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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海军官兵能力素质,培养合格军事人才。实行生长指挥军官学历教育合训、任职教育分流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军官任职培训体系。突出海军职业特色,重视实践能力培养。围绕提高军官任职能力,完善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扩大士官培训规模,培养技术复杂岗位的中高级士官。
六、空军
空军是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军种,是空中作战行动的主体力量,担负着保卫国家领空安全和领土主权、保持全国空防稳定等任务。空军主要由航空兵、地面防空兵、空降兵、通信兵、雷达兵、电子对抗兵、技术侦察兵、防化兵等兵种组成。
发展历程
空军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1949年至1953年,陆续成立军委空军、军区空军领导机关,组建歼击、轰炸、强击、侦察、运输航空兵、空降兵部队和一批院校,并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参加抗美援朝作战。1957年空军和防空军合并,实行空防合一体制。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确立重点发展防空力量的指导思想,逐步发展成为一支国土防空型的空军。90年代以来,空军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陆续列装了第三代作战飞机、第三代地空导弹以及一批较先进的信息化武器装备,加强了以战略理论为核心的军事理论建设,确立了攻防兼备的战略思想,空军开始由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经过近60年建设,空军已初步发展成为一支多兵种组成的战略军种,具备了较强的防空和空中进攻作战能力,一定的远程精确打击和战略投送能力。
体制编制
空军平时实行作战指挥与建设管理合一的领导体制,由空军机关、军区空军、军(师)级指挥所、师(旅)、团构成。空军下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军区空军和1个空降兵军,以及各类院校、科研试验机构等。军区空军下辖航空兵师,地空导弹师(旅、团),高炮旅(团),雷达旅(团),电子对抗旅(团、营),以及其他专业勤务部队,在重要方向和重点地区,设有军级或师级指挥所。空军编有空军指挥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航空大学、空军雷达学院、桂林空军学院、徐州空军学院、空军大连士官学校等院校,以及7所飞行学院。
航空兵师通常按团、大队、中队体制编成,主要机种为歼击、强击、歼击轰炸、轰炸、运输、侦察、作战支援等。航空兵师下辖航空兵团和驻地场站。航空兵团是基本战术单位。地空导弹部队以营为基本火力单位,通常按师、团、营或旅(团)、营体制编成。高射炮兵以连为基本火力单位,通常按旅(团)、营、连体制编成。空降兵按军、师、团、营、连体制编成。
部队建设
空军适应信息化作战要求,加快实现由国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备型转变,提高侦察预警、空中打击、防空反导和战略投送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现代化的战略空军。
紧密结合军事斗争准备和空军转型建设发展实践,探索与新一代武器装备发展相适应的训练体制和组训方式。突出复杂环境下的技战术训练、多兵机种合同训练和联合训练,开展针对性、对抗性训练,加大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训练比重。优化飞行院校、训练基地、作战部队三级飞行员训练体制,加强航空兵部队空战、对地攻击和联合训练。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创新,加强学科体系建设,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强化在职在岗培训,2008年7月创办空军军事职业大学,探索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和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按照攻防兼备的战略要求,发展新型战斗机、防空反导武器、指挥自动化系统等装备。陆续装备一批较先进的信息化装备和空空、空地精确制导弹药,改进现役装备电子信息系统,完善情报预警、指挥控制和通信基础网络。基本形成以第三代飞机和地空导弹为骨干,以第二代改进型飞机和地空导弹为补充的主战武器装备体系。
坚持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走高新人才带动、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人才发展道路。统筹规划指挥、参谋、飞行和技术保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批信息化素质较高的骨干人才,形成了以复合型指挥军官、尖子飞行员和科技领军人才、技术专家为代表的高素质新型人才群体。
注重后勤和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完善空军机场、阵地保障设施,加强空防工程抢建、机场排弹抢修、航空卫生保障等后勤力量,研制配备第二代专用后勤装备,构建专用物资储备供应网络,逐步展开多机种保障基地建设。深化装备保障模式改革,完善弹药器材供应、修理保障和技术支援等保障网布局,推进保障装备小型化、通用化、野战化。
七、第二炮兵
第二炮兵是中央军委直接掌握使用的战略部队,是中国实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
第二炮兵遵守国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贯彻自卫防御核战略,严格执行中央军委命令,以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为基本使命。第二炮兵所属导弹核武器,平时不瞄准任何国家;在国家受到核威胁时,核导弹部队将提升戒备状态,做好核反击准备,慑止敌人对中国使用核武器;在国家遭受核袭击时,使用导弹核武器,独立或联合其他军种核力量,对敌实施坚决反击。第二炮兵常规导弹部队主要担负对敌战略战役重要目标实施中远程精确打击任务。
发展历程
创建第二炮兵,是新中国为应对核威胁、打破核垄断、维护国家安全,被迫作出的历史性选择。中国于1956年开始发展战略导弹武器,1957年组建战略导弹科研、训练和教学机构,1959年组建第一支地地导弹部队,1966年7月1日正式成立第二炮兵。20世纪70年代后期,第二炮兵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的精干有效战略导弹部队的目标。90年代,第二炮兵组建常规导弹部队,进入了核与常规导弹力量协调发展的新阶段。进入21世纪,第二炮兵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经过40多年发展,第二炮兵已建设成为一支精干有效、核常兼备的战略力量,具备陆基战略核反击能力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能力。
