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唔唔唔,她一定是走了狗屎运,还以为她的男朋友会很保守,没想比她还心急。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午夜子时”四个字?她用现代人的逻辑思维进行推理,一般说来,一对男女交往了一段日子,如果某次约会玩到深夜才回家,结果不就是……嗯,她是该接受还是该暂时放放风筝呢?
算了,懒得去想,顺其自然吧。反正以庄小王爷的性格,他们真要生米煮成了熟饭,她可是马上就能做王妃,那不正是她梦寐以求的美好未来吗?
第二天,她兴致勃勃地如时赴约,来到桃园门前。可谁想等了快一个时辰,都没见到庄仰哲半个影子。
他……他怎么可以失约呢?她不相信自己看错人,他们俩不是没约会过,庄仰哲哪次不是提早等她,怎会无缘无故放她鸽子?楚晴可怜巴巴地望着来路,感觉身上有些发冷,垂头丧气地要回王府。
而正在这时,一个官府家丁模样的人叫住了她:“请问您是不是楚晴郡主?”
“嗯,干什么?”她没好气翻翻白眼。
“小的是庄小王爷的差人,小王爷派小的转告郡主,京城有事,要他立刻回去。”
第4章 追你追到京城去
“郡主!郡主你慢点!等等我呀!”
前边楚晴在跑,后边冬哥在追。好一个烈马狂奔,楚晴从不知道自己跑起来也有博尔特的速度,把冬哥甩出老远。
到达庄仰哲落脚的驿馆时,白衣公子刚要上马车,一只脚还在地上。她一边大叫“仰哲!等等”,一边气喘吁吁的抹胸口,原来田径运动员的训练,真不是人人都承受得了的。
“晴儿,你……怎么会……”庄仰哲脸上流露着诧异的神情,像是觉得意外,又像在担心她的身体,忙上去扶住她。刚一触到楚晴的后背,发现她竟然连外衣都汗湿了,他的指尖情不自禁地颤动几下,说不心疼那是撒谎。
“为……为什么突然要回京?”她上气不接下气地问着,半天才站直身子。
“对不起。”庄仰哲轻轻拥她入怀,抚着她被汗浸得湿淋淋的头发。楚晴抬眼看他,却见他的眼神游移不定,似有什么隐衷,仿佛正犹豫要不要对她坦白。
她该追问下去吗?她思索着,自他们交往一个多月来,感情虽发展迅速,但说到了解对方,这个时日仍然很短。楚晴虽然天性刁蛮些,可一向不爱卷入复杂的事,罢了,不要那么鸡婆吧!只要他心里有她,这不就已经足够了吗?
“我回京之后,会马上托人给你报平安,晴儿,只要我一有空,就飞鸽传书到沧原,好不好?”他柔声安抚着她。
楚晴能感觉到他对沧原、对她的依依不舍,不知是哪里来的一阵勇气,像一种无形的力量,推着她踮起脚尖,深深吻上了他的唇。
他的身躯开始是僵了一下,很快便生涩地回应起来,这会儿,还是他们俩第一次亲吻对方,好久好久,才肯放开。
终于,楚晴眼泪涟涟地送庄仰哲上了马车。马车越来越远,她不由自主地唱起学友哥那首经典的《吻别》,刚刚才追上来的冬哥掏出手绢,苦着一张脸给她拭泪。
吻别虽然真的很浪漫、很深情,可是?庄仰哲竟去得如此匆匆,连定情信物也没给她留下一件。
“郡主,你眨眨眼,别吓唬我啊。”见她愣了许久,冬哥又大惊小怪了。
楚晴夺过那张手绢,一把擦干眼泪,冲冬哥无奈地瞟了两眼。只不过,她刚哭的时候,真没眨眼吗?那她的哭相是不是很美,让马车上迟迟难以转头的庄仰哲印象更深刻、让他永远忘不了她了呢?
唔,要是这会子能穿回现代去,她还得继续去参加选秀,她发现她的明星潜力还不止如此,除了唱歌、作词作曲,当个演员都绝对有能把什么四大花旦、四小花旦全pk下马的功力。
收起伤感,她正要臭美一番来进一步安慰自己,不料一个人影和她擦身而过,油腔滑调就是一声:“相思之苦不好受,要不要另找个人怜爱?”
世界上有种人,天生就是她的克星,甚至是她的瘟神。老天爷,你让姐一次又一次栽在他手上,也该够了吧!为毛姐每次倒霉的时候,还是要碰上他?
