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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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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拖、睡衣、外套,看着镜子里穿得不伦不类的我,我却没有任何想笑的冲动。
镜子里的我好像一晚上老了好几岁一样异常憔悴,尤其是那一双眼睛——你要是告诉我是系统趁我睡着的时候给我换了一双兔子眼我也不会怀疑——血红血红的,大概是昨晚去体验的时候,身体还留在这里,所以能感应到林朝夕的难过吧。
脸上的泪痕依然清晰,大概和我早上醒来又哭了一场有关。
我沉默着拧开水龙头,双手鞠了一捧水拍打在僵硬的脸颊上,又慢慢地揉了揉稍微好了一点的皮肤。抬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发丝有几缕因为被水沾湿而乖顺地贴在双颊,水珠在皮肤上肆意流淌,最终在下巴汇聚,重重落下,像是一朵突然碎裂开来的冰花。睫毛上也挂着一颗小水珠,细看竟像极了一滴晶莹的眼泪。
镜子里的人到底是谁?
林朝夕?
林朝夕又是谁?
是我,还是……她?
老实说,自从脑子里多了那些不属于我的回忆,我就有些分不清我到底是谁了。哪怕有系统一遍一遍的提示音告诉我,我是个来自真实世界的玩家,而不是游戏世界里的那个NPC。可是所有的记忆是那么清晰,所有的情感又都是那么真实。是梦境还是虚幻?我分不清,一点都分不清。
把自己收拾干净,又换上衣服,我深吸了一口气才鼓起勇气拉开门——我觉得是有必要面对何杨了。
拿着刚买好的早餐,我站在何杨的家门口,几次想抬手敲门复又放下,尝试缓解了一下呼吸才发现我紧张得有点胃痛。咬了咬下唇,我用凶狠的眼神瞪着他的门牌号,而后又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无力地垂下了肩。
有些狗血剧的狗血桥段事实证明也是从生活中复制过来的,不然为什么在我打算转身走人的时候门突然开了呢?
我愣愣地看着何杨,何杨低着头往我这里走了几步才发现我站在这里,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也愣了很久。
这一次的对视仿佛了隔了千山万水,穿越了好几个时空。和他对视的不是我,是那个早就已经不在了的林朝夕。
我想起高中时候的何杨,差不多的模样,眸子里却少了青涩。现在的何杨穿着正式的西装,俨然是个拥有一份体面工作的男人,而不是过去的那个少年。他也许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眼里偶尔会写着“不信任”三个字,偶尔也会笑得开怀,眼中却是化不开的坚冰,甚至是……对这个世界的厌恶。
我不知道这些年他经历了什么,但是我觉得那些对他来说,一定是非常、非常、非常辛苦的事。
想到这里我努力地眨眨眼睛,试图缓解眼里的酸涩。好一会儿,我才扬起一个自认为很平静的微笑,问道:“早餐吃了吗?”
何杨迷惑地眨了眨眼睛,或许也只有他眨眼睛的时候我还能看到高中时候的他:“还没。”他迟疑了一下,眼中的光芒闪烁不定,“你……?”
“傻站着干什么,”我反客为主绕开他走进他的房子,把早餐摆在桌子上,回头对他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快进来吃饭啊,再不吃就凉了。”
何杨怔了怔,然后唇角勾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度,眼中的惊喜显露无疑,为他的眼眸添上一抹动人的色彩。
【何杨好暗度+5。】
我看着这样的他,心中莫名涌上一阵悲凉——
如果你知道你心尖上的那个人早就已经不在了,你的眼中还会有这样能点亮灰暗的惊喜吗?
*
何杨和崇光确实是不一样的存在。
比如说,何杨的家里收拾得一干二净,完全不像是正常男生的房间。当然,如果他有洁癖的话,这倒也什么好奇怪的;何杨习惯早起。如果他只是今天起得早的话,不可能这么神清气爽地出门的;他家里摆满了各类的财经杂志,光是看封面都晕得我想要去好好去大学回炉重造过。
而崇光那个家伙,整天就知道给我制造麻烦。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房间在我没有去之前乱得和原子弹投射过一样,哪怕是在我入住之后,他的房子也不能时时刻刻保持干净;并且崇光最讨厌早起,一旦某天早起一次,你必定可以看见他闭着眼睛在客厅里边走边补眠;崇光家……我能说只有游戏杂志么?要么就是满地乱丢的游戏光盘,哪有什么正儿八经的书啊。
从这几点来看,他们两个真的差太多了。不过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两个在某些时刻都会显露出温柔的一面,那种温柔足够把一个女人溺死。
和何杨一起吃早餐的感觉很奇妙,虽然谁都没有开口,但偶尔的眼神接触让我有了一种我们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家人的错觉。偷偷瞥了他一眼,虽然他的右手还是不能动,只能用左手吃饭,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气质。
不得不承认,何杨真是该死的迷人。
轻咳一声,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他:“你的手还好吗?”
