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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这里走就对了……应该吧。”叶松指了指长地砖延伸的方向。
“没错。”灯泡的夜视能力告诉他叶松的判断是正确的,其他方向都没有路,而是尖锐的钢刺陷阱。
于是众人接着行进,楼梯很快淹没在无边的黑暗中。
莫勒感觉到背上的人不安分地动了动:“这什么鬼地方……闷死了……”
“你醒了?”莫勒稍微侧了侧脑袋,“这里是楼梯最底下的地洞哦,兔子先生没有发现任何危险,只是有点黑,放心吧。”
这时,灯泡紧张了起来,前面出现了障碍物,一行人走近之后,发现道路两旁竖着坚固的石柱,上头的刻花与巴尼亚宅邸极相似,历经百年依然不倒,甚至没有什么裂痕。白森森的蛛网一层层地覆盖在石柱上,再往前,便是一间看起来死气沉沉的地下石屋,是200年前的贵族宅邸风格。
莫勒感觉到背后的少年重重地颤了一下:“灯泡,别往前走了……在这里左转试试看。”
“是。”灯泡改变了方向,叶松想问原因,却只能追着离自己越发遥远的灯泡跑了过去。
“下一个路口,右转。”国王命令道,莫勒感觉到了国王越来越快的心跳。
“过了象棋一样的障碍物之后,从旁边的三岔口左转,上凉亭,然后右转,直走,到尽头的建筑物那里去。”国王轻车熟路地指挥着,莫勒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似的,诧异地回头看着他。
“没错,确实是你想的那样。”国王对莫勒的反应很满意。眼看着就要到路的尽头,国王让莫勒将他放下来,扶着他虚弱的身子走到眼前平凡的建筑物的门前。
叶松抬头看去,那是一间普通的石刻屋子,厚重而阴暗的大门上挂着的金狮锁像是金属制的。
“叶松,去把那个锁给处理掉。”国王给了叶松一个眼神命令道。
“啊,好。”叶松忽然接到命令,有些意外,却上前猛地拔出剑,深吸一口气,喝地一声用力对准了那锁斩了下去。
随着一声回荡在地穴深处的尖锐响声,锁的上半被斩开,应声落地。国王缓缓走上前,喘着粗气弯下腰,居然从锁的断裂处摸出一张干而发黄的老纸来。
“官证!果然这个地洞的布局和我家一样。”莫勒认出了它特殊的形状。
官证里夹带着一张纸条,国王看见了熟悉的字迹:谨,你回来了,你输了。
“不错。”国王将纸条撕掉,眼里闪起了泪花,根本不愿意多看那官证一下,随手将它塞给莫勒,“灯泡,咱们回去吧。”
“是。”灯泡变回人形,准备传送。叶松划燃火柴,却发现石屋的下门缝里头似乎夹着什么东西,它纸质的一角露了出来,叶松心想,国王拿走的官证说不定是假的,门缝底下才是真的,便偷偷走上去,一把抽出那东西来。
那并不是一张纸,而是做工极其精巧的旧信封,上头的花纹与国王画在城堡餐具上的那些极其相似。叶松觉得奇怪,正想打开来看,却听见国王喊他快些过去,只能塞进口袋,钻进灯泡的通道口。
转眼间,几人已经回到北阁漆黑的房间里,国王借着月光打手势示意灯泡将叶松等人传送回去,灯泡领命,很快并解决了一切。
“睡吧,那破地洞吓死我了。”国王呼吸到新鲜空气,立马催动治愈术将自己的体能恢复,将鞋子随便一扔便倒在了床上。
灯泡苦笑着摇摇头,回到自己的兔窝里,看着国王睡熟。
夜晚很长,过了半小时自然还没有过去。灯泡正迷迷糊糊的,眼看就要睡着,却听见门外传来极轻的脚步声,他立马竖起耳朵,稍微睁开双眼,以防任何人欲对他的主人不利。
可是很快,他的疑虑就被打消了,因为窗户外头传来的是比脚步声更轻的人声:“灯泡!”
是叶松。灯泡正想回答,床上的国王却先随手抓起并用力扔了一大团价值不菲的衣服过去,黏糊糊的嗓音拖长了音调慢悠悠地说:“学——徒——工!你要找人,能不能给我干——脆点!”
