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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巴卢在葛洛根酒吧,是我们最近碰面那一晚的情景。那一夜他说要少喝点酒,所以不喝威士忌,只喝啤酒。这个场景中,他喝的啤酒是健力士①,我可以看到他的大拳头抓着一品脱啤酒杯的黑色液体。我闻到了那个气味,又黑又浓又狂野。
①Guinness,一种啤酒,产于爱尔兰,是世界著名的黑啤酒。
这些影像迅速一闪而过,一个接一个,每一个都覆盖着浓烈的气味,不论是一种或多种气味。据说,香味是最古老、最原始的感官,是触动记忆的装置,它跳过思考过程,直接进入脑部最原始的部位。它不会离开,也不会整理分类。
我站在那里,任这一切掠过我心中,努力想从中思考出一些什么来。我不想作过多联想。我不是扫罗,在赶往大马士革的路上突遇耶稣显灵①,也不像匿名戒酒协会的创办人那样笃信扫罗那个著名的白光经历。我只是回忆——或者想象,或者两者兼具——一大堆事情,一个紧接一个。
①《新约·使徒行传》记载,保罗原名扫罗,出生于大数,在耶路撒冷长大,原先迫害基督教会。一日扫罗欲前往大马士革搜捕基督徒,途中忽有一道强烈的白光冬天而降笼罩着他,并有耶稣的声音与他说话。扫罗抵达大马士革后,便皈依基督教,后改名保罗,四处传教,宣扬耶稣现身的故事。
这花不了几分钟,我想只有几秒钟吧。做梦也是如此,梦所发生的时间,远远不及做梦的人在事后追述内容那么久。最后只有蜡烛——温柔的光芒,以及蜡与烛芯燃烧的气味。
我必须再度坐下,思索我刚刚所经历的一切。然后我又四处走了走,重温我记忆中的每个画面,像个暗杀迷反复研究肯尼迪遇刺的录像带一般。
我无法眨眨眼或耸耸肩就摆脱掉,我明白了一些之前所不知道的事情。
第11章
“我第一次去惠特菲尔德家的那一夜,”我告诉埃莱娜,“TJ正好过来吃晚餐,我们一起看拳赛——”
“是西班牙语频道的,我记得。”
“——中途惠特菲尔德打电话来,然后我过去跟他谈。”
“然后呢?”
“然后我记得一些事。”我说,停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她问我是不是打算告诉她。
“对不起,”我说,“我还在整理思路,想找出一个叙述方式,免得听起来很荒谬。”
“干吗担心那个呢?现在这儿只有我们两个人。”
搞不好会有别人。我们正在她第九大道的店里。四周都是她张罗来的手工艺品和摆饰家具。任何人都可以敲钟或按铃进来看看画或买东西,说不定就看上了我们坐的其中一张椅子。不过这是个寂静的午后,到目前为止,我们都只有两个人,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我说:“他身上没有酒味。”
“你说的是惠特菲尔德吧。”
“对。”
“你不是指他最后喝下那杯毒酒死掉的那天,而是你第一次见到他那夜。”
“哦,我以前见过他,还替他工作过。不过没错,我指的是去他公寓那一夜。他之前在电话里告诉我,他收到了威尔寄来死亡恐吓信,于是我过去给他一些关于保安方面的建议。”
“而他身上没酒味。”
“完全没有。你知道这种东西对我的效果。我是个戒了酒的酒鬼,就算隔着一层水泥墙,也能闻到该死的酒味。如果我在一个拥挤的电梯里,角落那个小个子男人稍早时候喝了几滴酒,那对我来说就像走进酒厂一样强烈。酒味不会困扰我,不会让我想喝酒或希望别人没喝,不过要闻到酒味,对我来说就像在黑暗的房间里,忽然有人开灯一样,不会注意不到的。”
“我想起有一回我吃巧克力的事情。”
“巧克力……啊,里头包的是液体。”
她点点头。“莫妮卡和我曾去看她一个刚切除乳房的朋友,她拿了一盒人家送的巧克力传着请我们吃。我就贪心起来,因为那是非常好的巧克力,我吃了四颗,最后一颗包着樱桃白兰地。我吞了半颗才知道里头有酒,然后我把剩下的半颗也咽下去了,因为否则怎么办?难道吐出来不成?换了你就该吐出来,你有理由这么做,可是我没有酒瘾,只是不喝酒罢了,所以咽下去也不会死。”
“而且那一丁点酒也不会让你乱性,把衣服脱光。”
“反正据我所知,一点效果都没有。糖里不会包太多白兰地的。里头还有一颗樱桃,所以不会有太多空间留给白兰地。”她耸耸肩,“然后我回家,亲了你一下,你的表情惊讶得好像见了鬼似的。”
“我吓了一跳。”
“我当时还以为你要唱首《碰过酒精的唇绝对不可以吻我》给我听。”
“我根本没听过这首歌。”
“要不要听我哼一小段?扯得太远了。重点是你对酒味异常敏感,而你并没有闻到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呼吸中有酒味。福尔摩斯先生,你的意思是,他之前没有喝酒?”