我还记得他的手就是因为拉了我一把而弄成这样的。而被救了的我,在答应了他帮他准备三餐的要求后又撒手而去,怎么想都是我的不对。这样一想,脸上就开始发烫起来。
“……”他听到我的话,不自然地沉默了一下,而后笑笑,“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啊。”我不客气地回答,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咳,其实——”他撇开头去,眼里好像有些尴尬,“其实,后天就可以拆了。”
……啥。
他把头转过来,触及我疑惑呆滞的目光时,咬了咬牙干脆地说:“在医院的时候我骗了你,其实十几天就可以拆了。只是那个时候我希望能看见你,所以骗了你。”
原本应该发怒的我听见他的话不但不生气,心中反而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哗哗哗如同温柔的海潮一样触碰着我的心脏。
那是我的感觉还是林朝夕的感觉?
洗碗的时候,凉凉的水滑过我的手指,可是却没有像早上那样给我带来刺骨的冰冷。是心境变了么?我真的甘心为何杨洗手作羹汤么?
何杨站在我的背后,靠着墙,视线一直追随着我的动作。光从表面来看,我觉得我们真是一对平凡不过的小夫妻。
“我想起了一些事情,”我背对着他,低声说,“一些属于我们的过去。”
转过身,我盯着他惊愕的眸子:“对不起,让你等了那么久。”
——TBC——
作者有话要说:看这章的时候大家别误会朝夕喜欢何杨QUQ
这篇文从头到尾朝夕真正喜欢的都只有崇光,而对何杨那种莫名的情愫,你们可以看成是林朝夕遗留在这具身体上的感情,所以朝夕自己都很容易混淆。

☆、28

28
这几天崇光经常不在家。而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在家”。
一开始我以为崇光只是因为《M。E》里有什么事情才让他变得神出鬼没,可是几天之后我就推翻了原来的猜测。
照理说他应该每天都睡在床上等着我买好早餐去叫他,闭着眼睛和我斗会儿嘴然后再闭着眼睛刷牙洗脸吃饭。每次我说他懒的时候,他总是打着游戏头也不回地说:“你试试写一个通宵的小说?”
呸!谁知道那只妖孽每天晚上回房之后都在干什么,但是想想就知道他怎么可能安安心心待在房间里写小说?
可是这样的生活在七天前戛然而止。每天七点准时起床的我,总是看不见崇光的身影。敲他房间的门,无人应答——原本他就从来不让我进他房间;打电话给他,永远是“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或者“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发短信给他,永远是石沉大海,而我从那时开始平均每十五分钟看看手机,希望可以看见他的短讯。
我在深夜等他,硬生生灌了自己好几杯黑咖啡却还是睡了过去。隔天起床的时候,我永远都是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身上的被子提醒着我有人把我抱了过来。
大概是自那天开始的,崇光走之前会在客厅的桌上留下一张便利贴,在上面简洁地写一句:“我很好,晚上早点睡,别等我。”从他潇洒的字迹里我几乎可以看见他潇洒离开没有回一次头的背影。
没有任何的解释,没有给我理由,好像我是个对他来说无关轻重的人。
我们的相处模式似乎是倒了过来。我再也没办法比他起得早了,因为他会起得更早——如果不是我睡觉的地方换了,我都不确定他晚上是否回来了。他不再需要我来为他准备三餐,不会缠着我陪他打游戏,不会威胁我帮他写小说……
冰冷的空气里那么一根微弱的弦,嗡嗡作响,刺激着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我把自己蜷缩在崇光特意在秋季来临时铺上的厚厚的地毯上,如藻柔顺的黑发铺开,却不再像过去那样黑得发亮。仿佛化了冰的气息顺着手臂、锁骨钻进我的身体里,几乎把我整个人都冰封了起来。
我使劲地搓了搓起鸡皮疙瘩的手臂,皱着眉睁着空茫的眼睛:是冬天提前到了吗?
