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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满清是中华全面复兴之必要条件-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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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海禁严厉之时,官方贸易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唯一合法途径。它把“朝贡”与“通商”合而为一。但外国对中国的所谓“纳贡”的实际价值并不高,相反,中国往往对回赠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益。这种示人以厚、厚往薄来的贸易方式,称为“朝贡贸易”。
朝贡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明政府财政的很大损失,但如前文所述,在郑和七下西洋进行官方海外贸易时,情况却并非如此,明廷通过“朝贡贸易”获得了很高的利润。只是这种高额利润的获取后来被代表着商人阶层的文官集团从官方转移到民间。
由于明朝采取“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原则使外国朝贡使团获利丰厚,外国便频繁派遣朝贡使团进入,迫使明朝不得不对他们的朝贡规定“贡期”(即朝贡频率)。迫于朝贡贸易给财政所带来的巨大负担,明朝自正统时期(1436~1449)便停止了对海外国家朝贡使团的派团护送,到弘治时期(1488~1505)又开始对海外国家朝贡使团的“私货”实行征收实物税的政策。但随着海外国家朝贡使团所获利益的减少,海外的朝贡国家也逐渐减少。到15 世纪末,海外朝贡国家中只剩下暹罗、占城、满剌加、琉球和日本; 而到16世纪下半期,则只有琉球和暹罗两个海外国家的朝贡了。 
陈尚胜的这段话注重的仅是政府或官方层面的对外交流方面。实际上,虽然东亚各国对明朝的的官方朝贡逐渐减少,但民间与海外的交流往来却一直存在,并日益频繁,其中海外贸易在中后期尤其是后期更是繁荣。
正德年间,抽分制的实行,是明代海外贸易政策的一个转折点。随着抽分制的实行和海禁的废弛,朝贡贸易进一步衰落,而私人海上贸易明显趋于活跃。 
隆庆元年局部开放海禁后,官方的“朝贡贸易”已名存实亡,被民间“自由贸易”公开、合法地取而代之。
2。当时的世界经济中心 
为满足衣着生产的经济作物,如蚕丝、桑树、棉、麻、苧、茶、甘蔗、蔬果、烟草,还有染料蓝靛、红花等,均为市场需要供应了手工业原料来源,而为当时的海外贸易提供了坚实的商品交换基础。而棉纺,丝织、陶瓷、冶铁、造纸、制糖、酿酒、榨油和漆器等各手工业行业,生产技术不断改进,加上大量劳动力的投入,大规模商品的生产,除供应本国市场需要外,更有开辟海外新市场的必要。 
明代的海外贸易从明初就已开始,且规模愈来愈大。明朝所谓的海禁,目的多是防止外来倭寇侵扰,且大多时不过一纸空文。“一旦海寇活动减少,政府也就失去了禁止海运的动力。实际上,多数官员对民间贸易是睁一眼、闭一眼,福建大商船进入江浙港口,很少被拒绝。所以,明代闽浙间的海上贸易是十分兴盛的。” 
明代人王抒说:“国初立法,寸板片帆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艘数千,俱属于犯禁,议者每欲绝之,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与其绝之为难,孰若资之为用。” 
成化弘治之际(15世纪中后期),即有“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 到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间(1522~1566年),“漳州月港 家造过洋大船往来退逻、佛郎机诸国通易货物”者有增无减。开放海禁后,到了晚明,海外贸易发展已成磅礴浩荡之势,繁盛已极。门多萨记载:
现在港口的官员允许商人到邻近的各岛去进行贸易,如去菲律宾,每年都有很多装满大宗货物的船只前往,多次又输进西班牙,他们也旅行到他们为可以获利的其它地区和地方。不过要他们作出一年内返回的保证才给予这种许可。获利的欲望使他们旅行到墨西哥,1585年有三名中国商人来到墨西哥,携有珍异的货物,没有停留便到了西班牙和其他更远的国家。
