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做了。”
“然后呢然后呢?她是什么反应?”赫连正楠连连追问着,扰得荆歌没有办法好好休息,他无奈之下只得起床梳洗。揉着眼睛看看外面的天色,早市刚过而已。这个赫连正楠,了真是跟老头子是一个德行……有什么问题都憋不住。
荆歌捧起水洗脸:“还能怎么样,天上当然不会掉金子。她当然觉得很奇怪咯。我就跟她说我懒得管。不过现在有件事情我怕是瞒不住了。”
“什么事?”
“她一直说要去峨眉,虽然没有跟我说为什么,不过这原因你我都知道。现在也没有必要去了吧。我在大理还有些事情要处理,你和清琴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先回家吧,我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自己的妻子,一定要多加照顾好。女人怀孕这种事情有多辛苦不是你我能够体会的,要多照顾她一些。人家什么都不说,不跟你抱怨,你当真傻不愣登的以为她不辛苦吗?”他坐在桌边很认真的看着赫连正楠的眼睛。平时都是一副放荡不羁云淡风轻的样子,如今正色起来,赫连正楠自然也明白其中道理。
赫连正楠摁着脑袋连连应道:“知道啦知道啦,你们比老头子还烦。”他想了一会儿又继续说道:“不过……如果我们就这么走了的话,你一个人能应付这里的情况吗?你这个大木头,都二十七岁了还不知道应该怎么追女孩子,没有我这个参谋帮你,你能行吗?”
荆歌有些无奈的松松肩膀:“你在这里我也觉得没多大帮助啊。”
赫连正楠一时无语,竟不知道应该怎样反驳他。无聊的看了看周围,视线又突然落在了荆歌身上。他摸着下巴一脸玩味的看着荆歌,荆歌被他看得有些尴尬。“看什么?你又想到了什么鬼点子?”
“不行不行,我们不能就这么回去。”赫连正楠站起身来在荆歌身边转了两圈,上下打量着他:“我奉老爷子的命令而来,现在什么事情都没有做成,怎么能就这样回去呢?你也知道他老人家的脾气,万一他数落起我来,我不得一个月不能见清琴啊?”
荆歌佯装木讷的点了点头:“说的也是。”他把酒壶灌满:“所以呢?你要跟我们去云南?”他想着清琴现在的情况,总觉得这样做不妥。云南一带多属山区,地势崎岖不平。一路颠簸是肯定的。清琴现在不一样了,万一她出了什么事情,他们谁都没有办法挽救。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清琴我是一定会照顾好的。不过我们也不一定要跟着你去云南呀。苏羽她不也不想去吗?人家一心想去峨眉找当年的少年郎,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跟着你跑那么远呢?”他杵着脑袋把玩着桌子上的杯子,脑子里早就酝酿出了一个想法:“其实我觉得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亮出你的真实身份,这样她就不会再想去峨眉了。”
“你不明白的。”
“有什么不明白的?十二年前的你,现在的你,不都是一个人吗?既然一直是一个人,那还有什么好顾忌的?你怕她嫌弃你?怕她嫌你老?”
荆歌有些尴尬的点了点头:“当然会有这个顾虑……”
“大哥,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在感情这个问题上你怎么就这么转不过来呢?当年她就算再小,再记不清楚事情她也应该明白你们之间的年龄差距。既然她明白这个道理了还义无反顾的坚持了那么多年,你又何必在意这件事情呢?”
“可她一直不怎么喜欢我,我怕她太失望,弄巧成拙怎么办?”荆歌摁紧了酒壶壶塞,语气有些沉重。
“先问你一个问题。”
“说。”
“云南的事情不要紧吧?”
“还能有什么,不就一件破案子,帮一个夫人调查清楚她的丈夫在外面有没有女人。”
“哎呀呀。这种小事在你荆歌的婚姻大事面前简直连屁都不是。那就不去了吧,你又不是缺钱的人。这样一来我和清琴就不用跟着去了,还能好好完成老爷子交给我们的任务。老大,我求求你认真一点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说得跟我一直很不认真一样。”荆歌正想出门转转,却被赫连正楠恩在了板凳上。“到底是什么馊主意?”
“啧啧啧啧……”赫连正楠从腰间拿出了一把剃须刀:“我早就看不惯你这些胡渣啦。你们之间的进展实在是太慢,别动!”
