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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柔声安慰沈月卿:“沈总,我觉得它们很好,沈爷珍藏之物,无论哪一件赠予我,我都会将之当成传家之宝。”
沈月卿抬起脸,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谁说我要把它们送给你了?”
“呃?”
难道那只是拿出来给我欣赏一下?这就算奖赏了?
“我并不是把它们送给你,”沈月卿取出手帕,包住一块黑乎乎的炭块,“当然我也不会吝啬到只是让你看他们一眼。”
……呼。
“我给你的奖赏是,你可以任选其中一个,我给你讲述它背后的故事。”
我很明显地感受到来自阿影的无形鄙视。
“这里面的每件物品,在它们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
好想打他。
但沈月卿毕竟是领导,我想在宁王府混得风生水起,还是要给他面子。
于是恭敬地指着一块破布说:“朱珠想听这块高贵无暇的典雅布的故事。”
这么违心的话,连白七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阿影则是一副“你脑壳坏了”的鄙视。
沈月卿点了点头,捻起那块布,在手中掂量了几下,娓娓道来:“在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
“在那个很久很久以前……”
“嗯嗯。”我点头,示意他继续。
不必一直重复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前奏有点长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沈月卿憋了半天,没憋出下文,再次抚额,“抱歉,时间过去太久,这个故事我不太记得了,你重新挑选一个吧。”
我:“……”
阿影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提醒道:“很久很久以前,您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您家里很穷,只能喝稀饭,有一天您在村东头,捡到了这块布,里面包着很多金银财宝,您把它捡回了家,以为把它卖了能够过上好日子了,您的祖母不允许,说,因为那是别人的东西,谦谦君子,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生――爷,这个故事您已经讲了不下二十遍了!”
我痛苦地捂脸,这个笨蛋也太不给领导面子了――领导已经忘记了的事,你的记性不要显得比他还好啊。
这个低情商的家伙。
沈月卿轻咳了两声以掩饰尴尬。
白七适时地岔开了话题:“沈总管,朱珠,制作口脂还需用到花汁润泽。
传统配方的口脂中会用牛脂做膏泥,红色花汁染色,口脂的色度由花汁的含量多少来决定。但血蜡本身有色,花汁若是再有颜色,叠加起来反而会影响成品的色度,所以最好是用透明的花汁。”
透明的花汁……
我和沈月卿、阿影三人不约而同地指向了院子外面的洛梅花。
白七若有所思道:“洛梅的白色花瓣倒是很适合,只是这花的造型过于奇特,花有两色,味有两香。花瓣的分离也颇为麻烦,稍有一片红色的混入,就会影响取汁的纯度和味道的纯正。而且花瓣随摘随用,新鲜的东西也不能放太久……”
这个时候不得不让我出场了――宁王殿下专用的采花小能手。
这么多天的花不是白摘的,路也不是白铺的。论耐心和速度,我绝对是值得信任的。
我简直就是采花届的一霸!
但是在领导面前还是不能太骄傲自负,否则会引起领导的反感,于是我稍微谦逊一点:“这件事,交由朱珠,定不会让沈爷和表哥失望。”
沈月卿点头:“这些天你表现的确实还不错,心细,能吃苦,也没有再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
我再接再厉:“感谢沈总的知遇之恩,朱珠虽然微不足道,愿为王爷和沈总尽献绵薄之力。”
“阿影。”
沈月卿突然叫了傻大个的名字。
傻大个问道:“爷有事?”
