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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夜大是叹气,本来就病着,还这样不注意,难道没有了丫鬟,就这样过日子么?
又巴巴地取来干帕子,把她的头发捞出来一点点擦干。
翠姑见此忍不住对叶雨蝉低声道:“就算阿郎心疼妹妹,这样也不妥,娘子你去将阿郎替下来吧!”
叶雨蝉轻轻踏进房门。对花夜轻声道:“阿夜,我来吧,你去歇着!”
花夜摇摇头,“你不行!不熟悉的人只要一靠近,她就立刻会惊醒!”
叶雨蝉惊讶地一挑眉。还想再问,花夜道:“你先去歇着吧,我一会就好了!”
叶雨蝉自是不知道,一直以来,花夜天真跳脱,而吴翩翩强势能干,不仅是别人觉得他们两人不像兄妹而像是姐弟。连花夜自己都有这种感觉,似乎被照顾的那个人总是他这个当哥哥的!
现在终于倒回来了,由他来照顾吴翩翩,兄妹角色终于回归正位,为人兄长的责任感和慈爱之心在胸中满得爆棚,而吴翩翩此时又是这样一副憔悴病弱的模样。即便是外人,他看着都会难过,何况是亲妹!
翠姑见叶雨蝉回到自己的房中,便来询问,叶雨蝉将缘由说了。翠姑不由一惊,见翠姑吃惊的神色,叶雨蝉随即也想到了: “即便在睡梦中,如有人靠近,就会惊醒”,这是如同野兽一般灵敏的的警觉,她父亲手下的那些人,不也正是这样的么?
他们两都从对方的眼眸中看到了惊惧,又想起了那天发生的事情,叶和敦本来是要杀花夜的,可是在吴翩翩来过之后就改变了主意,莫非吴翩翩的身份也同她的父亲叶和敦一样?以至于他才心生忌惮,改变主意?
叶雨蝉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抓住翠姑紧张地问道:“翠姑,你说她会不会已经知道我们……我们的身份?
翠姑想了一想,摇头道:“不可能!庄主不会让外人知道的!即便有,也不可能是活人!更不可能是这么一个小姑娘!你想想,如果她知道的话肯定会告诉花夜,花夜怎么还会这样一心一意要娶你呢?”
翠姑说的很笃定,可是叶雨蝉始终有些不安。
花夜忙完回到房间后,看到叶雨蝉一副惴惴不安的模样,以为她还在担心吴翩翩不认可她的身份,便劝道:“雨蝉,你不用担心,翩翩不是小心眼的人,她不会跟你过不去!”
想了一想又道:“不过有一件事,你得担待一点,她性子又傲又别扭,估计要她开口叫你‘嫂嫂’一时半会还不容易,你得给她点时间来慢慢适应!”
叶雨蝉因着自己曾经“逃妾”的身份,哪里有过这种奢望,听花夜这么一说,心中很是感动和安慰,忙道:“没关系!我这种身份的女人,大娘子不计较就已经很宽容了!”
花夜听她口中的“大娘子”这种称呼,感觉很是见外,又劝道:“你别这么叫,你就和我一样叫她翩翩吧!其实吧,翩翩面恶心善,很多时候她即便是好心,也会把话说得很难听,能把人气死!她还爱犯小孩子脾气,你性子好,别跟她计较,就当小孩子淘气闹别扭罢了!”
※※※
在父母或者兄长的眼里,自家的小朋友怎么看都是善良又可爱的!
腹黑暴力的女王大人,在自家哥哥眼里,也一样是萌哒哒的甜妹子一枚!
hoho,花夜,你这样,叫你的软妹子娘子情何以堪啊!
叶雨蝉:阿夜,你好了伤疤忘了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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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买宅长住
第二天,花夜起床格外的早,一起来便忙着熬药,把药熬着了,又跑到忙着去配药,他还要做适合吴翩翩含在口里的药丸,毕竟吴翩翩这次的病来势汹汹,不好好治疗,她以后说话的声音会比以前还要暗哑难听,
当然,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也有信心将她的宿疾治断根,就算不能回复到四年前伤病之前那声如银铃的程度,但至少会是正常女孩子的声音。
之前那几年不是治不好,只是吴翩翩憋着一口气,爱治不治的,以至于此。
做大夫的,最讨厌讳疾忌医的人了!
吴翩翩休息了一晚,起床后,又在哥哥殷勤的伺候下吃了早饭,喝了药,很是神清气爽,闲闲地操着手,歪在藤编的靠椅上,坐在树荫下,看着花夜拿着玉质小药杵捣药。
“翩翩,你这次准备在这里住多久呢?”花夜一面捣药一面问道。
“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真的么?”花夜高兴起来,“能住一个月么?你要是能住上一个月,我就把你这毛病给治断根,让你嗓子恢复到跟以前正常的时候一样!”
