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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第一卷) 作者:裟椤双树-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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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他们会跟他们的父母一道,享受崭新的人生。 
  他微笑,继而猛烈地咳嗽。他抬起手,看着那块克拉瑞送他的怀表,光滑的表面上,映照出了他的脸。扭曲,丑陋,像一只真正的妖魔。 
  他垂下手,深呼吸,喃喃:“很快就结束了。以后不会再有人歧视你的缺陷,因为大家都是相同的,呵呵……” 
  时钟滴答滴答,整个世界,只听到它的声音。 

【十二】 
  四周真热啊,像要把人烤熟一般。 
  那些在身侧闪烁的光,像蛛网般密布的电线,让人头晕。可是,她依然快速前进。 
  这种身体被炙烤的感觉,许久许久以前,她也经历过。那次,是比这次更加痛苦百倍的经历。肖恩说的没错,如果不是她讨厌自己,她是不会变成一只无相的。 
  她想起了自己的家族,那是一个被所有人异口同声鄙视,恨不得将之毁家灭族的存在。它们卑微地生活在世界上最阴暗肮脏的角落里,吃人类的残羹剩饭,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她记得自己的母亲,因为饥饿,去偷一户人家的肉块,被那家人打死了。还有她认识的许多邻居,有的被毒死,有的被烧死,少有善终。 
  她从出生开始,就被冠上了不光彩的名声。她是憎恨的,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像那些人一样,有安稳的生活,以及尊重与敬仰。她害怕有一天,自己也向那些同族一样,不明不白,也不光彩地死于非命。 
  她要改变。于是,她翻越千山万水去了西溟幽海。在那个妖怪的圣地,有一个无相岩洞,只要跳进那滚滚岩浆脱去一身皮毛,在锥心之痛中熬过七天七夜还能不死的话,她就能随心幻化成为任何人类,在妖魔界也属少见的物种——无相。修炼成无相,意味着完全抛弃过往的自己。 
  她可以以无相的身份,开始全新的生活,拿到曾经奢望的一切。以后,不会再有人知道她出生何处,本尊为何。可今天,她居然愿意恢复本来面目,去干一件她以为自己根本不可能去干的事。 
  无相是不死的,但是,一旦选择恢复本相,意味着放弃不死之身……挺傻的。但是,她隐隐觉得,自自己也许干了一件真正正确的事。 

  这个晚上,全巴黎的人都感觉到了类似地震的现象,当然,地面只是略微震动了几下,一切便恢复了正常。 
  翌日,大家起床,吃饭,上班,大街上车水马龙,行人如织,一切一切,再正常不过…… 

【尾声】 
  眼前这个灰色头发的男人,给我带来了一张照片。也不能说是照片,应该是一张手绘出来的,类似照片的画。 
  画面上,是一架黑色的钢琴,琴键上,站着一只灰色的小老鼠。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看到陆阿藏,也是最后一次。 
  “她拜托我来找你,要我找人画下我当时看到的情景,当作照片。”男人苦笑,“说是给你的礼物。” 
  “她还说了什么?”我收起“照片”,脸上波澜不惊。 
  “她说,世上没有谁的牙齿,会比一只鼠妖厉害。”男人喝了一口茶,不是浮生,是一杯青山绿水,但他显然还是不喜欢茶水里的苦味。 
  我说过,陆阿藏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喝浮生不会皱眉的人。因为为了变成无相,她承担了太多太多痛苦。浮生的苦与之相比,太微不足道。 
  我已经无从揣测陆阿藏化回鼠妖的本尊,用那副天下最厉害的牙齿切断肖恩的对撞机电源时,心里究竟有着怎样的念头。我只知道,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被一只他们眼中卑微肮脏的老鼠拯救了。 
