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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农家媳-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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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但是在我心里你是比小毛毛还重要的。虽然你不太聪明,但其实我也不聪明,我觉得咱们俩这样正好。”
“红梅,你说呢?”

☆、第13章 你说的对

张红梅闭着眼,仿佛能感受到宋心武身上的热气,她咬着嘴唇,死命地忍住眼泪。
在前世,她长得好,成绩也好,在师范大学都是有名的人物。年年一等奖学金,站在领奖台上的张红梅,让整个师范学院的男生眼睛都移不开。
杨旭就是其中之一,他高大英俊,跟自己站在一起时,宿舍的姐妹们都说是一对金童玉女。她和所有坠入爱情的少女一样,深深爱上了这个人,一股脑的爱上了,恨不得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奉献出去。
可就是这个人,山盟海誓说了千遍万遍,临到毕业却为了成功留校,和校长女儿走到了一起。
那女孩长得很好,一副天之骄子的高傲样,拉着杨旭站在自己面前时,任凭她话说得多难听,杨旭居然都没有开口说一个字。
从那以后她就不相信男人了,前一刻可以为你生为你死的人,下一刻为了前途在别的女人面前话都不敢说一句,想来真是讽刺。
“红梅,你说呢?”
宋心武说完了表白的话,问张红梅意见。
眼泪顺着眼角落下,张红梅噗嗤一声笑了,这个憨人!情话说成这样,难道还要表扬?
“红梅?”宋心武推了推张红梅后背,轻声叫道。
张红梅抬手抹了一把泪,转过身子,面对宋心武说道:“你说得对!”
宋心武嘿嘿一笑,“你同意就成,睡吧,天晚了。”
说完躺到了对面,没几分钟就打上呼噜了。张红梅忍不住笑了,这人,哎。
临睡着前,脑海中忽然冒出来个念头,好像回不去,也没有那么糟糕。
第二天早上起来,张红梅倒还没有什么,宋心武却是不好意思了,一大早上的不敢看张红梅。因为不要下地干活了,他一大早上把院子南边一小块空地松了松土,打算买几根冬瓜苗,回来种上。
冬瓜一年种两季,一年春植一年秋植。
早饭苗小兰做了玉米饼子,因为张红梅怀孕,单独给她摊的饼子里面兑了鸡蛋,又香又脆,张红梅吃了两大块,又喝了一大碗的小麦面稀饭,吃得饱饱的。吃完了宋心武收拾碗筷去洗刷,张红梅就老老实实慢悠悠挪到大门口,在门口大树下站了会,消了消食。
早上十点多的时候张珍来了,张珍今年八岁,可能是像她妈妈周岚,个头才到张红梅腰部的位置,看着倒比实际年纪还小一些。张珍打着伞,吃力地挎着个小篮子,进了门就笑着说:“红梅姑,我来了。”
宋心武去了宋心波家,他家猪圈倒了一小边,弟兄两个去砌墙了。张红梅正坐在堂屋看苗小兰纳鞋垫子,两人听见了向外望去,苗小兰笑着站了起来,“哎呦,张珍来了啊,来屋里坐,外边那么大太阳,热不热啊。”
张珍把篮子放地上,收了伞,说:“我打了伞的,不热。这是我自己种的小青菜跟萝卜,可水灵了,拿来给红梅姑和小弟弟吃。”
“哪能要你东西啊,我们家菜园子里现成的小青菜,管够你红梅姑吃的了。”苗小兰忙推辞。
张珍把篮子提过来给苗小兰看,小青菜水灵灵的新鲜的很,红萝卜颜色也很好看,都是一副刚摘下来的样子,竟比自家菜园子的看起来要水灵好几倍。张珍坐在张红梅旁边,伸手摸了摸张红梅的肚子,这才说道:“这小青菜和萝卜可不能跟你家菜园子的比,这个啊,可是我自己亲手种的,红梅姑吃的是我的心意。这可是我妈千交代万交代的,我表奶,你看我都送来了,也不可能叫我带回去是吧?”
农村人的习惯,不是同姓的人,但是跟同姓人有姻亲关系的,都跟着同姓人叫人,张珍就跟着张红梅这边,按辈分叫苗小兰奶。只是到底不同性,就前面加了个表。
张红梅有点诧异,张珍不过就比浩浩大一岁,比大伟大两岁,怎么讲起话来是一套一套的,比成年人都还强。
“妈,那就收了吧,正好咱们晌午就炒个小青菜,再炝个萝卜丝,不是早上大嫂送来两块豆腐吗,再凉拌个,就中了。”张红梅说给苗小兰听,又转头问张珍,“要不你晌午就搁姑家吃饭吧。”
“行啊,正好我妈上县里买东西去了,给我做好了饭我也不想去家热了。”张珍快速应了,又站起来绕着张红梅转了半圈,问道:“咋我去我外奶家几天,红梅姑你就大变样子了啊?说话说得这个溜!”
