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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洛克菲勒回忆录-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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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的是,尽管家庭管教和基因遗传相似,兄弟姐妹之间却有着巨大的差异。最大的两个—巴布斯和约翰—首当其冲地受到父亲自己严谨的教养和刻板个性的影响。
在我最早的印象里,巴布斯已经进入了叛逆阶段,而这个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持续了她的整整一生。父亲显然希望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做的事情让他觉得是有教养女士所应当做的。他的确很宠爱巴布斯,但他在急于把她塑造成十全十美的谦恭、慈善的典范的过程中,经常絮絮叨叨地给她上行为端庄、财富责任方面的课。巴布斯却总是反其道而行之。如果父亲希望她做什么事情,她总是拒绝,或者做出相反的事。例如,父亲强烈反对烟酒,提出如果我们在21岁之前不吸烟,就给我们每人2 500美元;如果我们一直到25岁都没有吸烟,则另外再给2 500美元。考虑到我们得到的生活津贴的数额,这笔钱还是相当可观的。我觉得巴布斯压根就没有努力过。当着我们父母的面,她尽可能明目张胆地吸烟。
巴布斯在拒绝慈善捐款方面是最顽固的。祖父和父亲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学习他们的榜样,并鼓励我们拿出我们津贴的10%,捐献给教堂和其他慈善事业。刚开始的时候,那是一笔很小的数目—每个月只有几美元—但是在父亲眼里,这是我们品德和家教的一个根本部分。巴布斯拒绝掏哪怕一分钱,以此来表示自己的独立性。她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因为父亲对她不像对他的5个儿子那样慷慨。
这种反抗对双方来说都是痛苦的。父亲对她的行为沮丧透顶,并为她对他的敌意而伤心。对巴布斯来说,日子变得越来越不好过。在她20刚出头的时候,有件事对她的生活产生了长期的影响。她因为驾驶她那辆斯图兹超速而收到了罚单,十分害怕如果被父亲发现他会说什么。她的未婚夫戴夫米尔顿是个律师,试图通过他所认识的一个法官把罚单的事情“铲平”。媒体获悉此事后,在街头小报的头版连续报道了数日。我父母十分恼怒,但我的姐姐却更为沮丧。最后,看到她的确很痛苦,父亲理解了她的处境,没有作出她所害怕的反应。但是,从那天开始,她对自己的声名狼藉惊恐万分。她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不再是从前那个欢快爱玩、喜欢聚会的女孩了。
巴布斯聪明伶俐、漂亮能干,可是出了那件事以后,情绪就一直不稳定。她喜欢旅游,但最微不足道的不便或耽搁都能给她带来沉重打击。如果洗澡水温度不合适,如果吃饭的时间不是绝对准时,如果没能带上适合天气或晚餐聚会的衣服,她都会极度沮丧。结果,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把自己所有的出行看成是失败。她的叛逆似乎掉转“枪口”对准了自己—斗争还在继续,永远得不到解决。
在我10岁、巴布斯22岁那年,她嫁给了戴夫米尔顿。他家一直是我们家的好朋友,无论是在锡尔港,还是在波坎蒂克。起初,她把婚姻看成是躲避父亲的一个途径,而她在主理家庭大事,与母亲保持着联系的同时,她的生活与我们完全脱离了。
约翰,当然,是带着“名头”的。他是约翰D洛克菲勒三世,是长子、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在所有的孩子当中,约翰的个性最像父亲;他工作很努力,很勤奋,责任感很强。但是,父亲的标准太高、太严格,约翰从来不能指望从他那里获得最终的或完全的认可。所有成就、成功都是理所应当的—归根到底,洛克菲勒家的人就应当如此表现—进一步说,你必须小心不能因此而飘飘然,以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由于尽善尽美成了惯例,因此,约翰惟一能做的就是失败。虽然可能没有明说,可父亲的反应总是让他感到他应当能够做得更好。
