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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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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很有眼力,一看这买她的公子打扮,就知道必定是一个大富之家的少爷,而且他显然不是什么管家亲随一类的人物,而是亲身上阵,自己来挑选可意美人儿的。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她将要侍奉的就是这个男人,所以心里欢喜的紧。可是市场的乍然肃静,再加上那位公子的惊诧,令她不觉忐忑起来,生怕来了一个什么大恶霸,毁了她的美好前程。
    不过,那男人瞧着并没有什么凶神煞的气派呢,为什么这里所有的人都好像很怕他的样子?这位显然人生阅历已足够丰富的欧罗巴美人儿也是一动也不敢动,只是眼珠微微一转,看到了跟在李鱼身后的那些人。
    一瞧那些穷形恶相的人物,欧罗巴美人儿顿时恍然大悟,她眼中的李鱼登时与西方那些衣冠楚楚、道貌岸然的所谓绅士们划上了等号。
    他当然是个恶人!不过,他和那些龌龊、肮脏、伪善的贵族们一样,到了一定的地位,就不需要自己去为恶,只需要使唤那些苍蝇般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凶恶打手。
    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欧罗巴美人儿胆怯地往那位公子哥儿身后靠了靠,她很喜欢眼下这个主人,他挑选自己的时候,居然还有点儿小害羞呢,这样的人,一定坏不到哪里去,侍奉他开心了,自己以后的日子也就好过的多,她才不要被那个坏到骨子里的伪善贵族看中。
    李鱼可不知道在这位大韵的美人儿的眼中,已经把他与那些生活糜烂、伪善歹毒的西方贵族划上了等号,他从人群中慢慢走过,目光渐渐有些疑惑,就他所见,这可不大像是正常的奴仆交易市场,虽说,也能看得到一些明显是待选的婆子丫环小厮家仆样的人物。
    李鱼皱了皱眉,道:“这儿,都是什么人呐?”
    众人正摒着呼吸跟在李鱼背后,一听他问,那大账房赶紧上前两步,陪着笑脸道:“奴婢,当然是奴婢。呵呵,市长有所不知,咱们长安,有四分之一的人口都是各色的奴婢贱人,都需要在市上交易买卖才合法,光咱们西市有四处奴婢市场,咱们这儿只是其中一处。”
    李鱼瞧那些异国人模样,就晓得大账房所言有些不尽不实之处。不过,这种事不比那强买强卖、坑蒙拐骗,想要查证,非常困难。而且这种制度不是一个人就能改变的,西市的奴仆市场已经成了规模,也相对成熟,还好管理一些。
    如果他圣母心发作,非得在自己的管辖地盘按照他的理想进行改变,就算“东篱下”不出面阻止,由着他为所欲为,事实上他也改变不了什么,这些交易自会挪至别处,那些可怜人很可能更没有保障。
    何况,如今大唐虽然没有传统意义的那种奴隶了,实际上也差不了许多。此时的社会,仍旧划分为良贱两大阶层。良人是士农工商和僧尼等出家人。贱人就是奴婢阶层。
    而且唐律明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在这一点上,唐朝其实反而是不及前朝的。秦朝以严刑苛法著称,但秦朝对奴婢要比唐朝还要宽容,只要你愿意,甚至可以良贱通婚,在唐朝,这却是万万不可以的,你自愿也不行。
    再说到人身地位,汉代律法中就规定“杀奴婢不得减罪”,也就是说,主人对奴隶也不能随意杀害,杀害奴婢与杀害平民同罪。这一点上,唐律上却是有严格区分的,良人杀贱人,依据不同条件要罪减几等的。
    所以,此时关中的奴婢也只比偏远地区的奴隶略略好上那么几分,奴婢真正变成“雇佣良民”,是从宋朝才开始的。
