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放眼全国没有哪个家族的声望能比得上王室。
而奥兰治声望最高是哪个?
帕克侯爵?
某一位大公爵?
都不是,奥兰治声望最高的是利比亚伯爵。
因为利比亚伯爵的爵位最古老,伯爵爵位来自于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骑士之一。
在贵族之中古老,就等于是声望。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利比亚家族实力强大,是整个奥兰治实力最强大的家族。
古老,血统,实力,三者结合起来就等于是贵族的声望。
相比于利比亚伯爵的声望,巴顿男爵的声望在整个奥兰治是属于中下游的。
古老,血统这两样东西不是一撮而就的事情,作为一个新兴起的贵族,或者是正在兴起的贵族,最能增加声望的事情就是显示自己的实力。
虽然在别扭的贵族们看来,相对于古老,血统两个因素,实力是最末流的。
但是别扭的贵族们,偶尔也会因为实力而低头。
总而言之,在没有古老,血统的情况下,实力就是看得见的声望。
实力又分作财力,武力。
有财力可以招募骑士扩充武力,有武力可以带来财富。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而炫耀自己的实力,就是显露自己的财力,武力,如果能有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那就更好了。
帕克侯爵领,主城,斯巴达城!
这是一座人口规模在十万以上的大型城池,放在整个奥兰治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城。
当初斯顿骑士就是以这座城池作为大本营,招募了许多帕克侯爵领内的农民,进入庞贝成为了新庞贝人。
帕克侯爵的称号是“刽子手”。
他对自己领地内的有田农民下手,通过强行购买,杀戮,以及各种肮脏的手段夺取了土地,并引进农奴进行耕种,最终达到收敛财富的目的。
这对斯巴达城也有一定的影响,因为虽然农民们才是直接受害者,但是刽子手的名声,仿佛是一片阴云一样,压在了城内居民们的心头。
在整个领地内,实地大贵族就等同于国王。
今天国王要对农民下手,那么难保明天不会对居民下手。
信用这种东西,仿佛就像是鸟儿做巢一样,一点点的拼凑出来的。但是倒塌的话,只需要一阵大风。
显然刽子手帕克侯爵的信用是负数的。
所以斯巴达城内人心惶惶,甚至于一部分中产阶级都已经开始陆续迁出斯巴达城,前往其他贵族领地内居住了。
但是帕克侯爵这条船虽然破洞了,但到底没沉没,所以整个斯巴达城还是人来人往,相当繁荣。
在斯巴达城东平民区内,有一处酒馆,叫做“骑士与枪酒馆”。
很俗套的名字。
酒馆的老板人挺好的,在街区内也颇有势力,所以这座酒馆的声音向来很不错,是附近平民们主要消费的酒馆。
这个世界的酒馆非常有特色,往往都附加经营皮条生意。
此刻是前半夜,八点钟左右,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
骑士与枪酒馆内,人声鼎沸,各色样的男人都在痛快喝酒,也有一些美丽的女性正在买醉。
还有穿着暴露衣服,身材非常火爆的酒侍端着酒盘走过,这些酒侍不时扭动一下屁股,显得十分骚气。
这就是酒馆内的皮条生意,如果看上眼了,就算在酒馆内的厕所内来一发也不是问题,只要付得起钱。
酒味,汗味,女人。
这就是典型的平民酒馆。
酒馆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身形高壮,打扮挺斯文的,还配着一副金边眼镜,看起来仿佛是一位优雅的绅士。
他不仅是老板,还是酒吧内的酒保之一。
此刻老板正在擦着酒杯,与一位熟客聊天。这时候,酒馆的门又被打开了,老板没在意,这个时候往来酒馆的非常多。