约翰具有“紧张个性”是不足为奇的。在社交环境中,他表现出极度的忸怩羞涩、腼腆拘束,会为自己说过的话或有过的想法自责好些天。他跟父亲一样,患有某种疑心病,总是担心自己的身体,儿童时期各种过敏、小恙不断,虽然没有一次病得很严重。也许因为他太像父亲了,因此除了巴布斯以外,约翰注定与他矛盾最大,可是这一点到若干年后才得以暴露。
约翰和阿比在与父亲相处问题上,采取的是相反的方式。阿比处处反抗,尽可能在所有方面表现出不同;约翰—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则努力要取悦于父亲,惟命是从,尽量按照父亲希望的那样做个善良、尽职、宽厚的人。在有些方面,他的努力是徒劳无益的。在普林斯顿上学的时候,约翰问父亲在班级舞会的那一周能不能带一辆车。父亲满足了他的愿望,但表示出深深的不悦。父亲习惯性地将儿子向父亲提出的简单而几乎非常普通的请求—使用家里的车—提升到一个高度,演变成一堂品德教育课。他说,自己上大学的时候,连一匹马都没有,因为他不希望跟别的男生有什么不同。他强调了约翰可以扮演的重要的“民主”角色—即“在别人有车的时候自己没有车也能处之泰然”。约翰在回信中说,在洛克菲勒家的人有责任做出牺牲来促进民主精神方面,那种牺牲应当有个限度。这是约翰允许自己做出的最大嘲讽,而事实上,他在信的最后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19。 六种不同个性(2)
在内尔森总是找茬儿的时候,约翰的日子不可能好过。内尔森是我们这代人中第一个成功地测试出父亲在孩子教养方面诸多清规戒律的极限的人。
约翰与内尔森的反差是巨大的。约翰羞怯腼腆得叫人生怜,而内尔森则擅长交际、性格外向,喜欢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让约翰感觉不堪重负的责任和义务,在内尔森看来似乎是小菜一碟。内尔森好像研究了巴布斯和约翰的情况,并决定在处理与父亲的关系问题上不会去重犯他们两人的错误—不去做徒劳无功的反抗,也不臣服于洛克菲勒的形象。如果他坏了规矩,就像巴布斯那样,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让父亲大光其火,而是为了好玩,而且能够逃避责罚,或者取得某个重要的结果。如果他像约翰那样准备取悦于父亲,那是为了实现某个明确而精心设计的目标—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他常常能如愿以偿。
内尔森是随着外祖父内尔森奥尔德里奇参议员起的名字。但是,尽管内尔森既仰慕祖父又仰慕外祖父,他觉得重要的是,自己是在祖父洛克菲勒的生日那天出生的。他让人从该巧合中认定他是真正的洛克菲勒家族的旗手。然而,他自己的事业却与外祖父奥尔德里奇更加贴近—从政。不论怎么说,在我们家,内尔森在政治上很精明,甚至很狡猾。他是个天生的领袖人物,充满了自信。责任的重担—根据父亲的定义—并没有把他压垮,而且他似乎为自己是名门家族的一员而感到欣然。他还是家里最淘气的一个:他常常在我们早晨祈祷的时候偷偷地用橡皮筋弹我们,而且对父亲的斥责满不在乎。
内尔森是我的偶像。在充满了责任和约束的家里,内尔森知道如何享乐,仿佛那些约束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障碍,可以轻松地躲避过去。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奇迹般地逃脱了严厉责罚,而对他的惩罚甚至好像从来都不起作用,因为母亲喜欢他的活泼和独立,而且也许母亲用悄悄的、微妙的方法在鼓励他那无忧无虑的淘气行为。当他偶尔注意到我,并要我参加他的某个“探险”之举的时候,我的生活立刻变得更加宽阔、更加美好,也更加激动人心。
劳伦斯—他的名字拼写之所以不同寻常,是因为它取自我们的祖母劳拉—是个哲学家,很有创新性。他跟约翰一样沉默寡言,有点不合群,但他不那么羞怯,更有冒险精神。在普林斯顿上学,与一群快节奏的人同住一个宿舍的时候,他对我说,他相信任何事情只能试一次。他思路敏捷、聪明伶俐,但不是一个特别优秀的学生。他那天生的魅力和与众不同的态度对女生来说很有吸引力,而他总是对那些女生作出热烈的回应。然而,年轻的时候,他在不断地寻求正确的人生道路。后来,他成了一个取得巨大成功的风险投资家和环保主义者。他对超凡脱俗的想法有着无穷无尽的兴趣。