吴翩翩想了一想,“嗯!”点头答应。
坐在屋中窗前刺绣的叶雨蝉手一哆嗦,绣花针刺到了手指头。
“这个地方,你可满意?”吴翩翩问道。
花夜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很满意!就算我自己找,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风景绝佳,安静但不偏僻,民风又淳朴!”花夜打开了话匣子,“这里靠着八百里马陵山,我还可以亲自去采药,上次。我就找到一处地方,长了不少铁皮石斛,有两株都有些年份了,这次正好给你用……还有一次。我发现一条一尺长的蜈蚣,可惜没带工具,我不敢徒手去捉,只好看着它游走了……”
吴翩翩眯缝着眼睛,似睡非睡,听着花夜兴致盎然地絮叨着他觉得开心的种种事宜,而后他又提起了楚莹,“翩翩,你知道么,楚莹他们家也在这宿远县。他们在另外一个镇子,离这里不过三十里,坐车去只要一个时辰足够了,走路都用不了两个时辰!”
“你去过?”
“是啊!七八天前我去过一趟!”
“你还真是闲不住啊!”吴翩翩撇嘴。
花夜笑道:“还有比我更闲不住的猴儿呢!青青那丫头也在楚莹她们家玩,这丫头就像是楚家的姑娘似得!哦。不对,她已经是楚家的姑娘了,一羽居士已经认了她做干女儿!”
吴翩翩想起楚莹和聂青青两个处处助人为乐的“无事忙”,一丝浅笑浮上嘴角。
花夜看妹妹甚是放松,便问道:“翩翩,你这次真的能在这里住上一个月?”
“嗯!”吴翩翩懒懒地应了一声。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花夜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正因为无事,所以我才有空住这里!”
听起来很有说服力。但是花夜并不太信,再看吴翩翩已经闭上了眼睛,不肯再说话的样子,便只好作罢,而且吴翩翩的嗓子也说不了多少话。
小院中又安静下来了,只有小药杵捣药的声音。
而吴翩翩在有节奏的捣药声中。真的睡着了。
这个得感谢花夜,花夜给她熬的药中本就有安神的药材,因为花夜觉得吴翩翩总是思虑太甚,眯着瞌睡,就没得那么多思虑了。
迷糊中。听见前院有人叩门,听见花夜离开后院,向前院走去。
吴翩翩并不理会,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这种极其放松而又惬意的半睡半醒状态。
一直到,花夜来叫她吃午饭,她才懒洋洋地睁开眼睛,掩嘴打了个哈欠,“不想吃!”
“那怎么行!”
见花夜又要开始说教,吴翩翩揪住他的袖子,“你喂我,我就吃!”
一副惫赖相,表现出了十分的任性和幼稚!
花夜抚了抚额,吴翩翩这种返童状态很让人无解,花夜是个大夫,更加坚信,吴翩翩心里一定有事!而且是很严重的事!
花夜挠挠头,柔声哄道:“中午有客人,你乖乖自己吃,晚饭再喂你好不好?”
“那我就在这里吃,你给我端碗粥来就行!”
“乖,快起来走几步,动一动,你都坐了一上午了!”
“谁叫你在我药里面加那些安神的东西?我就想睡!”
额,花夜很无语!
这是借题发挥好不好!那点安神的药材再翻两倍,都没这么大的药力!
花夜叹口气,还是乖乖地端来了一碗粥和几碟小菜,放在她旁边的小几上。
吴翩翩催他道:“快去陪你的客人吧!别盯着我了!”
“那你一定得乖乖吃完!”
“嗯!”
吴翩翩吃完粥,又继续靠在椅子上养神。
但是没过多久,花夜又笑吟吟地跑进来问她,“丁大哥说你也认识他,是不是的?”
吴翩翩撩起眼皮看他一眼,“没听说过什么姓丁的!”
花夜解释道:“就是丁银,我师姐的结拜哥哥!他说在师姐家见过你!”
丁银?吴翩翩想了一想,在记忆里翻出了这个人,懒洋洋道:“见过一面,不算认识!”说完又闭上眼睛。
这样啊,花夜有点意外,怎么丁银一副他和吴翩翩很熟的模样?不过丁大哥就是这种很热情很豪爽很讲义气的人,倒也不奇怪。
而在前院的堂屋中的丁银,他的耳力本就很好,本就是竖起耳朵来听的,而环境又是如此安静,自然听到了屋后院子里传来的谈话声,立刻又把牙齿磨了一磨。
他被捉弄了一顿,而后又千里迢迢从金陵追到九华山,又从九华山追到这儿,却在别人心里连个影子都算不上!
