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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这么摆布的话,就要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我插嘴道。“谁敢——”
“作案的,”葛××说道,“就是德××部长,他可敢作敢为,该做不该做的,都做全了。偷窃的方法真是又大胆又巧妙。那份文件——老实说,是封信——是失窃的那位贵人独处深宫时收到的。她正细看着这封信,冷不防闯进了一位贵人,她恰恰不希望这人看到信,慌忙中拼命想把信塞进抽屉里,塞来塞去塞不进,只好把拆开的信搁在桌上。好在收信人的姓名地址虽在面上,信里内容还没露出来,才没引起注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德××部长进来了。他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信,认出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笔迹,注意到收信那位贵人的慌张神态,一眼看透了她的秘密。他照常匆匆办了几件公事,就拿出一封信,跟那封信倒有几分相像,他拆开信,假装看信,看完就挨着那封信并排放好。他又谈了一刻钟左右的公事才告辞,还从桌上拿走了不归他的那封信。收信人看见了,可是当着站在身边的第三者的面,自然不敢当场说破真情。那位部长匆匆走了;却把自己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桌上。”
杜宾跟我说:“刚才你问偷信人怎能随意摆布失主,现在该完全明白了吧——原来偷信人明明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
“对,”警察厅长答道,“几个月来,他仗了得来的这份势力,用来作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险。丢信的贵人日益深信必须收回这封信。不过这当然不能公开进行。到后来,她给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委托我来办理了。”
“我看,”杜宾呆在腾腾翻滚的烟雾里说,“找你这样聪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过了,简直再也想不出第二个了。”
“过奖,过奖,”警察厅长答道,“不过人家倒也可能有这么种看法。”
“按你说,”我道,“这封信明明还在那位部长手里;因为信在他手里,还没派过任何用场,他才有这份势力。一派了用场,这份势力也就没了。”
“一点不错,”葛××说道,“我办事就是根据这份信念。头一件事就是彻底搜查这位部长的公馆;可又不能让他知道我在搜查,这事真叫我为难。我一上来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个把柄让他疑心我们的计划,就会招来祸殃。”
“不过,”我道,“你干这种调查工作倒实在是内行。巴黎警察以前经常办理这种事。”
“可不,因此我才不泄气。这位部长有个习惯,倒给了我极大方便。他经常整宿不在家。仆从并不算多。他们睡的地方离主人房间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们也知道,我有的是钥匙,巴黎的大小房间哪一间都开得开。三个月来,只要有空,我没一夜不是亲自出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馆搜个遍。这件事有关我的名声,何况,不瞒你们说,报酬也非常可观。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这贼比我还要机灵,我决不放弃搜查。我看,屋里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给我搜遍了。”
“虽然这封信可能在部长手里,事实上也确实在他手里,他总不见得把信藏在别处,不藏在自己屋里吧?”我提出。
“这倒不见得,”杜宾说道。“照目前宫里的特别情况看来,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脱不了关系的那些阴谋,那份文件就会马上派得着用场——这封信要便于立刻交出去——这一点跟把信捏在手里简直同样重要。”
“这封信要便于交出去?”我道。
“换句话说就是便于毁掉,”杜宾道。
“不错,”我道,“这信明明是在他屋里。可以说绝对不会在他身边。”
“完全正确,”警察厅长道。“他在路上碰到过两回抢劫,好像是路贼干的,我亲眼看着他给严密地搜过身呢。”
“你不必这么多费手脚,”杜宾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会料到要碰上这种路劫。”
“根本不是傻瓜,”葛××说道,“可他是个诗人呢,照我看,诗人和傻瓜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比罢了。”
“不错,”杜宾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烟,随后说道,“虽然我自己笔头上也造过孽,写过打油诗。”
“你详细谈谈搜查经过吧,”我道。
“说起来,其实我们也是慢慢地搜,到处都搜一遍。我对这种事有多年经验。我把整幢房子逐间逐间搜过;每间房间都花了我整整七个晚上。首先检查每间房间的家具。所有的抽屉都打开过;想必你们也知道,对受过正式训练的警察来说绝不会有什么秘密抽屉。在这种搜查过程中,有谁放过一只‘秘密’抽屉不搜,准是个傻瓜。这是明摆着的事。每只柜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计算明白。何况还有精确的尺呢。差一丝一毫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过了柜子搜椅子。椅垫都用细细的长针戳过,就是你们看见过我用的那种长针。我们还拆开了桌面。”
“干吗拆桌面?”