官员和长官也允许外国人进入他们的港口买卖,但首先盘问审查,小心不要请求除此目的外的任何许可。然后外国人取得限期的许可证,……你时常在一个港口看见两千艘大小船只。 
西洋人曾德纲记载:“(福建省)这个省滨海,是中国输出大量商品又一个优良港口,当地的勤劳百姓,把货物运往马尼拉 、日本等地区。” 
日本诸岛是私人海商的主要贸易地区,是中国生丝及各种纺织品、日用品的重要市场。 “大抵日本所须,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瓷器,湖之丝棉,漳之纱绢,松之绵布,尤为彼国所重。”
据统计,崇祯时期每年由澳门运往长崎的中国商品的总价值都在白银100万两以上,其中崇祯十年(1637年)为2144635两,有时甚至超过300万两。生丝在其中占最大的比重,例如崇祯八年(1635年)运往长崎的生丝达2460担,以每担售价银台以600~1000两计,总价值达1476000~2460000两。 
生丝价格国内约每担60银两,到日本可卖到五六百银两,毛利达十倍。从日本输入中国的有:“互市华人的货物有金银、琥珀、水晶、硫磺、水银、铜铁、白珠、青玉、苏木、胡椒”以及土产、海货等。《晚明史》记载:
“生丝、丝绸、瓷器等中国特产,遍销西班牙本土和它的各殖民地;棉麻匹头为西属殖民地土著居民所普遍消费。”“1592年这个总督报告西班牙国王说,中国商人收购菲律宾的棉花,转眼就从中国运来棉布。棉布已成为中国货在菲律宾销路最大的商品。” 
林仁川在《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中说:
“明代,中国海商资金雄厚,对南洋各地土产有很强的购买力”,西方的公司没有办法和中国商人竞争,根据当时西方人的记载:“1640年,一个中国商人在暹罗收购大量皮革,最初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范佛里特想用高价收购的办法来彼此竞争,但没有成功,这个中国商人更由此不还价的收购。” 
美国历史学家罗兹?墨菲在《亚洲史》中说:
马尼拉作为岛屿之间的货物集散地和殖民地首府而繁荣起来,并且主要通过与中国的贸易成为西班牙的美洲和亚洲之间的重要联系纽带。马尼拉大帆船每年把墨西哥和秘鲁的白银从墨西哥太平洋岸港口阿卡普尔科运到马尼拉,其中很大部分转到中国以支付出口到新老西班牙的丝绸、瓷器和漆器。 
李隆生在《明后期海外贸易的探讨》中说:
从1570年代前期,开始了中国一西属菲律宾/马尼拉一西属美洲的贸易,西班牙使用重数百吨到一、两千吨的大帆船(史称「马尼拉大帆船」),往返于墨西阿卡普尔科和菲律宾的马尼拉之间。在这条航线上,中国的输出商品几乎为生丝和丝织品,西班牙则为美洲白银,因而此条航线,又被称为「太平洋丝绸之路」。据估计,从航路开通到明末,在正常年份,每年输入菲律宾和中国的白银为100~200万两左右。 
樊树志教授在《“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中说:
1580年以后,马尼拉当局为以生丝、丝织品、瓷器为主的中国商品找到了一条通向墨西哥的航路。此后二百多年中“马尼拉大帆船”横渡太平洋前往加利福尼亚海岸,再从那里驶往墨西哥。这就是名闻遐迩的沟通马尼拉与阿卡普尔科的大帆船贸易……生丝和丝织品在墨西哥有现成的市场,富有的白人喜欢用东方的丝绸制成华服装饰自己。这些商品还远销秘鲁、巴拿马直到智利一带。……自从“马尼拉大帆船”运来了质量精美价格低廉的中国的生丝与绸缎,当地的丝织业就此趋于衰落。到1600年,……由源源不断输入的中国生丝为墨西哥的工厂提供原料。通过西班牙商人每年运到美洲的中国生丝,有的人估计为3000担至5000担,有的人估计为5000担至10000担。1637年墨西哥一处以中国生丝为原料的丝织厂工人达到14000多人,由此可见当时运抵墨西哥的中国生丝数量是巨大的。 
早在16世纪末叶,中国棉布已经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因为中国棉布价廉物美,所以印地安人和黑人都用中国货而不用欧洲货。中国丝绸就更为畅销了,……至迟到1580年代初,中国的丝绸就已经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以至于墨西哥总督于1611年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但是到了1637年情况愈发严重,墨西哥的丝织业都以中国丝为原料,墨西哥本土蚕丝业实际上被消灭了。邻近墨西哥的秘鲁也是中国丝绸的巨大市场,中国丝绸到秘鲁的价格只抵得上西班牙制品的1/3。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出售和穿着中国绸缎。中国丝绸不仅泛滥美洲市场,夺取了西班牙丝绸在美洲的销路,甚至绕过大半个地球,远销到西班牙本土,在那里直接破坏西班牙的丝绸生产。……这种情况与汉唐时代的丝绸之路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马尼拉大帆船”的运输量是穿越沙漠地带的骆驼商队无法比拟的,是一种近代意义的跨越洲际的远程贸易,其倾销力之大足以打垮当地的丝织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却是不争的事实。 
