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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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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很虚,等你加入后我们重新录一遍就好了。”
    听他话中的意思,仿佛自己已经答应加入乐队了一样。
    王乐乐在心底哼了声,我倒要听听你写的是什么歌,这么有自信,好像吃定了我一样。
    她还是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
    猝不及防,一段如同鞭炮炸裂般迅猛的电吉他声乍起,让她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吉他?
    这编曲!
    怎么会这么快?这么重?
    鼓声加入,她已经不由自主的轻轻点起了脑袋。
    指尖微微颤动,她在脑海中模拟加入贝斯后的歌曲,却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等到曹吾一声高亢的硬摇嗓出现,王乐乐不由得一声轻呼,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是摇滚吗?
    这还是摇滚吗?
    为什么节奏会这么快?
    为什么鼓点会这么重?
    为什么它会让我全身的血液都在上涌?
    双手捂着发烧的脸蛋,王乐乐拼命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过瘾的摇滚,这让她有些懵了,直到曹吾将耳机从她耳朵上取下来才缓过神来。
    无暇顾及曹吾略显亲昵的动作,她急切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吉他也是你弹的?”
    曹吾点头道:“有兴趣加入吗?如果你加入,这首歌将来发行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呦!”
    “真的可以吗?”王乐乐兴奋的双颊泛红。
    “当然,你愿意吗?”
    “我愿意!我愿意!”王乐乐拼命点头。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晚上我们一起回家,乐队一块开个会。”
    “等一下!”
    曹吾起身欲回,却被王乐乐叫住了。
    她指了指曹吾的手:“我都答应加入了,棒棒糖得给我呀!”
    “……”
    曹吾无语,这小丫头这么爱吃,怎么就不长个子呢?
    走到靠窗位置,巴图正在那里游说卢青松,但效果好像不怎么样。
    他面无表情,低头看着书,任凭巴图在一旁巴拉巴拉说个不停。
    “卢青松,要不你先听听我们录的小样?”曹吾反坐在他前桌,面对着他。
    “我没时间。”卢青松平静的看着他。
    对上他的眼神,曹吾没再继续劝说。
    他了解卢青松,虽然他看起来比较柔弱,但实际上是个倔驴脾气,一旦认定的事谁也劝不回来。
    卢青松小时候家里的条件不错,父亲是市里某国企的二把手,但在他四岁那年因贪污被抓了,判了个无期,从此家道中落。
    后来他母亲带着他改嫁,和他继父组成了现在的家庭。
    他继父是市酒厂的后勤部主任,收入也还不错,但却有个酒后暴力的毛病。
    改嫁后,他母亲一直没能怀孕,继父逐渐心生芥蒂,经常不回家,即便回家也是醉醺醺的,对卢青松和他母亲非打即骂。
    长此以往,卢青松逐渐养成了现。
    曹吾能够理解他,他母亲一直希望他能考大学考出去,离开这个家庭,他自己也想努力改变命运。
    尤其是高二分科后,他从尖子班掉到了加强班,更是压力巨大,这时候的他根本没心情玩音乐。
    这些都是高中毕业后那次喝酒,卢青松在酒桌上说的。
    点了点头,曹吾说道:“那我也不多劝你,只是有一点,别让自己太累,一切总会好起来的。”
    他说的这话挺莫名其妙,但听在卢青松耳朵里却有些不一样。
    仿佛心有所触,卢青松的眼神有些复杂,他轻轻点点头:“谢谢。”
    曹吾拍拍巴图的肩膀:“回座位,该上课了。”
    巴图站起身来,疑惑问道:“那键盘手找谁啊?”
    “先等个把月再说。”曹吾不在意的说道。
    他所说的一切都会好起来可不是随口乱说,他记得,应该是九天之后,卢青松老妈就会出现兰梦之征,最终老来得子,为他添一个弟弟。
    怀孕这事儿,仿佛就应了那句老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继父和老妈一直没要到孩子,几乎已经放弃了,而上个月酒厂组织团建旅游,或许是难得的心情舒畅,未曾想一矢中的,两人几乎要高兴疯了,连带着,卢青松也变得开朗了些。
    不过这都是未来的事,急也急不来,只能慢慢等。
    没键盘就没键盘吧,他自己就能来,了不起先弄个伴奏带,反正有贝斯了,就能玩现场了。( 重生之殿堂乐队  )

第九章 给我吃一口
    “曹吾!你跟我出来一下。”
    下课后,曹吾感觉肩膀被拍了下,回头一看,却是坐在最后一排的张涛。
    他个子挺高,喜欢打篮球,对学习不感兴趣。记得他的成绩是应该被分到平行班去的,但家里人走了个后门,把他塞到加强班来了。
    “干什么?”