  当然,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零点前,巴黎地下的某个区域里,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发生了爆炸。一种名叫海王星的奇特物质,在这场爆炸中烟消云散。 
  他们更加不可能知道,是一直曾经修炼成无相的老鼠,放弃了不死之身,钻进了机器,咬断了电源。 
  送走了男人,我捏着那张照片去了后院,把它埋在了那棵银杏树下。埋掉照片的地方,悠悠闲闲爬过一只蚂蚁。 
  胖子在那头扯着嗓子喊开饭了,我缺一点饥饿的感觉都没有。这个夏天的空气里,有让我难过的味道。 
  我不想去论断陆阿藏最终的选择究竟是正确还是傻气,那是她的选择。我也不想去深究肖恩这种人的存在,是他自己的问题,还是外界的错误。 
  我所明白的是,再微弱的生命,只要他们不曾伤害,不曾卑劣,都值得被尊重。 
  哪怕只是一只蚂蚁,兔子,甚至老鼠。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明白这个道理,真的。 


浮生物语·骨石 
  顾七七很爱照镜子。 
  她的背囊里永远有一块可以折叠成半个巴掌大小的镜子,打开来,却有一人高。是她母亲送她的礼物,说是用纳西瑟斯的眼泪制成,能照出最美的倒影。 
  但是,顾无名却很不屑妹妹这种自恋行为。照来照去,也不过是一堆白骨。如果一定要形容得美好些,顾七七就是一副排列得错落有致、曲线玲珑的骨架,表面会比普通的骨头光洁白净许多,像覆了暮春最后的一场雪。 
  可是,再美也还是一副骨架。这是亘古不变的事实。 
  在世的骨妖已经不多了,自父母去世之后,顾七七与顾无名除了彼此,再无亲人。 
  顾七七廷母亲提过,自己本来是有一个表姨的,但她不安于平淡隐世的生活,跑去占山为王,在山上开了个白骨洞,平日里披上少女的人皮,将路过的的男女诱到洞里吃掉,最后被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打死,不得善终。 
   顾七七当然是没有见过这位表姨的,也不喜欢她。因为她吃人。在顾七七眼里,人类是用来看的,他们每天穿不同的衣裳,有不同的表情,干不同的事,用自己的力量一点点改变这世界,多么有趣,为什么要吃掉他们? 
  而且,她讨厌看见血,这种从人体内流淌出来的鲜红液体让她头晕,这是一种相当不愉悦的感觉。他无法想象表姨在撕扯那些人类身体时的情景。再说了,人有水果蛋挞好吃么? 
  我其实很想围观顾七七吃蛋挞的模样。可她每次都只是打包带走。我着实好奇一只骨妖吃东西时候的样子,甚至很欠拍地想,它们吃下去的东西会不会直接从骨头之间漏出来。 
  事实是,每次顾七七来买水果蛋挞的时候,胖子跟瘦子都被她吓得半死。因为她总是半夜来,并且出于不打扰别人的好意,以漂浮状无声行走。 
   那天,半夜起来煮宵夜的胖子一边吃汤圆一边朝外走,冷不丁与他撞个正着,胖子一颗汤圆滑进喉咙,吞不进吐不出,差点英年早逝。 
   我知道她是一只充满好奇心的骨妖,世间万物他总看不够似的,买个蛋挞也忍不住要在我的院子里游览一圈。好奇心会杀死猫,骨妖的好奇心差点整死胖子 
胖子跟瘦子对她的意见很大,一致认为他应该披上一层像样的人皮再出来,一副骨架走来走去,太虐眼。 
  但,他依然故我,永远以最原始最简单的形态出现在我们面前。她说这样很好,不用烫头发,不用化妆,连买衣服都不用。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活着,吃最爱的蛋挞,多么轻松自在。 
  她每次都在周末的晚上来买蛋挞,我知道她的时间,所以总把做好的蛋挞放在专用的保温箱里,保证她拿到手里时是热乎乎的。因为胖子跟瘦子绝对不愿意在半夜,给一副骨架现烘蛋挞。 
  可是,顾七七已经快一个月没来了。为她准备的蛋挞已连续几次变成了我们自己的早餐。 
  今天又是周末,盛夏的暑热在日暮也不愿退去,胖子跟瘦子一早就跑去新开张的海滨浴场看美女了,也幸亏他们走了,否则不期而至的顾无名定让他们做上三天噩梦。对,今天来的不是顾七七,是她哥哥——顾无名。 
  这只存活了数百年的男骨妖,跟她妹妹大不相同,纯黑的骨骼,深沉的像打翻一瓶封存了几万年的墨汁,每一块粗糙的骨骼上,埋着沙砾般细小的点点光斑。骨妖的妖力,以颜色界定。颜色越深,越是凶悍。 
  顾无名经过的地方,我那些本来葱郁的花花草草,全都蔫蔫地低下了头。他是冲进来的,像一阵狂风。我微笑着看他:“替你妹妹买蛋挞?” 
