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Rj2/22; TMN Rasah Jaya; Seremban,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林茂双溪拉央。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日本兵杀害了我的母亲张*和妹妹徐满妹。我至亲的母亲和妹妹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却被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无辜滥杀。在此,我不仅要求日本政府向蒙难者家属郑重道歉,而且它还应该负起一切责任,给受害者后裔一个合理的血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6日。
何天发
65。 蒙难者:
何水,男,52岁,胶工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冷宜新邦十字路口。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何水之侄何天发(Ho Tin Fat),80岁,退休,祖籍广西,身份证号2013775,现住于No。40kg。 Baru Cina; Air Hitam; Bahau; Negeri Sembilan,邮编72120。日本侵占时住址: 李寄山柔佛。
投诉内容: 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的伯父何水、堂兄何桂父子两人,住在李寄山柔佛以割胶为生。1942年3月间,伯父经过太兴山十字路口时被日军抓去杀头。当时我的亲人被日军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如今作为受害者的亲属,我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合理要求,赔偿一切人命大损失。因为我的亲属根本没有犯下任何罪行,根本是蒙冤被害。我要求日本政府从人道立场出发,遵守国际公法,合理赔偿而不要坚持强盗的立场。只有这样,日本国家才能有民主可言。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20日。
张谭福
66。 蒙难者:
郑秀凤,女,45岁,家庭主妇
张亚财,男,15岁
张黑狗,男,12岁
蒙难地点: 马口双溪镭。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郑秀凤之子张谭福(Teo Tam Hock),58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302465,现住于33,Wisma Sentosa;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双溪镭橡胶加工厂。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1)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的父亲在双溪镭开着一家杂货店,兼营橡胶加工。1942年7月31日,一队日本兵来到了这个小村庄,因为这些日本兵来意不善,我母亲让我们离开并找地方躲起来。我的母亲和我的两个哥哥往一个方向跑,我和我三哥往相反方向跑。当日本兵发现我们俩后,他们在后面紧追过来,我迅速跳进河里,日本兵用他们的刺刀往河里乱扎,我险些被刺到,但我很幸运地活了下来。当外面安静下来后,我和我三哥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我们发现母亲和两个哥哥都被残忍的日本人杀死了。我们的小店被烧成了废墟。我是劫后余生者,当年亲眼看见惨案发生时的一切惨况。如今,我们受害人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良心发现,从人道立场出发,进行赔偿。日本政府更不应该执行成为一个强盗国家的政策。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母亲和哥哥的被害及我们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黄瑞云67。 蒙难者:陈其芹,男,33岁,商人蒙难地点: 彭亨州文德甲。
蒙难时间: 1944年12月2日。
投诉人资料: 陈其芹之妻黄瑞云(Huang Swee Yune),77岁,退休教师,祖籍广东揭阳,身份证号1298898,现住于No。161C; Taman Sentosa; Jalan Temiang;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彭亨州文德甲大街。
投诉内容: 1944年11月间,我的丈夫被日本兵叫去,关在Mentakab集中营。随后被转到Temerloh监狱。在狱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折磨,直到满身伤病,他被送进了Mentakab医院,很快在那儿死去。日本人通知我们家到Mentakab医院去收尸。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6日。
骆观福68。 蒙难者:骆贵,男,55岁,胶工郑妹篮四妹骆×骆云发李带杨运娣骆添骆华李满李运骆×骆纪福骆牛奶骆观娣骆欠妹骆观妹骆天生骆纪妹骆观练骆吉粦骆覃生骆家利骆瑞蒙难地点: 芙蓉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贵之女骆观福(Lock Kon Fook);79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 0886189,现住于100Bt 3 1/2;Jalan Labu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通讯地址: No。9 off Galan Lobak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军在知知港余朗朗村杀害了我家24位亲人,他们是:父亲骆贵,母亲篮四妹,哥哥骆云发,嫂嫂杨运娣,侄儿骆观练、骆覃生、骆瑞、骆×,大叔父骆华,大婶李运、郑妹,堂弟妹骆纪福、骆观娣、骆观妹、骆纪妹,二叔父骆×,二婶李带,堂兄弟骆吉粦、骆家利,三叔父骆添,三婶李满,堂弟妹骆牛奶、骆欠妹、骆天生。
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1日。