“来一杯深蓝葡萄酒。”一位四十来岁的男子来到了吧台前坐了下来,在吧台上放了一枚金币,对老板说道。
这位男子长的非常英俊,如果打扮一下,绝对是某些贵妇人们的床上尤物。
而男子以前确实是某位贵妇人养的金丝雀。
男子叫约翰,是一位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这种职业最近的名声不太好听,因为那些贵妇人们往往包养年轻英俊的吟游诗人,甚至发生过与吟游诗人生孩子的丑闻。
但是这种职业存在,自然是有道理的。
因为有供需关系嘛。
吟游诗人年轻的时候往往都是极潇洒的,住在某一栋豪华别墅内,有女仆服侍,有灵感的话,就将诗歌写下来,取悦贵妇人。
当然,他们更大的本钱是自己,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努力锻炼自己的床上能力,成为一位尤物。
等年长的时候,年老色衰,加上精力不济,他们往往都会被贵妇人扫地出门,成了落魄吟游诗人。
精明的吟游诗人都会趁着年轻的时候攒点钱,等年老的时候花销。
愚蠢一点的,年轻时候得过且过,年老的时候就是一穷二白了。
约翰就是后者。
他现在是靠着自己还风韵犹存的脸蛋,加上精湛的技巧,接一些单子,满足某些急需要的女人。
而且悲催的是,往往都是年纪很大的女人。
不过也没多少人笑话约翰,毕竟周边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这老货居然奢侈到喝“深蓝葡萄酒”。”老板有些意外,不过他很爽快的将金币收下,并悄悄鉴别了一下,真的。
于是老板为约翰倒了一杯“深蓝葡萄酒。”
这种葡萄酒是奥兰治中高档葡萄酒,一瓶的价格往往在十几个金币以上,年份好的,甚至价值五十个金币。
老板这里存货也不多,喝的人也很少。
而且说是一杯,其实也就半杯而已
“约翰,你发财了?”相比于老板的淡定,旁边有一位熟客就很不淡定了,惊讶的问道。
第一百四十一章 庞贝家的声望(二)(第四更)
向来落魄的约翰,居然拿出来一枚金币,购买“深蓝葡萄酒”,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不仅是这位是熟客,其他熟悉约翰的人也都露出了惊讶之色。
那些端着就盘子,既做酒侍又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们则是纷纷以大胆炙热的眼神看向约翰。
这就是金币的魅力。
约翰一下子成为了整个酒馆的焦点。
约翰则是端起了红酒轻轻的摇了摇,然后闻了闻最终喝了小口,喝完后,他英俊的脸上露出了陶醉之色,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喝过这么高档的葡萄酒了。
片刻之后,约翰才容光焕发的回答这名熟客的问题,说道:“一位大人物支助了我一大笔金币,让我安顿下来写我的诗歌,要知道诗歌这种高雅的文学,没有安定的环境是写不出来的。”
约翰的脸上身上散发着诗人的气息,一瞬间就高大上了起来。
但是知道吟游诗人是什么货色的客人们却是撇了撇嘴,在心中想着。
“这老约翰撞了大运,不知道哪里绑了一位贵妇人,这才能这么阔绰。至于支助一大笔资金,不过就是包养费而已。”
不得不承认,酒客们的心中是有一丝丝妒忌的,有人靠身体吃饭,有人靠脸蛋吃饭。
而往往靠脸蛋吃饭的人,活的会更滋润。
约翰看着四周投射来的羡慕妒忌恨的眼神,心里边有一些飘飘然了,多少年了,他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了。
真是舒爽啊。
约翰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压下了要飘起来的心思。因为他终于想起了正经事情了,约翰装作很平淡的说道:“先不谈这件事情了,最近奥兰治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你们知道吗?”
