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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指着远处的白杨树林告诉他,白杨树即使在冬天也是绿色的,也很少掉叶子。白杨树长得不快,但它每长高一点,都会在身上留下一只眼睛。
他不相信,她要拉他去看。白杨树林很远,她奔跑起来,像蜻蜓一般快、轻盈,他觉得她好像在飞。他因为手里还拎着琴盒,所以跟不上,累得气喘嘘嘘,最后停了下来,大声呼喊:“柔桑!柔桑——”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小丘岭之间起伏滑翔,看见明亮的霞光拖拽在小山坡上,并且慢慢变得柔和、瑰红。一只红蜻蜓从他头上飞过。
她听见了他的呼喊,或许没听见。她没有回头,她一直在跑,仿佛在驾驶着红蜻蜓飞翔,向白杨树林飞翔。
他害怕迷路,一遍又一遍地呼喊——
“柔桑——柔桑——”
他低声自语:“柔桑……”
她知道他想起来了。
他说:“不过我忘记了那天我有没有到达白杨树林。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她的眼睛里盈满泪水,目光朦朦胧胧,“我们捡了很多树叶准备带回去做书签。后来天黑了,我带你回学校,你们的团长,还有学校的老师急坏了,到处找我们。”
他说:“后来我走遍全国,发现白杨树的身上真是有很多眼睛。特别是北方的白杨树,因为树身越长越大,那眼睛也是越来越大……我经常看着白杨树的眼睛想,它是不是也在看我呢?”
“一定是的,如果你在看它的话。”她笑。
那天晚上柔桑来不及与王鹰告别,吃过晚饭就赶回云贵市。
凯里演出结束后李学健一行就要回北京,按照崔团长的意思,要王鹰也一起回去,但王鹰觉得自己走不动了。
他想留在云贵市,想再见到柔桑。他想常常去看看白杨树的眼睛……
他留了下来,就在贵州饭店工作。之后,他并没有去找柔桑。
在他的潜意识里,人与人之间最美妙的接触,并不是那些刻意的追求和理性的接近,而是不期然的相遇、自然的亲近、以及心灵里因这偶遇和自然亲近所产生的纯洁的快乐。
他没有去找她,只是在自己的内心里暗暗地期待着,在寂静的白天聆听着,在灯火迷离的夜晚张望着。他以为,该出现的身影一定还会出现,该凌空而降的声音一定会传到他的耳中。
偶尔在工作的间隙,他去到经理室,那里有一个老式收音机,他可以听一听她主持的读书节目。她的声音很远也很近,空旷清远,如水又如云,仿佛白云飘过山峦、仿佛雨丝来自万里清空……
酒吧里有些时尚读物,他在其中找到一本本地的杂志《黄果树》,在上面发现她的一首诗:
午时的花啊
她那丝丝的血色
她那温润的橙红
又一次地绽放
忽远忽近光滑的肩
如寂夜乳红的灯
你那童贞如水的心
是否被它照亮?
噢,让我俯向你
聆听
密林深处
那神秘的喧响
一只,或两只小鹿
已为我们铺展开
月光的眠床……
他不敢想写这诗的柔桑,在做什么,不敢猜想这诗是不是和性有关。以他对她的感觉,她应该是在一种朦胧的梦境或思绪里写下这首诗,他喜欢诗中的那种神秘和纯真。他把这首诗改成歌词,谱上曲,自己吹奏。
他很自信,她一定还会出现,他的音乐会将她带来此地,她的声音一定还会在他的耳畔响起,她小巧精致的脸庞也会像一枚素洁的花瓣那样仰在他眼前。
心灵的梦想,大概是等不来的。
此后,他一直没有见过柔桑。难道,熙熙攘攘的人间犹如茫茫大海,他有他的航线而她也有她的航线,他们在各自的航线上永不会相遇?