    “你出来就完事儿了!”张涛提高了嗓门。
    曹吾哑然失笑,摇了摇头,起身跟他走了出去。
    来到楼道拐角处,张涛停下脚步,朝曹吾走了过来。
    饶有兴趣的看着他,曹吾并未后退,张涛一直走到离他只有一拳的距离,才停下脚步。
    居高临下的看着曹吾,张涛昂着脑袋,显得鼻孔很大。
    “你上节课课间干嘛了?”张涛闷声问道。
    “我干什么了?”曹吾从牙缝间吸了口气,沉吟思索:“我上了个厕所,然后去商店买了些东西,两根棒棒糖,一根中性笔……”
    “靠!你少给我装蒜!”张涛怒了:“谁让你摸王乐乐手了!”
    “嗯?”曹吾愣了下,继而恍然大悟:“噢!原来你是为这个!怎么,你喜欢王乐乐?”
    “跟……跟你没关系!”原本凶神恶煞的张涛却腾的涨红了脸,说话也有些结巴,气势大减。
    感觉自己气势有些蔫,张涛恼羞成怒,喝道:“总之,你以后给我离王乐乐远一点!”
    “哎呀!这恐怕不行呀!”曹吾装模作样的叹息道。
    “为什么?”张涛瞪圆了眼睛。
    “我没法向她妈妈交待啊!”曹吾皱眉说道。
    “啊?和……和她妈妈有什么关系?”张涛有些糊涂了。
    “她妈妈让我在学校里帮忙照顾着点她啊!”
    “她……她妈妈为什么让你照顾她?”张涛感觉有些不妙。
    “我喊她妈妈小姨,你说为什么?”曹吾反问。
    “你是……她堂哥?”张涛懵了。
    “表哥。”曹吾纠正道:“小伙子,传统文化不能丢啊!”
    “真的假的啊?”张涛将信将疑。
    曹吾无奈道:“我姨夫是开婚庆公司的,小姨是公司财务,乐乐她爷爷以前是办戏班的,我爷爷就在戏班里吹唢呐……”
    张涛的脸越来越红,汗也开始往出冒,曹吾说的和他私下打听的一模一样,甚至更详实,他对此已经深信不疑了。
    “呃……这个……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张涛脸憋得通红,说话也有些语无伦次。
    “唉!小姨让我照顾乐乐,可你又这么威胁我,让我很难办啊!要不我还是去跟乐乐说一声,以后离她远点算了。”曹吾长叹一声,便要回教室。
    “别!”张涛一把拉住他,继而又觉得不合适,赶紧松开,却又舍不得,最后只能拉着曹吾的衣袖,哼唧道:“哥,我错了,你别,你是我哥还不行么?”
    曹吾还想逗他一下,身后却传来一个女声:“你们俩搞基呢?”
    却是刘静姝啃着根甜筒正往上走,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人。
    “靠!”曹吾赶紧甩掉张涛,尴尬的咳嗽了声,说道:“那行,这件事我就当没发生过,但你欠我一个人情。”
    “行行行!没问题!哥你以后有事儿就喊我,赴汤蹈艺晚会,班上同学有特长的踊跃报名啊!想报名的找方绿筱登记,下午报给我,下课!”
    马广华在下课的时候公布了一个消息,引起了同学们的热议。
    在枯燥的学习生活中,一年一度的迎新晚会对于学生们来说无异于一次大型party。
    “张晓燕,你想报名吗?”
    “别开玩笑了,我五音不全,上去丢人吗?”
    “哎!冯丽丽,你不是会吹笛子吗?”
    “算了,有班长大人的古筝在,我这业余爱好可拿不出手。”
    ……
    能够参与学校活动,大家都很开心,但大部分同学都是以观众的身份,有特长并且愿意上台表演的毕竟是少数。
    每当这个时候,就该轮到教室最后一排的同学登场了。
    张涛的邻桌刘建新跑去报了个单人街舞,他学过一段时间popping。
    张涛也报了个花式篮球,报名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瞄了王乐乐几眼,看来是想借此机会好好表现一番。
    但乐乐却正抱着随身听听得起劲,压根没看他,让他颇为失望。
    方绿筱是13班的班长,是个极文静的女孩,符合曹吾对大家闺秀的所有印象,她在班上的暗恋者甚至比乐乐还要多!