“说话是门艺术,多学着点。”沈月卿认真地教育他,“良好的沟通不仅能让我对你印象变好,也能让你的夫人心花怒放,每月多给你一些零花钱。你和朱珠多学学吧。”
“……是。”
阿影面色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对溜须拍马十分不屑。
但事实上是,不管你在哪里,学习、工作亦或是生活,与同学,与老师,与同事,与上司,甚至是与家人,嘴甜一点是好事。
没有人不喜欢被温柔的语言相待。
*
翌日,我先是摘够洛梅,伺候完宁王殿下沐浴,然后又一刻不停地接着采摘做口脂的白色花瓣。因为凌晨带露水的花瓣最为新鲜,其他时间的都无法与之相比。
洛梅的花茎上有刺,细细密密。我怕手指裂口上溢出的鲜血弄脏白色的花瓣,特意用布条缠了好几道。
又连续工作两个时辰后,太阳已经高高生起了。
我背着一大框白色洛梅花瓣,站在沈月卿的小院外等候。
阿影见了我,直接让开一条路:“沈爷吩咐过,你来了可以直接去后院。”
沈月卿的房门还关着,应该还在补觉。宁王名下有多处钱庄商铺,财政情况复杂,他每天都要算到很晚。
如果没有出现赤字,他第二天会晚些起床。
如果出现了赤字,那他根本就不睡了,非得扒光账簿,把算盘打透,也要把出现赤字的原因给揪出来。
沈月卿的后院我倒是第一次来。
以前都是在他的前院,前院里只有一棵歪脖子树,一张石桌,还有两张石凳。
不知这后院,是何种风光?
很大程度上,我觉得应该和前院差不多。
但到了后院,我才发现是自己想错了。
这里竟然是一块菜地,两旁种着小青菜、白萝卜、红辣椒,还拉了一个黄瓜架子,只可惜还没到夏天,所以架子上是空的。
最尽头是一棵枇杷树。
也没有到长枇杷的季节,但是枇杷树长的很健康,枝繁叶茂,充满生机。
枇杷树下躺着一个人,他的脸上盖着一本书。
旁边是一堆又一堆的木屑和木块,还有做木活的工具。
我看到在最高处放着一只长方体的木块。我捡起来一看,木块表面被打磨的很光滑,拧开来,竟然是可以转动的口红管。
对于现代来说很常见的口红管,对于古代人来说,工艺也不算简单,尤其是我仅仅告知了最简单的图纸。
果然,除了这一只是成功的,地上还散着一堆拧动效果不是很好的口红管。
树下的人在此时微微动了动,书本慢慢从他的脸上滑落,一同滑落的,还有从书本间滑落的几颗红色山楂。
他闭着眼,阳光从枇杷树叶间的缝隙里投射进来,落在他微微发青的眼圈上、白色的衣服上,溢出柔和的光彩。
我抬起头,从枇杷树间的缝隙里,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
站在枇杷树下,很容易想到那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作者有话要说: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饭,没有人会无条件帮你。。所以啊,遇到免费的午饭,一定要小心。
*
期待有小仙女冒泡~
第19章 论功
“沈总,这个是你做的吗?”
我举着那根木质的口红管问他。
沈月卿缓缓起身,倚靠在树下,从地上捡起一颗滚落的山楂,懒洋洋地看着我:“不是我还能有谁呢?”
他轻轻咬了一口山楂,又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捡起他掉落在地下的书,随手翻了几页。
这是他的手稿本,里面是他画的设计图――有关口红管的各种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
很简单的一个小物体,他改良画过很多次。
树下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沈月卿又睡着了,嘴里还衔着那半颗山楂。
我将本子叠好放在他的身侧,也从地上捡起了一颗山楂。
红红的、娇艳欲滴的山楂果,滋味却并不太好。
我咬了一口就吐掉了。酸酸涩涩,却很能提神醒脑。
不知道这是沈月卿一生中的第多少个不眠之夜。
管着偌大的王府,事无巨细都要过问,绝不放过任何会出错的节点。
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他都要掌握用意。
我又想起了沈月卿坐在歪脖子树下涂抹口脂的那一幕,当时只是觉得又雷人又好笑,现在想来却觉得有些心酸。
口红管的初代算是完工了,萃取洛梅花汁和用蜂蜡调和脂膏的任务就交给了白七和沈月卿。
三天后,白七从沈月卿的内室中走出,神色憔悴,眼神呆滞,唯独双唇饱满滋润,泛着淡淡的红色光泽。
相较于沈月卿凉薄的嘴唇,白七嫩嘟嘟的嘴唇更适合用来试验口脂的成色和润泽度。
“好看吗?”