等到他终于下决心去找她的时候,听说她已经请了创作假,去了南方。
王鹰的心和他的表情一样,再次陷入宿命的沉默。
§虹§桥书§吧§
第22节:天 籁(1)
4。天 籁
云贵市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夜不归宿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一家挨一家的酒吧和歌舞厅光影迷离、笙歌曼妙。
这些歌舞厅、酒吧几乎都是南方人开的,一到夜晚,颜如卿就爱去这样的地方消遣,和老乡“倾倾计”(聊天),唱唱粤语歌,他觉得很舒坦,郁积很久的空虚寂寞排解了许多。
每到晚上,颜如卿就带阿哈去所有他爱去的地方——食街,甲秀楼,酒吧,全都是这个城市最让他感觉到自在的地方。也许因为他是个异乡客,当他在这样的地方玩乐时,就比任何一个云贵人都要潇洒,大家都夸他放得开。是啊,人在异乡,不受约束,所以容易放得开。他听说仲舒的女朋友,也是个画家,在北京大概就是找到了不受约束的感觉,和情人在大街上相拥而行,以为全北京人没一个人认得他们,结果偏偏被去那里开会的文联主席撞见了……
颜如卿不怕,他是个没历史故事的人,他的历史从现在才开始写呢。那些经理、老板一听他的广东口音,立刻笑容满面,比对本地人殷勤了许多。
令颜如卿高兴的是,一般人害怕去的那些华丽高级的场所,阿哈却喜悦自如,好像她天生就该在这样的地方存在,源源不绝地将魅力释放。动的是歌舞静的是solo,她和音乐、夜色、梦幻水乳交融。即使是文人雅士的聚会,她也举止得体,别人交谈专业话题的时候,她也并不寂寞,她善于倾听,小脸笼罩着新鲜的求知欲。在一些高级晚宴上,她口齿伶俐、言语幽默,仪态万方,愈加显露出天赋的高贵气质,令他暗暗赞叹!她才十七岁,所受教育也有限,她是怎么做到的呢?难道女性天生就有着聚合的能力,就能够站立到智慧的中心?
只有面对陌生男人的时候,她才会羞涩局促。
因为有“西南萨克王”,贵州饭店二十九层旋转酒吧是云贵市夜生活中最有人气的地方。画家、诗人,外地来的投资客,夜晚都一定在那里度过。
大家知道颜如卿是苏老板的中学同学、好朋友,只要他带了阿哈来进餐,经理就会请“萨克王”到他们的位子旁为他们演奏一曲。王鹰知道颜如卿是个画家,他很乐意。整个乐队里,他是唯一不接受花钱点曲的,再大的老板再多的钞票,他也不出,大家都知道他的这个原则。
一段时间下来,阿哈将“萨克王”演奏的所有曲目都听了一遍。凯丽金的萨克斯曲目中,她喜欢《春风》甚于《回家》。当他再次按她的要求分别用中音和高音的萨克斯管吹奏这支曲子的时候,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随着音乐唱了起来,乐队里的人呆住了。唱完后看大家特别是王鹰愣住的样子,她解释道:“对不起,我唱的是布依语。这支歌我在王老师的谱本里看到,自己学会了,试着唱,这歌大家应该很熟悉吧?”
“不,”王鹰低声说,“他们都不熟悉,歌词是根据柔桑的诗改的,我刚谱了曲,还没人唱过。”
“我很喜欢这支歌,它的词和曲都非常好。我喜欢用布依语唱,觉得格外有味道……”
众人鼓起掌来。
颜如卿俯身在她耳边:“是吗?”他语带嘲讽,“我以为是西班牙语呢。”
众人又鼓掌,要她再唱,她便按大家的要求用汉语再唱一次——
午时的花儿啊,
橙红橙红的花啊,
在我睡眠时悄悄绽放。
一片两片花瓣,
像小小的脸孔啊,
在梦中默默将我看望……
起初,颜如卿为自己的女友如此唐突有些尴尬。但她的嗓音十分奇特。环顾四周,所有的客人都停止了咀嚼和说话,在专注地听。他说不出她的歌声的美妙,只是又感觉到了高原之夜的那种眩晕。
如水如风的心
不安的心啊,
被它悄悄照亮。
森林的深处,
是不是春天的步子,
发出了神秘的声响?