“什么事情?”约翰成功的吸引了酒馆内的客人们的注意,此刻有一位客人情不自禁的问道。
只有老板一个人不动声色的在吧台后边,用布擦着酒杯,尽管酒杯已经很干净了,但他还是擦着。
老板知道约翰的本职工作是吟游诗人,吟游诗人从字面意思就很清楚了。
吟游,诗人。
一张嘴游走天下,靠着一张嘴生活下去,或落魄,或飞黄腾达,诗人只是兼职。至于被包养,更是最近几十年才流行起来的。
早年的吟游诗人,是靠嘴巴吃饭的。
老板看着约翰进入酒馆后的举动,便知道约翰要做什么。不过他是无所谓的,反正酒馆只要有客人,就会成为消息集散地。
宣传事情,打探情报的好地方。
约翰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大名鼎鼎的秋风盗贼团被人给覆灭了,要知道这支盗贼团可是声名赫赫的庞大盗贼团,首领是一位叫做奥米马的高级骑士,听说距离大骑士只有一步之遥,麾下更是有五十多位中级骑士,一百多位初级骑士,还有两位巫师先生。”
约翰用一种夸张的语气,绘声绘色的说道。
老板擦杯子的手停顿了一下,作为一位消息通,他知道这个盗贼团,他肯定约翰自己提升了秋风盗贼团的实力。
据他所知,秋风盗贼团虽然也是奥兰治境内的大型盗贼团,但是实力嘛,应该是处在中下游。
没约翰说的这么夸张。
但是知道的这么清楚的只有老板一个人,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秋风盗贼团是什么家伙,只是从约翰的口中,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这是一个实力强悍的大型盗贼团。
而这样的盗贼团居然被人给消灭了。
“这么强大的盗贼团居然被人给消灭了?是利比亚伯爵阁下出动了军队吗?”一位客人发出了惊呼。
其余的客人也都露出了震撼之色。
约翰见客人们上钩,嘴角微微翘起,然后摇了摇头说道:“动手是的庞贝家族。”
“庞贝家族?没听说过。”客人们摇了摇头表示不知情,这是很正常的,在此之前,谁会知道一个巴顿领乡下的一个小骑士家族。
而宣传庞贝家族,就是约翰的工作了。
约翰用一种尊敬的表情,配合上尊敬的口吻,说道:“庞贝家族是一个伟大的家族,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强大而勇猛的伟大骑士。”
“庞贝骑士???这是一个骑士家族?”客人们不禁讶然道,也有些恍然大悟,原来是骑士家族难怪没听说过。
因为奥兰治的骑士家族实在太多了,可能有七八百家。
谁能一一记下。
“确实是骑士家族,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巴顿男爵麾下的强大封臣。”约翰点了点头道。
“巴顿男爵我倒是听说过,在整个奥兰治省内是属于中下游的大贵族。要说他派兵消灭了秋风盗贼团我相信,但是一个骑士家族。”
“是啊,我只听说过有大贵族派遣军队消灭了大型盗贼团,却从没有听说过一个骑士家族居然派兵消灭了骑士团。”
“一个小小的骑士家族,居然有这么强的实力,我有点不太相信。”
客人们议论纷纷,多多少少都露出了将信将疑之色。
“这有什么意外的?摩根骑士家族,琼斯骑士家族,不都是强大的骑士家族吗?”约翰露出了你们孤陋寡闻之色,用轻蔑的口气说道。
客人们一阵语塞,被约翰列出来的骑士家族,确实都是奥兰治赫赫有名的骑士家族,他们虽然不是实地大贵族,但是单独的实力列出来,可能也比得上垫底的奥兰治大贵族了。
往往这些骑士家族都是奥兰治首屈一指的大贵族们家的重臣。
“这一代的庞贝骑士绰号叫做“金狮索尔”因为他作战勇猛,仿佛狮子一样,所以获得了这个绰号。他是一位高级骑士。”
“庞贝家是一个正朝着顶级骑士家族发展的强大家族,现在麾下有三十多位骑士,一位巫师先生,还正在建造一座城市。”
约翰用尊敬的口气说道。
“原来是这样。”客人们这才恍然大悟。但紧接着也有客人疑惑道:“就算是约翰你说的一样,这个庞贝家族拥有雄厚的实力,但也比不上秋风盗贼团,庞贝家是怎么剿灭秋风盗贼团的?”
“对啊,这实力与秋风盗贼团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啊。”其他客人们也纷纷醒悟过来,无比疑虑。
“当然按照庞贝家族的实力是比不上秋风盗贼团的,所以他们用了十万金币雇佣了剑齿虎佣兵团,双方联合剿灭秋风盗贼团。”
约翰对此早有准备,甚至是巴不得话题朝着这个方面发展,所以明快的说道。
四更送上,求推荐票。
第一百四十二章庞贝家的声望(三)
“十万金币?”
