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双手攀上他精瘦的腰身,紧紧地抱着他,这一刻,她突然想感谢上天,把她带到了这里。在这里,她找到了她喜欢的人,她抱着他,心从来没有过的满足,在现代,她一直以为自己二十六岁后,就跟爱情绝缘了,所以她从不刻意去追求,当父母为她的婚姻大事急的团团转时,她依旧一副顺其自然的样子,她从不敢奢望,也不敢再去尝试,其实一个人,过的何其自在啊。
可是现在,她想好好珍惜,她从来都是固执认死理的人,没有时她不会强求,一旦拥有,便是失去生命,她也会守护她珍惜的人。
李倾城斜靠在马车的软垫上,昏昏欲睡。锦儿去了另外一辆马车照顾檀香,而冯小怜以照顾她为由便和她同坐在一辆车上。
马车又开始轱辘轱辘地行走在山道上,经过半夜的折腾,无论人还是马都有些困倦了。马车行得很慢,也很平稳,可车身不时轻微的摇晃,她脖子上就一阵钻心刺骨般疼痛。她疼的龇牙咧嘴,冯小怜一直守护着她,双眼几乎没闭过,她原想叫她睡会儿,但话未说出口,便抵不住如泉水般疯狂的睡意,沉沉睡去了。
李倾城这一觉睡得异常安稳,脖子上的伤口原本火辣辣的疼着,她在睡梦中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伤口上抹了一层东西,她只感觉到伤口处一阵清凉,便再也感觉不到疼痛了。隐约间,她似乎听见冯小怜喊了一声公子,她想睁开眼看看,也不知是药物的作用,还是身体机能太疲乏,总之,她很快便失去意识彻底进入梦乡。
待她清醒时,窗外一片大亮,马车已经开始行驶在宽阔的大道上,自车窗外看去,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在高远的天穹下是一片宽阔的平原,平原分布在道路两边,因是初春,平原生机盎然,一片嫩黄色的绿草恍若一张天然的绿毯铺展在这片宽阔的大道上。
她看着如斯美景,忍不住深深吸了口气,感觉整个人顿时一阵神清气爽。
“伤口可还疼?”
宇文邕在她吸气的时刻早已来到了她身边,他低着头,看着她,深邃的眸子一片清明,今日他换了一身蓝袍,玉带束发,面容清俊,颇像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她嘴角含笑,眼睛半眯着,刚想调戏他一番,却听见一阵咕噜声自她腹中传出,她咧嘴一笑,神色窘迫,她的肚子可真会煞风景。
他看着她,一言不发,原本清亮的眸子微眯,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自眼角闪现。俊逸的面庞一片柔和。
“停车,暂作休息。”
他一声令下,马车便稳稳当当停在了道路上。
☆、第四十四章 分道扬镳(三)
古代的天空总感觉比现代的要蓝得通澈,空气也是前所未有的清爽醉人。
李倾城胡乱填饱肚子后,便开始漫步在眼前这片偌大的平原。古人常说温饱无愁思,可在她这儿,仿佛所有人们认准的道理都是相反的。人这种动物其实是很矛盾的,什么都没有时,总幻想着拥有所有,当真正拥有时,又开始患得患失。
她脚踏绿地,耳听微风,头顶是一片汪洋般宽阔的天穹,一片片白云仿若一叶叶扁舟,在上面轻轻飘荡,她仰头看着那些漂浮的白云,突然有些想家了。
现代的日子虽说平淡无奇,也算是岁月静好,如今每日就好像踏在真空中,没有一点真实感,也没有一点安全感。
她是一个习惯固守心中净土的人,人一旦过了某个年龄,就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人生一世,其实挺短的不是吗?老天爷故意将她带到这个时代,难道就是为了打破她的生活,让她来一段武侠小说中所说的荡气回肠?她不懂,她真的越发搞不懂了。
她一个人在草地上走了很久,她整个人却始终不在状态,她很想一个人静静,她的心情怎么就无缘无故的低落了。
“公子,长安来信了。”
冯小怜换了一袭白裙,来到男子身边,将一个小小的竹筒递给他。神情淡漠。
四弟,计划有变,速回。
几个仓遒大字写得极是用力,可想而知写字之人心情是如何急迫。
宇文邕看着绢帛上的大字,冷峻的面孔毫无表情,眉头蓦然一皱,握着绢帛的手骤然收紧,丝质的绢帛立马变形,修长的手指因用力过度,微微有些泛白,冯小怜看着他,精致的面容上略显担忧。
她欲开口问,却见他突然抬头看向不远处身着湖绿色衣裙的女子,幽深的眸中闪现一丝无可奈何。她感觉他的脸色很不好,眉头紧紧地皱着,神色深邃,似乎在与什么作思想斗争。
“皇兄有危险,我必须马上赶回去,你陪她去北齐,务必护她周全。”
“不,公子,让小怜陪你回长安城,小怜不放心公子一人,还请公子准许。”