“这都能醒啊……”叶松叹了口气。灯泡怕他进屋打扰到国王,便让他在外头等一下。
一小会儿的功夫,北阁的木门被轻轻地拉开,一只毛发整理得油光水滑的大白兔跑了出来:“陛下能通过触碰感知房屋,只要外头有风吹草动,就会发现,所以我们还是到别的地方去说话吧。”
“好。”叶松的神色看起来有些凝重,灯泡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
二人于一片昏黄灯火照亮的阁楼木栏处坐下,灯泡雪白的毛被一丝丝染成了透红的橘黄,暗红色的栏杆投下一道道向后渐浅的影,叶松的手里正紧紧攥着那封信。
“这么晚来找我,你想说什么?”灯泡遥望着漆黑的夜空,阴影中酒红色的双目映出摇曳的橘黄色光华,如同缓缓下沉的一轮满月。
“阿谨,不,陛下他……”叶松也望着遥不可及的天,停顿了好一会,“是真的喜欢那个小哥吗?”
“我想,应该是,也应该不是。”灯泡回答道。
叶松不说话,等着那只兔子回过身来看他。兔子继续说:“如你可见,陛下是个很怪的人,所以从小到大很多人都觉得他不可理喻,这让陛下感觉很难受,但是他太犟,从来不肯太依靠我,我毕竟只是个使魔,不是人类。所以陛下碰见愿意包容他的坏脾气的人,自然就会产生依赖心。”
“这么说来,陛下并不是喜欢他么?”叶松问。
灯泡嗤嗤笑了一会儿,才回答道:“谁知道呢,陛下虽然活得久,但他的永生术原理只是单纯地把身体年龄停留在十五岁,所以脑子还是个青春期。十五岁的人,喜欢上谁也许是很简单的事。”
“那你呢?”叶松问,“你不觉得活了这么久很难受么?”
“噢,绝对不会的,”灯泡的眼中闪过一抹忧伤,“我的任务就是照顾陛下,这也是我的乐趣。”
“那个小哥似乎觉得陛下是个Alpha,因为完全不觉得他有避忌。”叶松说。
“那是陛下注射的药物的原因,能隐藏信息素的味道,陛下很讨厌自己的气味,所以从小就有注射,”灯泡的耳朵有些抽动,“不过副作用是会暴饮暴食,陛下又每天坐着不愿意动,导致越来越胖。”
“那先代的杰森先生是怎么知道陛下是个Omega的?”叶松直视灯泡的眼睛问道。
“啊呀,看来你的目的是知道陛下的过去吗,学徒工?”灯泡戏谑地抖了抖胡须。
叶松慢慢地低下头,不说话了,伸出手将那封信递给灯泡。
“你找到好东西了,对吧?那我也不需要隐藏我们的过去,毕竟你要和陛下一起生活,可不能对他有偏见,”灯泡再一次回过头望着天,肉肉的小手指捏着信封,“你瞧,像陛下这种个性的人,很少对任何人一见钟情,可是仅仅一会儿,就发展到愿意为了帮莫勒而踏足这座宅邸的地步,也不怕热脸贴冷屁股,你觉得是为什么?”
“为什么……?”叶松不解。
“因为莫勒和杰森的性子实在太像了啊。”灯泡低下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叶松看着兔子在灯下由黄到黑的光影,等着灯泡讲述一切。
兔子深吸一口气,开始缓慢地诉说。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找到了 烦死了
第9章 开端
大概是二百年以前——也只是个大概,王宫里传来一声尖厉的啼哭,是一位婴儿降生了。
国王冲进妻子的房间,见年轻的王后眼中带着无限的怜爱,正亲吻着怀里带着血污的孩子,她的发丝每一根都被冷汗湿透,而她的生命也因为难产即将走到尽头。
国王对王后置若罔闻,匆匆抱过婴儿满怀期待地看了两眼,眼神瞬间黯淡了下去,婴儿是个Omega。
他将婴儿随手塞给奶妈,便冷冷地站起身,离开了房间,连话也没有说一句。
他的第二任王后就这么孤苦地离开了人世,临走前带着无限的期待,给孩子取号为谨,希望他谨言慎行,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并不漂亮的婴儿,日后会带领这个内政不稳,社会暗藏危机的国家走向人人称道的无名国百年盛世。
谨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重视,他每天在城堡为他打造的充满玩具与梦想的空洞里玩乐成长,每天都有不同的人照顾他——国王甚至不愿意为他雇佣一个固定的奶妈,所以所有照顾他的工作对于城堡的仆人来说也只是空闲时赚外快的活计。
