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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风吹-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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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想再谈有关高兴的事情,偏偏,眼前的这位却很有兴趣来谈谈有关高兴的事。
这真的很让我不高兴。
小胡子看见我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后很满意,或许他想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继续说道:“谈完这些,咱们就开棺,哦不对,应该是升棺发财。”
升棺发财,多令人神往的词汇啊。
可惜,它并不是升官发财。
每个人都有权欲,都缺不了钱财。
没当官还可以发发财,就算只是一点小财。
但升棺可不同,其中可能隐藏着致命的风险。
也许淘着好货了能买个好价钱,发上一笔横财;也许没碰着好货反而遇上了凶货,那么倒霉是肯定的了,弄不好的话还得丢命。
但为了讨个好彩头,或者说是体现决心,盗墓者一般都会把开棺说成是升棺发财,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行规。
胖子怒道:“升棺发财跟你有毛关系,识相的话早点滚,别等胖爷我翻脸。”
小胡子并不理他,他自顾自说下去:“实不相瞒,高兴是我的哥哥。”
他话音未落,我却讶异不已,记忆翻涌,始终记得高兴从来就没有兄弟或者姐妹,那么眼前的这个所谓的“哥哥”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心说你可别骗我,我最恨不老实还骗人的人了。
你长得这么帅,怎么会是一个大骗子!
你长得这么帅,怎么还要当骗子!
你长得这么帅,怎么还是个骗子!
别可你骗我!
大概是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小胡子说:“没骗你,我一生下来就被过继给了北京的远房亲戚,就连高兴也是在我主动联系了他后才知道呢,更别说你们了。”
他又说:“当然,不是偶然的因素的话,我可能也不知道我还有他这么一个哥哥。这个是很私人的事,在这里就不说了。”
俗话说妻子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亲,孩子可以过继给别人,妻子却万万不能碰。自古以来,基于种种原因,将自己的孩子过继给亲戚的例子很多,有的被过继者会知道真相,而有的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真相,是悲哀是残忍还是幸运,人生际遇不同,心态也不相同,无法评说和决断,只能如水鱼饮水,冷暖自知了。
无疑,这条鱼还是条金鱼。
金鱼的记忆只有短短的七钞钟,它游过的水域再次回游的话已然陌生,它以为这又是一片全新的天地。
新生在全新的天地。
它不知道,这片天地其实很小,是在缸中。
一个小小的鱼缸中。
它不记得过往,不知道前生,所以它得到新生。
这就像被遗弃了或被过继了的孩童。
他同样不知道自己的过往,他所知道的并非就是真实,就如金鱼以为它是在一片新的水域里。
其实它依然还是在原来的那片水域中。
其实他的爸爸妈妈并不是他真正的爸爸妈妈。
这就是真相。
当然,真相知道了有时还不如不知道的好。
有的真相太残酷,有的真相太残忍,有的真相太惨烈。
鱼泪满江,人泪结霜。
众生皆苦。
随着社会的发展,过继孩子给别人的这种现像越来越少,类似哥哥死了以后嫂子下嫁给弟弟继续当妻子,或者是两家都有年纪相差仿佛的一对儿女,并且两家人的儿子都在婚姻上遇到了难以逾越的坎儿,因此便互相将对方的女儿娶给己方的的儿子,将己方的女儿嫁给对方的儿子。随着社会的前进这种习俗和传统都将越来越少,直至消亡。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个万恶的社会。
我豁然开朗,不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他说:“就说些高兴的事吧。”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高兴喜欢的是温柔。