啊,是可爱的小鹿,
正为我们
铺展开月光的眠床……
她唱完后,餐厅里爆发出雷雨般的掌声。“萨克王”拿了个烟盅来和他们坐到一起,按捺不住激动说:“像齐豫的声音。”
在所有的女歌手中,他最喜欢齐豫,他曾经在昆明和她合作过。“当我走在无人的雨中……”他觉得齐豫的声音会将人带去很远的地方,可以称为天籁。
§虹§桥书§吧§
第23节:天 籁(2)
身材高大的王鹰一近前,中等个头戴眼镜的颜如卿立刻显得弱小平常。敏感的颜如卿自己首先感觉到了这种对比,心理上有些压抑。
颜如卿是不抽烟的,不但不抽,还讨厌别人抽,所以有理由对端了烟盅来的音乐家表示不悦。而且,他没有得到邀请就自己入座,也令颜如卿反感。事实上,一个女人对某种女人有排斥,而一个男人也会因某类男人而产生紧张反应。
颜如卿的紧张几乎令他自己全身僵硬了。“萨克王”也紧张,只是他的紧张不为同性,是因为异性,因为阿哈。他们都相继低了头,面对阿哈却又顾不上她。阿哈的脸红红,胸脯还在急速地起伏。
颜如卿故意看别的地方,而“萨克王”保持着缓慢抽烟和低首姿态,微眯着眼睛。阿哈的目光跟随着他:“我还可以唱得更高些,换一个调。我至少可以唱三个调。”
王鹰抬起头来:“一定要试试!同一首歌里变三次调,风格可能变了,但一定很奇特。你是星海毕业的吗?还是……你的老师是谁?”
“星海?不,我……”
“我是老广,她可不是。”颜如卿没好气地说。
“哦!”“萨克王”保持着风度,但不与他应接,低着头,“这歌词本来是一首诗……”
阿哈不理会颜如卿的不满,依然热切地对王鹰说:“你刚才说过了,柔桑是你的女朋友吗?”
“她是个比你大的女孩子。”“萨克王”抬起头来了,与她对视了三秒钟,然后又避开了她的目光。
阿哈声音热切:“这支歌每天从清早起就回旋在我脑海里,三天五天也不消歇,不唱出来是很难受的。”
“啊,心中有歌!我也常常这样,脑海里总有一些旋律。”
颜如卿听他们你言我语,觉得他们之间就那么融洽起来,感到很不舒服,很想有点什么表示,来阻止他们,看看王鹰,又看看阿哈,把王鹰的烟盅往桌子边推了推。两人倒没有注意他的小心眼。
休息时间结束,王鹰欲离开,又停住,望阿哈:“要不,晚点我下班后,我们排练一下,试一试好不好?”
阿哈点头,目送他回到乐队里。
颜如卿因为不高兴,就沉默着。阿哈找话和他说,说甲秀楼下新来了一个说书老人,专讲夜郎王的故事,每晚都吸引了很多老人和小孩去听。颜如卿闷不出声。她看颜如卿毫无反应,就不说了,扭开头,整晚目光一直追随在“萨克王”身上。
最后颜如卿忍不住了,用拳头轻轻地擂着餐桌。
阿哈转头来看着他:“卿哥哥你怎么啦?”
颜如卿气鼓鼓地:“苏总约我去他的大峡谷啤酒城喝啤酒!”
“真的吗?什么时候?”
颜如卿不回答。
“我不想喝啤酒。要不你自己去,晚一点再来接我?”
“哼!”颜如卿沉着脸抽身而去。
酒吧打烊之后,乘乐队收整乐器清理舞台的时间,“萨克王”让阿哈再试唱。她的声音在已经空旷下来的大厅里奇特地回旋并清晰地停留着,带来格外的寂静。餐厅里的侍应全围了过来,她的歌声歇落许久,他们一齐鼓掌。
王鹰请她将歌词写下来。
乐队的乐手除“萨克王”外,都是市里各剧团的,剧团解散后就自己组乐队出来炒更。他们都有家庭,一到下班时间就迅速离去。只有“萨克王”是真正过夜生活的人,一到晚上他的动作就慢了下来,整个节奏悠哉游哉好像有用不完的时间,也好像是不想一天就这么快结束。他即使回到自己的寓所,也会很晚才睡。
磨磨蹭蹭地,就只剩了他俩。
他说:“你唱一下《橄榄树》,那是齐豫的歌。”
阿哈望着窗外唱起来: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她的声音很近又很远。餐厅的灯光灭掉了。繁华与喧哗、歌声与笑脸皆成过往,黑暗里弥漫着调味品的浑浊气味。厨房与餐厅之间的通道还亮着光,那里的地毯又湿又脏。
烟头的火光在“萨克王”的手指间明明灭灭。
阿哈突然说:“哎,你怎么啦?睡着了吗?”