    李鱼斟酌着,思考着,从人群中一步步踱了过去。那些胥师、贾师、司稽、司暴等人却还在提心吊胆。之前那个被坑的异乡客人可是这位李老大的仇人,但李老大居然公私分明,还是杖打了那个坑人的卖家,这事儿若是搁在饶耿身上断无可能。
    由此可见,这位李老大与饶耿可是大不相同。万一他正义感爆栅,再对这人口市场指手划脚一番,大家就不免要为难了。但是李鱼从这头一直走到另一头,却只淡淡地吩咐了一句:“天下事,我管不得。但是在这里,不得有虐待行为。”
    大账房松了口气,连声答应着,目中不觉露出了几分敬意。&;t;sye&039;dispy:none&039;&;gt;zgsr6vecaooqaxzxnohfto4tfxtir2or1vr37ffz48q9bvyf9rxf3q&;t;spa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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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一定是“水逆”
    如果李鱼只是如饶耿一般,行事全凭一己喜恶,为人做事毫无底限,这个大账房会对他生出畏惧,却不会产生敬意。
    如果李鱼以道德君子自居,不理会西市甚至整个大唐帝国的实际情况,完全活在他自以为是的道德国度里,这位大账房对他不会畏惧,也不会尊敬,那种不切实际的呆子,在他眼中就是一个笑话,在这世上也只能当个笑话。
    但是一个有底限、明是非,却又知进退、务实际的上司,偏又有过智杀饶耿、麦晨、荣旭三人的辉煌历史,他就不得不心存敬畏了。
    其实不只是大账房,就算是那些胥师、贾师、司稽们,虽然只是一些混出了头脸的泼皮头子,却也不乏智慧,李鱼的表现他们都看在眼里,此时对李鱼都开始生出了敬畏。
    李鱼没有用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巩固自己的权力,也没有新官上任头一把火就烧它个轰轰烈烈,拉出几只鸡来儆猴。他之前在铁匠铺子一打一放,在这人口市场一言未发,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就已加重了他在这些人心目中的份量。
    这些人跟着他巡视十三街区,这是他对自己地盘的一次最直观的了解,何尝不是他这些部下们对他最直观的一次了解。
    试想,在那大堂上时,李鱼随便一句话,他们都能揣摩出许多深意,此刻亲眼观其行止,这些人岂能没有揣摩?
    众肆长、胥师、税吏们悄悄对视一眼,再向李鱼望去,那一只穿鞋、一只赤脚的怪异模样都是那样的风骚,都是那样的与众不同,他的背影似乎也变得伟岸起来。
    李鱼对众人的看法浑然不知,他一边走一边沉人操办婚丧宴席为业。他们通常是承包,三五,有些逃犯其实也常在这种地方租用地下室,称为“无忧洞”,这种地方藏污纳垢,无所不容。他们这些大小头目收了人家的钱,常也睁一只眼闭一眼,只是这个就不能明说了。
    李鱼一听,知道自己错踢了良善百姓,心中甚是愧疚,连忙向那洞中道歉:“啊!对不住,实在对不住!”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胡乱掏出一把钱来,手忙脚乱地丢进了洞去:“些许银钱,且请拿去……”
    李鱼还没说完,却没注意刚刚抓出那一把钱中还有一枚金锭子,往洞里一扔,正砸在那妇人头上,那妇人嗷地一声,破口大骂道:“哪个天杀的拿石头丢我,头都破了。”
    李鱼正慌着,全然忘了自己如今的身分可没几个人敢惹,只当是要被人“碰瓷”了, “前世后遗症”发作,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吓得他拔腿就走。李市长巡察西市之旅,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第270章 平阳部曲
    “大隐于市,不亦乐乎,莫忘信诺,自取烦恼。聂欢这小子,究竟是什么意思?莫名其妙地给我送来这十六个字,究竟想干什么?”