文珍69。 蒙难者:文永,男,24岁,胶工张利,男张兴,男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文永之弟文珍(Mun Chan),74岁,退休,祖籍广东高州,身份证号1299817,现住于209新泉栈花园。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知知港余朗朗杀害了我家三位亲人,他们是我的兄长文永及两个表弟张利和张兴。日军用残暴的手段杀害了他们。惨案发生已超越半个世纪,日本政府始终不肯良心发现,承认罪行,令人遗憾。如今我呼吁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场,给我们一个合理赔偿。假如日本政府真正执行民主人权,有公理存在,就应尽快赔偿给我们受害人。同时我希望,广大富有同情心的人士能够多多帮助那些在日本人的屠杀中幸存下来的人。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30日。骆凤70。 蒙难者:骆桂,男,49岁,农民叶满,女骆观添,男骆观胜,男骆观和,男骆观清,女骆观娇,女骆观妹,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桂之女骆凤(Lok Fong),74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1296006,现住于237 Taman Rasah Jaya Seremban N。S。,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一队日本兵带着罪恶的目的闯进了知知港余朗朗村。在这一天里,这些野蛮的日本人屠杀了村里数不清的善良百姓。我家的八位亲人也在其中遇害。他们是: 我的父亲骆桂,母亲叶满,哥哥骆观添,弟弟骆观胜、骆观和,妹妹骆观清、骆观娇、骆观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张祥71。 蒙难者:张福,男,33岁,胶工曾来英,女,31岁,胶工张建文,男,10岁张家凤,女,7岁张友,男,12岁蒙难地点: 冷宜平芭南洛园八号公司。
蒙难时间: 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四日。
投诉人资料: 张友之子张祥(Chong Sung),36岁,胶工,祖籍客家,身份证号5188826,现住于No。228; Kampung Baru Tampahan Air Kuning Selatan;Batang Melaka,邮编73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冷宜八号公司。
投诉内容(张福之子张友叙述): 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冷宜杀害了我的四位亲人,他们是我的父亲、母亲、弟弟和妹妹。我受了五处刀伤,却得以幸运地活了下来,并在今天讲述这一切。我身上的刀伤过了好几个月才愈合,我不得不承受许多痛苦。在日治时期,我们缺衣少食,没有受过学校教育。谁该对我遭受的这些不幸负责?谁该对我家人的被害负责?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8)梁亚女72。 蒙难者:梁日新,男,30岁,汽车修理员蒙难地点: 雪兰莪州吉隆坡。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梁日新之女梁亚女(Leong Ah Nool),女,58岁,家庭主妇,祖籍广附,身份证号2000304,现住于12,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 N。S。,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地址: 森美兰州芙蓉十八碑机新脚车店。
投诉内容: 1942年7月15日,日本人又踢又推地把我的父亲梁日新带出了我们在Ulu Beranang的自行车店,父亲晕了过去,被扔上了卡车,他被带到了Kuala Lumpur。我的母亲求日本人让和父亲见个面,但被拒绝了。我的母亲得知我父亲受到了那些野蛮的日本人的折磨,最终他无法忍受这些拷打和虐待而去世了。我的母亲痛苦万分,她不得不辛苦工作以抚养全家。我们缺衣少食,只上过很短时间的学。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在日治时期所经受的苦难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陈福娣73。 蒙难者:陈寿谭,男,39岁,种植钟登凤,女,38岁,种植陈天送,男,13岁,求学陈兰娣,女,11岁,求学陈天来,男,9岁,求学蒙难地点: 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2)
投诉人资料: 陈寿谭之女陈福娣(Chin Fook Tai),68岁,种植,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 0908811,现住于160Kg。 Petaling; Jelebu; N。S。 West Malaysia,邮编7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我叫陈福娣,68岁,1942年3月18日,我亲眼见到二十多个日本兵杀害了我的父母、妹妹和两个弟弟。在日本兵进行屠杀时,我躲在屋后菠萝园里。日本兵在杀害了许多村民以后,放火烧毁了村里的木屋。这些残酷而又可怕的记忆将伴随我终生。在我家人被害后,我经历了许多苦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家人的被害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7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9)陈吉74。 蒙难者:陈水仁,男,28岁,工人蒙难地点: 知知港邱娇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水仁之侄陈吉(Chin Kiat),67岁,胶工,祖籍海丰,身份证号0235674,现住于4159 Pulau Sebang;Tampin; Negeri Sembilan; Melaka,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Air Mawang Johol;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我叔叔陈水仁在知知港邱娇园工作时被日本兵捉去枪杀。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叔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30日。