“好凶恶的眼神,我的小郡主,莫非你是太久没看到我,由爱生恨?”荣渊一如既往口无遮拦地调侃,他从不大笑,只是阴恻恻地笑。
冬哥上前替主子挡着,冲荣渊哼一声:“荣大人,我们郡主已经名花有主,您还是少来招惹她为妙,否则……否则别怪庄小王爷不客气。”
“呵,有庄小王爷的疼爱,连丫环都能跟我理直气壮了?”
荣渊冷笑着摇摇折扇,斜着眼睛瞅瞅冬哥,又对楚晴眯起一只眼。
“郡主,跟那位小王爷亲亲小嘴,很享受么?我看你的表情也不像太舒服嘛。不知你寂寞的时候,是否仍会想起我,披着我送给你的斗篷呢?”
“你的破斗篷?我早拿剪子剪成碎布扔了,别以为你偶尔装一回好人,我就会对你有好感。人呢?不管男人女人,都有种东西叫做自尊心,而我这人天生爱记仇,一辈子不想看到你,已经很便宜你了,ok?”楚晴不想和他纠缠不清,转身大步踏上归途。
“大人,您不会真的喜欢上那位郡主了吧?”旁边的深巷中,走出一个头戴斗笠的男人,慢慢踱到荣渊身旁。
“你想说什么?”荣渊没有转头看他,依旧目送着楚晴远去的背影,只收起折扇,将双手背在背后,鼻孔里发出冷漠的“嗤嗤”声。
那人声音虽低,却似在提醒着他:“长公主和庄驸马为何让儿子来沧原,如今为何又匆忙赶回去,您比谁都清楚。太尉大人让下官随从,只是不想让您一度因为某些琐事忘了真正该做的事。”
“你觉得我是那种做事没有分寸的人?”荣渊侧脸,犀利的目光电射直至那顶斗笠下。
“下官不敢,下官只是……”
“万渠,天底下不是只有女人会嫉妒,男人一样也会,但别怪我没告诉你,嫉妒也是该有分寸的,倘若过了头,只会伤害到自己。至于你我二人,究竟谁行谁不行,太尉大人自有判断,根本不必在意。”
荣渊抬首眺望远方的天宇,黄白色的太阳,已被黑云渐渐遮挡,失了光芒……
穆亲王府,因为有楚晴的存在,平日里从不缺少欢笑。而最近一段日子,王府中却安静得可怜,颇有些不正常。
俱乐部的兄弟姐妹们也从冬哥听来传说,说是郡主生病了,接连好几天茶不思、饭不想,还时不时会发呆,结果大伙儿一致肯定:相思病。
而且,楚晴似乎还病得不轻,有一次荣涣到王府送几件铁器,找冬哥和他同去账房拿银子,正巧被楚晴撞上。楚晴突然就笑嘻嘻地掐小正太的脸:“荣涣啊!你长大了,也该娶个老婆了是不?我把冬哥介绍给你,你看咋样?”
那天,荣涣当场被吓得魂飞魄散,跑都来不及,冬哥却窘得哭了鼻子,去找荣涟诉苦。
“荣涟姐,你说这该怎么办呀?我真担心庄小王爷再不写封信送过来,郡主早晚会疯掉的。”冬哥一张脸已经变得比苦瓜还绿。
荣涟一面绣花,一面毫不在乎地摇摇头:“你不用再担心郡主了,她不就是日思夜想,想见那位小王爷吗?我今儿给王妃送新绣的手帕,你猜我听见王爷和她说什么?”
“什么?”冬哥疑惑地望着她。
“王爷说,皇上派人从京城送来圣旨,说是长公主的意思,请我们王爷全家搬去京城居住。你想想,长公主不就是庄小王爷的娘吗?与其说是她的意思,不如说是那位小王爷的意思,穆亲王府全家搬去京城,那咱们郡主不是就能和他见面了?”
荣涟一番话,令冬哥高兴得手舞足蹈。而正在此时,只听见后院门前一声欢呼拔地而起:“yeah!”
好消息就是最好的良药,楚晴的相思病立即“药到病除”,当天便活蹦乱跳起来。原本,她还打算“飞家”,换微服一路追到京城去,如今看来,又是天降鸿福。全不用她操心,馅饼自然而然就掉进嘴里,还是她仅仅吃过一次却永远不能忘怀的意大利馅饼——美味啊!