“萨克王”愣了一下,笑了:“对不起,我听入迷了。”
“王老师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王,叫王鹰。”
她笑:“我一直只知道你是萨克王,西南三省闻名的。”
微弱的夜光刚好够他们看见彼此陌生而美丽的笑容。
“我叫阿哈。”
他伸出手来:“谢谢你,让我听见那么美妙的歌声。知道吗?我吹的时候,还有他们拉(小提琴)的时候,我们都不喜欢有人唱,所以我们这个乐队里是没有歌手的。”
她局促地握了一下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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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天 籁(3)
“因为我们想要的,是爵士,是纯粹的音乐,是……没有人能够唱得出我们想要的。但是现在我觉得你唱的就是我们想要的。”
“谢谢你。我是在穷乡僻壤长大的,少数民族,受教育有限,要说学音乐,除了阿妈教我,还有就是大自然教我了。”
“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多数民族。”
她被他逗笑了:“你是外国的少数民族吧?”
“我是满族。我可以用萨克斯管吹奏草原上的长调,大自然,真的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灵感的源泉。”他笑笑,接着刚才的话题,“其实,人的声音是最美的,所有的乐器,除了对大自然声音的模仿,就是对人的声音的模仿。过去人们喜欢小提琴,现在又喜欢萨克斯管,都是因为它们很接近人的声音。”
她有些兴奋:“对了,我常常在你的音乐里听见人的呼吸。”
“你的感觉很特别。是不是像邓丽君的气声唱法一样?萨克斯管也会的哦!”
她不语,她不知道邓丽君。
她说:“萨克斯管的声音接近我们的灵魂。”
“可是最美的,当然是人的声音,你的声音!”他说,“听你唱,听不够。能够即兴演唱,又不是民歌那种简单的敞开,你了不起!你的声音美得华丽,我感觉,你甚至可以唱音乐剧。”
她以为他还要邀请她唱,忙说:“太晚了,下次吧。”
“没关系,你啥时想唱啥时唱。”
阿哈脚步匆匆。颜如卿一直没有露面,她心里有些不安,说好他来接她的。
她回头看一眼酒吧角落的电话,迟疑地请求他:“请帮我呼82359好吗?”
“到大堂我帮你呼,这里是分机,不好用。”
他收好谱架,她也等来了电梯。
他说:“对不起,耽误你了。”
“不要紧。”她说着,但心里确实很不安,脸色也差了。
“我叫王鹰。”他说。
她奇怪地仰起头来:“你刚才告诉过我了。”
“哦,对不起,我是感觉你对我还一无所知。”
她笑:“不过我确实一无所知,也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啊。”
“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么说我也该告诉你多一点,我姓金,金翎子。”
他笑了:“那我改叫金龟子算啦,和你同类。”
“我阿爸说,我是他冠羽中的一条美丽长羽毛,我不是虫子。”
“我也想做羽毛。”
她笑:“别逗我了。”
到了大堂,他找了电话呼颜如卿。
呼了颜如卿五六次他都没回,阿哈不出声地走了。
王鹰在原地站立一分钟,然后悄悄地远跟着她。
因为是冬天,又是深夜,大街上没人影。她沿着北京路往狮子山的方向,走走停停。当她停下来张望的时候,他就站到梧桐树的阴影里去。
在夜里,独自一人的时候,所有的景物都变得陌生,所有曾经那么熟悉的地方现在看起来都像从没到过一样。唱了歌之后,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很轻,身体里空空的,如果有一阵风,她就会随风飘浮,像那些落叶,像空中电线上缠绕的风筝,那是秋天的风筝,还带着干燥的蓝色秋天的记忆。
一只猫从公路上飞跃而过,停落在她面前,“喵——”它的绿色眼睛闪了一下,迅速窜进深巷。它和山里的猫真是不同,山里的野猫如果是在夜晚遇到阿哈,会在她面前打几个滚儿,伸出舌头舔她的足踝,然后跟着她周游。
她喜欢夜晚。夜里所有的景物都只有一种颜色,所有的生命也全变成一种生命,一种思想。夜里所有的感觉就是一种感觉,轻的感觉,梦的感觉。但是你睁着眼,你看得见自己和别人。也就是说,你同时在现实和梦里,两种境界互相融汇。现实的喧哗如潮水退落,但那些景物还在,道具还在,城市成为巨大的剧场,无人的舞台,做梦的人可以起舞,可以歌唱,像鸟儿一样,可以奔跑和飞翔。
她唱起歌来,一边唱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