体制编制
第二炮兵作战指挥权高度集中,实行中央军委、第二炮兵、导弹基地、导弹旅的指挥体制,部队行动必须极端严格、极端准确地按照中央军委的命令执行。
第二炮兵由核导弹部队、常规导弹部队、保障部队、院校、科研机构和机关等组成。导弹部队编有导弹基地、导弹旅和发射营,保障部队编有侦察情报、通信、测绘、气象、电子对抗、工程、后勤和装备等技术专业保障部队,院校编有指挥学院、工程学院和士官学校,科研机构编有装备和工程研究院所。
部队建设
第二炮兵按照精干有效的原则,适应军事科技发展趋势,提高武器装备信息化水平,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增强防护、快反、突防、毁伤和精确打击能力。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现已形成核常兼备、固液并存、射程衔接、战斗部种类配套的武器装备体系,装备各种型号的核导弹和常规导弹。
第二炮兵注重战备配套建设,优化作战力量结构,完善适应信息化战争的导弹作战体系,核导弹部队与常规导弹部队保持适度的戒备状态,扎实推进战场体系建设,广泛应用现代化的机械装备和施工手段,各项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改革创新后勤建设,建立野战保障综合数据库和后勤物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作战阵地人员生存保障系统,后勤实战化综合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严格执行核安全控制制度、涉核人员资质认证制度,采取可靠技术手段,强化核武器储存、运输和训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核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手段,采取特殊安全措施杜绝非授权发射和事故发射,确保核武器的绝对安全。
第二炮兵坚持以专业技术为基础,以干部骨干为重点,以合成配套为中心,以提高整体作战能力为标准,积极开展专业训练、合成训练和作战演练。专业训练主要进行导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学习和武器装备操作技能训练,合成训练主要进行作战编成内各要素全程序协同训练,作战演练主要组织导弹旅和保障部队在近似实战条件下的综合性训练和演习。部队训练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深入开展基地化、模拟化、网络化、实战化训练,探索复杂电磁环境下训练和导弹基地集成训练特点规律,研发新一代网络化模拟训练系统,“信息化蓝军”和作战实验室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第二炮兵把人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神剑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三级“技术尖子人才队伍”,形成了以工程院院士、导弹专家、指挥军官和操作技术骨干为主体的人才队伍。
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部队是中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武警部队由内卫部队和警种部队组成,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列入武警序列。国家赋予武警部队的根本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经常性执勤
经常性执勤
是武警部队为完成国内安全保卫任务而实施的各类勤务工作,主要由内卫部队担任。基本任务是:防范各种侵害和破坏活动,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国际性、全国性重要会议及大型文体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的安全;保护重要桥梁和隧道的安全;确保监狱、看守所的安全;维护国家规定的大中城市或特定地区的社会治安。经常性执勤分为固定执勤和临时执勤。固定执勤任务通常由公安部下达,临时执勤任务通常由地方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下达。
武警部队每天有26万余人轮流执勤。近年来,武警部队坚持正规执勤、从严治勤、科技强勤,加强执勤设施建设,大力治理执勤隐患,实现了执勤管理全员、全程、全时可视化。强化执勤组织,严密执勤部署,落实执勤制度,周密组织重大临时勤务,有效提高执勤质量和目标安全系数。平均每年制止侵害警卫目标事件数十起,制止在押人犯逃跑事件数百起,组织重大临时勤务数千起,配合有关部门保证了国际、国内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各部队还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7年以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
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是武警部队处理和慑止突然发生、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的行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主要由武警机动部队担任,包括处置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具体任务是:控制事发地区,检查可疑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保卫重要目标,驱散非法聚集的人群,解救人质和被闹事人群围困的人员,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捕歼犯罪分子,进行抢险救灾等。
武警部队是国家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武警部队遂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任务,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或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赋予,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或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行动。
