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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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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还有半天的路程,我们也趁机休息一下。路德骑士您随意。”一位中年骑士笑着说道,然后骑士们各自去休息了。
    而慕斯更劳累,他勉强跟路德打另一个招呼,然后就闭眼呼呼大睡。
    于是,这座山洞内就只剩下了路德一个人,路德也打算休息一下,所以也找了一个位置坐下。
    不过他对高山之鹰,守序生物比较好奇。于是,在坐下来的时候,问脑袋中的太阳脸道:“守序生物,高山之鹰是什么东西?”
    太阳脸没啃声,似乎有点不耐烦搭理路德。
    在路德再三催促之下,太阳脸才说道:“高山之鹰,别称天空之王。是一种极为高等的风系魔兽。它们的普通成员成年之后,就拥有与人类大骑士相匹配的境界。但显然作为魔兽,它们普遍要强过人类大骑士。它们族群的王,往往对应着人类的称号骑士。”
    “至于守序生物。则是指拥有极高的智慧,冷静的性格,很少愿意与智慧种族产生冲突的魔兽,这与大部分依靠嗜血与本能驱动的魔兽,大相径庭。所以被巫师们称作守序生物。高山之鹰就是其中之一。”
    “在黑暗纪元的时候,大贤者还与高山之鹰交流过情报呢。”
    “我明白了,魔兽中的好人嘛。”路德听完之后,有了自己的理解。这理解让太阳脸忍不住吐槽了几句。
    但算了,这么理解似乎也没错的样子。
    科普了一下后,路德就开始闭目休息了,在休息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路德睁开了眼睛。
    他看了看四周,中年骑士们,慕斯都还在闭目休息,而爱丽丝小姐则躲在山洞深处,看不见。
    路德不想打扰他们,就轻手轻脚的站立起来,打算踏上旅程。
    虽然与巴顿领的明珠,爱丽丝小姐相遇是一件极为趣味的事情,路德很希望能发生一段美妙的经历。
    但是目前主要的目的还是获得风的初级免疫。
    “路德骑士,您打算下山了吗?”霍华德骑士睁开了眼睛,笑着问道。
    这些男爵的贴身骑士,都是属于守护骑士家族序列。与外封骑士家族的庞贝家,一内,一外。
    在巴顿男爵的团结下,两股政治力量是守望相助的。
    这位霍华德骑士,其实也算是路德的长辈。所以,骑士们对待路德的态度都很和蔼。
    “是的,我打算继续我的旅程,登上鹰山。”路德笑着回答道,然后路德对霍华德骑士弯了弯,走出了山洞,踏上了狂风。
    霍华德骑士呆了呆,这位庞贝家的继承人难道没有听明白刚才的谈话吗?
    这座山是初级骑士难以登上去的。
    “或许是因为不服气?”霍华德失笑的摇了摇头,想着,“但是这座山上的狂风真不是你能征服的,在半路上你会鲜血淋漓,然后转身下山。”
    。。。。。。。。。。。。。
    狂风!
    无数的狂风仿佛被束缚住了一般,盘旋在山体之外,将一切能够吹走的东西,全部吹走。
    如同刀锋一般的细小风刃,在整个山体上留下了一道切割的痕迹。更是将一切靠近这座山峰的人或魔兽驱赶走。
    是的。
    驱赶而不是杀戮。
    因为这狂风是力量是逐一升级的,山脚下的风并不具备太大的伤害,越往上的风,则越强大。
    这座鹰山,只有具备中级骑士以上实力的人,才能登上山顶。
    而作为初级骑士的路德,就准备登上这座山峰。
    行走的非常困难。
    首先是山路,甚至这座山峰上并没有路,很多地方都是光秃秃的岩壁,路德只能靠着骑士剑的辅助,在岩壁上凿出一个个坑洞来,才能继续往上爬。
    越是往上,狂风越发肆虐。
    尽管路德喷薄出了身体内的斗气,形成了一个大地斗气的护甲,但是狂风却是将大地斗气切割的不成形,然后落在了路德的身上。
    骑士强韧的肉体,铜皮一般的肌肤,仿佛是纸片一般被风刃切割开,流出了红色的鲜血。
    狂风,雷霆。
    是攻击力最强的两种属性的斗气。
    一是切割,一是麻痹,灼伤。
    在此之前,路德从未遇到过如此强大的狂风,斗气被切割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路德也觉察到,他的大地斗气在一次次的被切割之中,变得更加的强韧。
    他的肉体,也更加的强大。
    一切都在进化!