谨并不开心,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就连对父亲的印象也只是从城楼上遥望的背影。可是城堡里的人们却发现,这位王子非比寻常的安静与温柔,除了饿肚子的啼哭以外从来没有大闹过。
五岁的时候,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像往常一样等着仆人给他送饭。
可是仆人一直不来,窗外宴会的喧嚣却没有停止过。
房间里冷冰冰的,他忽然就觉得,自己是个没有人要的孩子。
他的房间就在下人们的休息间旁边,从小下人们都在肆无忌惮地讲着八卦、伤害与被伤害,日复一日灌输到了谨的耳朵里。
那天他嚎哭着摔碎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可仍然没有人来找他。
他可以打开门去宴会搅局,可是他做不到,他不识字,可是他明白什么叫父亲,什么叫大人,他不应该去打扰,也不愿意去,因为所有人都告诉他父亲是个值得尊重的人。
那么,就逃跑吧。他这么想着。
半夜,他背着两个面包打开房门,躲过所有巡逻的守卫,到一楼推开窗户,顺着挂迎宾彩旗的粗绳爬到了仆人用的货物间,又趁着门卫换班离开了囚禁他五年的城堡。
他对外面的险恶,还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既然不愿意伤害,就要逃离。
他是向着森林的方向出逃的,当时正值数九寒冬,远近的黑色枯树排列在一起组成了无边的高墙,冰冷的北风发出凄厉的号哭一下一下刮着谨的脸,从他的耳边经过,厚厚的积雪使他只能一边忍着严寒伸手拨一边前进。
到了晚上,谨再也没有力气向前走,偏偏又在此时下起了雪。谨不住地打着喷嚏,身体发着抖,一根根手指头冻得通红,沉重的呼吸所带出的白雾时薄时厚,他停了下来,茫然地望着四周。
他不认识路。
他不能哭,因为根本不会有人听见。
这时他看见了月光照耀下雪中的点点血红,正害怕是不是什么杀人犯,当他顺着散发腥味的路线看过去,却发现了一团毛茸茸的雪白东西,正在不停地微微攒动,头上还有两只长长的耳朵。
谨走近一步,那东西便退后一步,最后他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小兔,眼睛如同红宝石一般明亮而美丽,脚似乎在流血,正缩着脑袋畏畏缩缩地看着他。
而兔子身后,还有两只白兔,全身都是血,蓬乱的皮毛上插着箭矢,身体毫无动静。
谨心中一惊,立即明白了,他们是林子里的魔物,而小兔子身后,便是被杀死的父母。
小兔子,也是没有人要的小兔子。
谨忍着寒冷,弯下腰伸出消瘦而冰冷的小手,温柔地笑了笑,眼中漆黑发亮,盖着由于寒冷而溢出的一层淡淡泪光,如同溶下了夜间穹顶的无尽浩瀚与星汉灿烂,他对兔子说:“过来呀,我有吃的。”
兔子却立马惊恐地退了一步,鼻翼翕动了两下。
谨不愿意走,一只小兔子在树林里,随时都有被吃掉的可能:“乖,我会放你走的,你先过来一小会儿。”
兔子还是没有动。
“真的就是一小小会儿,我身上没有箭。”谨又伸出了另一只手。
兔子的耳朵动了动,充满了惊恐的眼死死地盯着几步开外的谨。
“我不能走哦,你的小脚受伤了,再流血的话你会突然就倒在地上,什么都不记得的。我有吃的,我在这里等你出来。”谨闭上双眼,扑通一声跪在齐腰的雪中,弯下腰等待,夜空中飘落的冰冷飞絮越来越多,他的手却一直没有收回去。
接下来便是无尽的僵持,兔子很想迈出那一步,可是每当看见谨的身子在寒风中剧烈地一抖,便会下意识地将脚收回去。
最终小兔子还是咬咬牙拖着疼痛的身子冲了出去,谨隔着衣服感受到手上蠕动的一团东西,睁开眼睛发现是小兔子,立即笑开了花,丝毫不管长时间弯腰的疼痛,一把直起僵硬的腰,扯下自己的腰带,笨手笨脚地给兔子包扎,又将面包撕成碎屑,推到兔子眼前。
兔子用鼻子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才将面包屑和着雪吞了下去,撒着小短腿跑上谨的肩膀用柔软的绒毛蹭他的脖子。
忽然刮来一阵暖风,吹融了好大一圈雪,地上出现了光芒四射的魔法阵,一个回荡在林中的低沉厚重的声音从远方传来:“魔物选择了你当它的主人,你愿意吗?”
