自己的新皇嫂给传染的吧,真宁眼底的笑意是愈发的藏不住。
现在的日子真的很好,每一个人都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着。
“母妃,您就依着女儿,女儿偏生就死心塌地地要嫁给君泽。”绾绾撒着娇,我实在是想笑,却又故意板着脸:“瞧瞧,还真是喜欢人家,八字还没一撇,就叫上别人的名字了。”绾绾不管,死皮赖脸的巴着我,大有我不同意就不放手的架势。我无奈,太宠这丫头果然也不是件妙事。“母妃,如今你都是皇后了,权力该有多大,女儿就那么一点点心愿,您就不能答应我吗?”
我正色:“婚姻大事怎是小小的心愿?不说你今年才十四,就是你十八了,婚姻大事也不该你来决定!”绾绾听了,马上反驳道:“怎会,先前还是母妃说,孤的婚姻要让孤自个儿来决定,可是孤就是喜欢君泽,他也喜欢孤,这不就可以了?”
见我还要反驳,绾绾偏生就装作什么也听不见,索性就直接走了,倒是让我又好气又好笑。
果真是女大不留人啊!
“姐姐又何必担忧呢?胧月已经十四了,早该有自己的想法看法,姐姐又不能陪她一辈子。”世芍劝着我,“绾绾都是这么想了,姐夫也是默许的,姐姐又何必做这个恶人,没的遭了绾绾的厌弃。”
世芍见我还是不悦,又说道:“温仪出嫁,襄妃哭的不成样子,姐姐认为是喜极而泣吗?我不这么认为,温仪喜欢谁,襄妃不知道,温仪一向是那么的乖巧,可就是这样,才叫人摸不透。绾绾这样也是好事,毕竟姐姐知道了她喜欢谁,也不会叫绾绾嫁给了她不喜欢的人。君泽有什么不好呢?除了是赫赫人,他有哪点比不上京城子弟。不好色,不好赌,精通骑射,与绾绾有共同语言,长得又俊俏?岂不是百里挑一的好夫君,绾绾挑上他,还不是绾绾的眼光好。”
我不说话,可是我知道,我已经被世芍说服了,我只是不甘心而已,不甘心我宠了那么多年的绾绾有一日要离我远去,远嫁赫赫,也许这一别就是一世。我不敢想象没有绾绾的日子,这么些年来,在泷儿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是绾绾承欢我膝下,是绾绾见证了我一路上的艰难。我不舍,可是绾绾长大了,诚如世芍所说的那样,我不能陪伴绾绾一辈子,她的道路迟早要她自己主宰。
“天暖和了,御花园里的花又开了。”世芍沉默不语,只是她默默地看着我,眼神是那么的坚定。先是世芍,再是绾绾,我所重视所在乎的人都一个个的长大了,不再需要我的陪伴,我有些吃味,可又是那么的自豪。她们都长大了。
十八年,多少个漫漫长夜,我彻夜难眠,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做的意义,争斗有必要吗?现在我可以很自信地说,真的有必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只有自己成为了主宰他人命运的人,自己才可以坚持自己的本性。
从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而现在是我为刀俎,人为鱼肉。
十八年的心路,我迷茫过,我痛苦过,我不止一次的想要退缩,想要放弃,想要就这么算了,可是我咬咬牙,坚持了下来。这一坚持,就是十八年,六千多个日日夜夜。
我终于可以睡个好觉,我终于不用担心一觉睡醒,我又回到了十三年前那个寒冷的冬夜。父兄早已不在,母亲上吊自尽,妹妹进宫为奴,侄女被人掉包,莫名成为了我的对手——我恨上天,为什么他要这样待我。
可是现在我感激上天,他给了我折磨,他给了我苦难,才造就了今日的慕容世兰。我不会功亏一篑,曙光就在眼前。皇后之位不保险,说废就废,只有太后,只有当上了太后,我才可保得一世安康。我从未改变过这个想法。
可是我又怕了,我怕玄凌某一天从我身边消失,我会接受不了。我爱了他那么多年,也恨了他那么多年,有多爱就有多恨。我恼他的无情,他的多疑,我有爱他的痴情,爱他的体贴。我怕他某一天离开我的世界,我不敢相信这样的日子。
一世昌安,吾之心愿,可我更希望的是,玄凌可以陪着我,陪着我一生一世。
今生无法,来生再续,只愿来生我比朱柔则更早遇见玄凌,只愿来生再也没有宛宛类卿。
我的进击之路,休止符即将画上,爱也罢,恨也罢,都总有一日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人所忘记。
☆、番外1 一步错,步步错(原著齐月宾番外)
齐月宾斜坐在榻上,翻阅着书页。她素来喜静,不喜欢旁边有太多人伺候着,便就随意找个理由,把宫女们都打发出去了,只留着吉祥在旁伺候着。只是她瞧着看的入神,其实心思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她回想起了往事,才发现时间过得真快,七八年便就这么这么过去了。她十几岁进宫,一进宫便封了个贵嫔,过个几年,资历深了,便就顺理成章地封了个妃子。