“有时想藏东西的人,把桌面,或是其他相同装配的家具的面子拆了开来;然后雕空桌腿把东西藏进空心里,重新盖上桌面。床柱头和床柱脚也是这么派上用场的。”
“难道空心听不出来吗?”我问道。
“如果东西放好,外面再裹足棉花,那就根本听不出来。再说,我们这回搜查决不能出声。”
“照你刚才这么说,家具里可能用来藏东西,可你们没法把这一切家具都搬开拆开啊。比方说,一封信可以卷成细细的螺旋卷,样子,大小,跟大号编织针没什么差别,卷成这样,就可以嵌进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拆开吧?”
“当然没有,可我们干得还要高明——用架非常精密的显微镜,把公馆里每只椅子的横档,不消说,还有各种各样家具的接榫,都细细检查过。要是有什么最近动过的痕迹,不怕一下子查不出来。比方说,钻子钻出来的一丁点儿木屑,看出来就同苹果一样清楚。粘胶的地方只要有什么不对头的——接榫的地方只要有什么异样的裂缝——保险都查得出来。”
“想必你们注意过镜子,镜面和底版当中的地方,此外也总戳过床铺和被褥以及帷帘和地毯吧。”
“那当然,我们把每件家具都这样搜遍以后,就搜屋子了。整幢屋子的表面都分成一格一格,编了号码,这样就没一处漏掉了;然后,照旧用显微镜把整幢屋子一方寸一方寸地查个明白,连左右两幢紧挨着的房子也仔细查过。”
“左右两幢房子!”我失声喊道,“你们一定花了不少工夫吧。”
“是啊,可这笔报酬实在不小呢。”
“你们把房子四周的地面也查过了吗?”
“地面全是砖头铺的。这倒不费什么力气。我们查了查砖缝间的青苔,看出没挪动过。”
“你们当然也查过德××的文件,还有他书房里的书本啰?”
“那还用说,大包小包都打开过;不但把本本书都打开了,还把每一部书都逐页翻过,我们可不学有些警官的样,光拿书抖抖就算了。我们还用非常精确的测量仪器量了量每本书封面的厚薄,而且还用显微镜万分仔细地照过。有哪本书的装帧新近拆动过都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有五六部新装订的书我们全拿针往里仔细戳过。”
“你们查过地毯下面的地板吗?”
“那当然。每块地毯都搬开过,还拿显微镜检查了地板。”
“那么墙纸呢?”
“看过了。”
“查过地窖吗?”
“查过了。”
“那么,”我道,“你搞错了,那封信并不像你假定的那样在屋里。”
“你这话恐怕说对了,”警察厅长道,“呃,杜宾,你倒说说看,我该怎么办?”
“把屋子重新彻底搜查一遍。”
“那倒大可不必,”葛××答道。“我可以拿脑袋打赌,那封信绝对不在公馆里。”
“那我没什么更好的建议了,”杜宾道。“你一定知道这封信的详细样子吧?”
“可不!”——说着,警察厅长就掏出一本备忘录,宣读那份失落的文件里面的详细样子,尤其是这封信的外表,他讲得特别详细。他详细念完这篇说明,就告辞了,神态沮丧,我可从没见过这位一向愉快的先生这么沮丧的。
过了一个月光景,他又来看我们,只见我们差不多还跟上回一样待着。他拿了只烟斗,坐了下来,谈了些家常。最后我说道:
“啊,葛××,那封丢失的信怎么样啦?想必你终于认定斗不过那位部长了吧?”
