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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霸天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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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为之这份协议已经过去了近百年,双方依然保持着和平。但不管是大隋还是蒙元,历任皇dì dū想着真正击败对方成就万世威名。
大隋地处中原农牧为主,缺少各种皮子,玉石,牛羊,尤其是没有战马无法深入草原作战。而蒙元帝国缺少铁器,盐巴,锦缎,茶叶和中原的美酒,他们的步兵又太孱弱,面对中原多如牛毛的城池也是毫无办法。
狼rǔ山脉这边的樊固边军,还有那边涅槃城的狼骑都想着有朝一rì打下对方的城镇,然后骑在对方士兵头上好好拉一坨屎。但三年前,大隋的第六任皇帝杨易和蒙元帝国第三十代可汗蒙哥会面之后,樊固城就有了另一个身份。
市场
大隋的商人可以将草原上紧俏的货物运送到樊固城里来,交换草原牧民手里的牛羊,皮子,玉石。每个月的初一,初八,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八这六天为市场开放rì,为了换回来必须的盐巴茶叶和锦缎布匹,牧民们早早的就要到城门外排队,无论寒暑。
在这些牧民眼中,樊固城里的大隋边军着实令人厌恶。但他们却没有人敢闹事,因为边军将军李孝宗是个极公正严苛的人,凡是闹事的牧民轻则鞭笞三十,重则直接割了脑袋挂在旗杆上示众。所以牧民们恨他又惧怕他。
不仅仅是这样,中原的商人若是有jiān诈欺骗牧民,或是强买强卖的举动被李孝宗知道的话,一样的重罚不误。规矩依然简单,视情节严重,轻则鞭笞三十,重则割了脑袋挂在旗杆上示众。所以牧民们敬他又喜爱他。
需要说明的是,挨过鞭笞三十的人没有一个挺过五天的。
再需要说明的是,行刑用的鞭子上绑满了铜钱,一鞭子下去便血肉模糊。所以鞭笞三十和砍头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受刑的人也就是勉强能落下一具还算看得出人形的全尸。
但边军牙将李孝宗还说过,欺负草原人不算什么,但坏了樊固城的规矩不行,若是逼得那些草原人不敢来了,每年十几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没了,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
……
二月初八,是贸易市场开放的rì子。牧民们老老实实的在城门口交了进城税金,然后赶去市场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到了中午,樊固城就开始变得更加热闹起来。手里有余钱的牧民和赚了钱的中原商人就会涌进酒楼,青楼,还有赌场中潇洒快活。所以每逢集市的rì子,青楼女子最恨的便是赶在这时候身子不方便,少赚了恩客腰包里的赏银。
牧民们对于中原的锦缎和茶叶十分推崇,更加推崇的则是中原女子的肤白貌美。草原女子虽然也不乏美人,但大部分女子风吹rì晒还要放牧,所以皮肤都很黑,而且腰身粗的好像水桶似的。和青楼里那些略施粉黛的女子相比,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这些牧民都豪爽,基本上不会带着余钱离开樊固城,他们只需要带走货物就够了,大隋的五铢钱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一点意义。所以楼子的姑娘倒是更喜欢草原牧民些,中原的那些客商反而小气吝啬的很。
其实很多牧民来樊固城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货物,而是为了进樊固的三座楼子里消遣寻刺激。
所谓三楼,便是客胜居,红袖招,金元坊。
一酒楼,一青楼,一赌楼。







☆、第三章 不知之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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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不知之事太多
当初李孝宗初到边城樊固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想过带着八百边军突袭狼rǔ山脉那边那个叫涅槃的石头城。他甚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而立下了遗书,要知道擅自挑起两个强大帝国之间的战争,这个罪太大,即便他出身陇右李家也一样扛不住。
对蒙元帝国开战不同于对其他国家开战,如果是对帝国南疆燕山以南的燕国挑衅的话,会被兵部那些大佬们赞为勇武,若是贸然挑起和蒙元帝国的争端,那么一定会被所有人骂做白痴。
当然,这不代表兵部的那些大佬们不想不愿不敢对蒙元帝国挑衅。
虽然大隋的强大用这百年的时间展现无遗,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世间第一强国的名号依然属于蒙元,论疆域面积,蒙元帝国占据的草原也就比大隋,南燕,东楚,北辽四国的疆域加在一起稍微小一些罢了。
而这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的疆域,提到蒙元帝国,就不得不提的是在蒙元帝国极西之地的大雪山。大雪山上有一座大轮寺,大轮寺里有一尊大轮明王。
世间之人笃信佛教,除了大隋推崇道教之外,世间其他诸国大多以佛教为国教,尊大轮明王为佛祖。
大雪山,大轮寺,大轮明王在蒙元帝国。
这才是大隋忌惮蒙元的原因,没有之一。
不要说蒙元帝国那百万狼骑,对于大隋军人来说再强大的军人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压力。就算是对传说中的大雪山上那三千金身僧兵,大隋的军人们也不会如别国之人那样心存敬畏。军人嘛,天生就是要战斗的,何必畏惧敌人?