“可是他说他喝了。”
“哦?”
“那段对话很滑稽,”我回忆着,“一开始他宣布自己是不喝酒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还边说边打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的瓶盖。然后他为自己喝酒开脱说,他现在没喝那么凶了,而且严格限制自己一天只能喝一杯。”
“只要杯子够大,”她说,“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杯就够了。”
“对我们某些人来说,”我说,“我们需要一浴缸。总之,他继续说,那天是例外,因为他收到了威尔的信,之前他离开办公室时,已经喝过一杯,回自家公寓后,又喝了一杯。”
“可是你没在他的气息里闻到酒味。”
“对。”
“如果他刷过牙——”
“没有影响。我还是能闻到酒味。”
“你说得没错,刷了牙以后,闻起来像喝了薄荷香甜酒。我也对别人身上的酒味很敏感,因为我不喝酒。不过跟你比起来就差远了。”
“喝酒的那些年,”我说,“我从没闻到过别人身上的酒味,也从不知道别人能闻到我身上的酒味。耶稣啊,那阵子我一定走到哪儿都一身酒味。”
“我还挺喜欢的。”
“真的?”
“可是现在这样我更喜欢。”她说,然后吻吻我。几分钟之后她坐回自己原来那张椅子说,“哦,要不是在这种半公共的场所——”
“我知道。”
“这儿随时都会有人按门铃,以前最久没人上门的纪录是——”她叹了口气,“你想那代表了什么?”
“我想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我说,“我们还是彼此着迷。”
“这点我很清楚。我指的是惠特菲尔德身上没酒味,这就像晚上不叫的狗一样怪,不是吗?你有什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
“你确定你当时注意到了吗?我的意思是,你注意到他身上没酒味,而且他的说词和你所观察到的结果相矛盾。这些都不光是你点亮蜡烛诅咒黑暗时所产生的想象?”
“我很确定,”我说,“当时我有点纳闷,之后我就忘了,因为有太多更重要的事情要想。他被一个战绩辉煌的杀手宣判了死刑,希望我帮忙他找出方法活命。这些事情比他身上有没有酒味更值得我注意。”
“那当然。”
“他打开那个瓶子倒酒时,我闻到了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那个味道冲击着我,因此我没闻到他身上的酒味。我们之前握了手,而且两人的脸也离得不算远。如果他身上有酒味的话,我应该闻得到。”
“如果他没喝酒,”她很好奇,“为什么要说自己喝了。”
“我也想不透。”
“反过来的话,我就可以理解。很多人都这样,尤其如果他们觉得对方可能会批评人家喝酒。她知道你不喝酒,所以他可能会假设你不赞成其他人喝酒。可是你不会,是吧?”
“除非他们吐在我鞋子上。”
“也许他是想用这种情况的严重性来吸引你的注意。‘我喝得不多,一天顶多喝一杯,可是这封可怕的信让我毛骨悚然,我刚刚已经喝了一些压压惊,现在我还要再喝一点。’”
“‘然后我就不会再喝,因为不论紧不紧张,我都不会喝醉。’这个我想到过。”
“所以呢?”
“为什么他觉得有必要这么做?他才刚接到一封最讲信用的人所写来的死亡恐吓信。几个星期来,威尔都占据各报的头版,而且到目前为止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而惠特菲尔德这个人,他当然也见过很多世面,职业上也见多了黑帮分子。不过他绝对不是那种不怕死的人。”
“你不会把他和埃维尔·克尼韦尔①相提并论。”
①埃维尔·克尼韦尔(Evel Knievel),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特技表演者,以胆大不怕死闻名,其著名特技包括骑摩托车飞跃数十辆汽车和绑在火箭上飞跃峡谷,都有电视现场转播。至今仍然是许多美国人心目中最勇于冒险挑战的人。他的姓和名都与“邪恶的”(evil)谐音。
“不会,”我说,“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也只是个穿三件套西装的律师,想逃过威尔毒手而自然死亡的几率并不高。他不需要借着假装他早先喝过酒来向我证明他很害怕。”
“你不会以为……”
“怎么?”