  “跟我走!”他的声音是好听的,如果闭上眼,你脑中会浮现出一个很圆满的男人 
   我还是微笑:“跟一具骷髅私奔很不浪漫,所以,我拒绝。”他好像是怒了,隔在我跟他之间的桌子被他一掌掀翻,茶壶茶杯碎了一地,碧绿的茶水四下流淌。他一步跨到我面前,我感到从他骨骼里蔓延出的寒气,瞬间改变了室温。我从夏天落入了严冬。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仰望一具黑色并发怒的骷髅,比跟之前那头黄金狮子对视难受得多。因为他没有眼睛,所以不会有眼神,我看不出端倪,猜不出心思。 
  “我要你这树妖的一口真气!”他的手,出其不意的抠住了我的手腕。被那冰冷的骨骼突然抓住,让我在某个瞬间,以为自己的手没了。 
  “我不打架很多年了。”虽然他没有眼睛,但我还是认真的望着他面上那两个深凹下去的黑洞,对他说。 
  我真不想打架,不停里的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个杯子,每件东西,都是钱买来的,打坏了多可惜! 
  顾无名冷哼了一声,却把我抓的更紧了…… 
   不是十五,今夜依然满月,漫天的金黄耀眼,还以为是太阳搞错了时间。 
   忘川这座没有太多名气的城市,沉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少了钢筋水泥的真实,多了一场梦境的迷幻。 
   最明亮的一束月光洒落在一家餐馆的后巷里,几只馋嘴的野猫在垃圾桶上跳跃,不甘心地翻找食物。高温是各种异味的最爱。 
   巷中央的空气中,裂开一道缝,里头氤出了一层白气,像清晨的馒头铺里涌出的蒸汽,只是没有丝毫热度,冻得人想死。 
   两个男人从缝隙里走出,模糊地身形在白气里逐渐清晰,T恤牛仔裤板鞋,夏日最常见的打扮,一个黑发,板寸;一个红发,及腰。都长得不赖,脸上没有笑容,眼底有锐气。 
   “冥界出口,难道不能开到一个更干净的地方吗?”垃圾桶旁的黑暗里,付出一个少年清瘦的身影,斜刘海被夜风吹得颇具凌乱美,五官虽然稚气未脱,但初步推断有长成美男的潜质,一件正红色短衬衫比火焰还鲜明,黑色书包斜挎在屁股后头,包包拉链粗心地敞开着。 
   野猫们喵呜一阵乱叫,四下逃窜开去,其中一只踩翻了一只垃圾袋,一堆馊了的面条落在地上,溅起的酱汁落在少年一尘不染的运动鞋上 
  少年抬起脚,皱眉道:”你们要赔我一双新鞋,不,两双吧!账单就交给我姑姑好了。“ 
  ”王差遣我们出来,不是给你买鞋的。“红发男走到少年面前,没好气的说,”如果这次任务失败,我们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包括你,钟小魁。“ 
  ”关我什么事?‘钟小魁瞪大眼睛,无辜的指着自己,“你们冥界丢了东西,又不是我偷的!我只负责提供你们在人界的食宿而已。” 
  “你的任务不止食宿,王特别交代过我们。”黑发男走过来,朝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架住钟小魁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将他拎了起来,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走出了巷子。 
  月光下,三个人,只有一条影子。 
  顾七七搬到这座小区已经一周,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她的上一个“家”,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角落,骄阳如火;上上个“家‘,在南极的一座冰山上,一出去就能看见一群企鹅;在上个,是开普敦郊外的村子?还是纽约的第五大道?总之是,她跟她哥哥每年都会搬一次家,几百年来,地球上几乎没有她不曾踏足的地方。 
今年,他到了中国,这个叫忘川的城市。但是,这次只有她一个人。她趁顾无名出远门办事的机会,从国外某处灯火嚣张的别墅区他跑了。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独自的旅行,如果他没记错的活。 
顾无名是哥哥,是保姆,是教官,是牢头,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听话。 
要听话,绝对不准在人类面前出现,也不可以跟人类做朋友。 
要听话,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比囊下的生物。 
要听话,只可以吃素食,不可以吃肉,薯片什么的垃圾食品更加不要碰。 
也许哥哥只是太爱她了。但,不管哥哥是出自大男人主义的霸权,还是亲情的关切,他着实是厌倦了这种诸多限制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 
住在这个普通小区里的人很多,有高中生,推销刮胡刀的销售员,头发花白的退休老有老太,还有专栏作家什么的,鱼龙混杂。 