没有了崇光的房子空得像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坟墓,而我是躺在墓里渐渐发臭的尸体。
七天,明明只是短短的一个礼拜,我过得却是艰难无比。崇光不在,我没办法给自己一个早起的理由,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是午饭时间;去超市采购的时候,少了崇光帮我拎袋子,我一个人提得气喘吁吁。
一个人对着空空的房间说话,一个人呆呆地看电视,一个人盯着手机希望看见某个人的短讯。
我有想过去找何杨说说话,可是他也有自己的工作,不可能整天放下工作只为陪我——我也不希望他会这样做,毕竟我和他的关系异常微妙。除了偶尔的短信交流,我们之间就像是最最普通的朋友。不碰面也不打电话,彼此有着不打扰对方生活的默契。
放在耳旁的手机忽然滴滴地振动起来。我动了动已经冻得发麻的双腿,瞥见了那条来自于何杨的短讯:
“明天有空么?我想约你出去。”
温度下降了之后,我的脑子好像也被冻结了,看了好一会儿大脑才接受这条短信要表达的意思。
我面无表情地,慢吞慢吞地在屏幕上打出一个字:好。然后我把手机往旁边一扔,闭上眼睛开始休息,自从崇光不见之后,我几乎没怎么好好休息。
咔嚓一声,半梦半醒之间,我似乎听见了悬在我头顶上的那把铡刀砍下来的声音。
窗外的风,刮得愈发地大了起来,像是要把世间的一切全部吞噬进去。
*
“周崇光先生?周崇光先生!”
崇光的视线从窗外收回来,看着眼前的医生,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走了下神。您继续。”
医生有些僵硬的脸色缓和不少。他是这所医院最权威的医生,哪个病人在他这里不是服服帖帖屏息凝神就怕错过他的一句话。而这位叫周崇光的病人,不仅经常自顾自发呆,有时还刻意忽略他说的话。如果不是听说周崇光是个有背景的人,医生早就甩手走人了。
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配合医生的病人。医生悄悄地鼻子里哼出一口气。
他不是向那个叫周崇光的人低头,而是向自己的职业低头罢了。医生拿着手里的那张单子,和气地开口:“从钡餐的检查和胃镜的检查来看,你的情况并不是太乐观,”一边观察着崇光的表情,他小心地措辞,见对方没什么奇怪的表情这才放心地继续说了下去,“——几乎可以确定是胃癌了。但幸运的是你发现得比较早,如果尽快治疗的话治愈的希望还是非常大的。”
崇光了然地点点头,无比平静:“嗯,谢谢你了,医生。”
“我建议你尽快治疗,最好是住在医院里,方便我们观察癌细胞的扩散。如果药物治疗成功的话就不必开刀了,但情况不乐观的话,即使开刀也可以康复。”医生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显然是见过了无数这样的病例,也是对他的能力感到自信。
而后者的态度显然没有医生积极,只是淡淡地点头:“好,我会考虑的。”
医生狐疑地盯着崇光,声音有些迟疑:“你对于你患了胃癌这件事难道没有任何想法吗?”
他当医生也已经很多年了,当然也接触过无数的病人。一般知道自己患了癌症的患者要么情绪异常激动,理智崩溃,大哭大喊甚至闹医院的都有;要么就是心里的那小小的火苗忽然熄灭了,也就是所谓的处于绝望状态。
而他眼前的这个人,没有什么情绪起伏,也没有任何绝望的气息,好像他只是平静地接受了“自己感冒了”的事实。
可是他患的是胃癌啊!哪是那些小感冒小发烧能比的?癌症是目前人类最难攻克的病症,癌细胞一扩散基本没办法救啊!
“你觉得——”崇光的笑容就像是七月的阳光般灿烂,眼中却有不一样的情绪在涌动,“一个觉得自己活得太久太累的人,会在乎自己患了胃癌吗?”