“他会不会其实是个绝对不喝酒的人?”
“什么?”
“你说他在你面前倒了一杯酒。你确定他真的喝了吗?”
我想了想。“确定。”我说。
“你看到他喝下去了。”
“还不只一口,不过没错。”
“那是威士忌没错吗?”
“是从苏格兰威士忌的酒瓶里面倒出来的,”我说,“而且他倒的时候,我闻到了酒味。闻起来就是酒。精确一点说,像纯麦苏格兰威士忌,跟酒瓶上标签所标示的一样。”
“所以你看到他喝下去,也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了。”
“第一个问题没错。至于我后来有没有闻到他呼吸中的酒味?我不记得了。我没机会去留意。”
“你是说你没有跟他吻别?”
“第一次见面我没这么做。”
“哦,那他真是太丢脸了,”她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跟你吻别了。我甚至还记得你嘴里的气息。”
“有什么?”
“有威士忌,”她说,“还有我的味道。
“记性真好。”
“嗯,那是值得纪念的,你这老熊。言归正传,我的经验是,我知道有些人喝了酒想隐瞒。但是我很怀疑会不会有人不喝酒,却想隐瞒。”
“为什么?”
“我不知道。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需要理由吗?”
“我一向很怀疑。”我思索着,“我们很多人会在某种程度上隐姓埋名。这是身为是匿名戒酒协会会员长期以来对抗公开化的一种传统,不过这几年戒酒的人不匿名反而是一种光荣。”
“我知道。从贝蒂·福特到芭芭拉·沃特特斯①,好莱坞那一套戒酒都是明着来的。”
①贝蒂·福特系美国前总统福特的妻子,曾有酒瘾,后创办贝蒂·福特中心,倡导戒酒戒毒。芭芭拉·沃特特斯为著名电视记者兼主持人。
“他们不应该这样的,”我说,“不过你希望自己匿名戒酒,保持隐私,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除非有必要,我不会随便告诉熟人我戒酒。如果我为了办案于跟人碰面,别人点酒,我就点可乐。我也不会特别去解释。”
“如果对方问你喝不喝酒呢?”
“有时我会说‘今天不喝’之类的。或者如果婉转一点的说‘现在喝酒对我来说太早了。’可是我无法想象倒了酒假装喝下去,或者故意在苏格兰威士忌里面装褐色的水。”我想起一些事情。“总之,”我说,“我们有酒铺的记录,登记了过去几个月送去他家的酒。他们确认了惠特菲尔德的说法,他平均每天喝一杯。”
“他生病了,”她说,“淋巴癌之类的,不是吗?”
“癌细胞转移到淋巴系统。我相信原来是在肾上腺。”
“也许他不能喝得像以前那么多,因为他得了癌症。”
“我想有可能吧。”
“而且他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保密,不是吗?至少他没跟别人提起。”
“那又怎样?”
“所以或许这会使他故意假装喝酒喝得比以前厉害。”
“可是他一开始就告诉我,他喝酒一向喝得不多。”
“没错。”她皱起眉头,“我放弃。我想不透。”
“我也想不透。”
“可是你不会放弃,对不对。”
“对,”我说,“暂时还不会。”
晚餐时她问:“格伦·霍尔茨曼喝酒吗?”
“据我所知,应该不喝。怎么会想到要问这个问题?”
“你的梦啊。”
“你知道,”我说,“我醒着的想法就够难以解释的了。弗洛伊德是怎么形容梦的?”
“‘有时梦只是一枝雪茄’。”
“没错。如果格伦·霍尔茨曼和惠特菲尔德喝了酒却身上没酒味这件事有什么关联的话,那对我来说大概太深奥了,我搞不懂。”
“我只是好奇而已。”
“霍尔茨曼是个骗子,”我说,“他背叛别人,而且出卖他们。”
“阿德里安是骗子吗?”