“哎呀,去他的,我按照杜宾的意思重新调查了一遍——可就是白费力气,这我早料到了。”
“你说过这笔报酬有多少?”杜宾问道。
“嘿,这笔数目非常大——这笔报酬非常丰厚——我不愿说出到底有多少;不过我愿意说这样一句话,有谁把那封信给我找到,我不惜自己掏腰包,送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真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这笔报酬最近加了倍。不过,就算报酬加上三倍,我也只能这样,没别的办法了。”
“哦,是吗,”杜宾一边抽着烟,一边慢吞吞地说道,“我倒——认为,葛××,——你没完全尽力。我看——你还可以尽点力,呃?”
“怎么?——用什么法子?”
“哦——噗,噗——这件事么——噗,噗——你可以向人家讨教一下,呃?噗,噗,噗。你可记得阿伯尼蒂(约翰·阿伯尼蒂(1764—1831),英国外科医生。以行动乖张著称。)的故事吗?”
“不,去他妈的阿伯尼蒂。”
“好哇!尽管由你说去他妈的阿伯尼蒂吧。不过,从前,有个阔绰的守财奴,竟想出条妙计,打算骗这个阿伯尼蒂白给他看病。存了这条心,他就在一次私人来往中,一边扯着家常,一边巧妙地把病状捏造成别人的病讲给这个医生听。
“守财奴说,‘比方说,他的病状是如此这般;呃,大夫,你叫他找什么药吃?’
“阿伯尼蒂说,‘找?嘿,当然是找人讨教喽。’”
“可我不是甘心情愿找人讨教的吗,我不也情愿出钱吗,”警察厅长有点不安地说。“谁帮我办这事,我就真个给他五万法郎。”
“假如那样的话,”杜宾说着拉开抽屉,交给他一本支票簿,“你还是把刚才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签好字,我就把信交给你。”
我听得大吃一惊。看模样警察厅长竟是吓得目瞪口呆。有半天工夫,说不出话,动弹不得,光是张大了嘴,瞪出眼珠,满腹狐疑地看着我的朋友;过后,才多少定下神,抓起一支笔,踌躇再三,怔怔地盯了几次,最后才开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字,递过桌子,交给杜宾。杜宾仔细看了一遍,就藏在皮夹里;再打开书桌(此处指有文件分类函和抽屉的盖式办公桌。),从里边拿出一封信交给警察厅长。这个警官乐不可支地抓住信,颤着手拆开信,匆匆把内容看了一下,迫不及待地走到门口,招呼也不打,终于奔出房,跑出屋,一声都不吭,打从杜宾要他开支票,他就没开过口呢。
他一走,我的朋友就开始解释给我听了。
“巴黎警察办案本领倒非常高明,”他说道,“他们百折不挠,机灵狡猾,完全精通本行业务。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的详细经过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经尽了力,做过一番调查工作,倒也挑不出眼来。”
“已经尽了力?”我道。
“对,”杜宾道。“他们采用的方法,在他们是最好的一种,干得也面面俱到。要是这封信藏在他们搜查的范围里,这些家伙包管找出来了。”
我听了只是呵呵大笑,可是看他模样,倒是说得一本正经。
“既然方法在他们是不坏的一种,办得也不差,”他接着说,“他们的失败就在于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也不适用于这个人。警察厅长的一套聪明透顶的方法就是一种削足适履的办法(原文是成语,典出雅典传说,据说希腊强盗普罗克路斯,把抓来的人绑在铁床上,比床长者,就斩去;比床短者,就硬拉长,凑合这个床。在西方,这个成语意即“削足适履”或“墨守成规”。),他硬把计划凑合这个陈规。不过眼前这件事,他不是过之,就是不及,所以一错再错;连不少小学生也都是比他强的推论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孩,他猜‘单双’这门玩意百猜百中,赢得人人折服。这个玩意可简单,是拿弹子玩的。玩的人一个手里捏着一把弹子,问另一个,手里的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对了,猜的人就赢一颗;猜错了,就输一颗。我说的这个孩子把全校的弹子都赢去了。他当然自有一套猜法;这只消注意到对手有多机灵,估计一下就行了。比方说,对手是个大傻瓜,伸出捏紧的手,问,‘是单是双?’这个小学生就回答,‘单!’结果输了;可是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心说,‘这傻瓜头一回出的是双,凭他那份巧心眼,充其量只能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赢了。