沈月卿问我。
我点头附和:“好看。”
“那这支就赏给你了。”
沈月卿丢给我一支口红。我拧开一看,膏体的头部已经有擦拭过的痕迹了。
这应该是白七拿的试用装,上面也不知道有没有沾到他的口水。
我想了想,还是把口红收了起来,毕竟是领导送给我的第一份实体礼物。
我收集到的血蜂蜡和白洛梅一共制成了四十五支口红。
每支口红管的管身都被沈月卿绘上了精巧的梅花。
唯独我的那支口红,上面什么也没有,只是一块磨的很平整光滑的小木头。
*
“朱珠,你今天还要出府吗?”
我正在叠被子,叠好后发现被子上面生了大片的霉斑,干脆又将其摊平。
“……恩。”
我看着楠丁在数着这个月发放的月钱,既羡慕又难过。
羡慕是她有月钱可领。
我的月钱已经被扣到半年后了,所以现在一直都是在做白工,我在账房眼巴巴地看了半天,最终被账房的莫掌柜赶了出去。
难过的是沈月卿过河拆桥。
后来听白七说,东玄的女使者们对改良的口红甚是欢喜,南诏皇帝也龙颜大悦,赏赐了宁王府很多东西。沈月卿也得了不少奖赏,听说他的破院子里也开始种上其他种类的花草树木了。
可以理解,一有钱,人就忍不住开始买买买。
但我竟什么也没有分到。
忙了一场,操碎了心,竟什么也没有分到。
甚至除了阿影,白七和沈月卿三人,都没有人知道口红管的设计其实出自于我这个现代人。
我像以前一样,做着平凡无奇又十分辛苦的采花工作,吃着寡淡无味的菜粥,每天睡到日上三竿。
唯一不同的是,我再也没去过沈月卿的小院子。
白七倒是待我不错,经常来王府送我一些我根本不会吃的补品。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以为他会害羞地对我表达一下少男的爱慕之心,他却一本正经道:“因为你同我一样,是西凉的子民,我不可能不管你。”
语气里,眼神里,认认真真都是责任心。
我听后沉默了半晌,对他说道:“我不是你们西凉的子民,你以后不用再来了。”
我从来不是西凉的子民。
我从异世而来,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我曾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融入它,但它不喜欢我。
它一点也不喜欢我。
穿越过来,被人追杀,被人浸猪笼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放弃。
被逼迫乞讨,被乞丐欺负,我也没有想过放弃。
找不到工作,大字又不识一个,饥寒交迫中,我挣扎着,自娱自乐着,没有想过放弃。
通宵采花瓣,被蜂群围攻,我依然没有想过放弃。
……
但我所做的一切,合乎领导的心思,却抵不过功高盖主四个字。
我经常去摘下血蜂巢的那片林子里,默默地站着。
那棵空心古树现在连渣都不剩了,而血蜂的尸体也一个也看不到了。
平步青云、泼天富贵,终究是活在梦里的东西。
我有时也会问自己,后悔吗?
我究竟会不会后悔呢?
“我出去了。”
我同楠丁说完,把发霉的被子拆开,将被套泡进木桶里,倒了水,洒了些草木灰在上面,晃晃悠悠出了府,连去护院那里告假都懒得去了。
我仍是去那片树林,在那里偶尔也会遇到来练剑的碧池。
他剑术很高,挥起来像是跳舞,虽然我看不懂,但他时常会削下一些枝头长的很高的野果给我吃――或许并非是给我吃,只是他削下了之后自己没捡,我就在一旁,边捡边吃。
宁王府里的饮食不足以满足人体对维生素的需求,也吃不太饱,在外面吃些野果实也挺好。
我吃水果和别人不太一样,我不喜欢大口大口啃得满脸汁水,我喜欢咬上一口,含在嘴里用两颗门牙慢慢地抿,大姐头曾说过我这是标准的老太太吃相。
以往总对我冷嘲热讽的碧池这些天却从未和我讲过一句话,他总是站在我面前,眼神灼灼地看着我吃。
我一开始也会客气的挑两个大果示意他吃,他摇头不接,但又不说话,我只好埋头继续吃,但被人的眼睛盯着,总归是很异怪。
有一次我抬起头来,竟看到他两眼通红满脸泪水……我突然有些味同嚼蜡,不知所措。
是不是我的老太太吃相让他想起了什么他已经去世的奶奶外婆等亲人,所以触景生情,让他这么悲伤?