顾七七每天都在这些人的家里穿进穿出,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这样的俗世生活,人间烟火,是沙漠里,南极上,或者豪宅中永远感受不到的东西。 
但,鉴于她与人类之间这种”敦亲睦邻“的行为,顾无名曾今狠狠走过她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出手救下一个半夜跳楼的中年女人,另一次是因为她背着一个摔伤腿的年轻男人从着火的树林里跑出来。 
她以为是好事,在哥哥眼里,是十恶不赦。 
那获救的中年女人,当她看到接住自己的是一具雪白的骷髅时,一把将顾七七推开,尖叫着晕了过去。第二天,醒过来的女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好几个道士,在她家里做法三天,写着”邪灵退散“的符纸,贴满了她的家门。至于那个被她从森林大火里救出的男人,看清她面容后,第一件事是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插入了她的胸膛。 
作为一只骨妖,顾七七必须现出原身,她的力量才能在人类身上起到作用。 
  她不是邪灵,所以道士的符纸依然是一张纸:她只是一副骨架,所以男人的匕首伤不到她的分毫。她只是有些疑惑,她不过是救他们一命而已,不过是露一下真容罢了。 
“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这是顾无名在揍过她之后,大声说的一句话。不一样?! 
  走在阳光充裕的街头,顾七七在人群里探望,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非是比自己多了一层皮肉了。再说,他们死去之后,不也是骸骨一副?归根到底,他们明明跟自己是一般模样,为什么要如此害怕?害怕她,不就是害怕他们自己、 
人类真是有趣有古怪的生物,一面百般爱护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恐惧着支撑自己血肉的骨架。 
这种矛盾越深刻,顾七七越是渴望跟一个人类做朋友,居无定所,加上哥哥的监管,她没有太多朋友,当然,这个“朋友”是指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住在山里的蘑菇小妖,撒哈拉的老蝎子精,纽约的时尚花妖等等,不包括任何一个人类。 
顾无名说,不会有一个人类愿意与骨妖成为朋友。骨妖跟别的妖精不同,可以美女俊男变幻无穷,我们永远不会变换出人类喜欢的好皮囊,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只是一副最真实的骨架。 
这一点,顾七七是知道的。真真的骨妖,从生到灭,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形态。至于那位被泼猴打死的表姨,修为再高,也只能硬生生披上一层人皮,草草冒充个人形,无法真正幻化人身。 
可是,不能变成美女又如何?自己现时的模样有何不好?母亲说过,她是骨妖一族里最漂亮的女娃。所以,顾七七至今也不明白人类排斥自己的根本原因。难道仅仅是审美观的差异? 
但,她还是相信,总有人是与众不同的。 
对她的“相信”,顾无名依然不屑,就像他不屑她照镜子的行为,说,我与你打赌吧。但凡有一个人类,愿意真正与你做朋友,今后的生活,就由你自己全权决定,我不干涉分毫。前提是,他真真切切看到了你的模样。 
成交!顾七七要用这场赌局,彻底挣脱“听话”这个紧箍咒。但,这个赌局已经有了好几十年的历史,顾七七依然没有赢得迹象。所以她认为可能与她做朋友的人类,无一例外被她的模样吓得魂飞魄散。 
她有点泄气,但仍抱希望 
“别家的店都打烊了,你还不关门?” 
顾七七蹲在这家卖金鱼的小店门口,看着那些在水缸里游弋的各色金玉,再看看坐在店门口那张旧椅子上的男生,好奇的问他。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半,这家金鱼店位于小区外这条巷子的深处,与之相邻的杂货铺冲印店什么的,早早都关了门,只有它,还在两个简陋灯泡的照耀下,继续营业。 
顾七七注意到这家金鱼店,以及这个守店的男生好些天了,他们总是开店很晚,她从来没见过他们关门。一家金鱼店而已,又不是7…11,难道也要通宵营业?真奇怪。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关门的。”这个看起来约摸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明显不合身,蓝色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他侧身在旁边的架子上摸索,取了一小袋鱼食,小心抖落进面前的鱼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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