    在吗,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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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鹰之王
    鹰山!
    山间的山洞内。
    慕斯,以及霍华德等六位骑士都安静的坐着,山体上狂风呼啸,但是山洞内却是非常宁静。
    “啊,睡的好香。”直到一位女士伸了伸懒腰,打了一个哈欠,风情万种的从山洞深处走了出来。
    “小姐。”骑士们起身行礼道。
    慕斯也站起来,对着爱丽丝小姐抚胸一礼。
    如果巴顿领为一个王国,那么爱丽丝小姐就是一位公主,慕斯,甘道尔作为下一代的甘道尔骑士,其实是爱丽丝小姐的臣属。
    慕斯想与爱丽丝交往是一回事,对爱丽丝保持尊敬是另外一回事。
    “咦,路德,庞贝呢?”爱丽丝发现路德不见了,顿时有些惊奇道。
    “庞贝的下一代骑士是个不服输的小家伙,他说要登上山顶,已经出发半个小时了。”霍华德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其他中年骑士也是如此。
    慕斯也跟着笑了笑,没有说话。但是他心中也同样是认为路德不可能成功的。
    同样是初级骑士,尽管路德比他提早晋级为骑士,斗气与肉体比他强横,但他栽倒在了这里,所以他不相信路德能成功。
    “有趣的家伙。”爱丽丝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也出发。”爱丽丝随即对霍华德骑士说道。
    “是。”
    霍华德与其他三位中年骑士一起应了一声,追随着爱丽丝小姐一起踏出了山洞,继续登临鹰山。
    而剩下两位中年骑士以及慕斯留了下来。
    因为这两位中年骑士是甘道尔家的护卫骑士,保护慕斯才是第一任务。
    当五个人一起踏出山洞的时候就可以看出他们与路德的不同了。路德需要时刻激发斗气形成护甲,并仍然朝不保夕,不时的会受伤。
    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但是他们一行五人,却是轻而易举的在狂风之中前行。包括爱丽丝小姐在内,五人都至少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
    山体外盘旋的狂风,被轻而易举的阻隔在了他们的斗气之外,所以他们的衣衫不像路德与慕斯一样,被狂风撕裂成了乞丐装。
    四位中年骑士也就罢了,毕竟他们人到中年,成为一名中级骑士也不是让人吃惊的事情。
    巴顿家又是属于大贵族,有中级骑士做护卫,那也不是稀奇的事情。
    但是爱丽丝小姐,男爵家的长女,一位名声狼藉的风流女人,却也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这就有些让人侧目了。
    闲话不提。
    爱丽丝一行五人轻而易举的顶着狂风前行,速度很快,很快他们就追上了比他们先出发半个小时的路德。
    前方,路德还在狂风之中咬牙前行,身上的衣服几乎成了布条,迎风飞舞。身上布满了细小的伤口,有些伤口流着鲜血。
    身上的斗气忽闪忽灭,仿佛是风烛残年一样,随时可能熄灭。
    但是路德还是不断的向上,向前。
    “我明白了,他不是不服气,他是想借助这里的狂风,强化肉体与斗气。”爱丽丝绝美的脸蛋上,忽然露出了一抹郑重之色。
    不复之前的游戏红尘。
    因为现在的骑士都流行吃魔药来获得免疫能力,远古的方法已经渐渐消失在了普通人的面前。
    所以爱丽丝不知道路德是为了获得免疫的能力,只以为路德只是在锻炼肉体,增强斗气。
    但就算这样,也足够获得爱丽丝一行人的惊叹了。
    “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以作战勇猛著称。听说老索尔更已经是一位高级骑士,而下一代的庞贝骑士,能够孤身一人进入无尽深林内修炼,庞贝家的血统,门风都是极为强悍的啊。历代的庞贝骑士都是那么强大,这不是偶然。”
    霍华德骑士也感慨道。
    他们根本不知道,路德是因为庞贝家太穷,只能自己修炼了。
    否则能吃药,谁修炼啊。
    爱丽丝一行人怀着钦佩的心情,没有打搅路德,而是越过了路德,继续前往山顶。