她看向他,一双潋滟的水光眸子似在极力恳求,苍白的脸上满是坚定。语气也是从未有过的笃定。她要保护公子,这是她一生的使命。
“小怜,保护她,这是命令。”
宇文邕回头看着她,神色严肃,语气冰冷,她看着他的眼睛,心却一点点凉了起来,她知道他是不会让她跟着他回去的,他是她的公子,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表情,代表着什么,她都知道,他的公子一旦做出了决定,便是千万骏马都拉不回的,而这一次,他的表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深刻,可她不想让他一个人回去。宇文护心思如何,她怎么会不知道,他明知道长安城暗藏汹涌,他却不要她跟着他,他怎能如此。
她睁大眼睛,眼里满是不可置信的泪光,她的公子怎么能这样,怎么能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而不顾自己的安危,更重要的是,他怎么能让一个跟了他这么多年的女子去守护另外一个女子,诚然她的命是他给她的,可她只愿为他而死,其他人,生死又与她有何相干。
“公子,小怜恳求公子让小怜陪您回去,倾城妹妹这边小怜会派人好生护送,一定将她安全送到北齐,公子…”
“小怜,别说了,我不能陪伴在她身边,除了你,其他人我不放心,就这么决定了。”
“公…”
宇文邕说完,不容分说,便朝远处的人匆匆走去。
冯小怜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一句公子未说出口,人已经离她很远了。她颓然的站在原地,神情悲伤,心痛如割。白色的衣裙在风中呼呼作响,仿佛一个人在低声呜咽。
李倾城站在草地上,看着天边的游云,神情恍惚。她早该知道,她所拥有的东西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根本经不住时间的折腾。
宇文邕跟她说他可能要走了,她一时有些懵了,随即对他淡淡的笑,只言不语,始终咧着嘴,好像笑得很开心,她渐渐感觉脸上有些僵硬麻木,嘴角的弧度始终如一,她笑着笑着,感觉眼睛干涩,鼻子微酸,眼神也变得一片朦胧,心也渐渐开始酸疼起来。
所有开头的美好不过预示着结局的悲惨,她本就不该奢求太多,更不应该乐不思蜀,他是宇文邕,将来的北周武帝,是乱世的终结者,而她呢,她是谁?她是一个没有过去未来的,一个突兀的出现在这个时空的匆匆过客,她与他本就不该,不该在一起,现在,他就要离她而去了,以后,他们没有以后了。
她背对他而立,仰头看着天空,尽量不让自己哭的太狼狈,微风过处,淡青色衣袂翻飞,三千漆黑的发丝在纤瘦的后背恣意飞扬,她感觉有几根发丝飞到了她眼中,她的视线一片模糊。她的心好乱,就好似她刚从九重天落入凡间,这种毫无归属的陌生感让她茫然无措。
宇文邕一直静静地站在她身后,面容清俊,神色忧伤。他走近她,伸开双手,将她揽入怀中。
她靠着他温暖的胸膛,浑身一怔,一滴滚烫的泪水顺着洁白的脸庞滑落,她闭上双目,双手抚上腰间的手,神情悲伤。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何他们不能长相厮守?今日一别,此生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一面了。
“等我。”
宇文邕薄唇吻过她的耳际,声音嘶哑深沉,她听得心一颤一颤,她想叫他别走,可她说不出口,他们原本是两条毫无交集的平行线,纵然强行交叉在了一起,总有一天也会分开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感觉腰间的手渐渐松开,而身后的人也如一阵清风般渐渐消散,她呆站在原地,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泪水如断线珍珠,他们始终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只能任人摆布。
宇文邕牵过疾风,回头看了眼远处的女子,随即翻身上马,神情冷漠。薄唇始终紧紧抿着。
“公子,千万当心。”
冯小怜一脸忧伤,神情悲凄,一双潋滟的眸子如同一面波澜起伏的湖水,里面波光粼粼,荡漾着万千不可言说的思绪,宇文邕看着她淡淡点头。
“驾”
李倾城听着嘚嘚的马蹄声响起,她的心徒然一落,她迅速转身,看着渐渐远去的蓝袍公子,突然发足朝其拼命跑去,她提着繁琐的裙子,跑的飞快,她的前生加上今生都没有这般不要命的跑过,她要告诉他,她会等他来接她,耳畔风声呼呼而过,她的脸如同被刀子割过一般,脖子上的伤口也剧痛不已,她却好似根本没有感觉一般,她一心一意只想追上那马上的人,只想跟他道别。
