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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养老婆我成了开国皇帝[星际]-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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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经年…芈成(楚国世子)…楚国
    秦九州…公非玉(秦王)…秦国
    岚初岁…慕凰(女)…中山国
    沈郗…白起(鬼谷子传人)…燕国
    丹舒歌…未知
    林道…未知

第 188 章
    188
    加文在周王宫长到了十三岁。
    来的时候一穷二白; 出来的时候也干干净净。身边跟着的不过健仆十数人,周天子也资助了一些钱帛。
    他的目的地不是秦; 而是和秦国相邻的韩。
    韩国不大,却被两个大国夹在了中间。
    最近六年; 少年诸侯公非玉承袭诸侯王位,发出多条敕令,分田地,重休养,创军功爵制。
    秦国上下焕然一新。俨然有一飞冲天之势。
    这无疑引起了老牌强国赵国的忌惮。
    然而秦九州却浑然不觉; 逐鹿天下的野心几乎摆在了脸上。
    秦九州未必不知道自己有多张扬,但是他并不在乎。
    因为他本就要逐鹿天下。
    ……
    ……
    平阳城里来了一队车马。
    平阳是韩国的都城,韩国虽然如今式微,祖上却也阔过。不像是位于穷乡僻壤的秦国,平阳城路面平整; 规划得体,还有执长戈的士兵来回巡逻。
    加文挑开了车帘; 看的津津有味。
    这里的景象和外面动辄百米宽的大道自然没办法比较; 却依然有一种古朴的韵味。
    从大周到韩; 他花了整整一个月。消息闭塞是这个时代的通病。
    不过; 虽然人未到,周天子捎给韩王的信却先一步到了。
    韩国在半天后,会见了这位前秦王世子。
    如今诸子百家学派众多,说客层出不穷。各国王室常有接待,加文一行人倒也不算显眼。
    韩王在内心压根没把这个十三岁的小孩放在眼里。
    加文在周王宫求学; 不曾去稷下学宫学百家之术,老师虽是当代名流,但只是受周天子邀为他讲学,并未视作弟子,自然也不会向其余人举荐。
    公非正才名不显;在各国君主这里基本等于查无此人;倒是前秦王世子这一点倒还能有几分重视。
    不过,既然是周天子书,那还是要给几分尊重。
    韩王在景福宫内召见了加文。
    对方刚一进来,韩王就发现,这人和他之前见过的说客很是不同。
    那些说客内心再怎么傲气,至少表面是恭敬的。而这公非正,年纪轻轻,却像是和他以平辈交。
    加文跟在周天子身边,耳染目濡也学了几分天子气派。
    韩王说不出这少年哪里好,然而一眼看去,却觉得这人非富即贵。
    酒过三巡,韩王放下了杯盏,道:“早些年也听闻过公子的消息,说秦国公子正生而痴傻……现在看来倒是谣传了。”
    加文含笑,不动声色地给韩王上眼药:“流言止于智者。若非正传闻痴傻,如今的秦王玉又如何登上王位?”
    此时宗法制度根深蒂固,嫡长子继承制深入人心,韩王听罢,就觉得内里必定有一场宫廷倾轧。保不齐还有什么阴谋陷害。
    韩王虽然是嫡长,但是名声却总被自己亲弟弟压过一头。未登基时也因此惶惶不安。
    登基后,韩王就把自己的亲弟弟打发到了边疆;此生最厌恶的就是不知长幼尊卑之人。
    “原来如此……”
    韩王顿时觉得自己搞到了一个大新闻。
    少年挑了挑眉,朗声道:“正的外公春申君,年轻时曾与大王同在稷下学宫求学。念及旧时情分,特派我来救大王一命。”
    韩王大惊失色,屏退众人,看向了面前人。
    “何故出此言?”
    “秦王可曾同大王修书一封?以金三百斤,帛三千匹,向王借道伐赵?”
    此时留在大殿内的皆为韩王心腹,韩王和旁人交换眼神,点头,道:“正是。”
    “正得到消息,秦王假意伐赵,实则为长驱直入韩国都城。大王祸在临头!”
    韩王沉默数秒,突然拔出腰侧长剑,劈开面前的案几:“原来你这小儿是为搬弄口舌,挑拨是非而来!”
