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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萌老公来回滚-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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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向悬崖的导火索,而是把她推向悬崖的导火索。仅仅是她而已。
二十年前,安晓听说过一个房地产大亨的故事,就因为他在合同上捏造了一条,生生地就被当时的李月华整成了倾家荡产。那时候的李月华就说:“我这一生最讨厌欺骗。”如果说从始至终,安晓最害怕的就是这个永远是笑脸盈盈的“婆婆”,是不是会显得太不合乎逻辑了?
安晓一步一步地走上台阶,没有开灯直接摸索着爬上了床,床上乱七八糟的障碍物依然还在,“乒乒乓乓”乱响一气,却再不是那样欢快动听的声音,她爬到里侧,手臂轻轻一挥,黑暗中杯碗碎了一地。
就在刚刚,这里还是一片生气,现在却突然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安静。那个浑身充满热气的男孩坐在对面“窸窸窣窣”地吃着面条,有那么一瞬间,她都以为他们又回到了张家村的生活,他们,会永远这么过下去。
可是,这一切消失地这么快,快地让人以为刚刚的情景只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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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安晓还没起床,枕边的电话就响了,急忙打开一看,却是许多天不见的唐哲。
“晓,我在你家楼下。”
嗯?
安晓一骨碌起身滚到床边,这感觉太像中学的那些年疯子他们等在楼下的感觉,像的让安晓以为自己仍然在梦中,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果然是幻觉了。疯子已经残废,此生都不可能再靠近车子,而楼下温润的唐哲背倚着一量闪闪发光的迈巴赫,笑如春风。
“你今天心情似乎格外好啊。”安晓收拾好自己,下了楼就往车里钻,直接把唐哲当成司机。
“你都不让我进去坐坐,说我心情好这样未免太不合理了。”唐哲笑着俯下身,自然地给安晓系上安全带,安晓身子一顿,却不知为何已经没了初时那种悸动的感觉,只依旧面色不变地挑着笑。
“今天是妈的生日吧?是她让你来接我的?”
“晓,你知道的,只要是关于你的事情。。。。。。。并不需要别人吩咐。”
“呵呵,想不到我的面子这么大啊?”安晓留意听着,发现以前一口一句“妈”的唐哲,今天居然把那个字用“别人”代替了。
“我以为上次一谈,你会更明白我。”
“我想,以我的本事,我永远都不明会白谁。”尽管聪明绝顶,但她的聪明害得她还不够吗?连自己的亲友都保护不好,连自己都拯救不了,凭什么卷入唐家的恩怨?
“小心红灯。”眼看唐哲开车越来越不专心,几次都想转身来跟她说话,安晓不由有些着急:“何诗诗过得好么?”
唐洵到嘴边的话勉强咽了回去:“很好,她,很好。”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就算是李月华也已经无力回天。只是,一想到又要利用安晓,他的心里还是钝钝地难受。自始至终,他都没有骗过她,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实意,只要她愿意听,他可以告诉她全部的真相,但是,她永远都在往外挣,却不知道越挣就陷得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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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妈妈。。。。。。。”回到唐家,第一个出门迎接的不是天天逼迫自己结婚的李月华,不是昨晚愤怒离开的唐洵,而是亲亲的儿子小宝,她不在的这几天,小家伙似乎胖了不少啊?
“宝宝。。。。。。”安晓吃力地托着正使劲往自己身上爬的宝宝,然后求助地望向随后而到的几个人,李事李情两姐妹,还有神医李医生。
“宝宝这是怕你再跑了,缠住你不让动呢。”李事笑说,几天不见,她的脸已经大好,从安晓这个角度看,疤痕已经淡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可以啊,医学界传奇果然是哥传奇啊。”安晓放下蜘蛛精一样缠住自己的小宝,一拳头拍在李医生的肩膀上。说来也真是奇怪,上次被他装鬼吓破胆之后,两人也没太多接触,但就是莫名其妙地感觉亲切。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李医生很配合地调侃,但安晓明显看见李事的笑容僵了僵。
“妈妈,我们去看奶奶吧,奶奶今天要请好多客人。”小宝看自己这么快就被忽略,只好把自己肉嘟嘟的脸蛋当枕头,在安晓的腿上蹭啊蹭的,小肉脸一会儿圆一会儿扁,看得安晓心里也跟着软绵绵的,只是迟迟不见那个人的身影,多少为这样重逢的喜庆场面添了点阴霾。




第七十三章 生日宴
欧文。戈夫曼曾经说过,个体会运用两种传达手段来有意识地表达有误的信息,第一种涉及欺骗,第二种涉及做作。而此时此刻,安晓就是用她做作的工厂流水线式的笑容掩饰心中的不安,意图欺骗面前的人——回来了三个钟头了,该解释的都已经解释清楚,该认错的也已经认错,但却仍然不见某人的踪影,他就这么生气?