“宇文邕…”
她边跑边叫着他的名字,她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身体如同灌了铅似的,十分沉重,而随着马蹄声渐渐远去,她的心也渐渐冰冷。
“阿邕”
她几乎是撕心裂肺般的喊出这两个字,而她整个人也累得跪倒在草地上,神情狼狈。她大口大口呼吸,感觉自己快要死了,她知道她没能喊住他,耳边的马蹄声早已微不可闻,她秃废的坍塌在地,脖子一阵刺痛,感觉一丝丝温润的热流不断浸透白色的纱巾,鼻间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她突然干呕起来。
而宇文邕在听到阿邕二字时身形一顿,立马勒住了缰绳,一个漂亮的翻身,便下了马,朝着她跑来的方向跑去。
“你怎么就不知道爱护自己,就凭你也想追上疾风。”
虽是苛责的语气,李倾城却听得心中一喜,她茫然地抬头,便见他站在她的眼前,长身玉立,器宇轩昂。
她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一下子便从地上跳了起来,一把扑进他的怀中。
“我忘了告诉你,我会等你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许忘了我,更不许近女色,每日要给我写一封信,要勤奋思进,最好尽快将宇文护这个毒瘤消除,还有,要替我照顾好姐姐,她的一生也够苦了。”
她埋在他怀里,抬头仰望着他,字字珠玑,语速很快,幸好宇文邕并非常人,不然还真听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他含笑着看着她,双手捧着她的脸,嘴角一扬,她还待说什么,。
“唔…”
接下来的话都淹没在了这个漫长的吻中,宇文邕轻轻地摩挲着的唇瓣,深邃的眸子一直看着她的脸,她眼睛睁的老大,满是错愕,这个吻,来得如此猝不及防,这可是她在古代的初吻,她不知自己的初吻早就没有了。她脑子一片空白,之后的事情她毫无印象。
好久好久,感觉已经是地老天荒了,她看着他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倒影清楚的出现在他眼中,她看着天空的白云,听着耳边的风,她的心似奔腾在旷野的马,无拘无束,好不自在。
作者有话要说:行文很是随心所欲,文笔拙劣,只不过为了圆很多年前的梦,故而笔耕不辍。
文中亦有胡编乱造处,应剧情所需,本人实在惶恐。希望快些结束恶梦。
☆、第四十五章 虞州遇小白
宇文邕走后冯小怜却留了下来,她们整日共乘一辆车,檀香锦儿两人则另乘一辆车紧随她们而行。
李倾城整日除了吃就是睡,再不然就是趴在窗边儿发呆,一路风景秀丽,在她眼中也不过尔尔,她对所有东西都失去了兴趣。冯小怜也状似木头,两人很少说话,便是说话,也是冯小怜开口问她伤口怎样?还疼吗?她不是嗯,就是不,几个简单的字便是两个人所有的对话内容。
李倾城如此,是因为她在思考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冯小怜如此,是因为她在担心宇文邕。两人各有心事,互不干扰,相处得倒也不错。
经历那次山贼后,宇文邕才回到长安城没多久便派了几十个身手不凡的人来,一路在暗中保护她们,不过说来也奇怪,她们这十几天也曾跋山涉水,路过荒山野岭,却再也没有遇到过山贼,一路顺风顺水,行驶得极顺畅。
冯小怜对此倒没多大反应,她在想宇文护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据他们的探子来报,早在他们未遇见山贼前,就该遇上宇文护的人马,可事实并没有。
为何他迟迟不动手?难道宇文护另有打算,可公子如今已经平安抵达长安。
她想不明白,索性也不去想了,宇文护这人满腹心机与算计,她很难搞懂,不过,她相信,时间会让所有的阴谋诡计渐渐浮出水面的,他们,需要的是等待,她相信公子。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马车终于抵达了离两国边界最近的一座城池——虞州城
与绝大多数城池一样,虞州城的建筑风格和规模都和华州城、思州城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这座城里驻扎的军队很多,大概是因为它靠近边界的缘故,北周王朝为了保护城池的稳定安宁,故而调兵遣将,将它围得水泄不通,杜绝了北齐侵扰它的可能性。