内尔森和劳伦斯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团队,在他们的成年生活中,他们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比较凌厉、比较外向的内尔森自然成了他们探索中的领袖,但比较安静、比较投入的劳伦斯则能够不懈地追寻他们的目标。他们最喜爱的是格雷(Zane Grey)的小说,并在他们的现实表现中模仿小说中的人物。结果,内尔森开始称呼劳伦斯为“比尔”,因为那样听起来更牛仔。直到他去世之前,他一直沿用这个称呼。
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劳伦斯就表现出了他在金融方面的精明。他和内尔森从洛克菲勒研究院买了几对兔子,放到波坎蒂克养着,然后把生下来的小兔子卖掉,赚取可观的利润。几年以后,他们两人—约翰也帮了些忙—在缅因州母亲的花园附近的树林里盖了一个木屋,作为他们的秘密藏身处。他们自己伐树,再用一匹小马把木料拉到现场,然后盖起了房子。他们的房子盖得相当像样,虽然我是在长大成人之后才看到那间屋子,因为他们绝对禁止我和温接近那个地方。他们的警告完全吓住了我,因此我从来没有试图寻找那个木屋,直到数年以后。
温斯罗普在家里处于一个尤其困难的境地。内尔森和劳伦斯像是一个他没有被邀请加入的俱乐部,而比他小3岁的我是一个他不想加入的俱乐部。他受到他们无情的奚落,然后把从他们那里受到的气一股脑地全部发泄在我身上。温的童年不是特别幸福。他跟我一样,有点太胖、太笨拙,内尔森和劳伦斯没少嘲弄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小胖子”。有一次,内尔森哄骗温跟他玩跷跷板,然后当他跷在半空的时候,突然跳下来,把可怜的温狠狠地墩到地上。温操起一把铲子追赶内尔森,一心要把他—我敢肯定—扎个透心凉,要不是父亲阻止的话。
长大以后,在温当了两届阿肯色州州长、身患慢性酒精中毒症的时候,内尔森做出了一些援助的姿态,但是温还是觉得他们半心半意、来得太晚。温十分怨恨内尔森,觉得自己从他那里总是受到屈辱。
作为家里最小的一个,我得到了母亲的特别照顾,但温并没有获得多少补偿。温天生具有特殊的领导才能,这一点,在他战争中出色的服役阶段,以及后来在阿肯色州从政时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他从来不喜欢他在社交圈和学术界的伙伴们。他把自己的大量时间花在他的酒肉朋友们身上,而那些朋友看重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金钱和地位。他痛恨学校,因此,当他在耶鲁上大专被开除的时候,他实际上感到有点如释重负。温性情焦躁,反对传统,精力充沛。我认为他在拼命争取获得父亲的首肯,可是他在学业上的失败,以及他与那些我父母不认可的朋友在一起时的无节制行为,解释了父亲为什么很少赋予他所渴望的接受和准许。
20。 六种不同个性(3)
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意识到自己属于一个与众不同,甚至不同凡响的家庭,但是,其效果反应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不一样。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种负担,而对有些人来说,这是一种机遇。母亲和父亲都深深地关怀我们每一个人,希望我们得到最好的生活,并且通过他们各自的方式试图告诉我们他们觉得什么样的生活最美满。母亲是个卓越的女性,她那优雅的格调和潇洒的行为对每个人—尤其是她的孩子们—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父亲更加严厉一些,当然也更叫人敬畏。然而,我对我自己以及我们家的传统的理解,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他的努力—他努力向我展示与洛克菲勒这个名字相连的特殊艰辛,以及我不可避免要继承的世界的现实情形。他的成就对我是种激励。
21。 大学的选择
在大学的选择方面,母亲对我的影响很大。父亲有意避免向任何一个儿子说明自己的倾向性,因为他相信这应当是我们自己独立的选择,拒绝以任何形式来影响我们的决定。结果,多少有些令他失望的是,我们没有一个人进了他的母校—布朗大学。在另一方面,母亲则希望我们当中有一个人能念哈佛。她最喜欢的兄弟—温思罗普奥尔德里奇—就毕业于哈佛,希望我们有人会沿着他的足迹走。我的哥哥们都上了其他学校,因此我是她的最后希望。虽然她并没有向我施加过多的压力,但她那静静的说服力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虽然我是17岁上的大学,那并不是因为我在学业上有多么聪明。我5岁那年进林肯学校上一年级—比大多数人早了一年—是因为我的所有哥哥们都上了学,而我不喜欢独自一人在家。由于林肯学校特别重视个人的发展,这样我才得以跟上班级,并在16岁毕了业。林肯学校没有教给我的是规规矩矩的工作习惯,并且在教我阅读、拼写和语法方面很不成功,当然我在诵读方面的自身缺陷也是一部分原因。这一点造成了我在哈佛的第一年颇为不易,不过,通过勤奋刻苦,我还是获得了平均B的成绩。在学习方面,这一年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22。 羞于交际