    她平日里都穿着洗得干干净净,散发着淡淡香皂气息的校服。
    她不用任何化妆品或首饰,只是用一根黑色橡皮筋箍着头发,但却不贴着头皮,而是箍在后背上中部,颇具汉代女子的朴素淡雅气质。
    她父亲是全市唯一一座985重点高校中文系的教授,母亲则是晨报的主编,可谓书香门第。
    父母家人从小就很重视她的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各个方面都很注重对她的培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句话放在她身上一点也不为过。
    从高一到现在,她一直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心目中的校园女神。
    八中从来没有小说中所谓校花的评比,但如果有的话,她一定是校花的有力竞争者。
    “班长,帮我也报个节目吧!”
    曹吾来到方绿筱桌前,眼睛不自主的瞄了下她线条优美,如同白天鹅般的白皙脖颈。
    是真的好看,曹吾由衷赞叹,记得她后来成了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还拥有了自己的品牌。有次在杂志上看到她,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但气质依旧超绝。
    只是,还是现在青春逼人啊!
    “什么节目?”方绿筱说话向来不急不缓,犹如潺潺山泉。
    “乐队演唱,成员是我,巴图和王乐乐。”
    “演唱什么曲目?”
    “暂时还没定。”
    “那行,我先报上去,希望你们演出顺利。”方绿筱一手小楷写得极有功力,看着都是一种享受。
    “好嘞!借你吉言。”曹吾转身揪下王乐乐的耳机:“周六晚上来我家排练,别忘了啊!”( 重生之殿堂乐队  )

第十章 演出曲目
    “阿姨好!”
    王乐乐背着跟她差不多一样高的琴盒,站在曹吾家门口,乖巧的向张佳倩打招呼。
    “呀!你好你好。”张佳倩惊讶问道:“小朋友你找谁呀?”
    “我是曹吾的同学,来找他玩。”
    “曹吾的同学?”张佳倩将信将疑的瞧着王乐乐,冲屋里喊:“曹吾!你同学来了!”
    喊罢,她赶忙帮王乐乐拿出拖鞋,让她换上。
    “谢谢阿姨。”王乐乐乖巧的道谢。
    “不客气不客气。”张佳倩受宠若惊,称赞道:“真有礼貌,哪像我们家曹吾啊!唉!我要是生个女儿就好了。”
    张佳倩越看越喜欢,王乐乐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尴尬问道:“阿姨,曹吾在哪里呀?”
    “在里面呢!哎呀!这孩子,喊他跟没听见一样,肯定在录音室里呢!”
    “那我过去找他吧!”
    “行,我去做饭,你晚上就在这吃饭啊!他就在最里面那个屋里,巴图也在呢!”张佳倩热情招呼,最终还是没忍住,捏了捏王乐乐肥嘟嘟的脸蛋:“怎么这么可爱呢?”
    王乐乐落荒而逃。
    进入录音室,看着桌上各式各样的音乐设备,王乐乐眼睛都亮了。
    隔音玻璃后,曹吾和巴图好像正在排练,她踮脚看了看,并没有推门进去。她小心翼翼的摸了摸调音台上的旋钮,虽然她玩吉他,但录音这块对于她来说还是个神秘的领域。
    忽然,她听到桌上摆着的一副耳机中传来了细微却又节奏性极强的音乐声,便不由自主的拿起戴上,随后,音乐便笼罩了她整个世界。
    “你哭的太累了,”
    “你伤的太深了,”
    “你爱的太傻了,”
    “你哭的就像是末日要来了。”
    ……
    录到第三段,巴图的节奏出了错,排练中止,这会儿,曹吾才看到外面有一个竖着的琴盒在晃悠。
    “咦?乐乐你来了?”
    “嗯!”王乐乐兴奋的摘下耳机:“你们刚才录的这首歌叫什么呀?也很好听!”
    “伤心的人别听慢歌。”
    “也是你写的?”
    “嗯。”
    “哇!你好厉害呀!”