才不过半天时间,整个穆亲王府上上下下全都知道了要搬家进京的消息。楚晴冒汗,这真比狗仔队散播八卦新闻还快,她都没急着收拾行李,冬哥已经稀里哗啦地把她的随身细软都收拾完毕,就等搬家那天到来。
四五天时日,说快不快,说慢不慢,终归还是等到了。
从沧原到京城鹤平,需要八天左右的路程,尽管楚晴迫不及待想见庄仰哲,但在旅途中要过上八天那么久,她依旧汗得不行。临上马车时,她真希望老天爷能可怜可怜她这个从现代穿越来的家伙,恩赐给她一架私人飞机……不,其实她的要求也没那么高,私家车,私家车就好。
可很快的,她就似听见脑袋里传来另一个自己的声音:“奶奶的,做什么白日梦?这地方、这时代,有辆马车都不错啦!”
说起这里是大平国,离不离开沧原都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楚晴这会儿却发现自己错了。虽然要搬去京城,沧原的旧王府仍然会留着,荣涟、荣涣姐弟俩跟一半的家丁、丫环都要留下,两拨人即将分别时,都哭得跟泪人似的。
最让楚晴感到意外的是,荣涣突然从人群中钻出来,大步流星地走到她面前,二话不说就把一件用布包裹着的小玩意儿塞在她手里。“郡主,这是我前几天才打造的匕首,保证削铁如泥的,万一路上遇到什么危险,至少得带件防身的兵器,这玩意儿好歹是铁的,使起来怎么都比木的管用。”
“荣涣,你……专门给我打造的?”楚晴看见他的眼神,要是她有够高大,这一刻怕是就要虎躯一震了。
她可从没想过,荣涣那小正太还有如此像个铁血真汉子的时候,就他刚才说话那语调,和平日里相比,完全变了一个人,让她无端想起和荣渊第一次见面那时的情景。
呸呸!楚晴,好好的干嘛想起那个死贱男?小正太啊!你还是去整整容,别那么像你哥吧。
拜托,不要像你哥那样对姐放电,姐已经名花有主,就算没主,也不敢考虑比自己小的男人,避免以后上街被人说带个儿子……楚晴不再询问,接了匕首揣怀里就钻进马车,赶紧放窗帘。神啊!要再见着那一张张泪流满面的脸,自己都得泪流满面。
马车上路,楚晴方才拉开窗帘一角,对着大伙儿大喊一声“goodbye”,然后把泪水强吞进肚子里,鼻子仍然酸酸的,那滋味真不好受。她总算体会到了余老先生写《乡愁》那首诗的含义,而整整三年来,她竟头一次感觉,她有些想念现代唠叨、古板、不讲道理的爸妈了。
一路上,马车簸啊簸,楚晴怕自己被簸得晕车,干脆在车上打瞌睡。幸好,穆亲王夫妇俩在另一辆车里,她和冬哥坐一辆,否则当着爹娘的面流口水,就太没形象。
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问马车夫方知他们已出了沧原城,到了东北的凤潭城郊小镇上。
由于事先打过招呼,他们每到一处地方,都能直接去官府指定的驿馆落脚,不用在马车上过夜,就是楚晴旅途中的一大好事,凤潭的驿馆看来也打扫得够干净,应该不差。
“我爱洗澡皮肤好好,嗷嗷嗷嗷——戴上浴帽好多泡泡,嗷嗷嗷嗷——”
泡在黄木浴桶里,楚晴一边唱歌一边享受花瓣澡,想不到这驿馆的服务还不错,能摘到新鲜的桃花瓣给她泡澡,此时不享受,更待何时?
她轻轻松松地闭起眼睛,真想一整夜就在水里睡觉。可此刻,她却听见不远处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
妈呀!怎么有个男人在浴房里!看见一堆干柴后面的一只长黑毛的脚杆子,她吓得差点从桶里跳出去。
那男人从柴堆后露出脸来,靠!这家伙蒙面的!一见蒙面人,就知来者不善,楚晴想大叫,却终究慢了半拍,被那男人一下子扑过来,伸手捂住了嘴巴。
天哪,他是什么人,想要干嘛?听他呼吸急促的声音,通常的判断就是劫财兼劫色,偏偏她这会儿身上啥都没穿,不敢从浴桶里出来一脚废了那家伙,可是?难道她就要任人宰割,变成砧板上的肉吗?
“姑娘,我一会儿放开你,你千万别大叫,我保证不会伤害你。”蒙面男凑到她耳边低声说话,倒让她惊奇。
好有磁性的沙哑声音,噢,这家伙不去录唱片简直可惜嘛!