忙碌了大半个晚上,累到不累,困倦是真的。快到正午的时候,苏羽才慢慢清醒过来。她睡意朦胧的睁开眼睛,看着暖暖的阳光洒进屋子里。已经是初秋了,阳光已经不那么强烈。看了看旁边的案桌,上面摆放着小玉儿早已准备好的换洗的衣服。起床洗漱之后,她和小玉儿在街上闲逛。
“小姐!你说荆歌他把……”秉着财不外露的道理,小玉儿下意识的压低了声音,在苏羽耳边轻轻说道:“你说荆歌他把他的钱交给你保管?”
“可能是他不稀罕这点儿碎钱吧。正楠以前跟我说过,荆歌他整天在外面办案,是江湖上远近闻名的第一神探。帮人家查案自然是少不了好处的,他哪里会在意这五千两啊。不就随便给我喽~”
这话要是让赫连正楠听到的话,他肯定会暗自打着自己的嘴巴。我他妈嘴真贱……
“我怎么觉得……”小玉儿心里立刻萌生了一种想法,想必荆歌的意思小姐她也明白几分吧。这样不是□□裸的……让她管钱吗?
这街上人来人往,喧闹繁华。苏羽自然明白荆歌的意思。早在京城的时候她就已经明白了,只不过装作不知道而已。现在已经过去两三个月了,自然也不觉得尴尬。既然他把钱给她,那她就负责把钱都花光。让他越讨厌她越好,毕竟她的心真的不在他身上。
这么多年以来,她喜欢的一直是那个人呀。
可是……这么几个月来,不是有那么几个瞬间,她有点……把持不住吗?特别是昨天晚上他用那么温暖的眼神看着她,让她千万要小心的时候……
苏羽使劲摇了摇脑袋,把脑子里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有关荆歌的画面都给晃散掉。她拉起小玉儿的手:“走,我们去买衣服~”
“好啊好啊。”小玉儿开心不已。
眼看着苏羽和小玉儿进了一家又一家首饰店,荆歌和赫连正楠在路口等了好久,都等不到她们。他们不禁感叹,女人买东西的疯狂程度真的是让男人难以想象啊。荆歌不禁抚额,赫连正楠把他打造成这个样子,很明显不是他的风格好么!倒是跟朱宸佑有些相像。
一身淡蓝色长袍,玉发白冠。棱角分明的俊俏的脸庞,这张脸其实甚至可以用精致来形容,只是平时都不怎么好好打理,让胡渣遮住了他的魅力。身材魁梧健朗的他如此一来瞬间让人感觉到了他不凡的气质,似有王者风范一般。这种风格已经让一直走江湖路线的他受不了了,更无奈的是赫连正楠还给他搭配了一把扇子。他把扇子别在腰间,抱着手倚在墙上。他到底还要等多久……追女孩子竟然这么难。此时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小鹿乱撞,甚至连他都在怀疑,他是二十七岁的人吗?怎么还像个傻小子一样。
女人,最大的魅力是能让一个糟老头子瞬间拥有傻小子那样的魅力。
“荆歌,你这样不行啊。”赫连正楠抱怨道:“要随时注意姿态。你现在穿成这个样子,怎么能这么随意的倚靠在墙边呢?”
“这本来就不是我的风格……”荆歌对于这幅装扮实在是颇为无奈:“这是另外一个人的风格。”
“这有什么不好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俏公子,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这样的类型。”
荆歌长舒了一口气,继续靠在墙上:“不行不行,办案的时候穿成这个样子还可以。可现在毕竟是……这种场合,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风格,这根本不是我。”他立刻转身准备再去一家成衣店。赫连正欣喜的看着对面,当他还沉浸在苏羽她们已经出了首饰店的时候,旁边的荆歌就已经不见踪影了。
“老大?老大……”赫连正楠四处瞟着,终于发现了荆歌在一家成衣店。他赶紧去找他。可巧就巧在他前脚刚一进去,苏羽她们后脚就跟着进来了。
荆歌原本正在抓紧时间选衣服,这小地方的衣服款式实在是不怎么样。他平时虽然不喜欢刮胡子,可穿衣这方面他可是很讲究的。什么场合应该穿什么衣服,这都是一种学问。原本感觉到赫连正楠进来,他只是随意瞟了一眼。可没想到赫连正楠后面就是苏羽他们。这店实在是小,一眼就一览无余。此时又正有女子在暗格里试衣服,他连躲藏的地方都没有!