四周的客人们都倒吸了一口冷气,正在喝酒的客人将酒杯停在了空中,想拿酒的人手一抖。
附近的酒侍们端着酒盘的手也是一抖,盘子险些掉了下去。
老板还是在擦着杯子,但是从他的手也是一抖,酒杯差点从手中掉落了下来,要知道这是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老板从事这行已经二三十年了。
总而言之是震撼。
金币,就是太阳,散发着灼热强烈的光芒,吸引着普通人的眸光。
这是一家平民酒馆,来这里消费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他们见到约翰拿出一个金币买了一杯酒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非常艳羡了。
更别说是十万金币了。
要是没有意外的话,那么在场的人们包括酒馆老板,这辈子都不可能赚取十万金币。
如果说约翰获得了一笔资助,让酒馆内的人们一阵羡慕妒忌恨,那么十万金币这么庞大的资金,已经让人们无力了,妒忌都妒忌不起来。
“庞大的武力,显赫的财力,庞贝,嘿。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奥兰治真会出现一支顶尖的骑士家族。”
良久之后,一个酒客嘿然一笑,将手中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道。
凝固的气氛一松,酒客们纷纷恢复了正常,十万金币确实震撼,但距离他们太远了,所以没什么好多想的。
但是气氛却是更加的烘托了起来。
在场的人们知道了奥兰治还有一个庞贝骑士家族,强悍勇猛的庞贝骑士,强大的武力,雄厚的财力。
而酒馆向来是消息的集散地,一位酒客今天能来骑士与枪酒馆喝酒,明天可能去附近街区的酒馆喝酒。
当他们去别的酒馆喝酒的时候,忽然想起庞贝家族,自然也会跟着吹一吹,新闻嘛。
嘿。
原来我们奥兰治还有一个庞贝家族,他们刚刚覆灭了秋风盗贼团。
“我想起来了,庞贝家族啊,难怪觉得有些熟悉。这个家族一年前在斯巴达城附近的乡下招募了一批无田的农民,在今年的时候,宣传庞贝城房价低廉。”
“原本我是有些心动的,因为斯巴达城的消费实在太高了,高的让我窒息。把这里的房子卖掉,去乡下小城池居住,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位脸上有疤痕的酒客忽然想起了这件事情,发出了一声惊呼道。
“那你为什么没去?”
“是啊,既然有想法为什么不去?说实在的斯巴达城的消费确实高,而且工作竞争太厉害了,我都想去乡下小城市居住呢。”
酒客们纷纷问道。
“因为那是一个正在建设的小领地,而且位于无尽深林的边缘,而庞贝家在此之前又没有什么声望,我害怕这个家族能不能保证城池的安全。如果全家搬去庞贝居住,然后在一次魔兽暴乱之中丧命,那不是太可怜了吗?”
刀疤脸酒客耸了耸肩说道。
四周的酒客们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这个是迈不过去的坎儿,谁都不希望自己每天活在恐惧之中。
而附近不少酒客都有些心动。
低廉的房价。
新建的城池更意味着会有很多的就业岗位。
而庞贝家刚刚剿灭了秋风盗贼团,武力,财力都没有任何问题。
似乎去庞贝居住也不错的样子。
而这个时候,约翰已经悄悄的走了,他将那一杯“深蓝葡萄酒”一饮而尽,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约翰绝对不是个例。
庞贝家散出去了数以千计的金币,在整个奥兰治境内宣传这件事情,极力的塑造庞贝家的声望。
这些吟游诗人就像是工蚁一样,在整个奥兰治内活动,在酒馆内,就中产阶级,乃至于贵族阶级的聚会之中,宣传这件事情。
声望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确实存在。
如利比亚家族那样的奥兰治第一家族,声望自然是整个奥兰治的顶峰。
但是如庞贝家族这样的,说难听点的就是名不见经传。
声望是一个好东西,在庞贝家族目前的情况下,可以为庞贝家族吸引居民到达庞贝城居住。
而如果未来路德真走出了实地爵位大贵族计划的时候,声望这种东西就会转化为一种力量。
瞧啊。
原来奥兰治还有一个家族叫做庞贝骑士家族。
如果当庞贝家的名声传遍整个普鲁士王国,最终必须要传达进入普鲁士王的耳朵中去。
虽然目前普鲁士境内的实地大贵族与普鲁士王隐隐是对峙的两个庞大势力,但是实地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