    韩王看的很清楚,如果韩国在此时背叛秦王,收益最大的不是韩,而是前任秦王世子公非正。
    而公非玉曾答应,如果攻破赵国,赵境十五城可分韩五城!甚至为此求娶了韩王女。
    两人目前可谓是利益同盟,牢不可破。
    他虽愤怒,但是也知道,加文说的不无道理。
    甚至是他内心深处担忧的。
    韩王一动,加文背后的殿前侍卫顿时上前一步,拔出腰侧长剑。
    明晃晃的利刃横在加文的脖颈。
    加文刀剑加身,周围随他同来的宫仆两股战战,心惊肉跳,而他却依然而面不改色。
    “如果王执意杀正,还请给正时间留下遗言。”加文道,然后看向了韩王的眼睛,询问,“王以为,韩与赵孰强孰弱?”
    韩王架势汹汹,但是他自己内心也清楚,他是不能杀公非正的。
    其一是因为他是周天子的人,杀了公非正,会让周天子有命令其余诸侯讨伐韩国的借口。
    其二,如果他斩杀了公非正,日后必定再无能人异士投靠韩国。
    韩王面色稍缓:“自然是赵国强上一筹。”
    “那秦王玉为何还要舍近求远,去攻打赵国呢?”
    “更何况赵和秦国中间还隔着一个韩国,将心比心,如果大王的领土中间隔着秦国,每次前往还要向秦借道,大王还会觉得那片领土属于韩吗?”
    “韩、赵本出同宗,祖上世代交好。虽近日有罅隙,但大王何必为钱帛落下个不义之名?更何况,秦王早慧异常,若非我装傻充愣远赴大周为质,恐怕此时早已惨遭不测。
    公非玉连同胞长兄都能下手,何况是大王?”
    加文的话掷地有声,质问更是铿锵有力。
    韩王细细思过,顿时冷汗淋淋。
    他看向了这个面色仍然带有稚气的少年,忽然挥手,命侍卫退下。
    这个年代的君主,不论好坏,总有一个特性。
    他们受“士文化”的熏陶,懂得礼贤下士,能为了国家,把自己的姿态放的很低。
    韩王长长一拜,尊敬无比,又心悦诚服地说:“还请公子教我。”
    大周历780年。
    秦王玉借道伐赵,率兵出征;盟国韩竟连同赵反戈一击,秦军于阳谷关外溃不成军。
    这是秦九州登基后的第一场大败,打破了他战无不胜的神话。
    兵败如山倒,秦九州当机立断,率余部仓皇北逃。
    秦国十四万人出征,回来的时候,竟然只剩下了三万。
    而春申君率三千私军,高举“匡扶正统”之大旗,拥护公子正登基。
    秦大部分兵力借调伐赵,内部守卫薄弱,秦国都城洛阳竟然一夜之间全部沦陷!
    洛阳城内,坚决拥护秦王玉、宁死不从的党羽被就地斩杀。一夜之间血流成河。
    无数平民在雨夜里瑟瑟发抖,不敢发出任何声响,就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洛阳晚间的雨水冲洗街道,汇入洛河,竟然把整个洛河水域都染成了红色。
    平明时分,这场宫变终于结束。
    城头变幻大王旗。
    而战败的秦九州对此一无所知。
    秦九州满脸血污,形容狼狈,领着自己的亲兵连夜赶路。
    这群人都是疲惫之师,直到进入秦国领域后,才微微松懈下来。
    纵然如此,一行人仍然像是惊弓之鸟,惶惶不安。
    “韩王这老匹夫,竟然背信弃义!枉我还以重金贿赂他。”秦九州咬牙切齿,脸上全是愤怒,“待我日后灭掉韩国,必定诛他九族,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亲人被戕害,然后削成人彘。以报今日之仇!”
    在战败后,秦九州就愤怒的斩下韩王女的头颅,命人送至韩王手中。
    一轮红日即将西沉,前方,就是都城洛阳了。
    秦九州一路上都风声鹤唳,担心遭遇伏击,直到此时,看见洛阳巍峨的城墙,才终于放松下来。
    他对身侧的将士道:“命斥候前去,让守城军开门放行。”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只要他秦国还在,就不愁没有卷土重来的一天。
    斥候的消息传回了加文的耳中。
    立于城头的加文面带笑容,“终于来了。”
    他和秦王玉是近亲,年岁相仿,身量也相近。
    加文并不嫌弃身上的衣服被秦王穿过,直接衮服加身,雍容华贵。
    主要是登基仓促,现在赶制一套也来不及。
    更何况,既然能用,又何必劳民伤财?