那时候的谨,什么都不明白,可是有小兔子在他身边,他自然高兴至极:“要!”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额外能力?”那个声音再一次传来。
“有啊有啊!”谨听明白了,咧开嘴笑了,“我想让他身上有很多不同的特效!”
谨喜欢美的东西。
“准!”天地之神道。
兔子身上发出耀眼的光,将夜晚蓝灰色的雪地照得闪闪发亮,谨感觉到似乎有什么将他和兔子牵在了一起,可是却说不清道不明。
那都不重要了,兔子乖乖地被谨抱在怀里的时候,谨突然说:“你刚刚发出来的白光,真的好亮啊!以后……我叫你灯泡好不好?”也不等兔子回答,便用稚嫩的嗓音不断地叫了起来,“灯泡,灯泡!”
于是那晚兔子一直不停地用短小的毛茸茸的爪子扒拉他的脸。
谨看见地上的路,就顺着那个方向一直向前走,灯泡一直趴在他的肩上给他发光。
谨再一次用同样的方法回到了房间,他发现一切照旧,说明根本没有人发现过他不见了,也没有晚饭送来的迹象。
“对不起哟,灯泡,今晚你只能吃面包屑了,大家都不拿东西给我吃。”年幼的谨觉得这么评价大家似乎有些不公平,他划燃火柴,点燃了壁炉,“不过大家都是好人,对面房间的米莉阿姨,她晚上没空过来,怕我冷,就教了我用火柴。”
灯泡跳上门边的小窗,向对面房间看去,有一个女仆就在里头,身上压着另一个人,看来所谓的“没空过来”,就是与别人偷情。
可是灯泡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不会说话,也因为他不愿意告诉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主人,他的生活充满了骗局。
此后,谨再也没有想过出逃,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挂着简单的壁画的房间里,等着一顿顿饭送过来。
只不过所有的仆人都发现,小王子的房间里多了一只兔子,红宝石般鲜红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经过房间,进来与出去的人。
有一天,谨忽然问道:“灯泡,你看墙上的壁画,每次看我都会发现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我也想画。你知道哪里有纸吗?”
灯泡这才想起,谨已经七岁,却还没有学过任何东西。
“我想变得和他们一样。”谨踩上椅子,看着窗外花园中拿着报纸对他人的做法品头论足的贵族。
第二天早上,谨醒来时,发现身边坐着一个衣着整洁的银发孩子,看起来比自己大一岁左右,眼睛赤红,皮肤雪白细腻,身后有一团如同兔尾一般的绒毛。
“灯泡?”谨试着叫了一声。
微笑着的英俊孩童口中发出声音略显成熟的标准国语:“答对了,殿下。”
“你可以变成人形了?”谨十分激动,心里蜜罐似的甜到了底,扑过去用力地环抱着他,险些让灯泡喘不过气来。
“年龄到了嘛。纸笔我已经到书房偷出来了。”灯泡摸着谨的脑袋,指指桌上的战利品。
“好!那我们马上开始吧!”谨跳下床,端正地坐到桌前。
于是从那天开始,灯泡便成了教谨写字的师长,还时不时从书库偷出文书史料给他读。
有一晚下着暴雨,十岁的谨睡熟了,灯泡坐在窗前翻看主人随笔画的画。
一张画上墨蓝泛紫的底色中满是闪亮的白点,看来是星空,可是在天空下却有长长的带有金属质感的条形物,灯泡没有猜透那是什么。
第二天早上,谨说,那是纯金的鸟笼。
“来,跟我出去,就只是一小会儿,一小会儿。”灯泡对谨伸出手。
“不要,那不是我能呆的地方。”谨别过头捻起笔,开始练字。
灯泡的手一直在那里,没有收回去。
谨不忍心看着他难受,拉起他的手,叹了口气将笔放下,第一次光明正大地从房间里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聊的回忆杀了啦
第10章 起步
老国王坐在长椅上,等着仆人们给他送食物。
两边坐着两位王子,是谨的大哥与二哥,丰神俊朗,玉树临风。
“老大,说说最近叛乱的事怎么样了?”国王问。
大王子想要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