武警部队平时充分准备,建立各级处突指挥中心,完善处突信息系统,科学配置力量,做好通信、军需、运输等保障。受领任务后快速到位,采取军事威慑、宣传疏导、依法打击的手段,坚持慎用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依法打击极少数犯罪分子,高效稳妥地依法对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群体性械斗事件、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处置。两年来,武警部队参与处置“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捕歼“东突”恐怖分子、事故救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驻地的社会稳定,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国际反恐合作
中国高度重视国际反恐合作,现已参加11个国际反恐怖条约。武警部队是国家反恐怖的重要力量。
加强国际反恐怖磋商和交流。根据国际反恐怖条约协定,先后组团到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澳大利亚、以色列、巴西、古巴、南非、俄罗斯、巴基斯坦等30多个国家进行双边或多边反恐怖交流,接待了俄罗斯、罗马尼亚、法国、意大利、匈牙利、南非、埃及、澳大利亚、白俄罗斯等17个国家的代表团来访。
派员出国培训和援外助训。先后组团或派员到法国、以色列、匈牙利、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十多个国家参加特勤业务培训,参加或观摩各类比赛,进行反恐怖专业技术交流等。先后派遣教练组赴罗马尼亚、阿塞拜疆等国家执教或助训。
举行联合反恐演习。2007年9月,武警部队与俄罗斯内卫部队,以“特种部队解救人质及捣毁恐怖组织团伙行动”为课题,首次举行“合作—2007”联合反恐演习。
维护边境沿海地区社会治安与口岸出入境秩序
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部队,是国家部署在沿边沿海地区和口岸的一支武装执法力量。其主要职责是:边境沿海地区治安管理;口岸和边境通道的边防检查和监护;毗邻香港、澳门一线地区的巡逻警戒;防范、打击沿边沿海地区偷渡、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
公安边防部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公安边防总队30个(北京未设),在边境和沿海地区(市、州、盟)设公安边防支队110个,在沿海地区设海警支队20个。在开放口岸设现役边防检查站207个,在边境沿海地区县(市、旗)设公安边防大队310个,在沿边沿海地区乡(镇、苏木)设边防派出所1691个,在边境主要通道、要道设边境检查站46个,在边境地区的重点地段、方向部署机动队113个。
近年来,公安边防部队全面实行爱民固边战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健全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机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创建爱民固边模范村活动,实施关爱困难儿童工程,有力促进沿边沿海地区和谐稳定。在边防检查站深入开展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创造了安全、快捷的出入境通关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在边境沿海地区严厉打击偷渡、贩毒、走私等犯罪,进行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2007年以来,共查获偷渡人员4400人,缴获毒品3806千克,缉私案值6.2亿元,破获刑事案件19205起,查处治安案件60063起。
公安海警部队建立健全海上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完善执法制度,改善船艇装备,共破获海上刑事案件41起,实施海上抢险救助115起,救助遇险人员238人。
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中国紧紧依靠人民办国防,按照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要求,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
预备役部队建设
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官兵为基础,按照军队统一的体制编制组成的武装力量,实行军队与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制度。
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1986年8月,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199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6年4月,中央军委为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1997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中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经过25年的建设与发展,预备役部队已成为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预备役部(分)队组成的重要后备力量。陆军预备役部队,主要由步兵、炮兵、高射炮兵、反坦克炮兵、坦克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海防兵等兵种、专业兵组成。海军预备役部队,主要由侦察、扫雷布雷、雷达观通等专业兵组成。空军预备役部队,主要由地空导弹兵、雷达兵等专业兵组成。第二炮兵预备役部队,主要由导弹专用保障和特种装备维修专业兵组成。
预备役部队根据军队建制实行统一的编制,编有预备役师、旅、团,并建有相应的领导机关。主要按地域进行编组,以省建师、以地(州、市)建旅(团)或跨地(州、市)建师(旅)、跨县(市、区)建团。
近年来,预备役部队在组织建设、军事训练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逐步扩大选编范围,改进编组方法,积极探索行业对口编组、跨区域编组、联片编组等多种编组模式;坚持按纲施训、依法治训,建立正规的训练秩序;落实《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年度训练任务按编制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