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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得很踏实,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冬天的阳光并不刺眼,反倒有种安静的温暖。
洗漱完毕后,我来到楼下的酒吧。此时酒吧里还没有营业,诺大的房间里没有一个人,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来到吧台,给自己调了杯鸡尾酒,我无聊的独自啜饮。
忽然记起,兜里还有块神秘的鸡血石,它貌似与调酒有些关系。于是,我掏出鸡血石,用清水洗干净后,轻轻的放入酒杯中。
仿佛有种特别的光彩在杯子中游离,折射出绚丽的色彩。原来很普通的杯鸡尾酒,看起来居然有种魔幻的味道。
仔细观察之下,我才发现色彩的秘密。原来,这块神奇的石头是半透明的,有折射与反光两重功能。原本很普通的白光,经过鸡血石之后,就变成了魔幻的眩光。
只是,不知道用鸡血石泡酒后,酒的味道如何。
端起酒杯,轻呡下小口,顿时觉的造物主之神奇。经过鸡血石浸泡之后,酒的醇香之感居然上了个层次。
这并不是说酒味道有何变化,而是原来酒的味道变得更清新。比喻说这杯普通的凉性鸡尾酒,入口甘甜,喝起来有股透心凉的舒爽。
若是小代在这里,必定会对这块鸡血石爱不释手。
想到小代,我心里又变得有点失落。他已经离开将近整整一年的时间,不知道现在走出来没有阿莓之死事件的阴影。
原来挺好的对恋人,说散就散了,从此生死相隔。人生啊,就是这般无常。
易琦,在我心中闪过的这个名字,就像黑夜里的丝亮光,让我想起很多忘记了的事情。
可是转眼之间,这些画面又如潮水般退去。只记的,这个叫易琦的人,在两个月前给我发了封邮件。那封邮件,应该还保存在电脑之中。
来到前台,我打开了电脑。触碰到电脑的时候,我脑海中又想起了个人物—禹波。
禹波杀害了阿莓,导致了小代的离开。而我装配这台电脑的缘故,起先还是禹波的建议。
在禹波之前,还有章扬,还有老邢,还有。。。。。。无数多的人名在我脑中翻滚,令我不能呼吸。
将这些杂念抛开脑海,靠在前台上,大口的喘气之后,胸闷的感觉才稍稍减轻。
自己现在这是怎么啦?身体真是越来越不行了。我苦笑了下,心中自嘲地想到。可奇怪的是,这句话最近似乎听过,而且就是那个叫易琦的人对我所说。
易琦到底是谁?抱着这个疑惑,我打开了电脑,重温了那篇叫做《孤星寒》的邮件。
由邮件可以看出,我与他的关系应该不错,但就是丁点印象都没有。
过不久就是新年了,祝愿他新婚快乐吧。在心里略作祝福之后,我点击了删除键。
从此以后,易琦和古家镇留在我脑海里的最后一丝记忆,也消失殆尽。
平复了下心情之后,我关上电脑。来到吧台前,继续品尝未喝完鸡尾酒。
无无聊的靠在吧台上,很久之后,酒吧里的工作人员才陆陆续续过来。不过距离开始工作还早,于是,兴致突发的我,决定叫上所有人聚餐。
除了个别人之外,大家很快来齐。两个小家伙也在媛媛的带领之下,极不情愿的出席。这也不怪他俩,只是昨晚休息的太晚。
聚餐还同上次般,男女分工,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至于酒水,全部从酒窖里面去取。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很多员工都学会了调制些简单的鸡尾酒。这其中进步最快的就数芳芳了。身为服务员的她,已经自学了些较为困难的调酒方法。
令我意外的是,憨厚的大凯似乎对这个调皮的小姑娘很有好感。两个人眉来眼去,我很快就发现了端倪。
“芳芳啊,调酒学的不错哈。”我先是夸奖了芳芳之后,接着开玩笑说:“大凯这小子,以后可就有口福了。”
作为保安队长的大凯“嘿嘿”傻笑起来,芳芳也羞红了脸。
“明哥,你还好意思说。你不在的时候,我不仅照顾客人,还兼职调酒师呢。”芳芳调皮的冲我笑到,眉眼里像是还有话没讲出来。
我“呵呵”笑着说:“你想要说什么话就说吧,如果是奖金的话,令我考虑考虑。”
“明哥,你真是英明。”芳芳笑眯眯的说完,又有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我略微思考了下,之后点头答应到:“行,按照相应比例,你去管家那里提取奖金吧。以后如果我不在的时候,都是如此。每为客人调制杯酒,就会有相应的提成奖金。”