    曹吾发现自己的脸皮越来越厚了。
    “那咱们迎新晚会上就唱这首?”乐乐眨巴着眼睛问道。
    “怎么可能?”曹吾从话筒放大器下的一叠纸中抽出一张,递给她说道:“唱这首。”
    “倔强?”乐乐念出了乐谱上的名字。
    无论喜欢还是反感,五月天绝对是华语乐坛不得不提的一支乐队。
    不用说它拿到手软的各类音乐奖项,也不用说它的演唱会有多卖座,气氛有多好,单单是它超过二十年依然屹立在乐坛之中就已经让所有竞争对手汗颜了。
    如果说周杰伦代表了大众的青春,那么五月天则是代表了一代少年热血的青春,当然,可能姑娘会更多些。
    它的成长就如同一个标准的好孩子,顶着热血,梦想,正能量的光环一路向前,陪伴着一代人的成长。
    在两千年之后,几乎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听过五月天的朋友。
    而在它最巅峰的那几年,只要能凑出一支乐队的学校,几乎都演唱过五月天的歌,而《倔强》就是最热门的曲目。
    它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原因很多。
    第一,它风格健康,上得了大雅之堂。
    第二,它的核心是倔强,符合学生叛逆的心理。
    第三,它比较简单……
    这首歌除了前奏用交响乐点缀了一下,剩下的吉他、贝斯,鼓都是用几个重复的riff,只要练熟了,几个二把刀也能大差不差的完整演奏下来。
    曹吾对这首歌进行了改编,去掉了前奏的交响乐部分,而是用电吉他的solo开场,中间加快了贝斯和鼓的节奏,整体风格比原曲更欢快一些,听上去会更有气势。
    歌曲中不同乐器的乐谱都是不同的,曹吾将每种乐器的乐谱都分开画了下来。
    这可省了大功夫了,曹吾记得刚学吉他那会儿还得听着曲子扒谱,那种痛苦真是记忆犹新。
    手指轻扣桌面,打着节拍,乐乐把贝斯谱哼了一遍,便点头道:“行了,开始吧!”
    曹吾笑了,记得当初自己第一次和乐乐一起排练,她也是只看了一遍谱子就开始排练了,自己当时惊为天人,感觉遇到了大神。
    但现在看来,当初自己选的歌并不难,而这首《倔强》经过自己改编虽然快了些,但整体难度也不算高,以乐乐扎实的基本功,看一遍就做到心中有谱也属正常。
    毕竟就算排练也是要照着谱子来的,又不会直接脱稿,那样的话要求也太高了。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乐乐和巴图一有时间便约着到曹吾家里来一起排练。
    张佳倩也很欢迎,天天换着花样给他们做好吃的,因为第二个星期后,她就要跟团下乡慰问演出了,得有一个月回不来,曹吾有同学陪着她也放心些。
    两个星期后,卢青松的妈妈果然查出了怀孕的消息,从他比以往更加阴郁的情绪就能看得出来。
    多了一个弟弟并没有让他感到开心,反而让他陷入了更加担忧,恐惧,愤怒,无助的情绪之中。
    他少见的在一节语文课上和马广华顶了嘴,被赶出了教室,而上辈子的曹吾因为迟到也在外面罚站。
    无聊之下,曹吾没话找话的和他聊天,卢青松索性将心中的烦闷告诉了他,两人因此交上了朋友,不久后,他也加入了曹吾的乐队。
    然而,迎新晚会在即,就算他加入,时间也不够磨合的了。
    每个班报上去的节目有多有少,良莠不齐,经过教研组的一次筛选,13班最终只留下了两个半节目。
    一个是曹吾几人的乐队演奏,一个是方绿筱的古筝独奏,那半个是张涛和刘建新,他俩被并到7班的节目里,凑了一个街舞+花式篮球的组合节目。
    晚会前一个星期开始彩排,主持人需要串词,必须要报乐队和节目名字了,曹吾作为队长,在登记册上郑重写下:
    表演曲目:《倔强》。
    表演者:黑洞乐队。( 重生之殿堂乐队  )

第十一章 敢不敢赌?
    黑洞乐队这个名字是乐乐提出来的,曹吾原本想叫骆驼刺来着。
    骆驼刺是曹吾最喜欢的一种植物,它是沙漠中生命力最顽强的生命。
    它一般只有二三十厘米的身高,长得其貌不扬,稍不注意就会被沙子掩埋,但它却拥有长达二十多米的庞大根系。
    它拼命扎根,深入地面,拼命汲取一切的水分营养,使自己成为沙漠中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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