李月华今天生日,心情似乎也不错,坐在沙发上跟突然造访的何诗诗聊天。何诗诗随口说了几个安晓幼时无伤大雅的笑话,李月华很配合地搂着安晓笑成一团,乍一看简直就像其乐融融的一家人。
“阿姨你不知道,胸。。。。。。小小以前就跟一条黑泥鳅一样,整天赤脚光头满街跑。。。。。。。你看,现在是不是还能看得出什么端倪来?”何诗诗一把搂过安晓,手插进她的发丝间,迫使她收回四处乱飘的眼神:“你看,我妈说小时候光头多了头发会又黑又亮,不准是不是?”
李月华也笑呵呵地来看安晓的头发,一眼瞥见她发丝间几线苍白,眼神一顿之后继续笑盈盈地说:“确实呢,诗诗比我们小小会保养许多,瞧你那水嫩嫩的皮肤,那身材,我们小小白叫你声姐了。”
何诗诗的笑容一滞,从安晓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她红彤彤的嘴唇。奇怪的是,从前不化浓妆看起来就艳光四射妖媚众生的她,今天大红的唇彩却衬得她格外苍白疲惫——这可不是她谈养生之道的最好时机。
“我也不知道保养什么的,只不过。。。。。。。”何诗诗正纠结该如何含混过去,小宝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他身上穿着红色的马甲,头戴金色皇冠,活脱脱一英俊的小王子。
“妈妈。。。。。。。。”小宝一阵风似的向安晓冲过来,在她身上来回打了几个滚,再跳到李月华身上给了她几个“啵啵”,最后安定下来才发现一脸惊悚的何诗诗正瞪大眼睛看着他。
“姐姐。”小宝想了半天,最后决定立马地问候一句,然后何诗诗就在安晓和李月华头顶朵朵黑云的情境下把小宝搂过,毫无保留地“哈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这小萝卜头还记得我,哈哈哈。。。。。。真是越长越英俊了呢,生孩子果然还是基因重要呢。。。。。。。”
何诗诗自顾自地笑着,安晓回应李月华一个“刚刚看到的都是幻觉,现在才是真相”的眼神。这下房间里的氛围才真正正常而自然起来,但是为什么还是没看到呢?
李月华今年并不是整岁,这次生日基本上可以说是心血来潮,事情都是让下人安排的,地点设在N市的标志性建筑“雄华大厦”内。也许雄华大厦对于她和唐正雄真的意义非凡吧。她和唐洵订婚、结婚都是在唐家别墅附近,虽然场面装饰不一定比“雄华大厦”差,但因为“雄华大厦”早已经不是一栋大厦,所以从舆论意义上来说,不可谓不低调。但这回一个生日宴,为何会如此高调呢?据安晓对她的理解,不应该才对。。。。。。
“想什么呢?还不赶紧收拾上车?”何诗诗在安晓头上重重得敲了一记:“等下坐我的车过去。”
“嗯。”安晓乖巧地回应着,心里却有太多太多的疑惑:“不是所有宾客都直接到大厦去吗,你怎么先来这里了?”
“过来找你不行啊。”何诗诗不客气地又是一记,小时候叫她出去玩她动作慢时就总是被这么对待:“你婆婆让我陪陪你,对了,她还让我提醒你戴戒指。”
“她还不是我婆婆呢,我逃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这丫头。。。。。。。”何诗诗被安晓理直气壮的样子气到了:“逃婚还有理了?你老公你儿子加你公公婆婆还不及一个疯子重要?”
“你不明白。”安晓穿上好久没碰的高跟鞋,在镜子前犯了难:“婚礼无论如何都举行不了。”不管有没有疯子,她都不会完成那场婚礼,因为唐洵,并不爱她。
她以前不觉得爱情对于婚姻有多重要,但上次看到秦明之后,她明白了,她跟所有人一样渴望有爱的婚姻,而不是一纸婚约。
“你爱他吗?”何诗诗抓住了安晓低头摆弄鞋子时那一闪而过的神伤,她变了,上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知道她变了,枯死的心上似乎重新发出了嫩芽,长出了枝柔软的条。
”我爱他吗?姐你告诉我什么是爱?”安晓的身子一滞,随后恢复如常。什么是爱呢?是看见他干净笑容时心偷偷的悸动吗?是跟他拌嘴看见他被气得满脸通红时偷偷的欢乐吗?是看他伤心哭泣时偷偷的心痛吗?还是,昨天眼睁睁看着他离去的无力和今天见不到他的惶恐?