芳芳龇牙说到:“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我微笑着,没有答话。之所以这么做,我心里也是有自己的打算。
心里隐隐约约感觉到,以后碰到的事情会越来越多,只怕有天就会放弃开酒吧。与其这样,还不如先培养酒吧工作人员独立经营的能力,也算是培养继承人了。虽然这么说,有种沧桑的感觉。
世事无常,说变就变。酒吧也不是我永远的避风港。有更广阔的世界,在召唤着我,令我不断向前。
而大凯这小伙子,人憨厚忠诚,酒吧交给他我也放心。看目前的情况,他与芳芳的关系很微妙。
芳芳虽是后来才招聘的员工,却留给我很深的印象。她长得可爱,人精明了些,不过却没有什么坏心眼。想什么说什么,不会在背后放冷箭。
总之,两人给我的印象都不错。酒吧即使真的交给他们,我也能放心来。
我还在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大凯打断了我的思路。
“明哥,你看看这个,是代调酒师前些时间寄过来的。”大凯想起了什么,拿出个信封,递给我说。
我接过信封,看了眼信封上所留的姓名,的确是小代。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
白色的信纸上,有着小代如女子般娟秀的字迹:“
明哥,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自上次一别,本以为此生都不会再见。可思量了良久,我还是决定为阿莓报仇。
阿莓不能白死,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全应该堕入地狱。
对不起,现在我已经有些不能控制自己的心情了。但请原谅我,因为自上次离开后,报仇的念头就像是熊熊烈火,在我心头越烧越旺。
如果在这么下去,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形成心魔。”
看到这里,我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小代的情况,看起来不是很妙啊。
我深深知道,当人被执念所绊的时候,很容易做出些别人眼中的傻事。当初郁薇离开的时候,我何尝不是如此,连死的念头都有。
抱着沉重的心情,我接着读下去。
“我想了很久,理智最终战胜了报仇的欲望。因为我知道,凭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与禹波及他背后的永生社抗衡。
可俗世中的力量,像老邢这样的警察,他们也无法将永生社这根错综复杂的大树彻底根除。
唯有的方法,就是借助修行界的力量。于是,我想到了器法宗,想到了教我法术的师门。
但我却不知道师门在哪里,只能求助母亲。
母亲起先不肯告诉我,她和家里人的想法一致。他们想让我过平常人的生活,给我介绍个妻子,过上财迷油盐酱醋茶的生活。
我倒想如此,但阿莓的影子,在我脑中久久挥之不去。若是不能让她安息,我就不能彻底放下。
在我苦苦哀求之下,母亲终于告诉我关于器法宗的消息。她郑重的告诉我说,俗世和修行界完全是两个世界。如果将修行界的法术,在俗世乱用的话,终会遭到报应。
而且,母亲还告诉我,凭凡人的力量,要找到器法宗是十分困难的。即使她能告诉我去器法宗的方法,但我能不能到达那里,还是个问题。
经历了很多苦难,我还是找到了器法宗。并且得到了宗门的支持,他们答应我,如果寻得永生社的踪迹,必要时可以出手援助。
明哥,你不用担心我,我目前在家中。如果你有空的话,那就过来吧。
不久之后,我可能就回m城。因为禹波,因为永生社。
为了逝去的阿莓。”
第八十八章 树中人
读完这封信,我的眉头紧锁,久久不能舒展。
小代所说要替阿莓报仇之事,说实话,我不是太赞成。
这并不代表我不痛恨永生社那帮人,尤其是禹波。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人类道德的底线,实在是可忍孰不可忍。当初招聘禹波的我,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但让小代去和整个永生社对抗,我不免有些担心。不管是他口中所说的师门,也就是器法宗,还是我们成立的那个灵异沙龙,与永生社对抗起来难免会发生死伤。而死伤人中,很可能就包括小代。