大隋自建国之初便力捧本土道教,虽然没有立为国教,但经过百多年的努力,道教在中原之地也深入人心。虽然也有佛教弟子远来传教,但却极难如在别国那样得到尊崇的待遇。
据说大轮明王座下二弟子智慧天尊曾经有心造访大隋,可大隋礼部的人根本没拿他当回事。要想来大隋觐见皇帝陛下,可以是可以……规规矩矩的递交国书,然后按臣子之礼老老实实的来,按照礼部的规矩先在驿站住着,待遇与各国使节一般无二,皇帝什么时候想见你,你才能进宫。
据说听到大隋礼部官员的回执,智慧天尊微微叹息着说道:“师尊说过,东边是妖魔横生之地,尤其以中原最为混乱不堪。我本想去看看,能救几人出苦海便救几人。奈何中原之人却以沉沦苦海为乐,那么苦海便是他们的极乐之地,我不去了也罢。”
这话传回大隋,被礼部尚书独孤秀嘲笑为厚脸皮。
大隋皇帝私下里也曾经说过,佛教的那些什么天尊,什么佛祖,都不过是一群厚脸皮的虚伪小人罢了。
但不得不提的是,道教在大隋的兴起,不过是大隋的皇帝随xìng而为罢了,他只不过觉着自己的国家内应该有一个与佛教相提并论的教派,于是便有了对道教的推崇。
说起来,道教对国家的影响力,远不如佛宗在其他国家的影响力。
哪怕清乐山一气观的萧真人展露过神迹。
据说那一年四月,清乐山一夜之间多了万亩桃林。再一夜桃花盛开,再一夜仙桃成熟。萧真人邀了诸多九天谪仙下凡饮酒。山下村民隐约可见半山腰彩云朵朵,隐约可闻仙乐悠扬,却不可见真容,一时间道教之名大盛。
当然,这神迹之说传到大雪山,那位智慧天尊只淡然一笑,做出四个字的评语。
雕虫小技。
当然,这四个字的评语传回清乐山,萧真人同样淡然一笑,做出四个字的评语。
秃驴放屁。
大隋的皇帝没有因为清乐山一夜桃花开,一夜仙桃熟而说什么。倒是因为这秃驴放屁四个字而抚掌大笑,一动念,便封了萧真人为国师。
这些事都太遥远,对于在边城樊固的方解来说都太遥远。
他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世界之后,最关心的事是如何活下来。活下来之后最关心的事是如何活好,活好之后最关心的事是如何保持下来。
十五年前,他初到这个世界。
从某个盛名之地降生,险些一出生就被投进火坑中烧了。又莫名其妙的卷入一场追杀,被人带着远遁天涯。期间经历过的种种,到现在他也想不明白是为什么。
三年前,他初到边城樊固。
然后他用了三天的时间jīng心设计接近了李孝宗,用了七天的时间劝说李孝宗听取了他的意见,用了十五天的时间以李孝宗的名义号召八百边军募集出来三千两银子。用了两个月建了一座三层木楼,又用了半年的时间,让这三层木楼成为樊固城里的标志xìng建筑。
金元坊。
第二年初,他号召全城百姓募集资金扩建金元坊,又建了红袖楼,引来了红袖招这只金凤凰。第二年chūn节,全城百姓都分到了红利,而且不少。
于是,方解成了樊固城里最特殊的那个人。
金元坊的大掌柜。
……
……
正因为樊固城里的这些生意,正因为草原上那些蛮子的钱太好赚,樊固城牙将李孝宗果断的放弃了以自己的xìng命为赌注去攻打涅槃城的念头,他将目标改为好好赚钱,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狼rǔ山脉那边的草原人都变成穷光蛋。
不得不说,这个理想同样崇高……
金元坊四十八种赌法,都是方解想出来的。
一个看着赌神电影长大的家伙,想出来这些勾当属实不算什么难事。
每个月集市的rì子,便是城中百姓们开心的rì子。因为这意味着草原蛮子们又来傻乎乎的送钱了,而且从樊固城有了那三座楼子之后,来这里送钱的傻蛮子越来越多。分到全城百姓手里的银子也越来越多,百姓们对于方解的喜爱自然同样越来越多。
方解不但是金元坊的大掌柜,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边军斥候队的一名斥候。