    这座鹰山高达五千六百多米,更加上山体十分险峻,而且山体外布满狂风,越到山顶,狂风的威力越大。
    当爱丽丝一伙人登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鹰山的山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锥形山峰,它是一个平顶,仿佛是被一剑劈开一样,山顶十分平滑。
    而这么高的山峰上,是极为寒冷的,并且覆满了白雪。但是因为狂风的作用,山顶上没有一点积雪。
    只有黑色的山体,默默承受着寒冷。
    而在这光秃秃的山峰之上,却长满了一株株雪白的植物,植物的顶端,开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
    这些花朵如雪一般,呈六角形。
    但是它不是白色的,而是透明的。
    雪明花。
    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只有鹰山等少数地方才能产出。这也是爱丽丝的目的。
    除此之外,山顶上有还有十几头高山之鹰,其中有三头是小鹰个头不大,剩下十头则是个头巨大,身长有三四米,双翅展开,长度能有六七米。
    这些应该是成年个体。
    不管是成年高山之鹰还是幼崽,它们羽毛雪白,比白雪还要白,眼睛,爪子,嘴等都是金色的。
    这是一种看起来非常美丽,神圣的魔兽。
    “美丽的人类女孩,你造访鹰山可是为了雪明花?”一头巨鹰开口了,吐露出来的赫然是普鲁士语,也就是人类语言。
    高山之鹰成年后的体魄已经很大,这头巨鹰更大,它身长就有六七米,翅膀没有张开,但是如果展开,可能有十几米。
    显然,这位就是这群高山之鹰的王,鹰之王。
    高山之鹰是一种守序生物,轻易不会对智慧种族出手。
    但是这位鹰之王,却仍然是强大的可以,甚至可以轻易的消灭掉人类中普通的称号骑士的存在。
    这样的生物在面对普通存在的时候,都会形成一种压力。
    此刻,追随爱丽丝而来的四位中级骑士,都已经纷纷低下了头,不敢看向这位鹰之王。
    卑微的仿佛是蚂蚁。
    而能否获得雪明花,全靠人品。
    高山之鹰是守序生物,它们有辨别善恶的能力。
    没错,高山之鹰喜欢好人,不管是人也好,其他智慧种族也好,只要是善良的人,它们都很喜欢。
    但不是每一个善良的人,都能获得雪明花。
    能否获得雪明花,还要看高山之鹰的心情。
    简单的来说,就是运气。
    “是的,希望伟大如您的鹰之王,能赐予我一朵雪明花。”出乎意料,爱丽丝在面对鹰之王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镇定,远远超过护卫她的家族骑士们。
    她收敛了玩世不恭的表情,郑重的对着鹰之王行了一个屈膝礼。
    今天出趟远门,可能到晚上才能更新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路德来了(第二更)
    “我喜欢美丽的人类女孩。”鹰之王发出了一声拟人的爽朗笑声,然后说道:“你自己去摘一朵吧,仅限于一朵喔。”
    从始至终,鹰之王都没有问过爱丽丝的姓名,来历。一如传闻中,它能看穿一个人的善恶。
    或许这善恶与人类心中的善恶不同,总而言之,鹰之王有自己判断的标准。
    而它也不会太在意一个人类的来历,因为人类的寿命太短暂了,对于它来说,不过是刹那的时间而已。
    而且除非是特殊情况,一个智慧种族的成员来到鹰山求取雪明花,得到的会得到,得不到的永远得不到。
    而得到的人一辈子只有一朵,第二次来就呵呵了。
    所以鹰之王在漫长的生命中见到过很多的人类,但是很少见到第二次,所以询问姓名,来历没有任何意义。
    “谢谢您,慷慨的鹰之王。”爱丽丝绝美的脸上露出了明媚的笑容,无比娇媚。
    “哈哈哈,以人类的审美观来看,你真是美丽。”鹰之王再次发出了拟人的笑声,十分爽朗。
    “谢谢您的赞美。”爱丽丝道谢了一声,然后她起身来到了长满了雪明花的地带,轻轻的摘取了一朵,然后戴在了自己的秀发上。
    她拥有一头金色的秀发,柔顺的仿佛水做的一般。当雪白的雪明花戴在她秀发上的时候,美艳不可方物。
    然后爱丽丝小姐还取出了一个小镜子,美滋滋的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还不时是扭动一下脖子,从各个角度观看自己的美丽。