温柔中意的是大海。
温柔以为小别和大海藕断丝连,所以他故意接近高兴和他发生。关系。
高兴真的是一个悲剧的备胎。
备胎的悲剧。
幸好,小别真心爱过他。
但他不珍惜。
他忘不了温柔。
他不明白珍惜眼前的人。
直到小别自戕,他才如梦初醒。
一生一世,一场大梦。
一朝一暮,一片大雾。
雾散时,梦初醒。
如梦初醒,为时已晚。
他追悔莫及,将自己点燃。
与其苟延残喘,不如纵情燃烧。
这是科本将冰冷的枪管塞进自己嘴里扣动扳机之前留下的遗言。
高兴选择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这是“哥哥”张国荣先生在零三年的愚人节当天告别世界的方式。
摔成一滩烂泥。
一般人想必也不会拥有这样的勇气。
就算死,也要千方百计的想要死得舒服些。
有很多割腕自。杀者因过于疼痛或过于恐惧而选择打电话报警求助。
多奇葩啊,却是事实。
他们轰轰烈烈的生,轰轰烈烈的死。
他们都未曾苟延残喘,但却都纵情燃烧。
把自己烧没了。
高兴却残喘过。
他的家庭并不富裕,后来因为父母感情不和闹离婚,极度不负责任地将高兴抛给了年过六旬的祖母后,经济条件更是一塌糊涂了。
婚姻可能只是性。冲动的附属品,也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一世的波动,将爱情化为亲情,将孤身换成伴侣,更可能只是在现实面前的妥协品,或者是非此不可的舶来品,又有谁知道呢。
但高兴把它看成了性。的产物。
源于对父母的憎恨。
若能平稳度过一生美好,不能白头偕老哀伤。
说什么不离不弃,说什么生死相依。
谈什么白首不相离。
君生天天与君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多现实,太刺心。
只是当时多缠。绵。
快活了你,伤痛了我。
在一起时美,分离时丑。
诞生了丑陋,伤害了小孩。
不说也罢。
祖母脸上皱纹条条,被岁月的刻刀雕刻出了深深的沟壑。
她疼他,他也爱她。
她爱他,他也疼她。
没过几年,她去了。
世界上最爱他的那个人去了。
从此再也不回来。
临终前,她将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积蓄全留给高兴。
她嘱托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出人头地。
出人头地。
多美好的祝愿。
他把眼泪流干。
他将自己哭晕。
事实无法改变。
高兴孑然一人了。
他退学了。
不得不说,读书其实是人生中最容易通向成功的一条道路。
他把这条道路断了。
可能只是,他没钱再走下去。
他想要的是钱。
尊严算什么。
或者,没钱了又谈什么尊严。
他离开学校步入社会,寻找他的黄金年代。
想必每个时代的人都说过这样一句话: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的高兴从搬砖干起。
搬砖的男神。
他还真是搬砖的男神。
他上进,他积极,他热忱,他努力,他更卖力。
因为他一无所有,有的只是力气,还有命。
必要的时候,就拼。命吧。
他想搏一搏。命。
他相信,只要努力了就总会有收获。
他明白,想要回报就必须得要付出。
他觉得,最穷不过要饭,不死总能出头。
他想要干出一番事业。
他要成功。
哪怕失去生命。
他的成功或许只是想有一个自己的家和女人,以及自己的孩子。
没错,就是这么简单,
但这也不能撼动在他心目中的辉煌岁月。
那些流血流汗不流泪的日子,那些搬砖扛铁背大包的岁月。
他不怎么辉煌过的岁月。
他认为自己辉煌过的岁月。
皇天不负有心人,不屈不挠的高兴渐渐有起色了。
天道酬勤,更何况他拿命去拼。
他拼命着对抗命运。
这真的是辉煌的光阴。
或者他终将成功,无比辉煌。
或者他陨命北疆,泪满澜江。
或者他默默无闻,孤独终老。
总是有转机和希望的,能够变革和裂变的。
他遇到小别,然后和她恋爱了。
他遇到温柔,然后想和她恋爱了。
情到深处,心到伤处。
已难救赎。
最终,他去了。
无日无夜无岁月,又哪里来的辉煌。
在他离去的前一刻小胡子联系上了他,让高兴知道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素未谋面的弟弟。
这世界上还有一个疼爱他的人在牵挂着他。
高兴应该是高兴的吧。
小胡子的叙述很煽情,让我心里伤痛至极。
他却要让我身痛。
他冷声说:“动手!”