樊树志在《晚明史》中说:
Theveuot在《奇异的旅行》第二卷记载,当时马尼拉城有西班牙人2000名(包括军队在内),……中国人则有2万名…… 从马尼拉海关每年对中国货物征收的进口税来看,平均每年占该港进口税总额的50%以上,17世纪初上升至80%,最高年份达到92。06%,贸易额超过100万比索。 全汉昇分析,在晚明数十年中,每年开抵马尼拉港的船舶,……中国商船要占绝大多数,有时甚至等于进港船数的全部在明代,中国商船在马尼拉港的进口税中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1586~1590年中国商品进口税在全部进口税中占36%,到了1611年,中国商品进口税占全部进口税的91。5%。 
“无可争议的是,这一时期中国商船牢牢控制了马尼拉贸易,因为西班牙人需要源源不断地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通过马尼拉大帆船运往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马尼拉生丝市场的繁荣,吸引了中国移民前往马尼拉经商发展,无怪乎有人说,17世纪时的马尼拉城,与其说是欧洲式的,不如说是中国式的。”
“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菲律宾,专门从事商业中介职业,与西班牙人约定价格,回国代为采办。不少商品来回运输不便,就由福建人移居菲律宾在当地生产、供应,于是出现了一大批华人经营的织布、服装、铸造、彩绘的作坊商店。此后从明代的中国大陆移民不断增多。”
通过对李金明《明代后期的海外贸易与海外移民》一文的研究的了解,我们可能了解当时中国人海外移民的浪潮,以及华人对当地的巨大影响。以下作简要摘录:
……20年居住在菲律宾的华人人数已增加了一倍多,仅1635年就有14614名华人缴纳贡税,这些还没有包括贫穷的免税者和偷漏税者。另据当时驻马尼拉的西班牙代理商蒙法尔康(Grau yMonfalcon)在1636年声称,居住在菲律宾的华人总数是30000人。这些估计与顾炎武所说的“以数万计”基本相符,可见当时已形成了一股移居菲律宾的浪潮。
当时移居日本的华人人数亦不容忽视,据万历四十年1612明朝兵部奏称:“通倭之人皆闽人也,合福、兴、漳、泉共数万计。”(注:《明神宗实录》卷四九八,万历四十年八月丁卯。)这个数字可能不致于过分夸张,因据万历四十六年(1618)亲身到过日本的刘凤歧说,万历三十六年(1608)侨居在长崎的明商还不到20人,而“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二三万人。”(注: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三十,《倭官倭岛》。)又据天启五年(1625)福建巡抚南居益说:“闻闽越三吴之人,住于倭岛者不知几千百家,与倭婚媾长子孙,名曰唐市。(注:《明熹宗实录》卷五十八,天启五年四月戊寅。)
……这些移居海外的华人。为侨居地早期的开发与经济繁荣都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如福建巡抚徐学聚所说:“吕宋本一荒岛,魑魅龙蛇之区,徒以我海邦小民,行货转贩,外通各洋,市易诸夷,十数年来,致成大会亦,由我压冬之民,教其耕艺,治其城舍,遂为澳区,甲诸海国。”(注:徐学聚:《报取回吕宋囚商疏》,载《明经世文编》卷四三三,《徐中丞奏疏》。)对于这一点,即使是西班牙殖民者也不得不承认,如马尼拉总督摩加在16世纪末宣称:“这个城市如果没有中国人确实不能存在,因为他们经营着所有的贸易、商业和工业。”一位当时的目击者胡安科博神父(Father Juan Cobo)亦公正地说过:“来这里贸易的是商人、海员、渔民,他们大多数是劳动者,如果这个岛上没有华人,马尼拉将很悲惨,因为华人为我们的利益工作,他们用石头为我们建造房子,他们勤劳、坚强,在我们之中建起了最高的楼房。”(注:The Chinese in the Philippines,vol。1,p。