“这是我从二丫那要的一年级的书,我拿来给你看看。”张珍从篮子底下掏出了两本书,一本语文一本数学,塞到了张红梅怀里,“正好开学我也上一年级,正好学校里教了,来家就能教给你,到时候你就跟我一起学着。”
苗小兰捡起来鞋垫子继续纳,听了张珍的话忍不住笑,“你红梅姑又不考大学,学这个有什么用啊?”
“红梅姑虽然不考大学,但是肚子里的小弟弟以后要考啊,红梅姑现在跟我学,往后小弟弟肯定聪明。”张珍小小的人,一本正经的说着话,倒叫苗小兰相信了几分。
虽然她也认为张红梅不傻,但却是也太不聪明了些,她虽然不嫌弃张红梅,但是私心里,还是不希望孙子或者是孙女也跟张红梅一样的。“好,那叫你红梅姑跟你学,我这边去淘米做饭去。”
说完话人就去了锅屋,开始准备做午饭了。
张珍甜甜一笑,拿出一本语文书,开始给张红梅讲起了a o e。张红梅撑着个脑袋,盯着小嘴一张一合的张珍,心下纳闷,这小张珍,怎么这么聪明?不仅话说得有条有理,就是教起她来,也是丝毫不乱,这哪里像个开学才念一年级的孩子,这就是自己这个教了多年书的都比不上啊。
很快晌午饭就做好了,宋心武在大哥家做事,晌午就在那吃没有回来,所以这边也就是张红梅苗小兰和张珍三个。
一个清炒小青菜,一个炝萝卜丝,一个凉拌豆腐,还有个青椒炒鸡蛋。是苗小兰想着,一来张珍虽然小,但到底也是小客人,二来张珍可是教儿媳妇念书呢,就算人不能教聪明了,说不定能把孙子教聪明了。
因此这心里一感激,就拿了三个鸡蛋炒了,看着上天为了去给张珍家道歉时候买的二十个鸡蛋还有五个了,苗小兰也没心疼,还在盘算着等吃完了,再去给张红梅买点。张红梅吃了,那不就等于她孙子吃了么。
张珍倒有点不好意思了,把装鸡蛋的盘子换过去,放在了张红梅面前,“这鸡蛋红梅姑多吃点,我喜欢吃凉拌豆腐。”
苗小兰笑,夹了一大块子鸡蛋放在张珍碗里,“你这小丫的,你小,正好是长身体的时候,跟你红梅姑俩个都多吃点。”
心里却在感叹,还是人张春平家里的会教小孩子,这以后要是红梅生个这样的小闺女,其实也不孬。
张红梅冲着张珍笑笑,夹起了一块小青菜,嚼了嚼,咦,这小青菜,怎么有点甜丝丝的?又嚼了嚼,咦,这小青菜怎么和婆婆种的味道不一样,怎么这么嫩?吃了小青菜又去吃萝卜丝,味道也和之前吃的不一样,这两个菜,好吃的不像是苗小兰做出来的。
张红梅又夹了块青菜吃了,问苗小兰:“妈,这小青菜你加糖了?”
苗小兰也在纳闷,今天这小青菜和萝卜丝咋那么好吃呢,闻言说道:“没有啊,就加点油加点盐,我看小青菜新鲜,连味精都没搁呢。”
张红梅又去夹了豆腐和青椒鸡蛋,味道就很平常,不由问张珍,“你这小青菜和萝卜是怎么种的?怎么吃着味道比我们家菜园子的要好吃呢。”
张珍吃一大口凉拌豆腐,嘴边是止也止不住的笑,“就是随便种的呀,我妈说咋种就咋种的,好吃吧,我也觉得好吃。恐怕是我家那地好,你要是喜欢吃,以后我再给你送来。我家种了老多了,就我跟我妈也吃不完。”
“别了,我们家菜园子也种子呢,你家吃不完给你爹你奶送点。”苗小兰笑着推迟,她从来就不是个会占别人便宜的人。
张红梅却是很想吃,只是她也不想贪人便宜,而且张珍还是个小孩子,说的话也不能算话,就提建议道:“你家既然种的多,你可以跟你妈说说,拿到街上去卖呀。你家这菜看着就比别人家的好,拿街上去卖肯定能卖掉。”
“我妈才不情愿呢,她不会骑车,打家走到街上不要累死啦。没事,这是我种的,红梅姑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拿给红梅姑吃是应该的。”张珍笑眯眯说完,吃了最后一口饭,这才对张红梅说:“我回家睡午觉了,明天再来教你。”

☆、第14章 红梅变美

张红梅没有留张珍,毕竟张珍这一上午一中午都在这边耗过去了,不回家也不像样子。其实张红梅有点纳闷,难道农村小孩都这么实在吗?