“你别老说我了。姐,你今天怎么回事,脸色这么差。他对你不好么?”安晓收拾完毕,已经准备好出门。
“我失业了。前一阵心情不好,把老板给炒了。要不要考虑跟我一起找工作去?你既然无心贪污唐家的钱,不如咱姐妹联袂出演一部女性励志传奇剧?”何诗诗挽住安晓的胳膊,似认真也似开玩笑。
“拜托你这个大博士生,我一二流大学毕业啥证书都没的,一起出演励志传奇剧?从卖豆浆油条开始么?”
“这有什么呀,公司除了要干事的,不都还要扫地阿姨么。。。。。。哎呦。,你丫的脑子没见长,手劲倒是长了不少。。。。。。。下手没轻没重的。。。。。。。”李月华捂着肚子让安晓拖着出了门,此时别墅门口已经排了一条长龙似的车队。
“尼玛,这最低档次都是奥迪A4啊。”何诗诗忘了肚子疼,瞪大眼睛厌了几口口水。平日里唐家人行事低调,谁都看不出来正式场合排场居然是这么大的。安晓却早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自从上次唐洵告诉她他受伤带的那个没有几个刻度的手表居然近百万之后,现在就是从唐家别墅的墙壁上撬一块砖告诉她那个值好几万,她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了。
唉,唐洵。。。。。。。他已经在“雄华大厦”布置一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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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晓终于进入了N市人都梦寐以求的“雄华大厦”,只是她的身份不是房客,而是半个伪主人。
张叔领着一对黑西装黑皮鞋的保镖在前面开路,李月华领证安晓何诗诗进了电梯,几秒钟之后电梯门打开了,前一刻还温婉大方、笑容得体的安晓和何诗诗都被眼前的景象惊成了“O”形。
来的时候安晓还在想,“雄华别墅”虽然华丽壮观,但她总觉得在一间大房子里举行一个生日Party不是李月华的风格,果不其然,眼前这里虽然隶属于雄华大厦,但却不拘泥于这栋大建筑,相比起之前的草坪,这深邃的夜空可要辽阔多了,“手可摘星辰”说的就是如此壮观的情景吧?只是在这冷风阵阵的大厦顶,可怜了那些衣着单薄的淑女们,一个个冻得瑟瑟发抖花容失色,却还得笑盈盈地对披着毛披风的李月华行李问好。
“谢谢大家的光临,一切随意。”李月华淡然说道,就坐到早已到来的唐正雄身边,一会儿花枝招展的主持人上了台,开始了所以聚会都会有的流程。
“布置得还不错,阿洵这孩子下了不少苦工。”李月华在唐正雄耳边轻声说,眼睛却怜爱地看着远处心不在焉的安晓:“今天她一天的眼神都是飘的,是在找阿洵没错了。也不枉费阿洵为她担起这么多事,也不枉费我。。。。。。咳咳咳。。。。。。。”
唐正雄边帮她拍打疏气,边分神看了看安晓,然后宠溺的眼神就一直粘着李月华不放了:“孩子们的事都是他们的命,我们就少管点把吧,我只要你好好的。”
“你放心,过了今天我就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我还清了。。。。。。。咳咳咳。。。。。。。”
“这话你都说了多少次了。。。。。。。”唐正雄抱住李月华瘦弱的身体,一颗苍老疲惫的心正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跟他同样绝望沉沦的人还有李月华拼了命都要保护的安晓。
他在哪里?为什么母亲的生日宴会他居然还不出现?
宽阔的天台上人来人往,淑女们几杯酒下肚也不觉得那么冷了,跟那些看起来举止文雅的男人聊得正欢。安晓的眼睛却无法完全聚焦,像一张巨大的灰色的网,网住了全部的虚无。
“他去哪里了?难道他知道了什么?母亲的病情?”男男女女年酒足饭饱,开始搂搂抱抱地跳舞,安晓却独自拿了一杯红酒躲到角落,享受着迎面而来的腥甜的冷风。
“既然想醉,又何必吹风,若是想醒,又何必喝酒呢?”




第七十四章 戒指官司
是啊,既然想醉,又何必吹风,若是想醒,又何必喝酒?