很多人不解,他这样的人为什么偏偏要求着李孝宗讨要了一个军职。但所有人都坚信一点,方解这个家伙绝不会干吃亏的事。只有方解自己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或是可以说是那些追杀他的人不敢进入的地方,就是大隋的dì dū长安城。
而想要进长安城,需要钱,需要身份。
在这两样进长安城所必须的东西,他都要在樊固城里得到。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长安城。
从他出生到现在,十五年间,保护他的人只剩下了两个。三年前在南燕国都大理城内,为了做一个假象引走追杀他的那些人,最后的七名护卫商议之后做出决定,五个人带上一个抢来的孩子一路往东北跑。而剩下的两个人则护着他潜行西北,逆着那些追兵的方向进入大隋,然后到了樊固。
方解知道,那五个人成功引走了追兵。所以,才会有在樊固城的这三年平淡rì子。但他也同样知道,那五个人还有那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只怕已经全都死了。凭着追杀他的那些人强大的势力,发现被骗之后再慢慢从头查起来……三年也已经够久了,方解不认为樊固还是个安全的地方。
保护他的人只剩下了两个,以后他需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只有dì dū长安,才是那些人不敢横行的地方。
在云计狗肉铺请付宝宝和邱小树他们吃了狗肉火锅,喝了整整一皮囊酒的方解醉的有些忘乎所以。他拉着狗肉铺看起来已经三十七八岁的老板娘那双手,深情的说非你不娶。到现在方解也不知道名字的老板娘深情脉脉的看了方解一眼,然后一个爆栗将方解的醉意敲醒了七分。
“上次就是用这办法赖了老娘的酒钱,这次还来?”
老板娘掐着腰,面sè酡红道:“就因为上次你这小犊子说这话,老娘差一点休了那个懒鬼。幸好没信了你的鬼话,不然老娘上哪儿再去找一个随便捏拔还不敢还手不敢还嘴相公去?对吧,相公……”
络腮胡子但却并不粗狂,相反还有些书卷气的狗肉铺老板抖了一下,立刻点头道:“对对对,这世间哪里还有比我更能让娘子你称心满意的。”
人称苏屠狗的老板也不是樊固原住民,据说是十年前落户在这里的。老家何处无人知,便是他的年纪也没人知道。不过看起来,他最多也就四十岁上下。比老板娘稍大一些,为人极胆小怕事,畏妻如虎的典范。
方解揉了揉被敲出一个包的脑袋,忍不住笑了笑道:“哪里会赖了你的酒钱,上次是真的喝大了。”
老板娘咆哮道:“你来老娘这里,十次有九次喝大!”
“还不是你的梨花酿力道太大了些……”
方解掏钱算了酒钱,再次拉起老板娘的手柔声道:“什么时候休了他,你便来找我吧。我已经深深的拜倒在了你的石榴裙下,你的魅力,整个樊固城里没有人可以相提并论。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
说完这句话方解扭头就走,一脸的决绝。
老板娘的脸又是一红,忍不住喃喃道:“这么多年,终于又找到一个欣赏我的人了……屠狗,老娘的魅力是不是不减当年?”
“是啊……”
苏屠狗叹了口气道:“我只看见,那小子又顺走了一壶酒……”
“啊?”
老板娘一怔,随即转身一个耳光扇在苏屠狗的脑门上:“看见了你不拦着他!”
……
……
回到金元坊,钻进书房,方解将房门和窗户都关上,随手将那壶偷来的杏花酿向后一抛。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闪出来一个黑影,轻轻巧巧的将那壶老酒接住。那身影一转,便又消失无踪。
方解将手里的食盒放在桌子上,指了指说道:“这么多年都如此,一个只吃肉不喝酒,一个只喝酒不吃肉……你们两个也不厌烦?”
他坐下的时候,桌子上的食盒已经消失不见。
“就不能坐下来踏踏实实的吃?”