    “真漂亮。”
    爱丽丝由衷的赞美自己。
    随从而来的霍华德等中年骑士们无语了,他们不知道爱丽丝为什么要得到雪明花,他们只负责随从保护。
    但是雪明花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卖给一位巫师的话,价格是以两万金币起的。
    但是眼前这位男爵家的长女,大小姐。
    显然不是为了赚钱来的,她只是为了好看。
    “想想也是,这位大小姐也不差两万个金币的钱,先不说男爵家,只要她勾勾手指,就有无数的金币蜂拥而至。而雪明花很美丽,其次是保质期很长,戴在头上确实好看。”
    霍华德骑士的心中想着。
    “真是有意思的人类女孩。”连鹰之王都呆了呆,随即发出了愉悦的笑容。在它漫长生命中,相当多的时间都是很平淡的,能让它快乐的事情不多。
    而现在这一幕,它觉得非常有趣,觉得自己送出一朵雪明花,见识到了这一幕,实在是太超值了。
    赚了。
    因为是深夜,所以爱丽丝一行人就选择在山顶上休息一夜,等明天再下山。对此鹰之王非常的谅解,允许爱丽丝一行人在山顶上休息。
    只是鹰之王也警告爱丽丝,不要随便与小鹰嬉戏。
    因为它看出来,爱丽丝看着小鹰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
    爱丽丝只能遗憾的放下了蠢蠢欲动的心,她真心觉得小鹰很萌,想玩一玩。
    于是爱丽丝一行人就这坐在山顶上休息,与高山之鹰为伍。一夜时间悄然过去,当天空放亮,鱼肚泛白的时候。
    爱丽丝睁开了双眼,打算与骑士们一起下山。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乞丐爬了上来。这个乞丐真的惨不忍睹,身上的衣服已经成为了布条,勉强能遮住要害部位。
    露在外边的皮肤上,到处都是被利器切割的痕迹,有些地方已经结巴,有的地方则还在往外流血。
    骑士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些还在流血的小伤口显然是刚刚才出现的。
    “路德,庞贝?”
    爱丽丝一行人都吓了一跳,霍华德更是发出了一声惊呼。
    包括爱丽丝在内,所有人都陷入了凌乱当中。
    这是鹰山。
    神圣的守序生物,高山之鹰的巢穴。为了避免被随意打扰,高山之鹰无时无刻的激起风元素,让山体外布满了狂风。
    这种强度的狂风,只有中级骑士才能够抗衡。
    而路德,庞贝显然却是一位初级骑士。
    这从现在路德身上释放的斗气强度就可以观察出来,是确凿的证据。而路德,庞贝,下一代的庞贝骑士居然爬了上来。
    虽然样子惨了一些,但确实是爬了上来。
    这肉体,这斗气,距离中级骑士还有点距离,但绝对超过了大部分的初级骑士。
    而爱丽丝一行人如果知道路德,曾经独自斩杀一头风虎,那就不会这么惊讶了。因为能够斩杀同等级的魔兽,就等于路德的肉体,斗气要超越大部分的同级骑士了。
    是同级骑士的精英。
    但可惜爱丽丝一行人出来的时候,路德斩杀初级魔兽的事情还刚刚发生,所以他们不知道这个情况。
    因此,惊讶更甚。
    “庞贝家的血统确实是强悍的,但是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的意志力也同样是让人敬畏的。庞贝家将在他的坐镇下,越来越强大。”
    一位随从骑士由衷的发出了赞叹声。
    这句话引起了在场骑士们的一致点头。
    骑士。
    为什么贵族们讲究血统,古老。因为强大的骑士,其继承人必定比一般人的孩子更优秀。
    这是源自于基因的。
    庞贝家的每一代骑士都是极为优秀的,在整个巴顿领就是排的上号的强大骑士家族。
    但是血统,古来决定骑士的,但是不会决定骑士的终点。
    现在的领主贵族们,大多数都是安逸享乐的。像路德,庞贝这样年纪的继承人,平常的玩伴就是漂亮女人和花花公子
    能像路德一样,踏入无尽深林,并依靠自己的毅力与强横的肉体,斗气,攀爬上这座鹰山,绝对是极少见的。
    路德,庞贝。
    将会拥有伟大的未来。
    所以这四位随从骑士,才会一致这么认为。
    “啊,我终于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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