这么轻易就留在人家吃饭了?
张珍送来的菜比较多,因为宋心武不在家,也吃不了多少。到了晚上,小青菜和萝卜丝就又炒了一碟子,宋心武吃了也连连夸赞,说没想到张珍家菜园子里的菜这么好吃。苗小兰和宋心武都是大大咧咧的人,也没想多少,倒是张红梅心里有点怀疑,按理来说,一样的土地一样的种法,出现这样的情况实在是不科学。
接下来几天,地里的花生熟了,苗小兰和宋心武又开始早出晚归的收花生去了。张红梅一个人在家倒也不无聊,因为张珍天天上午来报道,每回来还都带上一篮子新鲜的蔬菜。张红梅吃着也不好意思,就要给张珍钱,张珍却怎么说都不肯要。张红梅没有办法,只好每到逢集的时候就托人买些鸡蛋馓子水果什么的,叫宋心武给张珍家送去。
张珍妈周岚是个好脾气的,这一来二去的,两家感情倒好上了。
周岚原先还不同意张珍总往张红梅家跑,毕竟在她看来,张红梅脑子不够用的,宋心武又是个聋子,家里也没小孩子可以玩,张珍这样总过去也不好。
可张珍自打落水被救起来以后,就出奇的有自己主意,不仅在自己门口倒腾起了个蔬菜大棚种蔬菜,还偏偏对张红梅另眼相看了,把自己菜园子里种的菜隔三差五地挖出来,巴巴送去了宋庄张红梅那。
周岚扭不过她,只好随她去了。后来见张珍每回去是给张红梅教课的,周岚是又好气又好笑,待到宋心武送了各样吃食回礼来的时候,她才算是彻底放下了。
宋家人是知道好歹的,闺女去给张红梅教课总比在家盯着电视瞧要强,她自己一辈子庄稼人是做定了,唯一的闺女还是希望能考个大学生,去大城市过好日子的。
这日早上,张红梅起床后老觉得眼睛疼,她暗自想着,难不成是长针眼了?匆忙烧了早饭,就进东侧间摸了镜子过来瞧,这一瞧,就呆住了。
这镜子里的人是自己?
粗糙又满是斑点的脸哪去了?
乱糟糟又黄又枯的头发哪去了?
还有你单眼皮的呆滞双眼,咋也不见了?
因为上回照镜子,张红梅算是对自己这张脸彻底绝望了,打那以后就再也没照过镜子。可今儿这因为眼疼想起来照镜子时,怎么自己这么大的变化了?
镜中的女人,二十三四岁的样子,脸上没有一个斑点,看着虽然不是光滑细腻,但也绝对跟粗糙隔了十万八千里。还有头发,不黄了,不枯了,齐耳短发顺顺滑滑,发质比用了海飞丝的要好太多。还有单眼皮下的呆滞双眼,虽然还是那么小,但看着却有几分的灵动,这样的一双眼,任谁看见都不会以为自己是个傻子吧?
张红梅坐在堂屋的小板凳上,手里抱着面镜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是这么满意。难不成,因为自己灵魂的高贵,所以改变了原主张红梅的长相?张红梅心里闪过这个念头,随后狠狠呸了自己一口,太往脸上贴金了。
宋心武满身泥土的回来了,进了屋就看见堂屋门口坐着的张红梅,傻呆呆的坐在那发愣。心里诧异,张红梅许久没露出这样的表情了,今儿是怎么了?不由问道:“红梅,你干啥呢?”
张红梅抬起头,呆呆道:“妈呢?”
“妈在场上看果子呢,我先来家吃饭,吃过饭去换她。”宋心武拿了草帽,随意放在一旁,继续问张红梅,“你刚才对着镜子是在干啥呢?咋呆呆的?”
他们这个地方,管花生叫果子。花生米,叫果米。
因为起花生的时候,是直接拔起来的,摞在平车上码好了拉到场上。因为农村有些人惯会偷鸡摸狗的,所以总要有一个人在场上看着,省的不知道啥时候就被别人抱起一捆走了。
张红梅忍不住露出笑脸,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心武,你看看,你看看我这脸,跟从前可有什么分别?”
这段时间张红梅认命待在这个地方了,和宋心武倒也亲密了些,如今说话也都直接叫心武。倒是把宋心武叫得心里甜滋滋的,往日里头,张红梅可从来没这么叫过自己。那都是哎,喂,你,诸如此般的称呼。
“没啥分别啊?还是那样,一个鼻子两个眼,一张嘴巴两个耳朵,脸也白白胖胖的,窝俊的。”宋心武凑近了些,盯着张红梅看了片刻,发表了言论。
“你——”
张红梅伸手指着宋心武,简直想骂人,难不成你是瞎的吗?