医生皱了皱眉头,出于医生的职业本能,他苦口婆心地劝了起来:“周先生,请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你觉得你活得太累,别人也都这么觉得,可他们并没有像你一样随便放弃自己的生命,他们都很努力地活着。再渺小的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而且我可以和明确地告诉你,你这样悲观的想法会直接影响到你的病情,随时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心态是康复的关键。”他唠唠叨叨了一堆,希望对方可以被他感动。
哪知对方只是弯了弯唇角,勾起一个略带讽刺的弧度:“医生,你知道我的职业是什么吗?”他敛起笑容,用很认真的眼神盯着医生。
“……不知道。”医生沉默了一下,盯着他的眼睛乖乖地回答道。
“我是个作家啊,”崇光站起身,拍了拍他身上其实并不存在的灰尘,笑容里有些大男孩的顽劣,“所以别和我讲大道理,我懂的道理绝对比你多。”说罢,扬长而去。
留下医生一人在他背后,惊得目瞪口呆。
也许他的心里在想——这小子真他妈的欠揍!
*
今天的风很大啊。崇光心里默念着这句话,无意识地紧了紧自己不厚的外套,一下子冻得有些瑟瑟发抖。
如果在朝夕醒之后再出来就好了,她一定会很严肃地告诉他今天应该多穿一件衣服。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伤人的词语就是“如果”二字,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如果。
崇光双手插在口袋里,戴着墨镜和口罩,故意放慢了脚步与上海街头神色匆匆的上班族们擦肩而过。身为一个人气不低的明星作家,墨镜和口罩是崇光上街必备的道具,那是为了避免被疯狂的粉丝连追二十条大街的悲剧发生。
和忙碌的上班族相比,崇光觉得自己真的是太悠闲了,也许是那个叫宫洺的男人把他保护得太好了吧。
这几天崇光的心非常的乱,是从未有过的乱。即使是当初救出朝夕的时候,他也比现在平静一点。他天天跑医院,等检查结果,无聊的时候便上街漫无目的地逛逛,耳朵里塞着耳机。他喜欢轻柔的英文歌曲充斥着整只耳朵的感觉。
刻意不去和朝夕见面,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一看见朝夕微笑的样子就忍不住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她——可是他不想告诉她,那个傻瓜知道了一定会很担心难过的。
最重要的是,他在发现自己的胃出问题的时候,有想到过胃癌,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怕。他是真的觉得他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太久太累了,不论是宫勋——那个勉强称为父亲的人,还是那个已经快忘记名字的母亲,也都不会在乎在这个世上除了宫洺以外的儿子。
在他们那对夫妇的眼里只有宫洺一个人。
宫洺聪明、听话、睿智,对商场上那些不流血的战争有着极高的天分。他在国外念最好的大学,接受最好的教育,接受来自于所有亲戚的赞美目光,接受宫勋在亲戚面前慈祥地摸他头,眼中却是写着“不满意”三个字的父爱……对,他这样的继承人,也只有宫勋会对他不满意了。
而他,周崇光,既没有被冠上“宫”的姓氏,也没有和宫洺一样的待遇。宫家人完全不承认他,他其实是个被遗弃的孩子。他淘气、顽皮、不爱学习、乐于把一切事情搞砸然后笑嘻嘻地让别人替他收拾残局……没有人喜欢他,除了宫洺,和朝夕。
宫洺是他异父异母的哥哥,可也就是这个哥哥,让他感受到了家的存在和属于家的温馨。
但朝夕不一样,朝夕是他儿时的玩伴。她小的时候就已经是和宫洺一样冷冰冰的小美人儿了,只有和崇光一起玩的时候,那张冰冷的面具才会取下。任凭那时候的朝夕再早熟,她也只是个小孩子,玩是天性。
宫洺忙得抽不出时间陪崇光的时候,朝夕总是会站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你怎么又是一个人啊?”
想起朝夕小时候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崇光就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可是冰冷的空气一吸入肺部,眼前所有快乐的幻影就都化成了泡沫消失不见。崇光一怔,胃部突然涌上来的恶心感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时间过得真快啊。”他的声音蒙在口罩里,听起来朦朦胧胧不真切。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啊。过去那个牵着他手的小女生一转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还是非常厉害的少女;他的哥哥——宫洺,掌握着《M。E》一整个公司;而混吃等死的他竟然也在他哥哥的帮助下顺利获得极高的人气,从此吃穿不愁。
他的哥哥一直很厉害啊。真的。
哦,差点忘记了,现在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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