我感觉自己不适应的是社交。我不仅比我的大多数同班同学小1岁,而且我是在备受保护的环境里长大的,与同龄人在一起时不那么世故、那么轻松自如。我的哥哥们基本上不理睬我,因此我的大多数社会交往对象是成年人。事实上,我在跟公众人物或著名艺术家交谈的时候,比跟我的同龄人在一起感觉更加舒服。
与我同年进哈佛的有1 100个学生,其中只有两人是我以前在林肯学校的同学,而且哪一个都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住在塞耶大楼—那是哈佛校园里最老的新生宿舍楼—4层的一个单间里,在威德纳纪念图书馆所在的普林普顿大街对面的大学生俱乐部就餐。我在校园里闲逛、在上课以及在俱乐部吃饭的时候,遇到了许多高档预科学校的男生,比如格鲁顿、圣马克和圣保罗。他们好像都跟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模样英俊、体魄魁梧、充满自信,并且很时髦地穿着哈里斯牌花呢茄克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我只能在远处羡慕着他们。他们是大学时尚和成熟的象征,但我跟他们没有什么可说的,而他们也没表现出有兴趣跟我交谈。结果,跟我关系最密切的是住在塞耶大楼的其他学生,包括我们班惟一的非洲裔美国人沃尔特泰勒。沃尔特好像也不很适应,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因此我们有很多共同点。不幸的是,由于我一直没有弄明白的原因,沃尔特在度过了第一年之后,再也没有回到哈佛。
我现在意识到,如果我曾经在寄宿学校读过书,就像许多有钱父母的儿子们那样,那么我就能成为这个我心里羡慕不已的集体的一部分—可是我当时感觉自己是如此地格格不入—而且我在哈佛的日子就会立刻变得更加欢快,当然一切也就会大不一样了。但是,在将近70年以后回忆这段日子时,我相信如果那样的话,我一生的经历也就不会那么有趣,或者那么有创造性了。由于被迫应对我在哈佛早期的不安全感,要挣扎着在学业上取得进步,并获得大家的认可,因此我变得思想更加开放,忍耐力更强。
23。 奥尔德里奇家族
虽然在我大学一年级的生活中有过一些寂寞的时刻,但有两件事却奠定了基础,使我能够全面而愉快地投入到大学生活。
第一件事—我母亲娘家有几个人住在波士顿地区。母亲最小的妹妹—埃尔西奥尔德里奇坎贝尔—全家人都住在布鲁克林,距离剑桥只有几英里。她邀请我到她家吃饭,并鼓励我带上我在大学里的朋友。她总是热情地招待我们。许多年以后,我的一个室友、坎贝尔家的常客本吉弗兰克林娶了埃尔西姨妈的女儿海伦娜。
我还多次前往普罗维登斯,到伯内沃伦特大街110号露西奥尔德里奇姨妈的家里拜访她。她和母亲以及她们的兄弟姐妹们就是在那里出生长大的。露西姨妈心直口快,情绪多变,相处起来充满了活力和乐趣。
24。 本吉和迪克
我在大学一年级的关键时刻是遇见了小乔治S弗兰克林(我们叫他本吉)和理查德沃森吉尔德。
本吉是纽约市一位著名律师的儿子,比我大两岁。他的脑子很聪明,是名优秀的学生。他做事非常认真,无论干什么都是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他是个优秀的网球运动员、出色的赛舟运动员。他曾经连续9年获得寒春海港游艇俱乐部(Cold Spring Harbor Yacht Club)在长岛举办的太平洋级赛舟夏季冠军。
迪克吉尔德是个无忧无虑的人,也非常聪明。他是《世纪杂志》(The Century Magazine)创始人的孙子,并与其祖父同名;同时,他还是伟大的艺术家、蒂法尼公司(Tiffany & Company)创始人刘易斯康福特蒂法尼的外孙。迪克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是哈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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