赵坤75。 蒙难者:赵成波,男,50岁,农耕蒙难地点: 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赵成波之子赵坤(Chew Knan),77岁,农耕,祖籍广西,身份证号0775844,现住于No。38。 Taman Yan; Kedah; D。A。,邮编069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的父亲赵成波和另外许多村民。我的父亲没有任何罪过,那些残暴的日兵为什么要杀害他?在我父亲死后,我母亲不得不担起抚养全家的重任。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我们经受了许多痛苦。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被害和我们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0)杜国兴76. 蒙难者:杜吉,男,32岁,菜农蒙难地点: 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杜吉之孙杜国兴(Too Kok Heng),26岁,营业代表,祖籍广东,身份证号671128055025,现住于52 Kg Baru Air Mawang Johol Kuala Pilah N。S。,邮编7310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我的祖父杜吉在知知港工作地点和另外两位工人一起被日本兵杀害。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30日。
颜世锦77. 蒙难者:颜樟,男,商人颜世豪,男颜世平,男陈振,男蒙难地点: 双溪镭。
蒙难时间: 一九四二年农历七月十九日。
投诉人资料: 颜樟之子颜世锦(Gan Su Keng),70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303227,现住于森美兰马口甘榜精那,门牌134,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双溪镭。
投诉内容: 1942年农历七月十九日,日本兵在双溪镭杀害了我家三口人,他们是我的哥哥颜世豪、弟弟颜世平和舅舅陈振,我的母亲在听说她的儿子被害后,服毒自杀。我的父亲颜樟被日本人召去泰国修筑“死亡铁路”,结果一走之后再无音信。我相信他一定是在那儿遇难了。是谁搞得我们家破人亡?是谁让我们小小年纪就蒙受痛苦?是日本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21)余成汉78. 蒙难者:Yee Kim Seng,男蒙难地点: Seminyih; Selangor。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
投诉人资料: Yee Kim Seng之侄余成汉(Hee Sin Hun),57岁,身份证号0223492,现住于96 Miun RdBroga; N。S。。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日本兵在Seminyih Selangor抓走了我的叔叔Yee Kim Seng。他后来被关到了Kuala Lumpur。据那些最后见过他的人说,他被日本人砍了头。那些残忍的日本人杀人从不需要理由,他们不配被称作是“人”。作为他的侄子,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叔的死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6日。
陈玉莲79. 蒙难者:陈玉莲之母陈玉莲之姐陈玉莲之伯母陈玉莲之侄儿三人陈玉莲之外甥四人陈玉莲之外甥女四人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不叻士林茂,郑生郎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4日。
投诉人资料: 陈玉莲(Tan Nyok Lun),女,65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身份证号0220553,现住于No。35。 Jalan Besar Mantin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17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不叻士大街。
投诉内容: 我陈玉莲当年是和父亲郑椰住在不叻士大街,和大姐看孩子,后来我姐夫他们要搬去林茂树胶园居住。因为我想和我父亲看店,所以没有跟他们去,因此我逃过劫数。我母亲在胶园里被杀,我姐姐的八个年龄从1岁到10岁的孩子(四男四女),还有我伯母儿子的三个孩子都被日军杀掉了。我姐姐10岁的儿子当时未死,过了一个星期才死去。她告诉我,日军残忍地把小孩子绑起来用尖刀刺杀。日本政府当年犯下滔天罪行,残杀无辜,现在应当负起一切后果,不该逃避任何责任。我们受害人后裔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能够站在人道立场,给我们一个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3日。
黎金80. 蒙难者:黎仲,男,约30多岁,商人甘氏,女,约20多岁,家庭主妇黎亚南,男,约7岁黎亚牙,男,约6岁黎亚松,男,约5岁蒙难地点: 双溪镭。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黎仲之子黎金(Lai kum),男,55岁,劳工,祖籍高州,身份证号3054398,现住于波德申石古洞(Ladang; Sg Ujong; Port。 Dickson;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双溪镭(Sg Lui; N。S)。
投诉内容: 1938年1月18日,我出生在双溪镭(Negri SembilanBahauSungai Lui),在那时,我和我的父母及兄弟们过着开心快乐的生活。但是,1942年7月31日上午9点,日本兵闯进了我们的双溪镭村。他们一进村就命令所有人到村里的杂货店前集中,所有的村民(包括当时4岁的我)都到了那儿。当人到齐了后,日本兵让男人站到一边,妇女和儿童站在另一边。当男人们站出来后,日本兵就把他们的手捆在背后,让他们在烈日下站好。同时,日本人命令妇女和儿童进杂货店里去。大约下午1点钟,日本兵当着男人们的面用机枪杀死了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幸运的是,我和另外一个妇女逃过了这一劫,因为当时我正好处在一个铁水槽的后面,而这位女士也只受了一点轻微的枪伤。与此同时,日本人用他们的军刀砍杀那些男性村民。后来我的亲戚们得知,当天人们就找到了368具尸体。所以,1942年7月31日这一天,在日本兵的刀砍枪击之下,我失去了我的五位亲人,他们是: 我亲爱的父亲黎仲、母亲甘氏和三个兄弟黎亚南、黎亚牙、黎亚松。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3)
在这场灾难之后,那位女士带我到她的Custody去,我们在那儿的厕所里没吃没喝躲了6个小时,直到日本人离开我们的村子,我们才走了出来。直到今天,双溪镭还有为这368位遇害者建立的纪念碑,如果日本政府需要实地证实的话,这个纪念碑就是最好的证据。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