呃,要是碰上个比头一个傻瓜机灵一等的人,他就会这么推论:‘这家伙看见我头一回猜的是单,第二回,他一时情不自禁,就会像头一个傻瓜那样,来个简单的变化,从双变做单;可是转念一想,就会觉得这种变化太简单,最后就决定照旧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双,赢了。这个学生的推论方法,给他同学称为‘侥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不过是推论者的心思跟对手一样罢了,”我道。
“是啊,”杜宾道,“我问过那孩子,凭什么法子才能跟对手的心思一模一样,赢了人家,他是这样回答我的:‘碰上我想看出人家有多灵,有多笨,有多好,有多坏,或者当时想的情况,我就尽量正确地在脸上摆出跟他一样的神情,然后等着看我脑子里想起什么念头,心眼里涌起什么心情,就像特地去凑合或者去配合这副神情似的。’这个小学生的答复就是一切貌似深奥的学问的根源,拉罗什富科(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作家。),拉·布律耶(拉·布律耶(1645—1696),法国伦理学家,理论家。译者按:多数版本刊作拉·布吉夫,此人出处不明,兹根据胡德伯里版及俄译本,译作拉·布律耶。),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1469—1527),文艺复兴时意大利著名政治家,作家。),康帕内拉(康帕内拉(1568—1639),文艺复兴时意大利哲学家,诗人。)的学问就是由此而产生的。”
“如果我没误解你的意思,”我道,“那推论者的心思要跟对手一样,全在于正确估计对手的心思。”
“推论起来,就靠这个办法,”杜宾答道,“警察厅长和手下一批警察屡次失败,一来是没有跟对方一模一样的心思,二来就是错误估计对方心思,或者不如说,根本没去估计。他们想到的只是自己对人家巧妙心机的估计;在搜查什么隐藏的东西时,只想到他们自己会怎么藏法。他们这一点倒并不错——那套心机正是一般人的心机;可是碰到一个跟他们路子不同的老奸巨猾,当然只有屈居下风。凡是碰到比他们狡猾的人,他们始终居下风,碰到不及他们狡猾的人,也往往居下风。他们的侦查法则始终不变;就算碰到特别紧急的任务,特别丰厚的赏格,还是不改法则,至多也不过把办案的老办法变通一下罢了。比如说,在德××这件案子里,他们干过的事有哪一件改变了办案法则的?钻啊,戳啊,测探啊,用显微镜照啊,把房子的表面划成一方寸一方寸,编上号码啊,这一切算什么?这只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或一套搜查法则的变通办法罢了!他们就是根据那一套对人们心机的看法定出这种法则,警察厅长办案多年,早就习惯了这种老看法。难道你看不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隐藏一封信,虽不一定在椅腿里钻个洞藏在里头,但至少一定藏在什么偏僻的洞眼里或角落里,这想法跟人家想到把信藏在椅腿洞眼里完全是一个心眼。难道你看不出来,只有一般情况,而且只有一般头脑平常的人才会藏在这种煞费苦心的角落里;因为,一般人家藏东西首先可能这样猜想,东西要藏好,要藏在煞费苦心的角落里;这样的话,搜的人根本不必怎么精明,只要小心、耐心和决心,就可以搜出来;碰上紧要案子——碰到有重赏,警察就会看做紧要案子——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下决心。你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要是这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厅长调查的范围内——换句话说,要是藏信的办法凑巧跟警察厅长那套原则相符——那么要找出来根本就不成问题。可是,这个警官完全给弄糊涂了;他失败的原因就是把这位部长当作傻瓜,因为这位部长素有诗人的名望。警察厅长认为,凡是傻瓜都是诗人;因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在这方面,他只不过错在违犯了不能因果倒置(原文是拉丁文。)的原理罢了。”
“可是这一位当真是诗人吗?”我问道。“据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