    加文伸出手臂,一边的下人恭恭敬敬地抬上了一把弓,放在了他的掌心。
    这把弓乃是周天子的赏赐,叫霸王弓,极沉,重127斤,需要两名壮士才能抬起。
    传闻,大周于八百年前斩黑蛟而立国。
    而霸王弓的弦就是由这黑蛟的背筋做成。
    就是这么一把沉重的弓箭,加文却轻而易举地拉出一个满月。
    他眯起了眼,看向了地平线上出现的一队人马,淬了毒的箭尖在这群人脸上不停越过。
    直到最后,锁定了一张年轻的脸。
    他的眼神骤然凌冽了起来。
    林暗草惊风,秦王暮引弓。
    加文松开手指。
    一支长箭划破云霄,其速如闪电,其声如惊雷,瞬息即至。
    秦九州不可置信地低下头,看着从甲胄缝隙穿插进咽喉的箭镞。
    他的耳边响起将士的惊呼:“大王!”
    “咯……咯咯……”秦九州还想说什么,然而被一箭刺穿的喉咙压根不能完成这一壮举。
    可恶……
    他难道不该,天命所归吗?
    秦九州痛苦地捂住脖子,闭上眼,一头从马背栽了下来。
    在这一刻,所有的选帝侯耳边都骤然响起了一道机械的系统音。
    过去的十三年里,这道声音都不曾奏响。
    科尔沁大草原上,随秋冬皱起了眉。
    燕国小小的书房里,沈郗手里握着棋子,动作一顿。
    晋国境内,马背上的见青山置若罔闻。
    ……
    唯独城墙之上,加文收起了弓,惬意地勾起嘴角。
    那道声音说的是——
    '秦九州,出局。身份:秦王公非玉。'
    作者有话要说: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卢纶《塞下曲》

第 189 章
    189
    王道碑上青光一闪。
    一个人影从中跌落; 秦九州面色苍白,环顾四周全是毫不掩饰地敌意,眼中细小的瞳孔密密麻麻挤在一起; 满是戒备。
    显然,他还没从之前那十三年光阴里回过神来。
    不过很快; 秦九州就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 他站了起来; 看了眼最高处的别枝; 或者说,别枝身下的王座; 然后默不作声地离去。他知道; 自己此生都不再会和王位有所交集。
    他的面色看上去苍白无比。
    按理说,在幻境里一切都不过是推演出的镜花水月; 然而秦九州却觉得自己像是被人狠狠锤了一顿; 身体里的源力都被抽空; 甚至隐约伤到了本源。
    秦九州离开时面色不善。
    密涅瓦家族的元老看着自己后裔的背影,然后深深叹了一口气。
    他知道; 秦九州被淘汰了。
    但是这位元老却没想到; 第二天,就传来了秦九州的死讯。
    稷下学宫,墨门。
    “秦王; 秦九州。”一个少年摆弄着身下的木块,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我远在鲁国; 都听说过这位少年诸侯王的异象,这么高调,死了活该。”
    这个少年是丹舒歌,现在,他叫做墨规。乃是墨门第三代弟子,师从公输班。
    丹舒歌来自波旁家族,秉承了自己原种族的习性,他有一双尤其灵巧的手,于是顿时从稷下学宫三千余门生中脱颖而出。成了墨门内部最小的弟子。
    他是一只黑寡妇,擅织布。
    “稷下学宫的先生们说,杀了秦九州的人是之前的秦王世子公非正。生而痴傻,之前一直神游太虚,忽然魂归来兮……”
    “秦一直地处蛮夷之地,祖上靠贩马起家,一直被中原正统嘲笑,整体综合国力在诸侯国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并非毫无希望问鼎中原;不论公非正是不是选帝侯,都要解决掉他。”
    加文的名字就这样列入了丹舒歌的必杀名单里。
    不出片刻,一只木鹤在丹舒歌手上组装成功。
    丹舒歌把自己的作业拿到了公输班的面前。
    公输班有些意外,因为他昨天才给了丹舒歌图纸,不曾想这人竟然领悟的如此之快?