我身边的秃头用力将刀向我的身体里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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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猪之死

小胡子说翻脸就翻脸,一得到他的指示,挟持着我的秃头便下了死手。
所谓的死手就是到致人于死地的手段。
但我也不是吃素的。
好歹也是在部队的熔炉里锻炼出来的。
虽然不是超级兵王、最强兵神、无敌特种兵之类的菁英骨干或是技术过硬的大能。
但是我曾和猪较过几年劲。
不是我虐待它们,而是它们欺负我。
那么我就只能想尽办法来让它们老实听话了。
起初我抱着一个个猪仔跑步,试图让它们有一种坐汽车的优越感。
但它们好像并不满意,老在我的怀里闹个不停。
接着我将一个个猪仔从怀里抛向天空,然后再小心翼翼的用双手接住,往复循环,想要让它们有一种坐飞机或者说是飞翔的感觉。
它们同样是很不满意,闹腾的似乎更凶了。事后想来,可能是出于本能的恐惧和惊慌才让它们不安静吧。但当时我年轻不大懂事,在这方面考虑的不够周详,有所欠缺。
后来我就一个个的替它们按摩挠痒痒,想让它们有一种进了洗浴中心似地愉悦感。
这下它们倒不怎么捣乱了,但是我整个人也给累晕了。
几百只猪要我挨个给服侍,说实话我感觉到自己成了一个可怜的包身工,或者说是猪大爷的奴隶。
这种感觉就像我是一个陪酒的姑娘,一下子就要接待几百个漂客,而这些漂客还每天都来。
更可恶的是,还总有那么几只特立猪行的猪不怎么好伺候,花费在它们身上的精力更是多得吓人。
我一天天变得消瘦和萎靡起来,看见猪都感到心烦意乱。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顿悟,这样伺候它们干什么,只要不让它们饿死,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这可能有些变。态,但我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这种想法。领导批评我,我批评猪,若有反抗,就采取强硬措施。
谁叫你没人权。
你又不是人。
人都没人权。
何况还是你。
我在心里默默想道,这么一想我就霍然了,下定决心不再伺候它们,而要让它们反过来听我的话。
终于在我不厌其烦和严酷冷漠的训练下,小猪仔们都变得老实了,并且也听话了,甚至还能做一些表演了。
由此,我得出结论,一切皆有可能,不抛弃,不放弃,就是传奇。
我成了一个耍猪的人。
我爱它们。
我想要它们都能变成不普通的猪。
但又有什么用?造物的无情注定了它们的命运就是快如闪电的死亡。
它们的生命都很短。
如果有轮回的话,我希望它们来生做一个可以宰猪的人。
在我或扛或抱或举着它们的那段日子里,我的身体素质自然变得好了起来,本质上这根特种部队的士兵扛着圆木跑没什么区别。
他们抱着的木头是死物,没有知觉,我抱着的猪头是活物,它有感觉。
我想让它们舒服起来。
直到后来我渐渐明白,不能太宠溺它们,应该要让它们变得坚强。
可能我只是希望能有一头猪像王小波先生所描绘的那只猪一样可以特立独行吧。
实际上是我有意忽略了猪是被限制了自由的,就算再特立独行也逃不出囚。笼,更何况它们早已被奴性化了。
除非它成精了,它是猪八戒。
就算是猪八戒也还被观音给缺点服了,命令它要跟着老和尚挑着担去取经,不能娶高老庄的高小。姐当媳妇。
这肯定和伦理道德没关系,不是美女与野兽或者人与动物之间乱。伦的原因。
我悲伤的看着一头头猪仔茁壮成长为一头头膘肥体壮的大猪,然后被一头头屠戮宰杀。
最初我会流泪,毕竟人是感情动物,就算面对的是动物,我也有感情。
我很爱它们。
我真的爱着它们。
但它们就这样走了,不知道是不是死不瞑目。
后来我就麻木了,我已经见怪不怪了,我明白,我被同质化了,我是刽子手的邦凶。
我再也不爱了。
爱也无用,徒添悲伤。
隐隐地,我愤怒起来。
我将我的愤怒转移到了热天无处不在的苍蝇身上。
它们一度把我当成了停靠歇息的堡垒,我的脑袋是它们的家园。
我的脑袋是它们的家园,我的脸面是它们的花园。
这让我很没有脸面。
养猪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和猪拥抱给猪按摩也不是太丢脸的事,但是和黑绿红黄的苍蝇接。吻却的确是令人无法接受的事。
相比之下,我宁愿和猪接。吻。
我最讨厌的就是苍蝇了。
它们还偏偏欺负我。
如果它们是直升机,我就是停机坪。
如果它们是法拉利,我就是条跑道。
如果它们是卫星,我就是轨道。
如果它们是卫兵,我就是校场。
总之它们根本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把我当成了它们的便利。
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觉默中死亡,我果断选择了前者。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暴发了。