我张嘴想问,他已经跑远了。
但过不了多久,他又会出现在我的附近,偷偷的、目光灼灼地盯着我。
久而久之,我习惯了。
……
这天我没有看到碧池,但我看到了他的师哥兼领导罗寒。
清澈的小河旁,罗寒全身光着,只有腰部围了一块短布。
他的身材很好,蜜色的皮肤,腹肌和人鱼线都有,体型比例几近完美。
我无暇顾及美景,低下头赶紧行礼:“民女见过太子殿下。”
罗寒有些诧异:“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回太子殿下,民女正在此处思考人生。”
“哦。”
罗寒没再说什么,一个猛子扎下水,在水里开始狗刨。
我刚准备走开,忽然从岸边飘来一个影子。
真的是飘,悄无声息,如同蜻蜓点水。
他的长相与罗寒有五分相像,但较之罗寒要稍显稚嫩些。
他在双唇间竖起一根手指,示意我不要出声。
往日见他总是在他凌晨沐浴时的淡淡月色中,所以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
今日所见,倒不似平日里的不近人情。他的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红痣,柔和了眉宇间淡淡的冷漠。
罗寒身份再高贵再不能惹,我也不能拆了我家老板的台,所以在他放火烧了罗寒放在岸边的衣服时,我也只能装作没看见。
……这荒郊野外的,罗寒没件衣服过会儿怎么回去呢?
“罗厉,你这个混账!”
正抓鱼抓的在兴头上的罗寒拎着两条肥嘟嘟的大头鲢子从河底潜上来,就看到宁王一脚踢飞了他那堆已经烧成灰的衣服。
空中扬起一阵灰烬,零零散散飘在河里,像乌云被撕碎了散落一般。
对于宁王的名字,我觉得很意外的……萌。
“萝莉”宁王烧掉了罗寒的衣服,开心地蹦哒走了,只留在罗寒站在河里,阴沉着一张本来就不和善的脸。
在罗寒将视线移到我身上时,我打了个寒颤。
我有点怕他会扑过来扒了我的衣服穿。
罗寒问我:“你手巧吗?”
“回殿下的话,民女手拙。”
“呃,拙就拙吧,我不能这样回太子府,你快点用树叶帮我拼一件衣服。”
“……是。”
他说的倒是很轻巧,可我哪里会用树叶拼一件衣服?
只能胡乱摘了些比较宽大的叶子,捻了植物的根茎,将它们串联在一起,为罗寒做了一条短裙。
至于上身衣服,我很自然地将两片树叶用根茎连在一起,给他绑在了胸前。
穿好之后,我才惊觉那真像是一个……胸罩。
第20章 受罚
罗寒显然对这身衣服很不满意,但他自己又不肯动手,只好将就地穿着。
我头皮发麻,百般不情愿地跟他一块回了城。
不知道这位太子殿下到了城里会不会被人指指点点,从此名声扫地无法抬头做人。
很明显的,是我想多了。
罗厉那么狡猾,罗寒也丝毫不逊色于他。
他在到平阳城前,居然伪装成了罗厉的模样。
罗寒是使用易容术的高手,当初就是易容成楚溪的模样,轻而易举将莫家少爷杀死。加上罗厉与罗寒本就长的有五分相似,易容起来更是毫不费力。
只是我不太明白他易容的原理,似乎并没有借助化妆工具或是戴上人。皮面具,但看上去就和真的一样。我又不能去摸他的脸。
到了城里,守城的侍卫果然把奇装异服的罗寒拦了下来。在看到他的脸时,小侍卫先是一惊,然后迅速下跪:“属下无意冒犯宁王殿下,请殿下恕罪。”
罗寒估计是在故意抹黑罗厉,竟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又踮起脚尖,对着侍卫的耳朵吹了一口热气:“本王这样穿,美么?”
小侍卫被雷的外焦里嫩,声音都颤抖了:“殿……下,很……美――”
“那是~南诏国内,本王,本罗厉最美!”
罗寒抖动身躯,树叶胸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