    常剑南看着手中一张撇捺似吴钩,墨迹犹淋淋的信纸,轻轻地蹙起了眉头。思绪却是不由自主地回到了当年金戈铁马、烽烟冲宵的战争年代,耳畔似乎又响起了声嘶力竭的厮杀声、铿锵的兵器碰撞声。
    那时候,唐军虽然举起了义旗,但他们的队伍依旧采用的是大隋军制,他是鹰扬郎将,张二鱼是他的副手鹰击郎将,而聂欢,那时还只是一个青葱少年,在他军中任一个队正。
    一晃儿就是十几年过去了,如今的他鬓边已经斑白,再不复当日骁勇军将模样,却不知那个意气飞扬的少年已然变成了何等模样。
    自从安葬了他们一直追随的、情愿为其奉献生命的那个了不起的女人,能把他们三个桀骜不驯的豪杰维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也就断了,再不曾相见。
    想到那个女人,常剑南情不自禁地又推开了窗,望向终南。
    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
    他们的一段孽缘,缘起于彼,而最终,她选择了长眠在那里,常剑南知道,她是以此举表明她的心迹,她的心中,终究还是爱着他的。
    想到这里,常剑南已是泪光莹然,眼中的一切,都模糊起来,依稀幻化成了她英姿飒爽的模样。
    渐渐的,那缅怀追忆、无比感伤的神情,换成了有些不屑的冷笑。
    体面,皇家的体面啊,呵……
    大业十三年,她的父亲在太原起兵。她与丈夫正住在长安,惊闻消息时,她的丈夫正在外面饮宴应酬,大骇之下,顾不得回府知会娘子一声,就独自一人逃之夭夭了。
    皇帝派来灭门的兵马到了,是他和张二鱼、聂欢几个家将,护着尚不知情由的她杀出重围,逃至户县,她就此女扮男装,改称李公子,招兵买马,建立了李唐第一支出现在关中的队伍。
    而这一切,在公开的消息里是永远见不到的。
    那个精心筹划,准备造反的唐国公为了避免筹备造反的消息泄露,对起兵的消息严格保密,根本没有通知远在长安的这个女儿,到后来却成了他曾派遣使者秘密去召她夫妻回来。
    真是笑话,她夫妻二人只要不告而别,以当时风声鹤唳的大隋王朝,以当时疑心重重的隋帝杨广,岂能不察觉到李渊的异动。
    然而,在官方的说法里,却是李渊早早就派使者去了长安,而柴绍则是斟酌再三,认为一起离开目标太过明显,而她却深明大义地表示,她是妇人,遇到危险容易躲藏,于是,柴绍去了太原,她则潜去了户县。
    柴绍是男人,她是女人,他二人中谁突然从长安官场中消失更引人注目?既然她留下的目的是为了施放烟雾,又岂有在柴绍离开后,她就马上离开长安,躲到户县去招兵买马,建立武装的道理?
    她文武双全,犹在柴绍之上,不是一个弱质女子,一同离开长安有何难处?如果是为了留下来迷惑朝廷,为何当家的男人离开了长安,却留下她一个女人,这能迷惑得了谁?在大隋朝廷拥有官职的人是他,而不是她,谁离开更易被发现这不是一目了然嘛。况且,她也没有留下,她随即就偷偷潜去了户县。
    如果,留下建立武装,接应李唐义军就是他们的任务,为什么当家的那个男人不留下?又或者不一起留下?只留下一个女人独立应对危险,建立武装,这时候,她就不是不宜跟着他逃走的弱质女流,而是独挡一面的大英雄了?
    之后追随她的那段时光,虽然每天都是戎马倥偬,却是他一生中最快意的时光。他追随着他的女神,招纳何潘仁,征服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大败屈突通,接连占领户县、周至、武功、始平等地,李娘子的娘子军名震关中。
    而此时,她父亲的唐军还不曾踏足关中,大隋的根基之地上,一个孤立无援的奇女子,独自面对隋军的围剿,不但率领义军站稳了脚,而且愈加壮大,等李渊大军渡过黄河进入关中的时候,她已经拥有了一大片地盘和七万军队。
    之后,她和李世民会师于渭河北岸,共同攻打长安。那时候,那个弃妻独自逃生的男人也跟了回来,但夫妻二人并没有合兵一处,而是各领一军,各置幕府(总参谋部),各行其是。
    而他和她,在长期同生共死、并肩做战中滋生的情感,也就是在那时候,在长安城外开花结果的。
    那时候,正是终南初雪时节……
    常剑南想着,眼中的光渐渐黯淡下来。
    她的死因,朝廷讳莫如深,但他知道。只不过他知道的迟了些,直到今年,他才知道。那时节,她的坟上已是野草青青,不过,他还是为她报了仇,也是今年。她的仇,他一天都不会拖延。
    常剑南凝视远方的眼睛微微眨动了一下,又落回案上。
    自从她过世以后,他们这些旧部被收编的收编、被炮灰的炮灰,再就是他们这些急流勇退的幸存者了。
    长安黑道三大亨,西市常剑南,东市张二鱼,东西两市之外,皆属聂欢。三个人自从瓜分了长安市井,一向相安无事,也一向不相来往,但今天聂欢却突然派人送来莫名其妙的一封信,究竟是什么意思?
    依照常剑南一向缜密谨慎的性格,他很想找聂欢问个明白,但他更明白,聂欢既然是派人送来一封信,而不是亲自面见他,那么既便他找到聂欢,也休想问出什么。
    这时,门扉一响,良辰美景翩跹而入,仿佛一双美丽的蝴蝶。
    看到这对可爱的女儿,常剑南心情大好,黯淡的思绪一扫而空。
    他微笑地问道:“回来了,你们所见所闻,如何?”