我痛击和夹击它们,让它们饱受摧残和蹂躏。
我想尽办法用尽手段来歼灭它们。
我几乎用尽脑细胞和干细胞,想到了一千零一种对付它们的手段,用尽了全身上下所有的力气。
我把直升机一架架给击落。
我把法拉利一辆辆给报废。
我把卫星一颗颗给打爆。
我把卫兵一个个给消灭。
我因此璀璨了起来。
我最讨厌的除过苍蝇,还有蚊子。
蚊子也是必不可少的佳肴。
当然,主要是它们把我当做它们的美味佳肴。
我常常被叮得鼻青脸肿浑身瘙痒,我抓挠得全身鲜血淋淋血迹斑斑,这都还能够让我忍受,最无法接受的是它们还老袭击我的眼皮子,让眼晴看起来肿得像核桃。
对于一个爱美的人士来说,这简直是毁灭性的打击。
尽管这种打击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只是暂时的。
很凑巧,我算是一个爱美的人,没办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于是我在无数个不眠的夜里拉亮电灯同它们进行斗争。
静静的夜晚我聆听它们飞舞的声音,目光扫视它们落足的地点,然后悄悄的将它们毁灭。
我恨它们。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岁月真是不堪回味。
我宁可回味猪身上的味道。
说这些,只是想说明,我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或者说,我没有陪养出一只特产独行的猪,但是我却变成了一个独立特行的人。
这种转变很不好,但是却也极难逆转。
就如很多技能你一旦掌握了就一辈子也忘不掉一般。
看得出来秃头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他一出手就不留活路,可惜他遇到的是我,不知道我有怎样的过去。
我是抱猪的男神。
既然他不留活路,那么我也不会让他好活。
他的刀子想要将我捅。死或者是重伤,千钧一发之际,我将腰部一扭全身以一个诡异的姿态缩了缩,险之又险的避开了他的致命一刀。光避开还不算完,我说过,我不会让他好活。
秃头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完全不明白我是怎么做到的,我抱以温和的一笑,然后反击就到了。
我劈手一切,将他握着刀的手腕切中,剧痛传来,他手中的刀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我将这一着美其名叫乾坤霹雳手,是从《倚天屠龙记》中得到的灵感。
这一招其实也没有啥特别之处,只是我曾反复用此招来切猪的屁股,用的次数多了和时间久了,就变得不寻常起来。
基实我很想用这一招来切秃头的脸,奈何他手中有刀,所以我就先勉为其难的用来对付他的手臂了。在我心里,秃头的脸还不如猪的屁股好看。
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重感情的人。和猪打交道的时间长了,我都觉得它变成人了。
秃头显然也没想到我的这一招令他招架不住,没想到我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惊惧之下便想要后退,然而我不给他后退的机会。
因为惯常猪被我揍怕了也会想到逃跑,以此来逃避现实。
瞧瞧,猪和人的思想其实也差不多。
至少,秃头的思想和猪一样。
对于这种情况,我特有经验。
我急忙伸手拉住了后退的秃头,一只手抓住他的裆。部,一只手拦在他的背部,双手骤然发力,让他瞬间失去了平衡,就要被放倒。但这还不是我的目的,我说过了,他不给我活路,我就不会让他好活,我要用对付猪的手段来对付他。
这都很抬举他了,在我心里,他还不如一头猪。
这个评断并不草率,是经过慎重评测才得出来的结论。
这种考量是基于实用价值和内在品性两个方面得出的。
两面俱全,头头是道。
他没有被放倒,我被他猛地举了起来。
见此情形,众皆大惊。
他们一定没有想到我会拥有如此惊人的臂力。
我不好意思向他们解释。
难道我要这么对他们说:不用慌张,我曾经养猪的时候就是这么举猪的。
这样的话,他们八成会把举猪听成是举重。
没办法,通过举重可以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如果举猪的话他们一定会觉得这个人脑子有问题。
这是只有一个独立特行的人才能干出的荒唐事。
太匪夷所思。
管它呢,我就是这么举猪的,我也是这么举他的。
他当然指的就是秃头。
我这样举他还不够,我还要施展我的拿手好戏呢。
难道我会举着或者说是抱着他跑?
这样做才真是脑子有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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