“老大……”赫连正楠笑嘻嘻的朝他走来,为了不让身后的苏羽她们一眼就认出他,他索性甩开扇子挡住脸。赫连正楠见他这个样子原本是感到很疑惑的。可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他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这小丫头,跟着他多久了?他竟然没有发现……
“正楠?”苏羽拍着他的肩膀,赫连正楠悻悻的转过身。“早就看出是你了,你也来买衣服?”
“呃……”赫连正楠一下子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此时的他就站在荆歌旁边。这让苏羽她们不发现都难啊。
荆歌……你还是认了吧,这种风格你完全能驾驭得住啊。虽然你不适应这种风格,不过真的确实……很帅啊。
“小姐。”小玉儿扯了扯苏羽的衣服。苏羽明了的点了点头,旁边这位从身形上来看实在是很熟悉,可是这穿着上……难道朱宸佑没走?
荆歌只觉得尴尬不已,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一定、一定是他这二三十年来最困窘的一次!他用扇子挡着脸,企图溜出去。却被苏羽挡住了。苏羽一心想把他的扇子拿开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可他一直拼命挡着,苏羽就只得跟他抢。
“你到底是谁啊?”苏羽心里一急,手里更加用力。一阵闷哼之后她抢到了扇子,同时,也有一滴血滴落在了她的手背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荆歌?!”赫连正楠赶紧查看着荆歌,荆歌抬起右手紧捂着眼睛。
“荆歌?”
“荆歌?”苏羽和小玉儿面面相觑。苏羽心中更加慌乱起来,刚才在强夺扇子的时候,凭借她的手感……她明白感觉到扇尖戳到了他的眼珠子!那一定……很疼吧……
“是啊……是啊。”荆歌无奈的笑道,总有一天他会被这几个人玩死啊。
由于大家心里都明白,所以原定于下午要去云南的计划就都取消了。有的人不想去,有的人不能去,有的人因为不想去不能去的人而不去。回到客栈之后苏羽立刻从房间里取来了两个小瓷瓶,这是她从苏州带来的,是师父命人特制的上好的金疮药。祛瘀消肿的功效实在是再好不过。
这个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苏羽不小心把荆歌弄伤了,现在必定是应该好好照顾荆歌,帮他治伤。赫连正楠好不容易制造出一个让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又怎么能让别人继续在旁边打扰他们呢?清琴也关心荆歌的伤势,不过荆歌对他们点了点头,示意他们没有什么大碍。虽然这一路上直到现在他都一直用手蒙着左眼。在苏羽把药罐子拿到荆歌的房间的时候,赫连正楠就赶紧抚着清琴出去了。
“啊呃……这时间还早,我带清琴出去走走,顺便看看夕阳。你们待会儿吃饭的时候不用等我们了,我们会自己解决的。”赫连正楠道,还没等荆歌说什么,他们就出去了。谁知道一出门就看见了正在外面偷看的小玉儿。
“小玉儿,你别担心了。荆歌是我兄弟。他可是个正人君子,你家小姐不会有事的。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赫连正楠小声说道。可小玉儿一开口,他就知道他会错意了。原来,这小丫头不是在担心她家主子。
“这世间……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子啊。怪不得他一直留着胡子,原来是因为怕女孩子觊觎他的美貌影响他办案。”她小声嘟囔着。
对于形容男子来说,用美貌这个词真的无伤大雅么……更何况是对于荆歌这种铮铮铁骨的男人来说,美貌……是对他的羞辱好么。
荆歌一直留着胡渣,实在不是因为什么担心女子觊觎他的样貌,而是人家真的不拘小节。
说句大实话,就是因为……懒……
懒得打理,因为无悦己者。
小玉儿还没有嘟囔完,就被赫连正楠拉着走了。他们走后,总算是清静下来了。苏羽打来了温水,将手帕在水中浸湿拧干。手背上的那滴血迹已经干了,看到这血,她心中很是紧张。已经流血了,会是什么样子呢?