之前那张脸是窝俊的,现在这比之前好了几百倍的脸,还是窝俊的?
“咋了?”宋心武不明所以。
张红梅无力的摇摇头,不想再跟宋心武这个憨人计较了。“没事,吃饭吧。”说完起身去了锅屋,盛了两碗玉米面稀粥,饼盘子里是昨儿张珍在的时候无聊包的菜包子,然后还有凉拌萝卜丝和切得碎碎的酸菜。
宋心武干得体力活,一大早上忙到现在,是真的饿了,稀里糊涂两大碗粥三个大菜包子就下了肚。吃完了她跟张红梅说:“你也吃快点,吃完了跟我一道去场上看着点,到时候我妈回来吃饭了,我趁机会去地里再拉一车果子回来。”
张红梅听了,也加快了速度,吃完了手里的包子。
因为苗小兰还没回来吃饭,所以锅碗也没刷,吃过的饭碗放在院子中间的盆里,加了水泡着。张红梅就跟宋心武一道去了场上,张红梅这肚子是越发的大了,马上就要进入九个月了,她走起路来就更有些吃力,宋心武不得不走几步就等等她。
这场也不知道是怎么分的,张红梅听宋心武说,在他很小的时候他们家就只有那么一小片的场。后来宋心波娶了媳妇,分了家,那场就给了宋心波家用。倒是宋心武这边,往年都只能等宋心波家用完了场才用的。
今年正好因为张珍跟张春平家走得近了,宋心武家便就用了张珍家的场。他家因为张春平早早去大城市打工,周岚一个人忙活不了,大部分地都给别人家种了,因此那场年年能用到的也不多。
那场是在张庄东头,从张珍家屋后走过去,差不多有十分钟的距离。张珍家的场是靠近路边的,正好路边又有四棵有些年头的大树,张红梅到了,正好拽了一把子果子,坐到大树底下开始摘果子了。
其实果子那么多,这样一个个摘,还不知道要摘到猴年马月呢。大家都是直接拿一把在手里往底下掼,手上使点劲,一把果子就都掼下来了。张红梅可不,她嫌弃那果子掼的时候尘土飞扬,都吸进鼻子里去了,不干净。
其实要是条件允许,她都想戴个口罩才好。
苗小兰回家吃饭,宋心武拉了平车一个人往北边的地里走去,张红梅就一个人坐在大树下,喝几口柠檬水,摘几个果子玩。
说起这柠檬水,不得不感叹,张珍那小孩子太了不起了,昨天从县城回来直接就找了张红梅,原她和周岚去县城的时候偷偷买了几个柠檬回来。为了怕被她妈发现,五个柠檬全拿在了张红梅家,张红梅现在脸皮子可以跟城墙比,当即就提出条件自己要两个。张珍忍着肉痛的心给了她两个,再三叮嘱了她不要讲出去。
其实张红梅心里头一直纳闷,这个时候的柠檬,应该不便宜吧,张珍一个小孩子,哪来的钱啊?
“红梅吃过早饭了啊?”
张红梅正在想张珍的事儿,就被打断了。声音听着倒很熟悉,抬头去看,原来是娘家大嫂王喜文,“大嫂啊,我吃过了。”
王喜文就笑,“那你看这样好不好啊,大嫂还没吃饭,你去帮我看着场上的果子,我去家吃个饭就来。”
张红梅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段时间,娘家人婆家人,哪怕是庄子上的人,都慢慢接受了自己变正常了这个事情,唯独娘家这个大嫂,说话做事还把自己当个傻子对待。
“我要看自己家的果子,去不了。”张红梅淡淡地,心想这样王喜文该放弃了吧。
如果说张红梅现在脸皮子能跟城墙比的话,那王喜文的脸皮子是城墙都比不了的,伸手拿了张红梅的杯子,拧了盖子喝了一大口,咂咂嘴道:“你家这才几个果子啊,不要紧的。而且你个傻子,这哪里是你家的果子啊,这是宋心武家的果子,这果子姓宋。你看看那边,你应该看那边的果子,那边的果子姓张。”
王喜文落下指着右边场的手,又喝了一大口柠檬糖水,“红梅啊,你这是什么东西啊,怎么这么好喝啊,甜甜酸酸的,比小雨点还好喝呢。”
王喜文握着手中的杯子不放,心里喜滋滋地,她就知道张红梅喝的这东西好喝。

☆、第15章 撺掇分家

王喜文今年二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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