137。)一些菲律宾史学家对此也作了公正的评价,《菲律宾通史》的作者康塞乔恩(Joan de laConcepcion)在谈到17世纪初期的情况时写道:“如果没有中国人的商业和贸易,这些领土就不可能存在”,如今尚屹立在马尼拉的许多老教堂、僧院及碉堡,大多是当时移居马尼拉的华人所建。约翰?福尔曼(John Foreman)在《菲律宾群岛》一书中亦谈到:华人给殖民地带来了恩惠,没有他们生活将极端昂贵,商品及各种劳力将非常缺乏,进出口贸易将非常窘困。真正给当地土著带来贸易工业和有效劳动等第一概念的是中国人,他们教给这些土著许多有用的东西,从种植甘蔗、榨糖和炼铁,他们在殖民地建起了第一座糖厂。”(注:John Foreman,The Philippine Islands,London,1899,p。118。)
移居印度尼西亚的华人同样为巴达维亚的开发与繁荣做出了贡献,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存在的第一世纪里,不仅使用了华人劳力和华人建筑技术建造巴达维亚的城堡,而且把城里的财政开支都转嫁到华人农民的税收上,大凡城市的供应,贸易、房屋建筑,以及巴达维亚城外所有穷乡僻壤的垦荒工作都由华人来承担。(注:J。C。Van Leur,Indonesian Trade and Society, The Hague,1960,pp。149,194。)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在17世纪下半叶才把糖蔗种植引进爪哇,在欧洲市场上它虽然不能与西印度的蔗糖竞争,但它取得了印度西北部和波斯的大部分市场,并且还出售到日本,而这些新引进的糖蔗的种植工作几乎都是由华人一手承包。(注:John F。Cady,Southeast Asia:It's HistoricalDevelopment, New York,1964,p。225。)因此英国学者博克瑟(C。R。Boxer)曾说过:“假如马尼拉的繁荣应归功于移居那里的华人的优秀品质,那么当时作为荷兰在亚洲总部的巴达维亚的情况亦一样。华人劳工大多数负责兴建这座城市,华人农民则负责清除城市周围的村庄并进行种植,华人店主和小商人与马尼拉的同胞一样,拥有零售商的绝大部分。我们实事求是地说,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其首府的迅速兴起应极大地感激这些勤劳、刻苦、守法的中国移民。”(注:C。R。Boxer, Noteson Chinese Abroad in the Late Ming and Early Manchu PeriodsCompiled from Con…temporary Sources(1500~1750), in TienHisa Monthly,1939 Dec。,vol。9,no。5,pp。460~461。)
至于每年从马尼拉载运回来的白银数量,据罗杰斯(Pedro de Rojas)在1586年致西班牙国王腓力普二世的信中说:“每年有30万比索银元从这里流入中国,而今年超过了50万比索。”在1598年特洛(Don Francisco Tello)致腓力普二世的信中又提到:“来这里贸易的中国人每年带走了80万比索银元,有时超过了100万比索。”这些墨西哥银元当时在泉漳一带市面上流通已很普遍,王胜时在《闽游纪略》中记述:“其曰番钱者,则银也,来自海舶,上有文如城堞,或有若鸟兽、人物形者,泉漳通用之。” 
开放海禁以后,葡葡牙、西班牙等国与中国的贸易,构筑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的全球性的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的生丝、丝织品、棉布、瓷器等商品,几乎遍及全球,中国长期处在外贸出超的高水平线上,源源不断的白银货币流入中国,其总量约占全球白银产量的三分之一乃至二分之一。 
樊树志说:“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地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 对于明代由海外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晚明社会变迁》一书中说:“综合粗估结果,1570~1644年美洲白银总共大约有12620吨流入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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