她走到荆歌面前,荆歌慢慢放下了手。在看到他的眼睛的那一瞬间,她首先是松了一口气,随即心又狠狠的纠痛着。让人感到庆幸的是,他的眼睛并没有什么问题,没有伤到眼珠。看着他上眼皮上的伤口,她的心狠狠的抽痛了一下。看着他的脸上,手上,都是血,她的鼻尖一酸。
“对不起啊我……”
“傻丫头,又不是什么大事,我吓你的。”他笑道。眼睛因为微笑而微微眯起,眼皮上的伤口也有些撕开。伤口本来就破了皮,如今这样又有血珠掉落了下来。
“你别动。”苏羽轻轻按着他的额头,小心翼翼的用湿手帕帮他擦着脸上的血迹。每一个动作都是小心翼翼的。血染上了他的睫毛,她有些无奈:“把眼睛闭上。”
他闭上了眼睛,感觉着她用手帕在他的睫毛上轻轻的擦拭。又轻轻的吹拂,带给他微凉的感觉,那一瞬间,他感觉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一样。
她帮他擦拭着脸上的血渍,洁白的手帕都被染成了红色。这伤口不大,流的血却很多。她把手帕放入水中轻轻一揉,清水立刻变成了血水。
荆歌睁开了眼睛,苏羽拿干净的手帕帮他擦拭着脸上的水,尤其是眼睛上的。感觉着荆歌有些灼热的目光,苏羽脸一红,声音低低的:“干嘛这样看着我……”
“呃呵……”荆歌微笑:“你继续。”
“闭上眼睛。”她蹲下身看着他的墨黑的眼睛。他的嘴角洋溢着微笑,乖乖闭上了眼睛。那一刻,似有一种温馨的幸福和甜蜜萦绕在他们身边。她的心里也是甜蜜而满足的。
她拧开红色的药塞,用无名指指尖沾了一点药粉,轻轻的点在眼皮上的伤口处。他的眉毛很好看,眼睛也很好看,睫毛也很好看,人也很好……她无奈的闭上眼睛跺了跺脚,天呐,又在想什么。
“你似乎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温柔吧?”他小声问道。
她微微一愣,随即脸上一热。什么叫似乎啊,本来就是好么。从小到大,尽管她精通医理,但她也不怎么这样伺候别人。除了第一次见他的那天帮小玉儿包扎脚上的伤口之外。她的脸微烫着,感觉到眼上的伤口已经处理好了,荆歌也就睁开了眼睛,身子也随着动了一下,可没想到就快要碰到她的唇瓣。两个人皆是一怔。
苏羽赶紧转过身去收拾着桌上的瓷瓶,若无其事的交代道:“这几天洗脸的时候千万要小心,别让伤口沾到水,不然很容易发炎的。我已经帮你上了药,伤口就不会肿起来,你大可以放心。”
“知道了。”荆歌按捺着心里的喜悦,看着苏羽就要走出门去,他赶紧道:“你一定也饿了,待会儿一起吃饭吧?”
“……好啊。”她微怔,随即赶紧出了房门。
直到她离开以后,荆歌才摁着自己不平稳的心跳,脸上是喜悦的,语气里却有了几分自嘲的意味:“怎么还当真跟个毛头小子一样……”
苏羽回到房间之后已经再也捧不住刚才的那份矜持了。怎么办怎么办?他应该没有看出来吧,不,他那么精明。一定是看出来了。不对不对,她掩饰得这么好,他一定没有看出来。不不不不,那可不一定,荆歌可是只老狐狸……
两种想法一直在她的脑海里吵来吵去,任何一种都足以让她尴尬到无地自容,似乎快要让她窒息了一样。她刚才……真的是想坐下来好好欣赏他的……可是她哪怕是多看他一眼,都觉得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之前她那么不待见他,一直口口声声称他为大叔来着。如今她怎么能因为他长的俊就……要怪就怪他,明明帅得那么逆天,为什么一定要扮成一张朴实沧桑的大叔脸呢?她不应该有负罪感和愧疚感,是他欺骗了她才对,对,是他欺骗了她……
可是,如此自欺欺人实在是不好。
“我在想什么,不行不行,我不能被他影响。喜欢的是那个人……”苏羽一直在反复强调
突然,她怔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在荆歌房间里的时候,当她第一眼看到他刮去胡子的样貌,她就觉得他长得特别像一个人,像一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人!她睁大了眼睛紧紧抓着桌布,实在是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她一直……努力了那么多年,想要找的人竟然就在她身边,而她竟然一直没有发现?!她取下了腰间的玉佩仔细摩挲着精致的紫色佩绳。这条佩绳就是他当年送给她的,尽管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可她一直把佩绳保管得很好,以至于现在都还没有磨损断掉。
她既激动又紧张,看来老天爷还是帮她的。激动是因为认出了他,是因为找到了他,是因为没有错过他。而紧张,心里的紧张则是因为她现在开始害怕,开始担心。担心是不是只有她还记得当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