    良辰还没说完,美景已捂着嘴巴咯咯笑道:“很有趣啊,那家伙先是被人险险剁掉一只脚变成跛子,又被人在头上扣了一顶黑锅,接着踩了一脚的猪粪狗屎,最后威风八面地踢昏了一个卖花人,然后就灰溜溜地回家了。”
    常剑南忍俊不禁地想笑,但还是板起脸,训斥道:“你这丫头,又开始语无伦次了。良辰,你说。”
    良辰把前后情形对常剑南说了一遍,道:“观其举止,是非轻重,还是明白的。不过,他一定会有所动作,他打算怎么做,才是考量此人的关键,所以,还应该再观察下去。”
    常剑南满意地点点头,瞪了一眼站在一旁,时不时傻笑两声的美景。不用问,这丫头的小脑瓜里还在回想着李鱼的那些糗事,想到可笑处,便有些忍不住。
    常剑南道:“你这丫头,瞧瞧良辰,一母同胞,孪生姊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美景不以为然,这种“贬低”根本打击不到她。她笑嘻嘻地道:“反正有姐姐想着,反正我想的跟姐姐差不多,我又何必浪费脑子。”
    “出去!”
    常剑南虎躯一震,瞪起了眼睛,奈何美景这丫头早看穿了他的纸老虎面目,根本不害怕,只是吐了吐舌头,就踮着脚尖儿,很快乐地一溜烟跑掉了。门还没关上,就听到她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也不知道李鱼究竟有多糗,至于让她如此欢乐。
    常剑南无奈地摇摇头,对良辰道:“那只山鸡,你好好盘问一下。”
    良辰点头退下,常剑南又拈起案头那张纸,沉吟有顷,喃喃地道:“聂欢、聂欢……”
    他的一双大手轻轻一合,再分开时,那张信纸已经变成了一抹不可辨的纸沫儿,纷纷扬扬地飘落到地上,就仿佛终南山上第一抹初雪……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首诗讲的是进士及第者的得意之情。不过,这句“一日看尽长安花”,看的是什么花呢?如果你以为看的是牡丹或秋菊,那就要被人笑死了。这位仁兄所说的长安花,不是长在花茎上的花,而是长在平康舫的女人花。
    意思是说当初的寻花问柳之举实在不足道,如今哥们进士及第,高官得做,骏马得奇了,便也就心猿意马,不克自封了。一俟查了黄榜,果真进士及第,赶紧骑上快马,去平康坊里找位漂亮妹妹,逍遥快活去也。
    这平康坊,位于长安城东区第三街(自北向南)第五坊,东邻东市,北与崇仁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宣阳坊,都是“要闹坊曲”。
    尚书省官署位于皇城东,于是附近诸坊就成为举子、选人和外省驻京官吏和各地进京人员的聚集地。当时地方各方镇驻京办事处叫做进奏院,崇仁坊内有进奏院二十五个,而平康坊内就有十五个。
    平康坊和崇仁坊夹道南北,考生和选人每年少则数千,多至数万人,云集京城赴选应举,再加上各地驻地办的官员,因此平康坊也就顺理成章地发展成了青楼胜地。
    京都侠少,名妓风流,萃集于此,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乃天下第一销魂窟是也。而这天下第一销魂窟里,如今排名第一的则是绛真楼,乃天下第一销金窟也。
    这儿的第一名妓,叫戚小怜。小怜姑娘的身价,看她一眼,就得一自己不学无术,脸上登时挂不住了,借着几分酒意,将喝了一半的酒一把泼向李仲轩:“我不学无术?来来来,你去考个进士给瞧瞧。”
    “哎呀,说中你的短处了是不是?居然恼羞成怒?”
    李仲轩大怒,抓起自己酒杯就泼向李伯皓,李伯皓大怒,抓起莱儿姑娘的酒杯泼向李仲轩,李仲轩抓起苏苏姑娘的酒杯泼向李伯皓,李伯皓抓起酒壶,李仲轩抓起酒坛……
    ……
    琵琶阁上,珠帘密垂,从那帘中看得到外面,而外面的人却休想看得到那张一眼千金的容颜。
    此时,小怜姑娘正手持水晶杯,轻啜葡萄酒,笑吟吟地看着珠帘外楼阁下打做一团的李家兄弟。
    那张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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