我不希望小代发生任何意外,能和我交心的朋友本就少之又少。若是小代再发生什么意外,将来我连个可以说真心话的人都找不到。
在每个人生命中,都能遇上无数多朋友。而这么多朋友之中,能找到可以称作生死之交的朋友,却是寥寥无几。
很幸运的是,小代在我心中,就是那种能生死相交的朋友。
无论如何,我还是先去看看他再说吧。我看着手中的信封,心里暗暗想到。
信封的扉页上,写有寄出信封的地址。凭着这个地址,我就能打听到小代的家庭住址所在。
打定主意之后,我淡定了下来。就这么决定了,等过年之后,我就会去小代家一趟。
于是,我又同酒吧员工们有说有笑的吃起饭来。
“明哥,代调酒师在信里面都说了些什么?”吃饭的时候,大凯悄悄问我到。
我微微笑了笑说:“没有什么,只是让我去他老家玩而已。过不久,我可能就会离开酒吧段时间了。”
大凯沉默起来,没有再问我。这种员工,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这顿饭吃的还算开心,吃完饭后还不到下午三点,距离酒吧营业还有段时间。于是,有人提议讲个故事如何。
听故事吗?我的嘴角轻扬,没有发表意见,而是听员工们交谈起来。
听到要讲故事,两个小家伙也来了劲,兴致勃勃参与到热火朝天的讨论之中。
而媛媛微笑着,安静的坐在旁边,也不说话。这女孩最近有了些变化,她身上那种出尘的气质变的更浓厚。
相比而言,具有阳阳眼天赋的婷婷,变的越来越有人情味。鬼精灵的小姑娘,实在是可爱的很。
装作不经意间,看了眼正在凑热闹的仔仔。这小家伙,到现在才勉勉强强的接受了我这个爸爸,但还是不好意思开口叫我一声。我也不强求,亲情这种东西,需要时间去培养。
想了这么多,等我回过神来,他们已经开始讲起了故事。而且故事似乎很有意思的样子,所有人都沉浸于故事之中。
讲故事的员工,是个不多大的小保安。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新招聘来不久,似乎是从乡下来的。至于他的姓名,我目前记的还不是特别清晰。
要搁在以前,我肯定能记住每个熟人的姓名。但现在的我,记忆太杂太乱,到最后能记住的东西便越来越少。这样下去,我可能会变的越来越健忘。
还是安安静静的听故事吧,我摇摇头,将最后一丝杂念抛出脑外。
“在我们村里,有个孤寡老人。他很可怜,就住在村东头的小破屋里。
我家也住在村东头,村子东头就我们两户人家。于是,出于邻居之间的情分,每天父母就会叫我去给孤寡老人送饭吃。
久而久之,那个孤寡老人便和我混的有些熟了。
孤寡老人姓李,他的眼睛瞎了。村里的孩子暗中都叫他李瞎子。我虽然也会这么叫,但当他面的时候,我就会叫他李爷爷。
有天,我送完饭后。在等着收碗的闲工夫,我问他了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心里憋了很久。
我问他说,李爷爷你的眼睛是怎么瞎的啊。
李瞎子听到这话之后,放下了碗,脸上的表情变化很快。
我以为他要发脾气,都有了逃跑的打算。只是个瞎子而已,如果我真要跑的话,他绝对是追不上我的。
可是,最终李瞎子的表情定格在悲伤的表情上。那种表情,就像死了儿子般。
我不知道这个比喻恰当不恰当,但当时我真的没想到,那件事真的导致他死了儿子。而且,他的眼睛也是在那件事后变瞎的。
李瞎子说,他曾经有个儿子。那时候,他还有老婆暖炕。
李瞎子的儿子很聪明,于是他就送儿子去了县城上高中。
县城离家比较远,于是李瞎子咬咬牙,给儿子配了辆自行车。可没想到的是,坏就坏在这辆自行车上。
那天,李瞎子的儿子放假回来后,对他说自行车后座好像坐了个人,感觉车后座比平时重了很多。
李瞎子当时只是以为儿子学习任务重了,有了心理压力,于是安慰了两句之后,也没在意。
可几天后,李瞎子的儿子回家后,又对李瞎子说了同样的话。
这次,李瞎子就觉的有些不对劲了。可等他出去看自行车之后,却发现自行车后座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李瞎子心知,儿子可能是遇上什么山神鬼怪之类。他心里打定主意,绝不能让儿子有任何意外。
有什么诡异的地方,试试便知道。李瞎子心里有了打算,就先行睡去。
等第二天鸡鸣时,李瞎子早早的起来。和儿子吃完饭后,他就同儿子去了学校。这次,是他骑自行车带着儿子。