李倾城一行人经过细细盘诘,最后顺利进入城里。
此时已是日落时分,马车在一家装潢华丽的客栈前停了下来,她们此行花的算是公费,李倾城虽觉得奢侈,却也十分受用得紧。在现代尚且有贫富差距更何况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古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她就是朱门中的小姐,她觉得自己享福的日子快不长久了。
分配好住房后,在檀香锦儿两人的伺候下,她舒舒服服的泡了澡。然后懒懒的睡趴在床上,盯着床顶的蚊帐发呆。
晚膳后,借着消食的缘故,她带着檀香锦儿两个丫鬟,在虞州城的大街上溜达。这座城池守卫森严,但夜晚街市的繁华却丝毫不逊色于其他城池,按理说这古代的夜市在宋代时方才真正开放,在唐代都是有严格要求的,而她在北周见到的这些个街市都是别具一格的热闹。她甚至有些怀疑她读书时的课本是骗人的。
不过只要略加思索便能够想明白,魏晋南北朝,五胡乱华,天下尚未真正安定,又何来那么多的规定,人活一世,不就图个热闹,图个开心,何必将自己桎梏在一个特定的模式里,整日郁郁寡欢,悔恨终生。
她突然有些喜欢这个朝代了,她在街上看见过很多少数民族人士,他们有的穿着自己独有的民族服饰,有的操着一口家乡口音,在街上或买或贩,无拘无束,她所见过的,和汉人们相处的都很好,其实这才像一个国家,没有肤色种族歧视,更没有身为汉人的高傲蔑视,这是一个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朝代,是中原人和少数民族大融合的时代,抛去其表面的血腥暴力,其实给后世留下来的又何尝不是一种珍贵的历史回忆。
现代五十六个民族俨然成为了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家庭里,人人有爱,人人团结互助,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繁荣昌盛,没有平民百姓,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这种历史根源,难道不是来自于这千百年的历史的积淀吗?
她第一次感觉到有些幸运,能够亲自见证许多历史上存在的大事件的发生,未来如何,她根本就无需自寻烦恼,活在当下,未尝不可。
街灯如织,人烟稠密。檀香锦儿两人到底还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两人一到街上,看着路边的摊子,眼睛就没眨过,一对小小的脑袋随着人群左看右看,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李倾城看得想笑,早知如此,就不该带她们出来了。
一条街逛完,也没见到啥新奇的东西,她感觉索然无味,决定找间酒店喝两口烧刀子,解解闷。脖子上的伤口虽说未痊愈,喝酒应该不成问题。
好在这街市酒店不少,她方才就曾路过一家,她想了想,决定继续往前走,果然没走多久,便又是一家酒店,这间酒店装潢陈旧,显然有些年头了,外边看去,规模也不大,此刻虽说是夜晚,出来买醉的人也不少,因为她在外面就能看见里面灯火通明,人影穿梭,晚风吹送下,还能够闻到缕缕酒香。
她整了整衣襟,每次出门,必定是男装,理由无他,方便好行事儿。
正迈步朝酒家走去,背后被人狠狠一撞,她一个趔趄,差点跌倒。
“小,公子,你没事吧。”
檀香锦儿两人见状,忙上前扶住她,急切地出声问道。
她感觉后背一阵酸痛,也不知哪个挨千刀的撞了她一把,等等,这个桥段,她忙伸手探向腰间,真真了不得了,她推开檀香锦儿两人,转身向身后望去,人潮如海,撞她的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气得差点跌脚大骂,天子脚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这下可惨了,这小偷顺手牵羊,牵走的却不是她的银子,而是她用来救命的玉雪丹,作为现代人的她,自来到古代后,为防如此狗血的剧情的发生,她将自己的每件衣服都进行了改造,在贴近胸口处缝了个包,专门用来装钱,这样以来就不担心被偷了,在古代,她不得不长点心,有钱可是能使鬼推磨的。可是,今日洗完澡,她换了一件新衣服,而这件衣服她忘记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