安晓苦笑,短短的一瞬间,她的心就经历了一生一样漫长的起伏:起初感觉到身后有人,是兴奋和激动。待到听到声音,胸口那个刚刚还雀跃地想要喷薄而出的东西顷刻间就安静下来,死灰一样了无生气。
想不到经历了这么多,这颗心居然还能做出这样剧烈的运动,真是难得啊。安晓笑着回头,见到唐哲那张温润无暇的脸:“你当然不知,半醉半醒的滋味最是美妙。”
唐哲低头淡淡一笑,忽然抬头时,一只白皙地手已经伸到安晓跟前:“跟我跳个舞怎样?”
安晓不会跳舞,原本想拒绝,可是刚刚站得太久,安晓脚下不稳,一个趔趄,酒杯里的红酒就晃了几滴出来,又怕弄脏衣服,又怕面前那只手来搀扶——这样隆重的场面,要是让人拍到叔叔和弟妹十指相扣,那后果就不肯设想了。可歪歪扭扭跌跌撞撞了几下,安晓终究还是败给了该死高跟鞋,拜倒在唐哲的西服裤下。“哐啷”一声,酒杯碎了一地,红色的液体淌在地上,昏暗灯光下,分不清是红酒还是安晓的血液。
“晓。。。。。。”唐哲没来的及扶起地上狼狈的安晓,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欢呼声;妖娆的女主持人站在台上,笑盈盈地对台下激动的观众说:“。。。。。。。虽然我们的二少爷没来,但今天,我们二少爷给夫人送来了一份珍贵的礼物,现在。。。。。。。”
“他去哪了?”相比起受伤的疼痛,安晓更关心心里莫名不安。不过一天没见,唐洵去了哪里?
唐哲摇摇头。
“砰”一声,刚刚还静谧如墨的夜空,顷刻间被烟花照亮,一朵接一朵的花儿骄傲地盛放着,衬出中央几个明亮的大字:“妈妈,生日快乐。”
又是一阵惊天动地的掌声,几个穿成女仆样的女孩在掌声中缓缓上台,主持人笑靥如花:“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前奏,我们少爷的礼物,其实是这个呢。”欢呼声中,女孩们推上台的两个大盒子已经掀开盖布,只等着女主角李月华上台打开。
“夫人,您要先打开哪个盒子呢?”
“随便吧,就这个?”李月华随便一指,跟她差不多高的盒子立即被打开,竟然是一个四层的大蛋糕!
人群又爆发出一阵欢呼。
“那这个呢?”李月华孩子一样地好奇,这些都是唐洵弄的,事先她可毫不知情。
“这个要夫人您亲自打开,这是钥匙。”主持人笑盈盈地拿出一串金莹的钥匙,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李月华的手。看来,她事先也并不知情。
“妈妈,生日快乐。”华丽的大箱子门打开,唐洵从里面站了起来,熊抱住惊慌失色的李月华,台下观众瞬间也都安静下来。
“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你愿意陪你最可爱的儿子一起长命百岁吗?”唐洵手捧一大束康乃馨,单膝跪下,人群终于反应过来,紧接着爆发出一阵更加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安晓无声的笑了,笑容淹没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情深深雨蒙蒙》烂俗的爱情桥段,用来哄母亲,不但不俗,反而显得别出心裁、感人至深。宾客中几个年纪大点的淑女已经开始抹眼泪了。
李月华终于愿意把她雪藏了20年的儿子放出来了么?她做事,果然一直都是这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唐哲冷笑,转身看到依然半倒在地上的安晓,眼睛里充满怜惜。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生来就注定了活在灯光下,而有些人只能一辈子活在阴影中。”唐哲再一次伸出援助之手,安晓这回没有拒绝,而只是定定地看着他——就因为孩提时候的一件事,他的这一生都毁了吗?他本该也是那灯光下畅述母子情谊的人。那自己呢,自己何尝不是只能一辈子活在阴影之中的人?
“晓,不要再做飞蛾扑火的事情了。”唐哲拉起安晓的手,把她拉进了舞池。舞舞台中央,漂亮的女主持人和唐洵舞姿轻盈,李月华笑容温暖,整个世界俨然都是那么和谐唯美,尤其是她,唐洵的舞伴。
怎么会看了这么就都没看出来呢?那样熟悉的嗓音和身姿,那样年轻活力的笑容,不是李事又是谁。十八九岁的年纪,和二十岁的唐洵最是登对,不像自己,半只脚都踏进棺材一样,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生活,却早已经不知道生活为何物。真真是可笑啊,一个被毁容的乡下女孩,居然都会有一天站在这么耀眼的舞台上接受众人的目光,而自己,曾经在舞台灯光下熠熠生辉的架子鼓精灵,居然就这么枯死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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