李瞎子带着儿子,自行车骑的很好。一路上父子聊天,说的挺开心。可骑到荒郊的路程上时,他就觉的有点不对劲。
这段荒郊路程,他平日里也走过几次,倒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此时天还没亮,暗暗的光线照射下,荒郊林子里变的有点诡异。
荒郊的树木,在晨风的吹动下,影影绰绰的晃动着,就像是张牙舞爪的怪物。
李瞎子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他虽然还和儿子说话,但语速明显慢了许多。他的眼睛四处扫去,生怕遇到了什么不正常的东西。
可还是遇上了,李瞎子凭着眼角的余光,他看到了个黑影,直奔自行车而来。
忽然,他觉的自行车重了许多。猛地回头看去,他顿时面容呆愣了住。
车后面居然多了个人影,它就坐在李瞎子儿子身边。
李瞎子惊惧到差点摔倒在地,等他再次看去,儿子还坐在自行车后座。
不敢再说话,李瞎子匆匆骑车将儿子送到学校。然后,他骑自行车踏上回家的路。
经过那段荒郊路程的时候,李瞎子减慢了车速,时刻留心着。他在回来的路上,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儿子不可能不上学,上学就不可避免经过这段路程。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他也没办法送儿子去城里住宿。而且,自己也没时间天天接送。
如此一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那个黑影,彻底的处理掉。李瞎子还不信了,妖魔鬼怪敢在白昼横行。
为此,李瞎子在城里买了把镰刀,藏在腰上防身。
果然,走了段路程之后,李瞎子觉的背后猛然一重。他默不作声的掏出镰刀,狠狠向后挥去。
身后传来声惨叫,李瞎子的衣衫被什么东西划破了,流出了鲜血。
顾不得身上的鲜血,李瞎子立马停车,警惕地拿着镰刀,向四周看去。
李瞎子看到了个黑影,朝着路边颗树木的方向跑去。它的身影如同猴子般,矫捷超人。
走到树木前,李瞎子看到那颗树上居然流出了鲜血。于是,他暗中记下树木的位置,等着回头叫人砍树。
再后来的路程,李瞎子就没发现什么异常。身上的伤需要治疗,他就返回城里,顺带吃了午饭。
等儿子放学了,李瞎子就骑车带着儿子回家。经过那段荒郊的路程时,李瞎子再三叮嘱儿子要小心。
李瞎子对儿子说,有事要吭个声。
于是,李瞎子的儿子就吭了声。李瞎子暗骂自己的儿子,让吭声就吭声啊。
可越骑李瞎子就越觉的不对劲,刚刚吭声的好像不是自己的儿子。
回头看去,李瞎子吓的摔倒在地。
有个长着毛脸的怪物正坐在李瞎子车后座,嘲笑似的看着他。而李瞎子的儿子,早就不见了踪影。
李瞎子拿起镰刀,朝怪物追去。怪物并不与李瞎子搏斗,几下就消失个无影无踪。
这时天快黑了,荒郊变的更加诡异,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李瞎子扶起车,匆忙回到村子。
叫上村里人,点着火把来到荒郊。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手拿铁锹、砍柴刀,好不热闹。
凭着印象,李瞎子找到了白天看到的那颗树。村里人围着树,很快就把树砍到了。
挖开树根,可以看到里面埋着李瞎子的儿子。
李瞎子哭着扑过去,抱起儿子。这时,突然伸出个毛茸茸的手,抓向李瞎子。
众人虽竭力去救,可李瞎子的眼睛还是被抓瞎了。
后来,众人合力打死了那个怪物。怪物的原型,长着毛猴子样,只是五官和人差不多。
埋掉儿子后,李瞎子的女人也走了。他成了瞎子,成了孤寡老人。”
那个小保安回忆似的讲到:“讲完这个故事不久,李瞎子就在个暴风雨之夜死去了。暴雨冲毁了他的破屋,尸体就浸泡在雨水之中。直到天晴后才被发现,得以入土。”
第八十九章 怪人(上)
听完小保安的故事,大家默默无语。过了会,大家低声交流了几句,又开开心心进行下个话题。
鬼故事就是这般,说者无心,听者无意。全图一时痛快,听完了就会忘记。
我微微笑了笑,没有再听这些无稽之谈。若是没有亲身经历过,谁也不会相信那些看似荒谬的话。
猛然想起还泡在酒杯里的那块鸡血石,于是我离开饭桌,走到吧台前。
端起酒杯,仔细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