他撇了撇嘴说道。
还是没有回应,喝酒的在喝酒,吃肉的在吃肉。
房梁上,躺着一个身穿大红sè衣裙的女子,看不清楚面貌,但身材极婀娜xìng感。她靠在房梁上,大口喝酒,不言不语。那满满一袋子能有五斤的梨花酿足以放倒下三个边军悍卒,可她一大口一大口的灌进去,竟是脸sè都没有变一分。
书架后面,蹲着一个身穿翻毛皮袄,面容猥琐身材枯瘦的老者。他蹲在地上大口吃肉,整整一食盒的狗肉不下七八斤,片刻之间就被他吃了个干干净净。将狗肉吃尽,那枯瘦如柴的老者抹了一把嘴巴上的油渍,满足的拍了拍肚子。
“爽!”
他说。
嘭的一声,他额头上被一只酒囊砸中。
“爽你个脑袋!”
红裙女子在房梁上坐直了身子,看着方解极认真的说道:“我没吃饱!”
视酒如饭。
方解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同样用最认真的语气问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已经长大……现在你们是不是可以告诉我,我到底是谁?马上就要离开樊固去长安城了,我总不能进dì dū之前依然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万一哪天见了大隋的皇帝,他问我出身何处,我总不能告诉他……老子也不知道吧?”







☆、第四章 他在哪儿?

(书可以养肥了再看,但收藏不能忘记。没有收藏,我没有动力。)
第四章他在哪儿?
方解问了问题,但没有人及时回答。
红裙女子有一双让男人难以挪开目光的长腿,她坐在房梁上,姿势有些不雅,作为一个女子来说,她绝不应该把自己的腿开的那么大。因为开的大,所以长裙褪到了她的膝盖以上,露出来的两条小腿白的有些炫目,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
如果这双腿出现在红袖招里,便会引来无数金客们贪婪的眼神。
如果这双腿的主人愿意,那么必然会有不少人匍匐在她脚下,亲吻她的脚趾,甚至含在嘴里允吸。
很美的腿,很美的脚。
她没有喝醉,但醉眼朦胧的看着下面仰视着她的那个清秀少年郎。她知道,以这个角度看上来的目光必然会看到某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但她却丝毫都不在意。
要知道当年带着这个少年郎从那座久负盛名的大山里逃出来的时候,是她每rì给这个家伙换尿布,给他喂饭,甚至在他小时候的大部分夜晚里,这个无耻的家伙总是喜欢搂着她的脖子才能睡着。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那一年,那个败类夜里在她胸脯上摩挲也摸索不到什么。
当然,如果她知道这个家伙很小的时候就在捏转那粒粉红的时候心有邪念的话,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败类阉了。
可谁又能想到,还是婴儿的他心理年龄就已经成熟?
她知道他是个天才,但绝不知道他这个天才其实开了外挂。
而蹲在书架后面还在回味着狗肉香味的干瘪老头怔了一下,看着方解认真严肃的表情叹了口气。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从来不会离开自己身边半米以外的剑匣,想着剑匣里藏着的那个大秘密心里就一阵唏嘘。
这么多年来,剑匣一直在他手里。
这么多年来,只有他知道剑匣里藏着什么。
就连沐小腰都不知道。
坐在房梁上的红裙女子就是沐小腰。她的腰很细,非常的细。与之对比,她的臀很翘,她的腿很长。
当年那个人将还在襁褓中的方解交给他们的时候,曾经单独将沐小腰和干瘪老头叫进自己的书房里嘱咐过。但十五年过去,沐小腰不知道那人对干瘪老头说了什么,干瘪老头也不知道那人对沐小腰说了什么。
“商国恨,你来说!”
沐小腰向后一仰躺在了横梁上,一条雪白的大腿从横梁上垂下来来回晃动着。
“原来你叫商国恨。”
方解有些艰难的将视线从大白腿上移回来,看着穿了一件十五年没见他换过的脏皮袍的干瘪老头说道:“我一直以为你就叫大犬”
沐小腰以前一直叫他大犬,因为他的鼻子灵敏到了让狗都嫉妒恨的地步。仙到极处,称大仙。魔到极处,称大魔。狗到了极处……是商国恨。这么多年来,靠着他的鼻子躲过了无数次危机,也找到了无数条出路。方解到了这个世界上之后才发现,原来人的鼻子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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