齐月宾心中有些酸涩,却又有些庆幸:酸涩的是,即便自己再爱皇上,皇上也终究不属于自己一个,他是属于天下的,他是属于后宫的所有妃嫔的;庆幸的是,自己终究能够名正言顺的陪在他身边。就冲着自己是他的第一个妃嫔,他也总是待她比别人好上几分,平时也总能来披香殿坐坐。
齐月宾的耳畔又传来吉祥那熟悉的声音:“容华小主今个儿来的倒巧,娘娘恰巧闲着没事干呢,小主赶紧去给娘娘解解闷吧。”齐月宾瞪了吉祥一眼,口中虽道“你这丫头……”语气却是极欢悦的,忙不迭地吩咐吉祥道,“去把前个儿太后娘娘赏的几批绸缎来过来。”
吉祥口中的“容华小主”是刚进宫不久的慕容世兰,与齐月宾一样是将门之女,虽说有些大小姐脾气,可是心性却是极好的,刀子嘴豆腐心,极得皇上的宠爱。进宫没几月,便是正四品的容华,其势头不可阻挡。他朝封妃,已经是宫里头人心照不宣的事。宫里头那些势利眼,眼瞅着世兰是越来越得宠,便就愈发地对其恭敬起来,就拿例银来说,给她宓秀宫的,足足比和她同为分的吕容华高出了一倍多。
世兰见桌上搁着本书,有些好奇,随意翻了翻,眉头便就一皱:“月姐姐看的书可深奥,我看着头就犯晕。”齐月宾笑道:“让你随便看我的东西,这下好了吧,看也看不懂。宫中就讲究的便是礼数,在我这倒也罢了,没人会追究。要是在凤仪宫,你还像现在这样大大咧咧的,你说说看,谁替你圆场!”话虽如此不中听,所幸齐月宾也就是说说罢了,她就没想过世兰会把这些话听进去。
齐月宾见着吉祥捧着几批绸缎朝她走来,便就对世兰道:“前些日子,太后赏了我一些布料,无奈这颜色太艳,不和我心意。你素来喜欢大红大紫的颜色,你就挑几匹吧。”世兰得了好处,嘴上却也是不饶人:“月姐姐,你也别整日就穿什么淡色的衣服,你还年轻着呢。”话音刚落,便就吩咐颂芝把这些绸缎收好。
齐月宾见此,不禁哑然失笑:“赏你东西,不千恩万谢倒也罢了,这嘴上不能说些好听的。就冲着你这张嘴,也皇后会处处打压你。”世兰嘴一撇,有些不屑:“她朱宜修不过是一介庶女,家世也没高到哪里去,凭什么我慕容世兰要低他一等。若是人人都想吕盈风那样,八面玲珑,处处讨好,这宫中当真是没一点人情味,都装得很。我慕容世兰行得正,做得正,别人爱怎样是她的事,横竖我是不会为了别人而委屈自个儿的。”
齐月宾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有些感叹的说道:“宫里人都是势利眼,惯是会见风使舵的。今见你得宠,便就百般讨好,能把你捧上天去;可明个儿你不得宠了,便就脸一黑,还会给你使脸色。要我看来,再得宠也只是一时的,难道你能够抓住皇上的心一辈子吗?还不如有一个孩子,哪怕只是一个女儿,也好过以后年老色衰,恩宠不再,只能度日如年。”
世兰听罢,久而不语,良久才道:“月姐姐此话倒也是金玉良言,我慕容世兰定会铭记于心。我想,若是我终身无子,我也就认命。可若是我有了自己的孩子,谁要是害他,我拼了我这条命,也要让她血债血还。”
此时的她们不会知道,世兰的一席话在数月后印证了,齐月宾和慕容世兰,曾经情同姐妹,可在不久的将来,她们将会反目成仇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2 不曾后悔(原著慕容世兰番外)
“嫂嫂这话说的可真长别人气势,灭自己气势。不过区区一个贵人,要本宫小心她,还真是高看了她。她若是个识相的,倒也罢了,若她矫情,本宫自是容不得她。这些事还不用嫂嫂多关心。”世兰最近很烦,三年一度的选秀又是要来了,宫中少不得会多些新面孔,皇上的性子她也是晓得的,多情的很。
世兰口中的嫂嫂,是他大哥慕容世松的妻子云氏,与世兰也是自幼便是相熟的。云氏对于自己这个小姑的性子最是了解不过的,小姑如此说话虽是不客气,到底也是把这些话放进心里了。云氏微微叹了口气,人人都道慕容家出了位华妃是祖上积德,上上荣耀。又有谁知道,这些所谓的荣耀慕容家其实压根都不稀罕呢。
世兰一向是保养的极好,本就只有二十来岁,可看起来却是和人家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别,而云氏呢,不过是比世兰大了两岁,看起来却是足足比世兰大了五六岁。
世兰虽然脾气不算是太好,但是对自己的嫂嫂一向是极关心不过的,便就道:“本宫最近得了些珍珠粉,虽说珍珠粉不算什么稀罕玩意儿,但胜在这却是用南海的珍珠磨的。嫂嫂要是不嫌弃,拿些吧。”云氏哪有不要的道理,嘴上少不得一番推脱,心里却是极熨帖的,毕竟是慕容家的姑娘,得了势,终究也是忘不了娘家的。