楚晴点了点头,因为“女人的直觉”感到,这个蒙面男似乎并没有恶意。蒙面男放开了捂着她嘴的那只手,她猛然看见,对方的左臂上竟缠着一圈圈白布,起码三分之二都被鲜血染成了暗红。
“大,大哥,你……不会是在被人追杀吧?”楚晴头一个反应就是如此,那些电视剧里通常出现这种情况,只有被追杀的可能性,而某女角利用澡堂来给人作掩护,很常见很大众。
蒙面男睁大眼睛,直瞪瞪地盯着楚晴,不是让人想歪的那种,而是把她当神一样崇拜的目光,又好像有些惊讶。
楚晴确定他眼球渐渐往上移动,没故意偷看不该看的东西,暂时松懈了些,朝他使个眼色:“这么说就是真的了?喂,我话说在前头,我可以让你在这里躲一会儿,不过你最好别耍花样,否则……”
“放心,最多半个时辰,我一定走。”蒙面男使劲点头。
这时,楚晴隐隐约约听见外面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来得快,也去得快,没过多久便消失了。她回头看看捂着手臂的蒙面男,见他长长地舒了口气,靠在墙壁上,活像那什么完事之后筋疲力尽、直接倒下榻的动作。
“外面经过的那些官兵,就是追杀你的人?我说大哥,你到底犯了啥事呀?”此时的楚晴,已根本不在意自己危险不危险,倒像跟那蒙面男很熟似的,开始八卦起来。
蒙面男右手握起拳头,举到胸前,还挺有梁山好汉的范儿:“姑娘,多谢你的救命之恩,往后若有机会,定当涌泉相报。总之请你相信,在下并非恶贼,只怪朝廷腐败,逼人不能不起来反抗。就此拜别,后会有期!”
楚晴听得一头雾水,没弄清究竟怎么回事,蒙面男已推开窗户,一纵身跳了出去。囧啊!这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会是害怕看见天生丽质的她控制不了心智,趁还没那个啥火焚身之前,赶紧当快闪族吧?
她拿浴巾擦干身体,穿好衣裳,没叫冬哥过来,自己走到门前,推门往外望了望。
蒙面男的身影早已经不见,忽然一低头,她却看到门槛的缝隙里夹着一张写着字的红边儿小纸片。嘿!这是那蒙面男留下的吗?想不到这个时代的人还随身揣名片!
不对,这小纸片不像是他不小心掉下来的,要是不小心,会刚刚好就掉到门槛细细的缝里?哼哼,哼哼,果然是对姐一见倾心,想有机会和姐再见面……她笑了,笑得比平时“阴险”好几倍。
“殷……大……鹏……”盯着那张小纸片,她又好气又好笑。
纵然没看见那蒙面男的整张脸,但就凭那一撮撮黑黑的长腿毛,楚晴至少能判断出那家伙是个脑袋有点少根弦的粗汉子。可是?“殷大鹏”这名字也太土了点儿吧?
更喜剧的是,那张小纸片上的红色边儿跟红字,原来是用血写的,百分之百就是他沾了自己伤口上的血,背面翻过来,还画着个鲜红的桃心。你爷爷的爷爷的!这个时代的人,居然还有这种泡mm的办法,连桃心代表什么都知道,够fashion!
她悄悄回到自己房间,点上一根细蜡烛,把那张纸翻来覆去看了半晌。起初是感到很有趣,但慢慢的,她越想越不对劲。
那个殷大鹏终究没对她露出脸,却丢张名片给她,记得他提到过什么“朝廷腐败”,我的妈呀,难不成是反贼?不对啊!如果真是反朝廷,那她老爹穆亲王不也是朝廷的人,那家伙不会不知道吧。
她咬咬牙关,赶紧将那张纸放到烛火上烧,直到烧成灰烬,她才稍微放松,又叫来冬哥,说这驿馆有人到处乱扔果皮纸屑,让她把四下里打扫干净。“别问为什么?姐今儿就是看着驿馆到处都不顺眼,叫你扫,你就给我扫。”
不管冬哥有多不情愿,这回她宁可别人心里不舒服,也不能不做善后处理。倘若殷大鹏真是反贼,在这间驿馆中留下了什么东西,连累她不要紧,可千万别连累了她的老爹老娘。
而庆幸的是,她担心过头了,驿馆中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物件,第二天,他们一家人安心起程,继续前行。
接下去的几日,殷大鹏再没露过面,楚晴闭上双眼坐在马车中,就当自己做了场怪梦。的确,在这种时候,她没空去思考那些跟她无关的事,她只想下一秒便见到庄仰哲,以解思念之苦。
马蹄扬尘,一路向东,目的地,是楚晴从未到过的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