很快,花夜又回来了,再不提吴翩翩是否认识丁银的事情,毕竟自己妹妹是个未出嫁的小娘子。既然不是熟识,那还是矜持一点的好!
丁大哥么,同自己做好朋友就行了,没必要拉上妹妹!
丁银掩饰住心中的抑郁。东拉西扯天上地下地和花夜又聊了半个时辰,不得已,告辞了,已经吃了午饭,还要赖着吃晚饭么?
临走前,还特特对花夜说自己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这镇子气候宜人,安静又悠闲,最适合修养放松,背靠着马陵山。还可以去打野味,想想都愉快啊!
他这么一说,花夜立刻心花怒放,“好啊!你什么时候去打野味,一定要叫上我啊!”
“那是自然!”丁银爽朗地一拍花夜的肩膀。心道:“我就等你这一句呢!”
送走丁银,花夜小朋友很开心地又来找吴翩翩说话,“过几天去打野味去,你想不想去散散心?”
“嗯!”吴翩翩眼睛都没睁开,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
如此,过了三天。
吴翩翩白天就一直窝在后院的树荫下,晚上吃罢晚饭。就沐浴上床,竟是一步路都不肯多走,期间,石妪每天日暮时分来一次,收拾她家小主子的衣物去洗涤,并送来新的衣物。
丁银来邀花夜去打猎一次。但依旧连吴翩翩的一根头发丝都没见着,以至于附近山头的野兔们狠狠地遭了一回殃,以至于花夜家好多野兔吃不完,天气又炎热,于是忙乎着让翠姑给隔壁左右的邻居们一家送一只。收获了几大车的感谢。
叶雨蝉和翠姑则小心翼翼地揣着不安过了三天。
花夜则开心爆棚地地做了三天无微不至的好哥哥。
这天早上,吃罢早饭,吴翩翩终于不再窝在后院那颗香樟树下打瞌睡了,而是迈步朝外走,花夜连忙跟上,“阿翩,你去哪儿?”
“我怕我再住下去,你家小娇娘会吓出病来!”吴翩翩的嗓子在花夜的悉心治疗下好了不少。
“你说什么呢!”花夜很不高兴。
“我看见她那副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就烦呢!好像我是凶神恶煞一般!”吴翩翩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地方住!”
“你要去住哪儿?”听到第一句,花夜生气正要反驳,但随即又被第二句吸引了心神。
吴翩翩用手指了指东侧,“隔壁!”
“你认识?”
“你家隔壁的院子我已经买下来了,这两天也收拾好了!”
说话间,吴翩翩脚步不停,走出了大门,花夜立刻跟上,隔壁一家似乎没人住,据说主人搬到城里去了,就留了一个老仆看院子,话说,昨天还让翠姑送了一只野兔给那位大叔。
走进隔壁的院子,大小与布局同他家差不多,一样也是个两进的小院,也收拾得十分清爽养眼,屋中家具床铺都十分齐全,干净整洁。
吴翩翩指着西侧的院墙说,“就在你家院子东墙上开个门吧,这样你每次进出就比较方便了!”
花夜本来是不高兴的,听她这么一说,心情倒是好些了,这样翩翩虽然是单独住着,但是院子是连通的,相当于还是一家。
这套宅子,吴翩翩住了后院,石妪住后院厢房,前院里侍卫吴长全还有之前的看房子的大叔陈叟住了两间厢房,屋多人少,极为宽敞。
屋子卖了,陈叟无处去,也跟着宅子一起过户给了吴翩翩,继续看院子的工作。
这套宅院东南角上还连着一个小园子,种着些花花草草,还有两间小屋子,只是那个园子没人打理,杂草与花木一起茁壮成长,若说里面会钻出一条蛇来,都有人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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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兄妹上山
花夜不知道的是,这套宅院的真正主人本就是吴翩翩,那所谓看宅子的老仆陈叟其实就是吴翩翩派来负责花夜安全的暗卫,包括他家西侧的那套宅院也一样如此,那户人家,一对老两口和一个儿子,其实也都是吴翩翩的手下。
正因为这附近有吴翩翩的据点,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所以吴翩翩才会将花夜安排到这个古松镇来住!
吴翩翩不会将他置于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外,尤其是花夜身边还有个随时会给他惹来杀身之祸的叶雨蝉!