云氏有些感叹道:“京城果然是京城,连这些在漠北最普通不过的首饰、胭脂都是极奢华不过的。不过我还是觉得漠北好,民风朴实,哪像在京城里,女眷出门还得坐马车,颠簸地头都晕了,在漠北都能骑马上街上去逛呢。”
云氏如此的一番话,世兰已是连连点头,表示赞成,有些恼羞地说:“嫂嫂这话说的,当真是极对的。早些年在宫里头,我不过是一时兴起,骑了会儿马,朱宜修便就是说我的不是。本宫当真是后悔了,当年怎地一门心思地要进宫。以本宫的家世,就算不进宫,随便说户人家,本宫都能横着走,夫君甭想去小妾了。敢娶,本宫便一份休书休了他。”
世兰是越说越激动,声音越来越高昂,云氏想着隔墙有耳,欲拦住世兰的长篇大论,却瞟见颂芝朝她摆了摆手,颂芝轻声对云氏说道:“大少夫人,您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这些日子小姐过得可不怎么好,凤仪宫那位几次三番地要打压小姐,小姐已经跟那位吵过好些次了……”不过颂芝说话间,世兰已经发泄完了,便就恢复了正常,又是往日那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叫嫂嫂看笑话了,本来曹琴默此胎生的若是皇子,那皇子便能够过继到我膝下,我也是算有依靠了。可惜……”云氏的消息是极灵通不过的,又怎会不知道前几个月曹荣华喜得贵女呢?小姑的一番谋划算是落空了。
云氏只能尽量安慰道:“娘娘,你还年轻,总是会有自己的孩子的。”世兰神色有些惆怅,眼眶中似有泪水打转,哀怨的说道:“本宫是年轻,若是本宫不能怀倒也算了,可偏偏本宫能怀,那是个男孩,本宫却是没能护住他,害的他还没有机会到这个世界上来看看。”云氏看着世兰,半晌无话,她也是能够体谅世兰的心情的。她说起来好听,是华妃的亲兄长慕容大将军的妻子,其实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继室,前头那位才是正经的夫人,可惜命薄,生产时就去了,连孩子都没保住。云氏也怀过孕,十月怀胎,生下了一个女儿,也很是宠爱,比起皇家的帝姬待遇差不到那里去,可惜两岁时便就没了。
云氏也曾后悔过,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一门心思嫁给慕容世松,他不爱她,他钟爱原配金氏,她却是千方百计地设计,甚至金氏之死,也有她的功劳。金氏身子不好,整日多思多虑,云氏便就在金氏怀孕之时,整日出入慕容府,还曾设计与慕容世松来了几次“巧遇”,又都被金氏知晓了。金氏家世不算高,不过是一个五品将军之女,而云氏却是正儿八经的封疆大吏的嫡长女,外祖家又是在京城中说得上话的百年世家。金氏对上云氏,是绝无胜利的希望,只是谁也没有想到金氏竟然会死在生产的时候。即便云氏后来作为续弦嫁给了慕容世松;即便云氏很得慕容夫人黄氏的欢心;即便云氏为慕容世松生下了嫡长子。即便云氏做了很多很多事,却都是不能挽回慕容世松的心。他的心已经跟着金氏死了。
世兰没有后悔自己当初走过的路,她想,如果能够重选一回,她也会重复今生的路,她不曾后悔。她爱玄凌,所以说玄凌让她死,她也愿意。她只是在想,如果自己能够再聪明一些,是不是结局就不会的这么惨。
世兰过后,再无世兰。在世兰死后的许多年里,玄凌无数次地想起世兰,想起明艳照人的她,他想,如果在纯元之前就认识世兰,也许自己这辈子的最爱会是世兰,纯元可能只是一个梦。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3 琴音蓦然(原著曹琴默番外)
其实我从未对皇上上过心,真的,从来也没有,一丝一毫也没有。当年我会进宫,不过是一个巧合,一个让我怨了多年的巧合。我爹爹是正四品的地方官,为人耿直,虽名声不错,但却是一直在知府之位上苦苦熬着,只因他为人不够圆滑。
可爹爹却也是待我极好的,他总说,我们曹家不贪图荣华富贵,只希望一家人和和□□地过着自个儿的日子罢了。选秀对于我来说丝毫不重要,因为我打一开始便就打着撂牌子的主意。只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只因皇后的一句“这曹氏瞧着倒是不错”,就这么一句轻描淡写的话,改变了我的一生,让我进了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紫奥城。
在一众秀女中,我是最不起眼的一个。我与史湘芸同住棠梨宫,那是最偏僻不过的,人人都道,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