    两人来到了峡谷最高处。
    小巧的木鹤展翅高飞,腾空而起。在峡谷盘旋数米,最终稳稳落入了底下人手中。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的悟性,比你的那些师兄强不少。”公输班满意地点点头。
    丹舒歌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个羞赧的笑容,装的。
    “我学习时间尚短,还有很多需要和师兄们学习的地方。”
    公输班道:“既然如此,那就跟我学习真正的墨家机关术吧。”
    墨家机关术,墨门的不传之秘。每一代只有真正的亲传弟子才可学习。
    丹舒歌的心骤然跳了跳。
    公输班侧过头,一脸严肃:“不过,我必须要告诉你,想学机关术,你就要跟我一同在与世隔绝的地底呆上许久,一直到你设计出能让我和你师叔师公首肯的图纸,才能离开,从此代替墨门游说君王,把我墨家学派发扬光大!你可明白?”
    丹舒歌面不改色,心下喃喃:“图纸?那就造个攻城机甲吧……毕竟我也不是什么魔鬼。”
    中山国放出了“得王女者得天下”的消息,然后等着大傻子来提亲。
    事实证明,能成为诸侯王,傻的人还是少数。
    中山国要钱没钱,要地没地,找这么个穷亲戚联姻,实在是有些想不开。
    岚初岁有心施展拳脚,只是被困在深宫,有心无力,一时之间很是憋气。
    于是只好每天半夜偷偷练武,争取早日突破。
    在还不清楚社会风气的时候,岚初岁想过先把自己搞成交际花,然后感觉谁像选帝侯就去自荐枕席暗杀……后来他发现这样自己很容易被浸猪笼,只好作罢。
    他本来还想扶持一下自己亲哥。
    结果发现慕凤这人,真的只有一张脸能看,岚初岁从他脸上横竖看出来了四个大字:草包美人。
    岚初岁只好放弃了振兴中山国这一伟大理想,他这人很清醒,他明白周围的一切都是假的,从来没有对现在的亲人们投入半点感情。
    既然这群人烂泥巴扶不上墙,那他也就不扶了。
    中山国放出的消息,也并非所有人都不信。
    楚国好巫祝之术,整体都很迷信,谁跟楚王提“唯物主义”,楚王能提着鸡毛掸子追这人两条街。
    楚王为自己亲子芈成求娶慕氏女。
    中山王一合计,感觉自己这大闺女不去楚国。也很难嫁的更好了。
    于是,十四年秋,岚初岁坐上了马车。
    他嫁人了。
    岚初岁唯一有些舍不得的就是这具身体的亲娘。
    走之前,他对花蕊夫人道:“中山国位于腹中地带,离周半步之遥,对大周有野心的诸侯不会轻易放弃这里。
    如今中山国群敌环绕,中山王却不思进取,大兄也非救世之才。不出三年,中山国必亡。你早点找个地方改嫁吧。”
    这句话把花蕊夫人吓得不清,然后反手就拧住了岚初岁的小脸,笑着骂道:“这话也是你能说的?大王之前让阿凤参朝政,那些点子也是你给他想的,是不是?”
    岚初岁没有承认,也没否认。
    他登上了马车。
    秋天少雨,草原上,这些游牧民族最近的日子不好过。
    不过金帐汗王得到了一个消息,说中山王女出嫁,远赴大楚,会途径燕国一处要塞。
    这个要塞离科尔沁大草原很近。
    听说这位王女出嫁时,带走了中山国的半数国库。光是运送珠宝的马车连起来就有三里长。
    金帐部落最擅长打秋风,一直是草原上的最强王者。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钱帛动人心,如果能打劫到王女,今年部落都能过上一个好冬天……再加上听说这王女长的倾国倾城。
    金帐汗王心动不已,决定赌上一把。
    他把部落暂时交给了他的小儿子努尔哈赤,然后带着自己大儿子和六百骑兵,屠了整整一个村,埋伏在燕地。
    燕国最近和齐国打的火热,边境一个小城镇失守也无暇分心,当地的豪强竟然直接选择隐瞒不报。任由金帐部落的骑兵留在了燕地。
    毕竟金帐部落每年都来打秋风,大家都习惯了。反正死也轮不到自己死,这些大人们一点也不慌。
    就是这种情况下,燕地有个少年横空出世。率领边境一千老弱群众,打退了势如虎狼的匈奴人,甚至直接斩杀了金帐汗王。
    金帐汗王死也想不出,这个身材瘦削的少年,到底是如何穿梭于数十骑兵中,拿下他首级的。
    ……毕竟如今这个实际上,只剩下了八个人还会修炼。
    这个少年叫白起。
    王女从此地路过,掀开了帘子,声音悦耳动听:“你救了我一命,可愿随我去楚国?燕王老迈,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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