吴翩翩搬到隔壁院子后,花夜一下子闲了下来,每天能为吴翩翩做的事情就是早晚一次给她扎针,花夜感觉心中有些空落落的,还想再找点事情做,可是吴翩翩的熬药、吃饭什么的一应生活起居有专业人士石妪打理,至于粗活,有陈叟和吴长全两人做,不过,话说,一主三仆,又是度假闲居时光,需要干的活儿真心少,连吴长全都觉得闲得慌,跑去东南角的小园子,将茂盛的野草拔得干干净净,让其恢复了一点花木扶疏的摸样。
不过令花夜欣慰的是,吴翩翩终于恢复了一点活力,听说他要上山去采药,便要求和他一块儿去。
七天了啊,她终于肯动动腿了,再这样窝下去,没病都会窝出病来!
花夜精神抖擞地拿出十二分的殷勤来,一路带着她,比照顾几岁的小朋友还要细心,兼做了导游,一路讲解各种地名及花草树木,生怕妹妹会觉着爬山很累很无聊,以至于吴翩翩最后满头黑线地坐在一块石头上,再不肯走了!
“你是不是觉着我这么病了一回,连脑子都病残了,倒回三岁去了?”
额……花夜把自己的行为回忆了一遍,并客观地评价了一回。确实是照顾懵懂初开的小朋友的做法!
于是揉揉鼻子,又摸了摸小胡子,讪讪一笑,“我这不是担心你么?”
吴翩翩瞥他一眼。“别摸你那小胡子了,小心揪掉了!”
话说,花夜到这里来开医馆,既然是居家长住,不可能天天易容,但是鉴于他的样貌太过年轻太过漂亮,又鉴于他这个年纪又蓄不起胡子来,便做了一副小胡子,每天带着,让自己显出几分沉稳和沧桑来。多少像个大夫的样子。
因着吴翩翩的抗议,花夜终于恢复了正常举止,嘴巴终于歇了下来,林子中一片安静,也有了些鸟鸣山更幽的情趣。
花夜带着吴翩翩采药。效率极低,其实更像是登山游玩,待走到一处峰顶,兄妹俩坐在大石上歇脚吹风,望着山下沃野如画卷展开,直延向天边去,阡陌纵横。良田中的水塘湖泊如嵌在其中的水晶镜,中间烟村人家聚集处,有炊烟袅袅,似乎可闻鸡鸣狗吠之声。
花夜手中拿着一根树枝,给吴翩翩指点着:你看那里,是我们住的镇子。顺着这山脚往东三十里便是楚莹他们家住的梨山镇,从我们镇子往南十八里便是宿远县城……从镇西出去十里地,有个三溪村,风景极佳,哪天我带你去逛逛……
花夜坐在峰顶。拿着树枝,很有些指点江山的派头,吴翩翩倒是听得认真,末了问了一句,“其实从古松镇后穿山而过,到梨山镇实际上只有不到十里路对不对?”
花夜楞了一愣,这个他还没想过,不过片刻之后他会过神来,“确实是的,从镇子后面上山,翻过一个峰头,再过一个小坡就是梨山镇!不过一般没人这么走!遇到野兽或者蛇虫什么的可不是好玩的!”
这时,花夜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笑嘻嘻地问道,“阿翩,你的千里眼带了没有?”
在这山顶上用千里眼看风景,不要太愉快好不好!
吴翩翩看他一眼,从随身的小背篓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小望远镜给他。
黄灿灿的黄铜和梨木做的镜体,还是双筒的。
花夜把这个精致的双筒小望远镜放在手中把玩着,问道:“这个不是朝廷给的吧?”
朝廷赐给藩王的是单筒的望远镜,很长,有点笨重;赐给军中将帅的是双筒的,有大有小,但是将帅不在其职时,是要收回的。
而吴翩翩现在拿出的这个精致得可爱,显然哪种都不是,肯定是吴王或者吴翩翩自己秘密请了大师级的巧匠,偷偷制的,而且依着吴翩翩的性格,肯定各种规格的都仿制了个遍。
花夜又道:“这个好精巧趁手,你也不缺这一个,送给我好不好?”
吴翩翩斜睨他一眼,凉凉道:“你那性子,守得住财么?别到时候被人举报砍头了!”
花夜挠挠头,想想自己拿着这个除了当个玩具偶尔看看,确实没多大用处,便作罢,也不去想七想八,拿着千里眼兴致勃/勃地看起风景来。
花夜看了一阵子,又递给吴翩翩,兄妹俩玩的很是愉快。
冷不防,后面突然伸出一只手就向吴翩翩手中精致的千里眼夺去,吴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