“在刑事律师的生活之外,他有任何秘密生活吗?好像不太可能。”
“也许你觉得他对自己有所隐瞒。”
“假装自己喝酒喝得比实际上厉害,或至少假装他那天喝了比较多的酒。”
“对。”
“所以我的潜意识马上从他跳到格伦·霍尔茨曼了。”
“为什么?”
“我正要问,”我说,“到底为什么?”我放下叉子。“总之,”我说,“我想我猜到格伦·霍尔茨曼到底想跟我说什么了。”
“我想你是指在梦中。”
“没错,在梦中。”
“是什么?”
“‘太多的钱。’”
“就这样?”
“我们刚刚说什么来着?有时候梦只是一根雪茄而已。”
“太多的钱,”她说,“你是指那些常见的说法,说吸食可卡因是上帝在告诉你,你的钱太多了?”
“我想可卡因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格伦·霍尔茨曼有太多的钱,因此我才会去深入挖掘他的生活,发现了他的秘密。”
“他有一整盒的现金,对不对?这适用于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吗?”
“不适用。”
“那么——”
“有时候梦只是一枝雪茄。”我说。
我不记得那一夜的梦,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梦。埃莱娜和我回到家,继续我们在她店里谈的话题。然后我就上床睡得死死的,一觉到天亮。
不过睡前我脑袋里面一直有个想法挥之不去,醒来依然存在。我仔细地想,认真思考,然后认定这个想法不值得我花时间去费心。早餐后我喝着第二杯咖啡,再度考虑这件事,这次我决定,其他事情也不见得更值得我花时间。老话一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而且我唯一不去做的原因,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发现什么。
我不急,先去图书馆查《纽约时报》的旧报,确定自己的记忆,把日期和时间记在笔记本里。这件事花了我两三个小时,然后我离开图书馆,坐在布赖恩特公园阅读那些笔记。那是个美丽的秋天,空气里有鲜脆的苹果气味。天气预报说会下雨,可是根本不必看天空,你就知道今天不会下雨。事实上那一刻你觉得永远不会下雨,天气也永远不会变冷。而且白天也不会变短。感觉上好像秋天是永恒的,永远在我们面前,直到世界末日。
这是每个人最喜爱的季节,你总以为会持续到永远。可是从来不会。
惠特菲尔德的死已经过了好一段时间,他公寓门上纽约市警局的封条都被取下了。我要做的只是找个有权力的人让我进去。我不知道真正有这个权力的人是谁——惠特菲尔德的家人,或者他遗产的法定执行者,或者这栋合作公寓的委员会主席。反正我确定这不是公寓管理员能决定的,不过他还是做主让我进去了,我塞给他的钞票也帮他下这个决心。他找了把钥匙让我进去,站在门口看着我翻抽屉和柜子。过了一会儿,他谨慎的咳了一声,我抬起头,他问我会待多久。我说很难讲。
“因为你走的时候我得过来,”他说,“把门锁上,可是我现在有事情得去忙。”
他匆匆写下一个电话号码,我答应走前会打给他。他一走,我就觉得压力减轻许多,尤其是当你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或者可能会在哪里找到时,不用赶时间会比较好。
将近两个小时之后,我用卧室的电话打了他给我的那个号码。他说马上过来,我等着的时候,就从那天晚上惠特菲尔德最后用过的那个电话开始,一路回顾,一直走进他死亡的那个房间。吧台没有任何瓶子——我猜警方全送去化验了。不过吧台没搬走,我站在他喝最后一口酒时所站的地方,然后走到他倒地之处。地毯上没有任何能显示他躺过的地方,没有粉笔线,没有黄胶带,也没有他留下的血渍,但是我似乎完全知道他在哪里倒下过。
管理员上来后,我又给了他二十块,同时为花了这么久时间而道歉。这笔额外的红利让他感到意外,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这似乎也可以确定我并没有趁管理员不在时,动了惠特菲尔德的任何财产,不过他还是觉得有必要问一声。
我没有拿任何东西,我告诉他。连照片都没拿。
我也没从惠特菲尔德的办公室拿走任何东西,因为我根本找不到人让我进去。惠特菲尔德和其他几个律师在沃思街的一栋八层高办公大厦里面,分租了一套办公室,请了秘书和法律助理人员。去过他的公寓后,我中午到钱伯斯街参加戒酒聚会,然后走到沃思街,在他办公室五楼的走廊上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